总裁的绝命爱人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七佚
“你咋的了,喝这么多要死啊!”
等到程绾绾赶到的时候,桌子上,和一旁的地上,全都是酒瓶,而且是空的酒瓶。
程绾绾实在是惊讶,这个容颜,平日里端庄静雅的一个女人,怎么私底下比她还要失态啊。
再说了一个人喝酒,有什么好喝的,又不能解决什么问题,要喝也要当着那个伤了你心的男人的面喝啊!或者大庭广众之下让他难堪,又或者干脆的一了百了,一刀两断,这样才算是干脆!
“失恋了,”
容颜呆呆的盯着杯子,眼神里满满的绝望。
“又失恋了,你什么时候谈的恋爱,我怎么不知道!”
程绾绾找了一个位子坐了下来,看着她发酒疯。
“和谁啊!”
“还能有谁!莫毅琛!”
无语!又是莫毅琛!这倒是把程绾绾给结结实实的给吓到了!
“我去,你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啊!”
“”
程绾绾确实不知道,他们两个什么时候勾搭在一起的。在程绾绾的认知里,容颜喜欢莫毅琛,很喜欢很喜欢,这种喜欢是程绾绾看不上的喜欢,因为莫毅琛从来没有回应过,而且莫毅琛这个人,说话做事,十分的不留情面,只是容颜还是一副死皮赖脸的样子,往上贴,而且是不顾一起的往上贴,所以程绾绾看不上。
只是现在的程绾绾却不那么以为了,因为程绾绾突然觉得自己也十分的下贱,自然是没有任何资格去说别人的不是了,也没有资格看不起任何人了。
而另一边,风成集团的总裁办公室,李秘书正在向程南汇报程绾绾的行程。
“程小姐这几天都呆在程家老宅,没有出去过,今天下午开车出门了一趟,”
“恩”
“程总放心,见得是容小姐,”
提到容颜,程南也是异常的关注的,一方面是因为她是程绾绾目前最能说的上话的好朋友,另一方面是因为莫毅琛,当然还有因为赵曼,也有是因为容颜这个人,确实聪明,很懂局势,也很识大体,主要还是看的十分的开,懂得取舍,所以程南不介意程绾绾同她走得近,玩得好。
但是最让人麻烦的,经过莫毅琛这件事,程南觉得容颜这个人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聪明。
只不过是因为男人不了解女人罢了,所以他不懂。
“容颜她又怎么了”
但还是多嘴问了一句。
“程总这话问的,姐妹两在一起吃吃饭聊聊天,多正常的事情啊,”
李秘书脱口而出,下一秒就下意识的住了嘴,
“我话多了,”
“知道就好。”
李秘书见程南没有生气,想起来一件事情,继续说道,
“哦对了,程总还有一件事,今天程小姐接了一通不知名的电话,要不要派人去查号码来源或者去调通话内容,”
李秘书一直没有听到程南的回复,过了很久,才听到程南说了句,不用了。
“不用了,”
于是李秘书就出去了。
程南自然是知道那通电话的大概来源与谈话内容的,也知道按照程绾绾的这个性格,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更何况,她现在不在自己的身边,而是在那个程家老宅里,里面的人,都是些心思深沉的人。之所以不去深究,只不过是因为内心早就有了十足的把握,程绾绾根本就查不出什么来的。
但或许是因为对程绾绾的感情。
他爱她,这个是肯定的。所以程绾绾比起容颜来,确实是幸运的。
“我看的出来,程南对你还是挺在意的,他还是挺喜欢你的,不像,”
是啊,不管外面的人怎么说,程南对程绾绾还是很在意的,这一点,不容置疑,程绾绾也是看在眼里的,所以程绾绾对程南割舍不下,是在情理之中,毕竟是自己爱着的男人,而且这个男人也很爱她,只是这份爱,实在是有太多的阻力了,但是程绾绾却不敢去深究背后的那种种阻力。
因为害怕,因为恐惧。
容颜说到一半停了下来,程绾绾知道,估计是要提到莫毅琛那个男人了,每次都是这样,程绾绾已经没有什么大的好奇心了。
果然下一句,就是莫毅琛。
“不像莫毅琛,对我予取与舍,利用最多,”
“你还知道啊!难得,脑子还在的!”
程绾绾也是丝毫的不客气了。这个容颜,真的是无药可救了。
“我当然知道了啊,这么明显,一点隐藏的把戏都不做,连骗骗我,都不愿意,”
容颜说一句,喝一杯,然后再停一会,听程绾绾发表一下看法,然后在喝一杯,在说一句,如此循环,实在是磨人,引得程绾绾也要来了一个杯子,跟着她喝了起来。于是你一杯,我一杯,你一句,我一句的,喝的十分的起劲,说的也十分的起劲。
“这一点,我倒是没看出来,”
程绾绾对莫毅琛的虚情假意是知道的,对他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也是知道的。
“你既然知道他是利用,心里还天天装着他,”
“那有什么办法,爱上了,怎么逃得开。”
容颜开始怼起来程绾绾来了,估计是开始喝大了。
“你不是也成天上赶着你家的南先生!”
是啊,有什么办法,爱上了,怎么逃得开,你不是也成天上赶着你家的南先生。
程绾绾喝了一杯酒,淡淡的说道,
“赵曼要回国了,不出意外,应该就是这两天了,”
这件事情,程绾绾原先是不打算告诉容颜的,毕竟对于赵曼,程绾绾知道,在容颜心里的隔阂不会比程绾绾少一些的。
赵曼这个人,也真的是奇了,也是十分的巧了。
是程树森在外头的私生女也就算了,还是程南大学里的初恋情人,这也就算了,反正已经分手了,可偏偏莫毅琛还对她神魂颠倒,念念不忘,还偏偏巧的是,程绾绾遇上了程南,顺带着让容颜遇上了莫毅琛。
真是巧了。
“你说我们两个人,真是苦命,偏偏一个个爱上不该爱的,还偏偏那两个人还爱着同一个人,他们倒是因为同一个女人,成了兄弟,我们两个,也算是为了同一个女人,难过伤心,”
容颜提到赵曼,也是伤心。容颜见过赵曼这个女人,有什么出众,有什么特点,或者换句直白一点的话说,有什么值得人喜欢的地方,凭什么!
当然,容颜不知道的是,赵曼和程绾绾之间的关系。这一件事情,知道的人十分的少,但程绾绾总是隐隐的觉得,这次赵曼回国,它瞒不住了。
而这个消息将会是个爆点,对程氏将会再一次造成伤害,所以赵曼一定不能回来。
“你说,赵曼有什么好的!是我眼睛瞎了,还是我脑子有病,怎么看不出来她哪好呢!”
容颜开始飙脏话了,看来是真的喝大了。
程绾绾情绪也被带了起来,开始顺着往下说,
“你看,说起相貌来,肯定是我最美啊,说起才华来,肯定是你最聪明啊,她既比不得我乐天骄傲,成天畏畏缩缩,像是全天下的人都欠了她一样,也不如你温柔贤淑吧,怎么就一个两个的为她要生要死的!”
也是很自恋了,也是很没谁的了。
“你没瞎,脑子也没病,是他们有病。”
“我倒是觉得赵曼有毒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哈哈哈,我也觉得。”
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你一杯我一杯的,场面已经无法控制了。
“别喝了,姐姐,都好几瓶了,都是烈酒哇!”
好在程绾绾还是有些理智的。
“我失恋了,找自己姐们喝喝酒不行啊!”
容颜已经手足无措,手舞足蹈了,完全没有一点淑女的风范了。
“容颜,看不出来啊,你吓到我了,”
“我只是讨厌自己从前一贯的行为举止了,大家都说,我容颜,容家大小姐,举止大方,为人温柔,是典型的名媛小姐,谁娶了我就是修来的福气!”
程绾绾只能扶着容颜,一边安慰着她,顺着她的话讲,一边往外头走去,总要送她回家的。
“是是是,很多人都喜欢你,”
“那为什么我喜欢的人偏偏不喜欢我!为什么我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为什么我还要被人糟践!”
“没有,哪能啊,谁敢糟践你!我弄死他!”
“那都是他们眼光不好,得不到眼前的,那就不要了,说明还有更好的等着你呢!”
最后成功的将容颜送上了她家司机的车,让司机送她回去了。值得幸运的是,容家只有容颜一个人,只有容颜一个人住着,她这副样子,回了家,没有什么事情,只有她一个人知道,有多少眼泪,流了下来,也不会被人瞧见了。
程绾绾看着容颜的车子一点一点的开远了,自言自语道,
“容颜,有时候,不骗你,才是最好,我只希望骗我的那个人的把戏能够高明些,不要某一天露出马脚来才好。”
也许是当初喜欢的太用力了,所以才会这般不甘心,不甘心放手,不甘心认输,甚至不甘心骄傲。
“要是我爸和程叔问起来,就说我送容颜回家,在容家住一晚上,”
程绾绾对身后的保镖说道。
最近几天,他们对程绾绾看的十分的严,说是保护,实则上算是监禁了。
程绾绾是个强有力的动态的因素,对程氏至关重要,就像一把刀,可以用作武器,也可以被用作武器,实在是不能再出什么差错了。
“大小姐这是要去哪儿”
那人意识到自己可能多问了,继续补充道,
“我们不是想过问小姐的形成,只是现在情况特殊,至少告诉我们一声,”
“蝶庄。”
程绾绾说完,随手拦了一辆出租车,上了车,就离开了。
“呦,就知道,程南前脚进蝶庄,程绾绾后脚就到,”
程绾绾一出现在蝶庄,刚走进里面没多久,就听见身侧有人小声的说了这样一句话,语气中带着一些不友好的意味,好像是在嘲讽她。
如果是从前,程绾
第490章
;
“哪个脑残,大学毕业还要专门庆祝一下办个酒宴,又不是什么名牌的大学,”
很显然,程树森的表情不太好了。
程叔适时的开口,
“绾绾!”
“ok,我不说了,”
程绾绾倒也乖巧。
翻开了手上的邀请函,
“齐欢欢”
程绾绾在脑子里搜索了一遍,这个叫“齐欢欢”的到底是南城哪一号人物,很明显,最后引擎搜索失败了。
倒也不是说这个齐欢欢不出名,能把邀请函送到程家来的,就算她自己本人不够出名,背后的家庭还是很有分量的,之所以没有印象,只能说是因为程绾绾离开南城太久了,不认识也是正常的,总不能直白的说她装bi吧。
你们说对不对。
“我们程氏虽然和齐家没有什么合作往来,但人家把邀请函送了过来,多少不能驳了人家的面子,”
程叔开口说道,然后又继续说道,
“再说了,这齐家小姐你也认识的,小时候和你一起上过幼儿园的,还是一个班的,齐家还有个儿子,年少有为,我和你爸之前见过几面,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程叔提起齐家的那个儿子的时候,那个表情,那个脸上带着的笑容啊,简直不能够再猥琐了,那是相当猥琐啊。
然后就被程绾绾给一口回绝了。
“我很贵的,不是随随便便的酒会都能请的起我的!”
这回答也是很清新脱俗的。
无语。小时候一起上过幼儿园,这我哪还记得起啊,早就忘记好不好啊!这齐欢欢到底是谁啊!看着邀请函内页还附了她的自拍艺术照!简直就是神经病嘛这不是!长得那叫一个网红脸!明显妥妥的一个娇艳贱货!通过照片溢了出来!
“绾绾,”
这次开口的是程树森本人了。
话说,程绾绾这个名字取得真的是相当顺口了。生气了,一声绾绾,高兴了,也是一声绾绾,反正是第三声,怎么叫,都不会显得很过分,也不会有很强势的感觉!
“齐家有一儿一女到底是宽泛些的,齐家的那个儿子,我和你程叔看着倒也争气,比他爸那一辈的强多了,保不准以后齐家会不会大有作为,”
程树森一开口,就是个老狐狸形象了,和程叔显然不是在一个档次层面上的。
“至于齐家的这个小女儿,娇滴滴的,人也算不得太出色,成不了什么大的气候,大多仗着家里和她哥哥脸上的光,和圈里人玩的倒是还不错,”
有一种你看不上也正常的,我也是看不上的感觉。
果真是遗传的,骨子里的傲气啊,妥妥的!这种只能说是“狗眼看人低”的感觉了!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