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的绝命爱人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七佚
程南,容颜不了解,但对,程绾绾,容颜那可是相当明白的。
程绾绾的性情变得也太快了些吧,要是搁在以前,别说是同样的事情了,就算是一点点芝麻蒜皮的小事,程绾绾都是要蹬鼻子上脸,上房揭瓦,闹上好一阵子的,不加倍讨回来,决不罢休的主。
如今这是怎么了改性了不应该呀!
“没有,我和他,挺好的,也没发生什么别的,”
程绾绾还是喝了一口杯中的饮料,入了肚,好像也不没有想象中的清凉呀。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再说,我有什么事,是不告诉你!”
程绾绾调皮的笑一笑。
确实,程绾绾对容颜,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容颜,你知道我为什么找你吃饭吗”
程绾绾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来,也很可能是想扯开话题,
“在给你打电话之前,我遇到莫毅琛了,看他那个样子,不像是刚回国的,应该早就回来了,你知道吗”
程绾绾觉得,还是有必要让容颜知道的,或者至少应该向她提一提的。毕竟莫毅琛对容颜,始终不一样。
程绾绾总觉得,容颜这半辈子,平平淡淡,温温和和,实在不是像是那种为爱放弃一切,如此偏执疯狂的,程绾绾也总觉得,容颜会找到一个和她一样温柔大方,温文尔雅的诗书气少年郎,两个人过很幸福的日子,可事实证明,程绾绾是错的。
容颜遇上了莫毅琛,并爱上了莫毅琛。
容颜对莫毅琛,像是用尽了自己所有的力气,这样的力气,程绾绾自知比不上。
果然,容颜一听到莫毅琛这个名字,整个脸色就不一样的。
“我知道啊,”
没想打,容颜竟然知道!
“你知道!”
这倒是让程绾绾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难不成他们还有联系!
莫毅琛这次回国,多半是有些不怀好意的,都没有对外公开行程,没想到容颜竟然知道是莫毅琛自己告诉容颜的吗!
“那他为什么回国啊,这次还偷偷地回来,想做什么呢!”
程绾绾看着容颜那张淡泊的脸。
很多次,程绾绾都说过,容颜这样的女人,适合活在古代,养在闺阁里,然后被人好好的疼惜怜爱。
“我怎么可能知道,”
容颜笑笑,不去看程绾绾的眼睛,
“再说,也不关我的事,他也没来找我,我只是知道他回来的消息而已,”
每次提到莫毅琛,容颜总是想当然的想要逃避,好像只有这样,别人才看不穿她对莫毅琛深深的情意一般。
 
第九十一章
“怎么样”
容颜关心的问候。
“什么怎么样,”
“我是说你还好吗那个,有没有对你怎么样你们有没有吵架啊!”
容颜的语气有些试探。
“程南啊,没有啊,”
听到这样无关痛痒的回答,容颜表示真的很惊讶。
至少也是女人的名节,男人的脸面呀。程叔是程家的老人,从血缘上来说,也不算是程家人,只是早年的时候进了程家,后来被程绾绾的爷爷,也就是程树森的爸爸,认了做干儿子,再后来就一直呆在程树森的身边,替他做事,替他打点一切。程叔一直都没有结婚,说是自己原先的那个心上人,和别人跑了,跑的时候还怀着孩子,却带走了程叔半生的积蓄,后来又听说,那个女人生活过得不是很好,来找程叔哭诉后悔自己当初做的错事,程叔心软,谁知道那个女人只是利用程叔对付程氏对付程树森的,而且当年怀的孩子也不是程叔的,再后来,那个女人好像是死了,至于孩子,就不得而知了,听说还是程叔亲自动的手。
往后,程叔就再没有心仪的女子了,也没有再找人成一段商业联姻。这么些年来,一直住在程家老宅,为人很是亲厚,和程树森的严厉,一点也不像,也和程树森的薄情大相径庭。
所以,程绾绾更愿意同程叔亲近些。
“树森,真的要做的这么决吗!”
书房在二楼,程绾绾的房间也在二楼,在二楼最靠南边的地方,路过书房。程绾绾路过的时候,在门口听了一耳朵,是刻意的不是不小心。
程绾绾就是想知道他们在聊些什么或者是在密谋什么,她可以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参与不在中间扮演什么角色,但是程绾绾不能忍受自己什么都不知道,最后成为被通知的人,才有恍然大悟的感觉,然后给自己留下遗憾与后悔。
如果她知道一切,不选择做什么,那是她的选择,那么以后至少她可以告诉自己不会遗憾,如果她不知道,她只是怕她自己不够坚强,最后怪自己然后同样折磨别人。
只是,程绾绾隔着门,只是一道小小门缝,听也听不了多少,知道的也不过是些无关紧要的东西。
“你就是心太软,做不了决断,是他们欺我们程家太甚,”
“我是怕绾绾,怕她陷得太深,她和丽华一样,爱得纯粹又长情,怕是日后,那可是要留下一辈子的阴影。”
程叔口中的丽华,是程绾绾的母亲,也是程树森的妻子,于丽华,当年于氏的大小姐。
于丽华嫁给程树森的时候,于家同程家,门当户对,商业联姻的爱情,能有几分是真,可偏偏于丽华当了真,错把人前的虚情假意当成了人心的真情实意。后来没过几年,于家经营不善,于丽华的爸爸背了债,不愿意坐牢,便跳楼自尽了,这样的戏码,在当时有很多,很多企业经营不善的那些人,都会因为大厦倾倒那一刻的不适应与不肯背负,宁可选择去死。
可偏偏,收购于氏的是程氏企业,筹谋的那个人是程树森,于丽华深爱着的丈夫,这是程树森的爸爸交给程树森作为继承公司的第一个任务,完成了,程树森就是当之无愧的程氏企业新一任的总裁。
其实,按道理来说,并不能完全怪程树森,商业就是这样,弱肉强食,你吞我嚼,可对女人来说,死的是自己的爸爸,握着刀的那个人是自己的丈夫,总是有些牛角尖,也是人之常情。
或许这就是程叔口中说的,“爱得纯粹”吧。于丽华的爱十分的纯粹,用了自己全部的心力,完完全全,完完整整的交托给她愿意交托并且信任的男人,自然觉得对方不会辜负于他,也自然承受不住对方一点点的辜负,所以也注定了她一生的悲剧。
被保护的太好的女人,小时候活在父母为她建立起来的世界,长大后,凭着这个世界的保护认识另一个男人,原以为那个男人会像她的父母一样,给她也同样创造一个只有美好与真情,没有背叛与肮脏的世界,当然接受不了一点点的谎言与伤害。
心,才容易死的快。
可后俩赵曼母亲的出现,赵曼的存在,以及到最后于丽华的死,才是程绾绾最不能原谅程树森的地方。
赵曼是程树森的私生女,虽然程树森没有承认,可她的母亲带着她出现的时候,这个男人看着他的妻子和他的女儿,也没有否认。
最后于丽华死于一场绑架,关于绑架的事情,程绾绾知道的并不多,那时候程绾绾还太小了,七八岁的小女孩,母亲一死,程绾绾就出国了,一直长在国外。
程绾绾不恨赵曼,也不讨厌她,但她却讨厌她的母亲,讨厌程树森。
这种讨厌,说不上恨,可也无法释怀。
事情发生的早,那时候互联网还没有这么发达,信息也没有传播的这么快这么全面,所以这段往事,虽然很轰动,但如今知道的人也很少了,再加上,碍于程氏这些年的壮大,更是无人敢提起了。
程绾绾不知道程树森到底有没有爱过于丽华,她有很多次都想问,可最后话到嘴边,还是没能说出口。
她怕听到的答案是肯定的,她不信,觉得她的爸爸虚伪,觉得她的爸爸这些年对她的宠爱都是假的,可她又怕听到的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她便会开始怀疑自己的存在,为什么要生下了她。
就像赵曼怀疑她自己一样,程绾绾不想变成第二个赵曼,这样真的太辛苦了,当然,程绾绾也不希望自己是第二个于丽华。
不过,程绾绾想着,就算是有爱,也不会是深爱,不然也不会有赵曼的存在。
“终归说到底,都是我们的错,我们造下的孽!”
程绾绾听到程叔语重心长的说了这一句。
程绾绾又想起了程南与赵曼之间的不清不楚与藕断纠葛。
呵!人啊,真是因果循坏,这算不算是报应!
如果算,那程绾绾甘愿受着,为自己也为自己在乎的人。
你看,人总是那么自信,无端的自信,觉得自己一个人就可以,承受一切的因果,怎么可能呢就算有可能,那该有多痛
程绾绾敲了敲书房的门,她不知道下面里面的人还会谈论些什么,但她不想听下去了,也不想他们说下去了。
至少是今天。
程绾绾不想让自己觉得,她在乎的人都不在乎她,她最在乎的人,最在乎的都不是她,那岂不是太让人伤心了。
开门的是程叔,看见程绾绾的那一瞬间,程叔是惊讶的,但下一秒更多的是惊喜。
“绾绾,”
程叔看着程绾绾的招牌笑容,甜甜的,心里也暖和了不少,自己也笑了起来。
这孩子回国后就一直不肯住在家里,说说是在一个城市,可南城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就像是可以闭着一样,面也见不到几面。已经有很长时间,应该都大半年了,没见到程绾绾本人了。
说起来,小时候,最疼程绾绾的还是程叔呢,程叔没有孩子,一直把她当做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般。长大了倒是生疏了不少,可说到底心里还是挂念着的,还是当初的事情,想起来就觉得愧疚和遗憾。好在这些年,程绾绾倒是再没有提起过当年的事情,好像也不是特别在意的样子,应该已经释怀了吧,毕竟那么小的孩子,能够真的记得些什么又认清些什么道理呢。
只是程绾绾看着程叔,不到一年,程叔就老了,而且好像老了很多。
“树森,绾绾回来了,”
程叔对着书房里程树森喊了一句,
“恩。
第九十二章
程树森点了点头,没有否认。看来他是知道的,而且是他授意的,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大的胆子。
“为什么当初你瞒着我把她送出国现在又突然松了口”
程绾绾只是觉得奇怪。之前看程树森的意思是打算让赵曼一直呆在国外的,怎么突然就松了口,打算让她回来了呢。
程绾绾倒不是担心自己,反倒是想起了容颜,那个温温柔柔的容颜,这莫毅琛也不知道是不是有病,对赵曼这样上心,一开始程绾绾还以为是程南的意思,后来才发现,莫毅琛还是最情深的人。
这个赵曼真的是!怎么就阴魂不散呢!
“怎么,才过两年就舍不得了,还是说,现在发现,不被承认的私生女比户口本上的女儿混的好多了,后悔了”
程绾绾开了开玩笑。
赵曼这些年,在国外学了个什么服装设计,大大小小的展览也参加了不少,说起来,程绾绾也是学设计的,不过她学的是珠宝设计,而且也就是随便玩玩,混个毕业而已,设计这种东西,看的是天赋与眼缘,而且烧的是钱,程绾绾也是图新鲜。
但是赵曼就不一样了,赵曼比程绾绾大了几岁,去年就毕业了,说是她毕业设计的服装被国外一家私人工作室看中了,模特展出的时候,她本人在后台又被一家娱乐公司的经纪人发掘了,说是她气质独特,清高秀丽,不张扬也不做作,在程绾绾看来,就是典型的面瘫脸。
但人家赵曼好像吃的挺开的,走了几场秀,后来又成功进了演艺圈,演了几个清高孤冷的角色,火了好长一阵子,当然也不排除莫毅琛在背后对她的捧,出道到现在,任何黑料都没有,也没有绯闻,给人的形象就是认认真真,勤勤恳恳,只知埋头工作,不问凡尘俗世。
也算是走了国际圈的人了,国内的媒体当然是纷纷报道,说她的好还说她仙气十足。
程绾绾每次看到的赵曼的消息的时候,都有一种忍不住想要进军娱乐圈的冲动,妈妈的,让你们擦亮狗眼,看看什么要美,什么叫气质,什么要高冷!
但最后程绾绾还是忍住了,不为别的,就是傲娇。
“那她也只能是赵曼,姓不了我程树森的程,”
就像程树森说的这一句话。
赵曼,她是私生女,她的母亲是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任凭再怎么抹白,再怎么包装,这个都是不争的事实,都是她不能够被提起的往事。
而程绾绾就是程绾绾,骄傲自信,灿烂夺目,一出生,就注定是赢家的程绾绾。
程绾绾最不明白的就是那些偶像剧里骄傲的千金小姐,明明就是骄傲的小公主,有才识,有学历,有条件,有眼界,为什么要做这些愚蠢的事情让人厌恶,去和胡同里的灰姑娘比,拿自己不擅长的去比去争,最后还丢了自己的骄傲与自信,让那些男主都讨厌你。
骄傲的白天鹅才不会因为小小的插曲,乱了自己人生的轨迹。
这就是程绾绾,她从不自卑,也不盲目的自信,她知道自己有很多缺点,也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优势,她永远给人展示的都是美好坚强的一面,自己喜欢的她一定会争取,争取不到的她就放手,也很干脆,不会为了别人丢了自己的骄傲,摇尾乞怜,而她赵曼一辈子也得不到的。
这也是程绾绾不同于容颜的。
程绾绾爱程南,为程南放弃了很多,可那都是程绾绾的原则之上所能接受的,真的到了原则的底线,程绾绾就放手不要了,而容颜爱莫毅琛,丢了自己的骄傲,也丢了自己的原则。
可容颜不明白也听不得,容颜常常说的,我们还不是一样,其实我们不一样。
所以相似的故事,大家的结局才会各自都不相同。
“你回来就是为了和我说这件事”
程树森叹了口气。
“当然不是,外头这两天到处是跟着我的狗杂,我回家避避,至少程家老宅比程南的别墅安全多了,他们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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