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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闯王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为爱好裸奔
新闯王
作者:为爱好裸奔

你们的穿越都是为将为相,我的穿越却成了流民,命运何其不公?

主角也不是全能人物,敌人也不是猪一样的愚蠢,这是一个斗智斗勇,忠诚与背叛纠结的热血传奇故事,给大家一个全新的思路和全新的感觉





新闯王 第一章 穿越
吕世笼着手就蹲在半堵墙根底下,仰着脸,享受着倒春寒里难得的阳光。(百度搜索:
一阵寒冷的小北风吹过来,钻进没有多少棉絮的棉袄领子里,贼冷贼冷的,吕世就把脖子缩的更紧。
看看那惨白的太阳,兰的瘆人的天空,心中不由的骂了一句,“直娘贼的老天,欺负我不适应现在的气候是怎么的,看自己衣裳单薄也不可怜下自己,再有个暖冬多好。”骂完了,再次把脖子缩了缩,然后喃喃道:“那温室效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来,很是怀念啊。”
肚子在咕咕叫唤,让吕世想起饭的香甜。
上次吃的那顿饱饭还是在二十一世纪自己的家里,老妈做的馒头稀粥,当时急匆匆的一面吃一面看自己的课业,上午要考试的,这叫临阵磨枪,不快也光。
馒头是松软的酸甜,那是老妈亲自自然发酵起来的,那小米粥也非常可口,现在让自己形容起来,却也是无法用言语表述。
21世纪,那段如梦般开心快乐无忧无虑的日子,就只能时常归于梦中了。 对的,吕世就是一个穿越大军的一员,这都是十几天的事情了。
穿越像吕世般就是悲催无限了,正所谓穿越年年有,今天到我家,不过是一脚没留神,踏进了一个正在维修的下水道罢了,当时自己掉进去的时候,还听见维修工的一声惨叫,结果就穿了。
但自己的穿越的确丢人,没有别人穿越为相为将,却成了一个赤条条的乞丐,同时也没有带来任何
但好在起点穿文也是看了无数,精神已经如钢丝般坚韧,捂着裆部,扫描四周,还好,在瑟瑟寒风中,第一庆幸的就是自己还在地球,漫天神佛啊,感谢你阿拉,一定请老君吃饭。
站在瑟瑟寒风之中,很想仰天大笑,这是上帝给的机会,脱离了当初自己小农家学生的,没有一点未来的出身,老天给一个重生的希望和奋斗的机会,哈哈哈哈哈哈。
但欢笑马上被上下牙齿的交集取代,这好像还是冬天,好像还是那种没有温室效应的冬天。
保暖成为第一,赤条条很潇洒,但绝对不是活下去的办法,一身衣服,一身暖和的衣服才是最爱,也是最主要。看看离自己不远就有一个破败的村庄,赶紧跑进去,希望央告个好心人施舍给自己一身衣服。
捂着羞处,跑进一个低矮破败的,空空荡荡的村落,竟然没有一点人烟气。
破败,真正的破败,一个柴扉,小心翼翼的推开——倒了,吕世吓了一跳,希望主人原谅自己的不小心。
院子里是死寂的,没有半点人声,吕世小声的叫道:“有人吗?可有人在?小子遇匪落难,求一件遮体衣物可否?”
这般赤条条的,不是一个遇匪的借口实在说不通。
没有人声回应,咬咬牙举步前行,光顾着盯着那半开的在寒风中摇曳的门扉,却不想脚下被东西绊住,一个踉跄,勉强站住,回头看时,当时是亡魂皆冒。()
一个破衣烂衫骨瘦如柴的汉子,就倒毙在自己脚下。
“不是我干的。”这是第一想法,“报警。”这是第二想法,“衣服,”这是第三也是本能的想法。
那死倒身上毕竟穿着一件破烂棉服,但这棉服却是右壬短衫,下面一件快烂没了裤腿的裤子,一看便是古人的衣裳,头上蓬乱但高高挽起的发髻更说明,这是一个古代人。
看来报警简直就是无用,先前自己就知道自己是穿越众,但就是不知道穿越到了什么地方,什么国度,现在好了,自己知道身在何处了。
古人,现在这位大叔绝对的是个古人,而且还是个汉族的古人,这让吕世长出一口气,“还好我还在古代中国。”
中国上下五千年,除却五胡乱华时候,百姓服饰并无大的区分,虽然看不出朝代,但无论看得出看不出朝代,但在这个古人的服饰上看,都说明这是在古代的中国,这就足够了,现在最爱的就是这身服饰了。
向那古人告个罪,那身破烂衣裳现在已经在吕世身上了,做人的厚道让自己忍饥挨饿的寻了个半截锄头,就在这空无一人的院子里,挖了个大坑,把这位好心赠送衣物的大叔掩埋,然后离开这已经没有一点人烟和吃食的村庄。
自己得到穿越年代信息的,是看见村头官府催苛的告示。
寒风中一张大纸粘贴在村口的墙上,破败的在风中飒飒作响,吕世喜好古文和书法,这繁体字倒是不陌生,细看起来确是一张官府对这个小村催逼皇粮赋税的文告,不过是一些数目和恐吓,落款却是让吕世变得目瞪口呆。
大明崇祯元年,榆林县县令宣。
告示的破损程度告诉吕世,这是刚刚粘贴不久,看看上面每户须缴纳去年所欠的钱粮,和今年需要上缴的赋税负担,再对照破败的民房,荒芜的田地,就知道这村落的结果,一,逃离,二饿死,三,没有第三。
吕世傻愣愣的站在村头,茫然四顾,但心中却是翻江倒海样的翻涌。
明末,那是怎样一个乱世,那是一个怎样的人吃人的世界,大家都知道,这个正在走向没落的王朝,外有强敌环视,内有天灾**,流民造反,真的让吕世欲哭无泪。
老天,人家穿越不是为将为相,更变态的便是成为皇帝太子,可我便一眨眼间成了流民,老天何其不公?这让穿越众情何以堪?
好吧,吕世在瑟瑟寒风中植物人半晌之后,对着老天伸出一根十指。
我既然来了,我虽然没有为将为相,我虽然成为一个流民,我也没有开天辟地的本事,只有不多的生活常识,但既然老天安排来到这个世界,那就赋予了自己一种使命,那就是改变着大明末日的世界,拯救这千万苍生。
吕世热血沸腾了,但是。
但是,这在个世界历史上,有着崇祯,李自成,张献忠,洪承畴,野猪皮,皇太极________等等,这些历史人物或聪明绝顶,或手握重兵,或杀伐果断,怎么是自己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流民能战胜的?想想就头皮发麻。
算了,还是投奔南方去,找一个安稳富庶的地方,利用自己的百年优势,开开金手指,大发其财,安安稳稳做个富家翁才是保命之道。
但是,吕世肚子的轰鸣,让他忘记了什么崇祯,李自成,张献忠,洪承畴,野猪皮,忘记了什么改天换地,忘记了江南富庶,让他只想到一件事——怎么先填饱肚子,这个根本就是先——活下去。
活下去,不在第二天成为大明的一个饿殍,才是一切的根本。
这个世界最后的一顿饱饭是在前天,那是自己啃光的最后一个狗腿。
正在自己啃狗腿的时候,一个蓬头垢面的文士就蹲在旁边看,垂涎欲滴的样子,再配上那文士骨子里的高傲,那情形看在眼里真的可笑。
“和尚也吃狗肉吗?”那文士诧异的弱弱的问道。
这个年代,讲究发肤身体受之父母,不得损毁,男人都是留发的,因为吕世的一头短发,自然被认为是和尚。
吕世就把狗腿递上去,轻笑着道:“狗肉还有个名字叫佛跳墙,佛都为之跳墙何况和尚乎?来来,尝尝鲜却也不是不可以。”
那文士讪讪的接过了还留着吕世牙印的狗腿,不忘彬彬有礼的道声谢谢。
“这山陕大旱,饿殍遍地的时候还能有狗腿吃,的确难得。”那文士先美美的闻了下,然后感慨道。一看原先就是个锦衣玉食的身家,不过是现在落魄了,也成为了为一口吃食而不耻祈求的流民。
文人士大夫是被朝廷供养的,但大明崇祯年间,内忧外患,已经是朝不保夕了,这些底层士子也断了朝廷接济香火,像这样人都变成了乞丐,可见世道艰难如斯。
吕世哈哈一笑道:“这个时候就是野狗最肥,你手中拿着的那个家伙,大前天我还看着他吃着死人,但下一刻就成了我这和尚的口腹之物,也是因缘循环啊。”
那文士闻听一愣,马上脸色变得惨白,火烧了似的丢下狗腿,蹲在一旁干呕起来,好一阵后才面色苍白晃悠悠的站起,很是深沉的看了吕世半天,最后喃喃道:“罪过啊罪过。”便蹒跚运去。
“罪过吗?我这和尚的口语怎么倒成了他的言辞?”吕世摇摇头自嘲一笑,捡起地上的狗腿继续吃起来。
翻开浩如烟海的历史书卷,你可以
记忆里只有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的中国才与这两个字绝缘,但不是说以后不会再出现。
写饿殍两个字的史家,都是用平常心写就的,让人读起来没有惊心动魄的感觉。
毕竟这饿殍里没有士大夫,没有官吏没有达官显贵在内,领导总是领导,只要能当上领导,不管当上什么肤色、民族的领导,都可以享受到世界一流的衣、食、住、行。
山陕之地在饿死人,但据说崇祯皇帝也知道此事,不过是想象着没有官吏报上的那么严重罢了。
但是毕竟新皇登基,想做个中兴之主,也要做个表率出来,于是在国用艰难的时候,把宫里的宫女太监赶出了大半,仅仅剩下四万,可怜那些太监,为了不被饿死才当了太监,现在为了减少国用再次面临饿死,其实,对于那些人来说,饿比除掉身上的祖孙根重要。
山陕依旧大旱,皇帝依旧勤俭,但是皇粮国税依旧不能少的半分。上下官吏为了政绩,为了用度,为了上下勾当,为了——反正是为了这样那样的借口都在拼命搜刮。
其实皇帝可以做做样子,而那些官吏士大夫却连这个都不必做的,于是才有了在锦衣玉食的情况下写出的,没有一点色彩的饿殍两个字。
就如现在一样,虽然知道山陕大旱,民不聊生,但皇帝为应付外敌,却依旧没有赈济,也腾不出钱粮赈济。
皇帝也难,外敌环视,大行皇帝需要风光大葬,**里几万宫女太监,外朝里几百万的官吏要吃要喝,皇子皇孙不断滋生,都要供养,所以小民便需要与皇帝一起艰难吧。
“一饭一米皆须珍惜啊,过两日,恐怕就是这狗腿也没有喽。”吕世捡起文士丢到地上的狗腿珍惜的揣在怀里。
对于吕世这个倒霉的穿越者,这狗腿就是在这个时代活下去的希望,虽然可能也只是活到几天之后,就也是一个饿殍,管他呢?不过是活着一天便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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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闯王 第二章 生存
活下去并不容易。(
在凄苦的寒风中,吕世蹒跚前行,目标,南方。
都说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那是伟人的哲学,对于倒霉蛋吕世来说,生存就是艰难无比,尤其是现在这个时节。
肚子的哀鸣胜过一切,浑身上下除了被那个死倒赠与的衣物外,就是一无所有。
在穿越的第三天两眼冒金星的时候,吕世终于看到了一条肥硕的狗,那家伙正在啃食着路边一个人尸的大腿。
吕世没有呕吐,而是直接扑上去,那狗也是强悍,瞪着血红的眼睛与吕世进行了番殊死搏斗,但最后在一米八五的敌人面前,那狗败下阵来。
生存的法则告诉我们,在这个时候,失败就有一个结果——死。
饥饿战胜恶心,吕世就美美的烤着狗腿,吃了这大明第一餐。
现在有了文士的插曲,更体会到了明末生活的艰难,这很是打击了吕世穿越者活下去的信心。
有时候,吕世都想,也许饿死了,就是自己回21世纪的办法,现在想来,毕竟无忧无虑但平淡的21世纪的家,才是自己最是迫切想得到的,什么颠覆大明,什么阻击野猪皮,什么拯救汉家衣冠,什么南方富家翁,现在对于满脑袋的汉堡火锅,都是浮云。
但是,还是但是。
想归想,但真的用饿死的方法回去,自己还是觉的不靠谱,万一饿死了,却回不去,岂不冤枉?
在自己的世界里,一个大活人失踪了自己遇见过,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穿越了,但没见一个穿越后回来的,这却是板上订丁的事情,这个险还是不冒也罢。
现在对于吕世来说,活着才是第一,没有第二,将来的雄图伟业?那不过是梦想罢了。
狗腿的最后一丝肉已经下肚,化作了无形,现在肚子已经不再叫唤,但不是饱了,而是饿的麻木了。
原先健壮的双腿,已经失去了感觉,只是机械的前行。
目标?有,在确定不能回去以后,决定往南走。
在自己不多的历史知识里,这榆林马上就是一个战乱分起的地方,有王二要杀官造反了,有流民起义了,官军开始与起义军,与入关劫掠的蒙古鞑子你来我往的拉锯了。
吕世也想加入到这轰轰烈烈的大革命的洪流之中,振臂一呼从者云集,但还是历史告诉自己,王二的下场是悲剧的,大明还没有真正没落到任你造反不管不顾的地步,所以涂面王二不过是短短两月便灰飞烟灭,成为历史学家定义为明末起义的起点,但也就是定义为起点而已,没有一点赞叹激越。
想活下去,就不要搀和期间,自己还没有九级武功,也没有玄幻的百变之身,每次挨饿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还是真真正正的凡人。
往南走有两个目,越往南旱灾越轻,即便是要饭也是好要的多,毕竟挣扎着活着不成饿殍才是第一位。(本章节由
万一侥幸走到南方,那便是万事大吉,先不要说躲过后来的李自成张献忠等的蝗虫一样的起义。
就是再后来的满清鞑子入关,也对南方不是太过摧残,自己虽然有大志向,但也先寻个安稳地,万一事不如愿,也可以凭借自己先知先觉,趋吉避凶,到南洋走上一遭也就是了,最不济还可以用自己的生活小常识,在这个时代开开金手指做个富家翁,关于先前改变历史的艰巨任务,现在已经被饥饿消磨的没了兴趣。
改变历史还是那些牛人穿越大大去做吧,我还是享受他们加给我的荫蔽光辉的好。
就这样走走停停,每日里为这肚子奔波,树上的,土里的,野地奔跑的,自己算是尝了个遍,但也是饥一顿饱一顿的,转眼两月过去,天气开始一天天变暖,生存也不再那么艰难,最少不会再担心冻死,看看现在大约已经是四月天气,已经是耕作的时节,但天下大旱,一冬一春无雨,沿途都是抛荒的土地,连根野菜都不长,真的是一片荒凉,道路上讨饭的流民开始成群结队,一口吃食更是难寻。
吕世就弃了大路,转到山里,山里的野物还是有的,寻些吃食也容易些。
第一个金手指开出的不是致富,还是为了活下去。
看着眼前的兔子飞奔而去却徒呼奈何,因为自己再能跑,也绝对跑不过兔子,为了兔子,吕世需要一个弓箭。
但弓箭这东西,照现在这个时代的要求和制作工艺,却不是自己能做的来的,那是要几十种材料和无数道工序,才有了一石弓和二石弓一直到据说贺人龙来开的变态十石弓。
但是,古代中国的弓箭却是有一个致命的误区,那就是用火烤来把弓箭做成一个优美的外形,他们以为那样能增加弓箭的射击威力,岂不知,那恰恰破坏了弓臂的植物纤维的自然韧性,损伤了射击威力,于是只能用更大的力气拉开弓,瞬间发射的时候,让弓先抵消了大部分损失的韧性,使得长箭初速度大大降低,为了弥补这个缺陷,只能做更为复杂的复合弓,用更加稀缺的牛筋来做弦,配合着加大威力,但最终不如欧洲的长弓来的威力大了。
吕世可是知道,英格兰长弓正是这个欧洲弓箭的代表,就是以札木,或是高档的檀木自然为弓臂,增加弓背长度来加大射击距离和力度,在现在这个时代,这是欧洲唯一比中国先进和实用的武器,当然,这英格兰长弓也是有缺点,不但箭身长大,而且箭矢也需要加长,以现在中国人普遍的身高,却是携带不便,但威力能遮掩一切瑕疵。
现在吕世就看见满山的札木,所以就又有了活下去的希望。
还是这个时代好啊,没有滥砍滥伐,这才在陕西存留大面积的原始森林,这种状况一直到民国的时候才改变,要不毛太祖也没有张思德烧炭,南泥湾开荒的千古名篇。
当吕世用原始的石刀费力的把一个鸡蛋粗细的札木砍倒,并且努力用原来自己的裤腰带把他弯成弓型的时候,由于太过专心,身后一句话差点让吕世扑倒。
“你是在做弓吗?”
吕世豁然回身,不知道什么时候,身后一个拖着鼻涕的孩子正咬着手指头好奇的看着自己。
饥饿让吕世的耳朵失去了应该有的机敏,竟然一个大活人站到身后都不知道,好在看那孩子穿戴也是个流民,脸上也没有什么邪恶的表情,这才放下心来。
“你这个弓做的好丑。”那孩子用一种鄙夷的语气,在和吕世谈论吕世手中千辛万苦才做成的弓箭,所谓千辛万苦还是在砍伐扎木的时候,毕竟札木韧性极强,而且坚韧无比,吕世拿着的还是原始的石器,而且还是旧石器的那种。
一个孩子,这是吕世到这个大山里将近一个月,第一个见到的活人,没来由的心中一暖。
“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吕世蹲下,和蔼的道。
那孩子躲开吕世想要抚摸自己头的手,依旧嘲笑着吕世道:“你这个东西是不行的,射出的箭也不会远的。”脸上还带着鄙夷的神情。
被一个孩子鄙视,尤其是被一个古代的小屁孩鄙视,这是所有穿越人士所不能容忍的,吕世为那些无敌穿越者的面子也要争上一争。
“小家伙,看我做了给你看。”那好,看我如何化腐朽为神奇。
弓是做好了,但真的没有箭矢,吕世便寻了几根长且直的荆条,去掉枝桠,取平直的一米五的一段,这是现在箭矢的一倍有余,这更让那孩子取笑。
“这么长的箭是不能射远的,箭太重。我家是军户中的匠户,这个我是懂得的。”
吕世不理他,被连番取笑,却不恼火,只是笑笑,依旧做自己的事情。
英格兰长弓弓臂长大,所以需要的箭矢便长,这样才有动能,箭矢的粗长,加上本身的重量,这样才有势能,小屁孩懂得什么?我也鄙视你,但一个现代人去鄙视一个古代孩子,这不厚道。
寻了一块大石磨尖了前端,代替箭头,一切妥当,吕世站起笑着道:“小朋友,看我如何猎取猎物。”
张弓,搭箭,轻轻拉开,瞄准远处被两人说话惊起的一只肥兔,放箭。
兔子毫发无损的闪电般消失在视野之中。
吕世很尴尬,孩子很惊诧。
一只肥胖的野鸡掉落在百步之外——一箭穿胸。
意外之喜,绝对归功于打哪指哪的格言定律,吕世淡定的走到那只山鸡前捡起,笑着对那个小子道:“还好,不是松鼠,晚上我们有山鸡可吃,也是饿的狠了,这山鸡我一人就能吃完,却被你小子分了。”
想想又摇摇头无可无不可道:“同样是流民,见面便是缘分,与你同吃也不打紧,有了这长弓,以后行走山中便不瑜有饥馑。”
看那孩子还在原地张着大嘴不动,吕世回到他身边,拍着他的头道:“流民?”
这个时候,像这样衣衫褴褛的孩子,就是流民,想来不是与大队走散,就是父母已亡,都是苦命的人,见了就是缘分,结个伴也好,省的一路寂寞。
那孩子被吕世一拍,豁然转醒,抬起头,眼睛里已经满是崇拜之色了。
“大哥哥,这是你做的弓吗?是的,这是你做的,这是你就用这山上札木做的弓吗?是的,我亲眼看见的。”然后扬起脸兴奋的道:“大哥哥,你太了不起了。”孩子自顾自说,当让自己肯定之后,就用充满崇拜的眼光看着吕世。
吕世轻轻一笑,孩子的理解还不是太快,这英格兰长弓已经违背了这个朝代人的认知,但也没必要与一个孩子解释什么物理原理,笑着道:“好了,不要再问这些无聊的问题,来,我们兄弟晚上有了嚼果才是正经,你去找些柴火来,我们烧烤。”
那孩子这才回过神来,怯怯的问道:“大哥哥,可不可以带着山鸡回我的家?我的哥哥和妹妹也,也,也——”脸红心跳呐呐着不好意思说下去了。
吕世一愣,突然欢喜起来,这是多么好的一个消息?自己独行几月,沿途或无村寨,或有也是人去村空,这是自己第一次知道,在这陕西榆林地方竟然还有人家没搬走。
“小兄弟,便是叨扰了。”吕世不敢谦让,忙吧这事坐实。
“不叨扰,正是高兴才是,我爹爹一定高兴的。”说这话,其实眼睛却是盯着吕世手中的肥鸡不放。
吕世笑笑也不为意,笑着道:“小兄弟,那我们回家吧。”
本人新书上传,希望新老书友给予收藏的同时,请给予诚恳的点评,不要赞美,只要批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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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闯王 第三章 落脚
陕西米脂县.
米脂南面的驻兵山山村不大,也就三百户人家,但在当地还是比较有名的,据说当年白起曾经驻兵于此,因而得名。(www。suimeng。com)
山村面临无定河分支沙家河,背靠白于山,山上多产石碳陶土,有一条驿路打此地通过,就有了一个驿站,将养了几个驿站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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