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大神在隔壁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一个王呆呆
说着喜欢我,还让我天天做这个做那个的,哼。
大混蛋。大大大混蛋。
抱着双臂,嘟囔着嘴,心里的表情全在脸上了。
她还是和以前一样,所有的情绪都写在脸上,从不掩饰,一如当年可爱。
“我说完了,该轮到我问你了。”
他盯着她痴痴的笑,顾小妮从他的眼里看到落地窗外漫天的星光和城市的寂静幽火,仿佛房间里是区别于外界的另一个世界。
“你要问什么。”
微微颔首,万千柔情让顾小妮低下了头,不敢直视那装了细碎星光的眸子。
“你喜欢不喜欢我啊。”
两个人渐渐靠近,他的呼吸离她越来越近,直到她每根睫毛都看得清。
“我……不知道。”
心中兵荒马乱,她如惊弓之鸟般往后挪了挪,却发现沙发就那么大,已经坐在边界处了,在挪就到地上了。
她是真的不知道,她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忽然间一问,把他问蒙了。
房间安静,只有两人的呼吸声在房间里回荡着。
“哦,不知道也好。我现在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谈情说爱好像也不太好。你不是说,有些事情要男人来做吗我会做的。但不是现在。”
心微微落空,他本以为她一天到晚跟在他身后是对他有情谊,没想到,她的回答,是不知道。
不知道,其实也是个好答案。至少不是不喜欢。
回想起自己那么突兀的表白让她尴尬的神情,没留给她反应的时间,说不知道也是正常的吧。
他回了位,失望浮现在他的脸上,嘴角却硬是撑出了一抹苦笑。
悄悄的抬眼,盯着他的侧脸,顾小妮怔住了。
谎话可以骗人,眼神却是装不出来的。
他现在在难过吗
用手摸了摸发烫的脸颊,又抚了抚不安的心口,顾小妮试探着靠近他,试着看着他,试着触摸他。
真的可以吗
真的……可以吗
这一切是真的吗
她反反复复的问着自己。
忽而间,应泽宇感觉身边好像有什么东西,转过脸来,却看见了迅速放下去的皙白玉手。
“你干嘛”
应泽宇莞尔一笑,世界的星星都暗淡了下来。
像着了魔似的,顾小妮的视线落在他的侧脸,停了下来。
以前看过他很多次,从没有过一次,离得这么近。
她也从未发觉,原来他和林尚比起来,更加温暖和真实。
心头微微一动,她第一次发现,他原来也那么好看。
“你
第68章:应泽宇的独白
小时候,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父亲和母亲开了一个电影院,我在电影院里长大,一有合适的新电影,我都会去父母的电影院里看。
之后,父母的生意慢慢做大,他们见地产有机会,承包了一块地,做起了开发商,家里的经济条件也随着红火的生意开始变好。
父母在凌水赚了许多钱,为了把生意做大,他们来到了京海,在京海打拼,才有了最后的大万。
为了培养我当大万的接班人,他们从小对我精心培养,从初中时,我便在国外读书,家里的事情,我一概不管。
在国外,我认真学习,得了非常好的分数,想要成为优秀的接班人。
父母的生意越做越大,成了国内著名的企业家。
我虽然拥有富裕的家庭,但我知道这背后是父母的努力,所以从不乱花钱。
原本我的家庭很幸福,但变故来的实在是太快了。
高二那年,我回家,看见了倒在血泊的中的母亲。
母亲的离世给了我巨大的打击,可命运没有放过我,我亲眼看着那个小三和她的儿子住进了我妈妈的房子,成为我父亲的“妻子”和儿子。
父亲对我说,他没有和那个女人结婚,说他做错了,他不该一夜风流,但孩子是无辜的,他请求我,让他们住进家门,因为她们也很可怜,没有依靠,孤苦无依。
呵。
他们孤苦无依,可我也没有了母亲啊!
谁又能理解我的感受!
可那个时候,我还小,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我还要念书,还要继承大万,所以我只能委屈自己,听父亲的话,和那个女人和那个“无辜”的弟弟住在一栋房子里。
我眼见着她用着我母亲的化妆品,穿着我母亲的衣服,还在我父亲面前,用亲切的口吻喊我宝贝。
呸,恶心。
只有我的母亲能够这样喊我!
我恶狠狠的看着她,却得到了父亲的这样一句话:“萍儿,星羽不懂事,你要理解,他也算是你半个儿子。”
半个儿子
我和这个恶毒的女儿没有半点血缘关系!何来的儿子
可笑。
我愤怒的摔碎的家里的花瓶,质问着父亲,和眼前惊慌失措往父亲怀里钻的小鸟依人的女人。
父亲没说什么,带着女人离开回了房间,我以为我取得了胜利,却没想到,第二天的早饭里,我吃出了异样的味道。
第三天的衣服上,有刺鼻的化学药水的味道。
明明是自己亲自用洗衣服洗完挂在阳台晾干的,怎么会有奇怪的味道
我看过法治节目,有的人长期吃腌制食品,里面的化学物质导致人得癌症。
我向父亲说出了这些问题,父亲却说是巧合。
我忍了两天,没想到之后,变本加厉。
我的弟弟,故意推搡我,伤害我,我的“后妈”,对我进行精神暴力,辱骂和诅咒纷至沓来。
我受不了了。于是提出离开家里,回到凌水生活。
我的爸爸同意了。
我回到了凌水,父亲派人弄好了转学手续,暑假的假期,我是在暴饮暴食中度过的。
我不停的吃啊吃啊,让我的身材迅速发福,连我自己都不愿意看见自己。
到了一家新学校,我见到了顾小妮。
第一眼见到她时,我没什么感觉。
班级里的人说,她是整个年级最有文艺气质的女青年,虽然学习一般,但她很有气质。
我坐在她旁边,怎么看她,都没有感受到旁人说的那种气质,但我感觉,她很漂亮。
她有一双杏仁眼,眼里波光粼粼,好似湖面上的荡漾水光,眉毛弯弯的,淡淡的,一笑起来,整个人就特别阳光,特别灿烂,从骨子中,透露出一种难以形容的,耀眼的自信和不慌不忙的儒雅。
她是从小在阳光下长大的,浑身充满了阳光的力量。
直到她靠近我,询问我,关心我,给我看她的书,我才真正感受到,什么是气质的美。
和她接触时间长了,我感受到她的特别,她的不同,她独一无二的魅力。
在班上,除了她,没有人愿意和我做真正的朋友。
只有她愿意聆听我,愿意接纳我。
只可惜,陪伴的时间太短,为了尽快备考,我转去了一家一对一的寄宿学校。
为了不引起别人注意,也想拥有一段新的人生,也我改了名字。
从今
第69章:顾小妮的自嘲
大家好呀,我是顾小妮。
一个长的很普通,学习很普通,事业很普通,任何方面都很普通的女孩子。
虽然他们都说我长的很好看,但我觉得,和电视上的明星比起来,我差远了。
从小我就爱看小说里的故事,看着看着,我便萌生了自己写小说的想法。
我看见了小四的成功,看见了韩寒的声名大噪,我想像他们一样,站在时代的舞台上,尽情的展示自己的才华,得到众人的认可。
高考时,我经过努力,考了一所本市的三本大学。
在学校里,我没有放弃我的文学梦想,继续写作,可惜,都失败了。
没有人愿意和我签约,没有人欣赏我的作品,我的书就像空气中之中肉眼不可见的灰尘,被埋没在了装有海量数据的服务器里。
我灰心丧气,和普通大学生一样,吃饭,睡觉,上课,毕业。
回到凌水,我找了一份普通的工作,在一家网店里当淘宝客服,老板很年轻,对员工也不错,所以我安稳的在这家店工作。
可是生活并不如我想象的那么如意,网店销售的不稳定导致我的工资忽上忽下,有一天,我回家看朋友圈时,我看见以前写书的朋友们,都有了收获,于是,我的手开始不听使唤,又开始创作了。
只不过,这次,我不再是一个菜鸟了。
我询问了我的朋友,应该怎么写小说,经过指点后,我顺利的签约了。
但是……我的作品,成绩依然不好,收藏和粉丝寥寥无几。
这时候我收到了应泽宇的消息。
我的天啊,刚开始看到时,觉得自己在做梦!
到后来,他答应我时,我才知道,这真的不是在做梦!
虽然在学习的过程很艰难,但我看到了成果,我很开心,也很欣慰。
最幸福的是,这段时间里,我的师父,应泽宇,他一直都陪着我,让我感受到了不一样的网文世界。
别人总说他是看上我了,可我怎么没感觉出来
又或者说,我感觉出来了。但是我不敢相信自己的
第70章:半年约定
昨天晚上的事情犹如一场梦境,可顾小妮明白,那并不是梦。
昨晚,她确定了应泽宇的心,也明确了自己的心意。
但,应泽宇告诉她,他现在在大万,有重要的事情要做,等到他功成名就的那天,他再去做男人应该做的事情。
顾小妮答应了。
两个人都不是小孩,明白一段感情对人生的重要性。
光确定了自己的心意,这是远远不够的。
一段稳定的感情,需要三观的磨合,互相的了解,经济实力匹配等等。
顾小妮的事业才刚刚起步,应泽宇换行需要稳定事业,两个人光有爱,很难走到最后。
他们约定,给对方半年的时间,接触过后,再确定要不要在一起。
睁开眼睛,顾小妮想起来,今天晚上还要去参加京海台的节目录制,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打着哈欠顶着鸡窝头起了床,站在门口,闻见了从厨房里飘来的香味。
鸡蛋面的味道。
应泽宇坐在客厅,见顾小妮起来了,指了指厨房,说道:“在厨房还有面条,赶紧趁热吃了吧。不然就化了。”
顾小妮咦了一声,表面上很嫌弃应泽宇做的面,实际上心里甜化了。
洗漱过后,她没有化妆,把面条端到客厅中,坐在应泽宇旁边,看着电视上放的古装爱情剧,一边吃一边问道:“你怎么看这个这不都是女生爱看的吗”
“我觉得你应该喜欢看,所以我看了这个。本来我想看法医纪实的。”
应泽宇的眼神落在了她吃个不停的小嘴上,抚了抚她的秀发,自言自语的道:“不化妆你也还是一样可爱。”
眼神里的细碎温柔让顾小妮的心吃了一大罐糖,她转过头来,两人目光对视,眼里的爱意浓稠的化不开。
“我本来就好看。”
嘻嘻哈哈的转过头去,小声嘟囔一句,又吃起了面条。
今天的阳光很好,撒在他的肩膀上,让他变得如阳光般温暖。
顾小妮喜欢这样的感觉,身边有喜欢的人,有一条可爱的狗,有一个温馨的家。
只可惜,明天她就要走了。
下午,穿上了正式的制服,来到了节目现场,她的身边坐着的,依然是荆棘和默爱。
荆棘见了她,八卦的眼神直往她身上瞟。
“小妮,我见你面色红润,精神倍加,昨夜可做了一些令人不齿之事”
荆棘的这波神助攻是她和应泽宇提前商量好的,为了请荆棘扮演追求者,他还付出了一个章推的代价。
“没有令人不齿之事,你可相信什么也没发生。”
确实,除了蜻蜓点水之外,什么都没发生。
“那你们在一起了吗”
重点来了,荆棘想听的,就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没有,我们现在的事业都还在基础,他还没成功,我还在大神的路上。现在在一起,太不合时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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