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江湖散人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汪咸不咸
“嗯。”陈绛婷轻轻地应道。
看了一眼队伍,石乐志倒是还没上线。
“他还没来,我们先打打日常任务吧。”蒋锋提议道。
玩家在《江湖》的每天都会有一些日常任务,基本上都是些基础的副本和生活任务,可以加少量的经验和金钱,闲来无事的玩家都是会首先做完这些任务。
陈绛婷同意之后,便和蒋锋开始了日常任务。
7点。
日常任务做完,却还是不见石乐志上线。
原本三人约好的6点半上线,现在已经半小时过去了,还是没见到他。
在微信群里喊他艾特他,他也是没有应声,因为没有他的电话,也不能打电话过去询问。而且说到底,他们都是网友,也没办法在现实中联系到本人。
所以二人只能继
第八十九章:人为奇迹
11点。
“日月”工作室。
黄崇旭伸了伸懒腰,慵懒地从座位上起来,走出自己的房间,看着大厅角落里一台电脑前的女孩。女孩依旧死死地盯着电脑,不知道在看什么地移动着鼠标,聚精会神。
黄崇旭摇了摇头。
走了过去,拍了拍女孩的肩,待女孩发现他的到来时,说道。
“七七,可以放松了,我们不用再打了,没人超的过我们的分数了。”
七七见是他,先是有些尴尬,而后别扭地笑了笑,说道:“没事,我帮咱们盯着积分榜,以防万一。”
黄崇旭叹了口气,找了个板凳,坐到了七七身边。
“七七啊,不是我说你,你一个女孩子,还是要注意身体,从几年前你加入我们到今天,你是比我还拼啊,身子拼垮了可不行。”
从身后走过的其他工作室成员,端着水杯,也是过来凑了个热闹:
“就是,黄哥,你劝劝七姐,经常我们都休息了,她还矗在电脑前,我们这些糙老爷们儿看着啊,都心疼。”
七七一个白眼过去,他端着水杯拔腿就跑,一下子就显示出了七七在工作室的地位。
他所说的,黄崇旭当然也是知晓。虽然明月不怎么关心手下人的状况,但黄崇旭却是和手下人最融洽的一个,说是二把手、二当家,但他还是把自己和他们放在一个位置上去对待。
“小七,听哥一句劝,女孩子的大好时光、美好青春,就这么几年,别全部扑在游戏上,这工作啊,有我和明月,你不用这么操心。”黄崇旭看着眼前倔强得让人心疼的女孩,说道。
七七摇了摇头。
只是对黄崇旭笑了笑,便又转过身去,继续盯着屏幕。
黄崇旭便不好再说什么,七七的性格就是如此,认定了的事,就会一路走下去,外人怎么劝都是没用。
他又何尝不知道她想的是什么呢她比他和明月更想“日月”冲到游戏行业的最顶尖,超过看林人,超过无天。不仅仅是为“日月”着想,可能心底,还有着想要证明自己的那份梦想。
他和明月也都知道,五年前,在《破晓黎明》决赛上,担任她的突破手的那个男人。
她想证明给他看。
黄崇旭摇了摇头,不再去想这些与他无关的东西,就起身准备离开。
这时,一个略微颤抖、有些激动的女声响起。
七七说道:“可以陪我去一趟老大那里吗”
黄崇旭有些疑惑地看着眼前这个有些异常的七七,虽然不解,但还是点点头。
两人一起,来到了明月的房间。
明月看着突然进来的二人,因为即将拿到第一,心情大好的缘故,他也是笑着起身,就要给二人泡壶茶来喝。
但显然七七不是来找他喝茶的。
“老大。”七七说道,“我们能再打一次武林新秀吗”
黄崇旭和明月,皆是惊讶。
“我们的分,不需要再打一次了啊。”黄崇旭先明月一步说道。
七七没有理会他,只是看着明月。
“能告诉我为什么吗”明月也没有一口否决她,而是温和地问道。
对于七七,明月始终保持着温柔,因为这个女人,值得。
七七没有说话,只是走到了明月的电脑前,点开了打开着的《江湖》里的武林新秀积分榜。
黄崇旭和明月同时走到了她身前,看着她的动作。
随后,看向屏幕。
明月一瞥,便是明白了。
“好,我们等下再打一次,你先去准备吧。”明月对七七轻声说道。
黄崇旭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没好这时出声。
待七七走出房间,黄崇旭才疑惑地问道:“什么情况”
明月没有说话,只是抬起手,指向了积分榜的一个位置。
第九名:长颈鹿饲养员。
......
“呼。三连胜,打回去了。”陈绛婷呼出一口气,说道。
上架感言
不咸从初次进入起点,开始写下第一个字,距离今天已经是第42天了,而马上凌晨后,就将迎来第43天。
本来我也没想过会这么早上架,但作为新手,不咸的缺点太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太多,第一次写作,也有很多我不注意的地方。而这些因素,使得这本书的成绩并不是很好,只能早早上架。
不过不咸还是很感谢所有读者,无论是一直默默支持着我的,还是投过推荐票、打赏过的,又或者是看了看作品开头便狠狠吐槽后离开的。
我都很感谢。因为无论赞美或是批评,都是不咸写作路上的宝贵财富。
一鞠躬!
马上过了今天,这本书就要上架了,不咸也不太对首订有着极高的追求,尽力便好。
有推荐票的朋友,觉得还看得过去,能投一张或几张,不咸自然感激不尽,如果没有,点个收藏,发个评论,不咸也非常感谢。
上架后,能点个订阅的朋友,就是对不咸的最大支持了。
最后
第九十章:重逢(求订阅和推荐票!!!)
画面一转,擂台出现,六人见面。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那二人见面。
蒋锋呆呆地看着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脸庞。
她好像瘦了,脸上带的表情好像也不一样了。曾经的她,常说自己是个萌萌的长颈鹿,永远一副可爱倔强的傻样。
记得五年前他们刚搬到一起住时,有天下雨,两人刚从外面吃完饭淋雨回家,家里还有个没吃饭饿着肚子的队友,等着他们带饭给他,两人回到家,却发现把一个小玩偶掉在了饭馆里。
那个小玩偶是蒋锋花了好几次给她抓的,虽然丑是丑了点,但她很喜欢,抱着爱不释手。吃完饭下起暴雨,忙着打伞、提打包盒,还是把玩偶忘在了那里。
当时她哭丧着个脸,真地快要哭出来地对蒋锋说道:“怎么办啊我们把它落在那儿了。”
蒋锋看了看外面风雨大作、电闪雷鸣,安慰她,说:“没事,我下次再给你抓一个。”
她却闷闷不乐地蹲在角落,抱着腿,把头埋在膝盖里。
好久好久,她站了起来,对两个不知所措的大男人说道:“我去把它找回来。”
然后冲出了门,冲进了风雨中。
蒋锋不知所措,但另一个队友却是反应了过来,两人带着伞便去找她。
那天晚上的风和雨真的很大,大到蒋锋再也不愿意回忆那天晚上的s市。
最后,两人在那家饭馆的门口,找到了她。
她正和已经关门正要离开的老板苦苦哀求,请他开下门,让她进去找东西。
那浑身湿透但却依然傻乎乎的倔强样,现在还时常浮现在梦醒时的蒋锋眼前。
五年过去,她好像再也没有那个傻乎乎的样子了。
哪怕是五年前她离开的那天晚上,她的表情也只剩倔强。
游戏中的捏脸,她很美,像是一个难以触碰的npc一样,棱角分明、干练大方,想必这也和她现在现实中一样吧,过得很好。
七七呆呆地看着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脸庞。
他好像憔悴了,也胖了。曾经的他,总说自己是个精致的东北爷们儿,注意发型、注意仪态,常被她打趣说他比她活得像个女生,他永远一副憨憨的模样,让人觉得没什么心眼。
记得两人的第一次遇见,是在《破晓黎明》里,她结束了一场对局后,顺利登上了排行榜第一,没多久便收到了蒋锋的好友申请。
一加上,蒋锋便大大咧咧没好气地要跟她solo。
她那时想,这大傻子是谁啊没有理会。
久而久之,被他骚扰烦了,她就想,这人真聒噪,把他打安静点好了。
后来,全国赛事出来,她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个聒噪、天天游戏里找她组队的男人。
“我们去打比赛吧。”她试探着发给蒋锋这个消息。
没想到那边的蒋锋,没有犹豫,便回了句:“好。”
“你来s市,我去接你。”她说。
第二天,火车站,她便接到了这个背着大包、推着个行李箱的大男孩。
笑的憨、说话憨,总而言之就是个一米八几的大傻子。
他还绕着自己走了两圈,瞪大眼睛半天憋出来句话:
“你是个娘们儿啊!”
后来两人租了个房子,又加进来一个聊得来的队友,三人就住在了一起,搬进了三台电脑。
赢下城市争霸赛的那天,三人拿到了全国争霸的资格。
在外面庆祝的那天晚上,蒋锋给她表白了。
一个一米八几的大汉子,满脸通红,眼睛直挺挺地盯着她,也是半天憋出句话来:
“你就当你的长颈鹿,我当你的饲养员!”
五年过去,他好像不是当初那样憨厚的模样了。
可能是五年前的那天晚上,她的离开,对他伤害太深。
游戏中的捏脸很真实,他虽然变了,但轮廓没变。那是她不愿意想起的脸,因为那是时常让她午夜梦醒时看到的那副哭着求她留下的样子。
他过的好吗
陈绛婷和石乐志,非常懂事地闭上了嘴。
短短十秒的战斗准备时间,却好像过了一个世纪,蒋锋没有说话,对面也没有打字,就这么安静地,好像视线穿透了屏幕的空间。
战斗开始了。
陈绛婷朝黄崇旭奔去。
明月朝石乐志奔去。
竟是不约而同地,没有去打他们二人。
但这时,双方都不知道,对方
第九十一章:这一枪的风采(3500字大章求订阅、求票!!!)
“鹿哥,石乐志那边不太妙,我去帮他,你这边可以吗”
陈绛婷瞥了一眼石乐志那边的手忙脚乱,轻声对蒋锋说道。
“你去吧,这边我来就好。”蒋锋平静地回答。
陈绛婷也不再矫情,直接是瞬步离开了蒋锋身后。
黄崇旭见状,就要来拦她。
蒋锋双手持枪,“崩”字诀出,带着战意烈火的长枪劈向黄崇旭,黄崇旭的去路被阻,只得后撤躲开这一枪。
陈绛婷的到来,正好缓解了石乐志的痛苦。
明月正离开潜行,对石乐志发起一道背击。
而还没触碰到石乐志,明月便强行停下,往一旁闪避开去。
原本的位置,一道倩影手中带着紫色的幻光而至,拍了个空。
“怎么被打得手都还不了。”陈绛婷有些幸灾乐祸地对石乐志说道。
“他很强。”石乐志回答,语气中有着特别的严肃。
陈绛婷见状,也是不再取笑他,毕竟对方是目前的第一无相门,石乐志解决不了也是正常,从刚刚他的闪避就能窥见皮毛,那种情况下,几乎是视线盲区的攻击,他都能躲开,不可谓不恐怖。
语音频道中,七七对明月问道:
“老大,要帮忙吗”
明月笑了笑,回答道:“不用,一个女生,一个光头,我还是能解决的。”
极其猖狂!
但他的确有这个资本。
“你去帮鹿哥。”
陈绛婷说道。
石乐志本来一愣,但立马明白了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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