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花谁不爱
作者:朱轻
男人骄傲不给追时,女人慢慢磨,总能把人给拿下;
女人带刺不让爱时,大男人一瞪,总能让女人变乖。
十六岁那年,郑樱琪的美惹来了女人的排挤、惹来了男人的纠缠,
却没招惹陆盛恒多看她一眼。二十八岁这年,为了抢新娘捧花,
她又对他犯花痴了,因为酒醉,不小心对他吐露,
她喜欢一个叫陆盛恒的男人,不过他是块木头,很不好追,
但她会想法子扑上他的床,把他啃了吃了后,看他还逃去哪里,
她的大话让陆盛恒翻了白眼,这笨女人他惹不起,总躲得起吧。
他爱不起郑樱琪这女人,她的美,男人看了很养眼,
他看了却很刺眼,更别说她找他麻烦时的嚣张样,他怎么看怎么火大。
他从没想找多美的女人当老婆,人家说各花入各眼,
可明明郑樱琪这朵娇滴滴的小花没入他的眼,他也没想陪她谈情说爱,
只是看她被其他男人纠缠又追捧,他心头那股无名火,
却是烧得醋意横生,一个不小心竟将这朵带刺的娇花带回家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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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
盛夏的傍晚,从街头栽到街尾的乌桕树开出一片阴凉,透过枝桠倾洒下来的光束之间,有微尘起起伏伏。道路清洁车携着噪音缓缓驶过,清洗过的柏油路泛出湿润的黑,斑驳细碎的阳光点缀在地面上,蒸发过后,连空气都变得湿漉漉的。
一个少年漫漫地走在树荫下。白色衬衣与深色长裤,再普通不过的高中制服,可穿在那副清瘦却不单薄的少年躯体上,却有一种别样的气质,高高瘦瘦、冷冷淡淡,斜背着一个样式简单的书包,半垂着头,专心地去踩脚下的光斑。
这是少年回家的必经之路,同样也是郑樱琪的。她经常会在这里遇到他,见的次数多了便下意识地关注了起来,更何况英俊高挑的少年缓步走在林荫道上的情景,本来就很吸引别人的注意力。
可每次见到他,他就像是从头到脚都复制昨天的一样,完全没变化。一样的制服、一样的书包、一样的走路姿态,就连每天都要踩着光斑走的习惯都一样。郑樱琪想,他恐泊连耳机里面放的音乐都是同一首吧。
不过今天好像有些不一样。
她在少年几公尺之外慢悠悠地骑着脚踏车,清澈的目光不自觉地滑向他的书包,今天他的书包好像格外的大,再将目光投向自己放在前置物篮里的书包对比一下,足足大了一号呢。
可就在郑樱琪看着自己书包的这空档,一条绿油油、胖乎乎的毛毛虫缓缓地从书包缝隙里爬了出来。
水灵灵的眸子,瞬间被恐惧笼罩。后颈处的汗毛就像那不断爬入视野的毛毛虫一样,一根接一根地竖起来,“啊!”刺耳的尖叫声划破了乌桕树下的宁静气氛。
郑樱琪忙不迭地想要停车,可连捏了几下把手上的刹车都毫无反应,惊慌失措之下想要用脚踩住地面来刹车,结果……
糟糕,她怎么忘了,放学取车时她就注意到座椅被人故意调高,虽然轻易猜出这是他人的恶作剧,却没想通对方用意何在,再加上自己又不晓得该怎么调回去,于是就这样骑了,所以现在的状况就是,她的脚根本就踏不到地。
老天,她没办法保持平衡,而且那条毛毛虫要爬到她的手上了!恐惧的尖叫声在拐了几道弯、升了几个调之后,终于引起了前方少年的注意。
是不是有人在喊救命?他停下脚步,摘下耳机,然后一脸茫然地转过身去。视野之中,是一个在脚踏车上手舞足蹈的少女。
是的,手舞足蹈。少女纤细的手臂与制服裙下的白皙小腿都在不断乱挥,素净漂亮的粉脸上写满惊慌失措。而她身下的那辆脚踏车好像有生命一样在前进,直愣楞地朝他撞来。
看样子是刹车失灵了,在这个迟来的想法闪过少年脑海的时候……砰!脚踏车的前轮狠狠地撞上少年的腿,郑樱琪整个人则是顺着惯性扑上去,连人带车一起压在他身上。
好痛……被摔得七荤八素的郑樱琪睁开眼,愣了几秒钟之后才搞清楚现在的状况,她撞人了!
忙不迭地想要从受害者的身上爬起来,可致歉的话还没说出口,就先一步瞥见前置物篮里生命力顽强的毛毛虫,两脚被吓得一绊,不受控地再度跌下去。
忽然袭来的二次伤害令少年终于忍不住闷哼出声。
郑樱琪愧疚得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咬牙爬起来,摇摇晃晃地想要把压在他身上的脚踏车扶起来。可无奈她腿细、胳膊细,再加上摔得手软脚软,拉车子拉得格外费力。
少年轻轻叹息,还是伸手帮她推了一把,然后才慢吞吞地从地上坐起来。
“你还好吧?”
少年并没有立刻理会她,而是先张开方才被压在底下的手臂,露出被下意识护在怀中的书包来。他拉开书包拉链瞧了眼,继而眉心一展。
“有没有摔坏什么?”被撞倒了还不忘护在怀里,书包里的东西一定很宝贝吧,不晓得会不会很贵。想到这个,郑樱琪的底气有些不足,“如果有损坏的话,我可以赔……”
轻瞥她不安的神情,少年淡淡地说:“不用。”他搂着书包从地上站起,背好书包之后再弯腰捡起地上的耳机轻放入口袋,准备就此离开。
这就走了?呆了呆之后郑樱琪下意识地将他叫住,“等一下。”
少年停步看过来,他的目光清清冷冷,看不出任何情绪波动。
郑樱琪看了看他身上的狼狈,忍不住问:“你有没有受伤?要不要去医院?”
“不用。”还是那言简意赅的两个字。
“哦。”他被自己撞到,却连句责备都没有,郑樱琪的心里不大好过,“对不起,撞到你。”
“没关系。”少年的声音和他的眼神一样冷淡。他走开几步之后又停下来,思考了一下后还是回眸道:“你倒是应该去一下医院。”
“啊?”郑樱琪尚未回神。
少年不语,只是将目光投向她制服裙下的白皙小腿。
郑樱琪顺着他的视线看去,这才慢半拍地发现自己的腿被磕破了皮,黑黑红红,鲜血直流。低呼一声后便腿软地跌坐在地上,她想要爬起来,可一看到手边不断蠕动的毛毛虫,腿便更软了。
本来已经打算离开的少年不解地看她,目光探询。
郑樱琪迎上他的目光,有些无助又有些尴尬,“我、我有点晕血,现在没力气了。”忙不迭地补充,又附赠一记干笑表示自己没问题,“不过没关系,我休息一下就好。”
面对着她的笑容,少年连唇角都没有挑一下。他静默地盯了她几秒,然后认命地一叹气,折身朝她走过来。
郑樱琪讶异地看他走到自己面前蹲下,默不作声地开始帮她将散落满地的书本、纸笔,一一收进书包。
“那个……”
少年动作一停,抬眼看她。
郑樱琪弱弱地指了指被他捏在指间的小生命,“毛毛虫就不要收进去了。”
点了点头,少年将毛毛虫放回原处之后动作继续。他将东西全部收好之后才站起身,顺手将书包丢进前置物篮,然后踢开脚踏车的支架,扶好车子,接着才看向郑樱琪,“上车。”
“呃……干什么?”
“去医院。”
终于明白过来的郑樱琪忙摆手,“不用,我自己可以……”
“可以自己走过来吗?”
“可以。”这个人口吻平平板板,却有种让人无法拒绝的力量。
她拖着虚软的双腿坐上脚踏车的后座,调整了下坐姿坐好。少年推着脚踏车,步伐缓慢地走向距离两人并不远的镇医院。
这一路上,郑樱琪的嘴巴就没有歇下来过。她本身就不是个安分、少言的人,再加上想要将注意力从带血的伤口上转移开,所以郑樱琪一直在找少年搭话,从姓名,到学校,再到班级,差点就连他穿什么尺寸的鞋子都问清了。
原来少年叫陆盛恒。
他虽然看起来冷淡内敛,从不主动挑起任何话题,但对于郑樱琪八卦的那些问题,倒都会客气地回应一下,看样子不难相处,却也不太容易接近。反正不论是之前只是远远地瞧着,还是现在近近地交谈,郑樱琪都对他充满了好奇。
当注意到挂在他侧肩的大书包里似乎有什么在蠕动之后,她的好奇心燃得更盛。
“你的书包在动。”按捺不住蠢蠢欲动的好奇心,“我可以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吗?”刚才见他那么紧张地护在怀里,她就已经很好奇了。
陆盛恒毫不遮掩,直接拉开拉链。书包被拉开的同时,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探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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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樱琪惊喜地呀了一声,“小狗!”她忍不住喜欢地探手抚上去。小狗奶声奶气地嗷呜了几声,粉嫩温暖的舌头不断舔她的手心,逗得她咯咯直笑,“它叫什么?”
“雷诺。”
捧着小狗的脸来回端详,“什么品种的?”
“圣伯纳。”陆盛恒腾出一只手,修长的食指轻轻曲起,温柔地刮了刮小狗的头顶,“一种大型犬。”这个轻微的动作似乎扯到了哪里,令他忍不住拧眉低哼,在郑樱琪有所察觉前,他已经将手收了回来。
“那它以后会变得很大只?”
“嗯。”
“如果永远也长不大就好了,可以一直放在包包里。”郑樱琪专心地逗弄着雷诺,连眼都舍不得眨一下。
玩了好一会后,她忽然问:“咦,你今天该不会一直带着它上课吧?”
陆盛恒侧面地承认,“今天没人照顾它。”所以他不得不带着雷诺去上学。
“学校没人发现吗?”
“它很乖,所以没人察觉。”
玩嗨的雷诺将半个身子都探出书包,软嫩嫩、毛茸茸的爪子轻轻抓在陆盛恒的制服外套上。他不由得垂眼望去,颜色浅淡的唇微微勾起。
侧坐在后座上的她刚好可以看到陆盛恒的侧脸。近距离来看他还满帅的,凸出的眉骨、深邃的眼眸、挺拔的鼻梁、薄薄的嘴唇,细碎的阳光跳跃在他英俊的眉间,因他的笑容而多添了几分温度。
“你很喜欢宠物吗?”
陆盛恒收回目光,“雷诺不是宠物。”
“喔。”郑樱琪忍不住也笑了起来,怪不得他被撞之后却还好心送她这个肇事者去医院,因为这样喜爱动物的少年一定拥有着一颗纯粹又柔软的心。
第1章(2)
这就是这段时间以来,她一直情不自禁偷偷关注的少年,一个看起来冷漠疏远,实际上却比阳光更温暖的男孩。这样的他令郑樱琪忍不住想要和他说话,想要和他更亲近,所以安静了没一会,郑樱琪便又打开了话匣子。
“对了,你知道今天我为什么会撞到你吗?”
“不知道。”顺手将雷诺塞回到书包中,拉上拉链,再刻意留条缝隙。
“其实我是被人恶作剧啦,结果不小心连累到你。”仿佛在讲笑话一样,将有人放毛毛虫在她书包,又故意破坏刹车、调高座椅的事情全部讲给他听,“是不是很惊险。”
何止是惊险,甚至有些可怕。
陆盛恒忍不住停下脚步,调转视线看向她,眉宇间拢着讶异,“为什么?”
“为什么她们要这样整我?”见对方点头,郑樱琪坦然地说:“因为我太漂亮了啊……喂,你那是什么表情,不信吗。”
她傲慢地一抬下巴,“我可是校花呢。”
疑惑的目光从她干净的布鞋慢慢地游弋到那张干净漂亮的小脸上。嗯,确实很漂亮,精致无瑕的五官,不论是清澈的水眸、秀挺的鼻梁还是那丰润的菱唇,每一处都得到了造物主的偏爱,虽然她年纪小小,这份美丽中却已窥见了一丝丝的妩媚。
陆盛恒认真仔细的眼神直把郑樱琪看得脸颊发热,忍不住别过脸去,“总之我没有弧就是了。”
同班富家女暗恋的男生写了情书给她,自那之后富家女便开始处处找她麻烦,所以说到底不还是太漂亮惹的祸。而且富家女有钱又有势,想要对付她这种长得漂亮、成绩优秀,却偏偏家里一贫如洗的穷校花简直轻而易举。
“你可以报警。”陆盛恒忽然冒出这么一句。
“报警?”呆了一秒后郑樱琪立刻笑开,“别开玩笑了,局长又不是我大哥,谁会管这种高中生之间的恶作剧。”
可这已经不仅仅是恶作剧这样简单了,陆盛恒不太赞同地拧眉。虽然恶作剧者或许根本没想那么多,但如果郑樱琪今天没有撞上他,而是撞上一辆轿车,那恶作剧就会变成凶杀案,可偏偏眼前这个少女却根本没意识到事情有多严重。
无言地凝望她几秒,再度叹息,所以说女人的智商都很低,尤其是漂亮的女人。靠这种生物太近的话,连自己都会招来麻烦,就像今天一样。
“你好像总在叹气。”
陆盛恒不答反问:“有手机吗?”
“没有。”难得听他主动问问题,郑樱琪立刻被岔开注意力。
问她有没有手机做什么,难道是想之后再联络吗?这种俗到不行的搭讪台词她已经在学校里听了无数遍,可今天这是第一次郑樱琪觉得有点开心。她忍不住补充,“如果你想联系我的话,可以……”
“那用我的好了。”陆盛恒根本没听到她说什么,兀自从口袋里摸出手机,头也没回地递过来。
“干、干什么?”愣愣地接过手机。
“通知家人。”
“喔。”是啦,不联络家人,难道还要麻烦人家再把自己送回家吗。郑樱琪闷闷地接过手机,给大哥郑英杰打了电话。
去到医院,填完挂号单后开始排队,很快就轮到郑樱琪。
她乖乖地坐在病床上,一面翻看着手里的挂号单,一面等待着去取消毒用品的护士回来帮她包扎。
“怎么还有骨科的挂号单?”
“哦,那是我的。”坐在一旁的陆盛恒看了一眼,顺势将挂号单抽走。
“你?”郑樱琪反应了半秒,倏地睁开眼,“你也受伤了?”下意识地伸手去拉他,结果却引来他的一声闷哼,她连忙松手,“这么严重吗?”
“还好。”躲开她的触碰,拿着挂号单坐到一边去。
“你刚刚怎么不告诉我?”
“你又不是医生。”和她说有什么用。“但我是肇事者啊。”
陆盛恒觉得有些好笑地瞧着她,这年头肇事者都这样理直气壮了吗。
他才想说些什么,便被一个忽然闯入的男人给打断。来者高大且健壮,五官刚毅、皮肤黝黑,即使一句话都不说,那懔悍刚猛的气质也显露无遗。他折刀般凌乱的眉似打成一个结,锋锐的目光在踏入诊间的瞬间便锁住郑樱琪的身影,“郑樱琪!”
“怎么来得这么快。”她讶异地看向自家大哥,“又在路上超速飙车了吧。”
郑英杰大步走到病床前,用目光将郑樱琪从头到脚打量个遍,“嗯,我再来得晚些,干脆去太平间看你不是更好吗。”他也是刚好就在医院附近,所以接到电话就立刻赶了过来。
“呿,不要咒我。”
“骑脚踏车都可以出车祸,郑樱琪,你还可以再蠢一点没关系。”
“我是被人整的啦!”
“为什么每次被整的都是你,还不是因为蠢。”
“是因为我漂亮。”说到这个忽然想起陆盛恒,她连忙推开挡住视线的大哥,却发现他已经不在了,“欸,人呢?”
“谁啊?”
“就是被我撞到的人,他好像骨头受伤了。”环视了一圈没找到人她便有些坐不住,“要不然我去看……”
“你要去看什么,给我乖乖坐好,有什么事包扎完之后再说。”
“可人家是被我撞受伤的。”
“撞坏了哪根骨头我去赔,但是现在你就给我乖乖坐好包扎。”将小妹压回原处,郑英杰不容拒绝地下令,“坐好。”
看清大哥是铁了心不会放她随便乱跑,郑樱琪只好妥协,“那等会我包扎的时候,你去看他。”
“好。”
片刻后,护士出现开始为郑樱琪包扎。
她微抬着腿,目光却黏在郑英杰身上,“他应该在骨科,叫陆盛恒。”
“好。”
郑樱琪不放心地对着大哥的背影叮嘱道:“最好把他带回来,我要好好道歉。”
郑英杰做了个了解的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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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大吼大叫、不要太凶、千万别吓到人家……”
不耐烦的咆哮从走廊里传来,“知道了!”
半小时后,郑英杰又折回来。已经包扎好的郑樱琪忙不迭地伸长了脖子去看,找了半天之后拧起秀眉,“人呢?”
“走了啊。”
“走了?”她忽然觉得好失望,“不是让你把他带回来吗。”
“他自己要走的。”郑英杰大剌剌地往旁边一坐。
“那他有没有怎么样,严重吗?”
他收拢五指,指节喀喀作响,“不严重,骨节错位。”
“都错位了还不严重。”
“男人受点伤算什么。”郑英杰高高跷起二郎腿,“不过这小子够带种,接骨时连哼都不哼一声。”
是啊,如果不是发现了那张挂号单,郑樱琪都不知道他受伤了。骨节错位一定很痛吧,他怎么吭都不吭一声。再有机会的话,一定要好好地弥补他才行。
不过到最后,郑樱琪也没能好好地弥补陆盛恒。
两人虽然就此相识,两所学校也毗邻,但也仅仅保持着在放学路上偶遇时会交谈几句的关系。不论是那天的意外,还是校花级别的郑樱琪,似乎都没被他放在心上,陆盛恒依然是重复着每一天的习惯,安静地走路、安静地听歌,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就像那天没听到郑樱琪的尖叫一样,同样没有留意到被她埋藏在心底日渐强烈的爱恋。
是的,郑樱琪喜欢陆盛恒。
她不知道这份感情是怎样形成的,可能是从自己对撞到他的愧疚所形成,可能是从自己对他送自己去医院包扎的感激所形成,也可能是由日后点点滴滴、微不足道的相处所形成,更可能在两人正式认识以前,当她还默默地关注着陆盛恒的背影时就已经开始喜欢他了。
总之身为校花的她,在绝对不缺追求者的情况下,开始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暗恋,这一恋,就是将近五年。
可这期间郑樱琪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始终和他保持着点头之交的关系,连个朋友都算不上。在陆盛恒大二那年搬家后,两人就连“点头”的机会都没了,所以根本没人知道她喜欢陆盛恒。
郑樱琪自己也满享受这种暗恋的感觉,她知道再美好的感情经过时间的推移也会变淡,与其对他展开追求,倒不如将这份喜欢藏在心底,保持着它最原始的悸动与纯挚。
这份感情,一直维持到她大二,陆盛恒大四的那年。
陆盛恒在毕业之后在南部服兵役,之后便留在那里发展,一直没有回来。
彻底失去了他所有消息的同时,郑樱琪也失去了再关注他的机会,于是这份暗恋到此终止,郑樱琪失恋了。
第2章(1)
郑樱琪很美,就连同为女人的徐茵茵都这样觉得。她不但天生丽质,还足够了解自己,很懂得如何将自己的美发挥到极致。
一件黛蓝色的紧身礼服将她曼妙的好身材勾勒得淋漓尽致,款式看似简洁大方,可在腰两侧呈现出一小截白皙纤腰的镂空设计又为她平添了几分性感。波浪流线的微蓬裙摆下一双长腿又细又白,线条性感的脚踩处还有一枚小小的刺青。整体的穿着、细节的修饰、精致的妆容,每一处都搭配得相得益彰。
看着美艳无方的闺密,徐茵茵不由得在心中暗暗低叹,为什么这样漂亮的她居然到二十八岁还没有结婚,难道是因为太美了的缘故?
郑樱琪美得肆无忌惮、美得不加掩饰,如同一朵开在烈火中的玫瑰,热烈而奔放、危险而诱人。她的性格亦如是,够辣、够呛也够直接,所有的性格特点就像是玫瑰梗上的硬刺一样,全都明明白白地长在外面。
之前追求她的男人大多是喜欢她的脸超过性格,所以总是交往几个月就闹得不欢而散。就这样,因为遇到了太多不可靠的恋爱对象,郑樱琪对男人也越发挑剔起来,以致于二十六岁之后就没再谈过恋爱,至今已经单身了整整两年。到今年她整二十八岁,却连个男朋友都没有,更别说嫁人了。
身为已经和她认识近五年的闺密,徐茵茵很清楚郑樱琪其实是个很热情善良的女孩,只是直截了当的行为方式与艳美无匹的外型会给人一种不易接近的错觉,所以她想要帮郑樱琪找到幸福。
可徐茵茵匮乏的脑细胞只能允许她想到一个烂俗到极致的得到幸福的方法。今天是她大哥徐初阳结婚的日子,郑樱琪以新郎妹妹闺密的身分参加婚礼,所以徐茵茵想到的方法就是……
“抢捧花?”正在对镜补妆的某人疑问出声。
“嗯嗯。”徐茵茵重重点头。
轻抿才刚补了唇膏的嫣红嘴唇,郑樱琪透过化妆镜睇来一眼,“儿子都有了还抢什么捧花,你想让贺昕再娶你一次吗。”
“不是我抢啦。”
“那是谁要抢?”谁这么无聊?
“你呀。”
郑樱琪的表情看起来更奇怪了,“我为什么要去抢那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