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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小郎中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柳川
杨仙茅为自己的这个想法感到兴奋。赶紧一骨碌爬了起来,从小盒子里拿出吕端送给他的那个水晶圆筒镜。上次文馨将圆筒绑在笔架之上没有取下来,连着笔架一起整个放在盒子里的。





大宋小郎中 第198章 爱成狂
杨仙茅将这圆筒拿到位于门口后面的手术台上放下,顺手把一直攥在手里的那本《山海经》也扔在手术台上,然后从手术台旁边的盒子取出一把消过毒的手术刀,在自己指尖上轻轻戳了一小口,挤出一滴血,滴在笔架的基座上面,然后放在圆筒的观察镜前观瞧。
这一瞧之下,不由吃了一惊,他能看见里面似乎有很多小圆点在慢慢的蠕动,但是看不清楚。他以为是目力的问题,眨了眨眼,又仔细看,还是看不清楚。他的目力已经比常人强很多,如果他都看不清楚,那其他人只怕更难,所以,应该不是目力的问题,那会不会是这个水晶圆筒本身呢?
杨仙茅侧头看了看水晶圆筒镜,发现圆筒镜身上有个一旋转螺帽,随着缓慢转动,圆筒镜里面的一个个小圆点便逐渐清晰起来,却是一个个中间凹进去的小圆盘,在缓慢地四处飘动,一个挨着一个。偶尔能见到一些不规则的比较大的东西,中间还有黑色的小点。另外,在这些圆盘之间,有比较小的一些零碎的小点,也在缓慢地飘动。
只是,这些圆盘因为光线的问题还是看不到真切。于是杨仙茅便将笔架直接放到了窗户下面观瞧。这下光线强一些了,但是,整体还是比较灰暗的。
这个发现已经让杨仙茅感到异常的兴奋,这是血液中的些什么东西呢?他不知道别人的血中有没有这些东西。于是他马上跑到厨房,见到苏三妹已经开始在清洗昨天的手术器械,但是针管还放在盆里没有动,于是把针管抽了出来,从里面用小木块分别取了一小点已经凝固的血,拿回来之后,把笔架山下面自己的血擦干净,再把那血分别涂在上面,用黄铜圆筒进行观察。
结果,他看见的跟先前自己的血差不多,只是因为血已经凝固了,所以上面的小圆点没有在动。但是大致看见的差不多,而且多了一些不明由来的东西。有一道一道的纹路。他琢磨之后,应该是笔架山基座上的木头的纹路和上面的杂质。
必须要一个不容易污染的平滑的没有纹路的东西来作血液的载体,才能不会被误导。
用什么东西作为载体好呢?他背着手,在自己屋里来回走着,东张西望,瞧着合适的东西。他一会儿找了一个石片,一会儿又找来一块瓦片。
他用了十几样东西作为载体,都觉得不满意,而且光线始终不好,观察不清楚。
他正在屋里东张西望,到处寻找,这时他的视线落在了用白纸蒙着的窗棂上。他发现窗帘上有一只早已死去的小虫子,贴在窗棂白纸上。他目力强劲,虽然隔得比较远,却还是清晰地看见了这小虫子的腿和身上的绒毛。
他很惊讶,赶紧走上前又仔细观察了一下,心想之所以自己能把这只死去的小虫子看的如此清晰,那是因为从窗外透进来的光线,从正反两个角度都把窗虫子照得十分清楚。
突然,脑中灵光一闪,如果用一个透明的东西做载体,同时从下面再打一注光上来,不就可以把要观察的东西看得清清楚楚的了吗?跟窗棂上的虫子一样。
用什么东西来作这透明载体呢?
水晶!
水晶当然是最好的东西了,用薄薄的一片水晶就可以了。
可是用什么东西来做光源呢?用蜡烛显然不合适,会烧烤到上面的东西的,如果抬起来对着阳光看那倒也可以,只不过这样很麻烦。
杨仙茅正在琢磨,眼睛无意中落在放夜晚手术照射灯用的箱子上。
他突然眼睛一亮,对呀,这照射灯里头的水晶片就是通过把蜡烛的光反射集中在一起,照射到病人腹部的。既然能反射蜡烛光,当然就能反射窗外射进来的光线,只是这种制造工艺只有吴越皇宫才有,普通工匠是不掌握的,但是这一次打造的手术照射灯数量比较多,可以拆掉一个,取下一个反光片用来反光就可以了。
杨仙茅在脑海中将整个设备构想好了之后,马上出了房门往外就走。红裳儿赶紧追出来,说:“少爷,你去哪?”
杨仙茅说:“我去首饰店。”
“我陪你去吧。”
“不用了,你盯着这边,有什么事好帮忙,我很快回来。”
药铺生意日渐兴隆,经常有病患坐马车来求医,买药之后又要离开,所以他们药铺附近经常有出租马车停着等着病患召唤。杨仙茅马上招手叫来了一辆出租马车,坐着朝着首饰行奔驰而去。
到了首饰店之后,杨仙茅跟掌柜的说了自己想定制很薄的水晶片。掌柜的便带他去首饰加工作坊,那里面有不少成品和半成品的水晶。他很快发现了一块非常薄的水晶片而且也很平整,正适合他需要,于是马上出钱买了下来,却也不贵,又让掌柜的再订做几块这种水晶片,到时候给自己送来。
接着,他又来到了木匠作坊店铺,定制一个专门用来安放圆筒的架子,他说了自己的要求,需要下面有一个有带圆孔的衬板,用来放透明的水晶片,在圆孔下方要有一个安放反光板的可调节的移动架子。
因为构造不太复杂,所以下午就可以送来。杨仙茅一次性把钱都付清了,然后回到了药铺。
他刚回到药铺,就听到里面似乎有人在争吵,声音很大很尖锐,充满了愤怒,仔细一听,却是阮彩云。
在杨仙茅印象中,阮彩云一直是个温柔活泼的女孩,没想到发起脾气来还是挺吓人的,光听声音就能让人感到毛骨悚然,同时也显露出她无比的愤怒,究竟是什么事情让她如此生气呢?
药铺门口已经有不少人在围观
杨仙茅分开众人,赶紧跨步进了药铺,就见药铺大堂之内,一个锦衣男子正拉着阮彩云的一只胳膊在说话,阮彩云抖手甩开他,他又上前去拉,却被阮彩云摔了个趔趄。但他还是不放弃,又要上前去抓阮彩云。
“住手!你干什么?”
杨仙茅跨步上去,一把抓住那男子,将他扯开。
锦衣男子满脸通红,眼眶都是眼泪。被杨仙茅扯开之后,很是生气,指着杨仙茅说:“我在跟我娘子说话,关你什么事?”
阮彩云气得眼泪在眼眶打转,指着那锦衣男子说:“谁是你娘子?胡说八道,我什么时候答应嫁给你了,你纯粹是个无赖!”
锦衣男子身后一个胖胖的中年人,阴沉着脸,摸着胡须,一言不发盯着场中众人。
杨仙茅一听这话,知道事出蹊跷,便说道:“究竟怎么回事?”
苏三娘在一旁赶紧说:“这人原先是个和尚,法号叫什么空明。前些日子到我们家来化缘,结果犯了癫痫病。小妹我们几个救了他,他就认定小妹对他有意思,然后托人来提亲。但是,小妹已经明确跟他说了,不会嫁给他的。他却不依不饶,今天居然追到药铺来,非要拉着彩云跟她成亲去,简直是仗着他们有钱,就能为所欲为吗?”
这锦衣男子正是孔少爷,他身后那胖胖的中年人是他父亲。当下重重地咳嗽了一声,说道:“好啦,我来说两句,我是宣州城的孔员外,这是我儿子。我家有商号十数间,在宣州城算得上大户。这阮姑娘不过是个打渔的妹子,我儿子看上你家妹子,算是你家的造化。原本我是不同意这门婚事的,但是我儿子执意如此,所以我就迁就他了,托媒婆说亲。可是你们居然不同意这门婚事,我是很好奇,所以跟着儿子来瞧瞧究竟怎么回事?不就是个普通的打渔女子吗?干嘛拒人千里之外,难道我们家还配不上你吗?”
阮彩云抹了一把眼泪,上前一步说道:“我最后说一遍,我死也不会嫁给你儿子!不管你家多有钱。——我说的够明白了吧?现在你们可以走了。以后我不想再见到你们,也请你儿子不要再来纠缠我!”
孔少爷一听这话,顿时急了,上前就要去拉阮彩云的手,嘴里还嚷嚷着说:“彩云姑娘,我是真心喜欢你,走,我们马上成亲,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就算天上的星星,我也去摘下来给你,好不好?”
阮彩云狠狠甩开了他的手,往后退了一步,孔少爷追上去还要抓,只见人影一晃,杨仙茅拦在了他的面前说:“阮姑娘已经说得很清楚,这里是我家的药铺,你们在这捣乱,干扰了给人看病,现在请你们出去。”
孔员外已经被阮彩云的一番话气得浑身发抖,抓着儿子的手说:“走走,这样的女人我们不要了,娶到家里也是祸害。爹再给你寻一个门当户对的如意媳妇去,凭咱家的财力,还怕找不到合适的媳妇吗?走吧。”
“我不!我只要她,我非她不娶,要是娶不到她,我就死!”
刚说到这,孔少爷突然从腰里抽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出来,屋里看病买药的病患和家属原本是站在旁边瞧热闹的,现在一看这个场景,都尖叫起来纷纷躲避。
阮彩云厉声道:“你想做什么?我警告你,你不要乱来!”
孔少爷神色凄然,将匕首对准了自己的心脏,说道:“我患有癫痫病,发病了之后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活过来,怎么治都治不好,我原本已经不想活了的,看到你,我才觉得有生的希望和乐趣。如果你不愿意嫁给我,我活着又有什么意思?不如死在你面前。”




大宋小郎中 第199章 血的奥秘
阮彩云见孔少爷居然以死相逼,又气又急,说道:“你千万别这么想,世界女子多的是,为什么要缠着我一个人呢?你可以娶别的女人,就像你爹爹说的,你们家有的是钱,还愁找不到比我更好的女人吗?”
孔员外见儿子如此,也顿时慌了神,忙不迭地摆手,伸手过去抓住儿子夺他的刀,却被儿子狠狠一把推了个趔趄,摔在了地上,他的几个仆从赶紧上来搀扶,都大声地劝少爷不要冲动。
但是,孔少爷似乎已经进入了疯狂状态,他的刀尖都已经把胸口刺破,鲜血浸透了月白色的衣袍,他两眼赤红,望着阮彩云,道:“我再问你一句,你嫁还是不嫁我。你不嫁我,我就死在你面前。”
阮彩云气得发抖:“你疯了吗!”
孔少爷突然提高了嗓门,几乎在歇斯底里的狂叫着:“快!告诉我,你答应还是不答应?”
这时,屋外有人高声叫着:“衙门捕快办案!让开让开!”
围观的人纷纷退让,雷都头带着几个兵甲挤了进来,他刚刚得到消息这边有人在杨仙茅药铺闹事,赶紧赶来。见孔少爷双目赤红,手握一柄匕首对着他自己的心口。这孔家也是宣州大户,雷都头当然认识,不由大吃一惊,叫道:“喂,你干嘛孔少爷!快放下刀子!”
刚说到这,孔少爷突然整个人猛地一僵,身体直愣愣的变成了一根木棍似的,两眼上翻,嘴唇嘴角冒出了白泡,然后直挺挺的往前扑通一声栽了下去。
却原来他的癫痫病又犯了。
孔员外尖声叫道:“快快!把少爷扶起来!”
两个家丁赶紧跑上去,把孔少爷扶了起来,刚付的一半,就惊恐地叫了起来。——却原来,孔少爷抵着胸口的那柄匕首,随着他身子的倒下,已经深深地戳进了他的心脏。
那家丁也不懂急救,慌乱之下,抓着刀柄,猛地把刀子抽了出来,鲜血跟泉水一般喷出。
或许是突然放血的缘故,孔少爷癫痫突然消失了,猛地又恢复了清醒,他呆呆的望着胸口汩汩外冒的鲜血,用双手去堵,哪里堵得住,弄得一双手掌都是鲜血淋漓。
他猛地把身边的家丁推开,踉踉跄跄站了起来,狠毒地望着目瞪口呆站在那的阮彩云,突然,他转身瞧着旁边呆呆地抓着那柄带血匕首的家丁,一把抢过他手里的匕首,歇斯底里对着阮彩云喊着:“我们去阴间做夫妻吧!”
说罢,孔少爷高高举起手里的匕首,朝着阮彩云猛地扑了过去。
阮彩云整个被惊呆了,一时不知所措。杨仙茅眼见对方尖刀刺来,飞起一脚,正中孔少爷的肚子,将他踢得倒飞出去,划过一道弧线,直接跌进了杨仙茅的卧室,扑倒在对着门的手术台上,咣当一声,手术台整个被撞翻了,匕首摔出老远,上面的手术器械和瓶瓶罐罐摔了一地。
孔少爷身子朝下,趴在地上,身子抽搐了两下,便一动不动了。
一时间屋里的人都惊呆了,出现了片刻的宁静,随后,孔员外这才发出了歇斯底里的狂喊叫喊,跌跌撞撞扑到屋里,扶起自己的儿子,翻转过来,发现他早已气绝,心口那一刀,伤口鲜血正汩汩外涌,将整个胸前都染红了,地上已经流出一大滩的血泊。
孔员外哆哆嗦嗦站起身,两眼冒着凶光,盯着杨仙茅:“你!你为什么要杀我儿子?”
杨仙茅冷声道:“笑话,这么多人看见的,你儿子自己拿刀子抵着胸口,突然发病倒下,把他自己刺中了,刚才他扑过来,还要伤害阮姑娘,我才将他踢飞。——你儿子要杀人,还不允许反抗?”
雷都头也赶紧说道:“孔员外,你不许乱栽赃给杨公子,刚才是你儿子自己误伤了他自己,纯属他自己意外受伤而死,他的死与胸口那一刀,又不是杨公子那一脚,根本与杨公子无关。”
孔员外没有理会雷都头,盯着杨仙茅咬牙切齿说道:“你们等着!我会来找你们的,我不会让我儿子这么白白死去!”
杨仙茅没有再说什么。
孔员外哭泣着让家丁把儿子的尸体抬到了屋外马车上,然后哭哭啼啼的带着人走了。
围观的人都被这突然发生的事情给惊呆了,好半天,这才回过神来,叽叽喳喳议论着,便也各自散了。
雷都头简单问了经过之后,也感叹了几句,带着人告辞走了。
杨仙茅看见阮彩云惊魂未定的还呆呆的站在那,不知所措的样子,杨仙茅赶紧安慰她说:“不用担心,他的死是意外。”
阮彩云脸色惨白地点点头。
红裳儿赶紧端来清水,到屋里去要冲刷地上的血泊,并收拾翻倒的手术台。刚进屋里,她就哎呀叫了一声,赶紧放下手里的水桶,蹲下身去,小心地从血泊中拿起一本书来,那书已经整个浸泡在血泊之中,被他拎起来之后,滴滴嗒嗒往下滴落着鲜血。
红裳儿见过这本书,一看封面便知道是杨仙茅的那位好友,朝廷的那位吕端大老爷送给杨仙茅的,装在盒子里的那本《山海经》,焦急的转身对杨仙茅说:“糟糕,这书被血整个泡坏了,少爷。”
杨仙茅赶紧过来一瞧,也不由叫苦不迭。他先前正在看这本《山海经》,因为突然想到用水晶圆筒镜观察血液,一时兴奋,将这本书随手放在了手术台上,竟然忘了把书放回去了。而无巧不巧,正好这位孔少爷被他踢飞进屋里,落在桌上,因为心脏已经被刺破,流出来的大量鲜血将书整个浸泡。
杨仙茅跺脚道:“我没想到会这样,早知道应该把它收起来。”
红裳儿说:“要不要用水擦洗一下呢?”
杨仙茅苦笑:“还洗什么呀?整个血都已经泡到纸张里头去了,又不是布料可以用手搓,不过还是放在水里用水清一下吧,或许能管点用。用水清过之后,放在窗台上晾晾,等血量干了看看还能不能用吧。”
红裳儿哦了一声,便用两根白葱一般的纤细手指拎着那本血书,拿到窗台上,让他立着放在那儿。这样上面的血就不会把纸张粘到窗台上撕不下来了,血也能顺着书页流淌下来,流到窗台上,到时候再用水把窗台洗一洗就可以了。
随后红裳儿开始清扫冲洗地上的鲜血,再把手术台重新放好,将所有掉在地上的手术器械重新拿到厨房去清洗消毒。
等这些忙完,木匠把定做的水晶圆筒镜架子给送来了,首饰店也把打磨好的几块水晶送来了,因为杨仙茅只需要薄薄的一小片水晶,并不需要特殊的造型图案,所以打磨起来相对就容易快捷,半天工夫也就弄好送来了。
杨仙茅赶紧将那架子放在窗户下的书桌上,调好反光镜,让反射的光线刚好照射到圆孔上。然后他又取了一滴鲜血,放在水晶片上,抹平,用眼睛从上方通过水晶圆筒镜观瞧,调节上面的旋钮,使得显微镜里视野能够更清晰。
这一次看见的比先前的可要清楚多了,因为多了下方照射上来的光线。杨仙茅也就看清了血液中的中间凹陷的红细胞,还有比红细胞大得多的中间有细胞核的白细胞,以及散落在血浆中的少量的血小板。
杨仙茅最希望解决的事情就是溶血问题,他决定先前出现了溶血反映的伤者和他弟弟的血进行融合,再在显微镜下观察一下,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
于是,他先在伤者的手指头上取了一滴血,抹在水晶片上,然后又让伤者父亲叫来了他二弟,要取他一滴血。那伤者弟弟不知道杨仙茅要干什么,手指头被他刀片戳了一下,出血了,疼得他乱叫。但是,在父亲威严的目光注视下,加上先前见到杨仙茅阻止那癫痫男子骚扰时显露出的武功,他也不敢造次,只是嘴里不满地嘟哝着。
杨仙茅将两滴血混合在一起,然后放在显微镜下面进行观察。他发现,原先一个一个圆点跟小饼子一样的红血球开始破裂,融合在了一起,并且开始溶解。
他很惊讶地观察着这奇妙景象。
接着,他换了一块水晶玻璃片,然后重新提取了伤者的血和他大姐的血。他大姐倒是很配合,虽然不知道杨仙茅要她的一滴血做什么,但是她很感激杨仙茅救了生命垂危的弟弟的生命,所以让杨仙茅顺利采集了一滴血。
杨仙茅将两滴血混合之后用显微镜观察,再次看到了先前看到的景象,混合之后的血液中的红细胞破裂,并融合在一起,发生溶解。
杨仙茅未对这个自己看到的景象感到十分的惊讶,心想如果自己等一会儿提取了伤者的一滴血和能够顺利输血的小表弟的血再次融合之后,假如血液没有发生刚才看到的情况,还是好端端的话,那就说明自己已经找到了问题的关键,并找到了确认能否输血的一个很好的依据。
杨仙茅怀着激动的心情,十分冷静的将伤者的一滴血跟为伤者顺利输血的小表弟的血液混合在一起,并在水晶玻璃片下观察的时候,他的心跳一下加快了。
正如他所料,他看见红细胞顺利地融合在了一起,彼此相安无事,慢慢地晃动,缓慢缓慢地游动着。
这就是说,能输血的人,他们的血液混合之后不会相互发生侵扰,各自相安无事,和平共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证明这个供血者的血是可以输入受血者的血管中的。反之,正如前面两例看到的情况那样,如果血液的红细胞跟受血者的红细胞血液中的红细胞发生破裂并溶解的话,就证明两人的血相互侵害,不能够进行输血。




大宋小郎中 第200章 返璞归真的秘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杨仙茅不得而知,不过他想起了,内经上所说的话“血为气之母”,血是来运载人体正气的,会不会是血液中的这个众多的圆饼似的红细胞担负着运载正气的功能呢?
因为,当这些红细胞全部破碎溶解用的时候,承载这些正气的载体就丧失了,就好像河流中的一艘艘运货物的小船,如果这些小船都翻了,破碎了,后果就是没法再运载正气,而人没有正气,当然就会气绝而亡。
杨仙茅不知道自己这种理解是否符合事情的本来面目,但是这样的解释他觉得能说得通的。
而现代医学证实,这种说法也是比较符合现代医学科学原理的,因为红细胞承载着运输氧气和二氧化碳的功能,而红细胞破碎溶解之后,运载氧气的功能就没有载体送到身体的各个部位去,从而使身体迅速出现缺氧,并最终死亡。
接着,杨仙茅抽取各种各样人的血来进行测试。来他药铺里头看病的不少人他都取了血,那些人还以为这是看病的需要,所以都很配合。测试的结果证明,血液里的情况是一样的,那也就能用这种办法测试是否能输血了。
一直忙活到了傍晚,光线不大好了,他这才把东西收了,放入了架子中,这镜片可是这显微镜的宝贝,所以他把它放入盒子中之后,藏在床里面,还叮嘱红裳儿啥都要随时留心,别弄掉了。
红裳儿点头答应,又说道:“那窗台上那本书怎么办呢?少爷不把它放在盒子里吗?”
那本书放在窗台,现在正是酷夏,气温炎热,所以还没到下午就已经全都干透了,当下取了过来,所以书页有些皱巴巴的,已经经过了血液和水的双重浸泡。
他拿起来,随手翻了翻,想看看干了没有。发现整个都干了之后,正准备放进盒子里,忽然心头一动,似乎刚才随手翻阅之下有新的发现,便重新打开书,果然发现整本书其他地方没有什么异样,但是第一页原先空白没有写字的扉页现在却多了满满的一页纸正楷小字,颜色是鲜红的文言文,想必是鲜血让它显现出来的。
内容说的是,在池碧峰脚下有一泉深不见底的深潭,那是世上最苦寒的地方,最深处有一朵冷艳的搜魂玄阴真火,是世间最阴最寒的东西,吞服后可以获得意想不到的异能。
在池碧峰的山顶,有一处巨大的鹅卵石,其中蕴含着一朵爆体赤阳真火,是世间至阳至热的东西,吞服之后也能获得意想不到的异能,并能由此解开天地封印,使尘世返璞归真。
杨仙茅很是惊诧,却不知是真是假。
………………
回春堂生意很不错。
早上的时候,冯秋雨跟严儒生、鲍雄、余鹤飞正好这日轮休,便一起到回春堂来坐坐。
正说着话,忽听得有嘈杂的声音传来,接着,一个彪形大汉出现在药铺门口。他身材高大魁梧,简直跟一座黑塔似的,站在门口,几乎将整个药铺门都堵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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