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谋妻
作者:忆心
姜南晨一步步地走到白了脸的她的面前,幽深着黑眸,低沉磁性的嗓音令人着迷,低漠的口吻却是说“欢笙,你喜欢一个人,却连一步都不愿意走,那么这一百步只好全都由我来。”
总裁谋妻 第一章 欢笙小姐,姜少怕你
午夜两点。【】
放下长发,化好眼线,涂上唇膏。
她路过姜南晨的枪击室,听到从里面传来男人女人的笑声,以及砰砰砰,面无表情的拐着单肩包,朝出口走去。
“欢笙小姐,那么晚又出去?”
“夜生活才开始,不出去,你让我在家闷着?!”
利落的一句反问后,女人的背影决绝的不留一丝痕迹,好像夜空中那抹清冷的凉月,让人望而生寒,同样的,竟看出异样的孤寂出来。
门卫叹了口气:“一个大家小姐,怎么把自己打扮成那个样子……”
“她打扮成怎样,有你说的资格?!”
磁性沙哑的男声,在黑夜里显得魅惑而黑暗,徐徐响起,一身黑色风衣的男人稳稳的站在门卫背后,宛如蛰伏的危险猎豹。
“姜……姜少!”
早上五点。
欢笙从酒吧里回来,姜南晨正坐在沙发上等着她。
她微笑的跑过去,闯进他的怀里,就听到他说:“玩够了?”
“嗯。”
言毕,她从他的怀里出来,淡漠的转身而去。
远远地,听到姜南晨叹息了一声:“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以前最乖。”
她眼眶酸涩,许久,才淡淡的说:“做乖乖女,没意思,不如做一个坏女孩。对了,听说你要订婚了,恭喜!等你结婚了,我就回家。这段日子有劳你的照顾了,南晨哥……我们从小长大,从小我赖在你身边,从开始到现在,我都在借着你的名字,在这个世界上耀武扬威,终究……这样的生活结束了。”
话,显得有些乱。
但,她知道他能听懂,他的智商,远比她知道的高的多得多。
这个城市里的人都知道:只有姜南晨不想懂的事,没有姜南晨懂不了的事。
姜南晨高大的身子缓缓的,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他走到女人的面前,对她说:“从小就在我身边,突然回去,能习惯?”
“只要我想,我就能习惯。”欢笙对他明媚一笑,唇角的弧线,好像勾勒了一个世纪,美到炫目。
为什么要做坏女孩?
她已经做不回去好女孩了。
记得当初,姜南晨身边的女人都不是什么好鸟,而他却把目光放在这些不是什么好鸟的女人身上,她开始有样学样……
一开始,只是出于小孩子的心理,姜南晨就是她的玩具,不可以被人夺走,何况还是那些她瞧不起的坏女孩。
所以,她更坏,终于夺回南晨的目光。
现在,才终于理解了徐良的那首《坏女孩》有多虐心……
——明明是为你才会改变,却回不到从前。
直到他要订婚,她才突然醒悟过来,真的是才醒悟过来,原来她情深已久,却还不知,而等知道的时候,为时已晚。
奈何,人间偏偏没有刚刚好的相爱,只有她的面对现实:爱一个人,不是非要在一起,何况暗恋,本来就有隐藏的权利,这是现实,她在面对。
“南晨哥,要幸福。”她在心里默默的说。
他身上的黑色衬衫,还是她买给他的呢,暗藏着致命的香水味。
欢笙微笑着吞下嗓中的苦涩,走近他,抬起手,帮他理了理领口,便上楼去了。
如果问欢笙,怎么让一个人快速的成长起来?
她会答:爱情使人成长,尤其是,悲寂的爱情。
姜南晨,黑白两道惧他,妖魔鬼神怕他,无论是他大到旁人无法估量的家族,还是他本人,名声都足够让人风声鹤唳,然并卵,他终究还是人,看着人生里这个“特殊”,也会无奈。
他漆黑的双眼就那样看着她离去的背影,久久,忽然勾唇笑了,“欢笙,原来,真的有代沟,我大你三岁,竟然也产生了代沟,是你长大了,还是我看透人心的本事低了?我竟看不懂你了……”
可是一起长大的呢,都看不懂了,人心,不仅比海还深,重要的是:多变。
从外面走进一个身着黑色西装的男人,他走到姜南晨的面前,微微低头,恭敬的说:“已经把宋小姐送回去了。”
“嗯。”姜南晨剑眉猝然一皱,眸底露出的不悦,让强大的气场更加凛冽、渗人起来。
下一刻,他脱下了身上的黑色衬衫,扔给了下属,淡淡地说:“洗了它,干净点,我不想在这件衣服上再闻到任何的味道。”
“不扔吗?”下属心有疑惑,想必这是宋小姐留下来的。可每一次,姜少都会扔掉沾上女人味道的衣服,这一次,显然不同……
“它是欢笙送的,不敢扔。”
不会想象得到,这样的男人,温柔起来是什么样。
不敢?欢笙小姐,姜少怕你。
下属胆怯的点了点头,麻利的接过,说:“是!!”
二楼,抱着熊熊的欢笙褪去了名为“抚媚”的面具,刚刚洗完澡的她,清爽的看不出年龄,一个女孩罢了,穿着白色的睡裙,站在二楼,气质静静地。
她看着楼下俊美的男人脱下衬衣,好像吩咐了什么。女孩打着哈欠,突然出口,那话,惊了姜南晨:“我失眠了,我想吃安眠药,有安眠药吗?”
从小到大,她都被保护的特别好,安眠药?那是对身体不利的危险品,无论如何,姜南晨都不会让她吃。
上楼,他如铁般的双臂穿过她的腿弯,把她连着大熊,一起抱在了怀里,走进卧室,一边说:“要什么安眠药,我陪你睡两个小时,然后去上班。”两个小时天就大亮了,这丫头玩的那么晚。
嘴里,蹦出了两个字:“不好。”
“嗯?”南晨看着这个越来越让他不省心的丫头。
那丫头说:“我长大了,你也长大了,我们一起睡,不好。”
姜南晨失笑:“好。”他放下她,恶劣的勾起嘴角,“那你就继续失眠吧,反正,安眠药没有。”
闻言,欢笙并没有怒目而视,反而专注地看着他的笑容,也跟着笑了,笑的有点傻……
……
清晨,偷偷缩在被子里听音乐的欢笙,听到了门响,但是,她一点也没有紧张,反而,嘴角轻松的扬了起来。
其实,有很多时候,她希望姜南晨对她不要那么好,他对她越好,越这样宠着、惯着,她就越爱他。
姜南晨任由自己高大的身子让床的另一边塌陷,他坐下去,轻轻的扯下蒙在某女头上的被子,看到她紧闭双眼,安恬熟睡的模样,不由得失笑……怎么有脸说自己失眠?!
总裁谋妻 第二章 他觉得他像找不到家的孤魂野鬼
午后的书房,都会上演着同一情景,平常也温馨。【】
姜南晨坐在办公桌前的大班椅子上,俊美的容颜,被耀眼的光芒笼罩着,好像这是上帝在说这个男人是他的宠儿。
日复一日,这个男人在她的心里也愈发深刻起来。
而欢笙一如往常,吃完午饭,就陪同他一起走进书房,慵懒的靠在男人对面的沙发上,看着书,不时抬起头望望他。
爱一个人,只望望他,就觉得暖……
好像想起了什么,欢笙的表情渐渐的沉静了下去,她看着对面的男人,说:“姜南晨,你订婚的那天,我就搬出你的家。”
“嗯?又在闹什么?”闻言,正在签字的姜南晨笔尖一顿。
“没有在闹!啦!”她刻意用滑稽的表情,努力漫不经心的说,“只是情况变了,再待在这里就不好了。”
姜南晨是聪明人,其实从她说出第一句话的时候,他就知道。
可他明知故问,他看着她,忽然笑了:“是啊,我长大了,你也长大了,我娶妻,再过几年,你也该嫁人了吧,是不该再住在一起。”
如果你一层一层剥开我的心,你会知道,我的心在默默的流泪。
她抽了抽酸涩的鼻子,望着他低低的嗯了一声,莫名的悲凉充斥了她周遭的空气,不知他那儿的怎样?
他不知道她的难过,又何谈懂。
她又何尝懂他呢?
她很懂他,但那致命的一点,她竟然完全不懂,譬如:她偏偏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让姜南城读不懂的人,而她,从来不知道。
她是从开始知道谁漂亮谁丑的时候,赖在他身边的,一直就到了现在,他也甘愿像带妹妹一样带着她,还好,很乖,没让人操多少心思。
可是,这丫头越大,他就越不懂她的心思!
一段日子,特别学坏。
他以为是叛逆期,索性由着她去,要是管教,也许结果反而更坏。
涉及到她,他的果断都不知道哪里去了,竟然会三思三思再三思,一直都没管,却默默的派人保护着她。到了现在,这丫头才好这么一点儿。
欢笙,欢笙,给她起名的父母是希望她一生开心,只有开心,才会欢声笑语。
而姜南晨的名字由来特别简单,一开始他不叫,南晨,他叫南城,只因为他在南城出生的,所以就叫南城。这个城市的名字作为人名,也并不违和啊,所以,就这样叫了!
然而后来,他妈妈觉得和城市的名字同音也就算了,还同字,不好,一天,她骤然想到了早晨的晨字,接下来,就再顺理成章不过的换了第二个字。
没有人想像得到,这样一个姜南晨,最后竟然掌控整个南城,成为了南城一抹别人高高在上触及不到的晨光。
小至南城,大至他在商业上,做出的每一个举动,都牵制着全球的商业流通与经济运转……南晨,南晨,这抹光,耀了多少人的双眼。
这时,欢笙放下书,走到了姜南晨这个男人的面前,倏然伸出手,摸了摸他的黑发,男人“嗯?”了一声,漆黑如墨的眸子,平静的看着她。
她说:“去洗头吧。”言毕,凑近闻了闻,故作嫌恶,“都臭死了!”
在南城,只有这个女人敢对这个男人说:姜南晨,你的头发……臭死了!
姜南晨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容许自己的头发臭一点点?显然,这是欢笙的心血来潮。
但他应了。
那人从她身边走过,欢笙听到了两个字:“胡闹。”
她“扑哧~”笑了出来,她在胡闹,他不也容许了吗?说她胡闹,那配合胡闹的人是什么?!
在他还没有订婚的时候,她只是有些事情要嘱咐他,还有就是,最后一次为他吹干头发,这竟是渺小的她……唯一能为他做的事情。
要告别了,真是觉得不可思议。这样一个她,被这样一个完美的他惯了半辈子,你能相信吗。
姜南晨嗅到了分离的味道,连空气中都带着隐隐的伤感,缓缓的侵入了他的四肢百骸里……他一定要订婚吗,不能再等一等吗,等她找到了幸福,等她先离开,然后他再离开?
他看着镜子里熟悉的脸孔,恍若回到了那一日,最初把她带回来的那一日。
她说:“南晨哥,我会很乖的待在你身边的,你不要赶走我!”
他答:“就算你不乖,我也不会赶走你!”
那时候,他们多小啊,多幼稚啊,对世界的一切都还不熟悉,竟真的以为两个人说一句肯定的誓言,就可以那样永不分离、相依相偎……一辈子。
扔下毛巾,他幽深的望着吹风机,终究拿起来走出了浴室。
欢笙在给他吹头发的时候,笑着问道:“南晨哥,你认为男女之间,会有纯粹的友谊吗?”
南晨黑眸幽暗,“你认为呢?”
反问,是聪明人的做法,他一直都这样聪明,但她讨厌这时候聪明的他。
“我认为,有!”欢笙说了一个笑话,“只要女的足够丑,或者那个男的足够丑!”
“哦。看来你很丑。”他原意是回她一个冷笑话,哪能想到背后的欢笙,听到此话弯起的弧角含着苦。“嗯,所以我们之间出现了纯洁的友谊……”她心里叹道:总之啊,欢笙没有长成南晨喜欢的样子。
姜南晨再也没有说话。
果然,他订婚,她消失。
姜南城很惆怅的看着夜空,豪华的别墅里更冰冷了些许,兴许是习惯了多一个人,突然这多出来的人抽离了吧,他整个灵魂都飘着,找不到点。
像孤魂野鬼。
像找不到家的孤魂野鬼。
……
而在这个城市里的乡下,安静的可以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没有了水晶灯,没有了入目的奢侈品,只有一个灯泡摇摇欲坠却不会掉下来的挂在头顶的墙上,简单的衣柜,一张木头颜色的桌子,一张虽然小,但足够她睡的床,一台播放着湖南卫视的电视……东西不多,却挤满了这间小屋。
还没有她的卫生间大,奇异的是,竟然能让她……心如止水。
她站在窗边,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有一天她也可以这样安静的,沉淀着未老的时光。
在这个时候,他的脸忽然变得很是不容逃避。
【ps:小时候的梦以为可以和小伙伴一辈子都在一起,不管是玩闹还是哭泣,好像一旦开始,就会延续一辈子,而长大之后才明白……我们想的都太美,美丽的像彩虹,永远留在我们的心里,在现实中却转瞬即逝。】
总裁谋妻 第三章 南晨真是养了一头白眼狼是吧
到了7点半,乡下很黑,想想,城里到了凌晨都还灯火通明呢,真是一种鲜明的对比。【】
姜南城,你在那个喧闹的城市里,订婚了,开心吗?还好吗?
对了,会不会对我突然的离开感到生气?对了,忘记告诉你,走前,我看到了她,你未来的妻子秦思。
不是我去找她,也不是她找我,我们在同一家超市里擦身而过,不巧,我查过她的资料,我认出了她。她当然没有认出我,因为,我在认出她的第一时刻就把脸别到了另一边,犹如一个偷窥白天鹅的丑小鸭,自卑而胆怯。
我自卑,并不是因为她有多漂亮,只是因为她被你所喜欢,所以我才自卑。
我做不到的事情有很多,也有很多人代替我做到了,我都不会感到自己矮了一截,唯独这一件事,让你喜欢上,的这件事,被人做到,我难过,我自卑,我感到自己真是没用,我羡慕她,羡慕这个叫秦思的女人,我甚至胆怯的闪躲着她身上璀璨的光芒。
年少,以为你喜欢坏女生,所以我学会好多的坏习惯,就为了你不再接触那些坏女人。
后来才明白,你不是喜欢坏女生,只是因为,你太耀眼,无论是怎样好的女生喜欢上你,都会慢慢的变得极端。和其他女生明争暗斗,原来不是她们的本性,嚣张跋扈的挑高眉眼,原来只是她们的虚张声势,原来,她们不是坏女生,她们是因你而变坏。原来,我和她们是一样的。
偏偏,让我看到你清冷的眼神,证明了:爱你如斯的她们,并不占据你冷硬心脏的分毫。
忽而我觉得好可悲,我和她们唯一的不同应该就是在你还没学会无情的时候赖上了你,于是,你就这样习惯的宠我,到了现在,依然如此,可惜,那不是爱情……
亲爱的,我怎么忍心,用我的一厢情愿,捆绑住一直对我那么好,那么好的你?
飞蛾扑火,是宿命的牵引吗。不怪飞蛾,也不怪火太美……它却要把这种牵引斩断,应该要费尽力气吧。
姜南晨,你一定要幸福,才不辜负它痛到喊不出声的斩断,一定要……比谁都幸福……
……
早上醒来的时候,一打开手机,好多的未接来电蹦了出来,哦,回过神了,昨天,就是姜南晨订婚的日子,而她一到乡下就切断了自己与外界的一切联系。
她找到一个电话回拨了过去,那人是男人,和她和姜南晨都认识,也是从小长到大的死党。
不知通了以后那边说了什么,欢笙秀眉反感的皱了起来,回道:“我看到了热闹后的巨大空洞,所以突然觉得很没意思,就到了你们都不屑一顾的乡下来住住,不行吗?”
“好,好,昨天南晨订婚那么重要的日子你玩消失,关机,现在竟还那么理直气壮,南晨真是养了一头白眼狼是吧?”
简君重重的哼了一声!
欢笙从床上坐了起来,淡淡的说:“是吗?我却觉得他赚了呢。”
言毕,挂掉电话,她苦笑,养了一个人,最多是养活了这个人,可是,他不是啊,他养她的同时,毫无知觉的夺走了她的心啊!
心是无价之宝,所以,姜南晨养她,宠她,他不亏。
“吃饭了——”
“好,我这就出去。”
欢笙应了一声,外面没有了声音。
……
笔记本上的城市里欢声笑语,豪华的宴会厅,英俊的男人,靓丽的女人,欢笙一出来竟然看到了姜南晨的订婚宴。
“既然爱他,为什么不去扰乱这副华丽?”
孙心圆从背后走过来,说。
欢笙闭了闭眼,从笔记本上移开目光,才说:“我已经疯狂过了,自然就会冷静下来的。”
“所以,你安静的到了这里,放弃一个人从来都是无声无息的?”
欢笙说:“从浓烈转到无声无息的去喜欢一个人行不行?”
一声震惊的嗤笑,迎来。“你还不准备放弃?”
这个朋友对她的感情事,步步紧逼,欢笙别过脸,痛苦的说:“你根本就不会懂,有些人不是放弃不放弃就能解决的事,是舍不舍得放弃的问题。我舍不得放弃他,他对我多好,我多喜欢他啊,我们的回忆多美好啊,我怎么舍得放弃这样一个他?放弃他就等于放弃我自己……”
“他对你多好?他如果真的对你好的话,就不会让另一个女人登堂入室,取代走你的位置,让你逃到这种鬼地方来!”
看到欢笙不说话,孙心圆叹了口气,继续说:“欢笙,如果我没有估计错,你远在美国的父母应该已经知道姜南晨订婚的事了,他们肯定会在短短几日过来把你带走的。”
欢笙眼睛里浮现了深深的茫然。“如果我被带走,我是不是很难再回来了?”
“短时间内,你很难再回来,甚至……你在那,肯定会被逼见各种优秀的男人……”孙心圆猜的没有错,都长大了,欢笙的家庭背景也并不简单,她的感情生活父母一定会很关心。
欢笙说:“我不想走……”为什么长大就意味着失去呢?甚至失去了继续待在南城的资格。
……
三天后。
欢笙出现在姜南晨别墅的门口,她拿着钥匙,开了门,走进去准备休息一会儿,然后收拾行李离开,但没有想到,一进门,就看到了客厅沙发上的那一对恩爱的伉俪……
“南晨,吃葡萄好吗?”
“嗯。”
心弦,不由得紧了紧。
退后,却为时已晚。
“欢笙?”姜南晨幽深的黑眸,敏锐的瞥了门口一眼,他立刻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这不是欢笙吗?”身穿黄色裙子,化着清丽裸妆的女人闻言,淡淡的朝欢笙看去,笑了,“进来啊!”
紧握的手指,慢慢的松开,欢笙低着头,走到他们面前,说:“对不起……打扰你们了。我,有两件衣服落在了这里,我来收拾一下就走。”
言毕,她急着上楼去。
姜南晨盯着她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刚刚还温言细语的女人,此刻的表情露出了不悦的隐忍,身上的柔黄裙子都挡不住她的妒意,论命,秦思望着楼上,还真不如那丫头!
楼上的公主房里。
欢笙快速的收拾好行李,她酸涩的眼睛差点要落下眼泪,无数次幻想过这种画面,原来最终还是让她亲眼所见了。
她失去他了,她终究失去他了。
“欢笙。”身边,磁性好听的嗓音徐徐响起,“别收拾了,坐这儿陪我说说话。”
总裁谋妻 第四章 不习惯没有她的城市
“欢笙。【】”身边,磁性好听的嗓音徐徐响起。“别收拾了,坐这儿陪我说说话。”
他大他三岁,却每一次对待她的态度,都太过成熟。
望着他,脑海里浮现刚刚进门他看着秦思的目光,那才是男人看着一个女人的目光,而他对她的目光,绝对不是在看一个女人,是在看一个被自己照顾到大的小女孩……距离啊,这就是距离。
欢笙闭了闭眼,微笑的面对着他:“嗯?怎么了?”
“这两天去哪儿了?”南晨剑眉一蹙,伸手帮她理了理额前的碎发。
他如星闪亮的眸子流露出担忧,“过的还好吗?不许让自己受苦!”
“有你那么一个大人物护着,就连我自己都不敢让自己过的不好!没有受苦啦,我,过的很好……”
欢笙对他温柔的笑了笑,强调道:“是真的!!!”
“在哪儿过的?”
“孙心圆的老家。”
“乡下?”
“乡下怎么了!”
姜南晨直直的看着她,欢笙被看的心生忐忑,她摸了摸自己的脸,低头道:“怎么了?”
“我订婚的那天,伯父和伯母也来参加了,他们现在就住在当初以你名字命名的酒店,你要去见见他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