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金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lililicat
婉月道:“我们在楼上房间里吃饭,等下点了饭菜,你们给送上去。碗筷都要新的,用开水烫过,我要亲自去看。”
“是是是,大小姐您放心。啧啧,您这一开口,我就知道您几位肯定是不得了的大户人家出来的。门口那辆车哎哟真好!不如先把车停进我们后院,省的被外面的人弄坏了。”掌柜满脸堆笑的奉承道。
“也好,我去开车。苗枫,你帮少爷上楼。他不方便。”婉月道。
单凭这几句话,见多识广的掌柜就判断婉月只是萧楠的侍女,侍女也如此气派,还会开车,那肯定是萧城里来的大人物,他当下悄悄吩咐整个客栈所有的伙计用心伺候,说不定能打开一条厉害的人脉。
苗枫带着萧楠来到之字形的大楼梯前,楼梯修得倒是气派,只是一节节的木板楼梯对萧楠来说根本不好上。苗枫直接把他打横抱到了二楼的房间里去。萧楠也没怎么觉得不妥,他承认自己行动不方便,有时候接受别人帮助反而更有效率些。
房间里收拾得也极为洁净,不愧是当地最好的客栈,住宿费据说是本地的天价,一晚上一个人就要一块大洋,还不包食宿。
床铺还是带幔帐的那种老式床,店小二带着几个伙计给加了床,抬来了两个简易的折叠钢丝床给放了铺盖,还专门弄来了一个屏风,作为遮挡。
这房间是临街的,打开窗户就能看到下面最繁华最宽敞的一条主干道,吵是吵了点,不过正和萧楠的心意,他一进房间,就跳到窗边朝下观望。
只见天色
143 眷族
“只是一块手帕而已,”苗枫道,“我们去看前面的那片祠堂空地,那边是最热闹的,有耍狗耍鸟耍老鼠的!”
“哇!真是什么都能耍!”萧楠惊讶道。
“别看那些破石头了。”苗枫道,刚才要不是婉月拦着,萧楠差点买一块据说是里面有稀有矿藏的大矿石了。能拿到市场卖的,大抵也都是骗外行人的。
“那我请你们吃糖葫芦。”萧楠道,“边走边吃。”
“那是小孩子才吃的吧”婉月不好意思道。
“我想吃。”苗枫倒是不会拐弯,直截了当道。
“我有个疑问,你上次到底被偷走多少巨款”萧楠买糖葫芦的时候问。
苗枫想了想,道:“大概有你说的一块大洋那么多,我攒了很久的。唔!这个酸酸甜甜的很好吃!本来我上次来想买个尝尝的,但是钱被偷了。”
“那多给你买几根!”萧楠索性给他买了一把,也不过几个铜板的价格,苗枫才不管什么世俗眼光,一手拿着一把糖葫芦。
“我以前住的地方楼下就有卖冰糖葫芦的,都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了,天天用喇叭放那个歌卖。”萧楠道。其实这些都是萧教授的记忆,但是他回想起来还是那么鲜活。
几个人在那品尝冰糖葫芦,惹得不远处一群乞讨的小孩在那馋的舔嘴唇。婉月道:“你看,他们大概觉得你有钱,盯上你了,总是跟着咱们。”
这时那些乞儿里一个大概只有五六岁的小女孩端着个破木碗,专门跑过来,也不说话,就用祈求的大眼睛看着他们吃糖葫芦。
“给她一支吧。”苗枫忍不住道。
婉月就把自己还没来得及吃的糖葫芦放在了她的碗里,她顿时开心极了,兴冲冲的拿着糖葫芦跑到了自己同伴那,顿时一群人一人一颗分吃起来。
按照这里的物价,糖葫芦可不是个便宜的玩意儿对于普通小孩来说,因为糖很值钱,山楂果运过来也不便宜。吃到甜索索的零食本身就是奢侈的享受。
就更不用说这些乞讨为生的乞儿了。
一支糖葫芦根本不够那一群人分的,很快这些人就狼吞虎咽的吃完了,而那个最小的小女孩,抢不过其他大孩子,气得哭起来。
苗枫呲呲牙,忍不住把小贩那个插满糖葫芦的架子都扛走了,小贩刚要叫抓贼,萧楠就说:“那些我包了。”
苗枫扛着架子来到那群乞儿面前,吓了他们一跳,只见苗枫叉着腰道:“我给你们每人一根,但是你们不许抢,要尊老爱幼,让小的先吃。”
他们本来要逃,但终究抵不住糖葫芦的诱惑,乖乖留下来等发糖葫芦。苗枫让他们排成队,一个个领。发完了糖葫芦,一个小孩小声道:“大、大哥,我们老大偷了你们的帕子,那个帕子做的很好看还香香的,被秃地龙要走了,不然我们就还给你了。”
“你们还算有点良心,不过就是一块手帕而已,无所谓。”苗枫道。
“要不我们再偷一块补给你们吧”小乞儿还挺会讲义气的,苗枫一把糖葫芦就收买了他们。
“你们为何不能好好找点正当的事情做,非要去偷”萧楠这时走了过来问道。
这小小乞儿面面相觑,一个个大眼瞪小眼,最后也没回答萧楠的问题,反而一哄而散了。
也许这就是这个地方的风气吧。三人只得转身继续逛街,来到了苗枫说的那个杂耍区域,只见这里的人更多更喧哗,各色传统民间杂耍让人目不暇接,什么顶缸喷火胸口碎大石骑独轮车走钢丝,让人目不暇接。
甚至还有民间武馆的比武练拳,简直跟精武门似的。
而这些在一百年后大部分都彻底消亡了。
萧楠激动得简直要叫出声了。
而围观人最多的,竟然是个特殊的场子,只见一片空地上,一些穿着很有特色的山地民族服饰的少年少女正在表演训兽——几只颜色绚丽的长尾大鸟体型大得像是苍鹰,好似通人性似的在少女婉转笛声的指挥下时而盘旋,而最大的一只鸟头顶有金色的长翎,尾翎飘逸犹如凤凰,通体雪白,获得了最多的掌声。
这种鸟萧楠从未在任何已知资料里见过,明显是早已经灭绝的珍稀品种!
“那是什么鸟!”萧楠问道。
“是灵鸾,据说是凤凰和金翅鹏生出的仙禽,是很有灵性的珍稀飞鸟。虽然很好看,其实很凶猛。”苗枫道,“据我所知,只有远古的羽民驯养这种鸟,并作为同根的兄弟带上战场。
没想到还有他们的遗民。”
“哇!”萧楠叫道,“我们凑到最前面看!这可是梦幻物种!”
这时,本来保持着队列做低空回旋表演的灵鸾群忽然俯冲向人群,伴随着指挥鸟群的少女发出了尖叫声,昭示着鸟群的失控!
众人吓得纷纷退避,婉月亦拔出了包里的枪准备迎战失控的鸟群。然而这些鸟群似乎无意伤人,竟然只是围绕着他们三人盘旋。
萧楠伸出手臂,最大的那只纯白灵鸾便俯冲而来,几乎贴着他的面颊飞过。
只是这刹那,萧楠便看到了那大鸟的眼睛,大鸟眼中映出的,竟然是鸿蒙未开的洪荒大地,无数奇型的巨兽还在天空成群飞过,大地上刚刚兴起篝火。
那时成群的灵鸾和“他”一起在云层驰骋,伴随着“他”翻山越岭开辟天地的脚步——
那时刚刚开了窍的凡人希冀着在冲斥着上一个纪元留下的各种巨兽的残酷大地上生存,伏羲赐予了山岳般高大的巨人开辟疆土,聪颖的灵鸾先祖们栖息在他的肩头和头顶,追随他填海移山,目睹着神赠与的奇迹。
没想到远古的记忆通过灵鸟的血脉代代传承,它们竟然……还记得和“盘古”在一起的时光!
操纵灵鸟的少女捂住了嘴巴,呆呆的看着他。
她的眼前浮现的,正是灵鸾祖先所见的那太始之初的壮阔景象!
能与灵鸾“通灵”的她,亦立刻明白为什么它们会如此反常和兴奋!
他回来了!
那个巨大的“意志”!
点燃火种,赐予繁茂,播下奇迹,将凡人自蒙昧混沌中托起!
她几乎是用尽了浑身的力气,满脸泪水的用母语呼唤出了那个名字:
“祖神啊!!!他回来了!!!他听到我们的祈愿!!他没有抛弃我们!”
所有的灵鸾齐齐发出了诡异而悦耳至极的叫声,它们异常的声波,甚至使得现场数十米内的所有物质产生了涟漪般的波动!
能与伏羲之力产生奇妙共鸣的飞禽!
——
这些流落至此的卖艺苗民实则是从很远的地方流浪至此,他们几乎整个寨子都搬迁到附近的拥挤贫民窟的长屋内,勉力维持着生计,然而传统却并未丢弃。
破破烂烂的长屋被打扫得很干净,里面都燃着火盆。
萧楠被这些少年少女带到他们居住的地方后,由于他们一来到苗人聚集的地方便兴奋的用他们的方言大叫大喊,几乎所有人都从自己的住处赶了出来。
那个能够和灵鸾通灵的少女兴奋
144 泄密者
“一来到这里就遇到您的那些所谓的信徒,未免也太巧合了吧”婉月在祭神仪式告一段落时对萧楠悄悄道。
这里的部落子民太过热情,非要留萧楠在这里住一晚,并且还载歌载舞狂欢了一夜,萧楠则是找了个安静的地铺直接睡觉去了。
虽说他是伏羲造出来的,但是好歹也是个人,也会疲劳和困倦。
“也许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先睡觉吧。”萧楠盖着当地人赠送的苗绣被子打了个哈欠道,盘腿坐在神座上接受了一晚的礼拜也是很累的。
不管外面怎么喧哗,他竟然都睡得死沉,只有苗枫精力旺盛,还真的陪着这些人喝酒唱歌了一夜。
第二天,这群人倒是都累趴下了,而萧楠则悄悄地起了床,准备返回了。
当然,还是要找个汉话说得好的“大使”,这个部落里,汉话说得最好的,非那名能够驱使灵鸾的少女莫属。
直到这会儿,萧楠才能好好的和她进行交流。
这名少女的名字叫依莎,是这一代的“神女”,所谓的神女,就是能够和灵鸾通灵,从远古时期传下来的“异人”的血脉后代。
异人,便是在神话时代那些身怀异能的人类的称呼,可能是得到了伏羲之力而产生了基因突变的人种,拥有了某些超能力,在太古时代,这样的人甚至被称为“神”。依莎的先祖据说能够和山川鸟兽通灵,能看到飞鸟的视野,听得懂走兽的话语,世世代代都担任这个古老部落的大祭司。
而这只被称为“羽民”的部落,在数千年前曾经是一个强大的国度,据他们的历史说,他们的先祖曾经与盘古大神为伍,是上古开辟混沌大地的十二支“圣民”的一支,伏羲赐予他们飞翔之力,就算是现在,这个部落的人依旧以绝佳的攀爬技能著称,身轻如燕,并且擅长驯服飞禽走兽。
由于岁月的洗礼,血脉中的能力随着时间而被冲淡,如今的神女,也只能和最后遗存的几只灵鸾共享偶尔的片段的视野。
即使如此,依莎却被认为是这几百年来“能力”最强大的神女,几乎所有的猛禽都能被她轻易的驯服,她甚至能够让一些小动物立刻进入睡眠的状态。
而有着这样惊人能力的依莎,实则只是个十六岁的活泼少女,就算是明知道萧楠的“真面目”,她也并不像族里的其他人那样对他畏惧非常,而是对答如流。
从她是全族少数几个能够流利说出汉语的人来看,她真是聪明伶俐得很。
令人感慨的是,大概在八千年前纵横南大陆的羽民,太古威震整片大陆的神代民族,如今只剩下不到三百人,而且流离失所,需要靠着卖艺,制药才能勉强在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勉强糊口。
据依莎所说,在数年前,他们部落所在的深林遭到了千年不遇的旱灾,外加天火导致了严重的火灾,最后的羽民部落不得不离开他们栖息了数千年的故乡,踏上了流亡的道路,他们花了足足十年才走到这里并勉强定居下来。
至今,部落里还有不少人身上有被森林火灾灼伤的伤疤,而更多的人,甚至其他部落的无数个村寨,都彻底被烧了数月的森林大火吞噬。巫师占卜说只有来到汉地才有活路,羽民部落这才踏上了艰辛的迁徙之路。
“那你们以后打算怎么办呢”萧楠问。
“我们过一段时间整休好了后会继续踏上流浪的旅途,直到再次找到水泽丰美的森林,重建我们的家园,能够为您举办典礼,已经达成了我们部族数千年来的心愿,我们已经得到了祖神的祝福。”依莎满脸虔诚的看着萧楠道,“祖神派遣您来到人间,要走怎样的路是您自己的选择,我们这些渺小的子民只会听从您的号召,如果能得到您的启示,那就更好不过了!
就算是把生命奉献给您……”
“不不不!别乱说。我可不需要你们懂不懂活祭。”萧楠坐在木台阶上摆手道,“这些木屋都是你们自己盖得真是了不起。”
“嗯,若是在有山林的地方,还会盖得更好看些。但是这里是汉人的地方,什么都要钱,我们自己伐来的木头,盖房子也要收税,而且还不许我们盖得太高太多,每个月都要交人头税……我们不知道汉人的地盘还有这么多规矩,但是长老和族长说,这是汉人的地盘,我们要尊重人家的习俗规矩,不要惹出麻烦,不要做坏事,其他的百姓都是这样过活的,所以……只能拼命的做工……”依莎垂下头道。
她不说意思也很明显了,遭到当地地头蛇之类的地方势力层层盘剥,他们日子可谓过得极其贫困了,从他们的居住条件就能看得出来。
“你们就算去了其他的地方,再往东部走的话,也根本不会找到你们所说的那种地方,因为那些山川大地,已经全都像是这里的地盘一样,被汉人划定,要想要地盘只有用钱去买。”萧楠道。
“!!怎么会!!大巫师明明说我们可以找到新家的!”依莎震惊道,“祖神!请您为我们指明道路!”
她激动的抓着他的衣袖恳求道。
“为我工作吧。我会解决你们的出路的。”萧楠道。
“让我们再次追随祖神么真的么真的么真的么!”依莎惊喜道,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们已经被祖神遗弃了数千年!您真的要重新指引我们了么!”
“当然!我会给你们更好的生活!”萧楠把手放在她肩膀上道,“我要你先教会大家学会汉话,这样才能更好的融入社会。”
“天啊!!”少女惊喜的捂住了脸,“我去把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告诉大家!”
还没等萧楠反应过来,她就犹如小鹿般雀跃的跑开了。
结果是好不容易休息了一会儿的全族的人,又全部跑来跪在了萧楠的面前,族长甚至现出了他们的镇族至宝——象征着古老羽民羽王的陨铁短剑,这把不知道已经多古老的短剑依旧锋利无比,纯黑色的刀刃在天光下熠熠生辉。
把这代表王权的匕首献给萧楠,便是代表羽民整个部落再次追随祖神,由祖神直接领导整个部落,就像当初归顺舜的部落交出指挥权一般。
而萧楠接过匕首后,则把这把匕首转赠给了身边的苗枫,让子民们发出惊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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