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魂经
作者:风的样子
李越被女友背叛,车撞而亡,一觉醒来,人物皆非,一个灵魂,分处两个世界;
好不容易来到一个新世界的李越,立志当一个日间拳打四方,夜夜连御八女的富二代,却被命运拨弄,一步一步被迫走上修仙的道路;
是谋杀?是阴谋?是宿命?
养魂经 第一章:李越的噩梦
李越半夜醒来,心中还是一片惶恐,背心已然潮湿一片。
“越儿,又作噩梦了”一声沙哑又不失温柔的女声响起。
“娘,你去休息一会儿吧,越儿没事。”李越拿起枕边的棉巾擦了擦额头冷汗。自从“回到”家中三日以来,李越每夜噩梦不断,噩梦有百怪千奇,回想时偏又毫无记忆,每每从梦中醒来,冷汗涟涟。
虽然李家富蔗,仆佣成群,李母却夜夜亲守床边,为李越准备适口温水,干爽衣物。眼见眼前女子清丽面孔日渐憔悴消瘦,李越心中不由一阵怜惜。
“娘没事。来,喝口蜂蜜水,压压惊”李母端来一碗琥珀色蜜水,淡淡香甜味道送入鼻端。
“百凌花蜜”李越脱口而出,自己却吃了一惊。自己怎么知道这是百凌花蜜
百凌,藤属,喜攀生于千百丈悬崖,人迹难至之处,且只有五十年以上的百凌才会开花,色作金红,其花可以入药,是安神养魂珍品。可惜百凌花凡夫俗子无法采摘。除了百凌所生所长之地往往为孤峰绝壁,凡人难以攀爬,即使偶尔有人碰巧遇到盛开的百凌花,采摘下来也马上就化为清水,继而化为水汽消失不见,端是神奇无比。愈是神奇,愈是令人向往;愈是向往,愈是求而不得。有诗云:
千丈红尘金花开,
云涌风起散复来。
一朝花谢香尽日,
万里墒水染赤颜。
这首诗讲的是楚国墒水源头万丈悬崖上发现了一株百凌花,崖高不可攀,每到花开时节,众人只能望而兴叹,默然远观,一直等到花谢香散,围观之人怅然若失,哀哀哭泣,甚至有人泣出血泪,染红了墒水。
此诗虽有夸大嫌疑,却也是淋漓描绘人人对百凌花的无限向往。
偶然有人发现蜜蜂居然可以采得百凌花蜜,百凌花蜜闻之幽香扑鼻,合水服之,令人神清气爽,虽没有传说百凌花入药可以固魂魄、活死人的奇效,却也是凡人不可多得的安神良品。白凌花蜜因此千金难求。一些养蜂人四处追逐百凌花,酿制花蜜,就是鼎鼎有名的“逐花人”。就是因为这些逐花人,民间偶尔才能觅得百凌花蜜踪迹。
可是自己怎么会知道这些的呢
李越只记得自己醒来时是在一处树林之中,被抱在一个容颜清丽的妇人怀中,妇人正双眼含泪,一口一句“越儿”。旁边是一圆脸,几缕青须的中年男人,正一脸欣慰地看着李越。被妇人抱在怀中,李越颇觉尴尬,想挪动一下身体,却发现全身毫无知觉,不能移动丝毫;他想张口,却发觉无法发出丝毫声音,一时情激,晕死了过去。
就这样,李越就成了秀云城李家独子“李越”。
“越儿也知道这是百凌花蜜了”吴佩凤喜极而泣,对自己这个人失而复得的独子,吴佩凤夫妇两人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抱在怀里怕碰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听说百凌花蜜对李越这种失魂之症最是有利,李长青腆着老脸四处张罗,才求来指甲盖大小一瓶,见得李越服用百凌花蜜之后,果然神情日发平稳,李长青又到邻城去收罗了。吴佩凤不放心下人,每日亲自守在李越床前,关怀呵护,只有确实熬不住的时候,才让李越的小厮问墨伺候片刻,即使这样,也是千叮咛万嘱咐。
至于从来没有喝过百凌花蜜的李越如何尝出这是加了百凌花蜜的温水,吴佩凤心中自动忽略不做深究了。
“娘,我已经好多了。让让”李越一时情急,想不起来该说什么了。
“越儿是想让你爹你娘我问墨”吴佩凤见李越着急,连忙上前安慰。
“对,是让问墨问墨进来陪我就好了。如果你再不休息,我得我得起来照顾娘你了“李越笑道。
“你这孩子,嘴变得比蜜还要甜。好的,我让问墨进来陪你一会儿。”吴佩凤看到李越喝下百凌花蜜水,点了点头。孩子醒过来就好,结巴点怕什么。吴佩凤将等在外间的问墨叫了进来。
自从将李越带回来,李越前几日一直高烧不退,昏迷不醒,夜夜惊悸噩梦,吴佩凤和李长青夫妇一度以为又要失去这个儿子了,没想到李越喝了百凌花蜜水后,渐渐好转,睡眠也日渐沉稳,果然如同那疯道人所言,安神稳魂的药物能帮他安神固魄,渡过危险之期。见李越脸色有了几丝红晕,言语也更加清晰,吴佩凤深感欣慰,这几日的辛苦太值了。
且说吴佩凤见爱子好转不少,心中压着的巨石一旦放下,就觉得身心俱疲,回到房中,片刻沉沉睡去。
李越却躺在床上,无法入眠。
自己是谁他久思不得,但他确信自己不是“李越”。不然为何眼前所见皆是陌生,慈父慈母无法在自己心底掀起半分涟漪,如同陌路之人。
而这个李越是谁
这个李越只是一个小城中一个商人的一个儿子,年方十二,借着祖父辈经商得当,家中颇有余财,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养养鸟,种种花,偷看偷看家中小丫头洗澡的一个小少爷。没想到一次上街溜达,被失控的马车撞到,虽然被及时救了出来,却从此一病不起,连秀云城中的三大名医都让李长青夫妇准备后事了,没想到半年之后李越慢慢好转起来。
虽然这几天,自己迷迷糊糊,一半清醒,一半昏迷。李越还是从床边一直守候的吴佩凤还有小厮问墨絮絮叨叨的讲诉中,脑中刻画出了一个孱弱,一无是处的少年形象。
李越暗自哀叹了一声,这就是自己了,孱弱不堪,一无是处,现在还添了个忘词、结巴的毛病。不过心底有个声音提醒他,这不是自己。
一时也想不明白,李越将之抛到一边,不去多想了。见问墨守在床头,睡眼朦胧,头也开始一点一点起来,渐渐,李越也陷入睡梦之中。
李越的梦还是一样光怪陆离,梦中有高耸入云的大楼,往来如水的车流,小小的办公室,窗台上一小盆茂盛的菖兰,斜斜挑出几朵橘红的花骨朵,一个青年笑眯眯看着花盆旁边的一个相框,隐约是这个青年和一个女孩相依相偎的照片。一切模模糊糊,无论如何努力,也无法看清那青年的面貌,但李越知道自己与那青年有某种联系。
李越将眼睛睁得大大的,想挥手抹去眼前的雾气,以便看得更加清晰,可是似乎怎么也无法擦抹干净。
想朝那青年走得更近一些,可是似乎有重物压着自己手脚,无法挪动丝毫。
片刻,李越冷汗淋漓,头疼欲裂
就在那时,空中光芒四射,三团柔和温暖的橘黄色光芒覆盖在李越身上,李越如浸温热水中,浑身一阵轻快,人也从梦中渐渐醒来。
李越发觉这次居然还隐约记得梦中物事。
“养魂经”
*****
地球帝都,人民医院,急诊留观病房。
轻微的呼吸声从输氧面罩后传来,面罩背后的面孔模糊不清,病人头发已经全部剃除,厚厚缠满绷带,有血花从开颅手术创口中沁出。三根折断的肋骨已经正位上好铆钉。右腿胫骨骨裂,上了石膏绷带,高高吊在不锈钢支架上面,以防血液淤积。
李桦樟检查了一下各个仪器的参数,量了体温。她在人民医院急症处当护士一干就是三年,这三年,见过的悲惨事故比她前二十三年见过的还要多。而像这次这么严重的,这么悲惨的,还是第一次见到。其他老护士笑她是菜鸟,见得少,心肠软。
李桦樟常想,难道见多了,心肠就硬了么
二十四小时之内,三次大手术,包括两次开颅,一次开膛,两次心脏助勃。主刀医生还是将他从死神手中抢了回来。看着留观室外那对枯瘦苍老的农村夫妇,李桦樟微微叹了口气。那对夫妇坐在那儿已经一天一夜了,一直默默哭泣。李桦樟心下暗想,该找小夏帮他们买点包子馒头什么的,他们一直没吃东西,铁打的人也受不了。
“哔哔哔”心电图监测机响起尖锐的报警声。
李桦樟慌忙回过头,病床上的病人颤抖起来,引得病床,输液架,引导支架哗哗作响。
“不好术后并发症引起的痉挛”李桦樟一把拉响病人床头的警铃,冲向隔壁的休息室。主刀医生刚刚动完持续十个小时的手术,正在休息室补觉。
“李医生李医生病人出现反复爸爸快醒醒”
养魂经 第二章:李越的幸福生活(一)
“养魂经”
李越可以肯定,这几日出现在自己梦中,散发橘黄色温暖光芒的就是“养魂经”三个字。可是“养魂经”又是什么,自己却不得而知。
梦中那高楼,那车流,那办公室,透着深入骨髓的熟悉之感;而眼前的乌木雕花门窗,丝萝衿被,却是和自己格格不入。
想必自己和此处之人不同
骨子里的谨慎让李越暗下思忖目前境况,而没有四处向人宣扬或求证自己与众不同之处。谁知道李长青夫妇会不会在发现自己儿子古怪之处后,就将他丢弃,或干脆把他当作怪物一把火烧掉,或浸了猪笼
转眼已过月余,李越身体日渐好转。除了脸色还显苍白之外,已与寻常少年无异。
李越却知道自己与旁人大大不同。
随着身体好转,记忆中破碎片段也日渐清晰。李越十分肯定,自己本该是现代帝都的一个网络公司小小中层干部,也叫李越。有一个热恋8年的漂亮温柔女友。谁知就在一次接女友下班的途中,一辆跑车失控冲上自行车道,李越就这样魂飞魄散了。美好生活,大好前程就这样鸿飞冥冥。
不过李越发现自己得了健忘症。他忘了她的名字,甚至她的样貌,潜意识里只知道,有一个女友,她漂亮温柔。
随着身体日渐好转,一些记忆清晰如昨日之事,一些记忆却如雾中看花朦胧模糊,偶尔一些不属于他的记忆却时常跳出来骚扰一下。
李越常常暗想,不知是否两世之人同叫李越,又同是被车撞死,才有这等还魂奇事。不过世事皆有定数,有所得必有所失,这凌乱的记忆恐怕是这还魂的后遗症了吧。
看着眼前养尊处优,白白嫩嫩的双手,李越心里是感激的。
虽然在另一个世界,李越也是世人眼中前途远大的青年,但是他知道自己近30年的日子是怎么过的。夜夜桌前的灯光,几人高的试题集,发霉的腌菜,单薄的衣衫,这是李越学生时代的全部记忆。在家人期盼之中,李越也如愿以偿的考进了帝都的名牌大学。为了跳出贫苦的农村,留在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的帝都,又是无穷奋斗。
学习,升学,工作,婚恋,李越从一个战场跳入另一个战场,无怨无悔
一度李越觉得自己是失败的,年近30,还和几个哥们在四环之外合租一个2室一厅,自己相恋8年的女友被她公司有后台的富二代猛追;李越又是成功的,几年奋斗,他在帝都那个网络公司有了一间小小的独立办公室,女友还在坚定不移地等他,据单位的老大姐周莜偷偷透露,有一个他谋求已久分部总经理的空缺,刚刚内定给他了。
用老大姐周莜的话来说,李越是看起来有学子的儒雅,文质彬彬,才华肆意;交往起来有商人的手腕,温和圆滑,笑迎四方之财;处理事情起来有将军的风度,雷厉风行,杀伐果断。
周莜有时候叹息道,李越天生是做官的料子,不去政府部门可惜了。李越却非常满足了,自己还年轻,哪管它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自己刚开始迈步从头越。
那一天是他和她相恋8周年纪念日,那一天他已经准备好了,那一天他买了花,那一天他骑着自行车、带了一只早就买好的玫瑰金戒指去接他的准新娘也就是那一天他看到她坐在一辆橘黄色玛莎拉蒂里面和人语笑嫣然。那不是那个一直对她穷追不舍的富二代吗她不是对那富二代一直一脸鄙视,誓言旦旦和自己一生一世吗
当那辆橘黄色的跑车轰鸣着冲上自行车道的时候,他最后看到的却是她脸上的冷漠与讥讽怎么了为什么
那个镜头一直在他眼前定格,待他再回想,除了这个镜头,其它他和她相处的点点滴滴,如同在雾海沉浮,支离而模糊。恐怕,不用多久,他和她相处的8年时光都会被遗忘得点滴不剩吧。
李越闭目苦笑。不管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也不管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
这一世总不会有那么辛苦了吧自己唯一不放心的是日渐衰老的双亲,愿自己的弟弟能替自己孝敬父母,愿她和那个富二代幸福到老吧。
李越握了握白嫩的拳头,对跟在身旁的问墨说到:“你上次说刘洲那个狗东西找到了一个铜头将军走,我们去会会他。”
问墨哭着脸,看着手中草篓里面瘦弱不堪的蟋蟀,“少爷,我们这个惊动天地的小不点能行吗”
李越拍了一下问墨的头:“笨呀,是惊天动地那个那个。”
李越一呆,脑海中一直盘旋不已的词就是想不出来。那个后遗症可真是厉害得紧。
“少爷,是齐天大圣吗”问墨想起早些时候李越给这蟋蟀取的名字,连忙讨好笑道。
李越打了一个响指,“对了,是惊天动地齐天大圣无敌小行者”
摸了摸头,问墨看着前头悠然而行的少爷,嘀咕道:“少爷也不知道是不是烧坏了脑袋,说话结巴,行止古怪,怎么像是换了个人。原来看到刘少爷就躲的,现在反而巴巴凑上去”
李越半眯着眼,慢慢走在麻石街道上,路上行人挽发髻着长裾,往来如潮。眼前青砖黛瓦,粉墙花窗,走在熙熙攘攘人群之中,宛然如在画中行。
蓝天如洗,馥郁暖风,吹锝李越不由从心底发出一声幸福的呻吟。
这些天,通过问墨,李越不露痕迹地将这具身体的前前后后打探清楚。自己父亲李长青身拥数家大小店铺,虽不是富可敌国,但足够李越自己和李越的儿子做一个富贵悠闲的富二代、富三代了。那一世辛苦半辈子,结果被人谋害;这辈子是老天补偿自己的
几日下来,他享受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可是过久了也颇无聊,也需要找点乐子消遣消遣的。物质精神两不误,这才是李越上辈子羡慕已久的幸福生活
这个“李越“喜欢的可不止偷看小丫头洗澡,斗鸡,斗蟋蟀,斗狗,斗屎壳郎只要你想得到的,他都好一口,可惜命不好,总被人欺负。
说道这个欺负李越的人,就不得不提这秀云城小霸王秀云城主的小儿子刘洲了。刘洲和李越同岁,李越喜好的,刘洲都会,且样样都比李越强。家中不仅有钱还有势,动辄招朋唤友、前呼后拥,所到之处,鸡犬不宁。
问墨打听到,今日刘洲那伙人在城西有场斗蟋蟀活动,李越连忙向李长青夫妻请示要出去看看。本看到李越在病后有些沉闷,一改往日活波好动的性子,李长青夫妇一直心里有些隐隐担心,听到他今日“重操旧业”,居然主动提出去和刘洲他们斗蟋蟀,心里一松,当然是千肯万肯了。
拈花惹草,斗鸡走犬的李越才是他们的好儿子
老两口子笑眯眯看着李越一荡一荡走远,喟叹前一段日子的辛苦真是值得的。
转过街角,就传来一群半大小子公鸭嗓子一般的喝彩声。十几个十来岁的小子围着一孩儿面大小的木质斗盆,大声呼喝,其中一人最是引人注目。只见他身着浅青色银线绣的团花锦簇的锦缎长袍,一个袍角掖在腰带上,身量高壮,正捻着一根细细马鬃撩拨斗盆中的蟋蟀,兴奋地满脸通红。
“上干掉它”
“咬死它奶奶的”
李越心底一阵郁闷,看看人家,再瞧瞧自己。自己也不愁吃喝,怎么就长得跟豆芽菜似的,以后如何过日间拳打四方,夜间连御八女的幸福生活
养魂经 第三章:李越的幸福生活(二)
刘洲正兴头十足地看着自己的“铜头将军”跳上黄志勇的“斗神”背上,一口就将斗神半边翅膀咬了下来。看着黄志勇哭丧着脸,刘洲脸上倒不见了平日嚣张痛快。
“我的铜头将军屡战屡胜,天下无敌,这也恁寂寞了。要是李越那小子在就好了,骑骑人马,踢踢人肉沙包,有时候还是挺有趣的。”刘洲正想着,突然眼角瞥到两人一前一后朝自己走来。
“奶奶个毛的,那不是李越”刘洲“啪”的一声拍了一下地面,兴奋地蹦了起来。
“哄”地一声,围在一起的少年都站了起来,一脸戏嘘地看着李越两人。心里都在暗想,“这下又有得乐了,还以为李越那小子装病不出来了呢。弄得刘洲老大老是拿我们出气。”
“你过来老子刚好累了,需要一把软椅”刘洲双手交叉抱胸,朝李越点点下巴。
李越停下脚步,微微一笑,说道:“刘洲老大,那个太没意思了,我们今天玩点”
“玩点有意思的”问墨挺挺胸,听见自家少爷犹豫了一下,知道他忘词了,连忙接口道。
见李越并未像往日那般连忙跑过来趴在地上,充当软椅,刘洲脸色一变,抬眼往李越望去。
那少年瘦瘦小小,除了脸色苍白,跟往常没有太多不同。要说不一样,也就是脸上不见往日的谄媚和讨好的笑容。李越静静站在那里,满脸都是自信。
自信自信
“呸在老子面前,哪来的自信”刘洲吐了一口痰,“见毛鬼了志勇,阿健,你们去把他娘的拉过来”
李越见俩半大小子越众而来,连忙将躲在身后的问墨拉到前面,“刘老大,看我带了什么来。”
刘洲趋步上前,见到问墨手中的草篓,哈哈大笑起来。
“你有什么好吊蟋蟀都是给我的铜头将军送菜的奶奶的,逗我开心哈哈”
听到眼前这满嘴飙着脏话的少年,李越微微一笑,说道:“如果你的铜头将军赢了我的”
“我们的惊天动地齐天大圣无敌小行者“问墨高声道,强调了下“我们”,毕竟自己也有贡献,不是。
李越朝问墨竖起拇指,转过头对刘洲说道:“你赢了,我就乖乖做你的软椅;要不,我做你们老大,你就做我的座驾”
刘洲不禁大为意外,那小子做了多少回手下败将了,后来看到自己就跑,这次居然有种来挑战。刘洲上下打量了下李越,兴奋道:“噫李越,你今天带卵子出来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什么他娘的行者,想和我的铜头将军相比你他娘不是病糊涂了吧”
“不敢怕输吧”李越嘴角一扯,面露讥诮。
“他娘的,还有我不敢的你输了,给我做三天软椅”刘洲气呼呼将围在一起的小子们挥手散开,露出斗盆和里面黑油油脊背,昏黄头颅的铜头将军出来。
“少爷,我们的小不点行不行啊”见来真的,问墨开始吓得牙齿打颤。要是输了,自己还要保护少爷逃跑,说不得又被那群小子狠揍一顿了。
李越见小小的激将法果然对小屁孩有效,朝问墨挥挥手,示意问墨将草篓里面的蟋蟀倒入斗盆之中。
见到李越的蟋蟀,围观的小子们大笑起来。那惊天动地齐天大圣无敌小行者只有铜头将军一半大小,晦涩无光,呆头塌脑,见到铜头,畏畏缩缩躲在一旁。
“哈哈,哈哈”笑声更大了起来。
刘洲残忍一笑,捻着马鬃逗弄起来,大喝道:“铜头将军,上干掉它撕了它娘的”
问墨战战兢兢不敢朝斗盆里面看,只好躲在李越身后,四处张望,准备一旦情势不对,拉着李越就跑。
见到问墨的样子,李越暗自笑了下。
照说,他前辈子,姑且把帝都打工当作他的前一辈子了,从来没有闲情也没有闲钱斗蟋蟀,而脑海中那些时常跳出来骚扰他的记忆片段,又不像是这个“李越”的。从问墨那儿了解到的“李越”是绝对如何不会有那些奇怪的记忆的。因此,现在的他,其实没有一点关于斗蟋蟀的经验或记忆。
那惊天动地齐天大圣无敌小行者也是昨晚问墨在屋角找到的。
他就是想求证一件事
*****
帝都人民医院,普通病房。
“李护士,你来了”一个头发斑白,佝偻背脊的老太见到李桦樟进入病房,连忙从凳子上站起来。
“太谢谢你了李护士,老是要你帮忙”老太嗫嚅道。
“李大婶,别客气,我们可是本家”李桦樟将一袋柑橘轻轻放在床头柜上。
这是一间四人普通病房,现在只有李越和另外一个病人住着。李越渡过前七天危险期,就被挪到普通病房了。本来以李越重症状况,他最好留在有单独看护的病房,不过老两口确实负担不起,只好移到四人间普通病房,这还是李桦樟求了父亲才得到的照顾。
李桦樟上前查看了一下李越身上手术创口,已经开始结痂,羊肠线缝合的头部创口针脚细密平直,以后留了头发也不会有太明显的疤痕。这年轻人真是命大,没想到那么严重的术后并发症被他挺了过来。
李桦樟上前翻开李越的眼皮,瞳孔有点扩散,是还在使用镇痛泵的症状。
病人这个时候是最需要营养的时候,不过这对老人
李桦樟看了看床头柜上面搪瓷碗里半碗炖的稀烂的鸡肉,肉色沉暗,不知热了几回了,是病人的;半个抹了大酱的干馒头是这位老太的。除了自己刚刚放下的一袋橘子,还有几个干干净净,红亮亮的称作蜜脆的苹果,大概是李越的女朋友许爱冰带来的。第一次看到那个女孩的时候,李越还在留观病房,那个女孩抱着老太哭得稀里哗啦。看来这段时间也常常来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