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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作者自救之旅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superpanda
烂尾作者自救之旅
作者:superpanda

叶时熙受邀与另外一个作者合写了本爽文——在《问仙》的世界当中,每个人都会在十几岁解锁终极技能,而备受关注的主角解锁的技能却毫无用处……他在家族备受排挤,直到遇到另一个人,才发现原来他的技能与那人搭配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是,这本爽文却是无敌烂尾——因为,叶时熙他发现,另个作者总是不能依照他的伏笔自然发展剧情,总是要用自己笔下那些出场人物耍威风救场子。忍无可忍的叶时熙便在他负责的一章中,将对方笔下所有出场人场集中到一个山洞里,随后山洞塌了无人生还。结果,对方在下一章也对他的人物大开杀戒,所有人全死了,小说不了了之。因为无敌烂尾,叶时熙被拉进了书中穿成主角江萌昊。他终于找到了他的搭档,但却发现,他的搭档性格与设定不一样,有……另个作者的讨厌气息……娇攻13277030





烂尾作者自救之旅 第1章 叶时熙
卷一·十里风腥
第一章
叶时熙穿越时,手里正捧着碗,碗里是他刚刚买的炸鸡,模样酥酥脆脆,香气直扑鼻端,旁边还有一听啤酒、一张作为餐后甜点的水果可丽饼,然而还没等吃,就穿越了。
换了一个地方的他,依然是在餐桌旁边,不过食物非蒸即煮,装在粗瓷大海碗里,一看就没什么胃口。
“呵,”叶时熙听见一个嗓音大声道,“手上功夫不行,食量倒是惊人。”
“……”没了炸鸡的叶时熙感到荒唐,因为桌上东西他一口都不想吃。莫名穿越已经让他有些沮丧,饭菜的差距让他情绪更加低落了。
为何不能像其他人一样,一觉睡醒了发现不对呢?
“不要讲了,”耳边又传来了个轻柔的女声,“功夫的事,不是萌昊说了算的。”
听见“萌昊”这个名字,叶时熙更加确定了,方才一瞬间的眩晕当中听到的话全都是正确的——他进入了自己写的书中,而且替代了书中主人公。
江萌昊,是他自己取的名字。
江晨,字萌昊——既艹日月又日天,两个字包含了他殷切的期望。
而穿越的原因,就是他烂尾了——突然两章之内所有人都死了,小说不了了之。
《问仙》本是一本古代背景的爽文。在那个仙魔的世界当中,每个人都会在十六岁时解锁终极技能,这项技能往往决定修炼者实力的高下以及今后能否立足。至于主角,解锁后的技能毫无用处,至少表面看来毫无用处,因此在家族受尽言语侮辱。然而,事实就是,在那片大陆上,一个人也许可以找到另一人,通过与对方搭档来增加技能的威力,只是这种事情太过缥缈,大多数人还是独来独往。江萌昊是唯一一个搭档前后实力有着云泥之别的人,他也在遇到了林九叙后正式翻身、走上噼里啪啦打脸之路。在那之前,家族内外无不认为没有人能搭配他的奇诡技能,他们也从不知道真有技能根本无法被单独使用。
设定本来没有问题,坏就坏在,这本书为两位作者合著。半年之前,叶时熙写作的著名网站为了制造噱头,邀请两位大神作者进行了场“小说接龙”,规则就是两人不能商量,每人每周发表一章,叶时熙每周三贴文,另个作者周六贴文,他们两个都只能根据已经发布的内容撰写新章。
该活动吸引了不少读者,大家都想看看两个大神作者究竟能写出个什么故事。
令叶时熙气闷的是,另个作者总是不按自己想的自然发展剧情,永远都用他笔下的出场人物耍威风救场子,抢尽江萌昊的风头。
叶时熙一直本着负责的态度,埋下伏笔、步步铺陈,打算关键时刻运用主角智慧,一步一步解决困境。结果另一个作者呢,从不动脑,最爱开比定海神针还粗的金手指,天降一个奇兵,就把他的人全部都救出去了。
来来回回几次之后,叶时熙真的忍无可忍了。另个作者倒是爽了,但是他却非常不爽。作者都会对自己的文字有一种偏执,每次都被对方破坏实在是咽不下气。叶时熙心里面觉得,宁可与对方闹掰了,宁可让剧情暴走了,也不能再忍耐下去!于是一计上了心头,他在他自己负责的某一章里,将另个作者笔下所有出场人物都集中到一个山洞里,随后山洞轰隆一声塌了,三十号人无人生还。他琢磨着:这回,你必须得让我的人自己解决问题了吧,因为你的出场人物已经都gameover了。
其实,叶时熙更多地是在宣泄愤怒、表达不满。就算对方又将人物全体复活,他至少也表达了自己的想法,除此之外他也没有什么其他方式能传递信息了。他想,另个作者明白之后,将来应该会注意一下吧,稍微思考一下他前边留下的线索。
叶时熙没想到的是,另个作者对抗情绪很重!
周六的那章中,对方竟然将他笔下所有出场人物集中到了一条船上,接着船被吹翻,船上的人都痛苦地溺亡了。
好家伙么,还要先报个仇!
就在叶时熙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时,编辑却对他说,接龙到此为止,这就是结局了,所有人全死了所以小说就这样结束了。原来,网站觉得,这个戏剧性的神展更有看点,比一部优秀的小说更有价值,可以用来宣传。
叶时熙本来就不想写了,自然也是无所谓的。有那时间干啥不好,偏要跟精神病互相作践?
然而……就在他叫了一大堆外卖庆祝完结时……他……穿越进了书里……
头晕目眩当中,他似乎听到一个声音说,他之所以穿越,就是因为那个超级烂尾。那个声音还说,故事应该是自然流动的,只有让作者自己当主角走一遍剧情,烂尾的作者们才能学会负责。
“……”等到眼前恢复清明,他就已经在书里了。
为什么是他而不是那小子呢……?叶时熙想,难道是因为他先大开杀戒的……?
思绪回来。根据饭桌上的对话,叶时熙很快就确定了他在书中的具体时间,就是解锁终极技能的两年后、与林九叙相识前。这段时间的江萌昊,依然受尽轻视,甚至将自己的血洒在家中不同地点召唤强大的灵体附身。这招在原著中并没有什么鬼用处,不过此时却是把“叶时熙”的灵魂给强拉到这里了。
他又看了一眼饭菜,还是感到没有胃口,于是轻轻放下了碗,对他“伯父”、“伯母”说道,“差不多了,我回去了。”
“去罢。”伯父江人鹤又是厌恶地看了他一眼。
在原著中,江萌昊父母双亡后,便由伯父接管了去。江人鹤在书中是个脸谱化的反面角色,他自己虽有才能却不受重用,便指望接收的江萌昊能在年轻人当中扛鼎,让他扬眉吐气,一扫往日落拓,可谁知道,表面上颇有才能的江萌昊的终极技能解了不如没解,吃饭倒是一个顶仨,倍觉失望的江人鹤从此便战斗在对主角冷嘲热讽的作死的第一线。
江人鹤不仅对江萌昊狠,对他自己两个儿子也狠。他尽心尽力地教儿子们功夫,给两个儿子请最好的陪练,在饮食上边也费尽心思,为的就是让其出人头地。每到初一、十五,他都压着两个儿子跪在家中神龛前边,让他们发誓不会有一丝一毫倦怠之心。江人鹤不允许两个儿子出门,给他们俩穿上女装,规定只有到达了指定的某个境界,才能脱去女子衣裳;成为了家族中身手数一数二的人,才能脱去女子亵衣。在这样的教育下,长子终于成为年轻一辈的第一人,并且手段狠辣,不过,由于幼年经历,其一举一动却甚为阴柔,读者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江美人”。至于次子,则一直没出头,长成了怯懦的性子。
关于江人鹤为什么有才能却不受重用,叶时熙没有写,另外一个作者同样没在他身上花心思,反正他只是主角升级路上第一个炮灰,在他身上浪费太多笔墨不太值得。
叶时熙同情地又看了一眼江人鹤,起身告辞,根据书中描写的江家里面的情况,摸回了江萌昊的房间。
江萌昊的房间布置十分简单,入目只有一张床铺、一张桌子、两张椅子、一个柜子,除此之外可以说是别无他物。
“真不受待见啊……”叶时熙低声说了句。
幸好,他也不是一个对于生活品质要求很高的人。
叶时熙打开柜子翻了翻,发现里边都是一些书籍、衣物,间或能够看见一点杂物,其中就有萌昊母亲留给他的那条纯金的项链。
叶时熙还发现了一面小镜子。
他拿起来照了一下自己,立刻就被里面的人给惊到了。
这也……太他妈好看了……
叶时熙自己长得并不差,和明星比不了,但依然是帅的,平日乘地铁也会有姑娘偷看,然而若和现在这张脸放一起,他的五官简直就像平的一样。
对了……叶时熙想起来,他自己在描写主角的外貌时,只写了一句话:【如果吴彦祖的长相九分,江萌昊一万分。】
一万分么……
江萌昊将镜子放回柜子,不再琢磨“自己”那张脸了。
嗯……他想:还是想吃炸鸡。




烂尾作者自救之旅 第2章 林九叙
就如《问仙》一书剧情中所写的那样,三个月后,江人鹤给叶时熙安排了一个任务:调查两河镇出没的魔物。
在《问仙》的设定当中,大陆上有一神、十二仙、一千魔。没人见过女神,“神”似乎只是一个传说。至于仙,则由普通人修炼而来,几大门派、几大世家人人都想得道。江家也有几人修为已经化仙,年过一百却依然有着青年的外貌。不过,修炼这事并非毫无风险,倘若无法保持本心,被世间魔气所侵蚀,则会堕入魔道,最终必饮人血、万劫不复。因此,除掉已经入魔的人,也是世家子弟的“日常”了。
“最近一段时间,两河镇上已经死了五个人了。”江人鹤道,“因为附近有魔,路上行人很少,家家大门紧锁。”
叶时熙没作声,只是默默地听。
“日前,镇上富商高家因为财力雄厚,请了一群江湖好手用以护佑家宅平安,高家家主仁厚待人,也接纳了不少镇子上的百姓,但这终究不是一个长远之计。”
叶时熙点点头:“当然。”
知道对方身手不行,江人鹤又是对叶时熙说:“调查一下就好,不必强行出头。假如确认有魔,立即传信回来。”关于魔的消息并不一定总是准确,因此,各大门派、世家会派初级弟子先行调查,再让高级弟子前去进行剿杀。
叶时熙“嗯”了声。
“那你收拾一下,即刻便启程吧。”
“行啊。”
叶时熙很清楚,这趟出门调查,会遇到林九叙——他的命中注定。遇到林九叙后,他就会踏上一条与从前完全不同的道路。
他走回了房间,开始打点行李。
叶时熙最喜欢绿色,因此穿上了一身绿色的衣衫——大部分是淡淡的绿,腰带等等少数地方却是较深的湖绿色。
接着,他将所有的绿衣服都塞进了他的包袱,站着想了七八秒钟,又将铜镜也塞进去,用以在关键的时刻好好利用他一万分的脸。
还有丹药……修仙之人,吃丹药和吃维生素差不多频率。叶时熙不是很相信这种东西,不过书中世界倒也不能用常理度之。他上学时,各种健脑补品也尝试了不少,成绩似乎半点都没提高,并没有从全校前十变成全校前五。
最后,叶时熙又翻箱倒柜地找出了条金项链——这条粗粗的金链子,是江萌昊死去的娘亲留个他的。在原著中,这条项链很快会被嫉妒成性的某配角用力扯断,但叶时熙显然不可能会允许这种事情再次发生,因此他打开了项链扣子,将它挂在了自己脖子上。除了自己身上,放哪他都无法放心,总觉得依然会被偷,于是只能戴着。
绿衣服、金链子,配上盛世美颜,显得十分怪异,不过叶时熙却毫不在意,晃晃悠悠地便出了家门。叶时熙一向不注重陌生人对他的看法,何况这还是在小说里边,他顶着张不属于他的脸,又有什么好觉得丢脸的呢?
……
两河镇坐落在一个峡谷里,有两条河绕着镇子流过,流出镇口汇合,因此三面环水,交通不便,人口并不多。不晓得是哪朝哪代的父母官附庸风雅,在这两条河边栽下了一些花木,也算是当地一景。
现在,这个封闭的地方显得更加荒凉。
叶时熙远远望过去,视线里没有几个人,也听不到任何人声,四周是奇诡的寂静。
“……”果然,这里有些问题。
眼见也得不到什么情报,叶时熙迈步向镇上那间“花间雅舍”走去。历来,茶馆、青楼这种地方都是人多口杂,茶馆伙计、青楼女子总是知晓无数传闻,而女子似乎又比男子更热衷于传播各种趣事,因此原著当中江萌昊第一反应便是去青楼打听。
在《问仙》一书中,“花间雅舍”正是江萌昊与林九叙初次见面的地方。由于两河镇坐落在江家与林家的地界中央,也讲不清究竟应当归谁,江家和林家生怕误事,各自指派了弟子前往。江萌昊在青楼从一女子口中得知,林家弟子才刚离开不久,于是追上前去,对对方说江家也有人在,不妨就此结伴一同寻找魔物。江萌昊的想法非常单纯,就是联手对方直接斩杀魔物,令他自己得以在家族中立足——斩杀过魔物的,和没有杀过的,是完全不同的。而倘若江人鹤问起为何没将情况传回江家,他也可以回答再等就会被林家捷足先登了,江家有一半功劳也比没有的好。后边的剧情也正是两人合力击杀入魔的人,顺带着发现了他们就是彼此“命定的搭档”。
大约用了一盏茶的时间,叶时熙便到了“花间雅舍”。他没有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到处转悠,而是直接就奔向了“花间雅舍”。他在心里估摸了下,觉得应该正好能碰上林九叙。
他想:既然两人会找同一女子打听,那他凑着听就好了,干什么要再花一份银子给她?
叶时熙是一个爱钱的人,最喜欢的事就是看着账户里数字增长,最痛心的事就是资产毫无意义地变少。就连打游戏,他也基本是用一级那把武器一直砍到最后,把所有的金币全都攒着看最后有多少。江人鹤并没给他很多钱,因此叶时熙打算省着用。
“花间雅舍”粉墙很高,被漆成了白色,墙上再无其他装饰,显得十分内敛。走进内院,则可以看见两扇黑色的小门,一直到了这里依然十分安静,与以往在电视剧中看到的青楼很不同。
“花间雅舍”有着这样一个很风雅的名字,却是镇上唯一一家青楼,相传某位名妓还曾在此流落一年。青楼名字细想其实也有一些深意——花一样的姑娘们间,有供人栖息的地方。
叶时熙轻轻推开门走进了建筑里,并没有预想中的被人招呼着强拉进门里。
最近由于魔物出没,此时大堂内部也是十分冷清。位子几乎都是空的,只有中间某处有个白衣人影。
“……”叶时熙只看了一眼便知,白衣青年正是林家的林九叙。
林九叙对面有一个黄衫女子,面容姣好,粉黛轻施,抱着一把琵琶在弹——她正是二人此次要探听消息的对象。
琵琶之声嘈嘈切切,细腻时如少女低语,眼前似能看见落红飞舞,激昂时若慷慨高歌,令人仿佛可以听见战场上的兵戈交接之声。乐声丝毫不带轻靡,似乎能淘尽这一方胭脂的浓腻。
林九叙回头望了他一眼,那脸也同样是漂亮得很。在另个作者的笔下,林九叙的脸也是“一万分俱乐部”的,男人见了都会弯成金属卷尺——就是,好像可以伸直,但只要不用力抻着,立刻就会盘成n圈……的那种卷尺。
耳边琵琶之声仍在继续,叶时熙觉得有一点郁闷——为什么那家伙,出场自带bgm?他有出场背景音乐,我却只有一片骂声?都穿越了,还要被对方接着抢风头……?
算了……叶时熙想:先走剧情比较重要,bgm没有就没有吧。
心念及此,叶时熙走向林九叙,对他笑了一笑,之后拿了一条板凳坐在旁边。
“……”林九叙很明显地皱了皱眉头。
“挤挤。”叶时熙说,“挤挤。”
“……”林九叙还是感到很莫名其妙。
“哦,”叶时熙自我介绍说,“我是江家的江萌昊。”还有一句话他没说出口,就是:我跟着你一起听听情报。
听到“江萌昊”这三字,林九叙的表情立刻有了变化。




烂尾作者自救之旅 第3章 欲壑难填(一)
林九叙没有再表示反对,而是看向了先前的黄衫女子,问:“死去的都是一些什么人?”
黄衫女子叹了口气:“最早死去的是镇上西北角邢家的小女儿,之后是西南角姬家的长子,再之后是东南角郑家老太爷……后来,又有两人试图离开镇子,也惨死在了城外的路上。”
这些东西叶时熙也知道。那个食人魔把两河镇当作了他的“食堂”,不允许任何人走出镇子,只能在两河镇等待成为他的盘中之餐。
林九叙问:“听说所有人都死状可怖?”
黄衫女子好像回忆起了什么不愿去回想的东西:“是……食人魔已将他们的尸身吃掉了一半,那种样子……一看就是被食人魔生生撕咬、吞食过,如果是被刀剑等物所伤,绝无可能是那样的伤口。”
叶时熙想:她并没有猜错,那些尸身,的确是被吃了,伤口十分粗糙,并非利器所为。
“镇子死气沉沉,已看不见人了,但凡有点钱的,都去了高家了。”女子又说,“高家请了江湖好手保护家宅,不过高家是生意人,也不可能永远无偿供人吃住,总归要收一些银子,不然家底很快就会被打点干净了,现在,付不起的人便只能自求多福了。”
叶时熙点点头,表示也能理解,转过头对林九叙说:“出去商量一下?”
“好吧。”林九叙也施施然地站起了身,给了黄衫女子一些碎银,“多谢姑娘。”
叶时熙在一边站着,显得和林九叙是一伙的,如他所愿地省了一笔钱。
——从“花间雅舍”重新走上大路后,叶时熙对林九叙说,“林九叙啊,既然是碰上了,就结伴同行吧?”
“……”
“别管这地界到底算江家的还是算林家的了,能在‘花间雅舍’遇上,我们两个也算是有缘了。”林九叙对他来说太重要,他无论如何都得贴住对方。
林九叙盯着江萌昊,似乎正在思考什么。
“你说话啊?”
“你有什么打算没有?”林九叙单刀直入地问道。
“魔物来去无踪,直接找不可能。需要引蛇出洞,然后从旁伏击。”叶时熙笑了笑,“很明显,食人魔不允许任何人离开两河镇,那么,我们就要引诱它的‘猎物’逃出镇子。食人魔必定会去城外阻止,那时就是动手的最佳时机了。”
林九叙挑了一下眉。
“我们可以看看前三名受害者……呃,我是说,前三个死者之间有什么共同特征,找出某个同样具有这一特征的人,再暗地里将消息透露给对方,让他以为自己会是食人魔的下个目标。此人需要十分贫穷,无法进入高家大宅,因此他就只能尝试逃走,那时食人魔自然会出现。”后两名受害者都是因为想要逃走,才死在了城外官道上面。
“逻辑不太对吧?出城也是死路一条,他未必敢出城,还不如在镇里待着。”
“那就想办法让他产生可以离开的错觉。”
顿了一顿,叶时熙又说道,“先去调查一下邢家、姬家和郑家吧。”
林九叙心情似乎不太好,阴沉着一张英俊的脸说:“走吧。”
“……?”叶时熙觉得有一点奇怪,因为在《问仙》这本书里边,林九叙无论何时都是温和地微笑着的,天天给周遭的人送温暖,但他似乎从刚才起就对自己十分不爽?
在原著中,前三个受害者间的规律十分简单,就是食人魔似乎患有强迫症,喜欢由外向内进行狩猎捕食,邢家、姬家和郑家恰好分别位于两河镇西北、西南、东南三个角落,简直像用尺子画出来的,于是东北角的某个独身鱼贩显得十分危险,便成为了江萌昊心中的目标。
然而……完全出乎叶时熙的意料的是,邢家、姬家和郑家的位置变了,虽然依然位于西北、西南、东南,但全部都不是角落处的宅子,毫无规律可言。
“……”叶时熙有点傻。
林九叙似乎也十分吃惊,他站在郑家门前思索了良久,才转过身对叶时熙说道:“你看出有什么特征了么?”
“呵呵……”叶时熙干笑了两下,“不知道啊。”
林九叙语带嘲讽地说道:“刚才不还信誓旦旦的吗?”
“……”气氛有点尴尬,于是叶时熙说,“邢家、姬家、郑家,邢姬郑……嗯……星际争霸?下一个人姓‘霸’?”《星际争霸》这个游戏曾经风靡全球。
林九叙说:“你有病啊。”
“……”叶时熙也不贫了,“你双倍的有病。”
“……”
叶时熙能感觉得到,刚刚气氛只是尴尬,而现在……简直太他妈尴尬了。
过了几秒,叶时熙问林九叙道:“那你看出什么规律了么?”
“也不知道。”
“……”叶时熙叹了一口气。他在脑中飞快寻思:为什么和书中的情节不一样了?
他穿越时,曾在半晕当中依稀听到一个声音说话,大意就是,故事应该是自然流动的,让他进来是让他从书中主角的角度去推动剧情,而不是以无所不能的作者身份胡乱指挥。
所以……剧情已经有所变化了吗?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偶然因素会被大大降低?内容究竟会有多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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