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杜二郎不在长安,洛阳纳福,反而跑到这边荒之地受罪。”牛秀审视着气质改变的杜荷调侃道。
对于一向嘴皮子利索,一般人说不过他的杜荷吃瘪,其余人都在一边笑嘻嘻的看戏,显得十分开心。
“牛家哥哥这是小看人,某家早已改邪归正,如今正是来边关镇守,报效朝廷。”对于众人看戏的态度,杜荷暗自感叹遇人不淑,全是一群损友,但表现镇定,压下对牛秀的恐惧,一脸正容的说道。
“如此甚好,要是那天固态复发,牛哥在帮你改改!”牛秀也没有继续调侃,让他难堪,很有分寸的停止话题。
“嘿嘿,嘿嘿,绝对不会!要不然大哥都不会”杜荷非常认真的,就差赌咒发誓的保证道。
“司徒郡守真是年少有为啊!”牛秀转身对司徒长风抱拳说道。
“牛兄过奖了,大家都是年轻人,何必那么见外,大家私下兄弟相称就是了。”司徒长风谦虚的微笑道。
“如此在下就恭敬不如从命,如有失礼,还请司徒兄弟海涵!”牛秀也是知道司徒长风的来历,关系,知道这也不是外人,当下也就不在客套。
“如此最好不过,诸位远道而来,且先入城安顿,再为你们接风洗尘。”司徒长风也明白这是牛秀把自己当作一系的人了,顿时满意的笑着说道。
带兵进城,有司徒长风自然没有问题,百姓看到领头的司徒长风领兵,反而觉得非常安心,感觉来之不易的好生活更加稳当了,一路都有人感激的高呼郡守。
兵营早已扩建,安顿多出的一万三千人毫无压力,司徒长风又为他们引见了赵光仁。
等一番客套下来,这才返回郡守府,司徒长风设宴款待众人。
大部分人都是彼此熟悉,在喝下司徒长风的红酒,白酒以后,都更加的熟络,就算以前有一丝隔阂,也烟消云散。
对于来到边关,并没有人因此不满,反而都非常的兴奋,而最高兴的莫过于赵光仁,他们家数代人镇守此地,从未见过来如此多了援军,就算有,也是打完就走,毫不停留。
而这次司徒长风的援军,明显就是来开发此地,协助镇守的。
最重要都是一群与他一般的年轻人,同龄人之间,总会感觉合拍一些,而且年轻人也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
好在都知道这是边关,酒只是喝到一定程度就停了下来,随后安排各自休息。
郑丽婉与公孙飞燕两人住在郡守府后院,其余人都被赶到军营去了。
伊州!军营!
这是司徒长风第一次正式参与训练,以前一直交给赵光仁与憨牛两人在负责。
现在伊州新老士卒共有近两万人,其中能算不错的就有一万二千人,精锐只得六千不到,其中骑兵只有四千人。
到了伊州,全都打乱统一安排,尉迟宝林,跟着赵光仁领骑兵,牛秀带程处默领步兵,马战等人身份不够,只能算中级将领,在协助其他人,罗焕,罗通者另外安排防守任务。
军营之中,自然是最重武力,且司徒长风对于牛秀,赵光仁也想摸摸底,所以提出切磋一番,两人对于司徒长风同样好奇,自然一口答应。
“牛兄请!”司徒长风坐在踏雪背上,手提霸王枪抱拳道。
这是司徒长风第一次全副武装出现在所有士卒面前,只见一身紫金盔甲,头戴紫金冲天冠,本就俊朗,现在更显不凡。
胯下踏雪胭脂马,手中巨大的霸王枪,同样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好马!司徒兄请!”牛秀身穿大唐玄级高段制式盔甲‘明光铠’,看到司徒长风的踏雪,不由眼睛一亮,脱口赞叹。
牛秀常年接触突厥,吐谷浑,西域,吐蕃人,对于马匹早已司空见惯,但扪心自问,还真没有发现比踏雪更好看,更高大的战马。
“它叫踏雪,虽然不是最顶级的战马,但也不逊色多少!”司徒长风对踏雪当然满意,一向为拥有它感到高兴,所以很是自得的介绍道,就像一个小孩在炫耀自己的玩具一般。
第174章切磋
“确实好马!武器盔甲也挺好的!”牛秀羡慕的说道。
“紫金盔!霸王枪!牛兄小心一些!”司徒长风不好意思的说道,总觉得有点欺负人。
“武器盔甲,也是一种实力,战场上,可不讲究公平。”牛秀不以为意的说道。
“看招!”牛秀见到司徒长风武器那一刻,就已经提高警惕,并未因他年幼而小看,策马上前,手中百炼偃月刀斜劈而下。
“来得好!”司徒长风好几个月没有与差不多的人交手了,也是手痒难耐,大喝一声,兴奋的挥枪迎上。
武器相交“当!”的一声,两人这只是一招试探,都试探出对手的不凡,顿时精神一震,没有顾虑的出招。
既然是切磋,不是生死相搏,自然是以招式为主,都未曾使用真气。
只见刀光闪烁,枪花蹦现,刀如迅雷,时而极速,时而漂浮不定;霸王枪又长又重,带起阵阵呼呼风声,灵活起来也不逊色,梅花朵朵不停出现,隐藏无限杀机。
“停!”
“呼!司徒兄真是厉害,不但枪法厉害,力气也好大,真是一点也看不出来,在下自愧不如!”
交手五十回合,一次错马而过,牛秀连忙叫停,呼出一口长气,抱拳说道。
“牛兄过奖了,你的刀法迅捷,差点让在下招架不住。”司徒长风谦逊的回礼道。
“别给在下脸上贴金了,技不如人就是技不如人,某已经大汗淋漓,司徒兄却神情淡然,高下已判!”牛秀坦然承认。
“请郡守指点!”赵光仁同样甚少遇到同龄人一起切磋,牛秀退到一边,他就迫不及待的提枪上前。
“赵兄请!”司徒长风也不客气,反正都是切磋,自然大家都要过过手。
“看招!”赵光仁提着亮银枪一抖,顿时数条枪影出现,对司徒长风刺了过去。
“好!”司徒长风见赵光仁一出手,就知道他是那种枪法灵活的人,顿时兴奋的提枪划出数朵梅花迎上。
两人交手完全是以快打快,枪难得相交一次,偏偏漫天都是枪影,外面观战的人甚至都无法知道那条枪影是真,那条是假。
只有交手的两人才知道,他们的枪影,九成都是实的,只是速度太快,招式精妙,所以看上去犹如花招。
“你我枪法都差不多,不如见识一下各自绝招!”交手很快就是五十多招,也算是明白了对手的实力,两人不约而同的收手,赵光仁提议道。
“正有此意!”司徒长风含笑回答。
“好!接某一招‘百鸟朝凤!’”赵光仁神情一正,目视司徒长风,长枪极速抖动,攻了过来。
司徒长风发现这次赵光仁的枪影居然出现十多条,重瞳看过去,发现全是实招,不敢大意,用梅花枪单枪使用‘二龙戏珠’,同样十数朵梅花,虚虚实实的刺出。
“叮!叮!叮!”声音密集响起,随后犹如昙花,漫天枪影,梅花消失,现出两人身形。
“好!在接最后一招!‘七探盘蛇’!”赵光仁大喝一声,猛的深吸一口气,一枪时缓时快,途飘不定的刺出。
司徒长风从未见过如此诡异的枪法,不敢大意,双目一凝,瞳孔收缩,死死的看着,五虎断魂枪中最强杀招‘猛虎下山’,对着枪头迎上。
“吼!”让司徒长风意外的是,赵光仁的枪尖居然中途连续变向,完全避过自己的霸王枪,继续刺来,不由吃惊的大吼一声,强行收招,左手一拳极速击打在枪头。
“好大力气!”司徒长风这是情急之下出拳,自然没有留手,所以赵光仁看着还在嗡嗡作响,不停颤抖的枪头惊讶的说道。
“呵呵!不好意思,一时情急。”司徒长风歉意的说道。
“司徒郡守真是厉害,在下手都发麻了!”
“赵兄过奖了,单论枪法,却是在下输了!”司徒长风坦然自若的承认。
“司徒郡守的招式,似乎有些不全?而且与在下枪法有些相似。”赵光仁好奇的问道。
“赵兄好眼力,在下有些招式,需要双枪施展,你我枪法,确实有许多相似之处,不知你的枪法出至何处?”司徒长风好奇的问道。
“家祖汉末蜀国白马银枪赵云,赵子龙!”赵光仁自豪的挺着胸膛介绍道。
“原来如此,难怪赵兄枪法如此精妙,说来你我还真有一些源远!”司徒长风感叹道。
“说来惭愧,在下枪法不及先祖万一,不但百鸟朝凤无法幻化,七探盘蛇,一枪七变,也不过只会五变,最精妙的两变已经失传了。”赵光仁一脸惭愧,沮丧的说道。
“赵兄你还年轻,日后努力赶上,超越令先祖,也并非不可能。”司徒长风劝慰道。
“郡守所言极是,在下一定要重振当年先祖之威名!”赵光仁用力的点点头,紧握手中长枪说道。
“那是当然,吾等年少,有的是大好时光,必然要做出超越先人的成绩。”司徒长风豪气干云的鼓励众人。
“不知郡守您说与在下枪法有些关系,这从何说起?”赵光仁平复激动的心情问道。
“在下所学,有部分枪法传至汉末姜维,据说当年令先祖曾经指导过他老人家,所以这也是为何你我枪法有部分相似的地方。”司徒长风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下次一定让在下见识一下双枪枪法。”关系一说,顿时感觉亲近不少。
司徒长风他们下场,其他人也纷纷上前切磋,都是年轻人,并未因胜负而有所不满,反而乐在其中,不断的挑战比自己厉害的人。
这些士卒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他们的郡守如此厉害,而且来的一群年轻人居然个个不凡。
一群人相互交替做对手,各种武技让人目不暇接,通过一整天不断休息,切磋,众人这才发现,所有人之中,枪法最精妙的就是赵光仁。
学得最多,最厉害应该就是司徒长风,接下来就是罗焕,罗通,牛秀三人在仲伯之间,尉迟宝林,程处默要略逊一筹。
白三在拥有玄铁重剑之后,进步很快,武技已经达到另外一个层次,现在能与张望,马战联手对战数十回合,当然是切磋之时。
第175章马匪将至
第二天,司徒长风开始分任务,特意挑选了三百精锐步卒出来,与原有的亲卫当中,选出二百人,重新训练玄水甲兵。
马战跟着赵光仁,尉迟宝林一起,欢天喜地的去训练四千骑兵。
张望,房遗爱者去帮着训练步卒,至于防守方面,城池交给了稳重的罗焕,至于罗通者去了矿山,一来是好奇石碳怎么制作成煤炭的,二来矿山也需要看守,以防小股马匪。
公孙飞燕者成了伊州一霸,带领二百军士,维护城里治安,遇到不平事,或者看不顺眼的,总要管上一下。
一段时间过后,伊州的地痞懒汉,看到她都害怕,给了她一个辣手娇娘的称号,对此公孙飞燕反而沾沾自喜,往城里巡逻的时间更多了。
至于郑丽婉,完全一副贤妻良母架势,很难离开郡守府一步,一直为司徒长风打理后院。
中原粮食源源不断的运出关,运到伊州,而草原的羊毛同样不断的运到伊州,经过工坊,最后卖到其他城池。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随着天气转凉,戈壁滩的冷风开始变得刺骨,也没有了商人去收羊毛,秋冬季节,牧民会让羊留着羊毛度过寒冬。
好在伊州收购的羊毛,足以让他们在生产一年,不过最近伊州羊毛衣服已经不外卖了,都是以便宜价格卖给当地百姓。
还有牧边的士卒,这些都要赶在冬季来临前,分发下去。
“哇!这个羊绒的衣服好柔软,好暖和啊!”公孙飞燕穿着新衣服,在郑丽婉面前转了一圈说道。
“还有这个鸭绒外衣,虽然有一点点味道,但是真的是即轻便,又暖和,冬日穿着出门,再也不惧寒冬了。”公孙飞燕小嘴不停,一直拿起这件看看,那件摸摸,边看边发表意见。
郑丽婉只是在一边坐着,静静的听着,心里因为自己爱郎做出的成绩感到非常自豪。
“羊绒虽然好,还是不及羊毛,毕竟羊毛价格便宜,能惠济天下百姓,而一件最好的羊绒衣服,需要三百只羊的羊绒,才做出一件。就你我这几套衣服,足足数万只羊的羊绒,才能做出来。”郑丽婉摸着柔软的衣服感叹道。
“嘻嘻!谁让你家司徒担心冻着你,为你特意制作!”公孙飞燕没有想到居然需要如此之多的羊,顿时感觉好奢侈,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嘻嘻笑着说道。
听到公孙飞燕的话,郑丽婉心头一暖,又看着笑意盈盈,明显也非常喜欢司徒长风礼物的公孙飞燕,想到那日醉酒之后的事情,不由愣愣发神。
“丽婉姐姐,你家臭司徒也不知道脑袋怎么长的,明明看上去都一样,怎么就能想到这么多办法,把这些无用之物变成了宝贝疙瘩。
你看这石碳,每年都会有不少人中碳毒而亡,现在有了这个火炕,屋里暖和多了,而且睡觉也不用暖床,就非常舒服。”公孙飞燕一下躺倒炕上,张开双臂,望着屋顶问道。
“是吗!”郑丽婉看到公孙飞燕的表现,不由暗暗叫苦,她知道公孙飞燕越是对司徒长风好奇,就会被他慢慢吸引,越陷越深,因为她自己都是这么过来的。
“当然是了,你不认为臭司徒脑袋好用吗?”公孙飞燕一下坐起来,睁着大眼睛,突闪突闪的盯着郑丽婉好奇问道。
“不说他了,我们去看看城里房屋修建如何了,可不能让百姓冬日无处过冬!”郑丽婉岔开话题,披上外套,就像外走。
“丽婉姐姐等等我!”公孙飞燕连忙也拿过外套,不忘抓起宝剑,跟着追了出去。
…………
“呜!呜!呜!”一阵阵牛角声响起,显得特别苍凉。
城里,城外百姓先是一愣,随后有条不紊的收拾东西,奔向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