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眼迷踪[盗墓]
作者:朗白
从医院醒来,阿九发现自己失去了记忆。失忆不说,紧接着一个自称是他恋人的家伙出现在他的面前。这位恋人,还是性别男?质疑,试探,却无法阻止自己深陷其中。别说,他还真有点喜欢这位恋人了……恋人想要下斗,那行,咱们就下斗。哎前面的粽子,别跑啊!1E,日更,开场出现的是失忆攻。【注】①攻在退休老头懒散坏和强的一死里苏苏苏②为避免上交国家,淡化盗宝因素③原名是《盗墓之鬼眼迷踪》《粽子一见我男友就跑》入小天使们厚爱,本文将于1月21日倒v,入章连出_(:з」∠)_还请不要错过呦。
鬼眼迷踪[盗墓] 第1章 相亲狂魔
盛夏的午后,空气中燥热无比,大街小巷都浸泡在滚滚热浪中,晒得仿佛能融化掉。街口的老头儿打打呵欠,把电风扇开到最大,抖抖汗湿的背心,往凉席的另一端挪了挪。
街口有一家“阿九西餐厅”,是这一片老城区档次最高的新兴饭店,喜欢赶时髦又没钱去市中心消费的小年轻,最爱挤在这里,点一杯咖啡,看一本杂志,一坐就是一下午。
这个人也一样。
这是个看起来不到三十的男人,长腿高个,穿着一身很普通的黑色衬衫,相貌十分英俊,坐在餐厅靠窗的位置,微笑着观察外头过往的行人。
他的面前摆着一张餐巾纸和半杯牛奶,牛奶已经完全冷掉,结了一层薄薄的奶皮,可是男人却不喝,因为他知道,一旦这剩下的半杯牛奶彻底告罄,他就不得不离开这里,离开屁股下面舒适的沙发椅,回到视线所及的燥热的大街上。
可他并不想到大街上,因为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他都在大街上过活,那滋味实在称不上美妙。
所以他注定不能喝这半杯凉牛奶,哪怕他早已饿的前胸贴后背。
小蔡是今天才来的服务员,最近天一热,上门光顾的客人就少了许多,于是她有大把大把的闲散时间,站在前台无所事事。自然而然的,她注意到了这个男人。
男人笑起来很帅,脾气也温和,各方面都很合她的眼缘,尤其那标致矫健的完美身材,薄薄的肌肉搭配修长的手脚,在如今的大街上已经很难见到了。这样一位男士孤身出现在西餐厅,不得不惹人侧目。
光是上菜的功夫,小蔡就往男人那儿瞅了七八次,最后终于忍不住,悄悄跑到老板娘——她的舅母身边,小声八卦。
“舅妈,你看靠窗的那位男客人,他坐在那里四个钟头了,连厕所也没去过,是在等人吗?”
老板娘正在清点今早的一批饮料进货,戳着计算器,头也不抬:“哦,那个家伙,你可离他远一点儿。”
“为什么?这家伙有什么问题?”小蔡一个激灵竖起八卦天线,同时心里暗暗失望:可惜了,这么帅的男人,多半要没戏。
果不其然,老板娘用鼻子发出一丝鄙夷的轻哼,在小蔡一脸迷茫下,老板娘断断续续讲出事情的始末:这个男人第一次出现在店里,是在三天前。
三天前的雷雨天。
男人第一回登门时,整个人好像刚从水里打捞出来,浑身上下都淋透了。他来时,手里捧着一束滴水的破败鲜花,满手都是脏兮兮的泥泞。男人笑着告诉老板娘,他约了人在这里相亲,结果自己早到了,还不小心淋了雨。然后他点了一杯热牛奶,坐到现在靠窗的位置上,从天亮一直坐到天黑。
“这么说,他等的相亲对象,一整天都没有来?”小蔡心里冒出无限同情,相亲被女方放鸽子,这是所有男士都不乐见的。
谁知第二天,这个男人又来了,一样的黑衬衫,一样的纯牛奶,还是坐在那个靠窗的位置,兴致盎然的望着窗外过往的车流,嘴上噙着似有似无的微笑。
“这么说,第二天,他又来相亲了?”
老板娘抬起头,恨铁不成钢的白了一眼小蔡,“今天也一样啊,他今天也是来‘相亲’的。”
小蔡在原地愣了足足一分钟,这才反应过来:“所以——所以根本就没有什么相亲——他只是找借口想赖在我们店里吹空调而已!”
“不止呢,第一天他来时拿的鲜花,是从街角的垃圾筒里随手捡的,这条街就老王家开有花店,所以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小蔡听后忍不住愤愤,对这位黑衬衫的帅哥印象一落千丈,幻想一旦破灭,现在再看,就连那人脸上若有若无的轻笑也变得愚蠢轻浮起来。
趁着老板娘不注意,小蔡偷偷拿起菜单,打算找机会给这位混吃混喝的客人一个下马威。
然而就在她举步走去的时候,一道人影快速越过她,比她早一秒出现在男人面前。
小蔡定睛一看,顿时满脸羞红,再也挪不开眼——抢在她前面的是一位二十多年的年轻男子,高挑的个子,修长的手脚,一身白色立领休闲衫显得人翩翩不凡。
不过最惹人注目的还是这男子的脸——好看,小蔡脑袋空白了几秒,本能的冒出这两个字赞美——真好看。清晰漂亮的眉眼轮廓,光是一瞧就叫人心生好感,加之一身简单有型的衬衫,清爽舒服,正是小蔡最喜欢的异性类型。
来的人叫做黎秋。
不过黎秋却没有注意到小蔡,而是直径坐到“黑衬衫”对面,欲言又止的望着对方。
被望的男人脸上闪过一丝迷茫,不过很快便堆出友好的轻笑,两手随意的插?入裤兜,歪歪头道:“我认识你吗?”
黎秋不答,而是打了个响指,小蔡这才如梦初醒,慌不迭用双手把菜单递过去。黎秋单手接过,随便翻了翻,将菜单送到黑衬衫面前。
“这会儿正是吃饭时间,先点些菜吧,我们边吃边说。”顿了顿,又补充一句:“我付钱。”
最后那三个字仿佛划亮黑暗的火柴,瞬间点燃了黑衬衫的情绪,后者飞快的报出几个菜名,然后迫不及待的把半杯凉牛奶灌进肚子里。
黎秋的眼底滑过一丝难以察觉的情绪,又吩咐再添两道菜,直到小蔡抱着菜单离去,他才重新转向对面的人,礼貌的一笑:“你前一句还说不认识我,怎么,后一句就眼也不眨的按我说的点菜了?”
黑衬衫意犹未尽的盯着空空的杯子,舔了舔嘴唇,很快同样回以一笑:“有人免费请客,我为什么要拒绝,我虽然不认识你,但你好像认识我,认识的人之间相互请客不是很正常吗?最重要的是——我真的很饿了。”
说完,肚子里配合的响起叫声。
黎秋细细打量着他,从男人瘦削的脸颊到干瘦的手掌,末了微微叹一口气:“早知道这样,我该早一点儿进来的。”
“进来做什么?”
黎秋无比认真道:“来和你相亲。”
三十分钟后,小小的双人桌被接连送来的美食压的哼哼唧唧。
黑衬衫不知道有多少天没吃过饭了,菜一上来就埋头大吃,连说话也顾不上。相比起来,黎秋就优雅安静的多,只吃了一些水果沙拉,然后抱着水杯默默的凝视对方,仿佛只是瞧着黑衬衫大吃大喝,自己就感到无限满足。
“慢点吃,菜还有很多,不够了再要。”
黑衬衫狠狠咽下一口牛排,终于抬起头——他有一双深邃而幽暗的眼睛,只是因为大部分时间都笑着,所以令人难以察觉。现在忽然不笑了,又在这么近的距离,只一眼就吸引了黎秋的注意。
“怎么了,”见对方停下动作,黎秋也放下水杯,试探道:“是有什么东西不合口吗?”
黑衬衫就这样细细端详了黎秋几秒,才重新抛出自己的问题:“你到底是谁?”
黎秋眨眨眼,却不急着回答,反问道:“你不如猜一猜?”
僵持了两秒,黑衬衫率先收回自己的视线,低头继续啃咬熟烂的牛排,黎秋默默叹口气,为他重新满上一杯热乎乎的牛奶。
黑衬衫抬抬眼皮,含糊不清道:“你刚才一进门,径直走到我的面前,说明你从一开始就认识我——或者,你不认识我,但却偷偷关注过我很长一段时间。你请我吃饭,一来是为了在第一次见面向我释出善意,二来你也很清楚——饥肠辘辘的我现在需要吃饭。”
停了停,黑衬衫才笑着道:“如果你是我的亲人或者朋友,与我见面,根本不需要故意释出善意,你这样刻意讨好我的行为,反而暗示着你对与我的相处并没有完全把握。但是……”
话到一半停了,黎秋等了半天,忍不住询问下文:“但是什么?”
黑衬衫伸出修长的手指,指尖正正停在黎秋茫然的眉心,“但是截止到现在,你所流露出的关切的眼神,不是作假。”
黎秋微微松口气,嘴角不自觉的勾起,他原本就长得好看,这样似有似无的释然轻笑,竟生出几分难描难述的惊艳感。
笑过之后,黎秋却满口苦涩:“阿九你……果然失忆了。”
黎秋深深凝望着对面埋头吃喝的男人,低头扫过盘子上的logo标志:阿九西餐厅。
阿九。
失忆的你日复一日出现在这里,冥冥中,是不是一场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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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九并不知道他叫阿九。
至少一个月前第一次自病床上睁开眼的时候,他并不知道自己叫什么阿九。
醒来后,护士与医生接连出现,从他们断断续续的解释中,阿九渐渐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原来自己在一场意外爆炸中受了重伤,被人救到医院,昏迷了足足两个月。而醒来后,他就失去了许多记忆:受伤的经过,这些年的经历与过往,还有最重要的,自己是谁。
医院联系了警方,但是警方查遍这几年的失踪人口,也没找到有关他的一丝丝线索。
搞不好,还是个黑户。
阿九很知趣的拒绝了警方发布的寻人启事,出院后,就开始在市里的各大流浪收容所蹲住。不过很快,他就发现自己是一个不喜欢被约束的人,性子散漫,不求上进,哪怕没有了从前的记忆,也一样能得过且过下去。
那就这样吧。
没有来历,没有过往,从那以后,这座城市就多出了一位流浪者,无名无姓。
“阿九,这就是我原来的名字?”
“是的。”
“嘿,这世上哪有人姓阿叫九的呢,有够随便的,真有点儿像我的风格。”
黎秋勉强笑了笑,一时没有回答,阿九试图用目光撬开对方的情绪,但没能成功。
“说了这么多,你现在可以自我介绍了吧,你是谁,跟我又是什么关系。”
“我叫黎秋,黎明的黎,秋天的秋,我认识你,因为我跟你……”黎秋咬咬嘴唇,似乎这个简单的问题对他而言难以回答。
“仇人?债主?跟我有过节?”
黎秋摇摇头,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只手机,摁亮了屏幕,递到阿九面前。手机的屏保上,两个男人搂着肩膀凑在一起,在阳光下开怀大笑,看起来亲密无间。两个男人,一个是黎秋,另一个则是阿九。
进门时,黎秋说什么来着?他是来与他相亲的。
“原来如此,”阿九摸着下巴笑道:“原来以前的我……喜欢男人啊。”
鬼眼迷踪[盗墓] 第2章 恋人的谎言
喜欢男人,这并不是个多光荣的喜好,更不值得高调宣扬,所以黎秋的犹豫,阿九多少理解一点。一盘牛排下肚,阿九终于吃饱的擦擦嘴,双臂揽上沙发肩,惬意的翘起腿。
“你在说谎。”
“你说什么?”黎秋心里紧紧一跳,面上却不露半点破绽,疑惑的望向对方。
阿九伸出手指,算算术似的比划给他看:“我在三个月前受伤入院,昏迷了整整两个月,醒来后我离开医院,又在大街上游荡了一个月。如果你跟我真是那种亲密的关系,为什么整整三个月,你都没有来找过我?”
黎秋垂下眼,不自在的咬住嘴唇。
“我瞧你现在过的挺好,衣食什么都不缺。”阿九把黎秋从头看到尾,又从尾瞅到头,依旧笑着:“是不是以前的我游手好闲,天天像蝗虫一样赖着你敲诈你,所以你才这么拼命的躲避我,直到我失踪三个月后,才肯出来找我。”
“不……不是,最近我的身边发生了一点麻烦的事情,所以才耽搁了找你的时间。对不起阿九,我应该早点来接你的。”
阿九用手抵着下巴,虽然还在笑,但笑容里的意味却淡了好多。“你要我怎么相信你呢?总得拿出点证据才行吧,空口白话的话,谁都会说。”
一听这话,黎秋立即抬起头,“你想要什么证据?只要我有的,都可以提供给你。”
“这样啊……”阿九扫了一眼桌上的手机,忽而笑出几分痞意:“那你亲我一下吧。”
“什么?”
“脸上,亲一下,这样我就能知道真假了。”
这里是餐厅,虽然客人已经不多了,但毕竟是个有监控的公共场所。在这样的场合公开接吻,男女之间尚且要顾忌,那么同性就更……可是黎秋没多犹豫,很快就下定决心的仰起头。
就在这时,一道快风闪过黎秋的刘海,等黎秋反应过来,对面的阿九竟然不知何时近到咫尺,紧紧贴在他的脸前!
黎秋的瞳孔下意识收缩,可是身子却动弹不得——阿九半个身子倾探过来,牢牢钳住了他的手腕,两人就这样面对面紧紧挨着,肌肤贴着肌肤,而阿九那双幽黑深邃的眸子正正对着他的双眼。
光影刹那间错落,黑色的眼瞳仿佛一只无底的漩涡,将他连着灵魂一起吸附。
黎秋的眼皮颤了颤,几乎没有任何挣扎的合上了眼。
下一秒,阿九单手扶住黎秋软倒的身子,让失去意识的人躺倒在自己怀中,然后又伸出另一只手,有些生硬的把人轻轻搂住,放松了闭上眼。
黎秋的身上有股幽幽的茶香,清淡悠远,要不是贴到这么近的距离,根本嗅不到。
几个呼吸的刹那,阿九很快摇着头把人放开了。
没有心跳,没有悸动,甚至没有一丁点熟稔的感觉。他搂着他,就像搂着一具陌生又温暖的躯体,产生不了任何可以称之为情感的萌动。
嘴巴可以编织谎言,大脑可以丢失回忆,但唯独存留在身体上的记忆永不改变。
“很遗憾,你果然在骗我。”
+++
“先生?先生?你醒一醒。”
清脆的女声,遥远的仿佛从另一个世界传来。
黎秋迷蒙的睁开眼,发现自己不知何时睡了过去,面前的桌子上堆满了空盘空碗,服务员小蔡正一脸担忧的望着他,而餐桌面对的那个男人却不见了。
黎秋“呼”的站起身,飞快的扫视四周,偌大的餐厅里哪儿还有阿九的影子。小蔡看出他在找什么,好心出声:“您的那位……朋友,他半个钟头前就已经走了,他没有给您打招呼吗?”
“他去哪了?!”
“这、这我不知道,就是出了门人就不见了。”小蔡被黎秋的语气吓了一跳,怎么那个无业游民的黑衬衫,居然是这位帅哥很重要的人?
已经走了半个钟头,那么显然追不上了,黎秋气自己的大意,明知道那人防备与警戒心高,还有一双特殊的“眼”,自己怎么就能掉以轻心,轻易着了他的道。
小蔡还巴巴的等着他结账,黎秋抱歉的笑笑,走到门口,伸手去掏口袋里的钱包,谁想却摸了个空。
黎秋脸色一晃,顿时有些哭笑不得——那个家伙,那个家伙居然临走之际还摸走了他的钱包,这下别说找人了,就连自己要如何回市区都成了问题。
真是一如既往的坏性子,警惕又刻薄,和当年初遇时一模一样。
小蔡捕捉到黎秋脸上的窘境,忍不住道:“先生,您……?”
“抱歉,我……我忘记带钱包了。”黎秋诚恳的实话实说,想了想,褪下腰带上一枚挂饰——一只碧色的古佛玉。“这个佛玉现在市价有两万,能放在这里做抵押吗?明天我会再过来一趟,到时候把餐钱全数补上。”
小蔡张张嘴,求助似的望向老板娘,可偏偏老板娘此时人不在。忽然想起什么,小蔡忙对他道:“先生,你的钱包是什么样子?是不是一个白色枫叶纹的皮夹?”
“是,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亲眼看到了,那个家伙他出门的时候,手里就拿着你的钱包!”小蔡义愤填膺,忍不住为黎秋打抱不平,“对了,我们店门口有监控可以作证!先生,我带你去派出所报警,他这是公然盗窃,我也能为你作证!”
“不用了,”黎秋拉住好心的女孩,摇摇头,“真的不用了,我想我的朋友只是对我开一个玩笑,不要紧的,饭钱我一定会如数补上,很抱歉给你们造成这么大困扰,真的对不起。”
反复劝说,女孩总算悻悻作罢,同意不再追究。黎秋推开店门,一股窒人的热浪迎面而来,这样炎热高温的午后,那家伙没有记忆,一个人会跑去哪儿呢?
许久,黎秋失落的背影才从店里走出,消失在远处的街道。
就在阿九西餐厅挂着招牌的房顶上,失踪的阿九此时正托腮坐在那里,单手一下一下的抛着白色的枫叶钱包,望着黎秋远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房顶距离地面有数米高,周围也没有扶手和梯子,没有人察觉他是何时上去的,如何上去的。
“黎秋。”
反复在口中咀嚼了几遍,阿九微微眯起眼睛——不行,无论重复多少遍,对自己而言这都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名字,根本激不起半点的记忆。
自他从医院里醒来,几个月的时间,黎秋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主动寻找他的人。今天作为两人的第一次见面,黎秋向他释出了最大的善意,温和,礼貌,而且放低了姿态。
阿九撩上耳朵,露出碎发掩盖下,耳垂上一对黑曜石打造的纯黑耳钉,这是他醒来后唯一留在身上的东西,也是丧失记忆以来唯一一个触发过过往印象的物品。
拜这东西所赐,刚才黎秋和小蔡在店门口的对话,一句不拉的全部传入他的耳中。
哪怕明知道是自己偷走了钱包,黎秋也没有一丝怨言,甚至还在外人面前尽力保全“阿九”的形象。
阿九将钱包再一次抛起,微微勾起嘴角:这个黎秋,该说善良的愚蠢,还是真像他所讲的那样,“阿九”是一位对他而言非常非常重要的人,让他可以不计任何过失的包容和原谅。
真相到底是什么,那就……好好听听吧。
同一时间,与耳钉相连的微型窃听器,正蚂蚁一样紧紧黏在黎秋的腰带内侧,而黎秋安静的双眼,也正一眨不眨的盯着这微小的东西。
不仅仅对自己施以催眠,偷走钱包,不告而别,离开时还在自己身上放了窃听器吗?
黎秋摇摇头,不知道此时该哭还是该笑,要不是自己对过去的阿九了如指掌,只怕这第一次见面,再怎么小心都防备不住。不过幸好,他很了解阿九,了解阿九行事的习惯与手段,了解他对外界的防备与警惕。所以理所应当的,他也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应对阿九。
“叮”的一声,手机上收到一条短信。
发信人:大哥
发信内容:相亲如何?
黎秋笑了笑,手指飞快的摁出回复:我看到了他的眼睛。
——哦,那就是失败了。
——我有留下联系的方式,相信我们很快就会第二次见面。
——抓紧时间,现在相亲的竞争很激烈,你要有压力。
——知道了,大哥。
——大哥对你有信心,毕竟他从以前就很喜欢你。
黎秋的手微微一震,视线凝固在最后一行字上,无数的画面自眼前飞速流转——墓穴地道里交错的枪支,爆炸的火团,还有最后一刻阿九不顾一切扑向自己的画面。
黎秋闭了闭眼,努力把这些纷乱的记忆驱逐出脑海,不要再想了,不要再想了。
那个人现在,就只是阿九。
鬼眼迷踪[盗墓] 第3章 泰和医院702床
三个月前阿九重伤时,所居住的是北京一家名叫“泰和”的私人医院。位置偏远,价格昂贵,但胜在环境优良,医资上乘。
醒来后第一次睁眼,阿九首先看到的便是医院新刷的崭新的天花板,再有,就是摆在床前的一盘暗淡的果色。
在他左手边的床头柜上,放着一只塑料果盘,果盘上整整齐齐码放了九块苹果,每一块都被切成栩栩如生的兔子,竖着果皮耳朵,插着牙签尾巴,精巧可爱。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果肉上泛着大团大团氧化产生的茶色,这些“苹果小兔”并不新鲜,摆放在重病昏迷的阿九床头,不知道已经放了多久。
他一清醒,监测着各项指标机器的医生护士很快赶来,阿九扯了扯沙哑的嗓子,说出他失忆后的第一句话——
是谁在照顾我?
护士们面面相觑,没想到这个长期昏迷的病人醒来后第一句竟是提出这样的疑问,最终,一位姓肖的主治医生站出来说:没有人,从你被送来医院到现在,还没有任何家属找过你。
是吗。
阿九重新闭了眼,不顾护士们担心的惊叫,放任自己再次陷入昏睡。
再然后,所有人陆陆续续得知,这个可怜的病人失去了重伤前所有的记忆。
没有名字,没有身份,也没有来探望的人,按照医院某个约定俗成的惯例,护士们开始喊他702床。从那以后,泰和医院的702床就是他。
这家医院良心的令人感动,在明知道他交纳不出任何诊金的情况下,还是坚持为他做了全套检查。检查的结果令人遗憾又激动:702床,初步诊断为逆行性遗忘症,外部撞击造成的脑损伤,使患者失去部分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