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次重生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落漠
对方这才没有寄钱过来,但这样一来二去,四年时间两人通信还是有了七八次。
她讲山村趣事,而对方告诉她大城市车水马龙的繁华,鼓励她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并承诺如果她能上大学,学费全包了。
她感激在心,在她的幻想中,对方是一名白发苍苍的和蔼老人,眼睛不好,每次都是口述,然后让年幼的孙子代笔回信。
“呵”唐心悦自嘲地扯扯嘴角,想起了前世考上大学后,特意按照信上的地址去拜访,想当面感谢资助她上学、这么多年默默关心她成长的老人。
然而……
唐心悦眼里划过一抹黯然,那个时候遭受到的冷遇和难堪,来自她最为感激的人,这让当时的她备感屈辱,简直怀疑这么多年与她通信的人压根就不是对方。
山里的孩子除了自尊其余一无所有,说她心眼小也好,敏感自卑也罢,这件事她一直耿耿于怀。
及至后来和徐蔚然接触,受到他的帮助,这件事才算翻过了页。
唐心悦低头理着信,一封封把它们原样折叠好。那一世他们的通信一直没断过,到了她上大学的时候,已经是厚厚一叠了。
现在,有着成年人的心智,她再次查看通信内容时,才发现对方早在初期,字里行间就流露出就此为止不再回信的意思,可她当时年幼,愣是没看出来,有次一封信寄出去大半年没有回音,她生怕对方没收到,巴巴地又原样写了一封,又隔了好几个月才收到回信。
对方大概早就不耐烦回信了吧。
“不过,这一次不用了。”她脸上浮现一丝坚决,猛地掀被起身,攥着信趿着拖鞋,披头散发一路蹬蹬穿过堂屋、穿过走廊,脚底踩着的是一块块凹凸不平的土砖,家里陈旧简陋的设施让人恍惚。及至一掀门帘来到灶房,呛人的烟火味混合着上个世纪90年代的气息迎面而来,一瞬间唐心悦才感觉到自己是真的重生了。
第101次重生 第3章 90年代
那个时候,一家子住在位于西南边陲山区的贫困农村。
虽然国家1978年提出了改革开放,一部分头脑机敏的人抓住时机率先富裕了起来,东南沿海地带人们的生活更是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14年过去,改革的春风也没有吹到这个大西南偏远地区的贫困小山村,尽管1980年国家推行了包产到户的政策,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可山里可以耕种的平地良田本来就少,分到的土地就更少了。山上的农民依旧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甚至还比不上80年代的城镇。
一家人起早贪黑辛勤劳作,还挣扎在温饱线上,更无从谈及其他。
唐家的房子是十多年前盖的,土木结构稻草盖顶。那个时候的农村灶房,完全不像现在干净整洁的厨房,有着天然气,和一系列现代化的厨灶器具。
那时的灶房就像是一个简陋的棚屋,仅靠着堂屋搭起来,中间只隔了一块布帘子。灶房没有烟囱,一炒菜的时候整个屋里都弥漫着呛人的油烟味,墙壁和棚顶的木头被熏烧的黑乎乎的,一刮一层的黑灰。墙壁上挂着菜刀铲子勺子,个个都是精铁铸的,又大又沉,一勺子舀起来的水都足够灌满大号的搪瓷碗。
锅铲大,做饭的锅自然也不小。土灶是用砖石砌的,上面嵌着两口硕大的锅,侧方是两个烧火的炉膛。旁边靠着角落堆满了比人都高的干柴堆。
农村孩子懂事的都早,很小的时候就会帮爸妈做事。要是在农忙时节,父母忙着种地的话。煮饭炒菜的事,都是由小孩子帮忙。
唐心悦还记得,自己每天都要带着唐家两个小的都要出去捡柴劈柴。在陆秀云炒菜的时候要帮着烧火。坐在干柴前面,一手攥着烧火钳,一手往灶膛里塞干柴。那时候完全不像现在用天然气灶一样,火力大小轻松可以调节,最难的是就掌握火候了,火大了饭要糊,火小了又半天烧不开水浪费了柴料。
而且熊熊火焰把脸照的通红,冬天还好,要是在夏天,烧一顿饭要出一身的汗水。所以家里人脸颊两边从来都是红扑扑的。
后来大了点,她要跟着母亲学做菜,第一次上灶台的时候,人就比台子高一点点,脚底下要踩两匹砖才够得着锅铲炒菜,力使得过猛了,更是差一点一头栽倒在比脸盆还要大的锅里。
她走了几步,看到灶台一头抵着墙壁,另外一边是过道,过道靠墙那放着一个木头柜子,上面摆放着几个大号的搪瓷碗,挂在墙上的筷筒里插着数的清的筷子,柜子旁是两个暖水瓶,外壳是铁皮镂空包裹的,唐心悦记得这是父亲刚下乡到这来的时候,队里分给他的家当。
“怎么起来了?”陆秀云正在炒菜,两个弟弟妹妹坐在灶台前帮忙烧火。
“姐!”
“大姐!”两个孩子笑着叫她。
“哎!”唐心悦应了声,走到炉子边,把信一口气全扔了进去。
橘色的火舌舔舐着薄薄的纸张,卷曲融化,眨眼间变为灰烬。
唐心悦长长吐了口气。
旁观的三人都惊呆了,平日里唐心悦最宝贵这些信了,弟弟妹妹摸一下都生怕弄脏,现在竟然悄无声息就给烧毁了?!
“心悦,你怎么把信给烧了?你不给人写信了吗?”陆秀云奇怪地问道。
唐心悦笑笑,“我就是觉得人家是董事长,日理万机的,我就不要用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打扰人家了。等我以后赚了钱再回报给他。”
她还是对对方有感激,毕竟人家给了她上学的机会。但是她不会再上门去主动承受又一次的屈辱了。
至于徐蔚然……
唐心悦心中浮起一丝怅然,徐蔚然和他家里人完全不一样,可他们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这一世就更不会有交集了。
“我来。”把两个孩子叫开,唐心悦往小板凳上一座,开始烧起了火。
陆秀云制止,“你刚好点出来做什么,快回去躺着。”
唐心悦笑着道,“我没事了,躺太久身体都没力气了,还是起来活动点好。这里也更热和。”
“那你烤火吧,”陆秀云知道灶房里温暖,冲唐恬道,“去,把你姐的汤婆子和衣服给她拿过来。”
那个时候村里连电都没通,更何谈电热毯、电暖炉了。唐心悦刚才在被窝里醒来,发现还有陆秀云特意放的汤婆子。汤婆子是一种铜质的扁扁的圆壶,上方开有一个带螺帽的口子,热水就从这个口子灌进去。拧好螺帽,外面包一层棉布,塞在被窝里,就是能够保温很长时间的取暖工具了。
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塑料制品逐渐普及,轻便好携带的暖水袋才取代了传统的沉重不便的汤婆子。而唐家还是用着汤婆子。烧的滚烫的开水倒进汤婆子里,能管五六个小时,把润凉的被子烘的暖暖的。然后水凉了又得换,可唐心悦身边的汤婆子就一直没彻底凉过。
这是母亲无微不至的关怀。
“哎又是我……”唐恬本来被烘烤的浑身暖洋洋的,一点也不想离开灶房,嘟囔着抱怨了一句,可想起生病的姐姐,瞪了眼笑嘻嘻冲她做鬼脸的唐岩,应蹬蹬跑了出去,很快又折返回来,把汤婆子往唐心悦手里一塞,把衣服给她披上。
“我这里不冷,你拿着。”唐心悦心中暖融融的,反手把汤婆子给她。
唐恬笑嘻嘻地抱到怀里,和唐岩一左一右围在唐心悦身边,帮她递柴,时不时拿烧火钳捅一捅灶膛,把里面腾出点空隙来好进空气,让木材充分燃烧。
他们其实还小,并不知道其中蕴含的物理知识,只是一代代父母教导下来的结果。知道捅一捅,火能烧的更旺,能够节约燃料。
“呲啦”
一大盆白菜倒进热了油、烧的滚烫的锅中,顿时油星四溅,烟雾缭绕。
陆秀云动作麻利,几翻几炒,很快出了锅。而另一边的大锅里,杂粮馍馍也蒸好了。
“吃饭了。”陆秀云招呼。
两个孩子欢呼一声,迫不及待丢了柴火,一个帮着陆秀云端菜端饭,一个擦桌子拿碗筷,分工协作,动作快速又不手忙脚乱,一看就是做惯了的。
唐心悦去水缸那用葫芦瓢舀了勺水。葫芦瓢是用葫芦干壳做成的勺,是以前常用的一种舀水工具。进城读书后唐心悦就再也没见过有人家用这东西。城里人更讲究轻便,多用塑料的。不像农村里更在乎工具的结实耐用。
她往锅里舀了两勺水,用劈篾成细丝然后扎成一束的竹刷把,刷刷几下就把刚炒过菜的锅给洗了。
他们这里地处山区,农田有限,但水量充沛,平整的良田用来种稻子,而春天种稻之前就种油菜,食油都是各家各户自己用油菜籽榨的,油菜收成产量也仅够家用。而其他食盐、糖等必须的调味品就要下山去镇里买了,所以平时也是尽量节俭着用。
热水涮锅也只水面上漂浮几颗油星子,根本用不着洗洁精这些东西,更何况家里也没有。
把水舀了往外面的地上一浇,拿抹布擦了锅,这就算是洗完了,接着再舀上大半锅水,盖上木盖子,就着炉灶里剩下的余温,烧开一锅水就是今晚和明早一家人吃用的了。
看着繁琐,其实动作麻利的几下就给弄完了。
“看来技术也没生疏。”唐心悦心想。这大概是从小跟着母亲做家务,早已养成了深入骨髓的习惯,尽管去了城里读书那么多年,她始终也没忘记这些活儿。
“呼”唐心悦看了下水缸里剩下的浅浅一层水,叹了口气。
大跃村是远近闻名的贫困村,这里一共有43户人家,一百多人口,没有通自来水。村里只有一口公用的水井,离得近的可以去打,远的就只有去村边的山泉河中挑水了。
唐家还算离公用井不远,一天要挑好几趟才灌的满这口大水缸,水要做饭洗碗、喂养鸡鸭,除此之外,还要提供饮用和洗漱。担水以前是陆秀云每天必做的家务活,日复一日,后来唐心悦大了点也帮着挑。一把2米长的浅黄色的竹扁担,两头挑着两个黑色塑料的高水桶,这担水用的水桶质地和平常的木桶完全不一样,桶壁很厚,提了水就更沉了,但耐用耐摔。
唐心悦扫了眼水缸边的水桶,水桶用的太久已经出现了细小的裂缝,是母亲用铁丝在裂缝周围来回绕穿封实,一圈又一圈。农家的东西都是这样,修修补补只要还能用就绝对不会扔,沧桑的痕迹记录着那些艰难的岁月。
望着家徒四壁的屋子,唐心悦秀眉紧锁,犯了愁。
重来一世,到底要怎样才能带着家人脱贫致富,过上幸福生活?
第101次重生 第4章 作业
“心悦,吃饭了。”陆秀云在堂屋里招呼。
“来了。”唐心悦赶紧出去,冬天风冷,热乎乎的吃食摆在堂屋很快就给吹凉了。
她来到饭桌旁,一个缺了角下面还用石快垫着的正方形桌子,就是唐家人的饭桌。
上面一大碗炒白菜,每人碗里搁着两个杂粮馍馍,就着刚从泡菜坛水里捞出来的泡豇豆,这就是他们的晚饭。
家里两个小的,唐岩唐恬盯着馍馍,口水都要馋下来了,可唐心悦没来,谁都没动筷子。
这在山里算是少见的有规矩的人家了。一年辛勤劳作,虽不至于饿死,但也总是吃不饱,小孩子嘴馋,看着点能入口的东西馋的不行。要是别家孩子早就扑上去狼吞虎咽了,可唐岩唐恬一个劲儿咽口水,也不会抢着动嘴。
这也归功于陆秀云的教养。她爷爷是前清的秀才,父亲也会读书,她也有初中水平的文化,在这个贫瘠落后的山村算是少见的高材生了。一家人尽是孤儿寡母,生活自然颇多不易,但陆秀云从没放弃过对他们做人的教导。
“快吃,别凉了。”唐心悦赶紧坐下招呼他们,三人这才一手举馍馍,一手拿筷子。
陆秀云给他们碗里夹了筷子白菜,“心悦,幺弟、幺妹,吃菜,别只啃馍。”
四川这边方言习惯叫家里最小的男孩为幺弟,女孩为幺妹(儿),带着疼爱的意思。
以前家里只有唐心悦一个孩子的时候,幺妹这是她的称呼,后来随着更小的唐恬的出生,她的昵称就改为了悦儿。
唐心悦低头,发现三人碗里各自有一小块熏得黑乎乎的腊肉,放进嘴里,硬邦邦的咬的腮帮子都疼了,才勉强咬成碎块。
但就这一点油荤,两个孩子含着舔了又舔,都嚼的稀烂了还舍不得咽下。
而陆秀云,只埋头啃馍馍就大白菜,伸出去的筷子自然而然地避开了零星的肉渣。
在村里,人们养不起猪和羊,牛是用来耕地的,吃的肉类只有猪肉鸡鸭兔子肉,猪肉是由邻村卖肉的人从镇里贩来零售的,一月能买一回;兔子和鸡鸭则是家家户户后院养的,但轻易不舍得吃,鸡鸭要生蛋,兔子也要留着拿下山去卖了换钱。
唐家人是外来户,在村里没能分得到土地,陆秀云一个女人带着三个孩子,赁了别家两亩三分田种庄稼,外带养点鸡鸭兔子,春天养点桑蚕,再没有别的营生,过的很是艰难,一家人半个月才能吃点肉渣子。
眼里水雾氤氲,唐心悦低下头把脸埋在饭碗里,吞了口馍馍,梗在喉咙里硬生生堵住汹涌而上的情绪。
太造孽了。以前小的时候并不觉得有多苦,有吃的就算好了。而有过在大城市里生活的经历后,唐心悦想起那些从小被家里捧在掌心上的城里孩子,吃东西挑肥拣瘦,娇生惯养各种挑食。可山里的孩子,饿的面黄肌瘦,一年到头都吃不了几回肉。
如此强烈鲜明的对比,令人心酸。
唐心悦挑了块熏得黑不溜秋的腊肉,夹到母亲碗里,“妈,你也吃肉。”
“哎”陆秀云欣慰的笑了笑,转头把肉夹到了唐岩碗里,唐岩埋头吃的香甜。
唐心悦看在眼里没说什么,农村人多多少少都有重男轻女的思想。陆秀云还算好的,只是难免偏疼小儿子。
吃了晚饭,唐心悦想洗碗,被陆秀云赶回去补作业。
“你病了这么几天,还不知道功课落下多少,明天到学校要好好问一问老师。”陆秀云麻利地收拾碗筷,叮嘱唐心悦。
“哎,晓得了。”唐心悦应下。
陆秀云扭头对唐岩吩咐,“给你姐灌个汤婆子。”
唐心悦赶忙上去,“我自己来。”
别人家都是男孩子最受宠,可到他们唐家,却是唐心悦最受宠。一来唐心悦一直到六岁,都是家里的独苗苗,那个时候陆秀云身体出了点问题,以为这辈子就这一个孩子了,自然十分看重。二来,则是父亲唐志强是个大学生,唐心悦从小学习就好。所以家里再穷,陆秀云也没有说过让唐心悦辍学的话,因为她承载的是全家人的希望。
“嗯嗯。”唐岩嘴里答应着,他个子也就一米多一点点,瘦瘦小小跟个猴子一样,没等唐心悦过去,已经麻溜地把汤婆子里变凉的水倒进水缸--反正水是干净的,又拿了个漏斗插在汤婆子的壶口上,双手微微颤颤地提起沉重的暖水瓶。
“你小心点,我来。”他人小,力气也小,唐心悦看他提的悬吊吊的,心惊肉跳害怕他烫到了手,赶忙接过水瓶。
很快倒好了水,唐心悦拿着汤婆子离开厨房回到卧室,一进去就打了个哆嗦,风从墙壁缝里钻出来,湿冷的骨头都在冒寒气。
她把汤婆子裹上一层棉布罩子,塞到冷冰冰的床上,“呲”的一声划亮火柴,点燃了搁在床头柜上的马灯(煤油灯)。
它以煤油作灯油,再配上一根灯芯,外面罩上玻璃罩子,以防止风将灯吹灭。
20世纪后人们已经很少见到它的踪影,然而对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还没有通电通水通气的西部偏远贫困山村,这是每家每户必不可少的照明工具。
唐心悦用灯锥子挑拨了下灯芯,光芒更盛,屋子里一下亮堂起来,火苗欢快的跳动。
她脱去外套放在床头,爬上床,床上有个木头的小桌子,拖过来就开始趴在上面准备写作业。
“咦?”她拿起课本,才注意到自己的课本上面有小半张纸条,上面的字迹稚气,大小不一,但写的人十分用心,一笔一划尽力写的工整。
“语文:把第16页的课文背下来;数学:做32-33的习题……”唐心悦拿起这一叠足有五六张,记载着每天作业的字条,对着灯火看了看,疑惑地自言自语,“这是谁写的?”
自己的字迹不会不清楚,尽管没有学习过书法,她小时候在父亲的严厉教导下从小习字,而母亲的字迹也不是这样的,所以很是疑惑。
唐心悦打算等会母亲进屋来再问她,翻了书按照字条上的任务,开始补起了作业。
重回小学,这些知识当然对她来说非常简单,她一边做题,一边想着重来一次的人生到底该怎么做。
“姐!”两个小的帮着母亲收拾了碗筷,跑到床边脱了鞋,手里各自抓了本小人书,钻进了被窝,一进去就打了个哆嗦。
唐心悦赶忙把两人拉过来点,“靠近我,这边热乎。”
“姐你身上好暖和”两个孩子嘻嘻哈哈挤过来,趴在唐心悦脚边,她给他们掖好被子免得漏风,两个小家伙就着煤油灯散发的光晕,不再打扰她学习,开始安安静静看起小人书来。
唐心悦的目光落在他们手中的小人书上,“水浒传”这几个字映入眼帘。小人书是七八十年代很流行的读物,也叫连环画。他们家里有一箱子的旧书,除了小人书,还有80年代很流行的中外文学读物,都是嗜书如命的父亲离开后留下来的。
看两人脸离书近了,唐心悦就提醒,“拿远点,不然要瞎了眼睛。”
“哦。”两人嘻笑着伸长了手把书拿远。煤油灯的照明范围就那么小,离远了就看不清楚,唐心悦把灯往他们那边挪了点,接着心不在焉地写作业。
90年代初,西部地区城市里很多家庭都有了黑白电视机,可对于偏远贫困连电都没通的山村来说,很多人连电视机长啥样都没见过。
冬天天黑的早,又没有其他娱乐活动,两个小孩只能早早钻进被窝,不厌其烦地翻看早就看了不下一百遍的小人书。
也正因如此,当别的山里娃七八岁都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他俩还没入学,在唐心悦和陆秀云的教导下,已经有了三年级学生的水平。
唐心悦握了握笔,暗下决心:唐岩唐恬从小聪慧又勤奋,这一次一定要让他们继续读书!
不一会儿,把厨房收拾了,也就着热水洗漱完了的陆秀云也过来了。正月到冬腊月,算是农家人一年里少有的闲时,因为这一季算是小季的生长中期,种的蚕豆,油菜之类的不需要过多的打理,适当的时候浇点粪肥就可以了。要到了春天,气温暖和了,又得开始辛辛苦苦养蚕和播种了。
陆秀云半倚着坐在床头,面前放了个针线筐,准备做针线活。
唐心悦往里面挪了点,好让出光亮来让母亲看得到,顺便问道,“妈,这些字条是谁写的?”
陆秀云正举着针咪了眼准备穿线,闻言扫了一眼,“是陆成宇,人家好心记下来每天的作业,每天专门给你送过来。”
陆成宇?唐心悦略微讶异,低头看了看她请假这一周来对方记着作业的字条,心中不由涌起一丝复杂。
没想到,陆成宇也是有热心的时候啊。
第101次重生 第5章 初遇
不过做了一会儿作业,唐心悦就改变了刚才的想法。大冬天的,她手上戴着陆秀云专门给织的露出五根手指的毛线手套写字,也冻的快僵了。
再看看才完成了一半的作业,老实说要不是以现在成人的心智,相信对方是怀着好意,她都要怀疑陆成宇是不是故意的。
好不容易生病可以不用写作业,他还专门把作业给她带回来……咦?
唐心悦怔了怔,她想起来了,上一次陆成宇也是这样做的,可她刚刚大病初愈,为了维持在老师面前好学生的形象不得不连夜赶作业,结果到了学校交作业时老师还很惊讶,说病了就不用补作业了。
她觉得自己做了白工,心中把多事的陆成宇怨的要死,别说谢,以后就更加不待见了。
现下以成人的心智重新审视这件事,人家明明也是好意。大约心里存着歧视,所以无论对方做什么总是会往坏处去想。
就像现在,她想到对方杀人犯的身份,也是浑身一凛,赶紧告诫自己不要因为这一点小事就心软,还是和对方保持距离的好。
她埋头继续赶工。在这个寂静的夜晚,煤油灯燃起小小的火焰,忽明忽暗的橘色光芒,把身侧母亲穿针引线纳鞋补衣的身影,投映在斑驳掉皮的墙面上。
两个小的不知何时睡去,抱着膝盖缩在被窝里团成一团。陆秀云起身帮两人调整了下位置,免得肢体屈的难受。两人睡的香甜,一点也没有醒过来。
唐心悦望着小弟小妹睡熟安静的小脸,看着母亲慈爱的摸摸弟弟妹妹的脸颊,然后坐回身侧专心致志地继续干活,眼底掠过一丝恍惚。
自从妹妹嫁人,弟弟离世后,她偶尔会从梦中惊醒,一脸泪水,梦里的场景就是现在这样。
“怎么了心悦?哪道题不会做?”陆秀云看唐心悦久久没动笔,探身来望。
唐心悦回神,“没事。”她重新动笔,陆秀云在旁边看着她,不赞同道,“心悦,做事的时候不要走神,要专心。”
“嗯。晓得了。”唐心悦应道。
她在教育条件落后的村小读的书,后来进入了镇上的初中、市里的高中,成绩却是一直名列前茅,这离不开陆秀云给她打下的坚实基础,以及培养的良好学习习惯。
小时候题不会做,陆秀云就会耐心给她讲解。她本身差不多有初中文化,除了英语差一些,其他的都不错,那个时候要不是十年浩劫,加上家境贫寒,唐心悦相信陆秀云继续读书下去也是能考上大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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