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零开始的快穿日常
作者:偏分少年
天上不会掉馅饼,地上没有不要钱的午餐。
废柴到一无是处还理所当然的夏叶瑾表示,她的这份工作,所谓的高工资,根本就是一个坑,而且还是个天坑!
从零开始的快穿日常 第一章 青梅与竹马(一)
“说你的幕后主使是谁”
清冷而又愤怒的声音,伴随着凛冽刺骨的寒风,直接让夏叶瑾连续打了好几个寒颤。她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在意识到自己正被绑在巨大的火堆上面后,又瞬间开始冷汗涔涔。
一群身着朱红袢袄,头戴明盔的兵卒,手持长枪,正恶狠狠的看着她,而站在最前面的,是一位生的眉清目秀的年轻小将。
刚才这句凶狠的话,就是出自这位年轻小将之口。
“草、草民没有幕后主使”
被他这么一吼,再加上周围拿着兵器杀气腾腾的兵卒,夏叶瑾瞬间怂了。
“不说是吧”
那小将见夏叶瑾支支吾吾,满脸惊慌的模样,心中更加笃定了自己的猜测,冷声下令,“加柴火,把这奸细烧了,正好为明日南下开运”
一个兵卒快步上前,往火堆里狠狠的加了一大把的干柴,本来就烧的很旺的火堆,被这么一加,火苗瞬间窜的老高,几乎是直逼夏叶瑾,她那质量不是太好的鞋底已经被烤焦了。
老天,这是要烧死她的节奏啊。
出师未捷身先死,天知道这才是她的第一个任务,而且她到这里的时间总共还不超过十分钟
果然天上不会掉馅饼,地上没有不要钱的午餐,她的这份工作,所谓的高工资,根本就是一个坑,而且还是个天坑
只是想起来,她自己本身也是个没得救的大坑,坑爹坑妈坑自己。
大学毕业后失业至今,在获得这份工作之前,她一直都在家混吃等死。足不出户,啃老啃的理所应当,如果不是某天看到年迈的母亲因为一根葱而被小区里几位大妈轮番奚落,她可能还会继续在家虚度光阴,浪费粮食和生命。
可决心奋起与梦想实现,这之间的距离,差的却有点远。
不过,皇天不负苦心人。在面试多次碰壁之后,夏叶瑾终于找到了一份在风景区古玩店里当运货员的工作。
没错,是运货员,而不是小清新文艺范的店员。
之所以要当这个土不拉几的运货员,是因为工资高。而且,古玩店,哪里会有什么重物需要搬运的
直到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她才知道,她这个所谓的运货员,是要到各个时空里毁了别人的姻缘,顺带把搜集来古董带回现代的这个店里。
这哪里是运货员,分明就是坑蒙拐骗的时空大盗啊摔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佛语有云,毁亲可是要下阿鼻地狱的。”
“转正后月工资15000元,要不要这份工作随你”
“要。”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夏叶瑾的那点小坚持,在高额工资面前,根本就不堪一击。
月工资一万五,她也只是本科毕业而已,没经验,没特长,这样的高工资,却哪里找啊
“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在历史时空中,很多不幸都是由于原本的姻缘被阴错阳差的打乱所造成的,而你的工作,就是在这些不幸造成之前,将源头扼杀在摇篮里。
每一次完成任务,都会有人送你东西,这个送东西的人选不定,或者是你帮助的人,或者是其他人。
你的手腕上有颗朱砂痣,刚进行任务的时候,朱砂痣是看不到的,朱砂痣的颜色随着任务完成的程度而逐渐加深,只有等朱砂痣的颜色完全变红,并且得到别人赠送的礼物时,你才能离开,才能回到这里。记住,礼物是对方心甘情愿送的,不是你随便抢来一个就行。”
古玩店老板宫辰时一本正经的看着她训示道。
其实他很年轻,差不多二十五六岁的模样,身材颀长,漆黑如墨的短碎发,英挺如剑,分明深邃的五官,本可以是个暖男,可身上却透出一股与年龄完全不相符的冰冷寒气,夏叶瑾每次见到他,都要连打好几个寒颤。
幸运的是,虽然他是古玩店的老板,但却不怎么经常到店里,这让夏叶瑾的日子一下子变得安逸起来。
当然,这安逸逍遥的日子,只持续了三个月,试用期一结束,就消失无踪了。
“万一,一到那个地方,就有很多人送我东西怎么办要全部都收下吗”
夏叶瑾问道。
如果真是这样,那是不是直接就可以回来了
“放心,不会有人随便送东西给你的。”
夏叶瑾,“”
“那我怎么知道到底谁要送东西给我”
“顺其自然,水到渠成。”
夏叶瑾,“”
说了比没说还坑
“由于各个时空之间引力和能量值不同,穿梭时,人作为物质有可能会因为受到挤压而变形,到了另外一个时空,或许容貌会发生些许的变化,或许身材走形变样,严重点甚至扭曲成其他的物种,比如猫、狗、猪等”
“既然会扭曲变形,那带回来的古董不也变形了”
夏叶瑾有些不解。
变形了的古董,还能称之为古董,还值钱吗
“我已经给你买了人身意外险,回来时,用你的躯体护住就不会变形。”
“那我的身体不是变形了”
这样一来,会不会出一次任务,就直接挂了
“月工资一万五,外面还有很多人排着队等着应聘”
“行了行了,我去还不行吗”
高薪之下,必有勇夫。
夏叶瑾一想起自己的老娘被小区那些大妈欺负的画面便来气,她要在最短的时间里赚最多的钱,而在没有本钱的情况下,想要空手套白狼,这份工作对于她,是最好的选择。
不就是一条命吗
反正她在家也是混吃等死,既然都要死,还不如在死前多赚点钱,改善生活,报答下父母的养育之恩至少得把这二十年来的学费还给父母吧
“那我,有什么技能”
穿越时空这种事,在小说上也不是第一次看到了,系统一般都会附带的给女主角一些基本的技能,让她以备不时之需。
既然连穿越这种事情都被她碰上了,那技能肯定也是必须有的。
“如果陷入危险,就按住手腕上的朱砂痣呼叫我”
夏叶瑾眼睛一亮,“那你就会出现”
没有技能,但有个随时随地保护着她的帅气保镖,那也不错。
“不一定。”
宫辰时面无表情的说道。
啥
既然不会出现,那还要她呼叫做什么这不是浪费感情吗
“只有我认为你陷入危险时,才会把你带回来。
还有,任务失败,倒扣三个月工资。”
“什么”夏叶瑾惊呼出声,这也太没天理了吧而且,这危险的评判标准,也特么太主观了点
“你现在辞职还来得及,外面排队等着应聘的人”
“行了行了,我是不会辞职的”
“你将遇到的所有人和事,都是已经发生过,并且已经消失在历史洪流之中。你要做的,不过是化解特定对象之间因姻缘错乱而产生的纠葛和怨恨,历史的大方向不会改变,你自己千万不要陷进去。”
宫辰时继续面无表情,一本正经。
但夏叶瑾却有些不以为然。
明明就是想让她偷古董拿回来卖,还说的如此的冠冕堂皇。再说了,这人担心的也有些过头了吧谁会与那些早已经死了的死人发生联系啊
在一知半解,懵懵懂懂之间,她接下了第一个任务,但这任务,还没进行十分钟,她就要被烧死了
此时被火烤着,马上就要被烤熟的夏叶瑾心中警铃大作,正六神无主之间,突然想起宫辰时说的紧要关头按住手腕中朱砂痣求救的法子,顿时像是发现了一根救命稻草,可一低头,瞬间却哭了。
老天,她手腕上空空如也,哪里有什么朱砂痣啊
肯定是因为任务才刚刚开始,没有一点进度,朱砂痣什么的,根本就还没有显现出来
此时那年轻小将见夏叶瑾整个人几乎被烤熟了还一声不吭的样子,不由冷哼一声,“哼,还挺有骨气来人,再加点柴,我倒要看看生烤活人是什么滋味”
话毕,又有兵卒上前,往火堆里再次扔了把柴,天干物燥,火苗霎时窜的老高,直逼夏叶瑾的脸。
“宫辰时,救命啊”
惊慌失措之下,夏叶瑾大声喊道。
寒风萧瑟,刺骨冰冷,声音一出口便消失在重峦叠嶂的山峰之间,连回音都没有,更不用说回应了。
宫辰时没有出现,但夏叶瑾的话,却让小将更加确信了心中的想法,她是个奸细。
他冷笑道,“终于要招了是吗说谁派你来的”
“草民姓宫,刚才喊的是草民的兄弟啊大人,草民真的是冤枉的”,夏叶瑾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冤枉”
“草民冤枉啊,草民一心向着大人,草民敢打包票,明日南下与南军对战,我军一定能顺利渡过白沟河”
“哦”,冷峻低沉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带着七八分戏谑的音调,“你如此肯定”
从零开始的快穿日常 第二章 青梅与竹马(二)
循声望去,一位身着玄甲的青年,穿透茫茫夜色,朝着这边快步走来,清冷的月色下,刚毅的面容,棱角分明的五官,薄唇微扬,脸上带着戏谑,周身却散发着冰冷。
“郡王”,众人不约而同的让开一条道,纷纷俯身叩首。
就连刚才那恶狠狠的年轻小将,也朝着他毕恭毕敬的俯身作揖。
郡王郡王
随着这一声称呼,夏叶瑾瞬间豁然开朗。
北方战场,红色袢袄,拿着长枪的兵卒,再加上这位被人称作郡王的年轻英俊男子不由苦笑,宫辰时计算的时间可真是精准。
用宫辰时的话来说,她这回的任务很简单。
明高祖朱元璋为分化势力,将几个儿子分派到各地为藩王,他去世后,皇太孙朱允炆继位。年轻的建文皇帝心高气盛,决心削藩,收回控制在几个叔叔手中的兵力。燕王朱棣以“清君侧,靖国难”的名义起兵反抗。
史书谓之“靖难之役”。
而夏叶瑾这回要破坏的姻缘,便是发生在燕王朱棣的二儿子身上,也就是眼前这个眉目俊朗,身材颀长的高阳郡王。
在燕军里,有一个叫木颜的人。没有人知道她女扮男装,除了青梅竹马与其一同从军的肖林。
渡白沟河过程的某次战役中,木颜救了朱高煦一命,自己却身受重伤,朱高煦感念其救命之恩,便让她在床榻养伤。可在养伤的过程中,木颜却被他发现是女子。但此刻,两人心中已经是情根深种。朱高煦非但没有以军法处置她,在战事结束之后还将她继续留在身边,后来,木颜为朱高煦挡箭而死。肖林一直暗恋木颜,以自杀的方式冲锋在前,最终被南军乱箭射死。
“木颜本来的姻缘不是朱高煦,而是肖林。在白沟河的战事结束后,她回到了家乡盂县,与青梅竹马的肖林成亲,一世安稳。你这回的任务,就是阻止朱高煦与其相爱。还有,记得带古董回来。”
宫辰时没有任何情绪波动的声音在脑子里循环播放。
夏叶瑾叹了口气,说的轻巧。
史书上记载的高阳郡王可不是什么普通人物,“生性凶悍,言行轻佻”,虽“骁勇善战”却擅长作死,最后的下场
最后的下场,似乎不怎么好。
朱高煦此刻正满脸玩味的看着被火烤着却还在走神的夏叶瑾,完全不知道对方在心里已经给他今后悲催的人生点了一排蜡烛。
“禀郡王,此人在军营附近鬼鬼祟祟的,必定是细作无疑”
小将指着夏叶瑾言辞凿凿。
“草民不是奸细,草民来到这里,是想从军杀敌”,目标人物已经出现,夏叶瑾迅速回过神来,一时之间也不想走了,反正想走也未必走得了。虽然危险还未解除,但为了高工资,至少得努力一把。
“不瞒各位大人,草民的家就在这山下,田赋徭役一年比一年重,家中的人丁却一年比一年少,就在上个月,与草民相依为命的爹爹也因为过度劳累而”
夏叶瑾演技大开,说到这里,眼睛开始飙泪。
“现家中就只有草民一人,堂堂男子虽不能说志在四方,但也应报家仇之恨”
“你如何肯定明日南下一定能赢”
演技还未飚完,就被朱高煦硬生生的给打断了。显然这位年轻的郡王,相较于苦情戏,他更加关注战事的输赢。
因为我来之前看过史书啊
夏叶瑾眨眨眼。
“实不相瞒,草民祖上,曾留下一些占卜的东西草民夜观天象,东方有恒星,是为大吉之兆”
她开始胡说八道。
听到这里,朱高煦细长的眉眼闪过一丝暗芒,语气摄人,“如若不是呢”
“草民愿将人头奉上”
“好,将他放下来编入木小旗一队。”,对方似乎十分满意夏叶瑾的回答,在转身之前,对着那位年轻小将吩咐道。
夏叶瑾松了一口气。
好险
差一点,她的这条小命就没了。
虽然现在的情况也没有好到哪里去,这个高阳郡王,明显是要让她成为稳定军心的一个活靶子。因为明日南下即将面对的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白沟河之战,燕军的胜算并不大。建文帝派出的南军,已经围堵在白沟河,而燕军要南下,那里是必经之地。这一战,是在所难免。
正是因为有风险,所以才能让那位木颜有机会救朱高煦。不过,朱高煦已经出现了,木颜呢是哪位
找不到木颜,难道她从明天开始要拴在朱高煦的屁股后面,以时时刻刻的阻止他被人救走
这句话怎么听怎么觉得奇怪,夏叶瑾摇了摇头,当务之急,她还是快点找到木颜比较靠谱。
“木小旗,有人找你”
正当夏叶瑾望着茫茫的夜色愁眉紧锁之时,不远处传来的这句话,简直恍如天籁。
她赶紧循声望去,发现在不远处的火堆边上,刚才那位年轻小将正在和另外一位兵卒说着什么,而“木小旗”,似乎就是这年轻小将的称呼。
“小旗”是明代军营中的一个职务,这个人姓木。木姓并不多,这个人,会不会就是木颜
要不她试着叫一声“木颜”,看对方有没有反应
这念头一冒出来,就被她否定了。她现在奸细的身份才刚刚勉强被洗刷掉,再来这么一句没由来的“木颜”,到时候会不会又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可如果不叫的话
“木颜”
夏叶瑾猛地抬头。
“阿颜,娘亲让人给我带了点东西来,我拿了一些放你营帐里了。”
说话的年轻男子,穿着大红袢袄,看上去像是个兵卒。
“夫人不远千里的心意,你自己留着吃啦,拿给我做什么”
小将似乎有点不领情。
“太多了,我一个人哪里吃得完,而且明天就要启程,你身子骨弱,要多吃些补补”
不远处,两人的谈话清晰入耳。
夏叶瑾静静的听着,心中一阵爽快。果然,那年轻小将就是她此番要找的另外一个人,女扮男装混入军营之中的木颜。那此刻站在木颜身边对她嘘寒问暖无微不至的关心的男子,想必就是与她青梅竹马的肖林吧
得来全不费工夫
这一眨眼的功夫,三个当事人全聚首了。
难道真如宫辰时所说,这一次的任务,十分的简单
从零开始的快穿日常 第三章 青梅与竹马(三)
“喂,奸细,小王爷有请”
夏叶瑾正全神贯注的盯着不远处的两人,突然身子被人狠狠的推了一把,她本身就瘦,再加上刚刚被火烤的七荤八素的,冷不防的被这么一推,身子一歪,差点直接摔在地上。
那兵卒一看她这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不由哂笑,“就你这副小身板,还从军”
来当肉靶子都不够宽
“从军讲究的是心,我有一颗报效的心,有何不可”
夏叶瑾横眉反问。
她刚才差点就退口而出报效国家了,可转念一想赶紧住了口。燕军虽然打着“清君侧”的名号,但明显就是个造反军,她在造反的人面前说报效国家命还要不要了。
“那你会武功吗”
兵卒又问。
夏叶瑾有些心虚的摇了摇头,“不过我会占卜。”
对于她的回答,小兵似乎不以为然,他又补了一句,“你会医术”
“会一点。”
她外祖家中是开药堂的,小时候,夏叶瑾常年混迹于药堂周围,对于中草药之类的,长期耳濡目染,勉强会一些。
行军总会有损伤,而军医则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听说她会医术,小兵的眼睛亮了起来,态度也变得友善许多,他转头看向夏叶瑾,说道,“我叫李小虎,你呢”
“我”,想起刚才情急之下说自己姓宫,夏叶瑾顿了顿,看着他道,“我叫宫叶瑾。”
两人一路走,不远处灯火点点,看样子营帐就在前面。
“那个,郡王找我何事”
一想到史书上对这个混世魔王的评价,夏叶瑾就有些慌,这人做事从不按照常理出牌,要保住脑袋,她还是小心点为妙。
“你是说小王爷呀你不用害怕,小王爷不仅骁勇善战,英勇无比,而且为人和善,别看他平日里总是板着脸,其实他对我们都很好的”
夏叶瑾,“”
不知道这个朱高煦到底残暴到何种地步,就连这心思单纯的小兵,都开始明晃晃的睁眼说瞎话了。
高阳郡王的营帐与他人并无不同,不具有任何的识别度。如果不是李小虎在前面引路,她根本就找不到。
此刻,里面灯火明灭,夏叶瑾站在营帐外踌躇,心中忐忑不安,愣是犹豫了半天不敢进去。
“打算在外面站到天亮吗”
清冷的声音从内帐传来。
“不是,标下、标下是怕打搅小王爷休息”
夏叶瑾掀开帘子走进去,单膝跪下,腆着脸点头赔笑。
帐内摆设并无出奇,朱高煦一人伏案翻着一本厚厚的书,书页泛黄,映照着旁边烛台里微红的火光,整个人像是被镀上了一层模糊的金边。
“明日启程,你要随军。”
朱高煦没有抬头,说话间,只是随手将书翻了一页。
“是。”
夏叶瑾应下。
这是既定行程,就算朱高煦没有说,她也会跟着一起去。
废话,不跟着一起去,怎么完成任务
“不怕死”
“标下已经以人头担保,明日南下一役,绝对没有问题。”
夏叶瑾信心满满。
历史上,白沟河一战虽然凶险,但朱高煦却所向匹敌,一战成神。这一仗,真正奠定了他骁勇善战,无人能敌的名气,在军中的威望也大大增加。想来可叹,在三个儿子之中,他与燕王朱棣最像,但最终的下场,也是最糟。
当然,这并不是夏叶瑾现在所要考虑的问题,她所要担心的,是木颜与他的纠葛。
朱高煦终于抬头,夏叶瑾纤弱的模样,落入他漆黑如墨的双眸里,正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帐外却突然响起了号角,急躁紊乱的脚步声,嘈杂的声音里夹带着一丝恐慌,“军营起火了”
年轻的将军起身,快步走出营帐,夏叶瑾也赶紧跟着出去,这一走出去,瞬间吓了一大跳,火光漫天,不远处的几处营帐已经烧了起来,天干物燥,火烧的很旺,几个兵卒正在奋力提水扑火,只可惜被干燥的寒风一吹,火苗乱窜,火势愈发变大,想要扑火,根本是杯水车薪。
火光中,隐约有十几队骑兵冲破浓重的夜色朝军营奔杀而来。
“是南军”
有眼尖的兵卒大声吼道。
一句话,如闷雷一般在众人的耳边炸开。
朱高煦翻身上马,手握一柄长刀,目光如刺骨朔风,“木小旗留守垫后,其他人列队,朝东南方撤退”
南军此番偷袭,明显是有备而来,领头的骑兵如迅雷雨电,势如破竹,像黑暗中的鬼魅,无影无形,过境即片甲不留。
大部分的兵力开始撤退,留下来的只有木颜带领的一小队人马而已。
朱高煦亲自冲杀在前。
南军连夜偷袭,目的十分简单,就是要趁其不备,削弱燕军的势力,让他们根本就过不了白沟河。如此简单的计谋,他又怎么能让对方得逞
所以他当即下令,让大部分的人东移,而自己却留了下来。
将军策马,长刀渴血,弑敌于马下。
每一次挥刀,都能扬起一片血雨。
在密集的血雨之下,是对方瞪圆的眼珠和已经离开了身体的头颈。
刺鼻的血腥弥漫山间,尸山血海,硝烟弥漫。
夏叶瑾躲在草谷后面,手中紧紧的握着一支加装了刺刀的长枪,生在和平年代,这是她第一次直面冷兵器时代的战争。
历史长河,浩浩荡荡,这场对战,史书上不过是寥寥几笔带过。没有亲身经历,又有谁能真正体会,在600年前的大明王朝,曾经是如此的血雨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