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元修真录[重生]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衣落成火
大约一炷香后,又有一两只兔子冲出来,也是在原地乱糟糟转了好几圈后,一头撞在树干晕过去的;还有山鸡松鼠,总共有七八只,都同样先是慌张,又撞晕在树下。
叶殊见差不多了,再弹出一颗石子。
刹那间,那处的异样之感便没了。
他走到近前,挑挑拣拣,将那些野鸡兔子用一根藤条串了拎着,松鼠山雀没什么肉的野物则扔到一边,再往山间茅屋走去。
到了茅屋里,叶殊将几样野物栓到一根柱子上,只杀了一只野鸡,褪毛洗净,丢进锅里。他在水里放些盐巴,煮熟了吃下。滋味仍是不美,不过他不通厨艺,也依旧没什么好嫌弃的。
吃完以后,叶殊便爬上房中那木板床,盘膝打坐。
他思忖着,混元珠将他送来,总不至于是为叫他做一世凡人,这一具肉身上,想来必有灵根,只是不知究竟为几灵根罢了。
修行之人,能在这条大道上走得多少路程,除却自身勤修苦练、争夺机遇以外,最为要紧的,便是天资。
这通常来说,天资自三处来看:
一曰灵根;
二曰灵窍;
三曰根骨。
灵根者,聚天地灵炁也。
若无灵根,天地灵炁便不能汇聚,无法引入,不能修行。其中灵根数目越杂,资质越差,每一灵根越是纯净,资质越好。但若要测得精准,还须有测灵石相助,如今叶殊手中并无此物,自也无法测量。
灵窍者,纳气之通窍也。
若无灵窍,则不能沟通天地,无法吞吐天地灵炁,不能修行。不过灵窍可以用一应天材地宝将其打通,成就虚窍。虚窍虽不及天生灵窍,却也够用。
至于根骨,倒是三者之中最不要紧的。
所谓根骨资质,便是要摸灵骨,有灵骨者资质更好,无灵骨者也无甚妨碍,只是修行时道途不及前者顺当罢了。哪怕根骨不佳,若是灵根好,也可弥补。
叶殊前生身负残疾,纵然是八分单金灵根,亦是修行艰难。故而他常年在藏书阁中翻阅典籍,对于修行中事,乃至一些杂项,都颇是精通。现下他得了《混元奥妙诀》,也不必多做思索,便口诵其中妙诀,开始吞吐天地灵炁了。
才刚运转那功法,叶殊便觉有一股清气自头顶天灵而入,那处窍穴发出轻微呼啸之声,果然是有灵窍!
但是,那天地灵炁入体之后,却叫他微微皱了皱眉。
无他,只因吞吐之间,叶殊将所有天地灵炁尽皆吸入,待将不可用之灵气吐出时,他大略一算,竟有三种灵气,同他十分亲近。
如此说来,他便是三灵根了。
而叶殊曾修行,亦可分辨出,其系分别为金、火、木三类。
三灵根资质十分普通,在修士之
7.第 7 章
转眼间,半个月已过去。
这段时日里,叶殊不仅日日苦修不辍,亦将那混元珠多加感悟,混沌水几番试验。
渐渐地,他也摸清了些。
混元珠如今算是认叶殊为主,但他如今几乎还无境界可言,对这混元珠便只是稍微炼化。随着日后他境界提升,修为提升,混元珠还能继续被其炼化,也拥有更多用处。
不过,如今此珠用处虽是寥寥,叶殊却很看重。
混元珠内小岛约十丈方圆,上有一丈方圆地面略微向下凹陷,可将外物放置于其中保存,万年不腐,若是活物则不能收纳——倒非是始终不能,而是须得等叶殊境界再有数次提升后才可。但哪怕如今不能,于叶殊而言也极好了,须知他曾经所得乾坤袋、须弥戒子等物,内中亦不能放置活物,且便是死物也只是腐朽得慢些,莫说是万年不腐,十年不腐也绝无可能。
故而哪怕只有这“不腐”一个用处,也能给叶殊带来极大便利。
当然,这仅是一桩较为实在的用处罢了。混元珠真正的好处,乃是那由黄竹汲取聚集的混沌水。此水当真能滋养万物,不仅可增添草木之物生机,纵然是金铁之类,亦有极大用处。
对于草木之物,叶殊几次试过后,大略推知这混沌水若仅用以栽种凡间草木,哪怕是凡人推崇之珍稀品种,一滴兑水万斤后也依旧效用非凡;若是用以栽培灵花异草、珍贵药材,则视其所需生机而定,但不论如何,一滴水将数十年药性转为数百上千年,也不在话下。
除此以外,叶殊曾将后厨一把半炖铁刀浸泡在兑过混沌水的水盆之内,尽数淹没后,不多时,上面些许铁锈已然褪尽,其刀身慢慢缩小了一圈,刀锋却渐渐变得锐利起来,寒光四射,几可伤人。这哪里还像是凡铁几乎近似于铁精甚至玄铁了。
由此可见,这混沌水不仅驱除了刀身内的杂质,叫铁刀品相提升了一些,还将其催化,使得它的特质也有所改变,仿佛变成了另外一种更为珍贵之物。
而这两样功效虽能令叶殊惊喜,他却更在意混沌水对于生灵的好处。
前些时日,柱子上拴着的一只野鸡因腿上有伤,又几日无食可吃,生气减弱,奄奄一息,叶殊心中一动,便取了一杯兑过的混沌水喂它喝下。下一刻,那野鸡便迅速恢复元气,就连那腿上的伤口也很快愈合,十分神异。除此以外野鸡再无异样,后来叶殊将它宰杀吃了,却觉那野鸡肉滋味鲜美,比之先前所杀的几只野鸡强上许多,尽数吃完之后,更隐约觉出丝丝热流在体内流淌,很是熨帖……单单只吃那大叶青菜时,却是并无这般感受。
过后叶殊用其他大小野物再多试几次,便发觉越是精壮的活物所得好处越多,往往可叫它们强身健体,皮毛更为鲜亮,脚爪牙齿也更加锐利;可若是治疗伤口却有不同,越是伤重,效用越弱,就得将混沌水兑得更浓一些方可——实则这伤口愈合加快非是混沌水有治疗之用,而是它提升野物生机,叫其肉身强健,自然便让伤势好转。若非是这等伤势,而是中毒之类,混沌水也只能尽力吊命罢了。
事过之后,因着这些野物都得了好处,叶殊自己便也服用了一些。
才刚喝下一杯兑过的混沌水,他便感觉到一股几乎有些发烫的热流在经脉里流动不休,又很快渗入血肉之中,内外涌动,叫他整个人都有些发热起来。他能察觉到,先前亏空的身子似在不断地被补足,舒适之感胜过喂食过混沌水的野鸡之肉。与此同时,他的肌肤上也溢出一层薄汗,这层薄汗略带黑色,略有腥臭之气,应当是带着些许毒素。
叶殊稍一思忖,便知这恐怕是当年那一碗药残余之物,原本应当在他打下根基时由灵气带出的,现下这混沌水已先襄助了他一把。
后来叶殊便小心将那混沌水慢慢加浓,每日服用。
如此下来,他的身子元气充沛,干瘦的四肢也贴了些肉,肌肤之上亦多光泽,瞧着比寻常人还更健朗些。
只不过,每日所出那一滴混沌水颇是浓郁,叶殊到底也不敢将其全部服用,故而每日取半滴用以试验,另半滴则用来吞服……此亦为叶殊自身极限,再多便不能承受。而不知为何,连续吞服好几日后,他竟隐约觉得,自己在吸纳天地之气时,似乎也顺利了一丝。
因此叶殊更加坚定,每一日吞服混沌水之事,绝不中断。
一面修行,叶殊也一面翻阅那老大夫所给的黄皮药书,将凡人的大夫常用哪些药材、如何采摘药材等牢牢记住,随后才去山中寻药。只稍微去得深些,就能见到不少草药,只是大多年份不足,少数生在偏僻险峻之地,药性便更充沛些。
叶殊大约摘了有小半篓,并未放入混元珠内,而是直接背了回去。之后他利用兑过的混沌水将其中少数药龄稍长的浇灌一番,使其药性更强,还有些原本脆弱的,也增补一番……等整治得差不多了,最终摆放在桌上的草药,品相瞧着就好了几分。他这番处理皆不过分,所出之物药龄最高也就五十年,称不上什么贵重山珍,但若只是卖上些银钱,换取一些所需之物,却并不难。
心里将自己的一些打算捋过一遍后,叶殊吃过午饭,去后面田里摘了许多大叶青菜放进背篓里,再给之前捉过的几只兔子灌进一些冲兑
8.第 8 章
之后叶殊在老大夫处买了些药材的种子,便同他告辞。随即他就背着背篓,一步步朝着城主府的方向行去。只是事不凑巧,还未等走出这条街 ,路上就遇见了不喜之人。
在前方,有个手拿扇子的年轻男子拦路,神态轻浮。他旁边一人身形微胖,一双小眼被挤在肉里,带着几分凶相。
此时两人看着叶殊,轻浮男子先开了口:“我听说……你这傻子突然不傻了嘿,可真是有意思。现在瞧瞧你长得还行,就是瘦了些。这么可怜,又没个营生,不如让为兄给你荐一处,也叫你日后能锦衣玉食,好不好啊”这话说得仿佛是真心实意一般,但他这副做派,分明就是不怀好意!
凶相之人亦是一脸恶意:“不错,养上几天,说不得还能卖个好价钱!哈哈哈!”
叶殊自然认得这两人。
那轻浮男子名为叶茂,凶相之人名为叶熊,原主早年痴傻之后,同先前在城门口手误杀死原身的几人一般,他两个亦是常年欺侮原主,只是原主并不太懂,才时常被他们推搡折腾,每每都带了伤回去。但莫看这两人一副没脑子的模样,却并非当真没脑子。若真是没脑子,这次拦住他以后便也与从前一样推搡踢打起来,哪里会只动口而不动手呢
只因这两人——或者说两人身后那主使之人叶俊,已然知道他叶殊不再痴傻,故而叫他们过来试探一番。
叶殊心念一转,便闷声说道:“让开。”人也往另一边绕去。
叶茂和叶熊对视一眼。
叶熊瓮声瓮气地说道:“还真是不傻了”
叶茂则步子一动,仍然将叶殊的去路堵住:“不傻了也不能失礼罢我两个好歹也是你的族兄,怎么,连叫人都不会”
叶殊继续闷声开口:“我不认得你们,快让开。”
叶熊恶狠狠道:“我若不让呢”
叶茂扇子一摆,同叶熊站在一处,始终不肯让路,似乎是铁了心要与叶殊为难了。
叶殊见状,心中觉得有些不对。
只是单单同以前那般的欺负,辱骂几句见不能更占便宜,也该走了,可这两人分明不着痕迹地要将他围住,身上亦散发出强烈的攻击之意…… 不好!
他倏地明白,这两人前来堵他,不仅是试探他是否当真不再痴傻,而是只要确认了,便要对他出手——恐怕,是打着要除去这个威胁的主意。
若是原主在此,当真是因意外恢复神智,加之其本身武艺早已荒废,被两人拦住,定是会痛打一顿,即使并非是一下子就将原主废掉,但只要 日后原主一出现,两人便痛打原主,长久下去,原主自会变得畏畏缩缩,再不与人接近,到那时,原主更无一丝可能与那叶俊相争了。
只可惜,在此处之人并非原主,而是他这附身之人。
那叶俊的确狠毒,可到底是想岔了一筹。
叶殊唇边带了一丝冷意。
诚然他如今还不曾真正踏入修行之道,但这些日子以来连续服用混沌水,又不断引气入体冲刷血肉,早已十分康健,力道也大得很。这两人脚步虚浮,本身只是比寻常人多两手把式罢了,若是敢来出手,他自有法子让他们自食其果,事后还找不出缘由来。
那两人越是接近,周身的恶念越重,其两手微颤,显然马上就要动手。
叶殊手指一动,就要后发制人。
然而就在此时,街头拐角处倏然传来一声晴朗的少年音:“住手!何人叫你等在我鸣山城中欺凌弱小”
叶殊听得这声音,觉得有些许耳熟,同时恢复如常,按捺住那一丝杀意。
下一刻,从那拐角之处便走出了几个人来。
为首一人身穿白锻金丝锦衣,头戴玉冠,相貌很是英俊。莫看他年少,却是神清目正,此刻瞧过来,眼里似有怒意。
方才正是他出声喝止了那两人。
而叶殊在见到此人熟悉的眉眼时,心里不觉一颤。
像,当真是像极了。
他曾几度想象过血傀生前的姿态模样,却都不甚清晰,如今这少年是年幼了些,气质也是与那血傀不同的灼灼耀目,但若血傀生前便是这般神采飞扬,却也没什么不好。
这少年正是鸣山城少城主,晏长澜。
他素来不喜城中叶家子弟跋扈,此时见叶家纨绔又在欺凌他人,自要阻止。
叶家那两个纨绔见是这位少城主来了,已知今日之事不能继续,故而仓皇后退,意欲离开。但眼见他们如此,晏长澜又怎能轻易放过
当下里,晏长澜便斥道:“自今日起,这小兄弟便由晏某照拂,若是日后你二人再来寻他麻烦,莫怪晏某不客气!”
叶茂叶熊一听,登时苦了脸。
得,这回任务没能完成不说,还得罪了少城主,反而叫这小傻子得了少城主的庇护……这、这回去以后,还如何同俊公子交代唉,少不了要 吃苦头了!
但事已至此,两个纨绔只好赶紧走了。
叶殊并未朝他们多瞧一眼,而是来到了晏长澜的面前。
晏长澜见他尚未离去,以为他心里还有惧怕,便和善说道:“小兄弟
9.第 9 章
城主府的门房并不仗势欺人,哪怕是见着个山野小子过来寻找少城主,也不曾给脸色,反而很快通报。
不多时,那少城主便匆匆出来了。
叶殊一看,便知此人确是将他所送的大叶青菜与野兔吃了,只因他如今看来,比起上次身子更康健,血气也更是充沛。
大叶青菜因含有极少混沌水,长久食用,好处潜移默化;他给的野兔同样受了混沌水好处,却因着喂食的分量更少,再有人食用并不会觉得热流涌动,只会微微发热出汗而已,不过多多食用野兔肉,也极有好处。
两样好处放在一起,自然对少城主极是有益。
叶殊见晏长澜走出来,还未等他招呼,便先问道:“少城主,不知上次吃得可好”
晏长澜瞧着叶殊,笑道:“滋味极好。”说话间,他竟有些忍不住看向叶殊的背篓。
叶殊见他这般情态,眉头微挑:“既然少城主喜欢,日后在下每一旬都送来一些。”
晏长澜闻言,忙推辞道:“不必你送!不过这滋味的确极好……”他想了想问,“不知叶兄家中还种有多少这青菜”
叶殊道:“倒有一亩,长得也不错,倘若吃的人不多,倒可以供上数月。”他虽是面色平淡,话中之意倒非如此,“少城主每日食用也是足够。”
听叶殊这样一说,晏长澜面色有些赧然。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