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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炫酷附身技能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雪影霜魂
“马叔,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凶手显然还是公寓楼的住户。因为只有住在这栋楼里的人,才能让警方不会怀疑他,觉得他出出入入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可是一般凶手都不会在自己的安全区域里作案呢?怕会引火烧身。”
雷霆缓缓地摇头说:“但这位凶手看起来似乎是个例外。而且,从他杀了人却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来看,我觉得他应该不是新手。作案手法甚至还可以说相当熟练呢。”
马啸一怔:“如果不是新手,也就是说这种杀人放火的勾当他已经不是头一回干了。雷霆,你赶紧去查查看,以前有没有过类似的案件发生。”
“好的,马叔。”
雷霆翻检资料库的结果,却是一无所获。虽然旧档案中也有过两桩类似的杀人纵火案,但案件都早已经宣布告破。
一桩是某男子因为不忿女友执意要与自己分手,杀死女友一家三口后放火烧屋;
另一桩是一个外地人租在一对老夫妇家的隔壁后,发现老夫妇手头颇有几个钱,便半夜潜入他家盗窃。结果被老夫妇发现了,于是起了杀心。先杀人再放火制造火灾假象。
这两桩案件都发生在其他住宅区,而凶手及其亲属,都与锦尚豪庭的任何住户没有任何关系。对于这样的结果,雷霆只能是再一次无可奈何地抓了瞎:靠,这个凶手到底是谁呀?藏得也太深了吧!
两天后的一个下午,警方又接到了一起年轻女性不明失踪的报案。有一位神色慌张的中年妇女跑到某派出所,声称自己的女儿已经失踪两个月多了。
这位中年妇女祖籍在川北的某个偏僻乡村,她女儿潘月茹这两年来一直在s市打工。隔三差五会寄一笔钱回家,每个月的1号还会和家里通一次电话。
上个月初,潘家人像往常那样去村里一家杂货店等女儿的电话时,却等了一个空。当时他们还以为她忙忘了。这个月初还是没有等到女儿的电话后,她父母终于坐不住了,担心女儿会不会出了什么事。于是曾经有过进城打工经历的潘母坐上了火车,亲自跑来s市找女儿。
潘母来到s市后,很快找到了当初带女儿出门打工的一位老乡。那个老乡告诉她,潘月茹跟着她在工厂干了几个月后,就嫌累没干了,跳槽去了一家歌舞厅当坐-台小姐。她们现在基本没有联系,并不清楚她目前的下落。





我有炫酷附身技能 第115节
对于女儿堕入风尘的事,无论潘父还是潘母,其实都早已经猜到了几分。
因为潘月茹外出打工几个月后,寄回家来的钱是其他同乡打工妹的好几倍。如果在工厂上班,是肯定赚不到这么多钱的。尽管有所猜测,潘氏夫妇却谁也没有开口问过女儿这些钱的真实来源。因为他们都穷怕了!而女儿能够赚回大把的钱,对他们的生活是很有好处的。所以如同掩耳盗铃一般,他们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潘母找去那家歌舞厅时,老板不耐烦地告诉她,潘月茹早在两个月前就没在这里干了,他也不知道她的去向。
“不可能啊,好端端的一个孩子,怎么会说不见了就不见了?她是肯定不会乱跑的。”
“我不知道她会不会乱跑,我只知道她早就没在我这里干了。大婶,你上别处找找去吧啊!”
潘母还能上哪里找人啊?她只能报警求助了。她心焦火燎地跑去了最近的一家派出所报案。听说潘月茹是一位坐-台小姐后,值班警员知道市局刑侦总队那边正在负责侦办一系列的卖-淫-女失踪案,马上就把这桩案子也上报了。
马啸让雷霆接手了潘月茹的失踪案。他第一件事就是找去歌舞厅进行调查。有了警察出面,歌舞厅的老板不敢再一脸不耐烦地赶人。但他还是声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你如果什么都不知道,就找知道的人来跟我谈。譬如潘月茹在这里有没有关系比较亲密的小姐妹,还有她住在哪里?地址能不能给一个?”
歌舞厅老板最后找来了一个艺名叫娜娜的坐-台小姐,她和潘月茹合租着一间出租屋。平时经常一起上下班,关系要比一般人更亲密。
娜娜面带惊惶地回答了雷霆的问题。据她说,两个月前,潘月茹有天傍晚外出后就再没回来过。电话也打不通,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总之,她从此就神秘失踪了!
雷霆让娜娜尽量回忆一下潘月茹失踪前的言行举止,有没有流露出任何异样。又或者,她当晚有没有说明自己的去向。
娜娜记得潘月茹当时是说要去见一位熟客,她大概是六点半左右出的门,歌舞厅那边是八点钟开始营业。她出门前还说过自己会尽量赶在八点前回来上班,还说如果迟到了就让她帮忙向妈咪说一声,自己会晚一点来。结果,她却一直没有出现,有如断线风筝似的不知去向所处。
雷霆听完后问了一个问题:“她有没有说过那位熟客是谁?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那位熟客的名字,只知道好像是什么黄老板还是王老板吧。”
根据这条线索,雷霆马上查了一下潘月茹失踪当天的电话清单。发现那天下午六点到七点之间,有一个名叫黄平宗的男人给她打过两次电话。
雷霆按图索骥地找去了黄平宗,他是一位年近六十的老头子。虽然已经有些腿脚不便,但性功能显然还势头良好,经常电召性产业女工上门为自己提供性服务。
对于自己的嫖-娼行为,黄平宗一派理直气壮地说:“我有什么法子啊,老太婆走得早,我的性生活没有正常的解决渠道了。如果不叫小姐,我还能找谁?要知道食色性也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两件事。就算我老了,也一样有生理需求。如果你们要因为嫖-娼抓我,那真是太没天理了。”
在雷霆表明自己不是来抓卖-淫-嫖-娼的违法乱纪行为,而是为了潘月茹失踪一案特意找上门来的之后,黄平宗大吃一惊。
“什么?她失踪了?什么时候的事啊?”
得知潘月茹失踪当天,最后的已知行程就是来自己家提供性服务时,黄平宗赶紧摇头摆手地说:“不不不,她当时没有来我家,我压根就没见到过她。”
那天傍晚,黄平宗的确是打过电话给潘月茹,让她来家里为自己提供性服务。可是六点半过后,黄平宗的女儿临时跑回家来探望父亲。打乱了他的计划与安排。
母亲去世后,黄平宗的女儿原本是想把父亲接去自己家里住的。但是黄平宗嫌住在女儿家不自由,宁愿自己独自一人住在旧居。女儿拗不过父亲,只得隔三差五地常回家看看。
一般情况下,黄平宗的女儿都会选择在周末回家探望父亲。但是那天傍晚,因为单位发了两筐新鲜的水蜜桃,想到父亲一向爱吃这个,所以女儿巴巴地特意送了一筐过来。女儿没有放下水蜜桃就走,而是帮父亲收拾起了屋子,与他闲话家常。
这种情况下,黄平宗没办法再接待潘月茹了。所以,他只得躲进卫生间又给她打了一个电话,通知她今晚不要来了,他女儿在家,不方便。
“唉呀,黄老板,你怎么这样子啊?人家都已经坐上出租车了,你又说别来了。浪费我打车的钱。”
“不好意思啊,这样子吧,明天下午你再过来,到时我多给你五十块算是补偿你今天打车的钱,行了吧?”
潘月茹十分满意:“当然行了,黄老板你真是大方啊!”
从黄平宗嘴里询问到的信息,让雷霆来到了潘月茹在s市的临时住所。
那是位于一个城中村里的出租屋。雷霆没有进屋,进屋搜查证据的事已经有鉴证科同事代劳了。他主要是沿着出租屋通往马路主干道的两条路线走上一圈,试着找出那晚潘月茹离家后,最有可能在哪里拦下一辆出租车。
雷霆最终确定了两个地点。虽然那两个地点都没有监控摄像头,但是只要沿着马路笔直前行五六百米,就能分别抵达两个安有监控摄像头的交通路口。
警方立刻申请调阅潘月茹失踪当日傍晚这两个路口的监控录相,发现在六点半到六点四十五分这一刻钟内,一共有三十五辆出租车经过了路口。如果不出所料,其中一辆车上应该就坐着潘月茹。可因为当天是雾霾天气,拍不清楚坐在车里的人。
这三十五辆出租车中,乘客在两人以上的都暂时不列入排查名单。因为陌生乘客一起拼车的可能性很低,所以警方目前只打算着重追查只载了一位客人的出租车。这么一筛选后,就只剩下十四辆出租车了。
雷霆打算找来这十四位出租车司机,拿着潘月茹的照片让他们辨认。看有没有人还能记得自己曾经载过这么一位女客人。她没有按计划赶去黄平宗家后,又改道去了哪里?
接到警方要求配合调查的通知后,十四位出租车司机都陆续赶到了公安局,在刑警队辨认潘月茹的照片。但是所有的司机都表示自己记不起来那天晚上是否载过这么一位女客。毕竟那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了。
虽然出租车司机无法提供任何帮助,不过警方在核查了潘月茹的银-行-卡记录方面,却有了一个新的发现。
就在潘月茹失踪后的第二天,她卡里原本存有的一万多块钱都被人取光了。而监控录像显示,取钱的居然是一个女人。她戴着一顶夏季骑车戴的那种防晒帽,有着双层的超大帽檐,里面那层就像头盔的面罩,可以完全拉下来遮住脸部不被阳光晒黑。这也让监控完全无法拍到她的脸。
得知了这一最新发现后,马啸都无法不讶异:“什么?居然是一个女人取走了潘月茹卡里的钱?难道这个连环杀手是女人不成?”
雷霆摇头否认说:“连环杀手中的女性比例非常低,尤其像这类杀人后还藏匿尸体的案件,需要一定的体力才能完成。但这个女人的身形瘦小,并不具备这一能力。”
马啸看着监控上那个体格瘦小的女人,点着头认同地说:“是的,很难想像这样一个女人一直在杀人并弃尸。她应该不是我们在找的连环杀手,但她一定和杀手之间有亲密关系。”
“那是肯定的,否则杀手不会让她来取钱。还有,马叔,你看到她戴在胸前的那根白金项链没有?那根项链应该是属于潘月茹。鉴证科从出租屋里带回了她所有的个人物品,我在某个相框里看到过她戴着同一款项链的照片——而且刚才我还特意把照片拿过来确认了一下。”
“也就是说,杀手杀了潘月茹后,把她的首饰送给了这个女人,还把她的银-行-卡也交给这个女人去拿钱——看来这个女人跟杀手之间,不是情人关系,就是亲人关系。”
雷霆补充说明道:“还有,他们也极有可能是同谋关系。因为这个女人乔装打扮来取钱,显然十分明白这张银-行-卡的来历,所以知道要避免被监控摄像头拍到自己的真实容貌。”
对于目前警方所掌握到的唯一线索,马啸高度重视。他让雷霆设法查一下这家银行附近是否有监控摄像头,看有没有哪个摄像头能拍到这个女人离开银行后去了哪里的画面。
这天是周末,池清清上午在家里美美地睡了一个懒觉,午饭后,她打算和吴悠一起去近郊的碧浪湾。江那里有一处开阔的天然游泳场,每年夏天都有许多人来此与水进行一场亲密接触。
得知女朋友要去江湾水域游泳,雷霆颇有些不放心:“你根本就不会游泳,还跑去江里游,很危险呢。”
“我又不是傻子,会套着救生圈再下去了。你放心,我只是想去玩水,并不是想去淹死自己。”
雷霆还是不放心,“要不,你今天就别去了?等我有空了再陪你去吧。”
“亲,等你有空要等到什么时候啊?你现在手头上好几个案子在查,忙得连跟我见面吃饭的时间都没有,更别提陪我去游泳了。”
雷霆弱弱地说:“呃……我最近是太忙了。一直没空陪你,请你千万别生我的气,更别抛弃我啊!”
池清清笑嘻嘻地回答:“暂时没有这个打算,不过,如果今天下午我在碧浪湾能邂逅一位高富帅,而且他还对我一见钟情猛追不舍的话,我没准就会动心哦!”
“那待会儿我会虔诚地祈祷上苍,一定不要让这样多金又多情的高富帅出现。”
池清清听得扑哧一笑:“雷警官,那你慢慢祈祷吧,我就不奉陪了。悠悠催我呢,再见。”
作者有话要说: 新一轮的有奖竞猜又来了,明晚本导演又邀请了一位新的动物动物菌前来友情出演。这次的动物嘉宾是鸟类,大家猜猜它是谁吧。老规矩,每人猜三个,猜中送红包。 ^0^
第140章
碧浪湾在s市近郊, 如果乘坐公共交通, 要换乘两条地铁线, 再转几站公交车才能到。不过, 吴悠最近刚学会驾驶汽车并且考到了驾照,她信心满满地打算亲自驾车前往碧浪湾。
吴悠暂时还没有买车,因为实在是没必要。一墙之隔就是工作单位, 走路不到五分钟,如果开车没准要在路上堵半小时。所以她之前都一直没有学开车。
但是,某天读过一位旅游达人开着车满世界自驾游的博文后,吴悠开始有了学车的兴致。打算也要掌握这门技术, 好方便自己以后的天南地北四处游。
这一天自己驾车前往碧浪湾, 被吴悠视为一次自驾游的初体验。以前她去碧浪湾, 都有人负责驾驶汽车,她什么都不用操心。而这一次,她得自己全盘掌控一切。这对她来说绝对是个挑战,因为她是一个路痴, 平时压根就不记路。
虽然是路痴一个, 但好在如今的汽车都有导航系统, 吴悠向老爸借用的这辆别克君威也不例外,只要跟着指示开就ok了。所以她驾驶着汽车上路时, 十分的信心满满。
汽车缓缓驶出住宅小区后, 吴悠一边驾驶着汽车在马路上均速前行,一边不无得瑟地问副驾驶座上的池清清。
“怎么样?我开车的技术还不错吧?开得很稳当吧?”
池清清一本正经地作导师状:“嗯,凑合吧。起步的时候有些不稳, 不过看在你是新手上路的份上,我就不批评你了!”
“新手能有这样的技术已经很不错了,你就不能表扬我几句吗?”
“好好好,表扬你,你开得……”
话还没说完,车子后部不知道被什么东西重重撞了一下,撞得池清清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的话,全部急速转化成了惊呼声。
“啊……怎么了?追尾了吗?”
吴悠一边下意识地猛踩刹车,一边朝着后视镜张望。结果让她难以置信地瞪圆了双眼,惊呼不止。
“天啊!不是吧?我的眼睛没出故障吧?”
那时候,池清清也正扭头看向车子后方。而她脸上的惊讶表情比起吴悠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oh,my god,悠悠,刚才居然是一只鸵鸟跟你追了尾!”
“这么说我的眼睛没出故障,我真的看见了一只鸵鸟!老天,这家伙怎么会跑到马路上来了,它应该呆的地方是动物园才对吧?”
鸵鸟,又名非洲鸵鸟,生活于沙漠草原地带与稀树草原地带。
鸵鸟是世界上最大的一种鸟类,成鸟身高可达2.5米,体重可达一百五十斤,嗅觉听觉都很灵敏。它们主要以植物的颈、叶、种子、果实及昆虫、蠕虫、小型鸟类和爬行动物等为食。虽然不会飞,但它们很擅长奔跑。跑动时会扇动翅膀助力,一步可跨8米,跳跃能达到3.5米。
像鸵鸟这种动物,一般情况下人们只能在电视上或者动物园才能见到。可是这一天,s市的闹市街头上,居然有一只两米多高的鸵鸟在马路上撒着欢儿地奔跑着,上演了一出动物版的《速度与激情》。
鸵鸟的一路狂奔中,因为不懂得要遵守交通规则,所以它随心所欲地在马路上横冲直撞,随便变道。这让它先后撞到或蹭到了好几辆车,还有一些汽车因为想要避让它而紧急刹车,导致了追尾事故的发生。而这个始作俑者的大块头却一点事儿都没有,照样大摇大摆地在马路上撒野。
目瞪口呆地看着那只狂奔的鸵鸟,吴悠想不通这是怎么一回事。“是动物园没关好门被它逃出来了吗?——呀,当心,差一点又撞上了那辆商务车。”
池清清也直庆幸:“还好,还好只是刮擦了一下。车没事,鸵鸟也只是掉了几根羽毛。”
说话间,鸵鸟已经速度飞快地跑过街角处,拐上了另一条马路。趁着绿灯高悬,吴悠忍不住发动汽车跟过去,想要持续关注鸵鸟闹市街头狂奔的后续进展。
“鸵鸟在市区乱跑,这会是一条很有意思的新闻呢。虽然我是美食版的,但也可以帮社会版的同事写上一篇新闻稿。清清,你坐稳了,我要跟上那只鸵鸟。”
鸵鸟在闹市街头一路狂奔,引来了围观者无数。期间接到报警的警察也出动了。两辆警车警笛长鸣地追过来,试图抓住这只“目无法纪”,完全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鸵鸟。
围观的人群与尖厉的警笛声,都让鸵鸟受到了惊吓。它跑得更快了,在车水马龙中四处乱窜。而这种行为,无论是对行人车辆还是对它本身都是一件危险重重的事。
池清清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她不希望这只鸵鸟出事,也不希望马路上的行人或汽车司机出事。她有心想要施展自己的附身**,可是在非睡眠状态下,这项技能只能在受到惊吓的情况下才能运用。
池清清正琢磨着自己要怎么受惊吓,惊吓就来了。因为鸵鸟在马路上的四处乱窜,不少汽车不得不纷纷刹车或转向力图避开它。其中有一辆出租车,在狂打方向盘后就直冲着吴悠的车头撞过来了。
如果是反应够快的老司机,或许来得及也打方向盘避让。可是吴悠是新手上路,驾驶技术还没那么熟练。虽然她也试图打方向盘躲开正面撞击,但两辆车还是撞上了。好在当时双方都减了速,除了车头双双受损外,车里的人都没有受到什么人身伤害。
当然,池清清在撞击中受到惊吓“昏过去了”。
池清清的灵魂就位于鸵鸟的身体里后,她切身体会到了这只鸵鸟的紧张不安。
鸵鸟才是很受惊吓的那位,它被围观的人群与四处包抄围堵的警察们吓得不轻。虽然已经很累了,但它还是拼命地跑,试图跑去一个让它觉得有安全感的地方。
“池鸵鸟”先让这具原本处于高速奔跑模式的动物身体安静下来,然后她十分遵守交通规则地离开马路,踱到人行道上停下来休息。
看见狂奔的鸵鸟停下来休息了,四五名警察小心翼翼地走过来接近它。“池鸵鸟”做温顺状,没有摆出任何攻击架势。有一名警察试着推了她一把,但是这个大块头纹丝不动地站在原地。她累了,她想歇一会儿。
几名警察也没有继续抓捕行动,他们只是守在鸵鸟身边,防止它继续乱跑,造成安全隐患。因为警方之前已经联系了动物园方面的相关工作人员,具体的抓捕行动将由这些专业人士进行。
“池鸵鸟”站在人行道上休息了大概十分钟后,有一辆面包车从马路上驶过。那一瞬,她借助鸵鸟的灵敏听觉听到了从车内传出来的几句话。
一个是孩童哇哇哭喊的稚嫩声音:“我要妈妈,我要爸爸。”
一个是粗壮的男子声音:“这小孩吵死了,堵住他的嘴了。”
另一个是尖细的女人声音:“拿什么堵哇?刚才他都已经咬了我一口。这小崽子的牙口很利呢,我的手掌都被他咬出血来了。”
汽车风一样的疾驰而去,但是这三句话却飘进了“池鸵鸟”的耳朵里。她意识到车里的情况不对劲,从对话内容来看,车里的一男一女显然不会是小孩的父母,他们带走孩子的目的要不是绑架,要不就是人贩子。
这么一想,“池鸵鸟”马上再次进行奔跑模式。她轻轻一撞,就撞开了包围在四周的几名警察,然后撒开两条大长腿直追着那辆面包车而去。
鸵鸟的奔跑时速最快时能达到每小时72千米。在限速的市区马路上,这种速度追上一辆面包车丝毫不费吹灰之力。用不了一分钟的时间,“池鸵鸟”很快就与那辆面包车并驾齐驱了。




我有炫酷附身技能 第116节
“池鸵鸟”与面包车的并驾齐驱,让她可以基本看清楚车厢里发生的事。驾驶座上开车的是一位三十左右的男青年,后座上坐着一位年纪相仿的女青年。她正把一个四五岁模样的小男孩抱在怀里,并用一只手用力捂住他的嘴,强行制止孩子继续发出哭声。
如果说之前听到的对话还不足以确定孩子是遭绑架或遭人贩子强行掳走的话,眼前的这一幕则可以让“池鸵鸟”深信不疑了,她发出一声尖利的啸声来表示极度的不满,吓得面包车里的一男一女都双双一震。
男青年的眼珠子几乎都要瞪出眼眶了:“老天,外头跑的那是什么呀?是鸵鸟吗?”
“好像……是呢。”
“鸵鸟怎么跑到大街上来了?动物园都不管吗?糟了,还有警车跟在后面。这只该死的鸟可别给咱们招来麻烦啊!”
女青年想也不想地就说:“那你赶紧开快点甩开它。不然警车一直跟在后头叫个不停,我听了都心慌。”
男青年本能地一踩油门,试图甩掉这只跟在面包车旁进行跑步运动的鸵鸟。但是“池鸵鸟”才不会让他跑掉呢,车子加速她也加速,车子拐弯她也拐弯,一直如影随形地紧紧咬住面包车不放。
后面穷追不舍的警车上,几名警察都看出一点门道来了。领队的一名警长咦了一声:“怎么这只鸵鸟好像跟那辆面包车杠上了?一直追着车子跑。”
另一名警员纯属说笑:“可能鸵鸟想跟那辆车比赛吧。”
这天奉命来马路上追捕鸵鸟的警力中,除了治安民警,还有交警,大家一起通力合作,试图让这出动物版的《速度与激情》落下帷幕。男青年一时大意,加速油门想要甩掉鸵鸟的行为,让面包车的车速超出了限速。一名骑着摩托车的交警立刻追上去,要求他停下车接受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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