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你的心
作者:沈曼奴
什么?修个车要二十万?打劫呀!
早知道就不该刮他的车,踹他的保险杆……
这下可好了,被逮个正着。
没办法,只好找工作,兼几个差,
尽快赔给人家就是了。
怎么会这样--先是潘朗瑟,后是卢廷南?
我什么也没做,
怎么会无端惹得人家女友的敌视?
而潘朗瑟又口口声声说要主导我的生活!
我到底被卷入什么样的复杂关系?
恋你的心 序
忠于自已
以主角自身的观点,即作者以第一人称撰文,无法自由出人其它角色思想写法的小说,在市场上的反应似乎比较弱。
我知道。但却仍忍不住以此种方式写成这本书;忍不住将自己的心情与主角辛盼语的心情完全结合:和她一样,无法预知剧中其它人物的想法:当改变她往常生活习惯的事情一件一件接踵而来时,和她一起烦恼,一起思索解决办法。
老实说,能完成这篇故事是桩意外。
写完上一本书后,对接下来的创作有好几个构想,但就是提不起精神写作。近半个月的晃荡,惊觉再这样下去不行,只得硬着头皮坐在头脑前胡乱keyin,写着写着就完成了书中约三千字的第一章第一节。
没有故事大意、也没有人物设定,更别说已在电脑里的片语档内键人角色名字……只是和往常一样,寂寞时坐在电脑前随意扮演某种角色的文字游戏;真的没想到能变成一篇完整的故事。
因为和《找一把钥匙》一样,撤底将自己投入剧中,为免两位主角的个性太过雷同,辛盼语不再火爆任性,不再因听不惯封方的言词便与对方激烈争辩,甚至还支支吾吾不知该如何说出自己的想法……说起来少了某些会使人血液澎湃的冲突点,不过,我挺喜欺这点转变。而故事中的男主角潘朗瑟,我觉得他出现得很自然。很久没遇到好似理所当然的存在、理所当然会和女主角相遇的角色了。
至于虔庭南,当他在第三章出现时,惊觉他正是我心中白马王子的化身。一直无法拒绝音质干净而优雅的男子的吸引,加上其柔情而不霸道的体贴,绝封是多数女孩的梦中情人。他如同攀不着的偶像,随着自己愿望,爱怎样美化便怎么美化。虽然最后他仍因某种原因而脾氧爆发,却也觉得那才是他有血有肉的表现。
潘朗俊——男主角的弟弟,只出现两个场景,但仍有他存在的必要性。他善讽而自然的个性,令人心中莫名有股涟漪漾起,对他的好奇心更增。
其它的角色,诸如易燕、孙香盈以及潘母,她们皆遵循她们的感觉去行事;也许太过自以为是、也许过分的想阻挡他人的感情发展、也许故意去侮害他人……但很难去责备她们,因为她们只是试图掌控剧情走向,试图让自己活得像主角。
只是,希望像她们这样的人,能放开自我,学着去体谅别人的想法,终有一日,她们能活出只属于自己的故事的。
而现实生活中的你我,也是一样。忠于感觉,忠于自己的心!
恋你的心 第一章
我缓缓转过身,
平视到一宽阔丰厚的肩膀,
逐步入眼的是坚毅的下巴、
紧抿的双辱、高挺的鼻峰,
及复古墨镜……
我看不到他的眼,却感受到强烈的怒气
——足够单手拧断我脖子的怒气……
我二十三岁,无业游民。
二十三岁,也算是有一把年纪了吧!光瞧现在电视上出现的一些新面孔,所报出的出生年次莫不在我五、六年后,我就知道自己老了。
再想到姊姊、哥哥的小孩朝我欧巴桑、欧巴桑的唤,我开始考虑改以「实岁」的方式计算我的年龄!我二十二岁,刚满。
没忘了迈人二字头岁数时的那种悸动。不仅镇日在心里高唱「十九岁的最后一天」,且认真的在十五张白纸上填满我的人生计画——一份不失务实、兼有少女怀春梦想的理想规划——然而,当日子还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当母亲皱着眉头说我都二十岁的人了,还在做十二岁小孩才会做的事,当我发觉我还是那个对凡事毫无影响力的辛盼语……我才肯承认那是一堆不值一提狗屁计画。
一定是不值一提的,否则我怎会忘了我当时到底写些什么。当然,生涯规划嘛!大概就是短期间想成为怎么样的人,三、四年后又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五年后银行存款会有多少,十年后又能成就什么样的事……我不知道是否有人真能遵照自己的规划行事,我只清楚我曾经浪费了很多时间在拟计画。
不过其实没什么关系,反正我什么都不多,时间最多。
我的人生没有目的,我十分明了。但没什么大碍吧?!我都这么大的人了,如果我只想一天之中有二分之一的时间睡觉,六分之一的时间用餐盥洗,其馀时间发呆度日、无所事事,应该也碍不着其它活得积极、有干劲的人才是。
或许我多少该觉得对我的父母有所亏欠。若不是他们的包容,我没能活得这么悠游自在。也许有一天我会突然厌倦这样像只蛆虫的生活,然后真的将母亲给的补习费交到补习班去,真的有定下心来听讲背书,考个公职或再考个学校什么的,成全爸妈老想再栽培我的心愿。但是现在没有,没有一丝想改变我现今生活的念头。
虽觉亏欠,却不认为是羞愧或不孝;毕竟不论当我在一所连自己都不记得名字的专校毕业后,是否独立工作,爸妈仍会在经济上支助我。算算,在我的要求下,他们从一个月供我一万二生活费减至四千元,而我一个月下来,连房租加三餐支出绝不超过两千九百元,再加上某些日常用品的花费,收支相抵后,我发现每个月至少还有五百元左右的余款,如此一来,我又何需去淌复杂社会里的浑水?
老实说,一开始我也不相信我办得到,但我真的就这么活下来了。
专三时搬出学校宿舍,找到的新宿舍约离学校有二十分钟左右路程——一栋老旧的四楼透天厝,里头经屋主木板隔间后,分租出去;当时月租一千五,我嫌贵;房东遂带我到以石绵瓦加盖的顶楼;他表示若想找便宜的住处,就得在那种地方熬得下去。
水泥地的房间长四公尺、宽三公尺;天花板长满青苔、霉菌,铁架全生了锈,一看就觉得禁不起风吹雨打;看得出房东旨在告知我现今租房界的行情,且相信我不会真的想住进该处。他却没想到我竟还开口问房租,愣了一会后,他随口说了个价金:月租八百;经杀价后,若一次付清一年房租,就以年租八千元计。
我不否认当时有着偏偏要逆道而行的叛逆,才租下那问房。
一个礼拜后,我搬进该处,发觉好心的房东将天花板换过,且用木条巩固了铁架,心中多了不少安全感。
更没想到,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一住就住了五年。
怎么瞒过爸妈的?这就该感谢曾住在三楼的易燕,她单独租下楼里最好的双人房,当爸妈南下看望我时,便让我假装与她同房。易燕坦率而豪爽,很难令人怀疑她所说的话,爸妈总要我多和她学学。毕业后她考上了一所夜大,搬出该处。
和她相识,但未交心,别后二年来未曾联络过。
在住的方面没问题后,另一项大事就属吃了——我的一天三餐以七十元打发——一条白吐司二十元可以当一个礼拜早餐,中餐在自助餐食一碗大碗的白饭及一样青菜,晚上则改白饭加一块腌肉,基本花费不会超过四十元,有时视健康情况加菜;这么下来两天至少有多馀的一、二十元可以买便宜的水果补充维他命c;再加上回家一次,又能带一大堆高级品回宿舍——我的健康无虞。
也就是说,只要不出意外,我确定自己可以吃得好、睡得好。
意外——我想不出来会有什么样的意外改变我这混吃等死的生活。
所以我很理所当然的成了一个无业游民。
无业游民似乎不太好听,但不可否认,我相信我已经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且过着我想要过的日子。
我不是没有工作过。念书时期,我曾经在补习班打过工。工作是打电话招生,没什么好与不好;可是现在回想起来,我似乎就是在那个打工的暑假过后,潜意识里就不愿按常规找个朝九晚五的工作度日……
不管怎么样,现在的我不受制于任何人、任何规定,有几万元的存款,有花费不尽的时间——
虽然有时日子真的无聊至极,想从宿舍顶楼直接往下跳………但还好,真的还好,比起无家可归、或把灵魂卖给金钱名利的人,这样的日子,真的还好。
可以睡到身体都要发烂的时候再起床;可以坐在窗前一连发呆数天;也可以在图书馆、文化中心或各大书局流连,假想那些书皆是自己的资产;也可以不停的在大街上行走,直到累了、倦了,再回到自己的床上倒头就睡……
说真的,有一阵子我觉得我可能有病!
可能是精神方面的病,病症是对人草畏惧、不敢踏人社会、不敢与其它人接触
但是,我却又有标准的人来疯……在家人面前或在熟人面前,我总能嘻嘻哈哈与其笑闹,有时还活泼过度令人难以消受……
应该没什么问题吧!在自我怀疑数日后,我这么告诉自己;而日子一久,我坚信自己是个很正常的人。
☆☆☆
看完了一篇报导,我合上杂志放回架上,走出书局。
该篇报导讨论现代女子前半生三阶段的爱情观。
第一阶段,为二十岁之前,即求学时期,少女受了电视剧及文艺小说的影响,对爱情有太多的憧憬及浪漫幻想,而这一切全是不实际的。
第二阶段,为二十一岁至二十八岁之问,这时的年轻女子认清了现实且有太过现实的倾向;大多表明不屑于恋爱这回事,将目标定于自我实现。
第三阶段,为二十九岁至三十五岁之问,此时的女子回归母性的自觉,开始追求平稳的婚姻。
的确,在此之前,我也曾有段沉溺于旖旎梦想的少女时光。
而如今,于第二阶段的我,对于异性——不论老少美丑,倒也真的是心如止水,谈不上讨厌或喜欢。可以说比较看透了爱情……虽然根本没谈过恋爱!
冷静观察,谈恋爱这回事不就是花费时间、花费金钱去改变自己、去取悦对方?
而且常常是所付出的与回收的不成比例,徒惹一阵伤心。
所以何必苦苦去追求那非自己所能掌握的爱情?自己一个人过得岂不挺好!
至于书中所谓的第三阶段,我也抱着赞同的态度。
毕竟随着时间的增长,人们的观念不停的在变。说不定有朝一日,当某人出现在我面前,我便会立即推翻恋爱无用论的想法,且主动追求对方!
但那也只是说不定罢了,我知道自己不是有那种说爱就爱的勇气的人。
看看天色将晚,且已在市区闲晃了一整天,我决定循早上来的原路回家。
宿舍离市区颇远,搭公车的话约二十分钟,以我慢吞吞的步伐,经常得走上一、两个小时才能到达。
穿梭过几条人潮蜂拥的市街,沿着一条两旁都是超高办公大楼的大路走下去,即是通往市郊的标准路线。
在这条路上,我常做一桩既是伸张公权力却又极为缺德的事。
走出行人道,巡视满满的一整排违规停在路边的车子,我抿抿唇角,侧了侧头,锁定了两辆并排停放的车子为目标。
我觉得违规停车已经够可恶了,并排严重阻碍交通的车子则更该受罚!虽然有时因有急事,不得已随处停下;但车主是否考虑到若内排的车子亦同样赶时间离开呢?或者,因其阻碍车道,而酿成了车祸呢?
没有多想,我自牛仔裤的裤袋里掏出万用刀。若无其事地将其中挫指甲的短刀握在手边,近身走过一辆深蓝色的福特。车子又旧又脏,看不太出来我加上去的刮痕。怪不得车主放心大胆的并排停车。
耸耸肩,将视线调向前方另一辆待罚的车子——啧啧!我不禁咋舌!说实话,车子我懂得不多,但那一辆全黑发亮、跑车型的口腻遛,任谁看了也知道价值不凡;它的主人还真舍得随手停下。
既然主人舍得,那可就怪不得我了。嘿!我刮过的车子不下上百辆,倒还没碰过这么名贵的车种。
像做贼似的,谨慎地左望右望,确定街上各忙己事的人们不会注意到渺小的我后,我轻手轻脚走向那辆高级车……咦?再走近些,发觉车头前蹲着一男一女,鬼鬼祟祟的扶着车头的保险杆不晓得在干什么。
当我把视线聚集在保险杆时,那两人同时抬头,发现了我。女的紧张地拍拍身旁的男人,两人又同时起身,跨上他们身后的摩托车,倏然离去。
我一脸茫然望着他们的身形愈来愈远,还是不晓得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愣了一下,我想起了正事,握着万用刀的手兴奋得发着颤;先轻轻地试刮一下……老天!望着毫无瑕疵、黑得金亮的车板,我还真有点下不了手……但我还是下手了……
稍一用力,车子立刻出现突兀、泛白的刮痕。
在此刻我是非常相信人性本恶的。我站直了身子,依习惯从车尾走向车头刮出一长痕伤口。
按照往常经验,应该尽速离开作案现场;但我恶作剧心大起,且自信不可能那么倒霉,刮了几百辆别人的车子,就这一次会被抓到?所以我当机立断,在车头侧身加画两个交迭的心……
心形出现后,我决定再刮去心形内的烤漆。
正要动手时,描见一名衣着光鲜的男子快步走出大楼、顺手戴上一副墨镜,向这辆车走来。
我在心里大喊糟了!忙转过身,双手背在身后,左观右望,佯装在等人。
那名男子一阵风似的经过我身前,飘过的古龙水味直窜人我胸腔内,我吓得心跳飞快,额边滑下豆大的冷汗。眼珠子随着他渐行渐远的身影溜到眼角,发觉这不是他的车后,双腿差点发软。
还是快些离开,免得被逮个正着才好。于是我旋身跨出一大步……
「shit!」我……我不常骂脏话的,但这回实在是因为我……我居然一脚踩到了狗屎!
那狗屎又软又湿又臭,而我穿的鞋子是便宜的室内塑胶拖鞋,鞋底极薄;这脚一陷下去,不只鞋底染了一堆,连脚旁都沾了不少。
我的脸严重扭曲,皱着鼻,脚一举跨到身旁车子的保险杆上,将脚上的黄渍转印到保险杆上。此刻我真的不是存心故意的,而是自然反应的想甩开那令人讨厌的束西。
我手抚着引擎盖,利用保险杆将脚底的脏东西除去不少。最后一次,再举起脚时……
「你太过分了!」耳后突然响起隐含强烈怒气的低吼。
而这一声低吼的威力可非同小可。不仅害我两肩重颤了一下,暂停跳动的心脏险些跃出喉头,还害得我举在半空中的脚往保险杆重踹了一下,然后那保险杆……天啊!那保险杆哐当一声后,就像……就像我的下巴脱离我的脸似的——脱离了车身……这……这怎么可能?
「我本来不想跟你计较的,没想到你不仅刮我的车,竟然还……」爆着怒火的低沉嗓音又起,他大概也惊讶于车子的脆弱,没把话讲完。
我整个人则僵住了,迟迟不能承受这短短几分钟之问的变化。
车道上开始出现下班时段惯有的车潮,却没有人注意到这头发生了一件足以改变一名年轻女子一生的大事……
我的老天哪!这就是意外吗?足以改变我几年来混吃等死般的生活的意外……
混合着恶心的臭味及清淡古龙水香味的空气,唤回了我的知觉——我知道了,方才那名戴着墨镜,走过我身前的男子真的是这部车的主人。他本来不想同我计较我刮他的车,但他显然不想饶过将屎染到他车上,并将他的保险杆给踹下来的我——
我缓缓转过身,平视到一宽阔丰厚的肩膀;咬着下唇,徐徐抬睫……逐步人眼的是坚毅的下巴、紧抿的双唇、高挺的鼻举及复古型墨镜……我看不到他的眼,却感受到强烈的怒气!足够单手拧断我脖子的怒气……
「你还有什么话要说?」他摘下墨镜,风吹动他垂在额前的几丝黑发。
我倒抽一口气,不敢再直视他的脸。「那个……不是……其其其实……不是我用的……」我目光一飘浮,紧握着万用刀。「刚才……我看到两个人在动你的车……真的……他们动你的保险杆,我不知道……」
「听说说谎时语气会颤抖、目光会游移,你两者皆有。」
「我……我没有……」不知为何,一看到他挑眉、抿唇,我就直觉避开他的直视,连话也说不完全。
「没有?」他音量加大,发火的怒容似要揪起我衣领揍人。
我探吸了一口气,相信衣冠楚楚的他不会真的在大街上动粗。「首先,因为你并排停车,我才动手刮你的车;可是……」
他一听我打算推卸责任,火似的怒容瞬问冰冻,使得初夏午后袭来的暖风,竟令人感到寒意。
他冷冷地说:「我不知道交通法则里规定并排停车的话,车子会被刮得面目全非。」
我被他瞪得两眼焦点又不晓得该放在哪里了。「你不该并排停车的。」我低着头,声音愈来愈小。
他重重呼了两口气,呼出的气息全落在我头上;我从他紧握的拳看出他的气愤丝毫未减。
「里头这辆车是你的?」
「不是。」
再看到他乌亮的皮鞋、平整的西装裤,猜得到他的行事作风必是一丝不苟。
「我的车停在这里,让你无路可走?」他又问。
我仍然低着头,却未再回答。
他松开握拳的手,轻拨西装外套后单手插人裤袋。
「我是不该并排停车,但我想还轮不到你以这种方式来告诉我!」原先生气的口吻转为讽刺。
对于这一切,我除了一开始有些害怕外,倒没有其它特殊的情绪。毕竟我没有资格同他发怒,但也不觉得该低声下气的向他道歉。
「这真的不是我弄的。」我指着约有半截脱离车身的保险杆,尝试跟他划分责任。「也许是刚才有人骑摩托车撞下来的,也或许在这之前它就坏掉了,你不知道而已。」
「我的确不知道。」他伸出手往两侧一摆,「难道你知道?」
我轻敲车板,说道:「这是高级车耶!怎么可能轻轻一踹就……」
他锐声截断我的话。「原来你也知道这车是高级车哦!」
我的嘴一时间合不起来。就是因为我知道这车是高级车,我才极力地摆低姿态。可是也就因为这车是高级车,打一开始我就不该动歪脑筋的。
我在心中暗叹了口气,蹲下身,使力将弯曲的保险杆托回原位。
「你看,这可以归回原位。」我使尽力气,脸颊热得发汗,硬是将保险杆扳上来。
但,可能是因为多次伤害,坚固的保险杆上头既有凹陷又有扭曲。虽然如此,我还是睁眼说瞎话:「如果不仔细看的话,根本就看不出来。」
「如果不仔细看的话?」他讥讽地重复我的话。
我刻意忽略他射得我背脊发冷的视线。「如果你是指这个的话……我马上擦干净总行了吧?」
望着上头又黄又黑的渍斑,我吞口口水压住涌上喉头的胃液。掏掏裤袋,找不到纸张,我没有随身携带手帕面纸的习惯。
抓抓衣摆,然后心一横,眉也不皱一下,直接用手抹去保险杆上的黄渍!
「你……」他显然也十分惊讶。
我将手背在身后,努力忽略手上嗯心的黏湿。「如果你还要我为车子的损失负责,那我也没有话说。你开个价,看看修理保险杆和补漆大约需要多少。」
想跟他辩解责任问题是辩不出个所以然的,所以我非常干脆的提议以钱解决问题。
他无言注视着我约十秒左右,接着转身打开车门,探头人车里拿出一盒面纸。「先擦干净。」
我无视他递过来的面纸,只想尽快解决这场纠纷。「开个价钱,再给我你的名片,约个时间我将钱送过去。」
「拿去!」他低声命令。
我看了看面纸,却未依他所言接过面纸,拭去我左手上的脏污。
「或者要车子进厂修理后再清算?」我极镇定的又说。
他出乎人意料的,将整盒面纸放到引擎盖上,不发一言抓住我的左手,一手紧铲着我的手腕,另一手连抽几张面纸,为我擦去手掌上恶心的东西。
他过于用力地抓着我手腕,让我觉得他要折断我手骨似的。我不敢喊疼,只是僵在原地;然而我清清楚楚地感觉心脏的猛烈跳动。
他未放开我的手,又弯身人车里拿出一瓶矿泉水。
当他打开瓶盖,我突然大喊:「我自己来!」
没在意他微扬唇角露出的讥诮,我接过矿泉水,淋湿手后,再一次拭净。
将矿泉水还给他时,他已将脏的面纸放人一纸袋,接着妥善收好另两样东西。
他关上车门,探手人西装暗袋。「这是我的名片。」
接过他的名片,得知他叫潘朗瑟,名片上的头衔是协庆集团总经理。
不知道这个协庆集团和全国几家连锁的协庆百货公司有没有关系?如果有,也许我该露出惊识大人物的恐慌表情。
将名片放人上衣口袋抬起眼,见他拿着纸笔。
「告诉我你的姓名和住址。」他说。
「我不会跑掉。」我说过会赔偿他的损失,绝对负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