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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争仙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象马
不死争仙
作者:象马

老而不死是为贼!沈云只是不想死而已!他拥有天生的不死之身,但这不代表着他不会老;对别人来说寿终正寝是生命重点,但对他来说却是痛苦的开始。等到有一天,他老得躺在床上动不了了,却还是死不掉的时候,不死之身对他而言就是世上最恶毒的诅咒!为了百年之后自己还能活蹦乱跳,沈云踏上了求仙的道路……





不死争仙 第一章 我要成仙!
“呸呸呸”
沈云脸色苍白地靠着一块岩石,将不小心含到嘴里的沙子吐了个干净。
“疼死小爷了,小爷的人生记录里又新添了一种死法。跳崖这种蠢事,说什么我也不想再来一次了。”
从几十丈高的绝壁狠狠地摔到谷底,身体和坚硬的地面亲密接触之后,紧跟着,全身血肉和骨头瞬间摔成一滩烂泥,这样的人生体验,除了沈云,恐怕这世上再没有人会比他更有发言权。
恩,有过这样体验的人都死透了,也没办法说得出来其中的感觉。
沈云是个孤儿,从小被一个小偷养大,从小混迹在人堆里面,没有饿死就算是撞了大运了。
但可惜的是,在他十七岁那年,他的养父被人当场人赃并获,悲惨地被活活打死在街头。
从此沈云重新成为了孤家寡人,靠着从养父那里学到的一身的轻功和些许小伎俩浪迹天涯。
“这周通真是不厚道,做事这么绝,看我呆会儿怎么报复他,哎哟,腰怎么这么疼,难道小爷的腰子摔坏了不行不行,如果是这样,那我宁可再死一回。”
开玩笑,老爷们的腰子坏了那还能成么
沈云犹豫着是不是要再死一次,或者说,选哪种死法会轻松愉快一点。
是的,沈云是一个不死之人,每次不管他死得有多惨,哪怕是摔成肉酱,半天之后,就会原地复活,照样好胳膊好腿地活奔乱跳,还是那么英俊潇洒帅气逼人。
但还是会有些许的副作用,比如身体虚弱地好像是肾亏到没救了一样。
沈云想起还等着他手里那颗救命灵丹的刘老爹,暂时收起了吊儿郎当的模样,拖着瘦弱的身体往小华村一步一步地走去。
正因为自小是被人捡来养大的,沈云格外地重视别人对自己的恩情。
养父的情是来不及报了,除了清明多烧点纸钱,还有烧点仕女图啊,四大美人图啊之类的多孝敬九泉之下的老家伙,他也做不了什么。
但是刘老爹的恩情现在报答还来得及。
一个月前,刘衽正继续自己游遍天下的步伐的时候,在荒郊野外遭遇了一伙强盗。虽然他轻功了得,能够灵巧地腾挪闪躲,但毕竟是双拳难敌四手,对手“呔”地一声大喊,直接被人一刀砍死在野地里。
按理来说也没什么,不过是又死一次罢了。
但问题是这山里的野兽还挺多
幸好上山打猎的刘老爹正好路过,在他第二次丧命之前从野狼的口中救下了他,否则的话,他可能要变成狼嘴里源源不绝地口粮了。
只要把他叼回去,每天咬死一回,够这野狼一辈子的口粮了。
不,别说这一匹,就是一窝子狼都够吃的,定时定量供应,子子孙孙享用不尽

拥有不死之身为什么是会这么倒霉的一件事
所以沈云见到刘老爹的一瞬间,眼泪激动得像不要钱一样是掉个不停,一头扎在他怀里哭成了一个泪人一般。
只是好人没好命,不久前刘老爹突然就发了头风,落得个瘫痪在床的结果,就连他在学堂里读书的独子刘第也被紧急召唤了回来照顾他。
沈云岂能坐视不管
他听说附近的大财主周通家里,藏着一颗仙人赐给的救命灵丹,于是沈云重操旧业,趁着天黑溜进了周家,费尽周折终于盗出了这颗所谓的灵丹。
临走之前,沈云却偶然撞见了周通和他父亲周老太爷的小妾偷情的场景。
一时玩心大作,沈云故意在他们房里点了一把大火。周府上下上百口人不知道里面的情况,只看到老爷的房间里火光冲天,一个个火急火燎地冲进这间小屋救火,谁知道却当场撞破了他们的奸情。
十三姨太那一身白肉正赤裸着坐在周通身上折腾着,一看被这么多人围观,就算以她的脸皮,这时候也羞得一头扎进了周通那,一团乌黑浓密的胸毛里面。
“看什么看戳瞎了你们的狗眼”
周通顿时觉得脸上无光,大吼一声把人全都赶了出去。
仆人们不敢顶撞他,一个个赶紧低下头来,心里却想着,恩,真白,可惜了跟了一个老头又缠上了一头黑熊。
周通一张糙脸也看不出来是红是黑,赶紧胡乱穿了几件衣服,吆五喝六地带着人马提刀去追杀一不小心笑出了声的沈云,直把他追到悬崖边,逼得他跳下了山崖这才罢休。
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不管那么多了,先把药送回去再说。
沈云强忍着疼痛来到刘老爹的屋子外面,却听到一阵疼彻心扉的哭声,心中隐隐有不祥的感觉。
推门一看,刘老爹早就躺在床上死去多时,尸身都冰凉了。
刘第正趴在床头嗷啕大哭。
“刘老爹,都怪我晚了一步啊”
沈云心里顿时难过起来,要不是自己贪玩去惹周通,早一步直接把灵丹送回来,说不定刘老爹还有的救,他此刻心里十分地自责,恨自己来晚了一步。
“沈大哥不要这样,爹在你走了之后没多久就去了,不是你的错。爹如今年纪也大了,瘫在床上连手指头也动不了一下,能在睡梦之中安然离去,也算是喜丧,大哥你不必自责。”
刘第是个厚道孩子,看沈云也跟着哭,忍不住宽慰了两句。这些日子多亏有沈云忙前忙后帮忙照顾,两人早已情同兄弟,刘第也不忍心他把一切过错都揽在自己身上。
听刘第这么一说,沈云这才好受了些。
“沈大哥,我不读书了”
刘第擦了擦眼泪,用严肃的语气郑重地说道。
沈云一听急了,这刘第怎么突然犯浑,好好地怎么就不读书了
“兄弟你别这样,你那么聪明,将来一定能中举,老爹他也是这么希望的,这才给你取名为中第的第,钱的事你不要担心,有哥哥我在,保你无忧。”
恩,没错,看我不把周通他们家搬空
刘第摇了摇头,心里十分感激沈云的仗义,但还是毅然决然地下了决定:“中第又能怎么样,还不是生老病死,跟老爹一样百年之后化为白骨我算是看透了,我要去求仙去做长生不老,呼风唤雨的仙人,这才是我的梦想”
沈云看他眼神坚定,也不好反对。而且他的话听在自己的耳朵里,也让他想到了一件糟糕的事情。
他是不死,可是他也会老啊
他能从八岁长成十八岁,就意味着也能从十八岁老成八十八岁
也同时意味着,也许有一天他老到瘫痪在床,但还是死不了
对,就是死不了
这就纠结了
这样想来,刘老爹能安然辞世还真算是幸福的。
求仙,我也要成仙
“兄弟,我跟你一起去求仙”
沈云主意已定,浪迹人间算什么他要做那浪荡天涯的仙人,这才有意思嘛
当然,他还有一点点小心思,他想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拥有这不死之身,也许仙人手段能帮他解开这个谜团。
“不用太过麻烦,我祖上有一位叔祖就是仙人,他临走的时候留下了一支信香,只要点燃它,不用几天他就会亲自过来接走我,到时候我向他老人家求情,把大哥你一起带走就好了”
沈云看着这满脸激动的刘第,看来他也不是第一天想着要去求仙了,只是刘老爹一直要他去读书罢了,如今刘老爹寿终正寝,这小子终于能够随心所欲了。
没想到这小子看着挺老实,其实还挺鸡贼。
“好到时候咱们两个就弄个什么名号,跟那些大侠一样,一喊出去大姑娘小媳妇直尖叫的那种”




不死争仙 第二章 仙使驾到
刘第当天晚上就把信香点上了,只是听他说那叔祖修行的地方离这里也不近,没有那么几天的功夫也到不了这里。
哦,对了,刘第已经自己改了名字,说什么既然已经不追求读书中第了,干脆连这个名字也改掉,改成刘不侯。
只羡青云逍遥仙,不在凡尘称王侯云云,沈云也懒得管他。
不过眼前还有一件事情要办,那就是刘老爹的丧事。
墓地刘家本来就有,棺木刘老爹也早就备好了,就怕有一天自己忽然过世来不及置办,刘老爹早几年就预备着了。
其实在乡下,稍微有点年纪的人都会自己备好棺材,因此这也是现成的。
唯一还缺的东西就是纸钱香烛之类的,小华村规模不大,而且哪里有见天就死人的所以没有专门卖这个的地方,刘不侯要守着刘老爹的尸身,只能嘱咐沈云去城里购买。
离这里最近的城镇是延平城,不过十几里地的距离,依沈云的轻功要不了半个时辰就能到,但是沈云还是决定在城里过一夜再回来。
无他,周通周大财主的宅子也在城里。
这一回不偷他个精光连条裤衩也不给他剩下,我沈云百年之后还有什么脸面去见贼祖贼宗
呸呸呸,我要男人的裤衩干什么
而且自己好像死不了
不管了,先下手再说。
沈云稍微化了化妆,易容术也是一名合格小偷的必修之道,那天周家的家丁可是看着自己掉下山崖的,自己如果大摇大摆地出现在街头,万一被人认出来就麻烦了。
这个世界上想变成不死之身的人多了,万一被人发现他的秘密,那就糟糕了。
听说京城里住着的老皇上这些年想尽办法要延年益寿,如果自己被抓到他那里,强行要用各种方法破解不死之谜,沈云的结局可真的只会是生不如死。
万一老皇帝心血来潮,想试试吃了这不死之人的肉能不能也变成不死之躯那可怎么办。
恩,如果没有效果,那就多吃几次,实在无聊那就换换口味慢慢来嘛反正皇宫里面最不缺的就是御厨,单单一个沈云,就够做一整桌套的满汉全席,不管是焖熘熬炖,还是煎炒烹炸,包管你吃的开心,玩的开心
传说以前远古时候还有传说房中术也能使人长生不死,万一那老皇上还想试试双修之法能不能奏效,那沈云除了献出贞操,好像也别无他法。听说这老皇上年轻的时候没少豢养自己这么肤白貌美貌赛潘安,再来个金屋藏娇夜夜笙歌,玉人教吹箫
嘶~
沈云猛地一揪头发,赶紧让自己从噩梦里醒来。
亲娘的不行,老子要赶紧去修仙,这个世界太危险
折腾了半天,沈云终于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中年儒生的模样,脸上两撇小胡子一抖一抖的,身上穿着从私塾先生那里偷来的旧长衫,原本靛蓝的衣衫早就被洗得发白,前襟已经出现了几个破洞也不肯打上补丁,生怕被人看出来丢了面子,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又穷又酸的浓烈气息。
先凑合一下吧。
沈云一摸唇边的小胡子,倒也还有几分神采。
延平城只是东边的一座小城,平时过往的客商倒也有一些,但算不上是什么重要的交通枢纽,只是远近村庄的中点罢了。
沈云在这城里明着暗着进进出出已经不知道多少次了,早就熟的不得了。
打个比方说,这里的县太爷在外面偷偷养的一处外宅,平时有几个热情强壮的男性街坊深夜前来送过温暖,他都清清楚楚。
因此他很快就买好了丧事要用的物品,正要躲进一家小客栈里,专等天黑之后再潜入周家。
“这位客官,不好意思,今天本店不招待客人了。”
店小二一脸谄笑地将一脚踏入大堂的沈云给拦了下来。
沈云正奇怪,往里面看了一眼,这大下午的客栈里居然连一位客人都没有,店小二不往里招呼客人竟然还往外赶:“我就进来吃个饭,这么多空桌,难道我坐一个也不行”
“不是不行,这么说吧,今天本店被过路的仙使给包下了,仙使好清净,不喜人多嘈杂,不好意思了您呐,改天再来光临吧。”
店小二话说得谦卑,但是话里话外却透着一股傲气。这小店居然被一位仙使看上了,想必明天传扬开来一定是名声大涨,谁不想来沾沾仙气这下这件客栈想不红火都不行了。
这仙使虽然沾了一个仙字,但却根本不是什么仙人,说穿了不过是仙人的杂役,有时替仙人行走红尘办些琐事罢了。
但说是这样说,俗话说宰相门前七品官,皇上的狗当然比人贵重,这仙使自然也是大大的有面子。
沈云有些看不惯他趋炎附势的做派,一摸小胡子,出言嘲讽道:“哎哟,那你们可是不得了了,那你赶明儿把仙人用过的枕头褥子好好闻闻,我倒要看看这上面沾的是仙气还是脚气。”
店小二刚才还一脸嘚瑟,听沈云这样出言不逊,一下子吓得脸色发白,赶紧拦着他的嘴:“收声客官千万不可对仙使不敬,万一怪罪下来连累到小人,那可怎么办才好”
沈云正要再说几句,一道气劲扑面而来,“砰”地一声将他掀翻在地摔了个四仰八叉。
他正要起身看清来人是谁,一只大脚直接踩到他的胸口,力气之大压得他动弹不得,差点气血不畅吐出血来。
“你这穷酸书生,倒是闻闻我这脚是香是臭啊,哼”
来人身材高瘦,一身笔挺的玄色道袍穿在他的身上反而显得十分地不合身,此刻他还拉着一个哭得梨花带雨的美妇人。
那妇人看上去是又怕他又厌恶他,只是迫于他的淫威被他拉在手里,脸上还非得摆出欢喜的表情,着实是难为她了。
她本是好人家的妇人,只因为生得貌美,被街上被遇个正着的清寿道人看上了,便强行虏了过来陪酒。
别看这清寿道人瘦得跟竹竿一样,身上的力气可是不小,再加上有那么两手道术在身,一般的凡间高手还不一定能打得过他。
更何况他是仙使的崇高身份,就是他要县太爷的老娘,也没有人敢说个不字,陪着笑脸都要满足他。
“大爷我今天心情好,不跟你计较,滚”
说完清寿道人一脚把沈云踢飞出去,搂着美妇人头也不回地进了客栈。
沈云慢慢地站起身来,看着这混蛋道士扬长而去的背影,不由得怒火中烧。
这算什么神仙,怎么养的都是这样的恶徒
非要找个机会治一治你不可
沈云拍了拍满身的尘土,正不知道怎么下手的时候,一阵异象从客栈里飘出,直钻到他的鼻子里。
这味道,难道是
沈云趟着步子走过来,一拍店小二的肩膀:“伙计,我问你,你这菜里可是放了那南疆的珍奇香料伏龙角”
店小二回头一看,这沈云吃了打竟然还没走还有心思问这吃的东西,难道是脑子摔坏了
“客官您没事吧,没想到您穿的一般,见识还挺广。不错,这是我家掌柜的珍藏的一点宝贝,听说放在菜品里能够增色不少,听说就是真龙闻了都要为之落地一尝。掌柜的他自己都舍不得享受,不过今天仙使驾道,当然就得把最好的珍馐拿出来招待了。”
沈云一听,果然如此,嘴角诡异地微微一笑,也顾不上身上的伤势,转身就走。
店小二的眼里只有这仙使大人,沈云这惹了他发火的麻烦角色走了正好,所以也不去管它,赶紧进去服侍清寿道人,希望能沾沾仙气,延年益寿不敢想,求个好兆头。
伏龙角,可不是龙闻了都得为之着迷,而是龙闻了都得为之倒地
龙倒不倒没人试过,但那南疆的厚皮巨兽象,可是只要一星半点就能被他放到。
南疆多奇兽,这南疆的珍奇香料单纯加入菜品增香添味只是一种功能,最重要的功能是和另外一种香料相混合,变成超强效的蒙汗药,专门用来对付体型巨大的野兽的。
沈云行走江湖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个南疆的驯兽师,一次酒后两个人互相吹牛攀比的时候,曾经听他说起过其中的迷辛,大概是因为这伏龙角实在太难弄到,因此他觉得把配方告诉别人也没关系的缘故。
嘿嘿,我倒要看看,你今天晚上是龙是虫




不死争仙 第三章 午夜奸情
清寿道人正搂着美妇人,惬意地在房间里吃着酒菜。
哼哼,一群人修仙修到脑袋坏掉了,天天就只知道傻坐着悟道,要我说人生在世还是及时行乐得好,什么长生不死,他清寿这么多年见过的大人物也不少了,哪里见过真的成仙的。
还是自己逍遥自在啊,要地位有地位,要权势有权势,这才是神仙般的日子。
清寿道人猥琐地笑了两声,伸手摸了一把怀里的美人:“小美人你且先在床上等着,我洗白白了就来找你玩香香。”
美妇人的丰臀被他这么一拍,顿时感到羞愧难当,心里是又羞又恨。
清寿道人也不管她是什么心思,这些年他早就腻味了听话的,他现在就喜欢玩这种带劲的,有性格。
他转身往澡盆子里走,这些年在神显宗屁点本事没学会,就连最基本的锻体也只是摸了个边,反倒是行走红尘把身体给搞坏了。他现在办事之前不如果不先用些辅助手段都不行了。
“嘿嘿,这神仙水好是好,就是太贵重了些,下次想办法再去要一些来。”
清寿从怀中取出一包药粉,十分仔细地瞧好分量,用手指捻了些许撒到洗澡水里。
这可是他从丹房看守弟子那里淘换来的好东西,只要这小拇指指甲盖大小的一点点,包管他一晚上生龙活虎金枪不倒。
清寿唯恐这药效过了,赶紧脱光了躺进去舒舒服服地泡着,没过多久,居然鼾声大作,就这样睡着了
“嘿,小爷我加了一大包眠花藤的粉末,就是十头大象这下也得睡死过去”
伏龙角单独服用,倒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是如果再配合南疆独有的眠花藤,那就是世界上最顶级的蒙汗药
当然,这东西也是沈云从那喝多了就爱吹牛的家伙哪里顺来的,谁叫他不相信沈云有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就偷人东西的手段。
你可以质疑我的人品,但是不能质疑我的职业素养
为了自我证明,沈云只好出手了。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听说这眠花藤对痔疮大有好处,恩,虽然现在他还没有,但是万一呢。我沈云可是一个未雨绸缪,考虑周详的人。
这粉末放在水里无色无味,沈云趁着店小二没注意的时候,将这半包眠花藤的粉末混入了洗澡水中让他端了上去。
如果这清寿道人真的是锻体有成也就罢了,这点凡俗的药物当然不能让他怎么样,但偏偏他是个偷懒的货,锻体不过就是让他比常人强了些,远没有达到百毒不侵的程度,这下终于栽倒在沈云的手里。
沈云听屋里那震天响的鼾声,拉开窗户,一个鹞子翻身稳稳地落在了房间里。
“白天敢踩小爷,小爷这就给你点颜色瞧瞧。”
沈云一手提起清寿的脖子,另一手使劲一甩,一个大嘴巴子就打了过来。

“哎呦”
这声叫唤倒不是因为清寿道人疼醒过来,反而是沈云的手掌肿了起来。
沈云拼命地抖着通红发肿的手掌,没想到这仙使的脸皮这么厚,一个大耳刮子抽下来,清寿的脸上倒还是白嫩地跟豆腐一样,他这边却是用力过猛,差点折了骨头。
“疼疼疼疼这仙使的脸皮够厚的。”
沈云拿起匕首,在他脸上一顿乱戳,忙活了半天,连一划痕都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他自己反而累了个大马趴。
“明明是我来找他麻烦的,结果也不知道现在是谁吃亏了”
沈云坐在地上想了半天还是觉得不解气,就这么放过他实在是太便宜他了。一双贼兮兮的眼睛一转,别的办法沈云没有,可是整人的歪点子他脑瓜子里可是一大堆。
沈云顺手扯了清寿的道袍,把这家伙随便一包,再拿他的腰带一捆,他可不想跟这男人的裸体有所接触。
轻轻一拽腰带的另一头,沈云一垫肩,将这昏睡不醒的道人扛在了背上,从窗户背了出去。
那躲在后头的美妇人看见这一幕也不敢声张,暗暗地松了一口气,赶紧趁机溜走了。
背后扛着个人对沈云来说不算个事,比人还重的银子他都背着翻墙来着,这点分量对一个有追求的小偷来说算不得什么。
趁着夜色深沉,沈云一路狂奔,背着他一直到了周府的内宅。
前一天晚上周通与小姨太的那点龌龊事被全府上下全都看了个遍,这叫周通短时间内再不敢私会美人了。
这种事私底下做可以,对他周大财主来说不算个事,但是明着却不行,毕竟牵涉到人伦大事,人言可畏。
于是周通只好忍痛割爱,不去找昨晚那个姨太太,再去老太爷另外一个姨太太的房间里诉一诉衷肠,一直逗留到深夜。两个人越聊越起劲,不断地转换战场,变幻位置,累得是汗流浃背。
禽兽啊
沈云摇了摇头,往里吹了一支迷烟,没过一会儿,里面就没了动静。
沈云一脚踹开房门,把周通也背了出来,和那清寿道人一起堆在院子里。他从背后掏出一捆麻绳,把那清寿道人困了个严严实实,放在同样是赤裸的周通的怀里,两人就这样依偎着申请暧昧地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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