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狂之最强医妃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墨十泗
绿川城中的房屋都建得低矮且简洁,没有京城的几层楼阁,更没有繁复的斗拱飞檐。
街道亦比长平城的街道要小去许多,百姓以布衣居多,街上行人亦不多。
只是在这儿,没有京城那些达官显贵们的颇多讲究。
这儿的女子,无论出嫁与否,都可随意在外走动,无需遮掩,更无需做男儿装扮。
女儿家在人前走动,从不会有人说道上一句。
尚未成家的姑娘,甚至能与男子有说有笑。
就像眼前这个与男子在胭脂铺上选胭脂的姑娘。
温含玉的脚步停在一家胭脂铺前,看铺中长发并未盘起的年轻姑娘拿着一盒胭脂朝她身旁的年轻男子问着些什么,笑得甜蜜的模样,显然是正在恋爱尚未成婚的男女。
他们的手,甚至交握在一起。
这若是放在长平城,他们早已被有伤风化的指指点点戳断了脊梁骨。
忽然,她闻到了一股子香味。
食物的香味。
温含玉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好几个时辰没有吃过东西,不由徇味而去。
那是一家小馆子,门口一大锅羊汤,旁边桌上摞着数张馍子,馍子旁是一只盛着满满一碗葱的大碗。
小馆子里没人,只有一位大娘正用长柄大勺在搅动大锅里的羊汤。
温含玉很是好奇,走近了看。
正当此时,一位与她身材相仿年纪也相仿的姑娘冲了过来,盯着那一大锅羊汤直咽唾沫,垂涎欲滴问道:“大娘,你这熬的是啥”
姑娘的口音怎么听怎么别扭,似乎不是姜国任何一个地方的口音。
温含玉则觉有趣,不由转头看向这个姑娘。
玲珑娇小,眉清目秀,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灵动得好似会说话般。
生得漂亮的人总能讨喜。
大娘不知是否听得懂姑娘的话,只听大娘笑呵呵地用与姑娘截然不同的话回答了她。
姑娘眨巴眨巴眼,显然听不懂大娘的话,可她却笑得开心,露着两排整整齐齐的小白牙,瞧着便是个可人的姑娘。
“大娘,不管你在做啥吃的,给我来一碗!”姑娘爽快落座。
大娘也笑得开心,好似听懂了似的,只见她拎过一只大碗,再拿起一张馍子,撕碎了放到碗里,咬一大勺羊汤倒入碗中,再往上边撒一把小葱,热腾腾的一碗泡馍便成了。
姑娘捧着碗大口大口地喝着碗里热腾腾的羊汤时,温含玉在她对面坐了下来,问道:“好吃吗”
“好吃极了!”姑娘边吃边道。
她应完声放下碗后才瞧清坐在她对面的温含玉,不由又眨眨眼。
这位小姐姐……不是和那个死八碗还有王爷头儿一块的小姐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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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小师叔的c是哪里来的人
097、春风已来,杏花繁盛(1更)
绿川城的将军府曾是一位富商的府邸,因为鹿河一战姜国战败、西疆动荡后,其举家迁往他地,在绿川城的府邸便空置了下来,如今乔陌将其买下,开府做办公之用。
这座府邸院落中随处可见的是杏树,许是这宅邸之前的主人家喜爱杏树,便不管是前庭还是后院,都栽着杏树。
而今正是西疆春风拂面时,杏花迎春风而绽放,迎暖阳而放,遍开于前庭后院,艳态娇姿,繁花丽色,有如胭脂点点红云朵朵,占尽春风。
尤其这前庭之中还凿了小池,上建廊桥,旁植杏树,姿态娇艳的杏花倒映与池面上,有如画卷,春风拂过,花瓣点点而落,似雪,又更胜雪。
清水绕杏树,岸上花朵,水中花影,各显芳姿,道不尽的娇与美。
乔陌正快步穿过池上廊桥,穿过盛放的杏花间,朝府外走去。
他跨出府门时,十六正要从马车上将乔越背下来。
“哥!”乔陌疾步上前,看着马车里的乔越,亦激动亦欢喜亦关切。
他似有许多话想说想问,终是忍住,对十六道:“我来吧。”
说着,他在马车前背过身去,微曲双膝半躬下身,背对着马车里的乔越,道:“哥,我背你。”
乔越未有拒绝,他从马车里探出身子,伏到了乔陌背上。
绿川城的将军府与京中的平王府以及长宁县官府不一样,十六将平王府中所有的槛都劈了去,在有上下台阶地方也都用厚厚的木板给搭上,只为能让行动不便的乔越的轮椅能够无阻同行,在长宁官府,秦斌与衙役们也都为了他将劈的该填该补的地方都被整好,这绿川城的将军府,是乔越第一次来。
若无人帮助,他连这府门的门槛都过不了。
十六推着轮椅在他们身后不远不近地跟着。
至于梅良,十六是嚎破了嗓子他都没有醒,只是翻个身继续睡,十六便不再管他,由他继续在马车里睡,待醒了再说。
乔陌脚步平稳,呼吸均匀,丝毫不因背上背了一个乔越而显吃力。
乔越轻伏在他背上,感受他平稳的步伐均匀的呼吸,欣然道:“看来阿陌平日里不曾懈怠,都有好好练习我教与你的武功身法。”
听着乔越温和的话,乔陌由不住笑了起来,“哥教我的,我都记得,哥叮嘱过我的,我都有去做。”
只有自己身怀武艺,才不会在遇到危险之时处处依赖他人。
可以不够强大,但至少要能够自保。
对于乔越而言,乔陌的安危,比什么都重要。
“阿陌一直都是个听话的好孩子。”与乔陌在一起,乔越总是情不自禁地露出温柔的笑。
乔陌颇有些不服气,却是笑意更浓,“哥总是将我当成孩子,我早就不是孩子了。”
乔越笑笑,“不管阿陌长多大,永远都是我的弟弟。”
很多时候他都还以为阿陌还是原来那个总是跟在他身后跑、需要他保护的小孩儿。
如今他已经长成能够将他轻易背起、独当一面的大男儿了。
说来,这是乔陌第一次背他。
年幼时,从来都是乔越将乔陌背在背上,背他摘杏花摘杏子,甚至背着他哄他睡觉。
曾经的乔陌,最是依赖乔越。
“哥怎么突然到绿川城来了来之前怎的都不让人先来知会我一声”乔陌走得缓慢,与方才出府去的匆忙截然不同,似乎他想多背背乔越,就像幼时乔越背着他那般。
“若是告诉你,你定当要派人去接我。”乔越倒不隐瞒,“你如今是定西将军,事务繁忙,这等小事便不扰你。”
“哥行动不便,十六又不在身旁,我总是担心。”乔陌语气忽地变得沉沉,“尤其哥在长宁县的时候。”
在收到来自长宁县的捷报之前,他夜里几乎不眠。
“我答应过阿陌不会死,我也答应过阿陌事情解决了就来找阿陌。”乔越依旧温柔,“对阿陌,我何曾食言过”
他答应过母妃,会一辈子照顾阿陌,绝不丢下阿陌。
帝王之家亲情凉薄,手足可以互相残害,父子之间会心生猜忌,他若死了,阿陌将一个亲人也无在这世上了。
父皇目前待阿陌已不及从前,谁也不知他会否有一天像猜忌他这般猜忌阿陌。
倘有那一天,而他又已不在这世上,阿陌该何去何从
“不曾。”乔陌将乔越的腿勾得稍稍紧了些,“哥是这世上待我最好的人。”
哥是他在这世上最亲也最敬的人,哥比母妃更疼他,比父皇更爱他。
哥只比他年长五岁,却如父又如母。
母妃离世时他年仅四岁,他对母妃的记忆并不深切,他的记忆里,一直陪在他身边的,是哥。
不是母妃,亦不是父皇。
只是他真的没想到,哥竟真的解决了长宁县的疫病之事。
不止是他,全姜国乃至全天下,都想不到。
那是连昌国都只能用烧毁一座城来解决的可怕疫病。
不仅如此,他甚至是在长宁县几乎没有出现死亡的情况下将其挽救。
有哥在的地方,总是能让绝不可能变为可能。
一如这曾经荒凉、人人都认为占之不过是自寻一累赘、如今绿树成林粮食连年丰收的西疆。
哪怕如今他失去了双腿,他仍做到了天下人都认为不可能的事情。
“让阿陌为我担心了。”乔越在乔陌身后,抬手轻轻抚了抚他的脑袋。
“那哥以后就不要再做这么危险的事情了。”哪怕长宁县疫病一事已经成功解决,乔陌仍是有些后怕。
“好。”乔越笑着点点头,此时才注意到满院粉白的杏花开得正好,不由问道,“已到了杏花开放的时节了么”
“春风来时就是杏花绽放的时候。”乔陌也抬头看向娇繁的杏花,又笑了起来,“哥莫非忘了”
乔越微微一怔,这才后知后觉道:“原来春日已经来了。”
去年春日时,他院中那株杏树开花时,他的双眼已经不能看清,只能看见一片模糊的红云而已,让他知道他的那株杏树仍活得康健。
“不知你我府上的那一株杏树可也开花了”乔越声音轻柔,语气温和。
乔陌眸中的笑意有些微的凝滞,却又很快消失不见,只听他笑道:“定然开了,而且定开得繁盛。”
“待有时间,且我也定下了新的去处后,我便将它从长平城带过来。”乔越道。
因为那是年幼时他与乔陌一起种下的,那株杏树于乔越而言,是见证他们兄弟情义的存在,只要他仍活着,他就会一直养着它。
“哥不再回长平城了”乔陌颇为诧异。
“回不去了。”乔越很平静,“就算回去,我又能做得了什么”
乔陌蹙眉,一时间沉默了下来。
“阿陌若是不嫌我麻烦,这西疆之事,我可为阿陌拿些主意。”乔越抬头看着顶头的杏花,道。
西疆之事,这世上再没有比乔越更熟悉更了解的人。
他愿意留下,乔陌自当最愿意不过。
“我怎会嫌哥麻烦”乔陌笑,“若是可以,我想和小时候那般,一直都与哥住在一起。”
“那可不行,阿陌总要成家立业的,届时成了婚,怎还好与我这个做兄长住在一起”乔越忽地笑了。
乔陌亦是笑得嘴角高高扬起。
他想到了夏良语。
“阿陌且先别走动。”乔越轻轻按住乔陌的肩。
乔陌在一株杏树下停下脚步。
只见乔越一手扶着他的肩,一手高高举起,挺直腰摘下了一朵最低处枝头上的杏花,托在手心里递到乔陌面前,温柔道:“阿陌小时候总是在杏花开时让我给摘一朵。”
乔越说完,像小时候那般,将手心里的杏花轻轻塞到了乔陌的衣襟间。
乔陌低头看向自己衣襟处的杏花,笑道:“哥给我酿几坛杏花酒吧。”
“阿陌这是早就想着要使唤我了”
乔陌并不否认,“谁让哥酿的杏花酒才是最好喝的。”
“好。”乔越自是答应。
“哥路途劳顿,我先带哥去歇一歇吧。”乔陌将乔越背往后院,将他安顿在他隔壁一屋。
待他从后院往办公的前堂走时,他拈着乔越摘给他的那一朵杏花,边走边低头看着,目光沉沉,若有所思。
在他走过相隔着前庭与后院的月洞门时,只听不知何时站在月洞门边的一名灰衣男子冷漠道:“平王不知道你的那株杏树早就死了吧就死在他战败的那个时候。”
乔陌的脚步蓦地停下,拈着杏花的手也倏地僵住。
只见男子伸出手来,拿过了手里的杏花,冷眼看着,更为淡漠道:“一朵杏花而已,有何好瞧”
男子说完,将杏花在手中捻碎,五指一松,被捻碎的杏花飘落到地,有如尘泥一般。
乔陌只是皱眉沉眸看着,没有制止男子,更没有说上半个字。
098、霸王枪(2更)
羌国,薛家。
薛家在羌国本就是地位显赫的世族之家,如今更是出了一个皇贵妃,薛家而今更是成了真正的皇亲贵族。
薛清陇作为薛家长子,二十岁便坐上薛家的掌家之位,在尚武的羌国,他在武学上的悟性结合薛家独有的枪法,练就了一身无人能敌的武功,他从小到大,从不知何为输何为败。
直至遇到乔越。
在乔越面前,他一而再地尝到了失败的滋味,在乔越面前,他一直引以为傲的枪法仿佛不堪一击。
每一次,他都输得难看,使得从不曾败过的他心生不甘。
而这股不甘在他心中愈积愈重,终在他一手带起的薛家军全军覆灭在乔越手中时变为恨意。
薛清陇深深恨着乔越,恨不得剥其骨饮其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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