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农民相亲记[种田]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Engelchen
垫饱肚子后,秦黎背起单反,打算四处逛逛。这里的一树一草,影影绰绰,都很有味道,值得留影。
她正弯着腰在拍照,这时,背后传来脚步声,回头一看,是严森。她嘘了一声,又把头转回来,继续摆弄镜头。
严森走近了,才发现她在拍一只刺猬。
秦黎拜曲丹妮为师,跟着她学了一点三脚猫的摄影技术,和专业人士不能比,但用来显摆朋友圈是绰绰有余了。
她刚学来一个新滤镜,想试试感觉,就各个方位都给刺猬来了一张。拍完后,她起身对严森道,“我想四处走走,你要不要跟我一起?”
严森正有此意,所以才跟着来。
森林里很安静,有些清凉,偶然会有鸟飞过。
两人虽然接了吻,晚上也打算睡一起了,可严森依然闷葫芦,一路上都没有话。
秦黎想要活跃下气氛,就问,“这里为什么叫魔法森林?”
严森摇头,“不知道。”
秦黎挣扎,“是不是因为这里特别美?”
严森耸肩,“也许吧。”
秦黎,“这里离国王湖远吗?”
严森,“不远。”
他这么惜字如金,秦黎聊不下去了,转头看他道,“你知道吗?和你说话是个技术活。”
严森扬眉。
秦黎抱怨,“你就不能热情点,多说几个字吗?”
严森,“我尽量。”
两人越走越深,树林里也越来越安静,秦黎忍不住想,这个树林里会不会真的有魔法?进去了就出不来了。
秦黎转头看了一眼身边的严森,突然很想握住他的手,可是她又提不起勇气,因为严森那不冷不热的态度总是让她望而生畏。
可是不握手又有点心痒痒,她咬了咬牙,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去抓他的手。谁知,她刚伸出手,他就把手插进了裤带里,让她扑了个空。
秦黎太尴尬了。
严森感觉到她的异常,就转头看来,秦黎僵着脸皮笑了下,指着对面的树装模作样地道,“你站到那里去,我给你拍张照吧!”
严森似乎没有怀疑,哦了声,就听话地走了过去。秦黎举起相机,按下快门,对了焦才发现,这地方真心不错,于是她调整方位还想再拍一张。突然眼睛一斜,看到严森的背后有一堆深褐色的小土坡。看上去像是蚂蚁堆,好像还会动。
她觉得好奇,就指着那边问,“你看那是什么呀?”
严森转头,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等他看清后,脸色一变,忙喝道,“别过去!”
秦黎吓了一跳,急忙停住脚步,疑惑地望向严森。她还没反应过来,就瞧见一个黑影朝着自己这个方向冲来。
我靠,这又是什么?
第四十三章
秦黎看到的那一堆东西不是蚂蚁窝, 而是十来只凑在一起的小野猪。小野猪比家猪长得可爱,背上深棕色的硬毛, 夹杂着一条条浅色的纹路, 眼睛大大的,鼻子大大的, 四肢粗短, 有点像没长开的梅花鹿。
秦黎看清楚了后,立即拿起单反相机, 一连拍了好几张照片。
大概是被咔嚓咔嚓的声音吓到了,小猪吭哧吭哧叫了几声, 一只接着一只地跑了出来。
秦黎是城市人, 要不去动物园, 哪里能这么近距离的看到小猪仔?所以当它们屁颠颠在脚边跑过,就觉得特别萌,没有意识到潜伏着的危险在一点点的靠近。
但严森不同, 他从小在这片林子里长大,也经常来打猎, 对这里的动物很了解。欧洲森林没有狼豺虎豹,如今最危险的动物就是野猪。成年的野猪有两三百斤,尤其是一对獠牙特吓人, 一鼻子能把人拱上天。一般野猪不攻击人,听到人的声音早就远远的躲开了,只有春天繁殖小猪的时候,它们才会出来寻找食物。出于天性, 只要感觉到危险靠近,母猪就会发飙。要是遇到一头发怒的母猪,就是狮子也要绕道走。
所以,严森看清见地上那窝小野猪后,立即脸色一变,拽住秦黎,声音急促地道,“别过去。”
秦黎还没反应过来,就瞧见一个黑影朝着她这边窜了出来,地上树枝被踩得咯吱作响。
是一只野猪,公的,至于为什么她知道是公的,因为她看到了它裆下的的蛋蛋,大的逆天,比她两只拳头还大。
还有那一副獠牙,要被戳到,不死也伤!小野猪这么可爱,大野猪却这么狰狞,秦黎就算再缺乏野外生存的常识,这回也感受到了危险。
她心脏砰砰直跳,应该怎么办?趴地上装死?还是站着不动装树?
见她站着发愣,严森抓住她的手,道,“快跑!”
原来还是得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秦黎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却已经积极响应,跟着严森撒腿就跑。
背后传来野猪越来越近的吼叫声,关键时刻她倒是没掉链子,拼了老命加大脚下的步伐。
大概是因为恐惧,肾上腺素加速分泌,刺激了她的运动神经,一下子窜得老远,连严森都差点赶不上她。
她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那只倔强的野猪始终追在后面,不由大叫起来,“快点,快点,要追上来了。”
两条腿的怎么跑得过四条腿的,更何况野猪是出了名的闪电侠,秦黎又急又怕,手上还拽着个不能扔的单反,眼泪都急出来了。
严森见野猪越追越近,灵机一动,道,“别跑直线,九十度角迂回。”
野猪体型庞大,速度又快,碰上拐弯就不那么灵活。
两人九曲十八弯地来回跑,跟接力赛似的,秦黎气喘吁吁地快跑不动了,刚才那些吃的全消化掉了。
他们虽然能暂时甩掉野猪,但不一会儿它又追上来,严森突然道,“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这里叫魔法森林了。”
秦黎,“为什么?”
德国农民相亲记[种田] 第46节
严森,“因为这里的野猪都成精了。”
秦黎哭笑不得,这是开玩笑的时候吗?
前面出现一个断裂层,两人跑得太快都没发现,等看见的时候,想要刹车,已经来不及了。秦黎脚下一滑,尖叫着直接滚了下去。严森伸手去捞,结果没抓住她,反而被她一起拽了下去。
斜坡大概有45度左右,下面是一个泥潭,两人扑通扑通两声先后摔了下进去。
严森先站住了脚,然后一把拉起秦黎,伸手稳住她,问,“你没事吧?”
秦黎一抹脸,吐出一口脏水,抬头瞧见他那双关切的眼睛,下意识地摇了摇头。
她观察四方,这是个小水池,水倒是不深,只到小腿肚,就是摔了一身泥。不过,也幸亏是这一个软乎乎的泥潭,才没有没受伤。
严森拉着秦黎躲到边上,将手指放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头顶断裂处传来杂乱的脚步声,估计是那头野猪追来了,秦黎捂着嘴,大气不敢喘一下。
野猪嗅觉不如犬类灵敏,视野也有限,感受两人存在,终于喘着粗气跑开了。
等它走远,秦黎才敢出声,刚才是害怕,一口气吊着,才能发足狂奔那么远。现在尘埃落定,浑身哪哪都疼,特别是一颗心狂跳出胸腔了。腿一软,又一屁股坐在了泥潭里。
严森从断裂缝隙中探出头,朝着上面望了望,确定看不到野猪,这才大大的松了气。
秦黎抬头看着严森一眼,然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他从头到脚没有一个地方是干净的,尤其是他脸上,东一块泥西一块泥,看上去就像一头大花牛。
当然她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头发和泥巴糊在了一起,身上刚换的衣服也已经看不出了原色,湿哒哒地贴在前胸后背。
她突然想起她的单反相机,大叫一声,从地上爬起来。幸好相机外面套着一只防水皮套子,这一两滴泥水也是刚才拿出来检查时蹭到的,镜头完全没受到影响。
严森看上去狼狈又好笑,却很有画面感,秦黎心一动,立即拿起照相机将他给拍了下来。
“我也给你拍一张。”
秦黎抱紧相机,“不要。”
严森作势去抢,她死活不给,两人闹成一作堆。在她抵死反抗下,他最终还是没抢到。
想到自己被一头猪追杀,不可思议之余,还有些可笑。两人对视一眼,最后放声大笑起来。
严森道,“幸亏刚才是一只公猪。”
秦黎,“要不然呢?”
严森,“母猪爱干净,最喜欢在这种泥泽中洗澡。估计也会跟着跳下来,我们就没这么容易脱身了。”
秦黎看着这一潭子的泥垢,无语了,这里洗澡能洗干净什么?
想到潭水里可能会有跳蚤,秦黎顿感恶心,刚才掉下来的时候,还呛了好几口水。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干呕了几下,手脚并用地就想爬上去。
但这里有个断层有些陡,她一个人的力气根本爬不上去,只好转头求助地望向严森。
严森经常进行户外活动,夏天登山攀岩,冬天滑雪溜冰,手臂二头肌,腹部八块,可不是假把式。
只见他双手撑在斜坡上,用力一撑,脚下再一个用力,人就上去了。
“把照相机给我。”
见严森伸手,秦黎不疑有他,将相机从脖子上取下来递给他。严森接过后,打开镜头咔嚓咔嚓几声,把她这一脸泥垢的样子拍了下来。
秦黎气的哇哇大叫,挥手叫道,“不许拍,不许拍。把相机还给我。”
严森笑道,“你现在这样子让我想起了刚才你们抓的螃蟹。很可爱!”
可爱个毛啊。
秦黎叫道,“快拉我上去啊。”
严森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道,“你等着。”
说着,转身就走了。就走了。走了。了。
秦黎不可置信地叫道,“你去哪里?快拉我上来啊!”
严森没停下脚步,不一会儿就瞧不见人影了,秦黎气的吐血,这混蛋欺骗了她的感情,抢了她的相机,现在还把她一个人留在这深山老林里。她去摸手机,却摸了个空,手机放在帐篷里了,刚才她只是想附近走走,哪里会想到出这幺蛾子的事。
“严森,你回来啊!你个混蛋。”
秦黎怕自己的怒吼招来野猪他老婆,实在不想和猪婆一起洗澡,也不想被猪公顶上天,只好粗着脖子暗骂。
把严森家祖宗十八代都慰问了一遍,这时,头顶传来了托马斯的声音。
“在哪?”
然后曲丹妮欣喜地道,“在这在这。”
秦黎一抬头,就看到托马斯和曲丹妮,还有摄影组的人,她感动得眼泪都快飙出来了。
曲丹妮说,“我天,你怎么弄成这样?”
秦黎哪有这闲心思回答她,立即向他们伸出手求助,“快把我弄出去。”
托马斯带来一根麻绳,向秦黎扔下去,“抓紧了,我拉你上来。”
秦黎将绳子在腰间围了一圈,在众人齐心协力的帮助下,爬上了坡。
她喜极而泣,心中有千言万语,想抱着曲丹妮好好哭诉一番。谁知,曲丹妮捏着鼻子嫌弃的后退一步,道,“别过来,臭死啦!”
秦黎黑着一张脸,事实上,她脸上糊着黑泥,也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只能感受到她冲天的怨气。
曲丹妮一边笑,一边掏出手机,拍个不停。
秦黎郁闷死了,谁拍照片,就张开双臂去拥抱谁。
曲丹妮尖叫着躲开,秦黎道,“你不是爱做淤泥面膜吗?诺,现有纯天然的。”
秦黎跟着大伙回到帐篷后,去湖边洗了洗,看见严森也在,就冲上去狠狠掐了他一把。
“你的绅士风度呢?被狗吃啦?”
严森也不躲,任她发泄,一脸无辜地道,“我是农民不是绅士!”
秦黎,“你这样跑掉,万一野猪又回来了怎么办?”
严森摇头,“不会。”
秦黎,“怎么不会?”
严森,“因为我去把它引开,它就不会来找你了。”
秦黎,“……”
诶,这话说得秦黎一下子没气了。
秦黎,“那你也不能把我撇下。”
严森,“那个斜坡就靠我一个人是拉不上来你的,所以我必须去叫人帮忙。”
秦黎,“那你为什么把我相机拿走?”
严森,“怕你把照片删掉。”
秦黎哼了声,刚觉得这个男人浪漫,他就让你跌入深渊。
秦黎三两下把自己洗干净,她换了一件衣服,拖着一头湿发,披着浴巾从湖中走出来。
她抱着自己单反,坐在石头上,看今天拍的照片。有小野猪的,大野猪的,还有深陷泥潭的两人……很多抢拍的照片,从大自然到人物,都拍的真实生动。
尤其是严森身上都是泥巴的那两张,他头发凌乱,衣服肮脏,可嘴角却带着很深的笑意,就像晨间的朝日。其实,他的笑容很阳光,嘴角一勾,脸颊上那两个酒窝清晰可见,平白给他增添一番帅气。只是他性子冷,平时又爱装b耍酷,所以不怎么笑,让人忽略了他那对超级迷人的酒窝。
秦黎一张一张翻看着他俩的照片,脑中一幕幕回想着刚才的片段,嘴角不经意地笑出了声,这真是她人生中的亮点。
这时,严森拿着两杯果子酒走了过来。男人就随便多了,跳进湖里从东往西游了个泳,爬上岸后,就算洗干净了。他上身赤膊,下身穿着一条沙滩裤,在太阳的照耀也不觉得冷。
严森将一杯果酒递给她,然后举杯碰了碰,道,“为我们劫后余生,干杯。”
劫后余生,还真贴切。
秦黎问,“有死在野猪脚下的人吗?”
严森摇头,“没有听说过,不过有被顶得肺穿孔的。”
听他这么说,秦黎自然而然地想起了那句我顶你个肺,原来是这个典故啊,她不由失笑出声。
严森看着她的脸,突然伸手摸了摸,问,“疼吗?”
她莫名其妙地摇摇头。
严森将酒杯放下,手一撑地站了起来,道,“你等等。”
秦黎不知道他要干嘛,她也懒得去一探究竟,把单反相机放好后,她拿过地上放着的一瓶肥皂水,有一下没一下地开始吹泡泡。
风一来,就带走了肥皂泡,落在湖上,升到天上,美得有些虚幻。
背后有人在说,眼前的湖叫辛特湖,这是音译,意译的话就是国王湖的下游。湖水是山上雪水留下来而形成的,和国王湖中上游同气连枝。从这里望出去,还能看到两座连绵大雪山峰顶,是贝希特斯加登地区的标志。
那人随便一说,秦黎也就随便一听。过了一会儿,严森回来了,手里拿着个医药箱。
见她一脸迷惑,严森指了下她的脸颊,道,“破皮了,我给你处理下。”
难得这个粗汉也有温柔的一面,秦黎没有阻止。
严森取出棉花棒,沾了点碘酒,抹在她磨破皮的地方。
太阳在北半球上工作了一天,该到了下班时间。夕阳西下,一大片金黄色的晚霞映红了半边天,连湖水也带着金光。
偶然有鱼群路过,让波光粼粼的湖面泛起了一阵阵涟漪,景致优美而宁静。
秦黎和严森面对着湖水,西下的阳光将彼此的背影拖得很长,这一刻仿佛能够凝固成永远。
但严森知道,这不会是永远,一个月的期限就快到了。再没几天,秦黎就要离开这里了。
他看着远处的山和水,暗忖,她会为自己留下吗?
正这么想着,只觉得肩膀一沉,转头一看,原来是秦黎把头靠在了他身上。
严森的心莫名一暖,作为回应,他伸手揽住了她的腰。
应该会的吧。他想。
第四十四章
天渐渐暗淡下去, 在火堆上添了一把树枝,再浇了半瓶酒精下, 火势旺盛起来, 一下子就成了篝火。
中午太嗨,把肉全吃了, 晚上只剩下一点水果和蔬菜。
德国农民相亲记[种田] 第47节
曲丹妮扒拉着购物袋, 从头翻到底,也没找到一块肉, 不禁埋怨道,“你肉买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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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再多, 也架不住他们这群吃货来势汹汹的攻势, 托马斯懊恼地道, “都是那个疯女人,要不然还能吃黎做的小吃。”
秦黎这才发现少了一个人,便问, “简妮呢?”
曲丹妮道,“刚才你们不在的时候, 简妮的大哥来把她接走了。”
秦黎立马松了口气,一想到背后没有这个疯子戳脊梁骨,就想放鞭炮庆祝。
曲丹妮道, “黎黎,你以后要是打算在这里长住的话,就要小心点了。”
秦黎不解,“为什么?”
“她的大哥是个肌肉男, 又高又壮,看上去比严森还可怕。”曲丹妮总结性地道,“总之,不是一个善茬。”
秦黎想起托马斯的话,“据说还是个光头党。”
曲丹妮点头,“难怪简妮言论这么极端,原来一家都是极品。”
秦黎道,“反正我和他们没什么交集,大不了以后不去那个超市。”
托马斯见她们越扯越远,就把歪掉的楼又歪了回来,“以后的事以后再说,我们先讨论一下,现在吃什么?”
曲丹妮用肩膀撞了他一下道,“和你哥一块去吃面包呗。”
托马斯把头摇成拨浪鼓,“不要。”
秦黎道,“虽然没有肉,但可以烤土豆,烤地瓜,烤香蕉。然后把剩下的蔬菜拌个色拉,又能解决一顿。”
托马斯,“我只吃过烤土豆。”
曲丹妮立即道,“烤地瓜也很好吃。”
托马斯又问,“那香蕉也能烤吗?怎么烤?”
秦黎点头,神秘兮兮地道,“独门秘方。”
经过这一个月的相处,托马斯对她的厨艺是百分之百的信任,听她这么说,立马就催促道,“快点快点。”
曲丹妮取笑他,“你饿死鬼投胎啊。”
托马斯傲娇的哼了一声,“我这是给她面子。”
曲丹妮,“我替她谢谢你。”
在两人的拌嘴声中,秦黎将土豆和地瓜放在烧烤架上,这两样东西比较慢熟,要多给它们一点时间。她找出一包黑巧克力,切成细长条,又在香蕉皮上划开一条缝,把巧克力塞进去,再用锡箔纸从头到尾裹起来,直接推到火边烤。
一旁的科导见了,不由问,“香蕉遇热,皮不就变黑了,那还能吃吗?”
秦黎点头,“皮黑肉不黑。其实亚洲超市里还有一种专门烧烤吃的香蕉,比普通香蕉要硬,味道更甜。”
科导对此半信半疑,他不相信香蕉烤过后会变得好吃。
秦黎也懒得争辩,各人口味有异,汝之毒药吾之蜜糖。
过了十来分钟,香蕉烤熟了。秦黎用树枝将香蕉从火堆边挑出来,打开锡箔纸,一股浓郁的香甜气息夹杂着黑巧克力的味道,顿时释放了出来。
受热后,香蕉皮不出期待地变成了黑色,但果肉却没有因此而受影响变黑,反而变成半透明状。黑巧克力完全融化,成了巧克力酱,裹住了香蕉。
托马斯早就饿得不行,现在更是被这一股香味,撩拨得直吞口水。
他将香蕉扒拉到自己的餐盘里,迫不及待的用刀和叉切开皮挑出肉,塞了一口在嘴里。
科导好奇地问,“味道怎么样?”
托马斯口齿不清地回答,“一级棒。”
尽管如此,他还是对此表示怀疑,只切了一小半,想试试口味。科导本来对此不报有多大的期望,只是想尝个鲜而已,可没想到,这味道比他想象的好吃的多。
香蕉又软又糯,黑巧克力的苦涩中还带着香蕉的甜味,一苦一甜,相得益彰。
他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还挺好吃的。”
秦黎笑了笑,当然好吃,哈根达斯的香蕉船,还有冰火两重天,不都是这个类似的做法?
原本只打算吃面包随便垫个饥的人,都走了过来,想一探究竟,是什么东西这么香。
一趴香蕉根本不够吃,幸好土豆和地瓜都烤的差不多了。相比土豆,秦黎更爱吃烤地瓜,而且是从小就爱吃。把皮一拉开,顿时飘香四溢。
就连严森也颇为感叹,和秦黎在一起,似乎永远不知饥饿两字怎么写。
科导拍了拍严森的肩膀,“小伙子,好好把握啊,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一语双关。
严森暗暗地握了握拳。
太阳下山了后,天幕上布满了星星,月光洒在雪山顶上,散发出清冷的光芒。湖水波澜不惊,星星点点,粼粼水光照明月。
对于那些奔波在一个抬头只见高楼大厦的大都市里的人来说,这样的美景恐怕也就只有在电视里瞧见了。秦黎叹息一声,老天馈赠于人类最好的,是这纯净美丽的大自然。
时间渐渐晚了,夜里有些凉,可大家还是兴致勃勃的在外面喝酒聊天。
秦黎悄悄地望向严森,只见他在和科导聊天,手里拿着一瓶啤酒,时不时地喝上一口。喉结上下一动,莫名撩人。想到白天在湖里做的事、说的话,秦黎脸皮发红,晚上真要和他睡吗?虽说她不是黄花大闺女,没有处女膜可守,但毕竟在国内呆了那么多年,传统思想还是根深蒂固的。
如果睡了,就算不以结婚为目的,也是以建立长期男女关系为目的的,像外国人那样把睡觉当吃饭的,她还是有点难以接受。
问题是她想和严森在一起过日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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