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浮云素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19节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第20章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今有白云城主叶孤城,一剑西来震天下。
自叶孤城与江如画决斗已半月有余,逝者已逝,收敛入棺材后,曾经的剑豪便成了飘零入泥土的枯叶,没几日的功夫,就被大浪淘沙淘走了。
他成了一个陪衬,出现在各大说书人或者江湖豪杰的嘴边,但唯一的用途就是以自己的阴险狡诈实力低微来衬托叶孤城的仙人之姿与剑术高超。
当年剑神西门吹雪横空出世也没有引起如此之大的波澜,归其原因,是因为叶孤城的起点太高,对战过程也太有戏剧性,木道人的评语则变成了最后的锦上添花。
一战,他便跻身江湖一流剑客之列,甚至有人隐隐将他与西门吹雪并驾齐驱以做比较,想来武林巅峰迟早也要加上叶孤城的名字。
说到底,他可是木道人亲口承认剑术在自己之上的存在。
从一本没甚名气的剑客一跃而成顶尖高手,是个人便会激动地跳起来,紧接着就沉浸在无穷无尽的觥筹交错之中,与江湖中的前辈们“认识认识”。
但叶孤城却偏不,他很干脆把院门一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专心做一个死宅男。
某种意义上,他比西门吹雪还要过分,西门吹雪虽然说是晚上概不见客,就算天皇老子来了都不见,但白天还是会见见人的好吗?有客来访,端没有扫地出门的道理。
叶孤城简直绝了,因为除了陆小凤,根本就没有人知道他住在京城哪里,想要找他连个门都没有,玩什么玩。
陆小凤身为白云城主钦点的朋友,成功替他抵挡来自四面八方的试探,那些人想要认识白云城主不成,又找不到他人,就干脆找四条眉毛陆小凤,他出现的频率可比叶孤城高多了,再不行还能玩个守株待兔,到他常去的妓院蹲点,或者在老相好薛冰那里做客,不管怎么样,总能逮到人。
陆小凤:“……”
真是委屈极了!
嘴很严实的陆小凤被热情的江湖人追得东躲西藏,最后只能趁月黑风高之时际跳墙进入白云城主的小院,没办法,这里大门不开,白天想进来只能走偏门,晚上想进来只有翻墙。
他落地的姿势并不美妙,任谁在翻墙后看见墙另一边有一个冷若冰霜的小孩子站着都会不淡定,陆小凤反应灵敏,脚在墙上一蹬,总算是避开了小孩,但落点却出了点问题,趴在地上,实在有些狼狈。
他这一狼狈,脸板结成冰的小孩儿却终于破功,露出属于这年纪孩子的笑脸。
小女孩儿笑道:“大晚上的,没想到还能遇见一只小狗。”
正是号称自己练剑二十七载的三秋。
陆小凤苦笑道:“明明是个人,在你口中怎么就变成狗了。”
三秋神气活现道:“你没听过一句话吗?”
陆小凤道:“什么。”
三秋笑得露出八颗牙,道:“狗急跳墙。”
陆小凤跳了墙,可不就是小狗吗?
陆小凤只能苦笑,一个大男人,总不能和一个小姑娘计较,就算是个伶牙俐齿的小姑娘也不可以,所以他道:“你怎么站在这。”
三秋道:“你猜。”
陆小凤道:“我猜是叶孤城让你在这里等我。”
三秋眼中惊讶之情一闪而过道:“没想到你还挺聪明的。”
陆小凤道:“就算是再笨的人,听几次相同的理由也会变聪明的。”
他已经明白了,这就是套路!他的好朋友白云城主也真不愧是海外的仙人,好像真能未卜先知,算他的行动,一算一个准。
陆小凤对他已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敬畏。
然而,他却想不到,对面刚才还说他聪明的小姑娘却脸色一变,嘲弄道:“那你还真没有变聪明。”
前后表情差异之大,像是掌握了变脸绝技。
陆小凤还能不明白,他是又被小姑娘给耍了!
他只能问道:“那难不成是你主动在这等我的?”
三秋道:“呸,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看你长什么样。”
白云城的小姑娘,就算学泼妇骂街都端着一张脸,逼格高级了。
这都是和他们城主学的。
他们城主不骂人,不说脏话,但无论干什么都端着一张脸,即使是有三急时也是如此,庄严肃穆,好像在看绝世剑谱。
陆小凤自诩风流帅气,但在叶孤城的疯狂迷妹前却算不得什么,他抬头,方才看见三秋手持九节鞭,哪能想不到她正在练武?
据说白云城主早上练剑,晚上练剑,只要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练剑,想模仿勤奋的偶像,倒也情有可原。
陆小凤听三秋的话,目瞪口呆,他实在是想不到,市井泼妇之语竟然会出自眼前的小姑娘之口,而且她即使是骂人看上去都高不可攀。
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端庄的叶城主:我啊。
=v=
陆小凤无奈道:“你这话可不能让叶孤城听见,他定然是不会喜欢的。”
三秋道:“你觉得我会让城主听见吗?”她比陆小凤矮,但那眼神何止是在蔑视陆小凤,就好像他是地里的一条臭虫,碾都碾不死的那种。
她道:“这句话我还是专门学来对付你的。”
陆小凤:“……”
哦。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20节
他忽然道:“你是为什么讨厌我。”
三秋张开嘴,不说话了。
陆小凤道:“我想了很久,都觉得自己没犯错误,就算是杀人之前还要有个原因,讨厌人不也是一样吗?”
三秋想想也是,人就算死都要做个明白鬼,这也算是临终关怀,所以他道:“因为你是城主的朋友。”
陆小凤:???
他竟不知道什么时候交朋友也成罪过了。
他抬头试图从三秋脸上找到开玩笑的痕迹,却发现她认真极了。
三秋道:“我讨厌你,白云城除了叶城主之外的所有人都讨厌你,因为你是城主的第一个朋友。”她道,“就算城主的第一个朋友不是你陆小凤,是陆小花,陆小草,我们也一样地讨厌。”
特殊的不是陆小凤,而是“叶孤城第一个朋友”这名头。
陆小凤面色古怪,仿佛听见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事,他见过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人,听过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但从没听过交朋友就要被讨厌的道理。
叶孤城的话从他脑中一闪而过。
“他们太喜欢我了。”
这回,陆小凤真是苦笑都苦笑不出来了。
陆小凤:不是很懂你们白云城的规矩。
他道:“好吧。”
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三秋道:“虽然我说城主让我来这等你是骗你的,但他确实有话让我带给你。”
陆小凤道:“这回总不是假的吧?”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他这一个大男人竟然说不过一个小姑娘。
三秋道:“我说是假的你又能怎么办。”非常的趾高气昂。
陆小凤苦笑:“我不能怎么办。”
哪怕这位小姑奶奶是在骗他,他大抵也分辨不出来。
谁叫白云城的人说假话太像是真话。
三秋翻白眼道:“说假话说真话你都不能分辨,还说什么天下难得的机灵人。”
陆小凤道:“我确实不是什么机灵人。”在更加机灵的三秋面前,他可不敢说大话。
谁知道小姑娘这时又反驳他道:“不,你就是。”
这一刻陆小凤福至心灵,他道:“又是你们城主说的?”
三秋道:“没错。”
叶孤城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指着一条猫说是狗,白云城的人就算是把眼睛刺瞎了也会说那是狗。
三秋道:“我们城主说,如果你来找他,就告诉你,这里找不到他。”
陆小凤问道:“这里找不到他,要去哪找他。”
三秋道:“江南。”
原来,早就在江湖人一窝蜂想要结交叶孤城之际,他就悄咪咪地下了江南,也难怪他们把京城翻了个底朝天都见不到白云城主的影子。
土地坚实,路旁布满芳草鲜花。
宽敞的马车在路上缓缓行驶,一人高的车轮压过土地上的小石子。
这年头,最好的交通工具就是两条腿,因为轻功的存在,飞檐走壁不在话下,轻功高妙的人以双腿奔走,速度并不比千里马慢。
但你能让白云城主用两条腿赶路吗?当然不能,尘土脏了他的衣角怎么办!
很长一段时间内,叶孤城并不能理解,为什么和仙沾一点边的人物都喜欢穿白衣,好看是好看,但真的很容易脏好吗?走两步路沾上泥土就完了,越是白的衣服黑斑点就越明显。
想要维持仙人的逼格,也要看环境允不允许。
一开始,白云城主的轻功并不能支撑他走到哪里都纤尘不染,所以他大大提升了换衣服的频率,一天换五次衣服都不嫌少,正常人都要被逼出洁癖。
他有一个信念支撑着自己换衣服,那就是白云城主叶孤城必须是逼格最高的人!
为了让衣角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保持整洁,叶孤城苦练轻功,常常趁夜间看不清人脸时在白云城的各色房屋上飞驰,享受极限速度的快感。
白云城众:我们城主超级刻苦!
他的天分本就很好,又加上意志坚定每日勤练不辍,时间久了,终于练得一身好轻功。
脚踩在地上,都扬不起尘土,人世间的污浊根本无法触碰叶孤城的衣角。
至此,白云城主终于能穿着白衣出现在各大场所。
百姓a:我觉得我们城主是飘着走的。
百姓b:不,他就是飘着走的。
百姓c:天上的仙人怎么能脚踏实地呢?
百姓d:城主超级帅!
此刻,一袭白衣的叶孤城正端正地坐在车厢最里层,哪怕四下无人,他的脊背都挺得笔直,能用标尺来量。
他真是时时刻刻都严格要求自己呢!
忽然,郎月的声音从另一间飘来,他所坐的马车可不是普通马车,里面有好几个独立空间。
放在现代,那妥妥是洋气的房车啊。
朗月道:“城主,该用午膳了。”
她走起路来一点声音都没有,人到了叶孤城所在的隔间前都听不到声音。
这才是叶孤城时时刻刻都保持最严谨姿势的原因,因为在这个架空的武侠世界,你根本不知道人什么时候会突然冒出来。
叶孤城沉声道:“拿进来。”
朗月道:“是。”
语毕便规矩地推门进入,手上稳稳地端着一个小台子。
叶孤城并不喜欢太多人伺候,虽然他有财力可以摆个一百零八道菜,让侍女鱼贯而入,但他却重来没有这么做。
小台子上的碟子很漂亮,菜品也很精致,但味道都很淡。
重油的菜对人的身体不好,顶尖剑客对自己身体的保养应该是多方面的,从很小时候起,叶孤城入口的饭菜便以清淡为主,和七老八十需要养生续命的老年人差不多。
养生菜有养生的做法,君不见少林寺的厨子能把素菜烧出肉的味道?以白云城的财力,别说是肉了,哪怕是天上的月亮,只要城主说想要,白云城的迷死迷妹都能捞下来。
实在是很疯狂呢!
白云城主的吃穿用度无一不是最高等级的,甚至他手上的筷子都是镶金带玉的,重得可怕,但逼格杠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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