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浮云素
朗月才放下台子就退了出去,她甚至没有抬头,眼角的余光一扫,只能看见叶孤城的手。
朗月:城主的手好好看!
这绝对是世界上最美的一双手!
叶孤城眉毛不动,却已感觉到有炽热的视线黏着在自己的手上,随着婢女退出房间,才稍微松了一口气。
这才是他不愿意有婢女近身的原因,叶孤城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人,敏感到有人站在身后都尿不出来的地步,朗月有如实质的,痴汉的目光,想让他不在意都很难。
不,不仅仅是朗月,白云城的子民在面对他们城主时,都会露出特别痴汉,特别可怕的目光,叶孤城经常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盘菜,还是最顶尖的珍馐。
还好他不是特别龟毛的人,否则天天接受可怕视线的洗礼,也不知道能活多久。
转动的轮子忽然停了,叶孤城一顿,放下手中的筷子,他在等人来向他汇报。
也就是两三秒钟的功夫,他身前的门被再一次敲响。
这回来的是岚风。
岚风道:“城主,有人倒在路中间。”
按照江湖人的规矩,路见不平就算不拔刀相助,帮助一二也是必要的,这个时代的人大多很热情,见到陌生人遇难也会施以援手。
叶孤城沉吟道:“是什么样的人。”
岚风道:“一个很漂亮的姑娘。”
如果有什么符号可以形容叶孤城的心情,那一定是一连串的省略号。
之前说了,这个朝代的人总喜欢互相帮助,叶城主也表示,在不伤及自身的情况下,他确实愿意略微施与援手,但其中难免有意外。
现在,就是那意外。
他果断道:“绕过去。”
江湖上最危险的有三种人,老人,小孩子,以及美人。
前两者自不用多说,年纪一大把还能从仇家的刀剑下逃出来,定然有几分本领,至于孩子,江湖上没有孩子,谁知道那究竟是真的小孩儿,还是假的小孩儿?
假的小孩儿大多自小练神功,年纪无法猜测,形容相貌却还同孩子,那是非常阴毒而且可怕的功夫,只存在于传说中,没人见到过。
因为见过的人,都已经死了。
真小孩儿就如同三秋,如同还未出场的上官雪儿,个个都古灵精怪得紧,骗大人眼睛都不眨一下,靠一张嘴便能难倒不知道多少的英雄好汉,这种小孩儿惹不得。
美人是最后,她不属于女人,也不属于任何年龄段,只有一个定义,那就是倾国倾城的美人。
武功不必多高,只要有让人说不出话的一张脸,就已经胜过了多少会武功的男人,因为她们只要招一招手,有的是人愿意成为她们的手,她们的脚,帮她们铲除一切仇敌。
叶孤城是个男人,而且是个实力高强的男人,很可惜,他并不愿意成为别人的手脚,剑还是握在自己手中比较实在。
科科,而且各色武侠小说都说了,倒在半路上的美女,没有一个是简单人物。
这都是套路,套路是瞒不过仙人的!
岚风道:“是。”
不多说一句话,不表达自己的立场,这才是王牌婢女的素质。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叶孤城的话是绝对的,只要他出声,那就没有翻盘的余地,他们只要照做就好。
于是,无闲人的大街上出现了非常奇异,甚至搞笑的一幕。
有一黑衣丽人倒在路中间,她的脸比花还要娇嫩三分,一双黛眉微蹙,换一个男人在这里,少不得都要怜惜地帮她抚平眉间的忧愁。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21节
但很可惜,这个美人面前没有男人,应该该说是没有普通男人。
赶车人都像是木头,见到一个顶尖的美女和见到一具骷髅没什么区别,他们只专心做一件事,那就是将马车调头,最好还不要颠簸,因为上面坐着人世间最尊贵的存在。
至于车上的女人就更不必多说,随便挑一个出来,都是万里挑一的美女,容貌,是伺候白云城主的先决条件,这并不是因为他是个色中饿鬼,而是因为他是装逼王。
所有武侠小说都规定,高手身边的女人,必定是美的,不美都不好意思自称高手。
叶孤城从头到尾都在他的马车上,别说是下车,就连他洁白的衣角都不曾出现过。
马车终于成功调头,车轱辘在黄土地上留下深深的碾压的痕迹,原本是两条直线,现在却歪七扭八,成功把倒在地上的人错开。
但你能控制车轮不碾压到女人,却不能让车轮扬起的尘土不沾染到她身上,车才过,女人身上就蒙了一层尘土,灰头土脸的,哪有刚才的光鲜亮丽?
就算是叶孤城一开始下车看见了女人,也一定会对她敬而远之,哪个女人在倒在黄土路上不是灰头土脸的?如果她倒下的姿势特别优美,脸还特别好看,那就必须得赶紧地跑,因为她是装的。
一个美丽的女人在你面前装晕,聪明人都知道,这不仅不是好事,还代表着无穷无尽的麻烦。
马车越走越远,但女人还躺在地上纹丝不动,直到那声音一点儿都听不见,她才咬牙切齿地爬起来,伸手一抹脸上就擦下一把黄土,怎能不恨?
她只道:“叶孤城他是不是个男人!”
竟然真的就绕过去了,连水和伤药都没留下,这不符合规矩!
上官飞燕是个年轻女人,不仅年轻,而且足够美丽。
就像是带刺的玫瑰,越是绽放的艳丽,刺就越多,越尖锐,她也是如此,拥有与自己外貌相匹配的蛇蝎心肠。
这样的女人都很自信,因为她们知道,以自己的魅力,以自己的容貌足够俘获全天下每一个男人,在她们聪明的映衬下,那些男人,都成了活生生的大傻瓜。
陆小凤不能拒绝上官飞燕的请求,花满楼会掉下情网,而西门吹雪,孤高的西门吹雪也因为爱慕自己的女人而落入凡尘。
如此看来,这世界上的男人,确实都不难对付。
论起对付男人的手段,这世界上还没有谁能超得过上官飞燕,什么柳余恨,什么霍天青,一个都逃不过她精心编织的情网。
叶孤城,本应该是下一个,而且是她计划里手中最大的王牌。
她兀自发脾气,身后却有声音传来,那实在是很奇怪的声音,不像男人,也不像是女人,好似用丝带缠住了喉咙,将本来宽敞的声带缩紧。
那人道:“叶孤城可不是普通男人。”
他很不屑,显然,无论他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没有受到眼前女人的蛊惑。
然而美人却还不服气,,她道:“那是因为他还没有见过我。”语毕,竟然有盈盈泪珠从眼眶流出,但她显然是忘记了,自己的脸,并不很干净,泪滴流下,带过一丝尘土的黄褐色痕迹。
那人嘲笑道:“先擦擦你的脸。”一个武功不高的美人,如果脸不好看,那她的战斗力便直接减半。
上官飞燕也才注意到自己现在并不光鲜亮丽,气急败坏地掏出手绢,避开身后人在脸上不断擦拭,一边擦拭一边恨得牙痒痒,早在心中将叶孤城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对倒在路上美人见死不救,他一定不是男人!
如果叶城主知道她在想些什么,指不定会在心中优哉游哉地吐槽上官飞燕见识短浅孤陋寡闻。
这世界上不仅有喜欢女人的男人,还有喜欢男人的男人。
在喜欢男人的男人面前,再漂亮的女人都与路边的小石子没什么区别。
叶城主并不像是喜欢男人的男人,但也不像是喜欢女人的男人,情爱之事仿佛从他的人生规划中移除,翻不起丁点儿的浪花。
受到后世无数武侠小说荼毒,叶孤城起码知道一点,那就是倒在路上的人最好不要捡,因为她们往往代表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神秘事件的开端,人那必定是美的,背景必定背负血海深仇,救她的人一定是大侠,然后就能开展出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
古龙笔下的漂亮女人比一般的套路还难对付,出彩的都是枭雄,上官飞燕、林仙儿、白飞飞哪个不是狠角色?
叶城主端着冰块脸将那些女人的事迹在脑海中回顾一遍,又把警惕等级很很向上提了一格。
他现在也算是江湖上小有名气的人物了,必须时时谨慎事事留心,要是一不小心被套牢了,命都保不住。
死的人太多,命就不值钱了。
他低头,看眼前厚厚一叠账册,叶孤城很少出白云城,每次出门,目的也不是在江湖上扬名,而是有正事要做。
武侠小说有个定律,高手,那都必须是要有钱的,什么珍珠玛瑙,黄金玉石挥金如土不说,庄园海岛更是随意来。
就好像他们天天除了练武或者行侠仗义什么都不用干,钱就从天上会掉下来一样。
然而,叶城主却不得不以他的亲身经历告诉所有有错误认知的人,这都是错的错的错的!
有钱的高手有三种,一是吃国家供奉的,具体可以看大内第一高手魏子云,像他们这种,严格意义上算是公务员,皇帝雇佣他们,所以永远不差钱花。
但不差钱花也富有不到哪里去,也就是中产阶级的程度。
第二就是陆小凤这种浪子,朋友特别多,名气也大,多的是人争先帮他付酒钱,也多的是人想花钱请他办事。
居无定所,花钱如流水,赚的快,花的也快,说他是有钱人有点勉强,单说他是穷人却也不对。
最后一种就是真正的有钱人!坐拥山庄城池,家财万贯,不当高手分分钟也能成为地主,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都是这一类的代表人物。
西门吹雪叶孤城是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讲道理他还真不想和这位剑痴见面,感觉他们俩见完面能活下来的只有一个,死亡选择题简直是世界上最恐怖的选择题。
身为坐拥一座城,还有无数金银财宝的人中贵族,叶孤城不得不摊双手表示,有这么多产业,想要打理起来也是很难的好吗?
从出生那一刻起,就代表他注定不能心无旁骛,因为他是叶城主,不独是叶孤城,全白云城上下那么多张嗷嗷待哺的嘴张着,他这个城主怎么看都要有些表示。
自带完美主义者特点,看不过什么都不做靠老本坐吃空山,从老城主仙逝,少城主升级的那一刻起,他就摩拳擦掌搞商业改革。
什么来钱快就做什么,当然,他干的都是正经生意。
宋代庞元英在《文昌杂记》中有言:“有一养珠法,取稍大蚌蛤,以清水浸之,伺其开口,急以珠投之……频换清水,经秋即成珠矣。”
淡水珍珠养殖技术虽然出现,但在这年代还未普及,流通与市面上的,大多是天然珍珠,非常值钱,饶是少见的大户人家,若能看见一袋子成色上佳的珍珠,那也得目瞪口呆。
白云城地处南海,早年就是靠水产品发家,但毕竟自然资源可遇不可求,说是要靠海吃海一辈子下去也发不了什么大财,在意识到陆地上的大部分生意他都很难插足时,富有经济头脑的叶城主便将主意打到了技术上。
有超前技术并不代表着你更聪明,你更优秀,却代表你会多出一个主意,多出一种选择。
他是白云城主,无论他做什么身后都有偌大一个城作为支持,所以,做任何事都需要深思熟虑,同时也绝对不能故步自封,因为畏手畏脚而放弃可能。
哪怕是看在白云城的子民的份上,他都不会因为寂寞孤独去玩谋反。
骨子里带点责任集合型人格,注定无法独自飞升。
西门吹雪练得是出世剑,而他所学,是入世剑。
叶孤城淡淡道:“江南花家,他们怎么说。”
朗月道:“花家主人说,愿与城主交友。”
商场上易结朋友不结仇,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花家的主人说出这句话,便是认可与白云城做生意。
叶孤城闭眼,看见他这表情,朗月便默不作声地退出去,她很了解城主,他这般,多半不是感到困倦,而是在思考问题。
叶孤城喜静,思考时是万万不能有人在他身边打扰的。
江南花家,花七童,花满楼。
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踏入花满楼的小楼,放眼望去,尽是花花草草,鲜花满径,生机盎然。
花满楼是陆小凤最特殊的一个朋友,而他的小楼则是最安全,最有家的感觉的场所,江湖人只知道,进入花满楼的小楼,你就再也不用担心被追杀,你或许会得到一杯上好的茶,一句暖心的问候,以及主人亲切的微笑。
无论是再怎样穷凶极恶的人,只要活着,就能感受到生命的美。
陆小凤到小楼时,花满楼正在给一株花浇水,他的眼睛是没有焦距的,因为什么都看不见,但那双好像蒙了雾一般的眼中,却有会心的笑意,他“凝视”一株花,就好像热恋期的少年在凝视他心爱的少女,浇水的动作是那么的轻柔,那么地饱含爱意。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抚槛露华浓。
陆小凤屏住呼吸,竟然舍不得出声,眼前的画面实在是太美,美得他不忍心打断。
连脚步声都轻得听不见。
花满楼浇完了水,忽然道:“陆小凤,为什么不进来。”
陆小凤只能走进来道:“每次我都想知道,你是怎么知道来的是我。”
花满楼报以微笑道:“每个人的脚步声都不一样。”他竟是单纯凭借脚步声,就知道走进来的是谁!
他的听力,真可以说是好得可怕。
花满楼又道:“你前些日子不还在京城,怎么突然就来找我了?”
陆小凤是一个来去无痕的浪子没错,但这浪子,也是一个非常在乎朋友的人,与世无争如花满楼都听说过横空出世的白云城主,身为他唯一的朋友,陆小凤现在应该也被困在京城才对。
陆小凤闻言苦笑,好在花满楼并不能看见他的表情,道:“别提了,叶孤城早从进城走了。”
花满楼半点不吃惊道:“他走了,所以你也走了?”
陆小凤道:“我本来早就想下江南来找你,却没想到会被很多事情绊住。”
他的朋友很多,麻烦也同样的多,怕只有无忧无虑的浪子才能同时面对这么多的麻烦。
但陆小凤这回却不由地长吁短叹,他几乎是从京城狼狈地逃出来,一路上还要防着各种人拽着他不放打探有关叶孤城的消息,横空出世的高手,让整个江湖都沸腾了。
他叹息道:“也不知叶孤城去了哪里。”他道,“他实在是很好的一个人,你应该也会喜欢他。”
陆小凤能感觉到,叶孤城虽然是一个会杀人的剑客,但他同样是一个非常热爱生命的人。
叶城主会养肥嘟嘟的鸽子,座下有古灵精怪会撒谎的小丫头,说话间也会开玩笑。
虽被称为仙,但他身上人的味道竟然比西门高很多。
花满楼微笑道:“既能得到你这种评价,他应是个很好的人。”
陆小凤道:“他确实很好。”
花满楼道:“这样的人,我是要见见的。”
陆小凤惊道:“去哪里见?”
花满楼笑道:“我家。”
他已知道,白云城主叶孤城,要造访江南花家。
此时,通往江南的道路上。
叶孤城睁开眼睛,就在刚才,载着他的马车停了。
岚风隔着门道:“城主,又有人倒在地上。”这个又字,真的是十分的微妙呢!
听见那个又字,叶孤城深深地深深地沉默了。
讲道理,你们古人不要老是用同一种套路方式好吧?每次都倒在路上我也很尬啊!
然而外面倒在地上的人并不能听见白云城主内心os,甚至他的婢女也听不到。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22节
隔着一道门,岚风听见他们城主完美的,充满磁性的男中音。
叶孤城道:“是怎样的人?”
如果是美女一定要果断绕路!
岚风道:“是一个男人。”
“一个俊俏的男人。”
叶孤城:“……”
呵,知道美女不行就用美男了吗?
告诉你们我是绝对不会屈服的!
第21章
为了表示对美男计先驱的尊敬,叶孤城同意把倒在半路上的男人救到车上。
好吧,并不是因为美男计,叶孤城只是做了一个正派人士应该做的事,萍水相逢,但却不能见死不救,美丽的女人倒在他面前缺当做没看见,可以说是避祸,但一个俊朗的年轻人倒在面前,却不可以袖手旁观。
所谓的江湖道义,大到为国为民,小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凭借的是一腔热忱,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信任,在这个还算淳朴的时代,很多人都愿意对眼前的失意人施以援手。
叶孤城的判断并不错,这年轻人不是无缘无故倒在了半路上,他受了伤,伤得不轻,一条刀口子横在他背上,砍得很深,伤可见骨。
帮他处理伤口的是岚风,别看叶孤城身边只带两个婢女,但她们可以说得上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岚风常年在西域行走,西域或许别的不行,但是蛊毒为一绝,人都道医毒不分家,她可以成为顶尖的医女,也可以成为下毒的高手。
帮年轻人处理伤口,丝毫没有因为年轻男人赤裸上半身而神色有变,她本身已经超越这世界上绝大多数的男人,除了叶城主,没有人能打破岚风冷若冰霜的面具。
包扎完毕,把手上的东西一收,将年轻人扔在休息的隔间,说是什么一见钟情二江见倾心,那都是话本小说才有的故事情节,哪个美人会因为帮路上昏迷的男人包扎心动?起码岚风不会,对她来说这是任务,城主嘱咐才做,城主不说,将人晾在大路中间都情有可原。
叶孤城前脚才吩咐仆从救人,后脚就将其抛至脑后,他还在钻研自己的珍珠生意,与江南花家的交易很重要,需要他反复斟酌。
消息灵通点的人都知道,全天下最富有的人是霍休,全天下地产最多的是江南花家。
无论何年岁,土地都是绝对资源,在这年头,江南花家的土地尚且没有超前到搞房地产,与大部分地主一样,他们的土地大多都开垦为农田用来耕种。
叶孤城想要买一个县大小的土地,但那土地正好是属于江南花家的,如果面积不大,位置偏僻还好说,偏偏这块地方很大,也还算是挺适宜耕种的土地。
诸暨,叶孤城灿若寒星的眼紧紧锁定在地图上一小小的位置,在春秋战国时,这里曾经是越王勾践的复兴之所,而在遥远的未来,这里却是华国最大的淡水珍珠养殖基地。
他既然想要搞珍珠养殖,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少不得借用先天优势,选择最为适宜的土壤。
或许在史书记载中,叶孤城不以剑仙之名留下痕迹,反倒是借珍珠养殖直事留名。
他的行为已经超前太多。
他希望可以买下五万亩左右的土地,并将其圈起,自成一个庄园,如果他的珍珠养殖事业成功,少不得有人要来偷学一二,在他赚取足够的利润前,叶孤城可不希望淡水珍珠价格提前暴跌。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虽然无法阻止,但可以将时间推后。
为此,他必须拿下一块完整的,独立的土地。
叶孤城沉默不语,他思考了很多,从太阳高悬空中,到夕阳西下,断肠人不在天涯处,掀开车窗的帘子,远远只能听见牧童的短笛声。
岚风再一次站到隔间面前,她道:“城主,那人发热了。”
说的自然是被他们半途捡回来的年轻人,如果不是叶孤城的命令,他或许已经死在那里也说不定。
叶孤城道:“找点好药帮他熬汁,不行就听天由命。”
他愿意半途将人捡起来,已是至仁至义,接下来不过是看他是否命不该绝。
说到底,这年头,一场小小的风寒就能要人的命。
日落月升,已入夜,再过个一时半刻,白云城的车队就要停下休整。
目力出色的健仆坐在马车头,远远地,竟然看见有人在道路上缓慢地行走,朝着他们所在的方向走过来。
好像是个老人,身材矮小,背佝偻,因为距离远,衣服上好似被蒙了一层雾,模模糊糊看不清,只道他的衣服破旧,与寻常贫苦人家差别不大。
他走到白云城的马车前,脸上一派局促不安,嗫嚅道:“老爷可给口水喝?”
赶车的暗中观察,见只是一普通老者便暗自点点头,施舍他一口水喝。
路上倒经常见到这种来去匆匆的行者,给口水喝也算不了什么。
但是,老人的下一句话却引起了他的警惕,他道:“老爷是从哪里来?”
看似寻常的对话,人却说得战战兢兢,就仿佛强压恐惧也要提问一般。
白云城的车队气派,寻常百姓见了,指不得以为是从哪里来的王公贵族,上前要水大多是因为渴水渴惨了,但接着攀谈却显得没头没尾,特别是老人家如此慌忙,细心的仆人一下子就发现了有什么不对。
但他不动声色,嘴巴紧闭,就像个锯嘴的葫芦,任凭老人问几句也一声不吭,那人也是个看惯人脸色的,见赶车人一声不吭,便知道他无意说话,便安静下来加快了喝水的动作。
但等水喝了一半,那老者却又战战兢兢地问道:“老爷可是从京城来?”
赶车人心头一凛,当时就觉得他们城主的行踪暴露了,但是面上却不显,还是一句话不说,就好像是一尊木头,没有一丁点儿活人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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