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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浮云素
“此名何解?”
年轻人道:“不过云雨而已,比不得白云城主天外飞仙之姿。”
他说话时表情很严肃,很正经,身上的威严之气几乎要喷薄而出,让叶孤城越发高看他几分。
叶孤城:这一定不是个普通人啊,要认真对待嗯!
司霄:他在看我,他一直在看我!!!
他猴猴看!
第22章
叶孤城很好看,但大部分人在乍一眼看到他时,都意识不到这点。
因为他的气势太强盛,看见他,就好像看见了珠穆朗玛峰,顶端铺皑皑白雪,一年四季都与冰雪为伍。
为他的气势,为他惊天一剑所震惊,便没有会在意容貌。
大部分男人,总比女人,更不在乎容貌一些,毕竟,江湖上的人多是些留络腮胡的大汉,或者胡子很长的仙风道骨的老头,年纪轻一点的都是青年才俊,年轻是真的,至于才与俊,就要大打折扣。
长得好看的俊俏男人在哪都是稀有动物,歪瓜裂枣太多,自然不会表现出对容貌的重视。
叶孤城并没有感受到对面男人的火热视线,他只道那人年纪与自己相仿,但气势一点不低弱,眼神中充满了压迫感,竟会对他这顶尖高手造成影响。
他也一定是个高手!
叶孤城心头一凛道:“你说你要留下来?”他咬字很慢,每一个字从他口中吐出都格外清脆。
司霄道:“是。”
他用充满威严的双目直视一袭白衣的叶城主,话语间吐字速度竟然比他还要慢一些,一字值千金,语言充满了力量。
他道:“我伤还未大好,此刻离开实为不智。”
其实他在占便宜,偏偏又说得坦坦荡荡,一点不作伪。
两人在打机锋。
叶孤城道:“捡起你时,你正躺在路中间,背受重伤。”
司霄道:“是。”
叶孤城道:“为你治伤,本就是至仁至义。”
司霄道:“多谢叶城主大恩。”他又言,“来日定会报答。”
这并非托词,从年轻人口中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有奇妙的信服力。
叶孤城不答,他又道:“为何受伤。”
司霄道:“受人追杀。”
叶孤城道:“何种原因。”
司霄道:“受人追杀,本不需要什么原因。”
小到为了金钱女人,大到血海深仇,一个人杀另外一个人,很多时候确实不需要什么道理。
叶孤城点头,很是认同年轻人的观点,他道:“好,你可以在这里直到伤恢复。”已是同意。
司霄凝视叶孤城,眼神中有鹰的锐利,狼的贪婪,豹的攻击,狮子的威严,但其中却唯独没有人的笑意,就仿佛眼前的是他的敌人,是他的仇敌,而不是他的救命恩人。
叶孤城还是稳稳地坐着,脸上凝结一层不化的坚冰。
朗月的手指已经搭上了腰间的软剑,只要司霄一有别的行动,她便会拔剑而出。
年轻人,让她警惕,也让她恐惧。
除去白云城主,她从未在别人身上感到如此深沉的气势,当朗月独自面对男人时还不曾感觉,但当司霄对面的人不是朗月,不是赶车人,而变成叶孤城时,这股气势便肆无忌惮地从身体中泄露出来,塞满整座空间。
高手与高手之间,能产生共鸣。
司霄缓缓道:“谢城主恩。”
他一定不善于感谢别人的恩情,在年轻人的生活中,从来都是别人对他谢恩,而不是他对别人,所以,即使感谢说得都很生疏,都很没有诚意。
叶孤城点头,抬手,请他出去。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25节
对话,戛然而止。
威严过分的司霄退了出去,朗月来留着,她知道叶城主有话说。
果然,没一会儿叶孤城就道:“他是个厉害人。”这个他指谁,不用多说。
朗月深以为然道:“是。”
叶孤城又道:“留下下来不妨道义,但也不能太过接近。”
朗月道:“是。”
叶孤城最后道:“盯着他,有事来找我。”
那人出生不凡,通身气派自不必多说,以叶孤城的眼力自然能看出他会武,但水平如何却不好判断,以见识来说必定跻身江湖十大高手之行列。
这样一个面目威严的年轻人,突然出现在荒郊野外,还被追杀,肯定是个大麻烦。
他想到了司霄的长相,儒雅却精致,脸上最具有攻击性的是他高挺的鼻梁,以及那双深沉不见底的眼睛。
并不亮,却很黑。
年轻人已尽力放低姿态,但这就如同白云城主无法装作路边的乞儿,他们这样的男人,自带特殊气场,端的是八风不动,无论怎样伏低做小都很违和。
叶孤城又想到了他的眼睛,在打量自己的时候,仿佛能将他吞没。
打起精神,必须对路上捡的大麻烦提起十二万分的警惕。
司霄走回小隔间,一路上收到无数视线洗礼,字面意义上的鹰视狼顾,每一个人都盯着他看,虎视眈眈。
然而此人定力非凡,盘腿坐在狼皮毯子上,闭目打坐,连门都不关,不在乎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暴露在仆从探究的目光之中。
他一动不动,好似一尊雕像,还是玉雕琢而成,浑天而成一股气势。
他有20多岁人的外貌,30多岁人的沧桑,40岁人的定力,以及50岁人的察言观色。
这世上,以肉眼看来不同寻常之人不多,却也不少。
白云城主叶孤城算一个,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算一个,无名岛的宫九算一个。
眼前的年轻人,也算一个。
没人想得到,老沉过头的年轻人究竟在想些什么,如果有读心术,不说别的,起码朗月岚风就能联手把此人剐成一千片一万片。
司霄从小受正统教育,摆出去谁都要说一句端方君子,但人无完人,哪怕是君子也总是能找到一点半点的不足,他的不足在今日之前还没有如此明显,但见白云城主叶孤城便惊为天人,骨子里对于美人的欣赏一下子就被挖掘出来了。
他平生所见各色美人,竟没有一人能及白云城主半分。
叶孤城只道他看向自己一直目含审视,看似来者不善,却不知道他到底在看些什么。
司霄闭眼皱眉,赶车人一双招子盯着他,以为他在谋划什么惊天的大阴谋,时时刻刻准备在他出手之前就将其斩于马下。
不知道为何,明明昏迷时还是一个好小伙子,醒来却偏偏让每一个人如临大敌。
可能天生与白云城气场不对盘,这世界上还是存在这种人的。
皱着眉头的司霄正在脑内循环播放白云城主仙人般的身姿。
叶孤城姿容端丽,却一点都不女气,黑发白衣,没有一点儿男生女相或让人误会的地方,星目剑眉,灿若寒星,皮肤白却并没有肤若凝脂,但看不见毛孔也是真的。
司霄很难说明心中澎湃的激动之情到底为何,只是他清楚,自己平生所见的美人,没有一个能与白云城主相提并论,不,连给他提鞋都不配。
他一眼万年的迷弟力,还真是谁都比不上呢!
司霄越是想叶孤城,就确实有种诡异的口干舌燥之感,胸膛中澎湃的情绪也越是汹涌,他唾弃自己莫不是色中饿鬼不成,眉头皱得越发深了,身边竟也散发低气压。
围观的赶车人:呵!
他的一双铁掌已经蠢蠢欲动。
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
全天下有最多地的是江南花家,所以花家的庄园,自然也是最气派的。
陆小凤每次到花家,都会被他们的庄严震惊一番。
他并非贪财之人,在霍休的小屋子里都能镇定自若,坐在价值十万两的木板凳上都能自由自在地跷二郎腿,但心里知道价格,与视觉受到冲击是两样的。
人,毕竟都是视觉动物。
花满楼的小楼和花家完全是两个画风,他只有要一杯淡茶,一架古琴,外加一栋屋子连同几捧鲜花就能活得很好,很开心,根本看不出是巨富之家受宠的幼子。
花家有良田,有湖,有林子,更有雕梁画栋,人想在里面走遍,没有深厚的功夫光靠两条腿,走两天也是走不完的。
陆小凤和花满楼走走,也用轻功赶赶路,这才在月上梢头,到了主宅。
才以一进门,花满楼就察觉到气氛不对,虽然他是个瞎子,但却不是个普通瞎子,无论是听力也好,感知也好,都比常人灵敏数倍。
花满楼道:“父亲,发生什么事了。”
花家的家主,是一个胖胖的中年人,他对商业上的对手来说是一个很精明也很可怕的人,但对小儿子来说,只是一个慈祥的父亲,即使已经烦得愁眉苦脸,在看见花满楼时,却还情不自禁地露出微笑。
他道:“没什么,只是出了点小问题。”没人比他更知道花满楼有多么敏锐,只要他自己不想,这世界上几乎没有什么事情能瞒得过他。
更何况,一个好父亲,总是不愿意对孩子说谎的。
回头,却看见跟在花满楼身后的陆小凤,他的四条眉毛与大红披风一眼明显。
陆小凤是花满楼的朋友,花家的每一个人都知道。
现在他们还知道,陆小凤也是叶孤城的朋友,而且是白云城主在世界上第一个或许也是唯一一个朋友。
胖胖的中年人道:“陆小凤,你怎么也来了。”
陆小凤道:“我是来等叶孤城。”
他又道:“叶孤城是一个很好的人,我想,他和花满楼一定会相处得很愉快。”
分明是想介绍他的两个朋友互相认识。
但是中年人却叹了一口气,眉眼中有颓丧之意,他道:“你的打算,或许要落空了。”
陆小凤与花满楼一听,表情变严肃,他们哪里还会不知道出了变故?
花满楼问道:“出了什么事。”
他父亲又叹了一口气道:“你应该知道,叶城主这次是秘密下江南。”
花满楼点头:“是这样没错。”
知道叶孤城下江南的,除了花家的几人,就只有陆小凤,因为白云城主此刻正站在风口浪尖,花家甚至都没敢让家里的几个儿子之外的人知道消息,只道是贵客来临,提早做准备。
他父亲又道:“但现在,这条消息却泄露了。”
陆小凤忍不住出声:“泄露了?”
花满楼的表情也不复一开始的好看,他脸上常年洋溢着对生命的热爱,就好像这人并不会太愤怒,像是拈花而笑的慈悲的佛,但是现在,他的眉间已染上了深深的忧虑,不仅是因为父亲,更多是为了未曾谋面的白云城主。
他或许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会无缘无故想要杀死另一个人,但他却知道,这世界上有很多人会这么做。
从消息走漏的那一刻开始,白云城主就注定遭受源源不断的伏击。
陆小凤道:“怎么会知道消息走漏?”如果知道原因,或许能找到应对的方法。
花家家主苦笑,让开他宽广过分的身躯,窗台上有一只奋力啄鸟食的肥肥的鸽子,如果在同种类中,鸽子的身躯定然比他这中年发福的男人还要横着长许多。
这回,连陆小凤都要苦笑了,他哪里认不得这只鸽子,全天下,能把鸽子喂这么肥的,怕也只有白云城主。
白云城有肥肥的鸽子,而万梅山庄只有冷冷的梅花。
陆小凤说花满楼会喜欢叶孤城,并非信口开河。
肥鸽子认识陆小凤,才见到他,就停下啄实上蹿下跳,让他只能告饶,向鸽子势力低头。
花满楼虽看不见,却听得到眼前发生了什么,他道:“这是白云城的鸽子?”
陆小凤道:“这是白云城主的鸽子。”
白云城主的鸽子都到花家了,还能不知道是谁通风报信?想来他的车队已经遇到了起码一波的敌人,否则也不会知道消息泄露。
这就很尴尬了。
陆小凤只能苦哈哈道:“要不然我去找他?”
虽然这么说,但事实上,连陆小凤都不知道叶孤城走得究竟是哪条道,所以他非常怀疑对方的行踪究竟是怎么泄露出去的。
花满楼道:“这倒不是个坏主意,但也不应该是由你来找他。”
并非对叶孤城实力的不信任,只不过多一个高手,就安全一分,而且谁都不知道,他会有多少仇家找上门,人要是太多,就很尴尬了。
但陆小凤,确实是唯一一个不能去的,因为他的脸太有辨识度,而且全天下的人都知道陆小凤是叶城主的朋友,他如果在江南,难保别人有什么额外的想法。
陆小凤已是明白了花满楼的意思,他惊道:“难不成你想……”
花满楼微笑道:“没错。”
江南花家的第七个孩子,陆小凤的朋友,又武功高强,还有谁比花满楼更加合适了吗?
陆小凤犹豫道:“但你不知道叶孤城长什么样。”
花满楼道:“我的眼睛虽然瞎了,但我还有鼻子,还有耳朵。”
有的时候,眼睛所见未必是真实的,其他器官也很有用。
花满楼道:“叶城主有什么特点?”
陆小凤想想只道:“他身上特别干净。”
花满楼道:“特别干净?”
陆小凤道:“只要是人,身上就会有味道,女人有胭脂水粉的味道,男人有汗的味道。”花满楼身上永远萦绕着淡淡的花香,而西门吹雪则有梅花的冷香。
他又道:“叶孤城身上永远只有清新的皂角味,那种皂角的味道很特殊,怕只有最贵的香胰子才能相提并论。”
他的言语不够精彩,不能将奇特的清香味描述清楚,但陆小凤知道,只言片语对花满楼来说已经够了。
果然,花满楼点头道:“好。”
一个字,分量却超过世界上最贵重的黄金。
花满楼的承诺,是君子的承诺,只要是他答应的,就一定能做到。
是夜,花满楼独自一人走在街上。
脚踏青石板,却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地脆响。他的脚步,实在是很轻,很轻。
花满楼并不知道叶城主走到了哪里,但他却知道,从京城到江南,无论有多少条道路,却只有一个出口。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26节
他现在正走向唯一的出口,如果运气够好,也许能挑选合适的道路。
远远传来轮子碾压过青石板的声音,是远道而来的商队,还是谁家的官员?
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悬,但花满楼却看不见,他所能看见的,都是些能发出声音的事物,比如走在路上脚步踉跄的酒鬼,或者这个时辰还在做生意的老人家。
“糖炒栗子,卖糖炒栗子……”
听见嘶哑的叫卖声,花满楼脸上不禁浮现出混杂着悲悯与痛苦的表情,在清冷的夜晚,一个人生走向暮年的女子还在用她布满皱纹的手翻炒糖炒栗子,用她嘶哑的喉咙叫卖,这怎么不是一件令人感到难过的事情呢?
糖炒栗子的香气侵入鼻腔,花满楼能想象到,被不断翻炒的糖炒栗子有多么温热,吃进嘴里有多么香甜。
光顾一个苍老妇人的生意,似乎成了顺理成章的事。
他走到老妇人面前,道:“给我一袋糖炒栗子。”
老妇人用嘶哑的声音道:“好。”
她的嗓子早就因为经年烟熏火燎的不断璀璨,嘶哑得不成样子,或许这世界上大部分穷苦妇人,在晚年都会拥有一样的声线。
鸭子叫都比她们好听,但却嘶哑得让人落泪。
老妇人用纸袋包起一捧糖炒栗子,颤巍巍地递给花满楼,她的手在翻炒栗子时很稳,但当捧起纸袋却抖得不成样子。
很多老人都会这样。
一双红鞋子在她破旧的衣衫下时隐时现,但花满楼却看不到,因为他是个瞎子。
不过,就算花满楼看到了,他也不会多想,因为红鞋子是一个非常神秘的组织,这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没有听说过。
“砰——”
远处寒芒一闪,飞过一把暗器。
以花满楼的耳力,自然能听见锐气的破空声,但他却没有躲闪,那声音表明,暗器并不是冲着他来的。
不仅没有冲着他来,甚至都没有伤及任何一个人。
“啪啦——”
包裹糖炒栗子的纸包,落地了。
花满楼道:“阁下这是何意?”
他已经听见了马车倾轧在青石地板上的咕噜声,却没有往白云城主叶孤城身上想。
他的行程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些。
赶车人嬉皮笑脸,如果陆小凤在这儿,绝对能发现,他就是金铭灭嬉皮笑脸的伙计。
伙计道:“我这是在救你的命。”
他笑道:“谁的糖炒栗子都可以吃,但熊姥姥的糖炒栗子却是吃不得的,香甜是没错,但如果吃一颗栗子就要用命来换就实在太不值得。”
他语毕,花满楼已经撤出炒栗子摊几米远,他虽然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却也听说过熊姥姥的糖炒栗子,一个无缘无故就要人性命的人,这样的人,是花满楼最不齿的。
他的脸上,已有冷意。
老妇人嘶哑的叫卖声戛然而止,短暂的静默后,响起嘶哑的女声,她道:“这么好的糖炒栗子,一颗就能毒死30个人,全洒在地上,岂不可惜?”
伙计笑道:“一点都不可惜。”他的声音还流露出笑意,但内容却暗藏杀机,“我看,这么好的糖炒栗子,还是永远不要现世才好。”
又是几枚暗器飞出,但比刚才的角度更毒,更刁钻。
暗器头隐隐闪过绿茵茵的光,那上面一定涂抹了毒药,而且是很毒的一种毒药。
熊姥姥当时就要躲,却发现自己的手已经被一条水袖狠狠缠住,花满楼的流云飞袖,在江湖上已属上乘的武功。
花满楼道:“我本事不能理解怎么会有人想要杀死无关的人,但这样的人既然出现在我面前,就少不得要管一管的。”
他从来都是个与世无争的人物,但骨子里也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气,为了帮助他人而动手,属大善。
熊姥姥“咯咯”地笑了,如果是一个妙龄少女如此笑,定然比黄莺儿鸣叫还要动听,但她的声音却嘶哑而破碎,八百只鸭子垒在一起,或许都不会更加糟糕。
熊姥姥道:“想留下我,也要看看有没有这本事。”
剑光闪过,猝不及防斩断了花满楼的流云飞袖,她出名的本就只有一颗能毒死三十个人的糖炒栗子,世人并没听说熊姥姥其他的功夫,但现在揽着她的两个人实力委实不低,想要成功逃脱,少不得要使些真功夫。
纵身一跃,佝偻的身体便上房梁,那身姿比燕子还要轻,能在掌上起舞的赵飞燕也不过如此。
伙计吊儿郎当吹了记口哨,熊姥姥的背影可真不像个身材佝偻的老婆婆,她的背挺直了,身姿优美,说是二八的少女都不未过。
他一点都不焦急,甚至可以说在看好戏,搞得花满楼频频向他“看”去。
朗月冷冷道:“你在做什么。”
伙计头也没回,背却陡然一直,噤若寒蝉,一个字都不敢说,哪有刚才的浪荡劲。
他平生最敬畏的人是叶城主,但是最怕的却是朗月姑娘。
别人都道朗月姑娘美丽冰冷高不可攀,但在他心中,她却是个母夜叉,是索命的厉鬼。
男人杀人固然不好看,手起刀落,脑袋与脖子分离,在地上滚落,能被小孩儿当皮球踢。
但是女人杀人则有两种极端,一种很美,舞剑都像是在跳舞,一种很恐怖,其惨烈程度远远超出人想象。
朗月是后者,杀人如切菜,所有男人,除了叶孤城,在她眼中与萝卜没有区别。
白云城的人多多少少都有此病症,但朗月与岚风绝对是最严重的两个,当迷妹的最高境界就是眼中除了偶像没有其他人,她们俩早已达到了这种玄妙的境界。
伙计虽然也是叶孤城的迷弟,但中毒程度却不及朗月岚风远矣,他还是个人,其他人在他眼中也都是有生命的。
所以他会害怕郎月,因为伙计知道,对这女人来说,杀一个人与打碎一个杯子没有区别。
偶尔一次接触到朗月的眼神,那时,她刚好杀完闹事者。
冷得伙计直打颤。
伙计听见朗月在身后提醒,什么都没说,但手上却有表示。
他扔出了一个怪模怪样的暗器,看大小,竟然比之前扔出的利器还要大上许多。
熊姥姥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她看都没看便拔剑往后一劈,想像之前一样,将暗器挡掉。
谁知道她这一劈竟然捅了篓子,那怪模怪样的暗器不仅没有被挡掉,还被凌空劈开,中间又飞出无数细针。
细针上有寒芒,不知有没有涂毒。
白云城在江湖上名声不显,但商道却四通八达,妙手老板朱停虽与武林牵扯颇深,但毕竟是靠一双巧手吃饭的,时不时就卖点小东西赚两个钱花花。
伙计手上的东西是以唐门名器暴雨梨花针为原型设计,但他手上的成品却更加实用,甚至能被当成暗器扔出去。
其关键性作用的,就是熊姥姥的一剑。
熊姥姥距离暗器实在太近,又没有丁点儿防备,大半的针全部深深地扎入她的后背,但此人也硬气,受了重伤,速度却不减,几个起落间跑个没影,无人能想到,她承受了多大的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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