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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浮云素
伙计也不追赶,说到底他和熊姥姥无冤无仇,坑她一把不过是顺带,白云城的人行走江湖心中都有一本账,知道哪些人可以惹,哪些人不该惹,哪些人站正派,哪些人演反角。
跟话本小说似的。
陆小凤曾经说过,这世界上他相信的只有七件事,其中就有花满楼的耳朵,只要是发出声音的,什么都瞒不过他,所以花满楼精准地“看”向伙计道:“阁下怎么知道熊姥姥会拔剑。”
他的声音很是温文尔雅,想来就算伙计不回答他也不会恼怒。
但伙计偏偏回答了,因为他看见朗月微不可查地一点头,这微小的动作,花满楼是发现不了的。
伙计道:“因为我知道,她的身份不仅是熊姥姥,那只是她称呼中其中之一。”
花满楼道:“还有其他称呼?”
伙计拖长音道:“女屠户、桃花蜂、五毒娘子……”
没说一个名字,花满楼的脸就严肃一分。
他实在想不到,江湖上这么多赫赫有名并且心狠手辣的人都是同一个人。
现在,他有点后悔刚才让熊姥姥走了,如果她能养好伤出来,便会伤害到更多的人,就算花满楼能为那些罪大恶极的人考虑,但他却更经常想到受到荼毒的无辜人士。
伙计眼珠子一转道:“我刚才说的只是一个普通秘密,但我即将告诉你的是更加重要的秘密。”
花满楼一听,不由笑了,他道:“阁下喜欢与素昧平生之人说秘密?”
如果是陆小凤,听到这一定恨不得把自己的耳朵剁下来然后立刻逃走,因为他是个很机灵的人,机灵的人知道,听说太多秘密会死的,而且和你说秘密的人你还根本不认识。
但是花满楼不会这么做,因为他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君子,所以他也只是好脾气地问话。
伙计笑道:“这你可就说错了。”
花满楼道:“哪里错了?”
伙计道:“我们可不是素昧平生,你不认识我,但我却认识你是花满楼。”
江湖上有很多人都是人他是花满楼。
听见这句话,花满楼什么都没说,只是静静微笑道:“我不认识阁下,真是惭愧。”
伙计道:“你不认识我正常,但你一定认识我的主人。”
花满楼道:“谁?”
伙计终于大笑道:“可不就是你专门来迎接的白云城主。”
他话音刚落,马车帘子便被两只手同时掀开,岚风朗月站在一左一右,替叶孤城掀开了帘子,两人同时狠狠瞪了伙计一眼。
岚风&朗月:就你话多!
伙计被她们俩的表情一震,又想到身后跟出来的是谁,从生龙活虎的公鸡变成黏搭搭的兔子,连长长的耳朵都垂了下来。
叶孤城缓缓走出,他的脚步很慢,但每一步却都很稳,二女伴随左右,走到花满楼面前。
他道:“花七童,花满楼。”
花满楼报以微笑:“叶城主。”
他鼻翼微动,果然如陆小凤所说,白云城主的身上没有一丝一毫多余的味道,有的只是皂角的清香。
花满楼忽然道:“我听闻叶城主出门必须有女童撒花瓣开道,为何身上没有花的香气。”
叶孤城板着脸道:“以讹传讹罢了。”
每天撒花瓣很浪费钱的好吗,而且打扫起来也超级麻烦,不需要装逼他才不撒花瓣呢哼唧!
但这些小心思他是绝对不会告诉别人的!
花满楼对这解释适应良好,他微微弯腰伸出手道:“请。”
叶孤城也道:“请。”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27节
花满心时楼亦满,
叶孤空时城亦孤。
两人相遇,实在是天注定的局面,有道是花满叶孤。
才从马车里走出来的司霄:???
不知为何竟觉得眼前的画面有些碍眼,讲道理都是用剑的魏子云怎么就和人家叶城主差这么多。
魏子云:“阿嚏!”
向天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也不知道是谁在想他。
鼻腔清爽了,但人却一点都不清爽,他正亲自蹲在草丛中数尸体,一、二、三、四、五……整整十六具尸体。
从前几日“千日醉”找到他开始,心头的大石终于落地,宫中有人稳定大局,皇上难得有目的的微服私访,怎么也得护卫得当,却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错误,竟有大批大批的刺客追杀。
更糟糕的是,他们把皇上搞丢了。
他顺着“千日醉”来的方向一路追查,布满血丝的眼睛不放过任何一处蛛丝马迹,最开始,是商队发现的二十七具尸体,然后则是数量恐怖的四十八具尸体,今天又是十六具,魏子云敢肯定,他们与之前追杀皇上的人是同一伙的。
唯一敢肯定的是,皇上现在一定很安全,他蹲在草丛间检查尸体,大多是被一刀毙命,目前出现过三种痕迹,一是以掌击穿胸膛,二是暗器,三则是一刀毙命的剑法,练得都是上乘功夫,但他却没有听说过江湖中何时出现过这几号人物。
得加快速度,魏子云站起来。
不管怎么样,得先找到皇上才行,剩下的一切都可以从长计议。
第23章
司霄:=v=
年轻男人默不作声地从马车上下来,什么都不说,就静静地看着叶孤城,目光火热地能把他的白衣穿透。
叶孤城:……
竟然忘了车上还有一个拖油瓶。
这一刻,他忽然很后悔把他救下来的举动,然而人说出去的话就如同泼出去的水,装的逼更是得囫囵吞枣地咽下去,江湖道义,人救了就没有半途再扔下去的道理,这个年代的人虽然有的精明得过分,但也有共同遵守的淳朴的,也值得人会心一笑的准则。
果然,花满楼也注意到了大活人,他回头“看”司霄道:“这位是?”
叶孤城顿了一下,犹豫该怎么解释此人的身份,哪晓得他竟然自己先开口沉声道:“山野草民,不用在意。”
讲道理有你这样的山野草民吗?
虽然解释得不清不楚,但花满楼还是报以善意的微笑,他几乎能对一切人或物都抱有最纯真的善意,这样的人生活一定很幸福,每天都过得很愉快。
就连叶孤城都似乎被他身上洋溢的生命的美给感染,眉眼不再如同冰封般冷峻,反倒是柔和了一些。
他道:“路上救的人,不必在意。”
花满楼对叶孤城的好感度又上升一个百分点,他微笑道:“原来如此。”
既然接到了叶孤城,那自然就要要往花家去的,也好在他一路上遭受诸多刺杀却平安无事,又加上江南花家家大业大,空房间也多,比起自己找个小院子,那还不如住到花满楼家里去。
花满楼道:“家中有不错的大夫,这位……”他卡壳了,忽然想起来自己不知道叶城主路上捡的人的名字。
男人沉声道:“我姓司名霄。”声音低沉可怕,年纪轻轻却已经严肃得过分,喜怒不形于色。
叶孤城瞟他一眼,这人现在,仿佛比与自己对话时还要冰冷几分。
并不能搞清楚司霄在想什么,看着他,就仿佛能看见背后有什么阴谋在缓缓展开。
果然比起带在身边,还是撇远远的更好,没有人会想把麻烦揽上身。
花满楼接着微笑道:“司先生可否愿意入住花家,家中虽只有粗茶淡饭,却对恢复伤口有所裨益。”
司霄终于将视线转移到花满楼身上,他没有回答好,也没有说不好,只是定定地看着男人道:“你怎么知道我身上有伤。”
叶孤城没有说,他自己也没有说,行动与常人也没什么区别,那眼前人怎么会知道他受伤?
且别说是司霄草木皆兵,像他这种身份的人,一出门就遭到了疯狂的追杀,更谨慎一点是应该的。
他听说过江南花家,因为江南花家是少有的富有人家,而且做得都是正经的清白生意,但正因为花家家大业大,皇帝也不会关注他们家有什么人习武,只知道今年又买了多少地,又捐献了多少苛捐杂税,花满楼的大名,他是没有听说过的。
花满楼没有觉得被冒犯,他指着自己的鼻子道:“我虽然别的不行,但是一双耳朵,一只鼻子还算灵敏。”他闻到了血的味道,不是从已经逃走的熊姥姥身上留下来的,而是来自于眼前的年轻人,他之前受的伤太重,修养多日还没有结痂,伤口虽被包扎干净,但还有隐隐约约的血腥味。
司霄借月光打量,眼睛微眯,他这才发现眼前的人一对招子似乎没有焦距。
司霄道:“你看不见?”
花满楼道:“我是看不见。”
没有视力,那他看人竟然凭借的就是一双耳朵,一只鼻子?心中已惊涛骇浪,但面上却是不显,只是眼神更加幽暗。
难得出门一次,倒还算有价值。
他之前竟然从来不知道,治下的国土有这样一群奇人。
花满楼又转向叶孤城道:“叶城主?”话中透露丝丝询问。
叶孤城点头道:“可。”
真是相当的惜字如金呢!
像他这般冷酷型帅哥,一天是不能说超过一百个字的。
花满楼被叶孤城邀请上车,马车轮在青石板地上滑过,除了声音什么都没留下。
暗处,有人影攒动,发出悉悉索索的声响。
“看见了吗?”
“看见了。”
“是他吗?”
“是他。”
“那个白衣服的男人是谁?”
“是叶孤城。”
“还有全天下最有名的瞎子。”
“全天下最有名的瞎子是花满楼。”
“这两人怎么会和他在一起。”
“不知道。”
“那还追吗啊?”
“现在别出去。”
悉悉索索的声响一顿,他大概打了个冷颤,因为想到了刚才熊姥姥的悲惨结局,也真亏他们做刺客做惯了,又离得远,以“闻声辨位”的花满楼竟然都没有发现他们。
这简直就是值得烧高香的大好事。
“怎么办?”
“回去告诉九公子。”
九公子之前就说了,只要是有关叶孤城的事都一定要告诉他,在这个世界上能让九公子正眼看的人绝对不多,西门吹雪算一个,叶孤城也算一个。
“那他们怎么办?”
指的是身后的一伙人,但他们已不是活人,都死了。
面色青白,身上没有伤口,脖子上有深深的勒痕,被无声无息地勒死,这大概是世界上最悲惨的死法之一。
“就扔在那。”
“死人,有什么好在意的。”
人走了,来时悄无声息,去时也无人发现,只留下几具被绳子勒死的尸体。
是夜,南王府灯火通明。
南王猛地一拍桌子,手跟不知道疼似的,他道:“什么?!”
脸涨得通红,像一只圆滚滚的西瓜。
他道:“都死了?!”
下属头都不敢抬,嗫嚅道:“都死了。”
南王冷冷道:“我派了多少个人。”
下属道:“九十一人。”这还不算新走掉的那一批。
古代不比未来,传信速度慢,而且派出去的人没有回信,少不得要再派别人去探查一二,才能知道真正结果。
一来二去,南王知道情报的速度就慢了不少。
他也是给逼极了,最近对他来说简直就是诸事不顺,想要杀掉的叶孤城没死,还陪上了身边的王牌剑客,手下的暗线又被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人打压,虽然他很想把所有事情都挂在白云城主头上,但经过探查又确实不是那么回事。
在他焦头烂额之际,王安又给他传信到小皇帝不知什么缘故,要模仿先人玩一出微服私访,而且还只有跟他一起出去的人才知道。
他一听简直欣喜若狂,这段时间笼罩在心头的阴云都消失不见,原来想着干脆把坐在朝堂上的那位替代品拽走让儿子替换,想想又不可,毕竟王安也跟随小皇帝出去不好帮忙遮掩一二,要是搞一出真假皇帝出来岂不可笑。
想想还是直接在路上把小皇帝干掉最方便,毕竟随行的也只有王安魏子云等人,魏子云他们一死可以按上遇见刺客保护小皇帝的名声,只要留下王安,让南王世子代替简直就顺理成章。
谁都不会怀疑到这位侍奉过两代皇帝的老人身上,若不是如此,南王干嘛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给他送去大笔钱财?
由南王制定的计划真是一个比一个的天马行空,一个比一个的荒谬,但偏偏还真有动手的余地,因为除了他之外,还有谁能想到如此荒唐的计划?
由皇帝最信任的太监做接引,他们的行踪根本就是全透明的,无论到哪儿,刺客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也正是因为如此,第一批刺客才把皇帝一行人打了个措手不及。
差一点,差一点就直接干掉小皇帝了。
哪知道这竟然是他们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得手,南王养着江如画,原本就是用来对付大内第一高手魏子云的,现在顶尖剑客不在,剩下人竟然不能奈他几何,虽在身上留下了不知道多少伤痕,但人却还是好的。
剩下的刺客兵分两路,一路追魏子云,一路找小皇帝,他倒下的地方毕竟是荒郊野外,路过的人太少,以他的重伤能不能熬过去都很难说,本来以为很容易便能解决掉的事,想不到竟然拖了一天又一天。
不仅拖时间,而且他派出去的人竟然都没了,这怎么能让南王不愤怒?
南王努力平行在胸膛中翻涌的愤怒道:“那你现在可知道皇帝在哪里?”
下属道:“不知。”
“哐——”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28节
他抓起酒盏,当时就往下属头上砸过去,下属自然不敢躲,只能等待青铜器砸到头上,然后血流如注。
哪知道那酒盏竟然没有碰着他,擦着脸从旁边过去了。
下属:???
砸人,也是个需要准头的技术活。
南王的脸已经不是一个开瓢的大西瓜,而是一座火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喷发的那种。
他坐下来深呼吸,努力平复心头的怒气道:“算了。”
只能先让那些刺客回来了,既然没有一击必杀,还让魏子云他们活着,就不能再轻举妄动。
扫尾必须要扫干净。
虽然他的智商偶尔会因为思想过于天马行空而下降,但在关键时刻还是能回到正常水平线上的。
王安这个棋子,不能暴露。
这几乎是他所有计划的关键。
南王的活动范围有点小,大多数时候仅限于封地与京城,与他相比,自由自在的九公子就要浪荡许多,想到哪里就到哪里,没个定性。
叶孤城下江南,也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心思竟然也下江南,夜间于城中信手闲游,如刀刻般锋利的脸板得死死的,从他的脸上只能读到冷酷与自负。
今天的宫九,也在冷酷而自负地迷路呢!
他的方向感很不好,人这种东西,就好像得到什么就注定失去什么,宫九的脑子很聪明,武学天赋绝佳,学什么都看一遍就能会,但是他偏偏分不清东南西北,算数也一塌糊涂。
如果有人问宫九一个减法,以他的作风定然会提溜出一排人,减一个,杀一个,认认真真地数数,最后告诉你答案。
下属想要找到九公子,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迷路也是需要水平的,九公子无疑就是站在顶端的那种。
他走之前用冷酷的语气嘱咐下属,看见了人就立刻来跟他汇报。
九公子的话谁人不听?他说往东,哪怕东边是刀山火焰,岩浆地狱,都少不得要走上一遭。
没人想见识九公子的手段,那比地狱要可怕多了。
今晚的九公子又迷路了,他站在一家酒店前,夜深人静,门不开,但他却好像在思考什么问题,以锐利的目光投射向紧闭的大门。
他不喝酒,为什么要站在酒店前?
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下属静静跪在他身后道:“九公子,人找到了。”
九公子还是看向破旧的门,就好像上面雕刻着精致的花纹,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缓道:“人找到了?”
下属屏息,他知道九公子不需要自己的回答。
如果他没有问话,那谁都不能开口。
上一个在九公子面前随意说话的人已经被做成了人彘,身子都封在大花瓶里,只留一个头,一张嘴。
既然他那么喜欢说话,只要留一张嘴就好了。
所以,九公子刺瞎了他的眼睛,削了他的四肢,只留下一张嘴一张一合。
恶鬼都没有他心肠狠毒。
九公子终于开口道:“谁跟在他身边?”
他仿佛有未卜先知的特性,不用下属开口便已是知道一切。
下属道:“叶孤城和花满楼。”
九公子喃喃道:“叶孤城?”
他知道这个男人,他也看过这个男人。
那双冷酷的,仿佛永远不会被动摇的眼眸中绽放出笑意,刹那光彩,却照亮黑夜。
九公子道:“好。”
没有人知道,他的好代表什么。
叶孤城和花满楼坐在车厢中,也不知为何,明明什么关系都没有的司霄偏偏也占了个位置。
叶孤城身为白云城主,装逼人设从来不崩,该会的技能不仅一样不少,而且还学得不错。
他的茶道技术为上乘,又恰好花满楼对此也颇有研究,以茶会友,对江湖人来说,这也算是非常得风雅。
然而!
白云城主以隐晦的视线扫身边男人,他的表情实在是太端正,就算以剑客的火眼金睛也看不出他葫芦里到底埋了什么药。
叶孤城心道,无论埋了什么药,定然不是什么好药,他还是多多戒备才行。
任凭谁看见了司霄的模样,都会觉得他别有所图。
花满楼是瞎子,所以他看不见司霄的表情,但却能微妙地感觉到对方身上大型犬一般的委屈的气场。
怕也只有摒弃一切视觉偏见的花满楼才能做到。
但就算是花满楼也实在不知道司霄在委屈些什么,只见他脚步踟蹰,恨不得把脚底板牢牢地黏在地上,拖了半天都不肯移位置,便顺水推舟道:“司先生可要一起品茶?”
花满楼称呼叶孤城是略带恭敬之意的叶城主,至于好朋友则直呼其名,但对才打一个照面的人直呼其名似乎并不太庄重,想来想去,还是按照君子说话的规矩在姓之后加一个先生。
叶孤城还没说话,按他的经验,司霄绝对不会答应,这青年神秘,但看上去委实不普通,对他也过分戒备,天知道他哪来这么大的敌意。
眼神,跟要吃人似的。
他都这样了,还能答应喝自己泡得茶不成。
事与愿违这个词大概就因此而发明,叶孤城思绪未落,竟然听司霄斩钉截铁来了句:“好。”
真的是十分言简意赅,一点都不拖泥带水呢!
叶孤城默默看他一眼,正好对上男人严肃又冰冷的视线。
两人之间仿佛有充满敌意的火花在闪烁。
叶孤城:有毛病啊!
他自己非要留下来喝茶的,瞪自己干嘛?
司霄的长相真不带攻击性,唯一太过笔挺的就是他的鼻梁,但只要那双眸子一睁开,他五官中的精致儒雅全部化作飞烟,叶孤城总算知道为什么他才被救上马车时不带一丁点儿的攻击性,原因就是在这。
他闭着眼睛和睁着眼睛,就好像是两个人。
白云城主自己就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瞳孔不黑,却很亮,充满了神采,但司霄却不同,他的眼睛很黑,很深沉,很严肃,也很凶,其中有股浑天而成的霸气,一点都不像20岁出头小青年才会有的眼睛。
因为这双眼睛,叶孤城才会对他提防,即使,这防备并没有被放在明面上。
白云城主,不畏惧任何人,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小心的人。
此刻年轻男人不看邀请他的花满楼,却看从头到尾都没有表态的叶孤城,他的眼神很暗,很凶,要吃人似的。
叶孤城:???
莫名其妙。
城主说要沏茶,那茶具自然也是最好的,岚风呈上一套茶具,茶盏雪白,正符合《茶录》中“盏以雪白者为胜,蓝白者不损茶色,次之”的说法。
司霄的眼神很毒辣,他手还没有触碰光滑细腻的釉面,便一眼看出此为时下最流行的“填白”,薄如纸,白如玉,声如韾,明如镜。
他低头,角度掩饰眼中的探究。
虽然知道白云城主很有钱,但有钱到这种地步,还真是罕见。
这世道,凭空出现的富户,大多走的不是正路。
眼中有冷芒闪过,他嘴唇微动吐出两个字。
霍休。
天下财富最多的人,何时不是皇帝,而成了他?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道理,没有人比他这个皇帝更懂了。
打破他阴暗想法的是扑面而来的水润热气,热水冲淋茶壶,以司霄的角度正好能看见叶孤城浓而密的睫毛。
长而直,根根并立,如流萤小扇。
男人的睫毛,总是比女人更密一些。
白云城主的茶艺之高,怕是放在斗茶盛行的宋代都能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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