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牌手的救世之旅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少侠莫杀
没有到迷雾山脉那么远,莱特将高文带到了离镇子两个小时脚程左右的一处自然村。
从房子的数量猜测,这个小村子原本住着大约十几户人家,估计都是同姓同宗的兄弟姐妹,向上不用数几辈,就能数到同一个祖先。现在这个村子已经被游盗团“征用”了,用屠刀付的款。
一进村子,便闻到了一股浓重的血腥气,村中央的青石版缝里还积着粘稠的血。就在血泊上,密密麻麻坐了约五六十人,他们都看着同一个方向:那里有一个人站着,正手舞足蹈的说着什么。
和外面放哨的游盗打过招呼,莱特带着高文来到人群的最后方,按着高文坐下。他低声对高文说道:“安静听头狼上课,上完课就有肉吃。”
高文也将目光投向前方,那个声嘶力竭说话的人就是“头狼”,和周围这些散发着馊味的游盗比起来,头狼显得过于精致。一丝不苟向后梳起的背头,粉白没有伤痕的面颊,考究的衣服,甚至手上还带着一枚戒指,戒面向内,少见的戴法。
弗雷克莱夫:
稀有。生物人类言咒师。能级:2。
横置仅在此回合,获得目标能级比你低的生物的操纵权。
这个“头狼”居然有姓高文不喜欢给太多人取名字,便大笔一挥,做出规定:在艾尔文公国,唯有伯爵及以上头衔才能拥有一个姓氏。虽然克莱夫这个姓氏高文毫无印象,不记得自己曾经写过,不过毫无疑问,从“头狼”的父亲向上数,一定会出现一位大勋贵。
而且他居然还是一个言咒师。言咒师算是法师的一种分支,与传统法爷不同,言咒师不使用手势施法,也从不借助外物,而是将全部力量都寄托在咒语上,一个哑了的言咒师和常人没有任何差异。
高文的思绪被周围的怒吼声拉了回来。头狼结束了“上课”这个环节,理所应当,进入“喊口号”环节。
“我们是什么”头狼伸出一根食指指向天空,怒吼发问。
“狼狼狼”坐着的人齐声回答,每一个人声嘶力竭,刚刚显得精明狡猾的莱特也不例外,挥舞着拳头大声嘶喊。
“狼行千里,我们要吃什么”
“吃肉吃肉吃肉”高文仿佛置身于一片沸腾的海洋,周围的所有人都被抽空了脑袋,失去了智力。场间只有两个正常人,一个是装作疯狂的“头狼”,一个是冷眼旁观的高文。
“跟着谁吃肉”
“头狼头狼头狼”气氛达到了最高潮,场间坐着的人每一个都面红耳赤,如果量他们的血压,每一个都超标。高文冷眼旁观,仿佛再看一处荒诞剧。
喊完口号之后,便到了晚餐时间,一头被烤好的牛穿着木棍被抬了上来。这是一头壮年耕牛,原本这个自然村十几户人家都要靠它种田,拿它当宝贝一样供着。但游盗是不种田的,耕牛只是晚餐肉而已。高文作为新人,也分到了一块,还没入口,莱特就找来了,嘴角沾这油光,说道:“你小子运气不错,头狼找你,要给你开小灶。”
来了,高文知道这一天一夜不会容易,没想到麻烦这么快就找上门来。整个游盗团放眼看去,大约五六十人的规模,他们人人手上都沾了洗不干净的血,提刀砍人不眨眼睛,但对于高文而言,其中最危险的,一定是那个“头狼”。
头狼自然住在村中最好的那一间屋子里。高文推门而进的时候,看到他正在用一对刀叉切着牛排,姿势正确而优雅,仿佛在上流社会的聚餐上一样。他看到高文进门,用塞在脖子里的丝巾擦了擦嘴。微笑着说道:“首先自我介绍,我叫弗雷,弗雷克莱夫。你可以叫我头狼。”
“是,头狼。”高文低着头回答,眼角的余光却看到了异象,就在头狼的口袋里,似乎有一团星光闪烁。
那是我的卡高文错愕,在地窖中他拿回属于自己的第一张卡牌时,他便知道有重新找回它们的机会,但没想到第二张出现的如此之快,又出现这么尴尬的地方。
头狼顺着高文的目光,看向自己的口袋,那里空无一物,于是便顺理成章的将高文的错愕做了另一种解释。
“你是第一个听到我的全名之后有反应的人,比其他人都更有见识,我喜欢。”头狼说道,“克莱夫家族曾经辉煌过,但到了我这一辈,早就没落了,不提也罢。不过复兴家族,拿回爵位,就要从我开始。”
“达西,听莱特说,你想吃肉”头狼问道。
“是的。”高文故意舔了舔嘴唇。
“好狗只想吃屎,狼才会想要吃肉,你想吃肉,说明你有欲望,是匹狼。现在这里就有一盘肉,我亲手煎的,五分熟,配了酱汁,保证是你没吃过的美味,你想不想吃”头狼走上前来,指着自己盘中的牛排说道。他的声音仿佛有魔力,节奏语调控制的很好,天然便具有难以抵挡的蛊惑力。
高文蠕动嘴巴,分泌出一些口水,吞进肚子,让喉结上下滚动了一圈,说道:“想吃。”
头狼开始绕着高文转圈,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很好。那份肉归你,但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你要帮我做一件事。”
“明天晚上,我们就要杀进德隆镇里去,那里有钱有肉有女人,你第一个进镇,抢到的东西都归你,无论是金银还是女人,保证你一步登天,怎么样,你敢不敢做”
头狼在高文面前站定,等待高文的答案。
业余牌手的救世之旅 第九章 给我一匹马
头狼为高文出了一道选择题,四个选项分别是“我敢”“我敢”“我敢”和“我敢”。
高文没有跳出选项选择不回答的实力,只能在头狼制定的规则内作答。他双脚“啪”的一声并拢,露出自认为最贪婪的眼神,高声回答道:“我敢”
“好”头狼重重的拍了一下高文的肩膀,音调拔高,“明天就是证明你狼性的日子,我会为你提供合适的兵器。你记住,只要拥有无限的勇气,你就将刀枪不入,战无不胜。”
小灶结束,头狼认为自己成功蛊惑了高文,明天他将是合格的炮灰。既然目的已经达成,他也不愿意在高文身上多花时间,转身离开,在出门前,背着身留下一句话:“那块肉归你,提前享受战利品吧,狼崽子。”
头狼掩上房门,伸手叫来自己的副手,低声命令:“这次没有见到巴尔,我总有些不放心,计划更改一下。原本准备分两个方向进攻,现在改为三个,你从第一队和第二队里分别抽出一个小队,作为总预备队。如果事情顺利,你不用参与战斗,如果事情不顺,你的队伍只有一个任务,就是救我出来。听明白了吗”
他的副手先应了一声是,然后斜眼一瞥屋内,问道:“那小子不可靠吗干脆直接做掉,我们的计划可以推迟。”
头狼透过门缝,看到高文正用手拿着牛排啃,酱汁溅的到处都是,摇了摇头,回答道:“不,计划照常进行,我们已经太久没做生意了。关键时刻你可以动用那个,务必保证我的安全。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批人死了便死了,多花点时间就能补充。”
很快入夜,高文分到了最破的一间屋子,还要和另一个炮灰共享。屋顶破了一个大洞,清凉的月光从洞中投射下来,不带一点温度。如果下雨,没有被夯实的泥土地会被淹成泥沼。木板床上没有任何铺盖,硬梆梆的,现在归高文躺着,之前它应该属于哪个穷光棍,这个光棍再也没有机会醒来了。
仔细嗅一嗅,空气中还弥散着若有若无的血腥气。常年在这种气味下生活的游盗们察觉不出,但在高文嗅来,则分外明显。他似乎能从一片空白中,看到村里人被屠杀的惨状。狂笑声,惨叫声混杂在一起,铁的刀,猩的血,断肢残臂,遍地都是。这间屋子的原主人,也许听见异响,就拿起床边的农具想要反击,被一脚踹断了肋骨,再一刀割开了喉咙,被托着脚拉出屋门,在地上留下了洗不掉的血痕。
一个小村落的哀嚎并不能在这群游盗心头产生任何影响。这种事他们见得多了,也做得多了。这不是什么弱肉强食,也无关什么丛林法则,这就是一群人拿另一群人的生命取乐。不,游盗是直立行走的野兽,他们并非人类。
门被推开,走进来一个四五十岁上下的男子,他就是另一个炮灰,今夜和高文挤一间破了顶的房间,算是室友。他一手拎着刀,一手提着剑。刀是断刀,剑是锈剑。
“库房就剩这两把武器了,你先挑,我用啥都行。”那男子憨笑道。
这就是头狼许诺的“合适的兵器”,高文无所谓拿哪一把,随口说道:“我要那柄剑吧。”
那男子走上前来,将布满铁锈的剑递给高文。这柄剑的刃口已经卷了,切苹果都费劲,致死手段是让破伤风病毒。论实战威力,这柄剑还不如称手的硬木棍,后者至少可以抡圆了砸。
但它的确是一柄完整的剑,拥有一柄剑应该拥有的所有结构。腐烂了的剑柄,缺了一半的剑阁,卷了边的剑刃,磨秃了的剑尖,被铁锈填平了的血槽。该有的一概不缺,这是一柄完整的剑。
就在高文握住它时,一股难以捉摸的力量的涌入身体,那张“见习骑士高文”的卡面出现了变化,那行“一柄剑”的字迹变了颜色。
第二个条件达成。只剩最后一个。
“你也算是一柄骑士剑吗”高文举着这柄锈剑问自己,“也是,艾琳也能算公主,你为什么不能算呢”
“还差一匹马。”
“给我一匹马。哪怕是瘸脚的,是瘦弱的,是跑不动的,给我一匹马,只要是马,就足够了。”高文喃喃自语。
艾尔文公国没有马场,十分缺马,整个游盗团一匹马也没有,只有一头驼重物用的骡子。整个德隆镇里也只有两匹马,一匹就是瘸脚跑不动的核桃,躺在男爵城堡的马厩里,另一匹则是壮年战马,属于柯尔骑士,拴在镇西的军营中。
今夜高文的室友也找了个地方躺下,和高文攀谈:“我叫汤姆。”
“你好汤姆。”
在前世,高文是个挺奇怪的人,对于自己喜欢的人物,他愿意花许多时间去写注定不会被发表的人物小传。但对于不热衷的人物,他连名字都懒得好好起,就拿汤姆这个名字来说,十年时间里,高文至少写了一百个人都叫汤姆,就和“大牛”“二丫”是一个意思。他的读者只要看到新出场的人物叫汤姆,就知道他要么没戏份,要么活不久。
这位汤姆还听自来熟,抓着高文一顿夸:“你很年轻啊,入这行早,好好干,以后肯定有前途。”
游盗们已经丧失了基础的善恶观,在他们看来,砍两颗脑袋和拔两个萝卜是一样事,活生生的人就是地里的庄稼。这个汤姆面相憨厚,一双手长满了老茧,一看就是做农活的行家。但知人知面不知心,他就像巴尔一样,心底的恶意被诱发出来,抛弃了人的身份,选择成为野兽。
“汤姆,我想睡了。”高文不想和他交流,转过身,面向墙壁,拉过一床杯子盖上。灰黄的被面上被浇上了一大摊红色,血腥味更浓了。
既然高文没有谈性,汤姆也不勉强,做了睡前祷告,也沉沉睡去。
“神啊,请保佑我,保佑我明天能多一点收获。”
业余牌手的救世之旅 第十章 血腥仪式
平心而论,游盗团里的一天还是挺充实的,高文仿佛突然回到了高中时光。
早上六点整,屋外就响起了起床号。没地方洗漱,随意抹了两把脸,高文来到屋外,参加早饭之前的“晨会”。“晨会”之后是早餐,然后整个上午是两节“成功学”课程,讲师自然是头狼本人。他在台上滔滔不绝,连讲三个小时连口水都不用喝,台下人听得如痴如醉,看着就像失了魂一样。
到了下午,整个游盗团终于有了些土匪强盗的气质,开始为晚上的劫掠做最后的准备。高文是新人,是炮灰,稍微机密一点的地方就不许靠近,高文也不愿意搭理这些将死之人,躲在屋中静候夜色降临。
很快整个下午都被消磨干净,到了晚饭时间。今天的“晚训”跟以往有些不同。
天还微亮着,村中央就点燃了一盆篝火,整个团中五十多人,人人都分到了一碗酒。酒色暗黄,还飘着杂质,抿一口,满嘴苦涩没有回甘,无疑这是劣质酒。众人都捧着酒碗,神情肃穆,仿佛在参加什么宗教仪式一样。
头狼弗雷跳上了台子,开始进行最后的演讲。
如果忽略他讲话的内容,头狼弗雷是高文见过所有人中演讲最具煽动性的,他能轻易激起一个人心中隐藏最深的恶意,仅用一席话,便能将人变成鬼。汤姆就站在高文旁边,听了一刻钟,他端酒碗的手都开始颤抖,眼神无法形容,高文能看得出,他崇拜台上的人,像相信神一样相信他。他彻底丧失了思考能力,正式成为头狼麾下的行尸走肉。
“干他娘”演讲结束,头狼在台上声嘶力竭的喊出一句脏话,然后将碗中酒灌进嗓中,再用力一摔,将酒碗在地上摔的粉碎,像誓师一样。
“干他娘”场下怒吼声,摔碗声响成一片。高文看到汤姆双鼻向外喷火,握刀的手青筋外显,恨不能现在就砍上一颗头颅当下酒菜。
他如愿以偿。
“带上来”头狼一挥手,大声喊道。他的副手不知从哪里拖上来一个蒙眼的老妇人,头狼压着她的脖子,强迫她跪倒在地。她颤抖着,惊恐着,从她身上的每一处都能看到无助。高文意识到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台下的所有人也都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欢呼声,竟然响起了欢呼声。头狼高举一把砍刀,向着台下问道:“谁来”
“我来”声音从耳旁传来,汤姆立刻大吼一声,三步并作两步,一个大跃跳上了木台子,又喊了一声:“我来”
“好”头狼将砍刀向前一推,汤姆顺势接过。他双手握刀,就像拿着锄头,舔了舔嘴唇,找准角度,一刀挥下。
高文闭上了眼睛。在残留的视觉中,他看到了一道银光,一颗头颅,一片血红。即使闭着眼睛,传进耳中的声响也清晰的告诉了他一切。通过耳朵去看,只见四面皆红,天是红的,地是红的,一切的一切,都染上了永不褪色的血腥红。他仿佛置身于血海漩涡之中,向前看,向后看,向左看,向右看,到处都是滔天的血浪。脚踩着唯一一片没有被淹没的孤岛,高文只能垫着脚站,不然那血就要脏了他的鞋底。
欢呼声冲天而起,游盗们得到了莫大的满足,血腥的仪式到达了高潮。而高文,如同身坠地狱之中。
整个仪式结束之后,整个游盗团开始行动,目标德隆镇,高文和汤姆作为炮灰,走在整个队伍的最前方。春三月的晚风十分舒适,赢面吹在脸上,稍稍吹散了一些血型气,但汤姆就站在高文旁边,他就像一座垃圾场,浑身上下散发出令人作呕的臭味。
高文偷偷点了人数,只点出四十多人,比起总数少了十几人。走到半路,又有一半人从岔道分开,由头狼亲自率领,向着镇西的方向走去。
这是事先不知道的情况,高文心中暗道一声不好,自己的废稿里并没有写这么细。
巴尔负责放下镇北面的吊桥,那么按照游盗谨慎的性格,他必然不会知道镇西侧还会有一只小队。而且柯尔想在镇北门打游盗一个伏击,势必会将大部分武装都调集在此,镇西侧很有可能无人防守。镇西侧首先是柯尔的军营,然后便是男爵城堡。
“该死,我早该想到的。”高文懊恼。要问整个镇子最富庶的地方,自然是男爵的城堡,在城堡的地下室里,藏有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巨额财富。虽然据高文估计,大约也就在一千枚金币上下,仅足够在金穗城闹市区盘一间小店,但放在德隆小镇,已经是最大的一笔了。
金银是硬通货。如果抢到一柄刻有家徽的宝剑,不能放在明面上出售,想出手只能走黑市,能卖出原价的一小半就算不错了。但金银不同,只要从左手转到右手,就算洗钱成功,期间没有一丁点损耗。游盗最喜欢金币,他们偶尔也需要改头换面,去城中潇洒一番,金子总能花的出去。
左腿右腿不知道搬动了多少下,德隆小镇的轮廓终于进入视线。一条宽阔的护城河挡在眼前,如果没有内应,没有攻城器械的游盗们肯定攻不进去。
头狼的第二副手走到队伍的最前方,一抬手,整只队伍二十多人立刻停了下来。再向下一压,游盗们便纷纷蹲下。趁着夜色,高文偷偷摸出一根红色毛巾,系在右边袖口,用左袖挡住,谁也看不见。
只见那第二副官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圆筒,旋开前面的盖子,在地上摩擦两下,圆筒的前端立刻烧了起来,焰苗很小,火光明亮,但很集中。第二副官用手遮挡了两次,然后立刻合上了桶盖。
高文默数十秒,听见吱呀吱呀的声音传来,镇北的吊桥被缓缓放下。
那副官捅了捅高文,低声说道:“狼崽子,到你表现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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