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虽矣
这群天才真能干出把我抽筋剥骨了研究的事情,我叫他们给吓得啊。
这也是最后我奉便宜师傅的命令上门挨打的时候每一个长辈都乐意抽时间配合的原因,他们有多想闹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你们知道吗?到最后来打我都要靠关系……
他们不明白,为什么我一个魔修,居然能有许多剑修都比不上的坚定剑道,更不明白一个魔修为什么这么心系苍生。
我也不明白啊。
剑成之后许多宗门都献上了贺礼,按照一般修真.界的风气,这种大事情发生了是要举行宴会联络各个门派之间的感情、顺便交换一下情报的,但剑修是所有修士中最与众不同的一支,各个方面都是,所以剑修要是不举行宴会,修士们也都能理解。
战斗狂不喜欢社交,大家明白。
外界的猜测和窥探被挡在剑宗之外,我当时修为还不高,在这个打架疯子的地盘上,竟然感受到了罕见的温暖。
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第121节
虽然这些温暖大多是他们为了研究我才给我的……下手很有分寸不过总是让我疼得死去活来……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现在忽然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
离开了楚博雅那张让我智商骤降的脸之后,我终于缓过神来,可以好好思考,然后就越发地找到楚博雅一直不能来见我的疑点。
天道做事情是绝无私情的,它绝不可能被私情所绊,甚至可以说天道根本没有私情。
那么楚博雅一直见不了我,和他忽然又能见到我,一定有一个原因。
还有他那张和前主人一模一样甚至容貌更盛的脸。
把这些事情连在一起,是因为我隐约觉得这些事件的背后都或多或少有着某个影子。我在另一个世界所经历的一切在这世界都有投影,就好像这两个世界之间也有着某种联系。
一个天道待我极好,一个天道坑死我不偿命,或许也会有什么联系。
欲抑先扬的手段?某种争斗的棋子?
我想着,想得好几天都神思恍惚,忽而又记起自己渡劫之前的心情。我没有道,我曾以为自己必死,所以潇潇洒洒地当真去渡劫——但一个没有道的人,怎么可能渡过心劫?
要么我还在劫中挣扎,要么我有我的道,只自己不曾知晓。
但我知道我不在劫中,因为我的心魔不是回家,我的心魔是我没办法放下执念。
这执念甚至没什么具体的内容,我遇到的破事太多了,到最后所有的执念汇聚在一起,变成了纯粹的恶意。
是神光,是他曾对我说的话突然在心中闪现,像一缕光破开阴翳的云层,让我恢复了清醒。
可能我就是感情淡薄的人,在最初我发了疯一般想要回来,但越往后,我越懂得回家后自己的格格不入。我思念我的家乡,就像回味一个明知不可能成真的美梦,肆无忌惮地堆砌我所有的正面情感,以至于我回来之后束手束脚。
我想得太投入了,懒得理会跳脚的李衿和王黎——这俩间谍还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找着机会就旁侧敲击我男朋友的事,尤其是李衿,恨不得半夜三更把我弄起来,趁着我脑袋一团浆糊的时候逼问前因后果。
啊烦死了。
我思考的事情有多大她们根本不明白,情情爱爱有什么意思,不如内裤外穿拯救世界。
被这两个急于了解情况的人骚扰了几次,打断了好几次思绪后,我终于忍无可忍,答应了老师的实习邀请。
对,这个曾经是传奇学长的老师每节课下课都要和颜悦色地跟我谈谈心,力邀我去他所在的公司实习。我原本的态度就是可有可无,李衿和王黎让我最终决定答应。
反正就是实习一下,说白了过去了就是端茶倒水,看重我的话最多让我做个小尾巴,不看重最多让我留下来打扫卫生。
又不是没做过洒扫宫人。
老师准备还挺充分,连我的课程表都提前拿到手了,叫我第二天等他来接我。
他开的是一辆灰色商务车,停在我面前时还想下车给我开门。我赶紧自己打开副驾驶座的门钻了进去,老师立刻给了我他打包的早餐,一碗粥和两个红糖馒头。
“吃吧,大早上的,天气又冷,小姑娘都爱赖床,肯定没吃早饭。”他摆出对晚辈疼爱中略带斥责的推心置腹的姿态,“我读大学的时候也是天天熬夜,早上宁愿多睡一会儿也不愿意吃早餐,闹得现在年纪大了,胃也娇贵了,一顿饭不吃都疼得厉害。”
……我满头黑线地接过来吃了,没办法告诉他我每天早上都满世界吃东西。
车子行驶得非常平稳,狭小的空间里只有我咀嚼的声音。粥的味道出乎意料的好,纯粹白粥的味道,米香浓郁,馒头很有嚼劲,吃起来微微甜,也不腻。
我没忍住好奇地问他:“老师,你在哪里买的早饭啊?这么好吃。”
他笑了,嘴角有很和蔼的细纹:“是我爱人做的,觉得好吃,以后老师经常给你带。”
“谢谢老师,谢谢师母!”我立刻恭维他,“老师你人太好了!跟老师混能吃饱!”
车子在这句话中拐进了一栋大楼,老师刷了卡,把车停进车库,领着我坐上电梯。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来了!
说是十一点半,不过不一定准点,可能会晚几分钟。
作者偶尔会校对和修改一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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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法务部只有八个人,和外宣部在同一层楼,不过你应该只会和常驻的另七位打交道。”老师下了电梯就往外走,我小步跟上,听他讲要注意的事项,“除了我以外都是常驻的公司法务,不过他们都是老员工,脾气很好,也很愿意照顾年轻人,遇到不懂的问题直接问他们就可以了。”
我觉得照顾新人这句话有待商榷,能进大公司的法务都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至少也是混了五年十年的老油条,就没听说过有新人能进来的,谈何乐意照顾新人……
不过转念一想,我作为一个新人进来实习,一般人都会觉得有后台,所以还真有可能被照顾。
或者被“照顾”。
这些念头从我的脑中掠过,不过我也就这么一想。我既无所谓在这里实习能不能真的学到东西,也不在乎能不能毕业后留在这里,一个无所求的人总是无所畏惧的。
这么想着,老师停在一间办公室前,拉开门,做了个“请进”的手势。
我后知后觉地发现老师对我好像太客气了点。
不过想来想去我一个还没有进入社会的学生身上也没有他一个功成名就的大律师可图谋的东西,哪怕是我到目前为止在外界眼中最有价值的东西,我的长相,也不入老师的眼。
老师和他爱人恩爱的梗是和他的传奇故事一同流传下来的传说,并且得到了证实——哪怕是来母校教书,也不忘记揽着老婆的腰满校园回忆青葱时代,俩中年人十指紧扣地坐在长椅上的景象时常出现,无数次给路过的单身学子造成了暴击,而老师做过的诸如此类的虐狗事迹数不胜数,罄竹难书。
人是一种非常喜新恋旧的生物,可稀奇的是,我见过的所有恩爱到死的夫妻都在凡人之中。
修士中的道侣根本就没有恩爱这一说,不过是志同道合的人一□□行;而妖怪呢,又太过干脆果决,爱的时候倾尽全力,然而但凡有一点点嫌隙,就会和爱人一刀两断,老死不相往来。
我率先进了办公室,登时被里面惊住了。
房间出乎意料地大,直接分成八个办公室也没问题的大小,被分成彼此有联系的八个不规则格子,格子中是看上去一点也不冷硬的桌子和软绵绵的沙发椅,边上还有好几个健身仪器和画风非常可爱的多肉植物,角落的咖啡机边上散落着……魔方?
七位穿着套头毛衣或者休闲西装的人坐在各自的位置上,喝茶的喝茶,读书的读书,气氛好比楼下茶馆里下棋的老大爷,只缺少几个吵吵嚷嚷的熊孩子。
我回头看看,跟着我进来顺便关了门的老师还是那一身正儿八经的笔挺西装,用发油整齐后梳的短发,讲究地戴着袖扣。
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第122节
……这是法务部?
老师在我疑惑的眼神中微笑:“这是我公司的企业文化。毕竟我们是新兴互联网公司,创新创意放在第一位,为了吸引这方面的人才,办公室的风格都是新潮、轻松和开放的。我们法务部是最严谨的部门了,你要是有兴趣,可以去看看楼下技术部的办公室——他们的装潢每月一换,不少员工日常都穿着cos服上班。”
我一听这个企业介绍就知道这是什么公司了。
全国互联网龙头,一直都是网络上的老大哥。早期以游戏引进起家,中期集中力量独立开发各类生活相关的软件,而这一极具前瞻性的决策开发了还处于一片空白的市场,作为第一个吃果子的企业,在最辉煌的时期几乎开发的每一个软件都有近亿的下载量,也为企业后期的发展奠定了决定性的基础。
最重要的是,这是诸启尧的父亲一手创办的公司。
我明白为什么老师力邀我来实习了,我也确定,只要我想,就能加入这个野心勃勃、始终在进取的公司。
老师向在座的各位介绍了我的身份后匆匆离开,而这些不年轻的同事对我表示了不同程度的欢迎。
隔天再去,我才发现这七个常驻的员工很难在同一时间聚齐,因为总有人被外派出去谈合同,或者处理专利申请的事项。一般情况下,办公室里能有四个人在,就算多了。
实习的日子没有想象中的繁忙,端茶倒水、跑上跑下的事情都有专人负责,而公司的法务人员已经达到了饱和,所以同事们从手里挑选出不那么重要的工作交给我,由我做好后他们进行审核和修改。
前辈向我传授经验的时候我都听着,但我并不喜欢主动请教他们。不重要的工作分为紧急的和不紧急的两种,不紧急的可以慢慢摸索,紧急的却刻不容缓,所以在最开始的一段时间,我确实被一些任务搞得焦头烂额。
我一直不是非常聪明的人,扮演过许多身份,因此习惯在新工作开始的时候一头雾水地碰壁,习惯被标准苛刻的前辈骂得满面唾液,当年跟着戏班子到处跑场子几乎每天都挨鞭子,也都忍了。
面对专业对口的工作当然比当年容易上手,小心谨慎抠细节,再加上我的好运气,很快我就能又快又好地完成工作。
而且我还扭转了法务在别的部门不受欢迎的局面——具体情况参考那些死命抠细节的人在人群中有多不受欢迎。
大家都是同事,也清楚这就是法务部的工作,不过人毕竟不是理性至上的生物,尤其是公司里的员工没有平凡之辈,每一个都很有性格,老是被吹毛求疵地挑刺关键是挑刺的人还都言之有物,恶感谈不上,敬而远之却是真的。
别的部门老有隔壁或者楼上楼下的同时来玩儿,就法务部始终那么几个人孤零零呆着,而这在别的公司里的常态,放在本公司,就显得分外凄凉了。
不过这是一家互联网公司,那段网络疯传的视频还是这家公司的软件担当了主要传播工具,常年浸泡在网络中的员工知道我不说,几乎整个公司的员工都是我的粉丝——在我加入法务部之后,时常有其他部门的员工过来串门。
外宣部经理更是多次想要挖我过去。
——对,整个公司的画风就是网络上各大非严肃类论坛的画风,插科打诨、活力十足,上下级关系非常模糊,普通员工撸着袖子和经理争论的场面屡见不鲜。
充满了创意的、高质量的产品就在这样屡见不鲜的争论中诞生,正如同这个公司常年有效的招聘广告所说,这是个包容的平台,才华在这里不会被埋没。
像是剑宗。
只不过是更像一个大家庭、更有人情味的剑宗。
我在这家公司实习到了期末,并且决定寒假也继续实习,一直到过年再回家。我爸妈每隔一到两年回来看我一次,去年没有来,那么今年就一定会回来。
按理说,就算是战地记者也不会这么忙碌,即使这种特殊的记者人数不多,要轮班也完全没有问题。但谁叫我爸妈一心要为这个伟大事业做出贡献,更是资历最深、经验最丰富的两个记者,再考虑到一对夫妻都在战地也有益于心理健康,他们常年定居在战地,进行新闻撰写和播报。
在战时不吃紧时,他们会组织和参加各类志愿者活动,做有利于世界和平的事——我虽年幼,也不得不承认这比待在家里带孩子更有意义。
世界上的多数人都忙于建设小家,可也总得有一小撮人得将生活的重心放在大家上。
那就势必有人要做出牺牲。
临行前父母询问过我的意见,但他们饱含期待的眼睛和我从小所接受的教育,包括我直翻看过一次却记忆犹新的,照片里的妻离子散、被绑着炸弹的和当时的我一般大小的小女孩,都没办法让我做出自私的那个选项。
他们离去后无数个夜晚我以泪洗面,品尝到后悔刺喉的辣味;而每当我后悔,又油然而生出来自内心的道义的谴责,震惊于自己的自私。
那以后我再不允许自己后悔。
我也果然没有再后悔。
便宜师父将我扫地出门,因为我拒绝了继续修行我的剑道,拒绝成为剑修。可当年我选择了修行那部魔功,就再也没打算过回头。我也不愿意恳求她,并非不肯卑躬屈膝,而是一不知被拒绝了作何心情,二不愿留下来让剑宗冒天下之大不韪。
那是我师父,我跪在地上磕过头,跪在地上奉过茶,我不能失去她。
年幼时我在心里发誓往后绝不后悔,我也果然没有再后悔。
现在我喜欢这个公司,想要以后能留下。
下定决心后我的工作态度立刻积极起来,同事们虽然惊讶于我的改变,但也都默默地给出了更具有挑战性的工作,让我感叹这个公司的氛围的确非常好,想必应聘的人多如牛毛,难怪是全市最难进的公司。
学校放假后我决定在公司附近租房,回寝室收拾东西的时候李衿问了一两句我在干什么做做样子,我答复说在实习,她眼睛里全是了然,叮嘱我:“好好工作,老师很喜欢你,而且他本来手上就有国际版权官司在打,忙得没空去,说不定你以后就能继承他的位置。”
老师是法务总监,这个职位的权力很大,很多公司的法务部根本不设法务总监的位置。
而李衿口里的“说不定”总是可以去掉的。
作者有话要说: 来啦_(:3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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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我一直都觉得李衿过于相信她的记忆了,这有些不太靠谱。
不过目前为止好像事情都在她的预料之中,也是挺奇怪……可能是巧合吧,毕竟世界还是有自我协调的功能的,一只小蝴蝶煽动翅膀所引起的风暴大不了用另一只小蝴蝶煽动翅膀来抵,事情没那么简单,不过道理就是这个理。
这个解释我自己都觉得牵强,可我确实不了解时间、命运,这不是我能够触碰的范围。实话说吧,这是天道的领域,圣人能窥见一二,却不能直接出手干预。
对于无法把握的事我一向谨慎,可是无法把握到一团迷雾了,我也懒得再去分辨。
再说我不也穿越了又穿回来了吗,也不是她一个特例。
虽然不了解她上一个未来,不过大概也能猜得到。无非被卖到鸟不拉屎的小地方,然后在穷困、悲惨里度过一段时间……后来大概是得了什么机遇逃了出来,重获自由,却也举目无亲、孑然一身,又在危急时刻获得了寝室里其他人的帮助。
她有一波三折的命运,还有不太美好的过往。我猜她的结局大抵也不是幸福的,只有不幸福的人才会那样拼命地抓住自己能抓住的东西,例如财富。
像是爱,像是亲情、友谊之类的感情,根本没有办法抓住。它们来的时候不惊动风声,走的时候同样不引人注目,你最多只能在它们来的时候想尽办法挽留它们,延长它们所停留的时间,而不能奢求它们为你停步。
这是惯于受苦的人才有的心得体会,其实知道的人多,但很少有人能在一段甜美的全情投入的感情中依然给自己留下退路。
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第123节
老师在我实习期间匆匆来过几次,和蔼地询问了我的学习情况,然后很高兴地鼓励我,话里话外全是满意。我对着这样的热情考核有些招架不住,不过也有点好奇他为什么这么看重我。
面对我的疑问,他轻描淡写地说:“宋教授是我的朋友,他对你可是赞不绝口,夸得天上地下就此一人,一个劲儿撺掇我带你……我说我哪儿有空啊,他逮着机会立马说让你进公司实习。我也是被说得没办法了,问了人事部经理一声,原本打算被拒绝了也好跟朋友有个说辞,结果经理一听你的名字,又打听了你的学校,就答应了。”
我在他洞若观火的“就知道你有关系”的眼神里真·莫名其妙:“我不认识什么经理啊。”
“经理姓诸,诸肖禹。”
好的,这个经理我认识的。
我在距离公司半个小时路程的地方租了房子,三室一厅,房租高得离谱,房东建议我找人合租,不过我懒得和别人磨合,所以自己一人租了下来。
给房东打了钱,看着短信提示剩下的大笔存款我才想起了楚博雅。他每个月雷打不动地给我转账,这么久下来,就算我花钱大手大脚毫无节制,也剩下不少。距离上次见面也有将近一个月了,我翻新闻看看,没看到他的公司有什么大事件,估计他现在应该在国内。
我给他打了个电话,要他过来陪我买家具。
打完电话不到一个小时他就到了,把车停在楼下,靠在车门边一边往上望一边给我打电话。我没告诉他我租的房子在哪层楼,可他的眼神分毫不错地锁定了我的位置,而我确定他看不清玻璃之后的我。
这几乎让我有些发抖。
我又有点怀疑自己的判断了,这家伙到底是不是我的前主人?他们的灵魂明明是两个人,可有时候他们那么相似,就像一面镜子分割后映出的倒影。
“走吧。”我慢吞吞走过去,又慢吞吞地说。
因为拿捏不准要用什么语气,最后还是决定话越少越好。
他却没有先上车,而是露出一个小小的笑:“时间不早了,先吃晚餐吧?”
这家伙笑起来居然嘴角有一点歪,看起来怪可爱的。我发觉我没办法拒绝这个笑,便勉为其难地答应了:“好吧,吃什么?”
他只是说:“到了你就知道了。”
一边说,我们一边各自上了车。我尽力表现得自然点,不过还是很不自在……我没这么跟人在一起过,这是我不熟悉的相处模式,而且这种对方一个劲儿向我献殷勤、一个人粉红泡泡直冒的气氛也很古怪,最古怪的是我居然不觉得排斥。
对,我是那种一旦觉得别人跟着我实在太烦了,一言不合就下杀手的人。下手前我还是会警告一番,但盲目的感情遮蔽了他们的眼睛,总而言之,那些人都被我杀了。
但我觉得楚博雅这样蛮有意思的,想来想去只能归结于一点。
看着前主人的脸那副卑躬屈膝的讨好样,我告诉你们,爽就一个字。
上车之后就是一路无语,楚博雅默默掌着方向盘,我默默看着他搭在方向盘上的手,不自觉地和前主人比较了一下,楚博雅的手看上去十分有力,骨肉匀称,但观察了半晌,最后我还是没得出结论。
我并没有好好观察过前主人的手。
我们在一起时前主人总是揽着我,紧紧贴在我身边,明明比我高大得多,却好似长在我身上,像是什么缠绕着树的藤蔓。他那种用尽全力又小心翼翼的态度时常令我迷惑不解,也是最初我以为他爱我的原因。
车子在路上时停时走,这个时间段正是堵车高峰期,在路上花了不少时间,眼看着天都要黑了,我们却还堵在路上。楚博雅的额头上已经隐隐有些汗迹,手指不耐烦地敲打着方向盘,偶尔会很迅速地瞥我一眼,想要观察我的反应,却总是对上我的眼睛。
他像是被烫了似的转移了视线,双手握着方向盘,用力得手背上暴起了青筋。
……夭寿了,这么高大的汉子,足足高我三十厘米呢,看上去跟个爹不亲娘不爱吃不饱饭的小可怜似的,还缩脖子。
我一边觉得看前主人这副模样真是爽得飞起,一边又觉得楚博雅有点惹人怜惜。
在路过一个路口的时候,我指点他:“在这里左转。”
“嗯?”他无意识地发出了疑问,但还是立刻按我说的左转,脱离了罐头一样整整齐齐堵死的车队。
后面那辆车马上补齐了空缺,而我们驶上了一条空荡荡的道路。这条路不是交通要道,周围也没有商铺,所以连灯光都极少,我托着腮往外看,星星垂落在高楼之间,像是半空中一个亮着灯的窗口。
不知道普通人能不能看见星星。
这条路上没有鸣笛声,没有人声,大货车轰隆隆地和我们擦肩而过,但这轰隆隆的嘈杂只让这条路更为安静。
仿佛忽然间就远离了人烟。
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远离人烟,绝大多时候都不喜欢。像我这样爱凑热闹的人,就是喜欢混迹在人群里,听大家吵吵闹闹,每个人都开心又快乐,至于到底是不是开心和快乐并不重要。
我连自己的生活都过不好,也没心情去管别人的。我只是很少有时间希望自己一个人。
那种感觉就像是乞丐,像是无根的浮萍。孟浪自然有孟浪的快乐,可浪完了之后大家各回各家,就我一个人无家可归——感觉也蛮惨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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