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虽矣
——好歹也是这么大的企业一把手,天天那么闲真的合适?
哦对,他确实挺忙的,忙到我回家的话他就很难每天都挤出来回找我的时间。
于是我愉快地回到了家。
带着玩得乐不思蜀的钱铮。
我不知道她身上发生了什么,现在她的魂体已经凝实到可以化作实体的地步,哪怕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也能够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钱铮对我的遣词造句表示了十万分的不满意,之后对我的询问表示自己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和往常一样,没有特别做什么。”她说,化做实体坐在椅子上,像幼儿园小朋友一样端端正正地把手背在背后,“真的!我这几天都没出门呢,你看见的!就是……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感觉我越来越清醒。”
“敢情你之前都睡着呐?”
“不是那么回事!哎呀我自己都没搞懂,跟你解释不清楚。”钱铮说,“我都有实体了,终于不用闻食物的味道了,我要吃麻辣小龙虾!”
“这个季节不是最好的时候……好吧,麻辣小龙虾。”我在她控诉的眼神中妥协了。
我觉得一般人都会妥协,根据我的经验,没人能忍住一顿麻小的诱.惑,如果能,那就两顿。
忍得过两顿的人我认为已经可以投放到抗战时期报效祖国了。
总之,为了满足钱铮的口腹之欲,我带着她去吃麻小。本着不多生事端的心思,我特地要求她变成以前用过的狐妖躯体的模样,然后再换上女装,打扮都不需要的,妥妥一个超模身材的绝色美人。
“……喂其实你只是想看狐妖伪娘吧。”钱铮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面无表情眼神死。
“你还真说错了。”我一边欣赏她一边回答道,“我要是真想看,随便叫一群狐妖过来就行了。”
主要是钱铮自己的脸是死人的,她的法术又不好,没办法变成除了她附身过的人或者妖之外的外表。倒霉的是另一个被附身的姑娘也是已死亡人员,所以还真只能变成狐妖。
至于女装……是为了给楚博雅看啊。
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第137节
虽然我不知道他想了什么办法,但我敢肯定,他一定会使手段搞到我的日常。
单独和另一个美男子出去吃东西,要是被他知道了……不知道会是怎样的一场大戏。
我选择的吃麻小的地方是个路边摊,老板是个笑嘻嘻的中年男人,个子也就比我高一个头,手脚麻利。我和钱铮都在众人的注视下泰然自若地选了位置坐下,我是某种程度上说接受过更严酷的洗礼,钱铮……她大概还没意识到大家是在看她。
那张妩媚的面孔在这个肮脏的小摊子上就像是稀世的珍宝摔进了灰尘,无人敢去拾捡。
大家只是看着她,像看着年少时候一个甚至从未有过妄想的梦,像看着青春里没能留住的宝物,像看着所有他们想要却未曾得到的东西,像看着一点希望,一个信念。
——狐妖的天赋技能,称之为“魅惑”也没什么不妥。
我觉得很有意思,钱铮明明不是狐妖,可当她模拟狐妖时竟能把这个基本用来卖萌的天赋技能运用得如此恐怖。
她低着头无知无觉地点餐,我悄悄帮助她收敛了她不受控的能力。
周围的人们忽然收回了痴迷的眼神,仿佛一刹那的集体呆怔后,小摊子上又热热闹闹地玩笑起来。钱铮也点好了餐,高高兴兴地招手让老板过来。
但我的注意力放在更远的地方。
我听见一阵摩托车的轰鸣,由远及近,越来越响亮。一个漂亮的急刹车之后,戴头盔穿皮衣的女人打开面罩,对老板说:“照旧给我来一份。”
看不清全脸,但那极具辨识力的嗓音,更确切地说,是某种感觉,让我认出了她。
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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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这时候合适的感叹应该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或者类似的话,但实际上,我只是有些想笑。
为什么想笑呢?这是个好问题,不过只是个无关紧要的好问题。有时候人们笑是因为心情愉快,有时候人们笑了,就只是笑了而已,不去深究是最好的做法。
齐风两手握着把手,一只腿踩在地上支撑着摩托,这个动作做出来显得她尤为四肢颀长,英姿飒爽。我在心里打着腹稿想待会儿怎么和她说话,还没想好,她就长腿一跨,以我的眼力能够轻而易举地看出她大腿根部用力时鼓起的肌肉群,那条修长的腿从她腿间的坐垫另一头飞跃,像是一条柔软的鞭影最终着地。
她下了摩托,取下头盔抱在腰部冲我走了过来,脸上还带着兜风后兴奋的潮红。
“不介意我坐下吧?”她一边问着,不等我们回答就坐了下来,把头盔往桌边一扔,自来熟地从盘子里捉了一只小龙虾开始剥。
“……请坐。”我说。
刚往嘴里塞了一只剥好的小龙虾并且抬起了头的钱铮立刻低头继下续心无旁骛地奋斗,估计以为这是我的熟人。
某种意义上说齐风确实是我的熟人,但话不能这么简单地说。
在我的理解里,记忆是衡量两人之间的关系的重要标准,一段长期保持的友好关系往往经过了时间的洗炼,而关于对方的记忆影响了他们面对对方的态度。这种态度往往是独立和特殊的,如果失去了这种态度,即使是感情最为深刻的挚友也有可能分道扬镳。
比方说如果有一天你从小玩到大的死党忽然满脸严肃地对你说他其实是个外星人,你可能会首先大笑着嘲笑他说“请问你是个智障吗”,然后在他反复重申之后耐着性子听他讲个子丑丁卯;如果说这句话的是个陌生人,你可能会把以上的程序反过来:首先假装感兴趣地听他讲完详情经过,而后在心里嘲笑对方是个智障。
我熟悉的是那个“和我熟悉”的人,而非那个人本身。
所以我确实对齐风为什么忽然过来坐下,还津津有味地开始吃我的麻小十分莫名其妙。
她一边吃,一边饶有兴致、毫不掩饰地打量钱铮,而钱铮呢,在她堪称如狼似虎的眼神里泰然自若,飞快地剥开小龙虾鲜红的外皮,灵巧地抽.出完整的嫩白泛红的虾肉,然后塞进嘴里咀嚼——过程流畅,专心致志,我毫不怀疑就算下一秒就会世界毁灭她也能照样八风不动地继续下去。
“这么可爱,难怪是男孩子。”齐风说。
她剥了几个小龙虾之后就没有再吃下去了,而是用桌子上的廉价纸巾细致地擦手。她擦手不像一般人用纸巾胡乱摩擦手指,而是拿着纸巾小心地在手上摁压,利用纸巾本身的吸水性吸走油光。
这个小习惯让她在我眼中忽然又变得熟悉了起来。
那个神经质的、极端爱护手指的便宜师父,美貌惊人、脾气火爆,看人自带三分嘲讽。
“你看我的眼神真恶心。”齐风又说,这次我肯定她是对我说的了,然后她又盯着钱铮问她,“你为什么要听变态的话打扮成这样和她出来约会?”
钱铮一边吃一边回看她,一脸懵逼。
我觉得齐风对我的态度不太友好。
不应该啊,头回见面她明明对我很有好感的,就是那种一见如故式的好感。没道理过了一阵子她对我的感官突然就变差的。我琢磨着到底发生了什么,大概我的沉默旁观引起了齐风的不快,她又把炮口对准了我。
“我说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做人也太拿乔了点儿吧,我看小雅是被你拿住了,半点儿都不敢反抗,看把你能的。”她的口气不善,眼神也很冷淡,不过没说什么不好听的字眼,“才在一起多久啊,脾气那么大,齐颖峰说你这人有点儿门道——你是给小雅下了咒还是灌了什么迷魂汤?”
我忍着笑:“你叫他小雅?”
齐风的表情一瞬间有点不自然,但很快又理直气壮起来:“我们认识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变人,小雅怎么了,我叫楚楚他都得应了。”
我很诚恳地说:“你知道你现在什么形象吗?按言情小说的套路,像你这种青梅竹马门当户对设定的女配,又在中途跳出来指责我和楚博雅的感情问题,就是我和楚博雅感情道路上的垫脚石,是出来打脸用的,是出来展现楚博雅除了我谁也不爱的,是要被读者千夫所指的,低龄一点的读者可能会蹦跶着要我撺掇楚博雅‘天凉齐破’的。”
齐风对此嗤之以鼻:“你当你的人生是小说?还‘天凉齐破’,你知道这么干会让小雅有多大损失吗?再说谁会喜欢那种面无表情的人,人生有不是小说,现实里这种人一点也不萌。”
“我的人生和小说也没差了,反正有脚本。谁知道背后有没有谁在操纵,谁叫设定是他除了我谁也不爱。”我说着,还是有点吃惊,“他还真能弄倒你们家啊……而且你居然听得懂天凉齐破。”
说到这个话题齐风的脸色就变臭了:“谁想懂这种扯淡的言情设定,还不是最近小说改编影视火了,所以我随便选了排行榜前几名的小说看了一下——那种纯粹意.淫的胡说八道居然能赚到钱?女主角要什么没什么,男主角要什么有什么,还爱她爱得死去活来包容她各种作?还有钱了就是想要一个不爱他的钱的女人?恋爱脑也要有个限度。”
我想了一会儿:“你就是随便选了一个网站然后就开始看文了是吧?小说影视化火起来的都是晋江的,你看的那是无线风。”
然后我们就着这个话题愉快地讨论了一会儿,临走前齐风忽然回过神来:“不对啊,我不是来和你说小说影视化的!”
我表现得比她震惊一百万倍:“真的?我以为你就是找个借口搭讪!”
齐风盯着我的表情看了有五秒,忽而冷笑一声(这个表情放在电影里妥妥的反派模板,足够载入电影史最经典反派演绎片段):“你们的事我管不了,我看你这人有毒。”
我们说话的时间里她要的东西也好了,是一大把烤串,店家殷勤地用塑料盒装好了,又用塑料袋包了好几层,挂到了摩托把手上。齐风就像是背后长着眼睛似的霍然起身,把头盔往头上一戴,眼看着就要走了。
“齐风,”我叫住了她,“你和楚博雅的关系真的很好?”
“你现在才担心,还是你最开始装得太好?”她已经降下了防风眼罩,这一会儿的声音有些模糊不清,“我们关系好得很,不过全是我单方面上赶着讨好他,成了吧!”
我知道她没有骗我。
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第138节
她走远了,我还凝视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钱铮咳嗽一声吸引我的注意力:“那什么,我听她说的意思,你是……谈恋爱了?”
“嗯。”我心不在焉。
“对方,”她看上去有点纠结,“是人是妖是鬼?”
“现在看起来是人,不过可能性不大。”我依然心不在焉。
“那什么……”
她还要问,我没好气地打断了她:“吃你的吧,跟你也没多大关系,我还能请你喝喜酒不成?”
钱铮大为震惊:“你还要跟他结婚啊!现代版的白素贞和许仙有没有好下场?小龙虾我吃光了!”
“你是猪吗,给你点了五斤还不够吃?”我又好气又好笑,叫来老板再点五斤小龙虾来堵钱铮的嘴。
盆子一端来钱铮二话不说埋着头吃东西,这个小地摊十分吵闹,可钱铮没有说话扰乱我的思绪,于是我很轻易地,就像每一次我打坐的时候那样,感到自己和周围的一缕光、一阵风,甚至一点喧嚣融为了一体。
修士太好的记忆力在绝大多数时候其实根本没有助力,能够修行的人就没有一个是蠢的,典籍法诀最多也就诵读那么几遍就能记下,重点总是在于理解和使用。
一个修士的修为越高,就越被剥夺忘记的能力,这种剥夺效果非常明确,每一次进阶之后都能感觉到脑袋里的某个区域忽然“开窍”,然后那些被遗忘的东西又重新涌上心头,修士在这时候总是大喜大悲,这也是心魔趁虚而入的最好时机。
我在成仙之前所渡的雷劫甚至让我回忆起了太初时候,我还没有诞生,在一个充满了灵气的虚空里静静沉睡,总能听到父亲低声说话,声震天地,灵气随着他的话语聚散和动荡。
那是我所听过的,最为博大和坚定的声音。
要求“斩情”的修士居然必须一遍又一遍重温自己的过去,重温那些感情,我真心觉得这是天道最大的恶意。好多时候其实我感觉我都要忘了,时光安抚了我的伤痛,而后在进阶的时候我又被迫复习我忘记的嗔怒痴念。
我闹不懂为什么我总是能安然度过心劫,我的心魔来势汹汹,然而每一次我在回忆里爱过又恨过,气得快吐血,却从来没有迷失其中。偶尔我说话做事会冷漠到我自己都震惊,那时候我觉得我符合一个仙的特质,更多的时候,我觉得我和一个有法力的普通人也没什么区别。
齐风走了,我却忍不住去想,如果,如果……
如果什么呢?
作者有话要说: 考完了,嗯,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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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啦这魔性的防盗章!如果可以的话会尽可能加更一章补偿的!
如果实在写不出一章加更,就多写个一两千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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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通常情况下想到这里我都会见好就收,但这一刻我忽然觉得我可以想下去。
妄想没什么错,只要合理控制,好歹会给人一丝慰藉。是我以往对自己太绝情,害怕一旦开始就沉迷其中,所以不肯留下丁点余地。
可这时候就算是沉迷也不要紧了,我能够天马行空地大胆假设。我想了又想,竟然觉得思绪晦涩,像是很多年没有拆开清洁的机械关节,内里灵活,润滑的油液中却黏满污垢。
陈玠没有骗我,他说那些年里头追杀我的修士都是奉了师门命令前来,就一定确有其事,这么一说,那些渡劫后期的大能不可能不知道我藏身在何处。
他们没有打上门来,唯一的可能就是我被保住了,是我的便宜师父和剑宗毫无保留地接纳了我。剑修的攻击力是最强的,剑宗的大能性格又洒脱不羁,没有长者包袱——从他们总是兴致勃勃地下场来揍我就能窥得一二——豁出去要保住我几百年也并非难事,何况我停留的时间远远没有几百年那么长。
如果……如果我那时候不是那么固执,如果我没有决意修行那部魔功,而是听从便宜师父的话留下来练修行剑道;如果我当时不是那么冷酷无情,留下来看看我的便宜师父和这个白捡来的宗门为我的付出;如果我能为此化解心中的戾气……
我有那么多想要的如果,那么多如果只要有一个发生,迎接我的都是不一样的结局。
然而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如果,这世上最不可能发生的也是如果。
我把视线转到了这个小摊上,人们在初冬时节吃得脸颊通红,梳着高马尾的学生妹子和凸着啤酒肚的中年谢顶老男人有着如出一辙的神态。椅背上胡乱搭着厚外套,大人吃着喝着,很小的小孩子站在椅子上,袖口被家长挽得高高的,双手抓着一只小龙虾啃得七零八落,连胸前用塑料袋做成的肚兜歪了也浑然不觉。
塑料棚子把周围严密地圈住了,热量和麻辣的香气囤积在里面,这种烟火的、俗世的热闹距离我很远,但我清楚它们都十分真实。
于是这种遥远便倐而拉近,近到我身处其中的地步。
我忽然问钱铮:“你刚死的时候是个什么感受?”
钱铮一耸肩:“就那样咯。”
回答的时候她还在吃,那模样,像是傻大姐,又像是潇洒到把一切都看透。
无所事事的几天又过去了,楚博雅学乖了是的没有打电话过来,我除了上网就是睡觉,偶尔去街上晃来晃去——次数很少,因为无论我去什么地方都会有好奇的眼神一路追随,年轻人比较多的场所还会引起围观。
当然,是偷偷摸摸的围观。大家都算得上是小心谨慎,绝不会把眼神直接放到我的身上,而是借助道路两旁的玻璃、手中的镜子、手机屏幕或者相机来观察我的一举一动。
奈何他们实在是演技太差。
还学不会找掩体。
后来我就懒得出门了,待在家里也不错。
今年的第一场雪来得异常仓促,在半空中它们就融化了,地面的人只能看到一粒小小的雪水在混泥土上砸出一个小小的湿点儿,然后这样的小点儿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声势渐壮,汇聚成一场融化的雪雨。
从视觉效果来看这样的雪雨和普通的雨有着显著的不同,雪雨颗颗分明,不会像普通的雨水那样没落地就散成一片;除此之外最显著的不同就是雪雨在下的过程就就很冷,比普通的冬雨、普通的下雪要冷得多。
街上的行人变少了,出租车越来越难打,繁华的街道仿佛忽然间变得空落落的。
我又出了门。
去爬山,因为山顶会有没融化的雪。
白雪会在枯萎的草地和长青的树上铺展,当日升日落,树成了阴影,雪会亮晶晶的,放眼能见的都十分温柔。
我原以为是我一个人去,结果大清早的水杏跑过来敲门,还喊上了:“英英英英你在家吗?英英英英快来开门!英英英英你在家吗?英英英英快来开门……”
“你非得把我名字叫成‘嘤嘤嘤嘤’是吧?”我在她催命一样的呼唤下打开门,“大清早别搁我门口哭丧行吗,我这还有邻居呢。”
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第139节
她笑嘻嘻地窜进门,大摇大摆地坐到沙发上,左顾右盼,啧啧称奇:“你住的地方这么现代化啊,我还以为你会弄一屋子的法器,再不济也得有唐宋时候的瓷器古画。”
“那我这屋里是不是还得摆上几个毁天灭地的阵法,别人不经允许一进门就灰飞烟灭那种啊?”我关上门,走到她旁边坐下,拿着手机查询从我家到山上的路线。
“感觉你虽然有那种警惕性,但是不会这么小心翼翼如临大敌……你就一点儿也不想念以前?”
“我没经历过唐宋,对我来说唐宋是历史,殷商是传说。”
我说完这句话就闭紧了嘴,没再透露别的东西。
水杏盯着我,我以为她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结果半晌后她忍不住问的却是:“茶呢?”
我露出一个小小的微笑。
“什么茶?”
“家里来客人了,主人该上茶啊。”
“没有茶,不过茶壶里有凉白开,想喝多少就倒多少,嫌冷你自己热一下再喝。”
“免了!”水杏冲我翻了个白眼,“你不是过得挺讲究吗,怎么家里连水都没有一口。”
“因为我不喝水,”我回答她,“我喝酒。”
然后我们都沉默了下来——你明白吗,就是那种突如其来的沉默,谁也没有踩中任何一个禁忌之地,谁也没陷入某种尴尬的境地——可是一时间谁也没有说话,我们肩并着肩坐在一起,像是幼儿园小班里排排坐吃果果的游戏。
接着水杏问我:“你要出门?”
“嗯,爬山。”我说。
“一个人爬山?真有闲心。”
“你也来啊。”我答得很轻松。
我要去的那座山并不算高,但好在距离本市非常近,坐大巴不到一个小时就到。水杏跟着我去,所以我帮她也买了一张车票,这家伙报身份证号码后我算出她的年龄是二十一岁,不知道为什么,这一点让我觉得挺有趣的。
一直以来凡人都被放在弱者的地位上,包括人类自己提起妖魔鬼怪的时候也大多都是满心的敬畏,当然了这一点要排除不知道有多想搞到异类来做实验的科学家……哪怕是童话故事,人都是弱势的一方,要经过无数(虽然和玩闹差不多的)艰难险阻才能打败大魔王。
然而现在异类都小心翼翼地藏身于人群里,努力适应人类的规矩,模仿周围的人说话做事着装打扮,唯恐暴露了身份。
有时候我在路上遇见了什么妖怪,都会在心里惊叹,他们打游戏、用表情包,没钱了居然还会利用非人的体质跑到工地上去搬砖,和人类一样嬉笑怒骂,尤其是年轻的一代——大家都疏于修行,混迹在人间,感情充沛得像是小孩子,和我在另一个世界见到的妖怪都不一样。
这种不一样是好是坏?谁也说不清。不同的种族之间必然有所争斗,这和正义邪恶等等都没有关系,只是关乎于生存。
当人类占据了绝对的高位后,无可避免的,其他的种族都会衰败下去,就像同一个花盆里根系不够发达的植株;就如同另一个世界里异类高高在上,而凡人们苟延残喘,挣扎在生死线上。
或许情况还没有那么严重——不过总有一天会这么严重的,这没得说。
我和水杏走到山顶,正是太阳即将西沉的时间。傍晚的风悄无声息地消失在蓬松的雪里,动物们各自安眠,山顶安详极了,安详得像是一个壁炉的火焰边整理着头发、昏昏欲睡的老姑娘。
我随便找了一块儿平地坐下,仰起头,眺望被一枝伸出的枝条斜劈为二的太阳。
水杏站在一边,顺着我的目光也望了过去。
隔了一会她问我:“你在干什么?”
“看落日。”
“既然你要看落日,干嘛要这么早就出发?”
“哪里早了?我们到这里的时间刚刚好啊。”
“可是你把时间都花在路上了。”水杏反驳,“你要看落日,直接过来就行了啊。”
我笑起来:“不把时间花在路上,又花到哪里去呢?”
“看落日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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