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火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西极冰
我能够运筹帷幄,能够号令千军万马,却无法去面对自己的孩子,这是可笑至极。
孽火 第713章 番外.绝处逢生
当小浩辰改口叫我“爸爸”的时候,我才明白什么叫血浓于水。即使他装着很高冷的样子,可我依然看到了他眼底深处的激动和喜悦,他是渴望有个父亲的!
他很霸道地宣布要留住我的命,绝不会让我死去,如果我死了他就去当毒枭。
这话震惊了我,也感动了我。我不晓得这是否是欢颜暗示了他可以跟我捐肝的事,他在用这样霸道的方式跟我提。但我不会接受,他还是个孩子,这对他往后的成长很不好。
我找了个借口,让医生跟他说他跟我的肝源不匹配,就勒令他去美国读书了。我还是希望他有点儿出席,往后接手公司也能游刃有余。
我秦驰恩的孩子,总归不能够太庸才的。
其实小浩辰很懂事,跟我相认过后,他远在国外每天都会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学习进度,功课的选修等。他知道我希望他接手公司,现在就开始攻读一些跟经商有关的课程了,他在尽可能地朝我希望的那方面发展。
我很窝心,同时又很难过。如果当年商颖承认这个孩子是我的,即使她不愿意嫁给我,我也会给她们母子一个温暖的家,不会让他们犯错的。
好在现在相认也不算晚,小浩辰终于还是接纳了我。就是我的身体越来越差,好像随时都可能死去,怕是给不了他更多的呵护和温暖了。
就因为小浩辰,我忽然又舍不得死了,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活的机会,我应该会珍惜的。但像我这样犯过错的人,老天从来也不会厚待的。
秦漠飞给我请了个私人医生,时刻关注着我的身体,他也怕我忽然间就离开了,留下了一大摊子问题。
我已经做了最好的部署,从新选了律师维森来处理我的后事。至于现在,我让他们暂时不要去动程婉卿,如果她再有什么大的动作再出手也不迟。
届时如果等得到小浩辰长大,那就让他接手公司,他们帮忙辅佐一下就好。我的日子不多了,只有在尽可能的范围内给小浩辰更宽的路子,让他走得更远。
除此之外,我余下的时间就在院子里拼画,就是欢颜给我画的那幅人像,被秦漠飞撕得粉碎。我舍不得又捡了起来,现在正好还有点时间,就一点点粘合起来了。
这幅画撕得有点儿碎,拼起来很有难度,我足足耗费了一个礼拜的时间才拼好,粘合好准备裱起来。我拿着画看了许久,脑子里总萦绕着欢颜画这画的模样,还是会心动。
这辈子,也只有她时时刻刻能牵动我的心,连小浩辰都不会。我就是这样没出息的男人,一个“情”字贯穿一生。
我在画的背面写下了两行字:孽火流年与你同,繁华散尽我先行。进不敢再爱,退无法相忘,愿你安好!
也不晓得欢颜会不会看到这两行字,这是我发自肺腑的心声。她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我用装傻的方式度过了最后一点跟她相处的时光。
生命流逝的时候,人总会又一种超凡的思绪,看透一切,看透所有。我也就是在这种心境下把一切后事都处理好了,只等咽下最后一口气,就算了此残生了。
腊月中的时候,秦漠飞独自来找我,跟我说秦语要结婚了,问我要不要去参加。我这身体去了也是晦气,就拒绝了,但我还是给秦语准备了一份礼物。她这一生能嫁给甄允昊,这真的是上天注定。
我把关于公司的分配问题和跟程婉卿有关的事情都跟秦漠飞说了,怕他记不住,我还备有一份手稿,很认真叮嘱他,“如果婉卿某一天真的触到了你的底线,还是尽量宽恕她一些,二十多年的青春年华,换谁都会给不起。”
“这样一个处心积虑的女人,你又何必?”
“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对了,浩辰那边你多费心,我也就这么点血脉了,以后还靠他传宗接代呢。”
秦漠飞深意地看了眼我,道,“三叔,你不觉得这样死去很憋屈吗?一代枭雄就这样落幕,好像不应该。”
“我不过就是早死几十年而已,没什么好憋屈的。”
“其实……你也未必会死,我求你一件事好吗?”
“讲!”
“如果我想办法救活了你,你就不能再惦记欢颜了,要彻彻底底死了这条心。全天下的男人中,我独独就忌惮你,因为你给她我给不起的东西。”
……
半年后,我肝移植病愈了。
我一直在问秦漠飞,给我捐肝的那个人是谁,但他始终三缄其口,连对方姓甚名谁都不告诉我。我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查过,却始终没有半点线索。
我很纳闷,除了秦家的人之外,我还知道一个人的肝跟我匹配:洛小七!
但秦漠飞一口咬定这是黑市上的肝源,跟洛小七没有半点儿关系。我也打电话给洛小七了,旁敲侧击地问她最近在做什么,她兴冲冲地告诉我在家乡带领乡亲们勤劳致富,还让我有空的时候去参观。
听起来也不是她,那么会是谁呢?
我打探了很久都没结果,索性也不打听了。我命大,终于又逃过一劫了,而这一次的肝源比秦斐然的更匹配,几个月过去没有起半点排异反应。
这段时间里我一直在养病,也没有再去管理公司的事情了,我委托了维森处理一切事物。而程婉卿那边,她终于在最后一刻醒悟,没有再进一步错下去。
于是我想办法抹平了她所有就有可能掉脑袋的罪状,就留了一些财务上极小的漏洞,这些罪名,大概也就几年时间就放出来了。
公司股权变更,我让欢颜暂时接手了。她正好需要一个比较不错的平台表现一下,matthiola刚好。最主要是,浩辰还比较黏她,让她带效果会更好。
所有的一切,在我消失过后都变得迎刃而解了,所以我决定不再涉足商场,就在世间浪迹一辈子。等某一天累了,乏了,就找个地方歇息,不问世事。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有些事情就是冥冥中注定。我这样悠哉的日子在一年后,秦漠飞和欢颜结婚时彻底打破,我至今都觉得他们俩是故意。
秦漠飞娶欢颜的时候,把婚礼定在了欢颜的老家篱落沟,那地方经过三年的改建,已经成为了一片盛世桃园,美得无与伦比。
我是二月底的时候被洛小七邀请过去看桃花的,按耐不住就屁颠颠地过去了,因为我也想看看秦漠飞为欢颜打造的桃花源会是何等的美艳无双。
洛小七又自告奋勇地要来接我,还开着她那大东风货车来的,但因为下暴雨很尴尬地被拦截在了高架下,进不来机场这边。这丫头有点儿笨,没带伞,硬是光着脑袋跑到机场来接我。
我看到她的时候,她就像一只落汤鸡似得站在人群最后面,一边四处张望一边不断捋满头的雨水,狼狈极了。我忽然间有种无法言喻的感动,走过去轻轻把她搂到面前,拉起衣角擦了擦她头上的雨水。
她冲我嘿嘿地笑着,道,“秦先生,没关系啦,快别把你衣服打湿了。”
“你怎么瘦了这么多?”搂着她时,就发现她的肩小了许多,运动衫穿在她身上松松垮垮的,没以前好看了。
“人家带领乡亲们勤劳致富,当然要瘦的嘛。咱们快走吧,正好雨停了也。”
她吐了吐舌头,拎起我的行李包就往前走,我盯着她那瘦弱的身影,总觉得不太对劲。她怎么瘦了小半个影子了?以往那身板瞧着就朝气蓬勃的。
我快走几步跟上她接过了行李包,又顺势拉起了她的手,“小七,你这一年很累吗?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个德行了?乡亲们致富了没有?”
“这不才刚刚起步嘛,慌什么呐,终归是要领导大家发财致富的嘛。”她睨了眼我,脸蛋微微红了。
看她不太愿意提,我也没再打破砂锅问到底了,可能她真太累了。等过些天回魔都了,我还是想办法给她安排一个好点儿的工作,也不枉我们认识一场。
她的东风车就在高架下面停着,她拉开车门把我包放了上去,等我上车了,才爬上车脱掉了湿漉漉的外套,就穿了个宽松的t恤坐在了驾驶室里准备开车。
我看不得她满头湿发的样子,从包里拿了条毛巾出来,“小七,你把头伸过来。”
“干嘛?”
洛小七怔了下,还是听话地把头伸了过来,我把毛巾放在她头上就开始揉,跟揉面团似得。她笑得前俯后仰,以至于我眼睛一不留神就瞄到了她宽松的t恤领子里,可能是角度的问题,我看到了她胸前有一道长长的疤痕。
那个位置,那么长的疤痕……我顿时就愣住了,这丫头会不会有事情在瞒着我?
“好了没啊秦先生?”她埋着头瓮声瓮气地道。
“噢,好了,开车吧小七。”
我连忙松开了毛巾,自然不敢提看到她胸前疤痕一事。但我却记住了,特别疑惑。她莫名其妙瘦了那么多,若没有遇到点特殊事情怎么会瘦?
“哎呀秦先生,你把人家发型都弄乱了,讨厌!”她对着后视镜照了照,娇嗔地瞥了我一眼。我笑着又揉了下她的脑袋,什么也没说了。
孽火 第714章 番外.隐居
我直接下榻的是篱落沟的桃花源里,这边山庄已经建成,取名为“欢飞颜”,三个字就嵌在在桃林外面那牌坊之上,龙飞凤舞,是秦漠飞的手笔。
山庄气势磅礴地坐落在桃林中央,站在牌坊边往里看,一条笔直的马路直通往山庄,与马路两边的桃树相辉映,顿令人想起了那句诗: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只不过,小径变成了乡间马路,白云变成了桃林而已。
这方圆十里全是桃林,又配以度假山庄,想必是中国目前最大的人工桃园了。我能想象待到三月花开时,这地方将是何等的妖娆妩媚。
现如今的人们生活水平上涨,追求的东西也多元化了,懂得享受,取乐,不再以赚钱为生命唯一目的了。假以时日,这地方一定会成为人们竞相传颂的世外桃源,会驰名中外。
漠飞这小子,投资眼光果然是高人一等的,这一举数得,怕是他打算建造桃林时就盘算好的。
眼下桃花尚未盛开,但含苞待放的花骨朵还是令人期待得很。这边暂时还没有对外营业,但里面已经完全打整好了,这是在为秦漠飞和欢颜的婚礼做准备。
管理山庄的人都是秦家老宅子派过来的保镖,领头的是阿飞。他看到竟我一点儿都不意外,还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边上的洛小七笑了下。
“三爷,一路上辛苦了,老板早就命我把你住的地方整理好,就等你来了。”顿了顿,他又瞥了眼洛小七,笑道,“小七,你要一起进去看看吗?”
“我……就不用了吧,我得先回村子里了,村民们还等着我呢。秦先生,不然我过些天再来看你吧。”洛小七拧了下眉,有些纠结地跟我道,她似乎有心事。
“你不歇息一会儿再走吗?头发都还没干。”
“不用啦,这边回去就一个小时,很快的。”
洛小七坚持要走,我也没强留她了,看着她又开着东风车离开,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跟阿飞去山庄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她胸前那道疤痕,那个位置……
阿飞给我安排的房间是山庄里最豪华的房间,里面各种配套都是我平日常用的,看来秦漠飞跟他交代过。不过我并不是很喜欢这样的房间,我看上了山庄四周坐落在花丛间的小木屋。
稍作休息过后,我准备四处去看看这桃林,问阿飞要了辆自行车顺着纵横交错的马路骑过去,才发现这马路格局很奇特,以山庄为圆心,是环形的设计。
共有五环,每一环十字交错的地方就建有小木屋和休息亭,十分雅致。
我骑车到最后一环的时候,就相对比较清静了,这边离山庄比较远,路人都不太能走到这边来。尤其这里还靠着山湖和后山,太过幽静了。
我推着车朝后山走了过去,忽然瞧见一座双棺坟墓建在了左边的桃林处,这里跟桃林隔开了的,得走出来才看得到。
我狐疑地走过去,在看到墓碑上嵌着的两张照片时,才认出他们是欢颜的父母,因为五官相似。两位老人都笑得十分慈祥,一看就是那种淳厚老实的人。
秦漠飞还真是有心,欢颜如果看到两位老人合葬在一起,怕是会悲喜交加。
我在这儿看了许久,就停了车顺着围墙边上的小路走了出去,这里就是山湖了,倒映着山峦,真真的山清水秀。湖边的垂柳已经萌芽,随着微风荡漾时,掀起了一片春意。
我坐上了洛小七之前栽跟斗的那块大岩石,迎着春风看着风景,忽然间很庆幸自己还活着,否则也看不到这满湖春色了,人间百态了。
湖里面多了很多的锦鲤,可能是阿飞他们人工饲养的,游来游去十分欢快。这样的画面像极了人间仙境,没有经过刻意雕琢,一切都浑然天成。
我决定了,就住在这湖边上好了,正好离前门比较远,安静。
阿飞过来找我的时候,我正斜靠着湖边的岩石小憩,被他的脚步声惊醒了。他手里拿着件大衣,走过来递给了我,“三爷,这两天天气还有些冷,可别冻坏了,免得参加不了老板的婚礼。”
“他们什么时候过来呢?”我依言披上了大衣,又靠在了岩石边。
“快了吧,老板说得来这边拍婚纱,让我早点儿张罗。可是我一个没结过婚的男人,也不懂浪漫,所以来求三爷你了。你看看咱们这里怎么布置才算好?”
我斜睨了他一眼,十分不悦,“你觉得我会帮你布置?他娶的是我喜欢的女人,可不是别人。”
“我觉得三爷肯定会帮忙,诚如你说,老板娶的是你最爱的女人,那你不想她有个风风光光的婚礼吗?”
“……”
……
策划了整个婚礼场地过后,我躲进了靠山湖的那栋小木屋里,这地方比不得山庄那般豪华,却胜在朴实,我深深喜欢上了这小居室的木屋。
阿飞又帮我把所有东西搬到了木屋里,还带来了一把小提琴,就是那把我放在老宅子里的小提琴。他笑说我若没事拉拉小提琴,就仿佛给这桃林增添了背景音乐,再来点儿小剧情直接就能当电视剧放了。
我没跟他斗嘴,问他是否知道当初给我捐肝的人是谁。他怔了下,随即摇摇头说不知道,这都是秦漠飞一手在处理,他在这边管理山庄不晓得。
他说得特别从容,所以令我疑惑,感觉他早就知道我会问想好了说辞一样。他们越是三缄其口,我就越怀疑这事儿跟洛小七有关,她胸口那疤痕太诡异了。
只是我无法举例说明,这太猥琐了。但这事儿成了我心头的结,或许会成为永远的秘密。
秦漠飞和欢颜的婚礼定在三月二十四号,而这边的桃花正好十五号左右开始,花期前后会持续大半个月,二十多号是桃花开的鼎盛时期。
十八号的时候,洛小七带着二十个大约十八九岁左右的年轻男女来山庄了,说都是她在学校里借的,用完了得要还回去。阿飞接手了这些孩子们,做几天的集训,好迎接婚礼的到来。
我看阿飞和洛小七很熟,他特别疼她,把她当做小妹妹一样照顾。我更蹊跷了,他这人我是知道的,本就不是什么热性子,怎么会无缘无故对小七如此体贴呢?
当然他们不是男女之间那种情怀,我阅人无数自然看得出来。不过我没好意思过问,也就装着不以为然了。
秦漠飞和欢颜的婚礼,轰动了整个小县城,尤其是欢颜村子里的人,已经把她当成了偶像一样膜拜,因为是她的存在才引来了投资开发,才有这样一座美妙绝伦的世外桃源。
包括离篱落沟最近的连镇也沾了些好处,一年前洛小七就嗅到了其中商机,已经把他们村的橘子跟这边的桃子捆绑销售了,开了个专门配送新鲜瓜果的平台,据说生意还不错。
大概是因为洛小七身上那道疤痕,我对她多了几分关注,才发现这丫头商业头脑丝毫不亚于一个成熟的商人,若非是局限于这地方小,她可能很有一番作为。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还是她身上那道疤痕,我始终想知道为什么。
婚礼逼近,洛小七又要照顾这一群学校来的孩子,所以就暂时没有回连镇,住在了山庄里。不过她老喜欢往我的小木屋跑,打扫卫生啊,整理房间什么的,弄得我很不好意思。
依照她的话说,我是她的贵客,所以要照顾我。每每盯着她那瘦弱的小身板,我心里就复杂得很,我一直怀疑身体里的肝就是她捐的。
洛小七特别喜欢听我拉小提琴,每次帮我打扫了房间过后,就坐在小凳子上手托双腮,笑眯眯问我,“秦先生,你可不可以拉小提琴给我听?”
我笑道,“你要学的话我可以教你,学小提琴也不难。”
她摇摇头道,“我就是想看你拉,觉得你拉小提琴的样子帅得不要不要的。”
“傻丫头,我都是糟老头子了还帅。”
“才不,你在我眼里是最好看的,你也不老,就是头发白了嘛。回头我问村里的老中医要一些药,把你白发又变成黑发。”
每次她这样说,我就会没好气地瞪她一眼,然后给她拉曲子,她和欢颜一样,很喜欢听那首《梁祝》,我都不记得给她拉过多少次了。
曾经我发誓欢颜过后不会给任何人拉小提琴,可面对洛小七的请求,我从来都不忍心拒绝。尤其是看到她听完曲子后那一脸璀璨的笑容,我就觉得很知足。
她总问我,“秦先生,你现在还爱欢颜姐姐吗?她大婚过后你会不会很难过?”
爱是肯定的,我从来就没有不爱欢颜过。但难过的话可能不会了,看到她幸福,我应该也觉得幸福,毕竟她从来就没给过我机会,也不爱我。
而后洛小七又会问我,“你这一生还会爱上别的女人吗?会是什么样的呢?也会给她布置这样奢华的婚礼吗?”
她就像个小孩儿,喜欢问我很多很多的问题,但我很少有回答过她的,因为回答不出来。
我以前就说过,我不晓得一份爱到底能保持多久,或许刹那间,或许几年,也或许一辈子。有时候爱一个人,爱着爱着就不爱了,不是凉薄,而是真的不爱了,没有理由。
这辈子,我不知道还会不会爱上另外的女人,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真的爱那个女人,给她的婚礼一定是这时期我能给的范围里最好的。
孽火 第715章 番外.还债
三月二十四,秦漠飞和欢颜大婚的日子,这天艳阳高照,春光无限好。
我没有去参加他们的婚礼,而是在湖边赏风景。岸边的杨柳长出了新叶,妙曼的柳枝随风舞动时,就如同一个千娇百媚的女人在迎风歌舞,很美。
今朝的欢颜,应该也很美吧。她本来就很出尘,精心雕琢之下怕是更惊为天人。我很想见她,从知道她来桃园过后就一直蠢蠢欲动,但始终没有去。
见或者不见,她始终是秦漠飞的妻子,我的侄媳。今生今世我只有念想的份儿,而永远都不可能拥有她。见面,反倒是一种无法言喻的负累。
桃园里张灯结彩,所有布置都是我精心策划的,我能想象着秦漠飞和欢颜牵手走过十里桃林的样子,那是我梦寐以求却始终得不到的幸福。
正午的时候,我拿起小提琴拉起了那首脍炙人口的《追梦人》,这是我和秦漠飞约定好的,送他们最后一次祝福。这一次过后,他们的婚姻再无任何遗憾,我们,应该曲终人散了。
《追梦人》这首曲子词曲都很美,我特别喜欢。用在今天这种喜庆的氛围里,有种锦上添花的感觉。
旋律从我指尖流出的时候,我脑子里全都是欢颜的音容笑貌,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开始,如电影一般从脑中掠过。点点滴滴,一丝没有错过。
欢颜,从今往后,三哥再不以追求者的身份出现在你的生命里了。进不能相恋,退不能相忘,你一定要安好。
其实我放不下,但应该要放下了,尘埃落定,我没有理由再成为一个令人厌弃的人。这世间除了爱情,还有别的可以追求的东西,比如风景。
曲子拉到一半的时候,我听到身后传来了马蹄声,一开始很快,到最后很慢了,踢踏踢踏地走了过来。我知道是秦漠飞和欢颜来了,也没有回头,继续拉着曲子。他们俩也没有打扰我,在身后静静站着,令我有些如芒在背的感觉。
“三叔……”
这声音好温柔,好惊愕,包含了无数情愫。我瞬间热血沸腾了起来,好想回头看看,好想喊一声欢颜问她好不好。但我忍住了,仍旧拉着旋律,送给她最后的祝福。
欢颜,三哥能为你做的就是离开,成全你和漠飞。自此之后,不会再让你为难了。
当最后一个音符结束之时,我硬生生忍住了想回头看看欢颜的冲动,对他们就说了一句话,“你们走吧,曲终了,人也该散了,祝你们百年好合。”
讲出这句话,真真是心如刀割。终究是我爱了这么多年的女人,我左右了她的命运,而她摆布了我的人生,我们在彼此的生命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记。
忘不了,放不下,依然那样的爱她。
我听到了身后泣不成声的哽咽声,还有沉重的叹息声。但我们谁都没有讲话,此时无声胜有声。好多事情我们都明了,不需要多言,尤其是这种氛围下。
我知道,他们两个的心境不会比我好受。感情是人世间最折磨人的一种东西,而我的感情大概是月老牵错了姻缘线,所以生出这些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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