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火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西极冰
这大概是能为三叔争取到的最大宽恕了,然而当我找到他的时候,他却很不屑地跟我讲说“若非我自愿,那边的人想要杀我恐怕没那么容易。”
他的狂妄不无道理,毕竟从他取代白鲨那一刻起,至今都二十多年了。一个能在黑白两道都翻云覆雨的人,怎可能看上“将功补过”的条件。
他直接拒绝了,还挑衅我,令我一口恶气堵在心头,气不打一处来。
自此之后,我没有想再去劝三叔,大概他真的无所谓生死,因为在他眼中他都已经孑然一身了,死了也了无牵挂。再有,逼着他这样的人投降,恐怕也是难事。
再有,他的肝不好,也已经时日无多了。我觉得,与其他心不甘情不愿地投降,还不如就在病痛中死去,起码狂傲了一辈子,算是死得其所。
但这种僵持被他自己打破了,他答应将功补过,却又一次把欢颜推上风口浪尖,他要跟欢颜走一次红毯,结一次婚。即使是假的,他也要布置完整。
我们三个各怀心事,欢颜为了留住三叔的性命在动她能想到的小心机,而我为了保全家族也布置了许多。至于三叔,我始终猜不透他最终妥协是因为什么。
直到这场别有用心的婚礼开始时,我才明白他只是为了成全欢颜那点小心思。我记得他说过,能死在她的手里算是一种幸福。
这世上,恐怕也只有“情”才会令一代枭雄低头。
只不过,我没有让欢颜的手沾上血腥,我舍不得,所以替她下手了。以至于三叔在伤好过后狠狠揍了我一顿,说我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孽火 第720章 漠飞说4
滚滚红尘,我们谁都主宰不了上天注定的命格,但命运,却始终是自己改变的。三叔与我们共谋,终于把全世界与他有联系的大佬一网打尽。
我十分震撼,他竟然能号令那样多的大佬,并平衡彼此的关系。所以他说“若非他自愿,否则那边的人对付不了他”这话一点儿夸张的成分都没有。
只是,他得到了自由身,却抵不过上苍的惩罚,他的病终究是越来越严重。他总用一句话自嘲,“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他说上半生他作恶太多,把余生的福报都用光了。
对于死,他有种超凡脱俗的理解和透视,他十分平静地等死,不再挣扎。
但我不平静!
三叔因为救诺诺而病入膏肓,决定在老宅子里度过余生。我看到了欢颜的无能为力和痛苦,她一直念及三叔救她和诺诺的恩情,想要报答他。她是个感恩的女人,又因为三叔那满腔爱恋而觉得亏欠,所以她始终活在一种自责当中。
比起三叔,或者比起身边任何人来说,我都是幸运的。有个爱我的妻子,还有几个精致如玉的孩儿,人在幸福的滋润下就会变得很温和,会想得更多,更远。
本身我和三叔习性相近,彼此间更多的是争斗和较量,对于生死的理解也跟他差不多。我也觉得人终究有一死,早一点儿,晚一点儿的差别而已。
但欢颜不这样理解,她说三叔这一生太过凄凉,走了他不愿意走的路,种了他不愿意看到的果,这一切都因为当年族人的争斗。否则他会是另外的命运,会有与现在截然不同的人生。所以这是我们大家欠他的,如果可以,她情愿用自己的命换他余生的岁月。
我问她,如果把命都换了,那我的余生怎么办。
她笑说,“我为你生了这么多孩儿,余生你不会寂寞了,如果死了,我就在黄泉路上等你,不喝孟婆汤,不过奈何桥,你一来就能看到我。而三叔,他来去可能都是孤零零一个人,所以让他活得久一些,最好走在我们后面,那么他来时就有我们作伴了。”
欢颜这话虽然是假设,但却令我难受了很久。她心里始终藏着一份不足为外人道的情感,是专门给三叔的。不是爱情,但却超过了友情。
我无法去左右她的感情,因为当年她最需要呵护的时候,我却给了她折磨。也就是这个时候,伸出援手的是三叔,他把能的范围里的所有温柔都给了她。
人是一种很感性的动物,记不得锦上添花的美好,但一定记得雪中送炭的温情。所以欢颜记着三叔那份情谊虽令我纠结,却也是情理之中。
我觉得,只有想办法留下三叔的命,才能让她慢慢淡忘他的好。我们的余生还很长,她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来偿还这一切。
其实三叔有个孩子,就是当年商颖剩下的浩辰,她欺瞒了所有人。
浩辰和他的肝源还很配,但他死活不愿意用他的肝来续命。以他的话说,他十多年都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又哪来的资格用孩子的肝来续命?
但这不是主要原因,我觉得他是不想活了,因为他放弃了对欢颜的追求,那股子劲没了,就变得生无可恋。
至于一个硬生生闯进他生命里的孩子,他根本不知道如何去疼爱。浩辰的存在,可能仅仅是能继承他所有的家业而已,别无其他的意义。
我不得不承认,三叔对生死的淡漠实在超凡脱俗得很,我根本做不到。可能人一旦拥有太多,就变得比较贪生,也比较贪婪,总想活久点,多享受一些这世间的繁华。
欢颜讲得多,若非是秦家当年太冷漠,三叔不会落得如今这般等死的境地。以他那逆天的本事,这人世间哪一场繁华风景他抓不住呢?
最主要,若非他的成全,我和欢颜不会如此幸福。所以我们大家欠他的,我来还!
洛小七这个名字,早在三叔摧毁黑市器官交易时我就关注了,因为她的血和我们秦家的血一样,是稀有血型。
最关键是,她当年就是因为肝源和三叔匹配才被薛老头子盯上的。只是三叔这人很诡异,他能坏得淋漓尽致,也能好得莫名其妙,他直接就放过了她。
但这个女孩儿,我一直记得。
所以在三叔等待死亡的时候,我千方百计找到了洛小七,她竟和欢颜是一个县城,两人所在的地方紧紧相隔七八十公里而已,令我对她又多了几分亲切感。
我把她约在了我为欢颜建造的桃花源里,这是在当初认定欢颜是我妻子不二人选时决定的,因为看到书上说桃花象征着爱情,我也不知道要如何对妻子才叫好,就策划了这样一个地方。
洛小七认识我,她叫欢颜为欢颜姐姐,还特别羡慕她,说十里八乡的人都羡慕欢颜。
她家境跟欢颜差不多,父母都离世了,本有个弟弟也被薛老头子给害了。但她身上有种很乐观的精神,脸上始终透着对生活的渴望和激情。
我提到三叔的时候,洛小七眼神多了几分暖意,我感觉这丫头喜欢他。只是,以三叔的性子,是绝不会接受她的,且不说他心里还有欢颜,单就他那操蛋的人生,就不是一般女孩子能理解的。
道明来意,我对洛小七并没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接给出一张空白支票买她的肝。这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因为这世上很少人会对金钱无视。
她盯着我看了很久,讲了句令我汗颜的话,“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搞得这样市侩做什么?我和秦先生有数面之缘,救他义不容辞。”
我满脸尴尬地道,“或许会有性命危险,你知道这其中有很多禁忌。”
“我不怕!”
铿锵有力的三个字,忽然莫名让我心酸。我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的情谊,可以让她如此坦然面对生死。
活体捐肝这种事,就目前的医学水平来说,危险也有百分之五十。还有捐肝后的种种危害和负面作用,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了的。
就比如父亲,当年若非切了肝,以慕连清的医术他是能活下来的。所以后来三叔坚决不让小浩辰给他捐肝,也就是处于这方面的担心。
洛小七肯定明白捐肝后的危害,可她并不在乎。我在想,如果三叔最终知道这事,他心里会是怎样的感受。
和洛小七敲定捐肝一事过后,她叮嘱我无论如何都不可以让三叔知道,一定要瞒着。我其实也是这个意思,否则三叔这一生都会心怀愧疚的。
我把洛小七接到了野战医院,筹备手术。这是我最放心也最安全的地方,不过操刀的人还是慕少卿,他这人虽然有点儿心术不正,但医术确实好。
捐肝并不是那么简单的,要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和筹备。洛小七就在野战医院里住着,每天定时定量地摄入一些营养元素,为手术做准备。
在手术的前夕,她私底下跟我说,如果手术中她真的十分倒霉地死去了,谁也别说,就偷偷把她烧了丢海里,就魔都东海码头那地方。
我问她为何要丢东海码头,她纠结了很久才告诉我,那地方离三叔的别墅最近,她想陪着他。
我听后沉默了很久,很慎重地答应了她。而后她就笑了,那一脸璀璨的笑容就像春风一般,暖到了人心坎里去了。我忽然间很怜惜这丫头,她比我小九岁,却活得比我大气。
从头至尾,三叔都不晓得我和洛小七这约定,他真以为我从黑市上找到了肝,所以抱着一种没所谓的态度接受了手术。他还跟我说,如果手术中他一不小心嗝屁了,不要把他埋葬了,就洒在海里面。
他的想法和洛小七惊人的相似,但意思不一样,他说他一生作孽太多,进入大海中洗涤一下肮脏的灵魂。往后有机会轮回转世了,也能投一个好人家。
他说到“好人家”三个字时很意味深长地瞄了我一眼,眸光中那淡淡的不屑和凉意,令我心里十分难受。秦家带给他的伤痛,恐怕这辈子都抹不去了。
本身这一场手术感觉上是十分顺利的,因为天时地利人和,再加上有医术精湛的慕少卿,成功率即使没有百分百,也有百分之七八十。
但我们都估算错误了,洛小七在取肝过后就出现了休克,陷入了深度昏迷。整个野战医院肝病科的权威都参与了抢救才把她抢救过来,但她身体却十分糟糕了。
手术过后,我才晓得她曾经得过再生性贫血,取肝诱发了她的病因。不得已,我让家族里面所有人都来检查,准备给洛小七捐赠造血干细胞。
最后是小浩辰匹配度高,取了他的干细胞才阻止了洛小七的病情。等她病情稳妥过后,慕少卿才告诉我,当初给洛小七捐赠造血干细胞的人就是三叔,这大概就是缘分了。
手术过后,三叔的身体恢复得很快,但洛小七却一直住在重症病房里养病,足足养了大半年才彻底痊愈,但整个人瘦得都没有人形了。但她很亢奋,她说这是她一生中做的最应该做的事。
孽火 第721章 漠飞说5
三叔恋上了我为欢颜建造的桃花源,在这儿过上了与世无争的日子。他说喜欢这里的清净和平凡,都市的喧嚣已经吸引不了他的兴趣了。
其实我晓得,他只是不想呆在有欢颜的城市,会触景生情。他之所以选择放手,并非是因为多疼惜我,而是为了欢颜,他不想她那样为难。
和欢颜几经风雨,我终于给了她一个我认为的与众不同的婚礼,婚礼在桃花源举行,整个婚礼的布景和策划都出自三叔的手笔。他说,只想用这种方式祝福我们。
婚礼上,他为我们拉了一首曲子,叫《追梦人》,特别的应景。我骑着马带着欢颜见到了他,但他始终没有正面欢颜,跟我们说“曲终人散,祝我们白头偕老。”
从他嘴里讲出这句话实属不易,我不是他,但能感同身受。欢颜落泪了,特别的伤心,我明白她的百感交集,也看出来她的如释重负。
三叔是一个洒脱的人,他放弃了一切荣华富贵,毫不犹豫选择了隐居。这可能是最适合他的生活,所以我也没有再劝他回到繁华的都市中来。
我接手了秦家的产业,再次成为了秦家的掌舵人。随着世家的陨落,秦家的结构瓦解了,我不再背负来自家族的压力,也摆脱了那边人的牵制。
秦家持续了好几十年的风起云涌,因为三叔的隐退而平静。
我跟他的这场较量中,说不上谁胜谁负,但不可否认的是,若非他让我,我们可能还在斗。我没有他那样的心胸,也没有那气度,或许若干年后,我才能修到他那样的境界。
这一生,因为三叔我受益匪浅,事业、爱情,都是他的推波助澜才促成了我如今的人生。不管动机如何,但我内心深处确实特别感谢他。
尤其是欢颜,在想,如果没有她的出现,没有她为我生儿育女,我的性子可能更加张扬跋扈。我都不晓得最终会有怎样一个人生,但一定不会如现在这般幸福。
秦家祖辈中,从来没有过真正的爱情存在,因为我们的祖训提倡的就是门当户对。而从古至今,能够与秦家匹配的门户几乎凤毛麟角,所以祖辈们的婚姻都算不得完美。
年少的时候总看到父母同床异梦,所以我十分排斥没有爱的婚姻。也正因为如此,在遇上欢颜之前的二十多年,我都很洁身自好,我不想走父亲的路子。
我一直渴望的婚姻就是一生一世一双人,就算没有荣华富贵也能执子之手到白头。其实这种渴望很奢侈,因为现如今这世道太浮躁了,想拥有一段完美的恋情和婚姻是很难的事儿。
因为三叔的一步错棋,我过早地为人父,为人夫,也过早地享受到了天伦之乐。所以他是我的恩人,是我和欢颜和孩子们这个小家的恩人。
我很爱欢颜,很爱我的孩子们,是他们的出现,才让我从一个冷漠的商人变得有血有肉。我总在想,欢颜的出现到底是三叔制造的一个意外,还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分,这个问题一直没有答案。
所谓“家和万事兴”,这真的一点儿没错。
以往很多人怕我,公司的员工,我的对手,客户,包括宅子里的下人们看到我都不敢正眼看。可现在不一样了,他们说我看起来温暖多了。
我不置可否,心中有爱的男人,自然瞧着顺眼多了。
少欧也搬回了老宅子居住,他和莲凤的婚礼是欢颜一手操办的,算不得奢华,但肯定别具匠心。
一般情况下,男人可能在结婚过后都比较有担当,少欧现在俨然成了我的得力助手,我就把成业集团彻底交给了他,他做得也如火如荼。
我让阿飞想办法为薛宝欣减了刑,再有几年她就可能被放出来了。至于大姑和二叔,我就没有那么仁慈了,这两个人心思完全扭曲,即使善待他们也未必会领情。
但薛宝欣不一样,她是少欧的母亲,父亲的女人,我不看僧面看要佛面的。再有,少欧的转变能直接影响到她,她就算不痛改前非也影响不到我什么,毕竟现如今公司的ceo是她儿子。
秦家族人中,最风骚的要数漠枫了,他的心境可能变了,没有再因为我而发疯发狂。他全身心投入到了赛场中,那简直所向披靡,每个赛季的奖台上都有他的影子。
只是他始终孤身一人,也没听见任何绯闻。我不敢去问他这个事情,兴许日子久了,他命中注定的那个女人,或者男人就出现了。对于他,我始终心怀愧疚。此生我能给他的东西都给了,却独独他想要的我给不起。
漠枫可能明白我这种复杂的心境,所以每次回来看到我都装着十分开心。只是从他的眼底,我仍然觉得有几分落寞在里面,也不晓得何时才会散去。
秦家大抵就是这个情况,没了世家的头衔,族人们就消停了许多,老老实实地守着自己一亩三分地,也没有再窥视别人的东西了。前车之鉴,应该还是刻骨铭心的。
经历过风霜的洗礼后,秦家不再是那样遥不可及。我准备搬到当年跟欢颜求婚的婚房里居住,把这老宅子对外开放,让市民们看看他们眼中神秘的古宅到底是什么样的。
这想法遭到了师父的强烈反对,他说不管古宅如何神秘,都是秦家祖辈流传下来的。即使世家光环不在,但这名门世家的气势绝不能丢。
我对此无言以对,就没再提把古宅对外开放一事了。但我还是坚持搬到了婚房里,因为这地方才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家,我和欢颜,和孩子们的小家。
讲真的,有个挚爱的妻子,有一堆可爱的孩子,这种日子可能是男人有生之年最完美的追求。每天下班回家都能看到他们一张张笑脸,这是种无法言喻的幸福。
所以我自然而然就会想到,这一切都是三叔给我的,于是就更关注他的消息。他还是热衷于过那种闲云野鹤的日子,在桃花源那边隐居。
三叔追问过我,他的肝源到底是谁提供的。其实我猜他可能知道了洛小七给他捐肝的事情,只是想要进一步求证罢了。我告诉给了他,并让他就在桃花源那边还债好了。
他没有再理会我,但确实留在了篱落沟,帮着洛小七一起带领他们的村民们致富奔小康。说真的,我从来没有见过洛小七那样的女孩,她仿佛天生有着用不完的理念和抱负,做什么都雷厉风行。
我觉得,她这样的女孩遇上性子淡漠的三叔,反倒是一种互补。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三叔的心始终在游离,没有在她身上停留过。
不过,虽然他们两人感情上没什么进展,但三叔却带着洛小七满世界遨游,看尽人世繁华。我偷偷打过电话给他,问他是不是想通了,想要找个人安安静静过日子了。
他回了我一句很凉薄的话,“当一个人心怀感恩的时候,就无论如何都产生不了爱情!”
我不赞同这话,若不然古代怎么会传下一个“以身相许”的词语。我怂恿他,既然是为了报恩,那何不以身相许呢?这样我们大家都不为他操心了。
他狠狠鄙视了我一把,说如果我对欢颜不好,他随时都可能以追求者的身份为她保驾护航的。自此之后,我再也没有打电话给他自讨没趣。
话说回来,欢颜十分看好他们俩,她说洛小七是个特别能感染人的女孩,哪怕是冰块儿遇到她都能融化几分。三叔性子内敛,和她在一起总会被潜移默化的。
对此我不置可否,欢颜可能至今都不晓得三叔爱她有多深,她从头至尾都如飞蛾扑火般爱着我,所以对那份感情从没有了解过。
试问,一代枭雄能为她转性回头,若非是真爱又怎么做得到。不过我没有跟欢颜分析这问题,我又不是傻帽,不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终归,男人的情怀不是女人能猜得透的,有些东西到死都不会忘记,有些东西却如过眼云烟瞬间即逝。若非三叔彻底放下了欢颜,否则他这辈子可能都不会接受洛小七,不管她如何优秀。
所以,在始终看不到三叔和洛小七修成正果的时候,欢颜跟我说了个馊主意,她说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按照三叔当年对付我们的办法对付他们俩。
我听后强烈阻止了她!
三叔是个成熟男人,有着比我们更成熟的思想和行事作风,如果我们真的用这方式让他和洛小七交集,他可能会厌恶我们,甚至连带的厌恶洛小七。
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如果是上天注定的话,他们一定会走到一起的。
……
我们的故事大抵就是这样,有爱恨情仇,有喜怒哀乐,风风雨雨这么多年,我记忆最深的就是三叔留给欢颜的那两句话:孽火流年与你同,繁华散尽我先行。进不敢再爱,退无法相忘,愿你安好!
这世间痴情的男人很多,但如三叔这般执着且疯狂的人我是没有看到过。所以我特别希望他的余生能被某一个女人填充,让他享尽一世繁华。
(全剧终)
孽火 第722章 魂断
我霍然回头,隐约看到雨幕中站着个高大魁梧的影子,他像是穿着军装,狂风掀起他的披风一浪一摆,就像死神一样。
我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往妈妈身边靠了些。“你是谁啊?”我尖叫道,死死抱住了妈妈。
他没有理我,只是站在那里静静盯着我,他帽檐压得低,我看不清他的脸,但能感觉那两束眸光很凌厉。
风雨中,我们就这样对峙着。我抱着妈妈惊恐万分地看着他,也不晓得他到底是敌是友。即使他是敌人,我也没有任何办法,我此时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
许久,他伸手往后勾了一下,忽然从他身后又走出来一个人,这人比他矮一些,但举止利落且气势不弱,一看就是跟褚峰一样练过的。
他闷不吭声地把马车上的棺材扛了下来放进妈妈的墓地,又朝我走了过来。他凑近时我看清了他,方方正正的国字脸,很普通,但一双紧蹙的剑眉甚是英气。他很冷漠地看我一眼,伸手要抱走妈妈。
我没放手,抬头眼泪汪汪看着他,“你,你是谁啊?我想给妈妈换身衣服可以吗?”
“她满身病毒,你要不想被传染伤就赶快放开,我要赶紧埋了她。”
他说着强行把妈妈抢走了,直接就丢进了棺材里,像丢垃圾似的,接着他就把土推下去掩埋了,动作很快。
“你等等,我自己埋,我自己埋妈妈!”
我飞扑了过去,趴在墓堆上看下面棺材里的妈妈,真真是凄凉到了极点。雨点混着墓沿的泥土滑下去,很快把她掩埋了。
我满脑子都是她疼爱我的情景,一幕幕接踵而至。十六年的呵护,养育,她把满心的慈爱给了我。而我什么都不能为她做,甚至给她烧一些纸钱都做不到。
“你们别动,我自己埋她,呜呜……”
我哽咽道,把泥土一捧捧往下面推洒,这种痛苦无法言喻,像是用把刀慢慢把妈妈从心头割舍掉。
想起她惨死的一幕,我心头恨意滔天。有生之年,我一定要亲自手刃那个该死的田中佐野,我要把他千刀万剐。
掩埋好妈妈后,我已经累得虚脱了,十指好像破了,指甲里灌满了泥,疼得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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