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医王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草席
房俊没有姐夫那么好的心理调整能力,但是看到李元嘉的眼色之后还是赶紧点了点头,拿起了筷子。
终究是少不经事的年轻人,吃了几口之后,没什么胃口的房俊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姐夫,咱们府上酿造的这些烈酒常人饮用真的没事儿么”
不等李元嘉回答,旁边的房奉珠眉头一皱说道“当然没事儿,大王昨天晚上还喝了一壶呢遗爱,你突然问这个干嘛”
“咳咳,没事儿,随便问问。”
“放心吧,少量饮用肯定没事儿的。”
翻了个白眼,李元嘉无奈的解释道“不过这酒实在太烈了,一般人喝多了都不好,更别说咳咳,如果不是唔”
说着说着,李元嘉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语速越来越慢的同时,脸上的表情也渐渐陷入了沉思之中
第六十一章 棉花“丰收”
贞观十二年七月,大唐翼国公秦琼秦叔宝薨了。
重臣过世,自然满朝震动。
虽然这几年秦琼基本上已经没什么存在感,但是毕竟是开国元勋,因此皇帝李世民亲自下旨,追赠秦叔宝为徐州都督,陪葬昭陵;此外还特意让人在秦琼墓前造石人马,用以彰显秦叔宝的战功。就连秦怀道这个十四岁的小屁孩儿,也被李世民封为了千牛备身这可是掌执御刀“千牛刀”的高级禁卫军官,当年太上皇李渊也曾经干过的差事
对于秦叔宝的死,除了一点小郁闷,李元嘉并无太大的感觉。
自家酿的烈酒喝死了秦叔宝咳咳,应该说是在拿到了自家酿的烈酒之后,原本就剩一口气的秦叔宝死了,这和他有什么关系自己已经警告过了秦怀道,他们不相信,李元嘉能有什么办法
而且让李元嘉略感意外的是,随后他亲自去参加翼国公的葬礼时,不但秦怀道见了他毕恭毕敬,丝毫没有任何愤恨的表情,就连秦琼引用了韩王府烈酒这件事情,似乎也没有任何人提及
就好像这件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所以说,是我自己想多了”
回到王府之后,李元嘉轻轻的呼出了一口气。他不怕这件事情会给自己惹什么麻烦,但是却怕被载入某些无聊人士写的书里面,毕竟秦叔宝这个名字在后世的名气实在是太大了
生活重新归于平静,李元嘉日常教教房奉珠数学,偶尔给王府小学的孩子们上上课,日子过得依然悠闲自在。
不过没几天的功夫,李元嘉就收到了一个好消息。
“也就是说,今年的棉花收了不少”
看着一脸兴奋的孙展,李元嘉眉头一挑。
“是的,大王。”
用力点了点头,孙展恭敬的说道“今年我们种了二十亩,总共收获了七百一十六斤棉花,平均每亩三十五点八斤去年种的三亩棉花只收了六十九斤,平均每亩才二十三斤所以说,如果计算亩产的话,今年比去年提高了百分之五十五点六”
“哦不错”
听了孙展的回答之后,李元嘉两眼顿时一亮,颇为惊喜的点了点头。
比起去年,今年可以算是“丰收”了吧
他惊喜的不光是棉花的亩产提高了一半还多,同时还有孙展刚才说的那些话产量数据精确到了斤,就连提高的比例也精确到百分之五十五点六这个数字,这可比棉花产量增加还让李元嘉高兴来着。
所以顿了一顿之后,李元嘉赞许的笑道“孙展,看来你平时不光是管理棉田,这数学也没有落下啊不错,很不错”
“谢大王。”
咕咚咽了口吐沫之后,孙展赶紧伏下身去拜谢李元嘉的夸奖。
这些东西,可都是他花费了不知道多少时日努力的成果。不光是大王赐下的那些书早就被他翻看的旧了许多,平日闲着的时候,孙展还特别喜欢跑去造纸作坊,请教自己的老师王普,日积月累下来早就已经脱胎换骨了。
“好了,起来吧。”
摆摆手让孙展起身之后,李元嘉看着眼前这小子,心里面是越来越满意。
当年的五人之中,孙展绝对不是最聪明的,给他留下的印象就是老实肯干而已,要不然也不会派他去伺候那些宝贵的棉花种子。但是现在看来,这小子果然是最踏实努力的那个
所以顿了顿之后,李元嘉开心的说道“收上来的棉花你们要小心处理,种子务必要全部保护好话说这一次的话,这些种子应该可以种满那一百亩土地了吧”
想了一下,孙展认真的点了点头“是的,大王,哪怕种的密一些,这些种子也足够了”
“很好,明年就给我种满它”
大手一挥,李元嘉心中豪气顿生
这年头的技术着实不行,棉花种子的发芽率、成活率还没法让人满意,所以哪怕二十亩棉花收上来的种子,其实算下来的话也没有多少。但是没关系,有孙展在这儿精心的伺候着那些土地,李元嘉放心的很,可以肯定早晚能攒够种满大唐的棉花种子
到了那时候,普通老百姓们冬天也有更好的御寒之物了。
看着大王一脸向往的样子,孙展心中略有些奇怪,不过也不敢开腔,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等着吩咐。
而片刻之后,回过神来的孙鹏才开口说道“孙展,种子都保存下来之后,尽快把那七百多斤棉花收拾好,然后送到王府来,本王有大用今年你们干得不错,等会儿找管家领十贯赏钱”
“是,多谢大王”
听了大王的话之后,孙展立刻喜形于色,同时暗暗松了一口气。
摘下来的棉花要处理其实是很麻烦的事情,尤其是闲着每一粒种子都颇为宝贵,孙展他们只能用手工一颗一颗的从棉花里摘出来,费时费力。如若不然的话,孙展他们早就会用一些工具来脱籽了。
但是能够得到李元嘉的夸奖,并且还有十贯赏钱可以拿,就算是再辛苦孙展此时也不觉得了。
只不过还不等孙展高兴一会儿,李元嘉突然又问道“纺车的事情呢你们改进的如何了”
“回大王的话,还,还在努力。”
心头一个咯噔,孙展赶紧收起了脸上的笑容,回答道“和上次做好的相比,最近并没有太大的进展。”
纺棉花用的纺车,孙展手下的工匠们年初的时候就已经做出来了,毕竟棉花这东西除了籽之后想要纺成线并不算太难,而且还有缫车可以参考。但是大王见了之后却说太笨太重,要求必须做到更加轻巧,方便,所以孙展也只能让人继续的改进下去。
对此李元嘉也不意外,只是点了点头说道“不着急,反正现在棉花出产也不多,你们慢慢来就是了好了,今天就到这里,你先下去吧。”
“是,大王。”
恭恭敬敬的行礼之后,孙展轻手轻脚的退了出去。
而在孙展离开后,李元嘉则是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边在屋子里转着圈子,一边笑眯眯的琢磨开了“七百斤棉花,应该能做不少东西了吧啧啧,这一次,可是要好好的想一想,怎么把它们的价值最大化才行”
第六十二章 全部做成棉被
手工来处理刚刚摘下来的棉花,无疑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尤其是当李元嘉要求必须要保护好所有的棉籽,绝对不能用会产生损耗的放式来处理时,就更加的花时间了。
一朵一朵的抠出棉籽,然后再把棉花一点点的打成絮状。
好在这年头人力是最不值钱的,尤其是当有一个心急的主子时,韩山干脆直接给孙展那边派了二十多个人过去,没几天就把数百斤的棉花给运回了长安府中。
看着眼前这一大堆白色的棉花,李元嘉心情格外的舒畅。
“春烟,先给我和王妃做几套棉衣出来”
有了存货,李元嘉第一时间想到的自然是自己,马上就给身边的侍女下达了命令“另外,从薄到厚的被子也给我们做几床”
“是,大王。”
春烟的脸上毫不意外,立刻就点了点头。
作为李元嘉的身边人,她们几乎个个都是女红的高手,平日里大王穿的衣服也都是她们亲手做的。而且去年棉花收上来之后,她们已经用它们给李元嘉缝制了两件棉衣和一床厚被子,如今也已经算是驾轻就熟了。
棉衣和被子而已,简单的很。
听了她们的对话之后,房奉珠有些好奇的问了一句“大王,这棉花还可以做衣服和被子吗”
“对啊,你没穿过棉衣,也没有盖过棉被。”
看了房奉珠一眼,孙鹏这才想起来她是今年五月份才嫁过来的,那时候天气已经很热了,大家也都自然而然的换上了单薄的丝绸衣服,房奉珠自然不知道棉衣和棉被的好处。
所以眨了眨眼睛之后,房奉珠继续好奇的问道“这棉花做成的衣服,穿起来很舒服吗”
“嗯,很舒服的”
跟着眨了眨眼睛,孙鹏乐了“而且又轻又暖和,不比平时穿的绵袍差不,要我说的话,他比绵袍还要暖和一点呢”
“啊真的吗”
听了她的话之后,房奉珠可是真的惊讶了。
所谓绵袍是唐人冬天习惯穿的衣服当然这里说的唐人,指的是有钱的唐人。因为绵袍除了面是用丝绸所制之外,里面包裹的也是价格极为昂贵的丝制品
绵袍的绵,用的是绞丝旁的。
因为古代所说的绵是用蚕丝做成的,所以用的是绞丝旁,而且古代说的绵絮,用的也是绞丝旁的绵用人家颜师古老爷子的话来说,那就是“渍茧擘之,精者为绵,粗者为絮。今则谓新者为绵,故者为絮。”
也就是说,原来精美的丝绸就是绵,下脚茧和乱丝做出来的絮状物就是絮;现在新做的叫绵,旧东西就叫做絮后来棉花用的越来越多,逐渐取代了丝织品的地位,才用木字旁的棉字替代了绞丝旁的绵字
扯远了。
总之一句话,古代的有钱人之所以没有棉花也不怕冷,除了皮裘之外,这绵絮也是极为重要的原因之一。
所以听了李元嘉的话之后,房奉珠顿时就对眼前小山似的白色棉花起了兴趣,睁大了眼睛讶然道“要说此物我以前也曾经见过,不过当时就觉得这花朵纯白色,颇为漂亮,没想到竟然还有如此神奇的用途”
“哈哈,是啊。”
点了点头,李元嘉笑着说道“不过要我说的话,最重要的还是这棉花来的要比蚕丝容易得多,将来要真是能到处都种上的话呵呵,以后冬天人们可就不用怕冷了。”
“大王仁厚”
眼中闪烁着奇异的光彩,默然片刻之后,房奉珠和孙展几乎异口同声的说了一句。
绵絮绵絮,出自蚕茧。
用大腿想想就知道,那可是蚕茧啊就算是用的下脚料,这绵絮也绝对便宜不了。别说大唐穷苦的老百姓了,就是家境还算富裕的人家,恐怕也是用不太起的。
对于普通老百姓们来说,绵絮用不起,皮裘那种东西也不便宜,能用的东西就只能是价格便宜,或者日常容易得到的东西。比如说各种麻类植物的纤维,动物的毛发,甚至于用废纸做成的絮状物等等。
花样繁多,各有各的办法。
只不过那效果就不用提了,所以在古代如果不是有钱人的话,这冬天可就难熬的很了。而正是明白这一点,房奉珠她们听了李元嘉的话之后,脸上才会显出恍然的表情。
不管是否认同,至少她们明白了李元嘉的想法。
好在李元嘉也不会在意别人的想法,大概和房奉珠说了一下之后,就重新把注意力放回到了面前的这座棉花小山上面。
就算是已经初步处理过的棉花,七百斤也不是个小数字
李元嘉记得很清楚,上辈子在网上买那种产自新疆的棉被,如果是单人被的话,厚一点也就是六斤棉花,八斤棉花,撑死了来个十斤,送到家里拿出来好大一坨而且那还是已经压制好的棉被,结结实实的,提积也小很多。
可想而知,眼前的七百斤棉花有多大的体积。
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七百斤棉花要是准备好的话,可是能做不少好东西的。比如说可以做出至少七八十床棉被,或者数百件棉衣,如果做成靠垫、手套或者帽子之类的东西,那就更是不计其数了。
所以说,这些棉花要怎么用
如果要是敞开了用的话,韩王府当然能把它们全给消化掉,李元嘉和房奉珠就能用掉差不多一百斤。剩下的给春烟、墨画几个丫鬟做几身衣服和两床棉被,再给管家他们分一分,七百斤也就是能照顾到王府中的“高层”而已。
然而
瞧了瞧身边的这几个丫头,再想想韩山的那张老脸,李元嘉下意识的就摇了摇头。
这种稀罕物,可不是他们有资格享受的。
虽说李元嘉自己不在意这些东西,而且他向来也很疼爱几个丫头,冬天穿的都是绵絮填充的衣物,但是这年头的棉花可比丝绸还要金贵来着要是知道他用棉花给侍女和管家做衣服,传出去可是不太好听啊
所以想了一会儿之后,李元嘉眉头一挑,沉声道“这样吧,除了我刚才说的那几样东西之外,其他的全部做成棉被,能做多少就做多少”
第六十三章 嫁出去?
这年头十几岁的丫头们,几乎个个都有一手好功夫,缝一件衣服,做一床被子什么的都是小事情,家伙什齐全的话一天就搞定了。
至于说原材料,除了七百斤棉花之外,王府的库房里有的是锦缎,茫茫多
毕竟这年头银子什么的因为产量和存量都比较少,远没有达到成为货币的标准,而铜的产量也很难满足整个国家的需求,所以香料什么的有时候都能当钱使,而锦缎除了可以做衣服之外,还是使用率不比铜钱差的货币
要不然古代皇帝们赏赐大臣们,往往都是多少匹绢,多少铜钱什么的,就是这个意思了。
其实对于李元嘉来说,他是不怎么喜欢丝绸的衣服或者被面的,因为有些太滑了,始终不如上辈子习惯的棉布那么舒服。不过眼下棉花都是刚刚种出来,孙展他们也好,府里这些丫头们也好,做出来的棉线都是粗细不均,织出来的布自然也就好不到哪里去,穿上更不舒服。
所以说想要穿上舒服的纯棉衣服,李元嘉估计自己还要再等几年
李元嘉这边不着急,但是他的年轻王妃房奉珠却对软软和和,洁白如雪的棉花产生了兴趣,甚至跟着春烟、柳眉她们一块做起了衣服和棉被别看人家是大户人家出身,老爹还是当朝宰辅,可是女红的手艺一点都不差,亲自给李元嘉做了一件圆领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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