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乃伊
作者:水心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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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乃伊 序章
&&&&有人说,要是对历史没有饿的人对面包般的爱,没有人会喜欢埃及。
&&&&我想那些人说得没错。这地方的保守,炎热,干燥,脏乱和落后,如果不是对它怀有某种地方的热忱,的确是无法叫人对它爱得起来的。
&&&&我在这让人爱不起来的地方待了将近十年。
&&&&最初是不得不待在这里,后来是无法再从这里离开。
&&&&不得不待在这里,是因为在我手头最窘迫的时候,我知道我需要这地方的工作。而无法再从这里离开的原因,我却无法用我的思维去理性地解释这一点。正如很多时候我对窗外那座苍白的,亘古不变的金字塔尖有种腻烦到呕吐的情绪,却无法抵抗每次如一日的那颗闪烁的天狼星在它上方慢慢出现时,我心脏的某个部位给我带来的那种奇特而无法名状的感觉。
&&&&我姓艾,这地方的人都习惯叫我a,或者a博士,我是这里一处地方级博物馆的古物分析师。主要负责木乃伊的分析和归类,工作很单调,月薪三千埃镑,在埃及这工资不高也不算太低。
&&&&当然,这样的工资是很难让一个对这国家和其文化并不那么热衷的人待上十年的,而其实我要告诉你的是,五年前的我在开罗最高档的区域有着三套属于自己的别墅,两年前的我在这个陈旧而混乱的国家里每年约有五百万左右埃镑的收入。
&&&&那时候他们叫我,或者说我这类的人为“蟑螂”。在两年前那件事没有发生之前,我是一名专替钱多得发慌的那些有钱人物色真正埃及古董的古物鉴定师。
&&&&我想你一定会觉得奇怪,什么样的人会放弃每年五百万埃镑的收入,转而去做那种为干枯的尸体打扫,标签,归类……诸如此类无聊而收入平平的工作。很无法理解,是么。
&&&&事实上这问题也是我一直在问自己的。
&&&&为什么
&&&&因为两年前那件事么
&&&&每次问到自己这个问题,我总会想起老默罕默德那张枯瘦得好像木乃伊一样的黑脸,还有他摸着那些坟墓里新刨出来的金灿灿东西时脸上的表情。我很厌烦那种表情,好像一头饿急了的骆驼,饥渴、诡黠。但有时候又是喜欢的,当他把那些金灿灿的东西慎重其事地递到我手里的时候。
&&&&“价值,这就是价值。”每次把那些东西交给我的时候,他总会趁机捏一捏我的手,然后露出一排褐色的参差不齐的牙齿,用那种饿骆驼的表情对我道。然后一转身,把那些被我挑剩下的陶器全部踏碎。“诅咒,统统要销毁。”
&&&&那些陶器存放着陪伴了木乃伊们几千年的脏腑,碎裂的时候还有液体和一些发黑的凝固体从里头流出,气味很难闻,就像这老头咧开着的嘴里散发出来的味道。
&&&&每次做完交易他总会重复这个程序,每次做完这道程序他总会对我这么说。我不知道他这么做是不是真的出于对那些古老坟墓里几千年来的幽灵所存的畏惧,因为如果他真的心存畏惧,为什么对做这种行当几十年如一日的乐此不疲。
&&&&或者这就是金钱的魅力。如同奶酪之于老鼠,因此这里的人把他这类人叫做“老鼠”。
&&&&老鼠和蟑螂,同样的嗜好,同样的目的。我们一度“亲密”得不分彼此,在那件事没有发生之前。
木乃伊 第一章
那时候我正在为中东某个油王寻找一样东西。
众所周知,那地方以乱和钱多得发烧著称。最具代表的是棕榈滩和数不尽的油王,王子,和公主们。有时候感觉那些大把大把绿花花的美钞捏在他们手里他们都不知道该怎么挥霍,所以在我们这行当里,最喜欢打交道的也是他们这些人。因为他们给钱的时候往往无与伦比的爽气,只要合着了他们的心意。而不像某些有钱缺吝啬的美国佬,英国佬们。
那位油王就是这些人里的典型。
印象里,他同我做过的交易大大小小不低于十次,在短短的两年里,他大约往那些墓葬品里投资了差不多六七亿美金。而我从中的收益亦是相当可观。因此当时在接到他这笔单子的时候,我迅速放弃了手头所有的事情,巴巴地从美丽的爱琴海重新赶回了这片干黄乏味的土地。
但当时并没有想到他让我找的东西,会有着和他开给我的支票等价值的难度。
他让我替他寻找一枚戒指的主人。
戒指是油王从一次伦敦拍卖会上拍下来的,白银质地,上面镶嵌着一颗指甲盖大小的红宝石。08年出土,是大约三千多年前的一件埃及古董。拍下来总共花了油王两百多万美金,其实通常来说这样一枚戒指值不了那么多钱,最多五十万左右了不起,不过这戒指有个比较特别的地方。
就在那颗指甲盖大小的红宝石里,肉眼可以分辨出里面有一只小小的金龟子,这令整颗宝石好像枚天然琥珀一样。但它并非琥珀,里面的金龟子也并非是真的金龟子,它是这种稀有矿石在亿万年的生成环境里自然产生的,俗称裂纹。
多数宝石里有了裂纹,基本就毁了,除了这种特殊的浑然天成某种具象花纹类的裂纹。
那是宝石里头罕见中的罕见。
也就因为此,所以抬高了这枚戒指的价值。当然油王花那么一笔钱拍下它并非因为这个原因。
真正的目的,是他要我凭着这枚戒指去为他找到它的主人,然后将它带给他。至于寻找过程中所必需的开销,他会全部报销给我,不列在报酬之内,并且无论寻找得成功与否。
听起来确实很诱人,并且合同上他给我开出的那笔报酬的数字,足以让我在世界上任何一座为有钱人而设的城市里过上一段足够奢侈的生活。这不能不说是种相当大的诱惑,尽管他让我替他寻找的,是现今被埃及政府查得极严的木乃伊。
为了钱没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也没什么是做不到的。
但问题就在,我上哪儿替他找去
戒指的主人据说是十七王朝时期的一位法老王,斐特拉曼二世。那个历史上身世和他后事都是谜的人物。
史书关于这位法老王的记载很少,因为他在位的时间不长。只知道他很突然地取代了当时法定继承人的位置,继承了王位,简言之就是个篡位的。之后没过多少年就死于战乱,也有人说是一场宫廷政变,简言之就是被篡位了。
无论怎样,作为推行新政的改革派统治者,一旦搞不好,炮灰的下场必然在所难免。斐特拉曼二世在位时不仅是个宗教狂人,亦是个同阿肯那顿类似的宗教改革狂人,试图改革宗教,以此达到完全统治上下埃及的目的。当然其结果后人也是看到了。
别的就不知道了,因为后一任法老王即位后不久就抹去了关于他的几乎所有的记录,包括石像,壁画,甚至包括新建的城池。这一点同十八王朝的图坦卡蒙的遭遇,似乎有些类似。
而关于他死后的墓葬,更加是个谜。有人说斐特拉曼二世死后,为了他的灵魂得到安息,后任法老王用一整座城池作为了他的陪葬品。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专家研究了很久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因为关于那段历史的记载实在太少,只能从民间流传的种种说法里去臆测。
所以关于这位法老王的墓葬,也是众说纷纭的,鉴于迄今为止始终没有找到过他的坟墓,于是有人猜测,或许斐特拉曼二世死后并没有被下葬到帝王谷,也许他是直接被埋葬在他新建的那座城市里了,如果关于用整座城池作为陪葬的那个说法是真实的话。
当然,后来也有一种说法讲,这位法老王的坟墓曾经被挖出来过。上世纪早些年代的确有过这种说法。但后来不了了之,因为那座坟墓被挖出来后不多久就自行消失了,很不可思议。所以关于这种说法,自然也就成了一种传说。
直到现今戒指出土,证明法老王的坟墓及其木乃伊,应该也真的已经被发现并且出土了,虽然至今市面上依旧没有任何关于它们的消息。
而没有关于它们任何消息的原因,说出来大概会没人肯相信。那就是除了那位油王,这世界上大概没有一个人能看出来,那枚漂亮戒指背后所刻的一个小巧而模糊的印记,是斐特拉曼二世统治时期的王家印章。
这一点似乎对于考古界是个讽刺。
一个仅仅只是个古董收集爱好者的中东油王,却能识别出那些专家学者都无法识别的古埃及纹章,这是什么道理。
于是这里我就必须说明的一下了。
迄今为止,考古界从没接触到过斐特拉曼二世时期的王家印章,因为那段历史和关于它们的记载都被后任法老给毁掉了,这一点,我想我还是有证明其真实性的资格的。那么那位油王是靠什么来判断那枚戒指背后的刻印,就是斐特拉曼二世的王家印章的这点他没有告诉我,我甚至连他的面都还没有正式见过。
但不至于就以此怀疑他的说法,因为这件事他不太可能是在拿我开玩笑。毕竟,我帮他找的过程里到底会开销掉多少钱,那是个未知,并且显然会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没人会拿这么多钱去玩人的,除非疯子。
只是,仅仅通过一枚戒指就要找到那具消失了几千年都没被人发现的木乃伊,似乎太困难了一点。我手头一来没更多关于那位法老王的资料,二来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可以去寻找。这种处境就好象某人给了我一把钥匙,然后叫我在一个国家里寻找这把钥匙所匹配的门,却没有给我关于那道门更多的讯息。
那叫我怎么找
并且就算找到了,凭我真的可以把它顺利偷运出境么。
这些问题要么不去想,一旦想起来真是让人非常头疼,很长一段时间我仅靠着成功之后将会给我带来的那种令人垂涎的挥霍而硬撑着,好像海市蜃楼对沙漠迷途者的诱惑。
“不管你承不承认,有时候你不得不考虑到挥霍是必须具备其必然条件的,a,我亲爱的。”目睹我从接到这桩生意的兴奋,到后来无头苍蝇般的焦躁,小默罕默德对我说了这句话。
小默罕默德是我的助理,或者说搭档。
全埃及究竟有多少男人叫默罕默德粗略地统计一下,没有70,至少也有5、60。小默罕默德全名默罕默德莱明顿桑切斯特,在刚到埃及的第一天我就同他认识了,一名刚从约翰霍普金斯毕业的带着眼镜的大男生,老实腼腆,在开罗大街上踌躇满志又惴惴不安。然后在不到半年的时间,被我从象牙塔的顶端拉了下来,从此在尼罗河边的臭水沟里靠盗买倒卖获取大量他曾意想不到的钞票,一直至今。
为此他常常耿耿于怀,就好象一个脱衣舞娘,在获取大把收益的同时喋喋不休抱怨着她曾经可能会有的美丽光鲜的锦绣前程。于是往往你能听到的最多的那些他挖苦我的字眼就是从这个学历厚得能用来颠桌脚的男人嘴里冒出来的。我想,也许他读那么多年的书,最终就是为了成就他诸如此类的口才。
“或许我有运气,亲爱的。”于是我这样回答他,用同平时一样毫不介意的好脾气。而他一如既往皱着眉,然后摇摇头,隔着厚厚的镜片看着尼罗河的方向。“你真的那么缺钱么,a”
小默罕默德同我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我为了钱可以抛弃一切原则。而无论对钱有多热爱,他始终是有原则的。譬如这次的生意,他就一直持着反对的态度,因为他觉得太冒险,冒险的数值已经同获得金钱的数目不成等比。
“你觉得钱什么时候够用过,小默罕。”
“运气是种不确定的东西。”
“而它通常总是关照那些冒险家。”
这番谈话后不到半个月,我突然接到一通来自棕榈滩的电话,是那位油王的手下打给我的。他告诉我,最近孟菲斯有一只“老鼠”正在出货,货里有些比较特别的东西,不相熟的人他不给看。因此他让我去看一下,看看是否有关于他们要找的那样东西的线索,因为那只“老鼠”是我的一位老相识。
而与此同时,我又接到了老默罕默德从孟菲斯打来的电话。
电话里他的声音有种掩饰不住的兴奋,这兴奋让人隔着电话都能闻到他周身散发出来的骆驼奶的腥臭。他对我说:“a,来孟菲斯,我有一样东西也许你会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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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乃伊 第二章
孟菲斯自公元前3100年前起就是埃及最古老的首都,曾经拥有过几代最伟大的法老王,以及全世界最伟大壮丽的城市。当然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沙漠就像生活在时间里的巨型饕餮,在不知不觉的时候把一切曾经的存在抹杀得干干净净。
但这并不影响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地下古董交易市场。
早在上世纪四十年代的时候,欧洲持续不断的埃及热已经令这片交易市场初具规模,后来随着几大交易大户的相继形成和地下交易的逐渐完善化,它由最初的散乱状态逐渐变成了完全系统化的管理和金字塔状生存模式。
但该模式并没有存在多久,无论怎样,作为一支庞大的地下组织,散乱的国籍,种族和阶级的不同注定它是不可被系统化很久的。在九十年代初经历了几次大规模的火拼之后,它又恢复到了最初的散乱状态。无政府主义,无系统管理,无阶级地位之分。当然这并不影响它日益的壮大――混乱造就便捷,凡事总归有弊有利。
从开罗驱车到孟菲斯大约只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不过在赶到默罕默德说的那个地方的时候,我差不多比估计的时间晚到了两小时,因为那个地方地图上根本没有任何标记,我是靠着一个点接一个点,一路问着才找到的。作为一条街,它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只有上了年纪的人才知道许多年前它曾叫过什么,他们管它叫ho,源于西元前三世纪时某个祭司的名字。
ho是条脏乱而拥挤不堪的小街,细细弯弯的,在孟菲斯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仿佛一条扭曲的蚯蚓。街上小摊子很多,大多是些老人或带着幼儿的女人看守着,有一搭没一搭扇着盘旋在摊子上的苍蝇。路面几十年没有修整过,残留着大大小小动物的粪便,被太阳暴晒一整天后散发着一阵阵酸腐的闷臭。
到此车无法再继续往里开,我只能下车顶着那股闷臭沿街道朝前走。所幸没走几步就看到老默罕默德那张漆黑的脸裹在厚厚的围巾里,带着那种招牌式的笑在一间铺子口朝我招手。我朝他走了过去,他旋即转身走进那件小小的,挂满了各种干瘪埃及特产的铺子里。
铺子里很暗,并且散发着一股腐坏了的香蕉的味道。老默罕默德在前头带着路,并且点亮了一盏煤油灯。
他解释ho是没有电的,这是孟菲斯最古老并最传统的一条老街。
有了灯可以看清这间铺子虽然很窄,却很深,在通过了一扇挂着毛毡的小门之后,里面有一条细长的走廊一直往前延伸直至一个狭窄的转角。过了转角是个小仓库,堆着很多积满了灰尘的旧料子和干货。推开堵在西面墙角的一堆料子后露出一层不那么光洁的地板,老默罕默德放下灯把它掀起来,那底下是一条看不见尽头的阶梯和通道。
这并不让感到我意外。孟菲斯很多看似普通的住宅或者店铺,里面都有类似这样的通道,表面做着普普通通的小生意,到真的大买卖光顾,便会把那些真正的主顾通过这样的通道接引到真正的商铺里去。
显然老默罕默德是把我带去其中的一家商铺,虽然迄今为止他仍然没有对我说他到底要给我看什么,是我所感兴趣的。我耐着性子一言不发在他身后跟着,做生意么,谁先急切,谁就先输了一成。
似乎是在那条昏暗闷热的地下通道里走了足有半个世纪之久,老默罕默德终于在一扇看起来像是门的东西前站住了脚,举着灯朝我照了照。
我走到他面前想去推开那东西,他却把灯提到了我面前,然后咧开一嘴蜡黄的牙。这表情令我反胃,但没有办法,这是他们这些人在这行的规矩,也是他每次最喜欢的一道步骤。所以我只能顺从地抬起两只手,任由他那十根潮湿粗糙的手指紧贴着衣服在我身上上下移动。
又过了差不多半个世纪之久的时间,确定我身上没有携带任何对他不利的东西,他脸上才露出满意的笑,退后一步,朝身后那东西上用力敲了敲。
片刻那东西发出低沉的一声,由内朝外推了开来,半张被头巾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脸掩在它后面朝我们看着,一言不发。
老默罕默德朝他打了个手势,于是我们被引了进去。门里比通道里更加闷热,除了那个全身都被头巾包裹严实的矮个子,还有三个身体壮硕的男人,腰带上别着枪,手里把玩着锋利的阿拉伯弯刀。被这三个男人围坐着的那张桌子上堆着一些金灿灿的东西,手镯和几个托勒密时代的餐具,还有一些贵族用的漆器。
我想这应该不是老默罕默德特意把我从开罗叫过来,要给我看的东西。
“你到底要给我看什么。”于是我问他。
他嘿嘿一笑,手朝我指了指:“你会感兴趣的,a。”
我没有理会他的目光,因为边上那几个男人上上下下打量我的视线令我很不舒服。“让我看看。”我说。
老默罕默德仍是不紧不慢的样子,朝我微笑着的表情像只丑陋的老骆驼。“听说过36号坑墓么,a”
“36号”必须承认,在听到这几个字的时候,我心跳骤然间快了一拍。
36号坑,我怎么会不知道,当然知道,尤其是最近,我才刚刚将关于那个坟坑的事情在脑子里颠来倒去地想了一遍,以期望能从那段虚无缥缈的传说里找到哪怕一丁点我想要的东西。
它曾经同我要找的那具木乃伊有相当大的联系,因为有传言,它就是法老王斐特拉曼二世几千年来一直都没有被世人寻找到的坟墓。
难怪他引起了油王的注意。.la 无弹窗广告
“是不是吉萨区那个挖到了又消失掉的坟墓。”控制了一下自己的语气,我问。
“是的。”
“怎么了。”
“我想我们找到它了。”这句话老头几乎是贴着我的耳朵说的,嘴里那股浓烈的烟味和牙垢味熏得我有点作呕,但我仍然忍不住张嘴叹了一声:“哦”
我的反应似乎如他所料般令他满意,因为他又笑了,用那种令我相当厌恶的笑容。而我不得不对他回报以同样的微笑,因为我需要他告诉我更多。
“1939年它消失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找到过这个墓,也有人说,那根本就是英国人杜撰出来的故事。老穆罕,你确定你们找到的是它”
他没有回答,只是转过身朝这屋子的更里边,那间被用一曾破旧而厚重的阿拉伯毡子隔开的房间里走了进去。
片刻掀开毡子出来,他手里多了只铁盒子,很小心地捧在手心里,一直到我面前,打开,露出里头一团发黑了的棉絮。
“什么”那东西脏得令我迟疑了一下。
“打开看看。”
在他目光示意下我伸手拈起了那团棉絮,随即发觉棉絮下粘连着什么,硬,并且有一瞬间被边上的油灯晃得闪到了我的眼。
是几块有拇指盖那么大的红宝石和祖母绿……
红的像火焰,绿的像正午时分的地中海。被打磨成椭圆状,它们镶嵌在一些做工精致的金链子上,虽然只是原件上的一小部分,但仍可以看出在几千年前,他们作为其拥有者脖颈上的项圈,曾经有过怎样奢华的姿色。
但单从这点东西上,我很难推测出它的环数或者大小,这就意味着我暂时无法从它们身上推算出它们主人稍微精准一些的地位。
“就这些”再看了会儿,我把这些漂亮的东西放回了盒子里。
“是不是很漂亮。”
“的确。”
“嘿嘿……我就知道,没有哪个女人能抵抗得住它的光泽。那么……能大致看出它们的年代么。”
我抬头朝老默罕默德看了一眼。
他眼里闪着一层热切的光,以致额头泛出了层粘腻的油花。
“看到宝石下面的托座么,”伸手再次翻开那团脏棉絮,我对他道:“百合花的样子,这种样子在中王朝时期很流行。但项圈用这种卷花状盘起的造型是从阿波比一世时期开始流行,到新王朝时期被淘汰。所以大致可以推断,它们应该是十五王朝到十七王朝时期的东西。”
“不能说得更准确一些么,a,你是专家……”
“很难,如果还有其它的话,还有别的么”
听我这么一问,老头眼里的热切稍稍褪去了一些,并且带着一丝尴尬的遗憾:“没了,只有这些。”
虽然已经预料到了,但听他亲口这么回答,我难免也还是有点遗憾,因为现在能挖掘到的新墓太少了,而能够搞到的像刚才这样档次的陪葬品,更是少得可怜,好不容易找到一座新墓却仅仅出土那么一点东西,怎能不叫人感到遗憾。“那么别的呢,陶器什么的。”怀着一点希望,我又问了一句。
老默罕默德摇头:“差不多都坏了,没有留下一件完整的。”
“是以前的老鼠干的”
“不是。”
“不是”
“只有确定完全带不走的,价值低廉的东西,老鼠才可能把它们毁掉,老鼠不可能连贵重的神龛也毁掉,他们只会将它拆开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