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仙人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癸变泉
“一切都结束了,这辈子马上就要结束了。”她的眼中混合着凄惨的情绪和一丝解脱的快乐。
“咚”的一声,脑侧的太阳穴重重的敲击在大铁定上。
疼痛,更剧烈的疼痛刺激着大脑。干枯的棕色皮肤被撕裂开,带着异味的血涂满了半张骷髅般可怖的脸。
她还没死,武者的身躯会随着武技的提升而更加坚韧,尤其是筋骨、皮肤会变的非常坚固,像乐琳这样的10级战士,她骨头的强度已经接近凶暴动物骨头的强度了。
“咚”的又一声,她的头再次重重的敲击在钉子上。她感到尖锐的刺痛,但一种异样的麻木笼罩着她,似乎她的灵魂与身体开始分离了!身体能清晰的感觉到一切,但意识却不为所动,她觉得自己分离成了“身体的自己”与“意识的自己”两个部分。
“要死了吗?灵魂要与身体分离了吗?”她心中有些莫名的激动,不知道是恐惧、遗憾还是喜悦。她一次又一次将头侧重重的撞击着大铁钉,发出“咚、咚”的声音,然后她感到头骨有轻微碎裂的声响。
莫名的激动越来越强烈,她撞的更快了。
流浪仙人 第六章 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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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雷格躺在唯一的小帐篷里却没有睡着,豺狼人的尸骸让他辗转难眠。作为一名幸运女神的忠实信徒,他觉得今天碰到那具尸骸,其实是幸运女神在提醒自己。否则荒野这么大,那豺狼人死哪里不行,偏偏就死在自己商队路过的地方,这不就是幸运女神在告诉自己周围有危险吗?
“洞察一切的太摩拉女神啊,用您那亲切的手臂指引我前进的方向吧≈#8226;≈#8226;≈#8226;≈#8226;≈#8226;≈#8226;”他又开始喃喃自语的祈祷起来。自己的手下太不让人放心了,他暗想,自己总是带着队伍避开强盗众多的大商路,转捻小路走。这几年也就碰到过一些小群的地精、狗头人什么的,打打闹闹的也就吓走了。
而现在真正的豺狼人可能就在附近,那些畜生可是货真价实的吃人不吐骨头!它们自幼便过着打打杀杀的日子,随便一个的战斗力都比这些农夫出身的家伙们强。而且他们的智慧也不低,有些聪明的个体甚至能说通用语,和人类、矮人等作些武器、皮革的生意!因此一般的豺狼人都会穿着厚厚的皮甲,手里持有人类或矮人打造的兵器。再加上那凶悍的天性,和磨练出来的武技,只需要十来个,就能易如反掌的碾平普雷格的小商队!
也许下次应该带着这些家伙们去大商道上见见大场面,让他们知道出来混一不小心就是死?
但那样也太危险了吧,普雷格继续想着,自己的商队太小,可经不起什么折腾。说起来那些贵族、法师们、大商人们一个个也不比豺狼人差,随便就能找个方法对自己这样的小商队敲骨吸髓。自己做买卖上十年了,至少有一半的收入被那些家伙们以各种理由、各种手段盘剥了。自己每天小心翼翼周旋在顾客、大商人、官吏、贵族和强盗中间,也只能算是勉强度日罢了,真的想发发大财却是太难太难了。
他叹了口气,起身披着衣服走出了帐篷。
四下的景象,让他很是愤怒。
那些守夜的伙计们竟然全都都靠在各自的篝火边打盹!
要是真有豺狼人来了,那还了得!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他暗骂一声,转身欲回帐篷拿棍子。他要把这些不将命令当回事的乡巴佬好好揍一顿!
忽然他听到“咚、咚”的声音。
他转身小心翼翼的向发出声音的地方走去,手按剑柄,随时准备出鞘。接着他看见奇怪的一幕:白天那个干尸般骨瘦如柴的半卓尔正侧躺在魔法药水木箱上,用脑袋撞箱子。
“她在干嘛?”普雷格很疑惑,混暗的火光中,他看的不是很清晰。
走得近了。他看见那张骷髅般可怖的瘦脸,上面满是暗红的鲜血!然后是下面木箱上那根突出的大钉子!这贱婢在自杀!
他猛地大吼:“你在干什么?”接着怒气冲天的跑上起,一把将她扯下马车。
半卓尔女奴硬邦邦的摔到地上,张开嘴艰难的喘息着,好似即将咽气的老太婆。
普雷格愤怒的抬头扫视一圈,看到那几个守夜的伙计惊醒过来,都不知所措的望向这边,于是指着他们大骂道:“还有你们!怎么都睡了?这个自找死路的家伙把头撞的震天响,你们倒是一个个睡得像死猪一样!更别说什么豺狼人了!你们还要不要命了?全都把我得话当耳旁风?”
他越骂越来气,又重重的踢了僵躺在地上的乐琳几脚,怒骂起来:“还有你!现在就想死是不是?没门!我就是拖也要把你拖到威尔瓦赫去,然后把你扔下城墙喂半人马!来几个人把她绑起来,把嘴巴也堵上,免得她再自杀!都是些没见识的乡巴佬,再这样下去迟早要被你们害死!”
他还在继续骂着,已经有几个精明的连忙伙计跑上前,把动弹不得的乐琳困了个结结实实,又找来一块又臭又烂的破布塞进她嘴里。
普雷格骂得兴起,看到所有的伙计都醒了,围拢过来。便大声宣布:“下次!下次我就带你们走大路,让你们看看强盗是什么样子!别以为自己曾经赶走了几个烂地精就了不起了!那都是渣!让你们见识下‘大场面’,让你们知道现在的日子是多轻松!”
第二天,阴云散开了些,一缕缕零星的阳光从云层的缝隙中照耀下来,大地显得有些生气。普雷格队伍士气也略微提高了,因为他命令队伍加速前进,一定要在日落前赶到哈蒙威尔镇。到了哪里就可以放心大胆的睡觉,顺便补给一下物品,运气好还能搞点劣酒喝喝。一想到这些,伙计们的心情都活跃起来,行动也格外卖力。
太阳落山之前,商队走到一个低矮的丘陵之上,对面是一条绵延在大地上的高大山脉,而在山脚下,一个依山而建的简陋城寨正静静的坐落在那里。极目望去,隐约看见几十缕炊烟缓缓的飘荡上升,城寨四周只有一些稀稀拉拉的树木、灌木,而较远的地方则散落着小片小片的枯黄色农田,看上起就是一副萎靡不振的边陲景象。普雷格倒是呼了一口气,绷紧了一整天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因为今天晚上他终于可以安心的休息了,明天等问清了周围的形式再定行程。
哈蒙威尔镇说是个镇子,其实只是一个规模稍微大点的乡村聚集地而已,只不过这一带的领主哈里勒老男爵就住在这里,为了维护一下贵族的体面,不得不打起了“镇”的称号。整个镇子由木石混杂而成的低矮城墙环绕着,圈住的范围虽然大,但那简陋的城墙只有3到4人高,上面仅能并行两名全副武装的士兵。这等规模的城墙若是放在格洛斯特公国,简直和没防御差不多。那里的深山老林中生活着许多高约3人、体大如象的山丘巨人,这种3、4人高的城寨他们是一翻既过,一撞既裂。要是放在克拉伦斯公国那就更遭!那里有很多法师改行做了强盗,其中不乏会3阶以上奥术的中级法师,要是这种人过来攻城,只要施展几个魔法就能一把火将这种木石混合的城墙烧个干净!到时候别说防守,就是想逃都逃不出去!
幸好此处位于荒漠的边缘,很少强盗会进攻这里,原因无他,这里实在太穷了,人们除了必要的口粮就没有其它的财物。那些精明的强盗们可不愿大老远跑来这荒芜之地,然后顶着绝望而愤怒的村民去强几块黑面包。而且沿着西面的高大山脉向南走,便是军事重镇威尔瓦赫城,有它在,那些规模较大的强盗也不敢过来。而在北边,就是没人知道边际的乱石荒漠!那里的草木比这里还稀少,石头既碎又多,一旦刮起大风,无数的小石子随风狂飞乱砸,就是老鼠都很难生存下来,就更别提其它大型生物了。
管辖这里的赫里福德公国,曾经派出由法师、牧师、圣武士作为主力的数百人队伍向乱石荒漠进发,意图穿越荒漠找到适合人类居住的地区,但失败了。他们进入荒漠后,在法术的支撑下,行走了三千多里,仍旧没有看到边际。反而陆续遭到很多潜伏在地下的怪物伏击,在减员近百人后,不得不退出那片荒凉而可怖的地域。因此哈蒙威尔镇也就成了人类在这片大陆的西北方所能达到的极限地域,也许是它智慧种族很少出没的地方。
哈蒙威尔镇的城寨上稀稀拉拉站着几个士兵,他们老远就看见了普雷格商队的旗帜,便派两个穿着简陋皮甲的士兵出城检查了一番,核实了身份后,领他们进了城寨。
四下望去,整个镇子都是一片灰蒙蒙,空气中还弥散着一股牲口粪便的味道。这里除了简易的垒石房屋,就看不到其它建筑,而且大都又矮又小,仅以茅草做屋顶,只能勉强能住几个人。偶尔可以看到几栋孤零零的两层石屋,下面一层喂着牛羊鸡狗等牲口,上面一层住人,看来应当属于少数富裕点的人家。而房屋之间没有长草的空地就算是“街道”了。
“最大”的建筑就是位于中心地带的领主“小城堡”。
那个“小城堡”真的很小,而且很搞笑。它仅有3间大房那么宽、4层楼那么高,大城市中稍微大点的旅店都比它要雄壮。它的下半部分是大块的石砌结构,而上半部分则如同大城市里的酒馆一样,是木石混合结构,以木为纵横支架,以石块为墙体。而墙面上则草草的用白灰粉刷了一下,灰白不均的斑驳墙体如同是一张张大花脸。仅有的几面木窗上,大部分的漆已经脱落,露出了有些枯朽的木框。看上去哪里有“城堡”的样子?一个结实点的四层旅店都比它要坚固整齐!
有几个初次来这里的伙计东张西望着,忽然有人小声问身边的人:“怎么没看见神殿?任何神祗的神殿都没有呢!”
其它几个人轻笑起来:“就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哪个神愿意来?”
又有人道:“听说以前他们信奉过大地女神娅特莉。可惜女神好像懒得管这个地方,连象样的牧师都没有派一个。镇里的人自己连续祭司十多年都毫无反应,土地和生活都没有任何变化,后来就废弃了。”他们指着一个两层楼高,看似酒馆的建筑说道:“那就是原来的大地女神神殿,后来改成士兵喝酒打牌的地方。”
“不要多嘴!”普雷格骑在马上回头制止道:“不要再议论神祗的事情,我们只需要平平安安的赚钱就行了。”在这个世上,随便议论神祗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行为,每个地方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信奉哪个神祗,或者放弃哪个神祗,外人对此说三道四是很得罪人的。普雷格可不想在这里惹上麻烦。
一个身穿重鳞甲的大胡子中年壮汉迎面走了过来,腰间挂着一柄三指多宽、五尺(约1.5米)长的大剑,这可是货真价实的杀人凶器,虽然剑鞘、剑柄都很老旧,远不如那些纨绔贵族的细剑漂亮华丽,但上面附有初等“魔化武器”的法术,能砍开同等的普通大剑!在招招见血的拼杀中这就是最有效率的搏命武器!
他是这些士兵的头领提韦德斯,也是这片区域的管辖者——哈里勒老男爵下属中下唯一拥有骑士身份的人。他微笑着张开双臂,紧紧拥抱住下马的普雷格。
“又见面了,老朋友。”他呵呵的笑着说:“都快一年没有见过外来人了,今天总算是有你们到了。等会跟我去喝酒!虽然酒不怎么样,但我估计你们一路上连一滴酒都没占过吧。今天晚上你和你的伙计们可以放心的喝一顿了。”
普雷格的心情也轻松起来,他们是老朋友了,与他这样的正规军人在一起,到底比手下废柴伙计们更让人放心,他满面笑容的说:“是啊,从迪卡洛马城出发后,我就没一天能睡好觉!今天总算是看见大救星了,晚上喝个痛快,明天就睡他娘的一整天!”
两人一边拍着肩膀谈论,一边把商队领到一片青草覆盖的空地上安置下来。
“对了,提韦德斯。”乘着伙计们都在整理车辆马匹,普雷格把提韦德斯拉到一边,小声问道:“最近这里是不是有豺狼人出没?我们在路上曾经看见一具豺狼人的残骸,而且骨骸比较完整,不像是野兽或地精们干得。”他可不想让伙计们听到过于糟糕的消息,那样会影响队伍的士气,严重的话会甚至会导致商队分崩离析!所以找到个机会先问问清楚。
身材高大的提韦德斯重重的点了点头说道:“确实有一群豺狼人在这一带活动,就是前几年曾经来过的那一批。不过现在有了东郃子大师的帮助,每次都能捻着它们的屁股狂追猛打,它们现在已经不敢在附近活动了。你看到那一具,应该是两周前我手下的士兵出去干掉的一个斥候。”
“咚≈#8226;≈#8226;≈#8226;和≈#8226;≈#8226;≈#8226;兹?”普雷格有点惊异的问道:“好怪的发音,他是谁?新来的法师吗?我说就你们着穷乡僻壤的地方,还有法师肯过来?他是不是钱多的没处花了,跑到这里来烧钱玩?”
提韦德斯呵呵笑道:“法师倒是来了一个,不过不是东郃子大师,而是男爵的一个侄子格林姆,是个初级法师,以前在吉芬城学习魔法,后来可能是听说我们的老男爵活不长了,膝下又有没有子嗣,所以大老远的跑来这种穷地方住下。看样子是准备老男爵死后继承他的爵位了。
他眼中略带鄙视的神色,继续说道:“这小子人没多大本事,就会点儿二阶法术,可是贪的很,一点儿小钱都不放过。男爵身体也不行了,很多事情只能交给他处理,结果这家伙总是找机会克扣我们的薪水,还美其名曰说是强化管理。哼!他以为我们不知道啊,这些钱等到男爵一去世就都是他的了,到时候他肯定会带着这里所有的钱跑回吉芬城去学魔法!然后扔下我们不管。”
又是个有关爵位、财产的老套故事,普雷格会意的笑了笑,又追问道:“那你说的那个大师到底是≈#8226;≈#8226;≈#8226;≈#8226;≈#8226;≈#8226;?”
“大师是德鲁伊。”提韦德斯凑到他耳朵边,很神秘的小声说道:“很高级的德鲁伊,有多高我不知道,但真的很厉害!大师说再过两个月,等到入冬就帮我们把这一带所有的豺狼人一网打尽!到时候你们就可以放心大胆的走这边了。”
普雷格可懒得管什么德鲁伊鸟路易的,这种过气的职业早就退出历史舞台了。现在除了在文明低下的穷困之地还有少量德鲁伊活动外,在其它地方早就被法师、牧师等替代个干干净净!这里的德鲁伊高不高级又关自己鸟事?于是打断他的话问道:“那现在向南走安全吗?那里有没有豺狼人活动?”
提韦德斯斩钉截铁答道:“没有!这一带所有的豺狼人都被驱赶到北面的荒漠中了。东郃子大师已经用他的法术证实了这一点。我们就是打算让这些畜生在荒漠里饿上两个月,等他们没吃的,自相残杀的差不多了,再一举歼灭!”
送走了提韦德斯,普雷格的心情却沉重起来,因为提韦德斯在走之前又提醒他:“那个小法师很贪婪,你要小心应付。”
看样子这次又要被敲诈一笔了,自己一个小商人哪能对付的了准贵族?而且初级法师远比其它等级的法师贪婪,因为学习奥术是非常花钱的,而初级法师除了家里人供给些钱外,几乎干不了什么能赚大钱的事。像迪卡洛马城遇到的那个初级女法师,等级低下还学着冒险小说里的主角到处乱跑,那只是在找死罢了!普雷格可在很多中等妓院里都看到过xx少女法师的标价呢。
所以一般的初级法师如果能搞到一个赚钱的行当,那可是很疯狂的。没办法,学费实在太贵了,想要出人投地,就要先挨过那些中高级法师的经济压榨。但是又有几人挨的过去呢?
普雷格郁闷的回头指挥伙计们整理货物、搭建帐篷。
镇子里的人都远远的靠在自家的房前,面无表情、眼光麻木的看着这几十个的小商队忙忙碌碌,没有一个人过来凑热闹,因为——他们没钱。在这种环境恶劣、土地单薄的地方生存,能够有口饭吃,有几件兽皮、麻布当衣服穿就算的上是“好日子”,哪里还有额外的收入?这里有的人一辈子连银币都没摸过呢!他们只有麻木的看着这些外来的商人,因为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对他们来说无关痛痒。能活下去已经很不错了。
几个四五岁大、满面泥灰的小孩,披着一身勉强能叫“衣服”的破布,好奇的往这边张望着,他们刚刚懂事,最一切新鲜事物都很好奇。普雷格微笑着望着他们,拿出几片甜面包作出递给他们的样子。小孩子们回头可怜巴巴看了看自己的父母,那些人点头示意了一下,几个孩子便小心翼翼的用满是红紫色冻疮的脏兮兮小手接过面包片。
看着这些孩子一哄而散,普雷格苦笑了一下,到底是荒野之地出生的人,连个谢谢都不说一声,甚至在接面包时都是表情麻木的,一丝笑容都没有。真是个沉闷的地方呢。
他正想着,一抬头,心里猛地“咯噔”一下。
三个人迎面走来。
中间一个就是法师。
流浪仙人 第七章 5个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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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这样的队伍,如果要在这里过夜,至少要5个金币!”这个年纪不到20岁、身穿瑰红色初级魔法袍、头戴印有星月图案魔法帽的小法师斩钉截铁的说道,那昂首挥臂、趾高气扬的神态完全不像一个普通的初级法师。
他一边说话一边摇头晃脑,让脑门上那顶高高的尖顶魔法帽晃来晃去,同时故意挥舞着手里的小魔法棒以示自己与众不同的法师身份,接着说道:“这里很不太平,经常有豺狼人活动,如果晚上有豺狼人前来骚扰,我作为哈里勒男爵的全权代理人,有权要求你们也参加防御或追击。这也是我们赫里福德公国为对付这些强盗们而颁布的法令!你应该知道这些。”
普雷格佯装一副认真听讲的样子,心里早把这毛都没长齐的小子骂了几十便了:“乳臭未干的家伙!要不是看在你是男爵侄子的份上,就凭你二阶奥术的烂底子,老子早就请人修理修理你了!还拿个破棍子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你以为我不知道这是个装有魔法弹的魔杖吗?老子卖的比你用过的都多!哼!想用豺狼人讹诈我?没门!幸好先从提韦德斯哪里搞到点消息,要不然还真要被你给蒙住了。”
他满面笑容,非常恭顺的挫着手说道:“那么我们商队今天就在城外过夜吧。”
年轻法师的脸僵住了,怎么回事?这家伙居然没被吓住?怎么还有点更自己顶撞的意思?他皱着眉头,不高兴的说道:“在外面的话,我们很难保证你们的安全啊!”
普雷格连忙插嘴:“大人,我是个虔诚的信徒,我信奉幸运女神太摩拉,我坚信不论在何时何地,女神都会不离不弃的护佑我与我得队伍。您知道,神是值得我们信赖的。”
年轻法师有些懊恼,但找不到反驳的话。他有些气急败坏的大声说道:“但是在城外过夜,我们依然要负担保护你们的责任,而且由于你们在城外,我们需要增加额外的人手,所以你们必须付7个金币的保护费,这也是国王颁布的法令!”
普雷格故作惊愕状,在心中又把这家伙骂了一遍。赫里福德公国却是颁布过城堡内的领主有义务协助城堡外的商人或盟友对抗强盗的法令,但并未提到需不需要收费的问题,当然基本上所有的领主们都会加上费用的。但像今天这样用完全不存在的威胁来讹诈钱财的事,普雷格倒是第一次碰到。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谁知道以前那些领主们“好心的协助”就一定是真的呢?
普雷格心知撞上这种“准贵族”,自己肯定斗不过,被宰一刀是难免的了,便正色道:“我们这样的小队伍只能搞些小本买卖,这年头生意不好做,我们又没有足够的余钱带在身上。那就这样吧我们先预付3个金币的保护费,如果今晚豺狼人来袭,而阁下的士兵帮我们赶走了他们的话,我们明天就再付4个金币。”言毕就直直的盯着年轻的法师。
法师也盯着普雷格,恼怒的盯着。
半晌不动。
气氛有些紧张。
“保护费是这么付的吗?”年轻的法师压住怒气,回头问身边的两名士兵:“你们以前见过这种付法吗?”他的语气越来越严厉。
两个士兵立即挺胸立正,齐声回答:“没有!格林姆大法师阁下,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付费的方法!”
法师点了点头,似乎很满意“大法师阁下”几个字,转身对普雷格说道:“所以如果出城请先付请7个金币!”他脸上带着一丝狰狞的微笑又对身旁的士兵吩咐道:“去,把我的决定告诉守门的士兵们。”说完一脸轻松的看着表情僵硬的普雷格。
那个士兵跑远了,普雷格僵了半晌,终于屈服了,他见过很多不讲道理的贵族老爷,知道自己应当在什么时候让步。很显然,今天的这个法师是吃定自己了。
他脸上立刻“洋溢”起一种讨好式的微笑,对年轻的法师说道:“我觉得还是住在城里比较安全,也不用各位半夜里为我们费心。”说着他掏出几个金币,很认真的数出5个,慢慢的递给这个叫格林姆的青年小法师。
法师和他的侍从卫兵心满意足的走了,普雷格哀叹一声,忽然发觉得自己的生活是如此的无趣。看看自己每天都在和哪些人打交道吧——不讲道理的强盗和贵族、强势逼人的法师和大富豪、难缠的顾客和竞争对手,嗯,还有自己那些不争气的手下!
他回头看了一眼躲在远处的伙计们,他们对贵族和官吏是如此的恐惧,以至于到现在还离得远远的,全都躲在马车、帐篷后面贼眉鼠眼的朝这边张望。看着那一副副畏畏嗦嗦的样子,普雷格只觉得自己的脸全它娘的被这群废物丢光了!
一念至此,顿时无名火暗生,心想真的要带这些家伙们去见识见识大场面了,再这样下去,商队永远只能挣扎在存续与灭亡的边缘,自己也永远成不了真正的富人!
“太摩拉保佑。”他手抚着自己的胸口,喃喃自语的祈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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