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灰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余酲
易晖松了口气:“哦,哦,谢谢。”
江一芒笑得花枝乱颤:“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可爱。”
易晖暗自琢磨了下,把这句话判定为真心实意的夸奖,脸腾地红了,又引来江一芒捧腹大笑。
因为易晖在劝服江雪梅把小女儿也带去首都的过程中发挥巨大作用,或许还有剪了头发的关系,这两天兄妹关系突飞猛进,江一芒白眼不翻了,说话不刻薄了,有好东西也知道跟哥哥分享了。
好不容易把车票搞定,江一芒叫住易晖:“欸,先别走,看看这个。”
她神神秘秘地把门关上,从书包里掏出一台相机。
易晖问:“新买的?”
“我哪有这么多钱啊,跟同学借的。”江一芒摩挲着相机,爱不释手,“到时候你领奖,我在下面给你拍照。”
易晖腼腆地笑:“不一定能拿奖的。”
江一芒撇嘴:“你不是很会画画吗,就不能有点信心吗?”
易晖不想扫她的兴:“好,我尽力。”
“不过,你最好祈祷比赛时间别跟见面会的时间撞车,如果撞了,我肯定选珩珩的啊。”
易晖眨眨眼睛:“珩……什么?”
“周晋珩啊,我们家珩珩。”江一芒从书包里抽出一沓手幅,“你不会连我喜欢的明星都忘了吧?要不是为了他,我干嘛跟着你们去首都啊?”
听到那三个字,易晖耳中一阵嗡鸣,身体也跟着战栗。
他希望自己听错了,垂眼去看江一芒手上的东西,“周晋珩”三个就这样毫无预兆地闯入眼帘,连同那张深刻在脑海中抹不去的面容,离他很近,又好像远在天边。
不知过了多久,江一芒推了易晖一下:“你这是什么反应啊,我家珩珩不好看吗?”
易晖怔怔地看着那熟悉的名字,听着它在耳边一遍又一遍盘旋,用力咬了几下血色褪尽的嘴唇,抬起头,牵起嘴角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好看,他、他最好看了。”
第五章
出发那天,好几个邻里乡亲来送行。
买好的去城里的大巴车票没用上,江一芒退完票从车站里出来,就看见江雪梅和易晖站在路边,手上拎满五颜六色的塑料袋。
邱婶还在见缝插针地把一兜煮鸡蛋往易晖手里塞,见江一芒来了,转而送进她怀里:“快走吧快走吧,别赶不上火车,鸡蛋特地煮的溏心的,路上吃。”
坐的是邱婶家的皮卡车,提前一天就说好了送他们去城里,非说顺路。江雪梅不想麻烦人家,提早起床准备偷摸溜,结果一开门,邱婶家的车已经亮着车前灯停在门口了。
于是便有了刚才江一芒退票这一出。
母子三人在后座排排坐,易晖听见后头叽叽咕咕的声音,忍不住扭头看货箱铁笼里关着的几只大白鹅,江雪梅见他感兴趣,说:“咱们到首都也下馆子吃鹅去。”
江一芒因为快要见到偶像心情好,摘了耳机道:“他是想在家里养,不是想吃。”
前面开车的邱叔哈哈大笑:“这可是猛禽,你们文化人养不了,喜欢的话以后来我们家看,挑一只带回家杀了吃。”
易晖抿唇笑着应了。他自出生起就住大房子,有专门的保姆鞍前马后伺候着,没坐过这样的车,没见过活蹦乱跳的鹅,也从来不知道邻居之间能处得这么好。
因着被塞了一大兜食物,近12个小时的火车行程,母子三人只在买矿泉水上花了钱。
偶尔出趟门也是乘飞机的易晖第一次坐长途火车,一手剥了壳的煮鸡蛋,一手还热乎的猪蹄膀,却无暇尝一口,他目不转睛地盯着窗外,金黄的麦田、低矮的民房从眼前掠过,连太阳落山的寻常景象都舍不得错过。
江一芒吃完自己那份,觊觎易晖手上的猪蹄,易晖直接给了她,她边啃边问:“有什么好看的呀?小心脖子僵了拧不回来。”
易晖冲她笑笑,证明自己没事,然后扭头继续看窗外。
他学画的时候经常出去写生,见过许多比这更美的景色,可这次给他的感觉不一样。
火车在铁轨上飞驰,天上的云走得很慢,耳边有小孩的哭闹声,人们交头接耳的说话声,一切仿佛都在诉说——你还活着。
只有活着,才能感知到这些美好。
只有活着,才不会被遗弃。
抵达首都正是晚饭时间,一行三人去订好的酒店办理入住后,马不停蹄地出门吃饭。
作为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江雪梅这一路嘴巴就没停过,以前在那边打过工,这里以前有家烧饼店,前面拐个弯再过两条街就是一晖念过的小学……回归故土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他们搬离首都时江一芒在念初中,早就记事了,更遑论江一晖那会儿已经是个步入大学的成年人了。
然而易晖从小在s市长大,对首都的了解仅限于几处名胜古迹,还有哥哥嫂子带他吃过的几家当地美食,生怕多说多错,只听她们聊,打定主意不插嘴。
江一芒说想念城南某家店的煎饺,江雪梅心觉这些年亏欠女儿良多,哪舍得说不行,当即打车前往,易晖趁机坐后排,无处着落的视线继续停放在窗外。
相对于s市满眼摩登大楼的现代化,首都许多街道还保留着古朴传统的建筑,鳞次栉比的青瓦白墙中偶然夹着几座独树一帜的高楼大厦,在易晖眼中别有一番风味。
路口拐了个弯,进入一条名为韶光路的街道,灯下的路旁街景让易晖觉得有些熟悉。前方红灯停车时,他扭头从另一面的窗户向外望,一幢以红白色为主调的哥特式建筑立在周围低矮的房屋中,四周有灯光簇拥,格外显眼。
江一芒也看见了,惊呼道:“这里晚上竟然这么漂亮!妈你还记得不,当年哥来这里写生,咱们俩陪他一块儿,有对新婚夫妇在这里结婚,白纱一直拖到台阶底下……”
易晖看得入神,难得被叫哥哥都没听到。
江一芒得不到回应觉得无趣,抬胳膊肘碰了他一下:“当年画了那么多次,还没看够?还是说……”说着眼珠一转,凑到易晖耳边,压低声音问道,“你也想在这里结婚?”
“结婚”两个字触到易晖深埋心底的某根弦,他条件反射地摇头:“不、不是。”
江一芒笑起来:“反正肯定是你在我前面成家,到时候就在这儿办婚礼呗,咱妈肯定同意,对吧妈?”
坐副驾驶的江雪梅连连称是,母女俩就着这个话题又聊了起来。
易晖将目光再次投向那座教堂。
方才的否认里有一半在撒谎。
他不想结婚,因为他结过婚,举办婚礼的地点正是眼前这座教堂。
晚上近七点,周晋珩开车行驶在韶光路上,这条路不算拥堵,红灯却很密集,经常起步不久就要踩刹车,开得人火大。
紧赶慢赶,还是在约定的时间前到达餐厅。周晋珩先把菜点了,等到第二道菜上桌,方宥清姗姗来迟。
他边坐下边说:“抱歉,路上堵车,等很久了吧?”
周晋珩恍惚片刻,想回答“是”,转念又觉得自己莫名其妙,人家又不知道自己在等他。
“没有,我也刚到。”终究选择了最普通的回答,周晋珩看了方宥清一会儿,让眼前的面孔与记忆中的重叠,似在确认他跟从前没什么不同。
那天周晋珩从s市赶回首都,混在机场出口的人群中,看着身穿一袭风衣的方宥清出来,一股蓄势已久的冲动使他向前迈了两步,而后又被已经趋于平静的心跳生生逼停,退回原地。
他看着熟悉的身影走近,与来接机的亲友拥抱,又看着那背影远去。
眼下,就坐在对面的方宥清面带微笑,举杯道:“听说你现在很红,恭喜你得偿所愿。”
“得偿所愿”四个字听上去无端带着点讽刺意味,周晋珩本该慌乱无措,可不知为何,他前所未有地镇定,也举杯,嘴角勾起:“还听说了什么?”
方宥清仍旧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模样,笑容温和道:“还听说,你结婚了。”
没来由的,周晋珩心中升起一丝不耐,他垂眼把玩手中的杯子,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
但他仍然期待看到方宥清的反应,三年来他时长会设想这个场景,那个抛下他头也不回地离开的人,是否真的从来没有后悔过。
“恭喜你。”方宥清又道一遍恭喜,声音听起来真心实意。
仿佛悬在半空中的石头缓缓落地,惆怅茫然的同时,周晋珩竟久违地感受到了一丝轻松。
“谢谢。”他回敬道,“听说你考取了心仪的学校,恭喜你。”
这顿迟来三年的晚餐,原本应该保持这样疏离的氛围,最后以交换联系方式作为收尾,哪怕明知道这串号码会躺在通讯录里积灰尘封。
可惜事与愿违,不知是谁起的头,桌上又开了一瓶酒,两人你来我往,边喝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
方宥清不胜酒力,周晋珩自认没有劝他少喝点的立场,席间话题渐渐丰富,从桌上的菜品聊到工作,又说起母校,记忆的闸门被打开,汹涌的潮水漫了出来。
“你结婚了,你真的结婚了。”方宥清面颊坨红,口齿也变得不清晰,掀起一双含水的眸子望周晋珩,“你……你开心吗?”
周晋珩干笑一声:“你猜?”
方宥清真的喝多了,迟钝地摇头,肯定道:“你不开心。”
飞灰 第5节
周晋珩不想说话,瘫靠在座椅上,仰头看反射着摇曳灯火的天花板。
也许他也喝多了,思绪浮游飘荡,冷不防想起当年的婚礼宴席就是在这里办的。
本该在s市办,后来因为小傻子的哥哥希望把婚礼从s市挪到首都来办,哪怕知道他意在监督,周家那会儿急于倒贴拉投资,还是同意了。
周晋珩不擅记事,尤其是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他只记得,在附近的教堂走过场后,他碍于大舅哥在一旁虎视眈眈,牵着小傻子走进这家餐厅,小傻子一进门就抬头看流光溢彩的琉璃穹顶,小孩子般地发出感叹:“哇,好漂亮啊。”
当时他是如何回应的?
周晋珩仔细回想,自己当时很不耐烦,只想把流程过完赶紧离开,牵着小傻子径直往里面走,嘴上低声催促:“别看了,下回带你来慢慢看。”
现下有空欣赏这穹顶,不得不说确实挺漂亮的,小傻子学美术,就喜欢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后来为什么没带他来看呢?
酒精有时候会产生奇妙的催化作用,周晋珩记起来了,小傻子当真把这件事放在心上,隔三差五变着法子在他跟前提,什么“肚子饿了”“想去晒太阳”“坐在那里画画肯定特别快”,各种啼笑皆非的理由,往往还没说完,就被他以工作忙为借口推脱了。
周晋珩轻嗤一声,似在嘲笑,更像在自嘲。
怎么会有人这么蠢,把别人随口的一句话放在心上惦记这么久?
自己开车来,代驾开车走。
回去的路上,周晋珩躺在后座做了个梦,关于那场轰轰烈烈的初恋,关于那个今天未曾提及的诺言。
当年他和方宥清跟所有的校园情侣一样,也曾幼稚地许下过终身之约。这个约定像烫在他心口的一道疤,每一次回忆等同于把刚长好的伤口再次撕开。如今想想,让他忘不了的是这份经年累月反复发作的痛,那个人本身的分量反而模糊了。
所以,到底为什么要跟小傻子结婚?
怀疑一旦在脑海中成型,就会引来无数种假想和猜测。不可否认的是,除去拿进演艺圈作为交换筹码这一点,这段婚姻还有其他地方吸引着他。
直到刚才那顿饭之前,周晋珩都认为,易晖是有点像方宥清的。
一样的白皮肤大眼睛,看着你的时候眼睛里好似水光满溢,乖巧又天真;一样不高不矮的匀亭身材,从背后刚好能抱满怀;一样细腻恬淡的心性,不惹人注目,也不需要特别关照,给他画纸和笔他就能安静一整天。
可这些特征很多人都有,除了这些呢?
他们俩分明是不一样的。
晚间车流量激增,行至韶光路,停车的次数比来时更频繁。
周晋珩换了个姿势,视线落到窗外,夜里的教堂灯光璀璨,却不失庄重肃穆。
就像那天,钟声敲响,身着白西装的易晖竭力收敛笑容,强压嘴角,学神父摆出严肃的表情,生怕被周围的人取笑,并不知道弯起的眼睛和眉梢洋溢的笑意早就将他的内心出卖了个彻底。
他站在红毯的起始位置,伸出手,在钟鸣声中红着脸说:“你……你牵我过去呗。”
那画面生动清晰地在脑海中回放,终于让周晋珩捕捉到了以前未曾留意的东西。
他牵得随便,易晖却交付得珍重。
自他牵起易晖的手的那刻起,那双饱含爱意的、没有一丝杂质的目光就落在他身上,再也没有移开。
夜色渐浓,直到身后的教堂远到看不见轮廓,彻底消失在视线里,周晋珩还在踌躇不定。
手机界面上停着易晖的电话,只要按下拨通,就能把他叫回来。
叫回来之后呢?昨天把他的玩偶扔在地上,哆啦a梦的肚皮蹭脏了一块,他回到家会不会看出来?
不然回去的路上给他买个新的吧,一模一样的,小傻子肯定看不出来。
再说答应了老东西周末一起回趟周家,这电话非打不可。
总算决定了,手指刚要按下去,手机突然震动,有电话打进来。
是个陌生号码,周晋珩没存,却对这串数字烂熟于心,看到的刹那间就黑了脸。
接起来“喂”了一声,还没准备好接受“为什么换号码”的质问,那头传来一个低沉的男声:“易晖的电话怎么打不通?”
周晋珩最讨厌别人用长辈的姿态压他,反骨顿时窜上身:“他的电话,我怎么知道?”
那头的人似乎不想跟他废话:“你没跟他在一起?”
周晋珩:“没啊,我在首都。”
“他在s市的家里吗?”
“他不在你那里?”
两个声音几乎同步,最终周晋珩迫于大舅哥的淫威率先退让:“我前两天回去了,他不在家。”顿了顿,发问,“他没有去找你吗?”
那头沉默,似在思索,少顷后开口道:“我前半个月都在国外出差,没跟他联系过。”
第六章
周晋珩也没能打通易晖的电话,连夜又回了趟s市。
家里还是没人,上次回来用过的杯子原样摆在床头,里面是喝了一半的凉水。
再次打开通讯录,上下来回翻了两三遍,愣是没找到一个能拨的号码。
他根本不知道易晖还能去哪里。
不过这种情况并不陌生,印象中有一回,起因和经过周晋珩已经忘得差不多了,无外乎放鸽子、没守诺之类的事,总之就是弄得小傻子不高兴了,小傻子负气离家出走,没去首都找哥哥,也没回s市的其他房子,手机关机,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周晋珩被家里老东西和远在首都的大舅哥前后夹击,焦头烂额地托朋友查监控,得到消息后半夜开车到市中心某百货大厦,小傻子果然蹲在门的台阶上,怀里抱着他的哆啦a梦,可怜巴巴地缩成一团。
后来周晋珩问他跑那儿去干吗,易晖背过身去不肯说,他也没耐心追问,只当他闹小孩子脾气,把这事抛诸脑后。
反正傻子的心思你别猜,鬼知道他天马行空地在盘算些什么。
当然也不能惯着。周晋珩可以预见到,这会儿如果又出去找,小傻子下回还敢这么干,有恃无恐这个词就是这么来的。
于是他安心地洗澡准备睡一觉,明天一早小傻子开机接到大舅哥的电话,听说他在家,肯定自己就回来了。
躺在床上摸到那只傻笑的哆啦a梦,周晋珩掐着它的大脸发泄般地揉圆搓扁,心里舒畅了才放过它,随手丢在易晖的枕头上,翻身盖被,沉沉睡去。
周晋珩做了个梦。
是个春梦,梦里的画面模糊,依稀可见面前的床上横卧着一个人。那人身材修长,骨肉停匀,浑身的皮肤在深色床单的映衬下,笼着一层莹白的光。
他情不自禁地伸手去摸,触感细腻柔滑,有很软很细的哼叫声传入耳道,伴随着手掌下那具身体的不住颤抖,脑袋轰地炸开,他什么都没想,抬膝上床,倾身覆上去。
醒来后,周晋珩粗喘着掀开被子,看到身下狼藉的那一刻,脸色变得极其难看。
对着卫生间的镜子,他为自己找了无数个理由,比如前阵子拍戏太累没时间疏解,比如很久没有这么早睡了,深度睡眠最是容易引发稀奇古怪的梦。
然而,看着镜中人滴着水的脸,水汽蒸腾下涣散的、似乎仍在回味的眼神,周晋珩不得不逼自己承认,他对易晖的身体是有迷恋的。
在过去的三年里,他回过几次家,就和易晖做过几次。
起初是易晖主动勾引。小傻子不知从哪里学来的拙劣手段,洗完澡头发还没擦干就往床上爬,被周晋珩扬言要赶下床去,就抱着被子红着眼眶看他。
待到周晋珩不耐烦了,拎起枕头打算去隔壁睡,小傻子急了,爬到床边抓他的衣摆,周晋珩这才看到被子底下的身体不着寸缕。小傻子什么都没穿,薄被半掩着细瘦的腰,从脸蛋到胸口绯红一片。
送上门来的,哪有不吃的道理。
何况周晋珩刚被逼婚,心情很糟,急需有人给他泄火。
跟小傻子做 爱的感觉既新鲜又奇妙,分明比他大几岁,小傻子在床上却生涩得让周晋珩以为自己在欺负小朋友。
小朋友一身细皮嫩肉,手上稍微使点劲儿就要哭,还不敢哭出声,咬着嘴唇用鼻子喘气,难受狠了才攀着他的肩小声叫唤:“老公……慢、慢一点,晖晖疼。”
殊不知这种话在床上只能起到助兴作用,小傻子被架着腿弄狠了,眼泪顺着脸颊无声地往下淌,经过颜色艳丽的唇,像刚从树上摘下来的水亮樱桃,让周晋珩只想把他一口吞掉。
明明是惑人心志的场景,偏偏被小傻子不谙世事的懵懂眼神添了一份纯情。也正是小傻子身上这份天然去雕饰的天真,引诱着周晋珩数度沉溺。
镜中人从变暗的双眸中察觉到自己又起了反应,再次恼羞成怒。
拿起手机,屏幕上空空如也,没有小傻子的回电,楼下大门紧闭,门口一切清冷如常,人根本没回来。
这种被什么东西威胁、牵制的感觉让周晋珩出离烦躁,不亚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给他带来的压抑和束缚感。
他一边在心里狠狠地想有种你别回来,一边借由行动排遣躁郁,飞起一脚踹在门边的花盆上。
没承想那花盆如此脆弱,轻轻一碰就碎得四分五裂,里头的泥洒在地上,细弱的根茎歪倒在泥里,甚至折断两片叶子。
约摸一刻钟后,周晋珩接到助理小林的回电:“人已经安排好了,两小时后上门。”
周晋珩不满:“两小时?不行,一个小时内必须到。”
小林无奈道:“这个点光买花盆就够难为人的了,您又不知道花的品种,不同品种的话需要的土壤也不同,那人说要等花市开门多买几种再过来。”
周晋珩啧了一声,蹲下,皱着眉嫌弃地用手指碰了碰被勉强插回土里的茎叶:“是一种白色的花,五瓣,花蕊也是白的……应该喜欢阴凉潮湿,还怕冷。”
他记得小傻子在家的时候每天都会给这盆花浇水,天稍一转凉就把它往屋里挪。他看着烦,叫他把这花扔了,小傻子头摇得像拨浪鼓,说什么“有花有草才像个家”。
想到这里更气闷,知道这里是家还不赶紧回来?
小林那头应了,说打电话去叫那人尽快,拿出救花如救人的革命精神。
挂了电话,周晋珩捡起一块花盆的碎瓷片,把那堆土往中间拨弄几下,不由得开始担心这娇气的花活不下来。
他性子急,没耐心,从没养过什么花花草草,知道的关于照料植物方面的知识趋近为零。要是这个家里的保姆还在,这花说不定能得到及时挽救。
保姆为什么会被辞退来着?
周晋珩眉头蹙起,又开始在被忽略了的琐事中搜寻答案。
似乎是因为他觉得保姆管太多,以为她被小傻子收买了,那天他刚好得知前助理私底下跟小傻子有联系的事,一气之下先炒了助理,再回家把保姆也轰走了。小傻子跟保姆阿姨处久了有感情,为此还掉了几滴眼泪。
现在想想,一个洗衣做饭的保姆能掀出什么大浪来?当时他气昏了头,竟丝毫没顾及小傻子的心情。
即便脸色肉眼可见地越来越难看,周晋珩仍不愿承认这种情绪叫做后悔。
没关系,把花救活,把小傻子叫回来,就没事了。
周晋珩拿起手机拍了张照片,朋友圈和微博各发一份。
发完坐下,靠在座椅上抱臂等人,时不时用余光瞥手机一眼。
小傻子最是关注他的一举一动,他不信他看不到。
今天的首都与s市一样,是入秋以来难得的晴天。
某手机店里,易晖把电话卡插进手机,江一芒在一旁惊呼:“呀,珩珩发微博了!”
易晖的手随着手机开机的震动抖了一下,江一芒凑过来看:“不是吧你,太久不用手机,都抓不稳了?”
她帮着做开机设置,存入自己和江雪梅的号码,兴冲冲地要给易晖下个微博。
“不,不用了。”易晖忙把新手机抢过来,“我不会什么微博,能打电话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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