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我正邪之路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蓝黑墨色
林陌继续问道:“许兄,那现在进入地宫要求的最高是炼髓期圆满,你和唐兄岂不是白跑了一趟。”
许天复郁闷的答道:“确实是这样,不过来都来了也看看这次地宫拔得头筹的是谁,上次地宫要求的是练气期,我的实力太低也没有进入,人榜四十位到七十位的炼气期基本都去了,打的呢是天崩地裂的,其中还死了不少,就因为出现了断层,我才得以上榜。”
林陌问道:“许兄可知道上次地宫的具体情况,还有最后拿到头筹的是哪位”
许天复道:“上次的地宫就是一对一的擂台赛,可以在选出对手后弃权,但双方同意一战后,就必须分出生死,因此人榜上面死了不少人,不过各势力也默认了这种情况,首先来参加的大部分都是邪道阵营的或者中立阵营的,绝对正道的一方一向不参与此事,所以他们更希望进地宫的都死了为好。
当然有些势力对于地宫中得到的机缘也是不屑一顾的,只会偶尔派出一两个人进入试探下,死了也不心疼,活下来得到机缘自然更好。最后拿到头筹的是现在人榜第十三位,飞蛇探枪赵克敌,据说之前此人实力只在人榜六十多位,直到半年前出关,实力已经到了后天后期,然后挑战当时的人榜第十三位,道门五宫中的造化宫弟子探云手王薄一战胜之。
这赵克敌也是散修出身,直到当上人榜第十三位后才加入了七海帮,听说还很受七海帮帮主蛟天雄的重视,许多人猜测他最后得到的地宫奖励应该是丹药之类的,否则不可能在短短时间就冲上后天境界后期。
所以林兄加油吧,每次的地宫考核都是对散修格外友善的,林兄是有很大机会去拿的头筹的,就看到时候地宫是以一种什么形式来让你们去争夺,我这次就当来看个热闹了,说不定下次再次开放炼气期的进入,这也算是一种经验积累。”
林陌听了后沉默了一会,便道:“我总感觉这个地宫像是在从散修中筛选适合的人选一样,首先以血祭的方式就把秉持完全正义的一方删减掉,这是对于来者心态,为人处世的要求,其次各大派弟子就好像陪跑一样,虽然也有收获,但是最高的奖励永远是属于散修一方的,这也是为了鼓励散修多来参加地宫之争。
最后虽然每次地宫里争斗的过程不同,但说白了考核的一是力量,二是智慧,然后每次地宫开启境界的要求,也是为了从相同境界中找出更加优秀的人选。”
许天复听了林陌这串分析后鼓了鼓掌道:“林兄倒是看得很透彻,确实是如此,各大势力高层都默许了地宫这么筛选散修人士,这对于各大势力也是好事,上次不就是让七海帮给截胡了,所以各方对于此事都是处于默认状态,同时也会派些弟子来参加考验,一举两得岂不是很好。
江湖就是这样,高层为棋手,弟子为棋子,你只有去争去抢才能有从棋子转变成棋手的可能,否则你即使死在地宫也不会有太多人在意,现在江湖的主格调就是如此。
像是为兄身为血魔教这一代最杰出的几人,也是需要自己出来闯荡,寻找机缘,打响自己的名声,一旦在外面有什么丢失血魔教颜面的举动,就会被门内的高层所放弃,哎,不说这些了,林兄,再干一杯。”
林陌听到后也略微沉默,拿起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酒确实是个好东西,可以让人在短时间遗忘所有困境,不管是什么人,总是会累的,一饮而醉之后,又是新的一天,新的开始,即使之前的困境依然存在,但更好地心态更有利于解决困难。
这时的唐兄终于姗姗来迟,身后还跟着一个身穿锦袍的少年,长着一张娃娃脸,岁数看
第三十章 朋友(上)
唐玉定了定神说道:“既然如此,我先说下我在天机府买到的关于林兄的情报,因为我的权限不足,所以对林兄家里的情况没法买到相关的情报,只有林兄从十二岁到金阳城开始的经历。”
许天复听到后首先一愣,因为像天机府的资料是十分齐全的,但是会对一些事情进行情报等级判定,而唐玉身为这一代唐门的年青一代第一人,所以在天机府的权限不低,可竟然买不到林陌家中的情况,看样林陌的出身颇为不凡。
一旁正在吃吃喝喝的李述也停了下来,虽然他是初次在江湖闯荡,但是对于江湖中各大势力的了解程度要超过在场的所有人,毕竟身为八大帮圣医盟的少当家会知晓许多隐秘之事,就像天机府的等级判定,因为像唐玉都查不出来的就说明,林陌的身世和地榜前十甚至天榜中的大人物有关,更甚者有可能牵扯到四大皇朝的内部纠纷中。
因为谣传天机府本身就是四大皇朝分出一部分人员组建而成,只是由于天机府的公信力越来越强,所以成为了一个单独的势力,但是对于之前老东家的一些重要情报,还是会适当提高权限等级的。
一旁的林陌听到这依然一脸平淡,自己既然在金阳城成功活到十七岁,这就说明自己的父母把自己的踪迹掩饰的很好,除非那些真正大势力的最高层对此事感兴趣,自己和木捕头不说出去,就不会有人知晓,相反林陌虽不知自己的父亲之前有多强或者权势有多大,但在大墨皇朝墨帝专属的隐墨组中都有他所施恩之人,可见林父的影响力是很广泛的。
虽然林父已经不知何原因身死,但之前施恩过的那些人如果知晓自己的存在,必定会帮助自己或者替自己掩盖住自身的身世。这方世界人人习武,所以武道之心格外重要,除非是天生心性凉薄或者狼心狗肺之人,否则有恩不报就会成为心结,阻碍自己的境界提升,更有甚者,会走火入魔,只要那些被施恩之人知道自己的存在,就会想办法了却心结的。
当然林陌并不相信人心,他很清楚有时候恩比恨更可怕,更难解决,这让他想起前世神话故事中,鸿钧布道三千,为天下人讲道时,老好人红云因为不忍心看西方来的准提因为没座位哭诉,所以让了自己身下的蒲团,事后才知晓每一个蒲团代表一座圣位,洪荒世界圣位至高无上,因此这个恩情就结算的太大了。
最后直到红云被众人围攻而死,准提也未踏出西方一步,就是因为他知道让圣位此恩,自己难以报答,无法报答,而恩人已死,自然因果全消。高高在上的圣人都是如此,那林陌就更不会去赌自己相信一个已死之人的恩情延续到下一代后,自己还能获得多少帮助。
所以像现在这样就很好,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能掩盖多久就掩盖多久,这个世界能相信的只有自己的力量。
唐玉继续道:“从林兄十二岁到金阳城后,未曾习武,只是一心读书,一直到十六岁林兄的父母去世后,没多久身边的青梅竹马嫁入了当地豪门的胡家,然后林兄就一直买醉,直到几个月前,林兄开始以武者的装扮行走,天机府查出了林兄卖出了大量兽骨兽皮,然后推测林兄为炼体五重到七重之间。
我当时买到的情报就是这些,不过最近天机府那里应该会更新不少关于林兄修
第三十一章 朋友(下)
林陌点了点头,关于许天复在胡家的一些事之前都听孟婷说过,随即说道:“我确实有一些布置,可以确保只要在地宫解决掉胡易后,能够短时间让胡家家破人亡,许兄想参与进来再好不过,因为其中还牵扯到其他合作人还有朝廷,有些不便详说。
我现在能说的就是,等到我杀了胡易出来后,希望第一时间许兄能帮我挡一挡胡为地即可,事后自然会有其他人对胡为地出手,等到胡家完全大乱后,朝廷会直接收拾残局。”
许天复也没有多问,只听到林陌的只言片语就判断出了林陌一定早就有一个完善的计划了,至于自己挡一挡胡为地自然不是问题,本身自己和林陌是朋友,和胡为地又不对付,到时出手也不会有人觉得奇怪,只要胡家被灭了,不管过程如何,自己都可以向教内有个交代。
想了想后对林陌说道:“你应该知道胡凌吧,小心点别把他牵扯进去,谁也不清楚他真正的想法,朝廷最后收尾的话也不错,至少胡凌最后注意力也会转到大墨皇朝。”
林陌摸了摸鼻子应声道:“其中就是有这样的算计,现在想让胡家灭的人不少,到时候周边天木域的其他家族说不定也会插手其中,墙倒众人推,胡凌即使想报复,也不会那么快找准报复对象,只等地宫结束一切不久也就都会解决了。”
这时一旁的李述说道:“林大哥,到时候我也会进入地宫,我和你一起好不好!这种打脸反派大势力少爷的剧情,我在现实中还真没见过!”
林陌听后脑袋上一大片黑线,这位少当家还真是看小说话本看入迷了,哥是要去杀人的好嘛,你还这么激动,再说这胡家对你圣医盟来说就个小蚂蚁,到你嘴里就成反派大势力了。然后视线转向唐玉说道:“你归唐兄管,你问问唐兄让不让你跟着我。”
唐玉倒是不觉得什么,而且和林陌相识后,对林陌的印象也很好,而且心思缜密,很稳重,便对李述道:“你可以跟着你林大哥,但到时候有什么事记得听他的,别自己到处瞎玩,现在还不知道地宫到底会进行一个什么样的考核,一旦有危险,第一时间放弃知道吗”
李述当然点头应是,自己可是求了母亲好久,才能跑出来一次,还能见到传说中的主角逆势崛起,于是更兴奋了。
林陌看着一脸激动状态的李述,嘴角抽了抽对唐玉道:“唐兄,我这进去是要杀人的,适合让他提早就接触这些吗。”
唐玉不以为意的说:“现在江湖儿女这种事岂不是很正常,我十岁的时候就能杀山贼了,而且李述的医术很强,虽然攻击手段欠缺了点,但保命无碍,让他跟着你,也可以帮助你拿到头筹,毕竟他只是来试炼的,出来见识下就行了,他对地宫的奖励也看不上。”
李述在一旁连忙点头,生怕林陌不带他玩。
几人吃好喝好之后,便各自回到了自己的住处,距离地宫开启还有两天,等到回到客栈已经天色渐暗了,林陌继续修炼之前的功法和武技,直到客栈小二来递上一个信件,是木捕头写给林陌的,标注了已经确认地宫开启时间是在两天后辰时,地点在金阳城南方十里一个地下洞穴。
现在洞穴还处于关闭状态,等到时由朝廷负责来统一开启,而且朝廷已经通知了到金阳城的各大势力弟子和天木域中包含胡家的八大家族弟子,林陌不由一叹,什么时候名气大果然有用,如若自己不认识木捕头,说不定等到地宫开启了,自己都找不到地点。哪像现在这么方便,能够提前获取信息。
第三十二章 即将开启的地宫
邪道二人组天魔殿的风恨和独孤魔教的孟青现在正聚集在房中商议,风恨率先说道:“孟兄,这次进入地宫值得注意的应该就这么几人,我们最要小心的就是散修联手还有这天木域的家族联手,其他的不足为虑。”
孟青点了点头很冷淡的答道:“嗯,就按你说的办吧,进去后还是各凭本事。”
风恨也适应了孟青的态度不在乎说道:“也不知许天复怎么和唐玉混在一起了。”
孟青依旧冷淡的说道:“血魔教的事和我无关,你自求多福吧。”
风恨也知晓孟青会这么说,心里暗自盘算,能不能找到新的替死鬼去挡一挡许天复,毕竟自己现在的实力可比许天复差的多。
最后在金阳城一个偏僻的小酒馆里,三个世家打扮的公子坐在一起,正是东方槐,皇甫凌云和刚刚到达金阳城的慕容鹰。
皇甫凌云抱怨道:“怎么不换个地方相聚,到这么偏僻的酒馆,这酒也不行啊。”
东方槐答道:“为了不让其他大势力发现我们三人已经联手只能如此,再说来这也不是喝酒的,主要还是为了和慕容兄一见。”
慕容鹰看了东方槐一眼,点了点头,又看了皇甫凌云一眼,点了点头。
皇甫凌云继续抱怨道:“这有啥好见的,慕容家一向都是能动手就不吵吵,到时候地宫开了一起进去,谁挡我们三个,就宰了他不就完了,你搞这些乌七八糟的有什么意义,还不是最后要打,你选个好地方也行啊,至少有好酒好菜招待着,结果选了这么个地方。”
慕容鹰依然点了点头,表示赞同皇甫凌云的意见。
东方槐也不动怒继续说道:“其他势力都是两人合作,如果让他们提前发现了我们三人合作,他们说不定会达成两两合作的局面,对我们是不利的,而且听说今天金阳城最好的酒楼被唐玉包下来一下午,去了以后见到又难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慕容鹰点了点头,表示自己认为东方槐解释的不错。
皇甫凌云依旧抱怨道:“有什么麻烦,唐玉和许天复不是天天都在那酒楼喝酒,他两又进不去地宫,估计就是来看热闹的,我们去和他们凑一桌也没什么啊,我说你就是想的太多了,进了地宫有几个能精诚合作的,就是咱哥三进去后前面的奖励还好说,最后如果能拔得头筹,说不定也要互相拼一下。”
慕容鹰点了点头,表示皇甫凌云说的很有道理。
东方槐还是一副不急的神情说道:“你忘了之前在酒楼唐玉身边的那个小兄弟了,到时候如果他在场的话,万一唐玉拜托我们带着他,你说怎么办,当时他和独孤魔教的孟青虽然对拼了一击,但我们都应该很清楚,他的实力太弱,所以未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最近不要和他们接触为妙。”
慕容鹰点了点头,表示东方槐这个想法很正确,三个人合作已经是极限了,而且实力差距太大只会拖后腿,我们是去进去寻求机缘的,不是当保姆的。
皇甫凌云这时候倒是没说什么,反而看向了慕容鹰说道:“为什么你每次都是点头,我却知道你每次点头的不同含义,也没听说慕容家有这么门绝技啊。”
慕容鹰也不回答,把眼睛看向东方槐。
东方槐说道:“你别岔开话题现在说下这次地宫的合作问题,地点什么的已经知道了金阳城南方十里,会由官府在辰时打开,首先天木域那几个家族必然联合,据调查他们每人身边都有两个炼髓圆满,再加上他们自身,如果这几个家族进入
第三十三章 血杀刀的杀意
两天时间转眼就过去,林陌订的客栈包房也快到期了,把所有该带的东西,衣物,食物和水都放进了空间镯内,由于空间镯属于真空状态,也不用担心食物的毁坏,摸了摸腰间的血刀后,向着金阳城南方十里的地下洞穴走去。
此时才卯时三刻,天刚刚微亮,金阳城的大街上没有一个人,林陌看着这既熟悉又陌生的街道,叹息道:地宫结束后,就不能在此地了,这也是我最开始的地方。
不一会林陌就到了地宫的地点,远远地已经看到了一些身影,自己能认出来的就是柳娥眉和韩萧,他们身边还有三个公子哥装扮的人后面跟着六个武者,其中一个脸色发白,身子骨看起来极其虚弱的男子正是天木域七家中的李田,这李田像是嗅到了肉的饿狼,围着柳娥眉不停的讨好打转。
柳娥眉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身旁的韩萧倒是一反常态的保持沉默,神情也冷淡了许多,虽然还有对柳娥眉的一些迷恋,但是对她身边这个一副色相的李田却没有任何表示。
李田也知道自己家和越女剑会相比悬殊太大,但自身就是控制不住的被柳娥眉所吸引,他身旁的两个公子哥虽然也是迷恋的看着柳娥眉,但至少表现出的神情还是很冷静的,没有像李田这样像只开屏的孔雀一般,也不知在炫耀什么。
林陌瞟了一眼就知道肯定又是柳娥眉在下意识的运用幻术,这个李田很明显精神力过于薄弱,又对酒色太过迷恋,所以很容易的就被柳娥眉给迷得分不清东西南北了,李田身后的两个武者也发现了这点,但是悄悄的劝了自家少爷也没有太大效果。
而李田身边的两个小伙伴过了一会后倒是清醒了不少,连忙带着身边的四个武者远远地躲在一旁,甚至双眼都不敢看一下柳娥眉,周围的一些散修也都是江湖老手,自然清楚越女剑会的幻术和剑法是并称的,所以都站在周边看戏。
于是就造成了柳娥眉和韩萧还有李田带着两个跟班站在地宫入口前面,剩下的人三三两两的站在周围较远的地方,中间最好的位置出现了一大片的真空地带,林陌并不在意这些,直着往前走去,想要看看这地宫的大门是个什么情况。
在林陌路过柳娥眉时,柳娥眉还故意看了林陌几眼并且眨了眨眼睛,但林陌一心盯着地宫入口,对柳娥眉的这番作态视若无睹,这时一旁的韩萧也看了看林陌几眼,同样没有说话,之前对林陌的恨意仿佛未曾发生过一样,只不过林陌在经过韩萧时,感受到了他一闪而过的杀意和敌意。
林陌依旧不在意继续向前走去,然而在柳娥眉身旁的李田看不过去了,拦住了林陌说道:“你小子哪来的”说完还对柳娥眉眨了眨眼睛,仿佛在说看看少爷我的威风。
林陌停了下来,说道:“金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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