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秦始皇的乖女婿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胡言不说
“都来,不会耽误地里的活计吗。”李辰问道。
“这个季节地里没什么活做,无非锄草翻田,这些妇道人家也做得。都是闲不住的人,平日里也是瞎忙。”里长说道。
“大牛,取五两银子给里长。”李辰冲屋里喊道。
大牛正带着买来的匈奴奴隶打扫着屋子,这屋子挺大,却遍布灰尘。平日里是无人居住的,以前偶尔有赵家收份子的人住上个一两回。
“里长,这是明日的工钱。多余的你拿去在村里买些肉食,在我这里做活,不止给工钱,中午还管一顿饭。”李辰将钱递给里长,说道。
里长走后李辰又做在摇椅上晒起太阳,大牛带着人在房顶上修修补补。
秦朝百姓居住的大多是土坯房,屋顶就用些稻草糊上泥巴,勉强算是可以遮风挡雨。
能住的上木屋的便算的上是中产阶层了,哪怕是里长也不过住着稍微大一点的土坯房。而李辰的这处房子便是村里唯一一处木屋了。只是这处木屋长年无人居住,有些破破烂烂。
“从今天起你们九个便全部姓李,名字便以金木水火土和风雨雷电命名。”几人收拾完毕之后,李辰冲九个匈奴奴隶说道。
“是,主人。”奴隶们连忙应道。
“从今天开始,你和大牛一样叫我老板。”
被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叫着主人,李辰也是感到一阵恶寒。不过,主人这个称呼若是月公主叫可就有趣的多了。
“老板,咱们伐这么多木头是要盖房子吗。”大牛问道。
“烧炭,制砖,开发房地产。”李辰说道。
“老板,房地产是干啥的,俺不大明白。”大牛一脸不解的问道。
“带人去干活吧,到后山去建几个咱们烧木炭的地窖,尽量建大些。”李辰实在是不想和大牛这个混人讨论房地产这个高深莫测的话题,只好打发他去干活。
大牛,人如其名。天生劳累命,干活从不喊苦喊累,一但闲下来便成了十万个为什么。
秦朝民间主要还是用木材烧饭,取暖。有些方士炼丹时会用到石炭,只是产量非常之小,并未被人重视。
木炭相对于木材,优势十分明显。质量更小,燃烧时间更长,温度更高,且无烟。
大量的木炭可以用来烧砖,酿酒,冶炼铁器。当然李辰手里还有着大杀器,造纸。只是纸一但出世,可能会引发惊天大浪。月公主不在咸阳,李辰可不会去尝试自己这小身板能不能抗的住这惊天巨浪。
烧木炭的土窑建造方法十分简单,就是一个上窄下宽的土窟,底部挖一条烟道,上面留着一条通气口,在烧制的时候封上便可。
太阳渐渐隐入了西山,李辰正在屋里看着书。大牛带着几人回来,全身上下都是脏兮兮的。
“老板,一共建了二十个土窑,都是宽四五米的大家伙,靠近河边,取炭的时候用水也方便。”大牛说道。
大牛从小便给人学打铁,对火有关的事情有一种莫名的热爱。就拿学烧木炭这件事情来说,他学的飞快,而且对烧炭有着自己的见解。
“大牛,我打算提拔你做咱们这边炭厂的厂长。”李辰说道。
“厂长,是啥东西。”大牛问道。
“厂长不是个东西,厂长就是你。厂长是个职位,你当了厂长以后,咱们所有烧炭的活都由你来负责,这些人也都由你来调度。”李辰解释道。
“那感情好,俺就喜欢烧炭。老板你放心,俺一定不辜负你的期望,多多的给你烧炭。”大牛一脸诚恳的说道。
“好,那从明天开始你就是咱们炭厂的第一任厂长了。”李辰拍了拍大牛的肩膀。
第二日,天还没亮,大牛便带着几个奴隶兴冲冲的继续去建造土窑了。大牛刚刚当上官,浑身上下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这种生活对几个奴隶来说,也简直是天堂上的生活。每天吃的饱,睡的暖,无非就是干几把子力气活,力气正是他们最廉价的东西。
作秦始皇的乖女婿 第11章 红砖烧不得
“大家都好好干活,把在家和婆娘野的力气都给我使出来。主家给我们工钱,管我们饭。你们那个要是敢偷懒,那就是驴子生狗娘养的。”里长佝偻着腰,却声如洪钟。
“里长你放心,咱们就没有偷懒的人。”佃户们应道。
里长年龄大了,做不得重活,被李辰安排了一个监工的活。原本也是要开每日两个铜子的,里长却不愿意收,最后两人一番讨价还价定为一枚铜子。
始皇刚刚统一了货币,这铜子的购买力十足,一枚铜子可以买的了十余斤的面粉。
“硜,硜,硜。”
“幺,幺,幺。”
“轰。”
汉子们先将水桶般粗细的树木朝着一个方向砍出缺口,然后在树身上绑上绳子,一齐用力朝一个方向拉去。树木轰然倒下,有人紧接着将树冠树枝砍下来,用锯子将树干锯成等长的树段,然后用斧子劈开码成一堆。
这就像前世的流水线,各自有各自的分工,这样可以保证最大效率的工做方式。
“硜,硜,硜。”
负责砍树的男子累的满头大汗,看到这一幕李辰问道。
“为何不用锯子伐树,锯子应该会省些力气。”
“主家有所不知,这鲁班锯用来伐些小树还好。若是用来伐这些巨木,经常会被卡断。用起来,还不如这斧子。”砍树的壮年,抹了抹头上的汗说道。
李辰拿起一把锯子,端详起来。秦朝用的锯子,据说是鲁班发明的,以青铜铸成,锯齿很大,排列整齐。
“大牛,你过来。”李辰冲正在河边做土窑的大牛喊到。
“去打把锯子来,按照这个锯齿缩小三倍,整体加宽,前面略窄,锯齿做成左右倾斜状,后面就加一个把手。”李辰将手里的青铜据递给大牛说道。
“老板,这锯子能行吗。”大牛看着图纸,心里没底的说到。
约莫一个时辰,大牛将改良好的青铜锯拿了回来。
“嗤碴,嗤喳,嗤喳。”
锯子在树干上划动,木屑像雪花一样纷纷扬扬。
“好快,好快,太快了。”
佃户们在旁边喊到,主家发明的锯子果然和鲁班锯不同,用这锯子工作的效率提高了,还能剩下不少力气。
“这锯子若是能普及开来,妇孺都可以独自砍柴劈木若是将这锯子的制作方法传到县衙,还能获得不少的赏赐。”里长说道。
“那便交给里长去办吧。”李辰说道。
“老板,只是把锯齿变小,变密。这小小的改动,锯子的作用便比之前强上十倍,百倍。”大牛此刻又变成了十万个为什么。
“齿条做成左右倾斜状的目的是为了在被锯物体上形成更宽的槽,避免摩擦阻力增大,而造成锯齿发热变形,甚至断裂。
三角形的密集小锯齿非常尖锐,尖锐的齿尖在物体表面移动时,齿尖会破坏物体结构,使之快速变成粉末。”李辰给大牛科普道。
“听起来好厉害的样子,可是俺没听懂。”大牛挠了挠头说道。
“滚。”李辰骂到。
这个混人,总会有特殊的办法让人的心情变的糟糕起来。
三日后
“挖,把黑色的滋泥全部挖出来,我们要下面的黄泥。”李辰站在河边,河里一群光着膀子的汉子,被黑滋泥染的黝黑。
“主家,出土了。”河里一个汉子喊到,手里抓着一块黄色的河土。
“就从你周边开始挖,把这河里的黄泥都给我掏出来。”李辰说着,丟上来的那块黄泥,叠成了一个碗状,甩到地上。
“啪叽。”一声脆响。
“老板,咱们截河断流,费心劳苦的掏河泥,原来您是想完这个啊。”大牛正好看到这一幕,一副恍然大雾的样子。
“啪。”
“滚一边去。”黄泥碗被甩道大牛脸上,李辰实在不想和这头二货说话。
“啪叽。”
“啪叽。”
“老板,你别说还真好玩。”
“滚去挖泥。”李辰冲这二货喊到。
河边,杨柳树下,柔嫩纤细的纸条在微风中摇曳。
李辰和老里长促膝坐在柳树下,聊着天。
“里长,知道秦砖吗?”李辰问道。
“秦砖长约九寸,宽约七寸,以骊山铅土搅以糯米汁烧制而成。这每块砖都小篆刻写的海内皆臣,岁登成熟,道毋饥人,这十二个字体。”里长说道。
“秦砖可不常见,整个咸阳城恐怕也只有阿房宫通体以秦砖铸成。里长能知道的如此清楚,想必也是有故事的人啊。”李辰看着貌不惊人的里长,有些惊讶道。
“想多了,我给秦砖烧过窑。”里长抽了口旱烟,淡淡的说道。
“里长,可知我挖这黄泥干嘛。”李辰问道
“烧砖,不烧砖你问我秦砖干嘛!”里长吐了个烟圈,依然十分淡定。
看来里长也跟大牛学坏了,好好说话都不会了。接连被怼,李辰想来是要重振一下主家的威严了。
“从明天开始你带着大家烧砖。”晚上李辰对着刚刚洗完一身黑滋泥的大牛说道。
“老板,盖房子咱们用条石好了。明天我就带人去后山凿,用糯米汁烧砖太奢侈了。”大牛说道。
“谁告诉你烧砖一定要用糯米汁了,好好听着,方法我交给你。明天烧不出砖来,脑袋给你打肚子里去。”李辰瞪了这个话唠一眼,大牛缩了缩脑袋。
“咱们今天取的土叫粘土,也叫胶泥。明天你带人把它烘干,然后粉碎,过筛子,只留最细密的纯土。
将纯土加水滋润,像和面一样反复和炼,踩踏做成稠泥,人力翻泥和炼最少要5到6遍。
和炼好的泥土通过制坯模塑形,塑形时泥土要压实,放砖坯的地方要铺层细沙,防止泥土粘连。砖坯要阴干,千万不能曝晒,不然会使砖坏出现裂纹和变形。
等到砖坯完全干燥后,大约三天左右,就可以了入窑烧制了,一开始先用煤炭作燃料,第三天开始用草、松枝等燃料慢慢缓烧。
经过七天的烧制后,坯体被烧结。若此时慢慢熄火,外界空气进入窑内,出来的便是通红的砖。”
“老板,红砖烧不得,有忌讳的。”大牛认真听完,赶忙说道。
“你这混人,还有粗中有细的时候。”李辰笑骂道。
大秦属水德,喜黑厌红。若是用这通红的砖建起房子,怕是离抄家灭族也不远了。
“你第三日换火的时候,用泥将窑口的通气孔封住,减少空气流入,这样烧出来的砖便是青色了。”李辰说道。
“老板,你懂的可是真多,都是这书里写的吗。”大牛指了指书架上满满的书籍。
李辰虽说做了甩手掌柜,可整日里并未闲着,已经将收集来的书籍镌刻到竹简上。毕竟在大秦这个以竹简和娟为主要文字载体的社会,地球的书籍太过惊世骇俗。
“不错,我这屋子里的书籍可都是无价之宝。”李辰说道。
“那俺能看看吗。”大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随便看,爱读书是好事。”李辰说道。
一柱香之后
“呼噜噜,呼噜噜。”
“啪。”
“给我滚,以后在看到你摸我的书,手给你打断。”
李辰看了看地上沾满口水的,五年级物理竹简。恨不得狠狠的抽自己两巴掌,怎么就想到让这个混人读书。
作秦始皇的乖女婿 第12章 不平静的河套
自打始皇一统六国来,国内的安稳让老秦人骨子里的热血躁动不安。以军功立国的老秦,开始和匈奴跨度长达十余年的战争。
去年,也就是始皇二十七年,奉始皇命,蒙恬将军率领十万秦军征伐匈奴,收复河套南地八百里。击退匈奴,迫使匈奴后退三百里。
河套是整片草原最肥沃的牧场,同样这里也是整个草原的纷争地。
大月氏是河套明面上最强的势力,在这小小的河套,他们整整盘踞了二十万牧民,大大小小百余个部族。
至于为什么说是明面上最强,是因为谁也不知道,那个自从打废了匈奴,便老老实实在河套南面建城的大秦,还能爆发出什么样的力量。
匈奴原本和大月比,还要强上一筹,在老秦没来之前,曾经占据了整个河套一半的牧场。
曾经那个匈奴,可以将大月氏赶出河套,斩杀大月氏单于,用他的头颅制作酒器。
可当三十万匈奴人直面十万老秦人的时候,却被打的溃不成军。秦弩,秦戈,青铜剑还有那“风,风,风”的喊声,已经成了每一个匈奴人的噩梦。匈奴如今蜗居在河套的南面,已经不负当年的威风。
东胡一个很小的部族,却像一群沙漠里的野狼一般。游荡在河套东部的草原,不管是老秦,大月还是匈奴,一有机会都会狠狠的咬上一口。
河套,秦城
这座坐落在河套平原南边正在建设着的巨城,现在的它还没有名字,草原上的人都呼喊它秦城,那是远方那个庞大帝国的名字。
秦城已经修建了半年有余,外围的城墙已经修好,城内有着无数的工匠正在忙碌着。
“将军,运盐队又被截了。这已经是这个月的第三次了,这这样下去民工和军队就要断盐了。”城内简陋的军营里,蒙恬正端坐在主座,下面一个副将拱手说道。
盐是秦往河套贩运的最主要的物资,草原上盐的缺乏,让其虽然价格高昂却异常紧俏,仅仅一小袋便能从草原换来一匹骏马。
“如今已经不单单是影响贸易的问题了,在这般下去我们的军队恐怕也要和马血来补充盐分了。”又一个副将说道。
盐是维持生命的重要资源,其中包含的成分是维持肌肉反应、消化道运动、神经信号传递必不可少的微量元素。一个人如果缺盐,轻则食欲不振,四肢无力;重则肌肉痉挛,视线模糊威胁生命。
“叫你们来,不是让你们来诉苦,是让你们来想办法。”看着下面乱哄哄的众人,蒙恬一阵的火冒三丈。
只是,这一屋子的大老粗能有什么办法。
“大月氏,这种接二连三的出手,只能是大月氏。东胡人是一群狼,不把手里的东西吃光抹净,是不会轻易出动的。匈奴人已经被我们打怕了,躲我们还来不及呢。”随着声音响起,营帐的门帘被拉开。
“参见公主。”看到来人营帐里的将军跪倒一片。
“蒙叔叔,你这是干什么。”月公主连忙将单膝下跪的蒙恬扶起。
“我也老早便怀疑月氏,只是没有确凿的证据。如今刚刚和匈奴止戈。贸然于月氏开战,不能确保取胜不说,城池的建设也必然落了下来。”蒙恬对月公主说道。
“主动开战对我们确实不利,我们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大月氏自知理亏也不敢声张。”月公主说道。
“蒙叔叔让斥候散出消息,便说咸阳来了一支大商队。这次我带来了一支六百人的黑鹰剑士,计划先将四百人藏在货物当中。等月氏的人前来劫掠之时,突然暴起,杀他们个措手不及。”月公主说道。
“不行,你若是出了什么意外,始皇陛下那边谁也没办法交代。”蒙恬立刻否决到。
“蒙叔叔,你是信不过我,还是信不过黑鹰剑士。在者说了,大月氏的哨鹰就在大营外面的天空盘旋,我们任何军队上面的调动,都瞒不过大月人的眼睛。现在只有,我的人可以办这件事。”月公主说道。
蒙恬作为秦始皇的心腹,自然是知道黑冰台下面的这支黑鹰剑士的恐怖。毫不客气的说,每一个黑鹰剑士如果单独放到军中,都是十人敌百人敌。
至于,月公主文从尉撩,武从王翦,是始皇陛下三十四个子女中最具始皇之风的,同样也是始皇最宠爱的子女。坊间流传,若不是月公主生成了女儿身,现在便不是大公子扶苏,和小公子胡亥的交锋了。
“不行,就是不行。”蒙恬刚想答应,突然想到始皇刚刚登基的前夕。
那一晚始皇还是秦王,他说,都是孤杀孽太重,若不然上天怎会让月儿脱就成女儿身。孤便是打下这万里江山,谁又能守的住,扶苏不行,胡亥更是差的远。
尉撩子,在这个年代能够被称之为子的存在。王翦,大秦继武安君白起后的第一战神。这两位都是月公主的老师,始皇也一直将月公主当做男儿来培养。可她终究不是,连这大秦最伟大的人都免不了自己欺骗自己。
蒙恬仿佛能够想到,假设月公主出事。始皇的怒火会像海啸一般,吞没边军,吞没大月,吞没整个河套平原。
“奉始皇命,赐赢月鹿卢剑,行专横独断之权。”月公主一甩披风,红色的披风下是一柄四方的古朴长剑,剑长八尺。
鹿卢剑是历代秦王的佩剑,同样也是王权的象征。
“奉皇命。”营帐中呼隆的跪倒一片,秦王剑是王权的象征,见剑如陛下亲临。
河套,大月氏,休密部
“翼良王子果然厉害,今日又打了一头狼。”
“那是,听说翼良王子是代表贵霜部前来缔结盟约的,等着盟约缔结了,咱们就能将匈奴和东胡都赶出河套。占据他们的草原,抢夺他们的牛马,睡他们的婆姨。”
“到时候整个河套就只有我们和南边的老秦人,只是老秦人怕是连贵霜帝国也惹不起,据说他们来自一个比贵霜还要强大的帝国,那里叫大秦。”
“整日打猎,也忒过无聊,你们这种小地方果然是无趣的很。”
“翼良王子,不如明日我们去截老秦人的商队,杀人可比打猎有意思的多了。”
“好,好主意。”
“哈,哈,哈。”
这个帐篷里聚集着整个大月氏休密部和贵霜部的所有纨绔子弟。
作秦始皇的乖女婿 第13章 跪着也得死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月姐,这都马上到秦城了。这帮瘪犊子玩意,不会是不敢来了吧。”王离驾着马车,赢月倚在车里擦着鹿卢剑,剑锋闪着寒光。车厢的侧壁挂着一把黑色的铁弓,弓旁是一壶箭。
“要来了,你小子打起精神,别等会在让我救你。”长剑入鞘,赢月说道。
王离突然想到,当年两人被爷爷王翦赶着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相比赢月这个天生的战士,自己的表现就逊色许多了。很难想象,这个小小的身躯,每次冲锋都是一马当先。砍头割耳,熟练无比,仿佛已经演练了无数次。王离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小小的身影,满脸血污,将挂满腰间的头颅,塞一半到自己怀里的样子。
老秦人以军功立国,而统计军功的方式便是以耳计数。秦人战士杀人割耳几乎是常态,更有甚者更是直接割头,将头颅系在腰间。也正是有这般的秦国战士,方能以一敌六,一统六国。
“啾,啾,啾。”
天空中一只灰鹰在车队上空盘旋一会,然后像远处飞去。
“翼良王子,鹰儿说附近只有这支车队。”训鹰人手臂上托着灰鹰,鹰啄着一块生肉。
大秦的长剑,秦弩,盔甲都远远领先这些原始的游牧民族。但在斥候上却被草原民族甩了老远,他们的哨鹰,哨犬都是大秦至今无法超越甚至模仿的。
“踏,踏,踏。”
一阵马蹄声传来,远方席卷而来一条土黄色巨龙。
约莫两千左右的大月氏骑兵,将车队团团围住。
“蹭,蹭,蹭。”两百多伪装成家丁的黑鹰剑士抽出长剑,与大月人对持着。
“哈,哈,哈。”
“你看看,这群秦人,还真是天真。”
“还真当你们可以以一挡十怎么的。”
几个带头的大月人调笑道。
“老秦人,宁可站着死,不可跪着生。”王离抽出长剑,剑指苍天。
“想多了,跪着也得死。”翼良王子骑着一匹高头大马,猖狂无比的说道。
“没错,跪着也得死。只是谁死,还未曾可知。”马车里传来一声娇喝。
“翼良王子,你听既然还有个娘们。听声音应该差不了,咱们给你捉回去,这晚上你的营帐里可有的来乐呵了。”大月氏一个小部族的王子巴结到。
“没错,这秦人的娘们不像咱们草原的娘们,皮肤粗的想糙布一样。那皮肤嫩的紧,捏一把都能滴出牛奶来。”又有一人连忙说道。
“翼良王子乐呵完了,能让兄弟们喝口汤就行了。”
“翼良王子的二道汤,可不是谁都能有资格喝的。”
大月氏的人乱哄哄的叫喊着,好像已经取得胜利一般。
“污言秽语者死。”
“啾,啾。”
马车里的月公主张弓搭箭,那七石硬弓被拉了个满月。
“轰。”
“轰。”
最后说话的两人,仿佛被巨锤重击了一般,被从马匹上带飞出去,重重的落在地上。
“铮。”
“铮。”
箭杆上的白色鸟羽发出一声脆响,在看地上的两人,箭矢正中咽喉,显然已经死的不能在死了。
“最少是五石的硬弓,这点子有点扎手。”一个大月人说道。
“杀,她在厉害也是一个人,我们人数是他们的十倍。我就不信他们,各个都能以一抵十。”又一人说道。
“准备冲锋,杀光他们,为死去的两个兄弟报仇。”翼良王子说着抽出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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