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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暴富小农女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向晚葵
不对,是狼,周桃一下子反应过来。
怎么大青山还有狼?为什么前几次过来,没有碰到它?
难道还是因为食物的缘故?
一人一狼对恃了一会,谁也没有动。
看来它把自己当成食物了,得想办法摆脱它。
进空间是个办法,可是如果它不离开,那最终还是得面对它。
跟它搏斗的话,未必一定会输,可是马上要过年了,如果身上被抓伤,也会很扫兴。
对了,空间里不是有一支猎枪吗?亏自己在玉佩空间练了这么久枪法,为什么不拿出来试一试训练效果?
因为有空间这条后路,周桃并不像其它人一样,特别害怕狼。
精神一动,猎枪已到了手里,子弹上膛后,她熟练地举起来,瞄准那只狼。
在玉佩空间练了这么久的枪法,准头不敢说,但是对枪确实非常熟悉了。
呯的一声,周桃毫不犹豫地开枪,子弹朝狼的头部射过去。
那头狼以前应该吃过枪的亏,当周桃举起枪的时候,它的表情很拟人地慌张起来,身子一跃,在子弹射到跟前的刹那,正好躲过。
“不错嘛!居然会躲子弟,这狼快要成精了!”周桃暗暗想着,手里的动作不慢,继续装子弹射击。
别看那只狼跳来跳去没什么规律,但是它跟自己的距离却在拉近,说明它并不盲目,而是有明确的目的。
那就是跟自己近距离搏斗。
这怎么行?周桃加快了射击的速度,子弹啪啪射过去,在石头上撞出一点细微的火花,还溅起了一些泥土。
有子弹阻挡,它的速度肯定大受影响,这给了她机会。
终于,只听嗷的一声惨叫,那只狼的左前腿被周桃击中,身子不稳,扑倒在地。
周桃一见,兴奋地握了一拳。
看来自己在空间练了这么长时间的靶,没有浪费。
趁着它腿脚不便的机会,继续痛打落水狗,接连两枪射中它的头部,这才看到它脑袋流血,倒了下来。
周桃收起猎枪,从空间取出那把轻便的尖刀,慢慢走过去。
怕它装死,走到两米多前的时候,停下了脚步。
近距离观察狼,发现它跟土狗真的非常像,还比不上狼狗威武和雄壮。
只有它齜牙裂嘴,露出残忍表情时,才让人确定它的身份。
这不是只温顺的家狗,而是一头恶狼。
正要伸脚去踢它,只见它突然睁开眼睛,张着利口,朝周桃扑了过来。
果然还没死透,憋着一口气等自己靠近,这是想死前再咬一口,跟自己同归于尽吗?
可惜它白费劲了。
周桃身子一扭,已经灵活地避开了它的攻击,脚一抬,用尽全力朝它脑袋踢了一脚。
只听呯的一声响,这只足有三十公斤的狼,被她踢到了五米开外。
等掉到地上,连嘴里都咕咕往外吐血,应该是活不成了。





重生七零:暴富小农女 第七十四章护崽的野猪
周桃这次没有用武器砍它,一方面是觉得它伤不到自己,用武器对付它没必要,还不如试试自己的拳脚功夫。
现在看来,这些的拳脚功夫,确实还没全部丢掉。
甚至比自己想像得更加有力量和敏捷。
另一方面,发现这只狼的皮毛很厚,想着能不能把皮剥下来,做成一件保暖的皮衣。
这时候农村有这样的习惯,家里养的狗死了后,会把皮剥下来,硝制起来用来做皮背心。
周桃狠不下心对狗做这样的事,但是狼就不必心软了。
这只狼虽然被自己打中了几枪,破坏了狼皮的完整性,去卖钱的话,肯定受影响。
如果只是给家人做皮衣穿,那就没问题了。
就算做衣服不合适,把一张完整的狼皮铺在地上做软垫,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把狼提起来掂了掂,比想像的还要沉。
收进空间后,准备带回家交给爸爸处理。
农村里有人懂得处理狼皮,她可没这个本事。
当然狼肉可以炖来吃。
据说它能滋补五脏,那就给全家人补一补,大冬天炖烂了吃,也算是给家里添了一道菜。
做完这些,忽然心里一动。
这头狼都离自己这么近了,怎么智脑没有发现?
又或者早就发现了,却故意不提醒自己?
“它对你一点威胁都没有,还需要我说什么?”智脑振振有词地回答。“如果你什么事情都依赖我,那以后怎么变得强大?”
周桃一听,居然无言以对。
好吧,自己现在对智脑确实太依赖了,忘了一个人想要强大起来,终究靠自己。
因为这头狼的出现,她现在不急着回去了。
以前一直以为大青山没有野兽,现在看来,是自己想错了。
那就继续找一找,看有没有其它野物。
如果能多打几只回去,那今年就能过个肥年了。
“让你帮我找些野物,这总没问题吧!”周桃对智脑说道。“如果叫我在大青山大海捞针,太浪费时间了。”
打猎跟钓鱼一样,享受的是过程。
本身寻找的过程,就很刺激。
如果她无所事事,可以整天整天在大青山游荡,那她也不介意自己慢慢找。
“没问题。”智脑回答道。“向前两百米的地方,有一窝野猪,是一只成年母猪带着九只小猪。”
哇哦!周桃惊叫一声。
没想到运气这么好,还能碰到野猪?
为什么前几次来都没碰到?现在却能同时碰到这两种大型野兽。
难道是因为这边是大青山南面,夏天热,它们去北边避暑了,现在天气越来越寒冷,于是又回到这里晒太阳?
还真有可能。
动物虽然没有学习能力,可是对环境却很敏感。
既然如此,那就得小心一点了。
周桃拿出猎枪,小心往前走。
一头成年野猪可比狼凶猛多了,如果跟它当面碰上,除了躲进空间,真的没其它办法了。
找个安全的地方,远距离射击,只要把它打死了,就一切ok。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周桃竖起耳朵,小心听着前面的动静。
正要爬上那块石头趴下来,居高临下观察,忽然听到一声猪的嚎叫声,然后看到一头足有三百多斤的大猪从林中钻出,朝她冲了过来。
看它不断仰头哼哼,难道是闻到了自己的气味?
周桃一见,吓得转身就跑。
如果被它追上,那就死定了。
前世从图片看到过野猪,感觉它跟家猪差不多,除了大了点黑了点。
近距离才发现,它不但高大的吓人,张嘴时露出两颗獠牙,也像两边匕首一样锋利。
如果被她当面撞一下,只怕跟被一辆车子碾压一样的结果。
周桃跑动时惊动了它,奔跑的速度更加快了。
周桃拿起猎枪,仅来得及射出两枪,它已到了跟前。
野猪皮糙肉厚,子弹射到它身上,居然没有伤到它,反而激发了它的凶性。
鼻端已经闻到猪特有的骚臭味,周桃连跟它斗一下的勇气也没有,急忙躲进玉佩空间里。
借着空间往外望,见它失去了攻击对象后,不甘心地仰着头不停嗅着,似乎不相信自己会失败。
周桃等它离开几米后,又出了空间,往那块巨石跑去。
刚才野猪的表现,让她突然有了主意。
野猪见她出现,再次冲过来,似乎不把它消灭,绝不罢休。
周桃身子靠在石头上,拿枪在手,对着它的脑袋射了两枪,继续刺激它。
等它到了跟前,身子一动,已经进了空间。
只见野猪呯的一声,撞在石头上,因为用力过猛,它的身子摇晃了一下,似乎头晕了。
周桃见了,暗暗得意。
这头笨猪,跟石头撞一下的滋味不好受吧!
刚才她发现野猪的嗅觉非常灵敏,这让周桃有了猜测。
或许是因为山里经常有树木遮挡视线,所以让它养成了依靠鼻子寻找敌人的习惯。
自己就在眼前,它相信自己的判断,当自己突然消失,收势不及,就会撞到前面的石头上。
现在看来这个猜测是对的。
见野猪吃了亏,朝后退了几步,周桃再次从空间出来。
得再次刺激它几次,否则它不去撞石头了,光靠自己的力量,根本对付不了它。
再次闻到周桃的气味,野兽发出一声刺耳的嘶叫,以更迅猛的速度撞过来。
结果自然是再次跟石头来了次亲密接触。
那块光滑的大青石,被它撞了后,居然有碎石不断滚落下来。
周桃在空间暗暗咋舌,这得有多少吨的力量,才能把一块光滑的石头撞裂啊!
难怪书上说,野猪发威时,比熊都可怕。
就算你爬上树,也能几下把树撞断,山林之王的称号,可不是白叫的。
周桃观察了一下野猪,见它踉跄了几下,又站稳了,说明只是有些晕,还没受多大的伤?
于是决定出来空间,再来几次。
让她没想到的是,野猪再次闻到她的气味,居然转身跑了。
不会吧!这野猪真的要成精了,居然知道撤退?
不是应该跟自己不死不休,继续撞过来吗?
周桃不甘心这么大的食物就这样跑了,拿出枪边打边追。
可是她的速度哪里比得过野猪?很快就消失在灌木丛里。
好在有智脑帮忙,很快重新销定了它的位置。
小心走过去,听到前面传来轻微的哼哼声,才知道到了野猪的窝里。
声音是那几只小野猪发出来的,近前看时,发现它们比成年猫咪大不了多少,此时争先恐后趴在野猪身上吃奶。
这么说来,野猪会这么凶狠,是因为护崽,怕自己伤害它的孩子?
周桃看到这一幕,心里一软,断了杀它的心思。
小猪还这么小,如果它们的妈妈死了,它们肯定也会饿死。




重生七零:暴富小农女 第七十五章狼肉
倒没想过把小野猪抓回家养的心思。
它们在山里生活得好好的,自己带回家圈养它们,似乎有些残忍了。
再说想养,也找不到地方。
过几年允许承包山地了,把隔壁的竹园包下来,弄一个单独的猪圈,出笋期间关起来,平时放养,应该没问题。
看时间不早了,周桃准备回去。
到了村子前,把狼装进一只化肥袋里,提着回家。
“桃子你怎么回来了?”杨桂芳一听,惊讶地问。
儿子已经去县城找姐姐了,加上过年前,裁缝店里生意特别忙,怎么还有时间回来的?
“买了点野味,带回来给你们换换口味。”周桃把袋子丢在地上,若无其事地说道。
剥皮这件事,还得爸爸回来做。
“什么东西?”杨桂芳最近吃了不少野兔野鸡肉,也不惊讶,笑着打开袋子,看到袋里的东西,惊叫道:“怎么是一只狗?”
她天生心软,总觉得狗是有灵性的动物,怎么可以吃它的肉呢?
“是狼,不是狗。”周桃原先怕妈妈害怕,没打算跟她说实话,这时候倒不能瞒着了。
心里突然有些后悔带回来。
如果带到县城,让赵志刚来处理就行。
赵伯伯经常上门打猎,他要帮家里处理肉食,剥动物皮肯定是熟练。
倒不担心杀狼这件事,引起别人的反感。
这时候还处于饥荒年代,没有人会因为杀了头狼,或者一头老虎,而去追究猎人。
换成前世,如果有人敢猎杀狼,应该会被网友喷死。
在大青山时,自己一时激动,把它打死了。
现在想来,自己确实没有必要跟一头狼较劲。
想吃野味,外面买就是,自己又不缺这点钱?
“狼?”杨桂芳一听,顿时害怕了。“你买这东西回来做什么?太吓人了。”
“已经买回来了,就尝尝它的味道吧!据说很补的。”周桃安抚地说道。“等爸爸回来,把皮剥了,再把肉炖了——”
不顾妈妈在屋里念叨,来到后院,把刚捉的鱼倒进池塘里。
直接从空间拿出来不方便,有它掩饰,比较方便。
明天让妈妈捉几条鱼,洗干净后腌制一下,再晾起来做酱鱼干。
到时用来炖肉吃,别有一番滋味。
忽然想到泥鳅黄鳝养了这么久,不知道有多少了?
如果也能捉一些来吃,那过年时的菜肴就丰富了。
卷起袖子来到排水沟里,顾不得寒冷,把手伸进去扒开底下的枯叶和淤泥,小心翻了一下泥土。
只见一条条大拇指粗的泥鳅从里面钻了出来,啪啪地溅起水花,居然非常肥。
不错,比自己想像得还要多还要长得快,难道是因为吃了灵草?
心里一动,又去池塘边观察其它鱼类。
发现当初自己倒进塘里的草鱼、鲤鱼等鱼苗,很多已经长到一斤多了,还有很多密密麻麻手指大小的小鱼,应该是它们的后代。
这么看来,吃了灵草后,它们确实长得特别快。
就是不知道味道会不会变得好一点?
于是用同样的方法,切了一点灵兽肉放进篮子里,慢慢沉进塘里,找算用它来钓鱼。
等提起来时,篮子里已经有了七八条杂鱼。
周桃挑了条两条八两左右的鲫鱼,准备晚上清蒸来吃。
葱烤鲫鱼味道虽然好,不过想尝鱼的真实味道,清蒸最合适。
杨桂芳不知道女儿为什么会突然想吃这个,不过也没在意,剖好后放在一边,做饭时放进饭架蒸。
周国勇回来时,听说女儿买了只狼回来,也吃了一惊。
不过已经死掉了,倒不用害怕。
于是拿来绳子,把它串在狼的鼻子上,拖出来挂在院子的树上,开始剥皮。
至于把整皮硝制起来,还得找人帮忙。
几乎每个村里,都有一两个懂得这些老手艺的老人。
周桃望着一堆血淋淋的狼肉,考虑怎么做,才比较美味。
先泡进水里去了血丝,然后剁成块后,放进锅里加大料一起煮。
煮了半个小时,揭开锅盖后,还是能闻到一股膻味。
周桃想了想,把肉捞出来,另外再放进锅里,加了姜蒜爆炒。
没有加水,直接倒了一瓶黄酒进去,再次加入调料,小火慢炖。
等到汤汁快要收干了,打开锅盖,闻到一股浓香味,这才松了一口气。
看来自己没记错,野猪肉和狼肉这些野兽肉,前世网上经常有人说不好吃,无非是调料没放足。
这样处理后,味道才能出来。
“香,真香。”周国勇走过来大声赞道。“一会儿可以下一碗老酒了——”
这时候已经八点多了,晚上一直没有开饭,就在等这锅肉熟了之后,准备尝尝味道。
现在看来没有白等。
杨桂芳白了他一眼,打开饭盖,把饭架上的菜拿出来,准备盛饭。
老公自从在工厂上班后,性格变了许多,夫妻俩有时候也能开个玩笑,比以前和谐多了。
这样的生活,才算得上美满和幸福。
杨桂芳非常享受这样的家庭氛围,很次看到老公露出这付样子,就忍不住骂他几句。
等骂完了,心里也痛快了。
周国勇也不在意,觉得夫妻之间,打打闹闹才有情调。
电影里的城里人,他们不是都这样过日子的吗?
虽然来村里放的译制片都比较老,但是大家依然看得津津有味。
“桃子,你喝不喝酒?”给老公倒了一碗酒,杨桂芳又问道。
村里的妇女主任,平时像男人一样,又会喝酒又敢说荤笑话。
女儿现在开店了,也成了能人,不知道平时是不是也这样?
“不用了。”周桃摇摇头,“我不喝酒。”
前世就是多喝了酒,才穿越到这个世界,没什么事,她肯定不会再喝。
“那我们娘俩先吃饭。”杨桂芳把碗筷放好,说道。“你爸现在做了厂里的电工,平时比较空闲,整天看报喝茶,倒是嘴巴比前会说了——”
在农村里,能言善辩被认为是本事。
她这样说,是夸老公现在比以前能干多了。
“是吗?”周桃还真不知道老爸最近的工作情况呢?“那技术学得怎么样?”




重生七零:暴富小农女 第七十六章许正强的新工作
他不是对水电工这个工作感兴趣吗?如果学不到技术,那不是白辛苦一场?
“这个慢慢来——”见女儿问这个,周国勇老脸一红。“反正能靠这个赚工资,我就满足了——”
开始时他确实有一番抱负,把水电工技术学好,以后村里谁家要接电线,自己就能动手了。
可是每天看报喝茶这么轻松,又有一份工资拿,他现在觉得这样也不错。
“行。”周桃哪里猜不到爸爸在想什么,“你自己喜欢就好。”
看来游手好闲,才是爸爸的天性。
既然他想在工厂混日子,那就混吧!
反正集体企业都这样,也不缺他一个。
万一什么时候工厂倒闭了,大不了再找一个,继续让他混日子。
只要他保持现在的风格,别惹事生非,给家里带来麻烦就好。
见清蒸鲫鱼没人吃,周桃夹了一块鱼肚子肉尝了尝,发现非常鲜美。
怎么形容呢?
记得前世有个甬城奉化的朋友,一次刚从海里捕鱼回来,带回几条新鲜的白鲳给她,她加了点生姜老酒清蒸,蒸熟后放了点酱油就吃,鲜得难以形容。
那个味道,不需要味精来提味,鱼本身的鲜味就够了。
这也是为什么有的鱼一斤只要几块,有的要几百块,除了本身稀缺,味道差异确实也很明显。
周桃觉得池塘里的鱼,也达到了这个程度。
以后不能再用普通河鱼来看待它们了,可以把它们当成山珍海味了。
除了自家人和可靠的朋友,其它人最好别拿来招待。
于是把这个想法跟爸妈说了说。
“你说这塘里养的鱼,有这么鲜美?”杨桂芳有些不相信,夹起来尝了一口,又不断点头。“难道是因为山水养的缘故?”
她的见识有限,想不出其它原因。
“有可能吧!”周国勇喝了点酒,话比平时多了不少。“我听人说,黄河产的鲤鱼,比其它地方的要贵很多,还有长江产的一些鱼,被人收购后用来招待国际友人,普通人吃不到——”
至于具体是什么鱼,他就不记得了。
以前在村子里种田,他的信息渠道有限,靠从老大那里知道一些消息。
现在进了工厂后,每天能看到报纸,让他的眼界开阔不少。
在单位上班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能听到各种各样的小道消息。
他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跟人聊天时,至少不会像以前一样找不到话题。
“有这么神?”杨桂芳半信半疑。
“不信你问桃子?”周国勇见老婆不相信,顿时觉得丢了面子,气呼呼地说道。
他也不认为所有消息都是真的,但是大部分应该是可信的。
“爸说的是真的。”周桃也听说过相关的消息。“同一种鱼,不同的地方养出来,价格差很多,味道也不同。”
像黄河鲤鱼和长江鲥鱼,确实是中国绝顶的美味。
听周桃这样一说,杨桂芳就郑重起来。
女儿要她捉一些做成腊鱼干,也没有意见。
第二天早上,周桃从池塘捉了几条鱼,又捉了一斤泥鳅,装在桶里,准备带去给干妈尝尝。
那锅狼肉还留了大半,周桃给家里留下一半,剩下的同样带去送给干妈。
赵志刚家里经常有野味吃,就不请他了。
倒是可以装一碗给许正强,他这几天就要调去公安局上班,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
算是给他庆祝一下吧!
到了县城,先来到干妈家。
学校开始放寒假,她这时候应该在家。
敲了半天门没有动静,周桃皱了皱眉。
难道上街买菜了,又或者去自家店里?
等了一会不见她回来,只好把东西收进空间,回到裁缝店。
店里只有赵志刚和小满在,干妈没过来这边。
“姐,你昨天是不是回家了?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周小满看到姐姐回来了,走过来埋怨道。
一直都跟姐姐在一起,昨天一个在这边的空房间睡觉,有点不习惯。
“你这么大的人了,有事得学会自己解决,还要我在这里陪你啊!”周桃白了他一眼。
男孩子嘛!独立很重要,不能因为家里条件好了,把他当成宝贝,舍不得让他吃苦,那样只会把他培养成软脚虾。
自己因为突然想去大青山,所以没有跟他打招呼,现在想起来,这样做也不错。
如果离开前,一切都安排好了,那效果就差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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