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情碗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夜凰
就像是林家的事儿,和她毫无干系一般。
唐老爷子讲的热火朝天,唐家的小辈们不得不耐着性子坐在旁边听着,谁也插不上嘴,只有林锦堂能应和上来,俩人就这么坐在餐桌前聊了俩小时。
要不是天色晚了,唐老爷子身体扛不住,估计他们两个还能聊个通宵。
当天晚上,唐苏苏并没有留在唐家老宅,而是打包了她家狗蛋,准备回自己家去住。
她直接跟管家打了声招呼,就拎着包往车库走,正好遇上林锦堂从外面跑步回来,一问她要去车库,就笑呵呵地帮她拎着行李包,准备送她过去。
唐苏苏正好对这位远房亲戚好奇着呢,也就没有拒绝他的好心。
一直把她送到车库,唐苏苏坐上驾驶位,林锦堂帮她把行李包放到副驾驶上,站在车外微笑着朝她挥手再见。
唐苏苏打开车窗,探出头,“锦堂哥准备在唐家住多久?”
这话问的多少有点不对味,林锦堂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以为她是想赶他走。
“再住两天就回去了,家里没人,我走了那些鸡鸭鹅都没人管。”
“那正巧了,过几天我要和老板去林家村考察,不知道方不方便去锦堂哥家做客?”
“当然方便。”林锦堂听她这么说,眼睛一亮,显得十分高兴。
“那就说好了,我们到时候再见。”她朝着林锦堂挥了挥手。
林锦堂目送她离开之后,脸上憨厚的笑容瞬间就消失不见了。
请假回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和老板出差,虽然同行的不止唐苏苏一个,依然让她感觉到了一丝压力。
虽然天天面对石成轩,但迄今为止,她仍然没能习惯。
因为担心去林家村的路不好走,司机开了一辆悍马,跟他们同行的那位业务经理坐在副驾驶上,唐苏苏就只能跟着总裁一起坐后面。
出发的时候是下午,等车终于开到榆树乡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榆树乡之前并不出名,地方不大,乡里比较好的旅馆也就只有一个。按照当地人指的方向,找了半个多小时,他们的车才终于开到了宾馆外面。
让人奇怪的是,这家宾馆外竟然停了不少车,而且车牌都不是本地的。
“奇怪,怎么这么多外地人,是唐氏那边走漏了消息,大家都准备来抢这块地?”业务部的肖经理下车之后绕着那些车转了几圈,喃喃道。
与其说是为了抢地,她倒是更倾向于是来抢能挖出太岁的那块地。
唐苏苏心中暗道。
进了宾馆,服务员告诉他们标间和大床房都没了,只有豪华套房还有剩,四百一天。
而在她旁边的墙上,明明贴着豪华套房两百八一晚。
谁让这是榆树乡最好的一家宾馆,人家有底气坐地起价,他们没底气不住。
四个人要了三间套房,登记的时候,肖经理跟服务员聊了几句,终于把他心里的谜团给解开了。
就像唐苏苏猜测的一样,这些外地来的人,都是过来挖太岁的。
而且据对方所说,这已经不是第一批了,有两批人已经提前去了林家村。还真不能怪他们涨价,实在是供不应求。
第26章 有伴
“老板,这事儿会不会妨碍我们的计划啊?”肖经理有些不安地询问站在一旁安静的当一个英俊的手工西装展示架的石成轩。
“先看看再说,唐助理不是说在林家村有认识的人么,我们明天去见见他。”
石成轩目光落在唐苏苏身上,带着几分意味不明。
唐苏苏连忙应道:“我已经跟锦堂哥说了,明天直接去他那儿就行了,他正好有时间,可以带我们去逛逛。”
她的话让肖经理稍微满意了一些,对她的印象也多少扭转了一点。
能够跟着董事长一起出差的人,自然是属于心腹。肖子华十分不解,老板这一次为什么点名要带唐苏苏一起出来。
在他印象里,这个员工最初是靠着吴秘书的关系进的公司,本身并没有特殊才能,拿着高工资每天就给老板送个饭,打印个文件,端茶倒水什么的。
但凡长手的人都能干的活,非要挤出这么一个职位来。他曾几次暗示吴秘书,可总是被挡了回去,他甚至一度以为吴秘书故意安排这么个人来勾引老板。
虽然迄今为止这个念头仍然没有改变,现在好歹觉得唐苏苏比花瓶更实用一些了。
唐苏苏并不认床,就是睡不着。再加上狗蛋闻到窗外飘来的烤肉的香味,一个劲的催她再去吃一顿,不然今晚上就不让她睡觉。
没办法,她只能妥协。
换了身轻便的衣服拿了房卡和钱包就出去了。
宾馆不远就是小吃街,小吃街入口的烧烤摊子有挺多人,老板站在烧烤架前面,手里握着一大把羊肉串,孜然和辣椒面夹杂在羊肉的香味中,让人止不住的流口水。
她点了几样吃的,拿着小票到处找空座。一圈看下来,空座没看到,倒是看到一个正在喝啤酒撸串的……石成轩。
不是说好的总裁们只吃牛排喝红酒吗?
这个穿着大裤衩和黑色t恤衫,发丝散乱,荷尔蒙爆炸的男人是谁?
她一定看到了一个假老板!
大概是盯着他看的时间有点长,石成轩放下手里的扎啤杯,抬头朝她看了过来。
“过来。”
唐苏苏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只看见了他的口型,都没确认一下,就鬼使神差地走了过去。
她刚绕过两张桌子,还没走过去,就见一群穿着清凉画着浓妆的小姑娘嘻嘻哈哈地跑了过来,看见石成轩的时候,她们的眼睛都在发光一样。
“帅哥,拼个桌好么?”其中一个披着一头大波浪卷,穿着黑色吊带和牛仔裤衩的女人微微压低身体,靠在石成轩耳边问道。
“不好。”石成轩头也没抬,懒洋洋地说道。
“别这么无情么……”那女人被拒绝之后也不显尴尬,反而越挫越勇,一手搭在他肩膀上,轻轻摩挲,“一个人喝酒不显得孤单么?”
“我有伴。”
唐苏苏走过来,正巧听到这一句。
她忍不住咂咂嘴,还以为这种情况只有在酒吧里才能遇到,不愧是她老板,吃个烧烤都能被美女约炮。
“就她?”恰好那女人也看到了唐苏苏,上下打量了一番,嗤笑着问。明显不大看得上清汤挂面,连口红都没涂的唐苏苏。
“我怎么了?”唐苏苏不客气的把那女人的手从石成轩肩膀上打了下去,贴着他坐了下来,“至少我看起来不像鬼,小姐,下次出门的时候,别涂成这样,容易吓人,就算没吓到人,吓到猫猫狗狗的也不好。”
那女的没想到唐苏苏这么刁钻,气得够呛。
石成轩勾起嘴角,将喝了一半的啤酒送到了唐苏苏嘴边,唐苏苏就着他的手,剩下那一半给干了。
真是……天道好轮回。
等她终于把酒喝完了,他们桌边终于清净了,刚才那一群小姑娘找了别的位置,虽然有几个还在不停的回头往这边看,好在没人上来搭讪了。
她捂着嘴,打了个嗝。
“还想喝么,我请你。”放下空就被,石成轩挑着嘴角问她。
唐苏苏扭头,盯着这人看了三秒钟,觉得老板英明神武的形象有点崩塌,于是这样怼了回去,“今天我请你吧,改天你请我喝82年的拉菲,我们就扯平了。”
“你喜欢喝红酒?”
“不喜欢。”
“那为什么专门挑拉菲。”
“因为贵!”非常接地气的回答。
“好。”
不知道是不是旁边说话的声音太嘈杂,以至于她有点恍惚,总觉得那声好像是带了钩子一样,在她心里挠了两下。
唐苏苏不常喝酒,并且酒量很差,差到两杯啤酒下肚,世界都是旋转的。她小看了扎啤杯的容量,并高估了自己的酒量。
以至于后来点的几样烧烤,自己一口没吃,全都便宜了石成轩。
狗蛋看着那些冒着香味的肉串被吃光,委屈的简直要哭出来。
这顿烤肉一直吃到十一点,唐苏苏感觉自己有点清醒了,从钱包里掏出一百块钱,拍在桌子上,表示不用找了。
然后服务员告诉她还差二十。
她发誓自己听到了石成轩的笑声。
非常想要找个地洞钻进去。
肖子华感觉自己有点倒霉,他不过是半夜口渴,下地喝口水。然后听到走廊里有人说话,好奇心稍微重了点,开门去看。
结果看到了什么?
他英明神武的老板,还有之前才刚被他踢出花瓶队伍的唐苏苏,俩人搂成一团,正往唐苏苏的屋里进。
……………………
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会不会被老板灭口?
或者解雇?
还不如灭口了。
因为把人灌醉,而不得不对她负责,石成轩难得好心的把人给送回来,好巧不巧就被肖子华给看见了。
他并没有错过关门之前,肖子华惊恐的眼神。
可以想象,这位脑洞大破天的得力手下会脑补出什么样的剧情。
然而就算这样,石成轩依然尽职尽责的把唐苏苏扔回了她的床上,顺便帮她脱了鞋。
石成轩站在屋里,双手环胸,看着她在床上滚了两圈,成功用床单把自己包成了一个茧蛹。
七情碗 第15节
目光在屋内扫了一圈,最后落在了角落里的办公桌上。唐苏苏出门的时候没来得及收拾,洗漱用具和化妆品散乱的放了一桌子,夹在在其中,白色的五齿梳并不十分显眼。
第27章 脏
目光短暂只是短暂的在上面停留了一秒钟就移开了,石成轩替她留了床头灯,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昏暗的灯光下,狗蛋气呼呼地趴在床头柜上,还在为自己没有吃到的肉串伤心。唐苏苏完全没接收到这份难过,欢快地打起了小呼噜。
第二天一早,下楼吃早饭,正好碰到了肖子华。她笑着跟对方打了个招呼,肖子华看过来的眼神就复杂得多。
本以为是个肖想总裁的小妖精,空有一张脸,毫无战斗力。然而事实狠狠的给了他一巴掌,我们的总裁就这样被吃干抹净……
介于肖子华的眼神越发的诡异起来,唐苏苏拿着自己的早餐,默默地转身,找了另外一张桌子坐下。
没一会儿,就见石成轩穿着笔挺的西装进了餐厅,唐苏苏抬头看了眼,他这样子让她有种昨天晚上看到的那个人是自己臆想出来的错觉。
看见老板端着早餐,肖子华坐直身子,期待老板走过来,然而……他果然直奔“小妖精”去了。
跟肖子华一桌的司机默默地啃了口包子,挪了挪屁股下的椅子,准备离他远点。
吃过早饭,一行人开车直奔林家村。
从榆树乡到林家村的路不太好走,还好他们开的是越野车,除了颠簸一点,倒是没有浪费多少时间。
越往林家村走,看到的车就越多,各种各样的豪车一起出现在这么个小地方,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在开世界名车展。
这些人都是为了太岁来的,不管他们是想要买,还是想要挖,这些人的存在,无疑使得林家村变得有价值起来。
来之前,唐苏苏已经给林锦堂打过电话,依照他给的地址,很快就找到了他家。
林锦堂家比较偏僻,前后几百米都没有人家,三间大瓦房,前后都有院子。后院围了一大块地,前院里养着一群鸡,还有一头猪。
林锦堂似乎听到了声音,很快就从里面走了出来。一见到唐苏苏带着一群人,立即笑着迎了出来。
依旧是土里土气的穿着,手上粘了一层黑灰,似乎正在干活被打断。他笑起来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然而这一切的前提是,他没有站在这间院子里。
这看起来就是个普通的农家小院,尽管没有女主人,依旧收拾的十分整齐,唐苏苏站在院外,表情凝重。
这院子周围秽气凝聚不散,尤其放在院子中的一口大缸,里面还散发着阵阵让人作呕的腥臭。
而她身边的几个人,似乎什么都没有察觉到。
唐苏苏不动,肖子华却赶忙迎上前,和林锦堂握了握手,并介绍了一下自己的来意。
林锦堂脸上挂着憨憨的笑,拍着胸脯保证没问题,今天就带着他们把林家村逛个遍。
“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肖子华是个急性子,再者,他需要趁唐氏那头的人还没过来之前私下里了解一下这块地。
等唐氏带了人过来,他们能看到的,就只是唐氏想要让他们看到的了。
“稍等一下,我去收拾收拾就走,刚才正劈柴火呢,弄得一身灰。你们进屋歇会儿,给我两分钟就行。”
唐苏苏刚想要拒绝,就见肖子华点头答应了。
别人都进去了,她也不好在外面等着,只能跟着一起走进去。就如狗蛋之前告诉她的,秽气不会无缘无故沾染到别人身上,只是看起来确实很恶心。
她有意绕着院子里的那口大缸走,偏偏肖子华好像是没在农村待过,见什么都好奇,还专门凑到大缸前面,往里面瞅了眼,“林兄弟,你这缸里装的什么呀?”
“哦,这不是我前阵子挖出个太岁么,听人说放水里这东西就能自己长,我就把剩下那些扔水里去了。”
“嚯,还真有太岁,都说吃这玩意能延年益寿,你没尝尝?”
“这么好的物件,我吃了不是浪费了么。”林锦堂的声音隔了一会儿才从里面传来。
肖子华绕着大缸看了好半天,才转头对远离大缸站着的石成轩道:“老板,你不买一块回去送老爷子,老爷子肯定高兴。”
“脏。”石成轩冷冷地看他一眼,只回了一个字。
“啧,也是,这玩意不知道在地里埋了多少年,不过要是管用,多脏都能吃下去。”
听到石成轩说话的时候,唐苏苏扭头看了他一眼,没错过他眼里的嫌恶,总觉得,他说的和肖子华理解的并不是一个意思。
没让他们等的太久,林锦堂换了一身衣裳出来,牛仔裤t恤衫,看起来倒是稍微顺眼了点。
他按照肖子华的要求,带着他们去看了几块风景比较好的地儿,不得不说,林家村的风景十分不错,有两条小溪,从东西两个方向发源,然后交汇在一起。
后面一片连绵起伏的山,山不高,很容易攀爬,但是山里的野味不少。如果要开发,包了山圈起来专门用作打猎也能吸引不少人来。
村里树多,小道两旁栽的都是树,也不知道栽了多少年,树冠都已经连成一片,这要是等到开花的季节,可以想象景色多美。
只看了这么几个地方,肖子华的表情就放松了不少,这地方确实挺好,不做大型的度假村,稍微改建一下,做个小点的农家乐都能吸引不少人。
把想要去的地方都去过了,肖子华突然提出想要让林锦堂带着他们去一趟蘑菇丛。
因为来来往往的外地人似乎都往那个地方去,嘴里也念叨着蘑菇丛,他心里实在好奇。
可惜这个要求被林锦堂拒绝了。
肖子华有点失望,倒也没有非要过去,正好也赶上中午了,他们干脆就找了个小吃铺先去吃饭。
村里来人少,卖东西的地方有限,小吃铺也就这么一个,能提供的食物实在不怎么样。
好在也没人挑剔,一人端着一碗饭,吃着最普通的农家菜,倒也挺香。
饭吃的差不多了,外面广场的人也多了起来,这都是从山上下来的。那群人还在议论太岁的事儿,至今不见有挖到太岁的,不过有些本来就是过来凑热闹的,没挖到太岁不要紧,山上野山梨,山楂都还有不少,索性就装了一大口袋下来,就当野游了。
第28章 不能吃
正在这时候,广场连着后面山道的小路上传出了惊喜的喊声,“又挖出太岁了!”
刚开始声音不大,大家也都没听清楚,等那人跑近了,声音越来越清晰,整个广场的人都沸腾起来。
端着碗正埋头吃饭的林锦堂手上一个哆嗦,手里的碗一下子就掉到了地上,摔了个粉碎。
虽然早就在林锦堂家里见到了太岁,大家还是挺好奇的,结账之后也跟着过去看那块太岁了。
挖出太岁的是个中年男人,大腹便便,穿着几万块的休闲服,也不知道在山上蹭到了那里,被刮的都是毛,这会儿也顾不上衣服了,捧着手里的一块黄白相间,好似肥肉的太岁,一脸狂喜地被人簇拥着走了过来。
“应该是真的,这都能让他挖到,运气也太好了。”肖子华挤到前面看了眼,回来跟他们说。
这段时间,从外面来的人足有上前,大家全都跑去了蘑菇丛,只有他一个人挖到了太岁,不得不说这人运气非一般的好。
“怎么可能……”林锦堂死死的盯着那个人,喃喃自语。
“哎对了,林兄弟,你家里那个不收起来,不能被人偷走了啊?”见这帮人狂热的表情,肖子华忍不住提醒了林锦堂一句。
“没事儿,他们偷不走。”
也不知道他是哪里来的自信,不过主人家都这么说了,肖子华也就没有多嘴,说多了被人听到,容易给他惹来麻烦。
下午他们没有按之前的计划继续逛下去,因为林锦堂似乎有些心不在焉,肖子华跟他说话,好一阵子他都反应不过来。
肖子华猜测他应该是担心家里的太岁,跟老板商量了一下,干脆就先回镇上休息,明天再来一趟。
反正时间充足,石成轩就点头答应了。
他们开车离开的时候,林锦堂依然呆在广场上,盯着那个挖到了太岁的男人。
唐苏苏转头看了逐渐远去的人影,心里隐隐浮起一丝不安。
她的不安,很快就变成了现实。再次见到林锦堂,是在榆树乡的派出所。林锦堂没有亲戚,唐苏苏和他挂着个远亲的名头,对方出事,她必然要走一趟。
好在派出所离住的宾馆比较近,跟肖子华打了声招呼,她就一个人出去了。
走了十几分钟到了派出所,去了之后才听警察说林锦堂是因为偷东西被抓起来的。
见到林锦堂的时候,他看起来狼狈极了,脸上青一块紫一块,上衣被撕的只剩前面那一半了,裤子也掉了个腿。
见她脸色不好看,警察赶忙补充,“他偷东西的那家人带着保镖。”
唐苏苏无奈,替他交了罚金把人给领走了。
这一回时因为东西没偷走,并且太岁那玩意,谁也不能估价,你说它价值连城也行,一文不值也可,再加上林锦堂被人揍了一通,看着也太惨了,派出所这边就没盯着不放。
把人领出派出去,唐苏苏就近找了个诊所,然后又给了诊所的小护士两百块钱,让她帮忙买套衣服,小护士乐颠颠的走了。
林锦堂低着头坐在病床上,任由大夫给他上药,包扎伤口,一声不吭。
大夫上完药就走了,他们两个坐在病床上,谁也没动。
唐苏苏看了林锦堂一会儿,开口道:“锦堂哥,下次别这么做了,那些人你惹不起,这一次是他们没有追究,下一次可就说不定了。”
过了好一会儿,林锦堂才低声说:“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那个东西不能吃!”
闻言,唐苏苏笑了一声,意味深长道:“怎么不能吃了,我奶奶,不是吃着挺好的么。”
林锦堂猛地抬头,对上唐苏苏含笑的双眼。
“人总要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代价的,你说是么,锦堂哥?”她拍了拍林锦堂的肩膀,“我就不送你了,你自己能回去吧?”
林锦堂没吭声,唐苏苏也没指望他回答,径自离开了诊所。
“这个林锦堂的生命力很旺盛啊,他的十年生气能顶那个沈晓月二十年。”狗蛋蹲在唐苏苏耳边道。
“要那么多生气干什么。”唐苏苏对狗蛋的话不置可否。
“那你看上了他什么,寿命?”它主人明显是盯上了林锦堂,就是不知道,究竟看上了林锦堂的哪一部分。
“寿命当然很好,但他恐怕不会同意。”愿意交易寿命的人,都是被逼到绝路的。林锦堂远远达不到这个地步,而且这人心里的执念,与唐家有关。
唐苏苏对唐家没有半点好感,但也绝对不会轻易去对付唐家,但是如果有人这么做了,她并不介意推上一把。
所以,她还需要好好想一想,究竟和对方交易什么东西才好。
“说的也是,人类对寿命太过看重,以前我也很少能得到寿命。”狗蛋有些失望地叹气。
如果能够收集到寿命,无论是对七情碗的主人,还是对它来说,都有极大的好处。
可惜,现在惜命的人太多。
“不急,总会遇到的。”欲望与仇恨,都会促使人放弃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而她,会将他们想要的一切双手奉上,只要付得起代价。
第二天天气不好,阴沉沉的,好像要下雨。
唐氏的人突然到来,打乱了他们原本的计划。有意思的是,这一回唐氏派过来陪同他们考察的人是唐琪。
从见到石成轩之后,唐琪的目光就没有落在别的地方,甚至见到唐苏苏都没心思对她冷嘲热讽。
为了给唐琪制造机会,唐启明真可谓不择手段。
唐苏苏慢悠悠地跟在那群人后面,看着前面与石成轩并排走在一起的唐琪,嘴角挑起一抹讽刺的笑。
石成轩这样的男人,确实是让人垂涎的对象。唐启明想要他做女婿也能够理解,但他显然高看了他心爱的小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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