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直播种田后我红了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梦里醉
林盛之笑笑,道:“这种捕猎方式还比较传统,不过我们也不经常上山抓羊,这样也勉强够用了。”
罗志威也在,他笑着说:“以前林盛之他爷爷养了好大一只灰狼呢, 他可是山里的狼王,只要一声嚎叫就能叫来山里许多灰狼。”
“哇!”
不光是许小婉, 就连凌父凌母都感慨了:“你们原来是这样抓羊的吗?”
林盛之再次点头, 道:“当初也就是家里养了小灰, 它总是能往家里衔各种各样的小野物,后来它年纪大了, 爷爷怕它在太往山里面跑遇见危险,才在山上放养的这些羊。”
“原来是这样。”
“明白了。”
“叔叔,那狼王怎么不在山林里呢?”
林盛之失笑:“也不能说是狼王吧,当时山里狼群的领主另有别的公狼, 但是它们应该是关系好还是怎么着,家里小灰一叫,第二天夜里狼群就会跑过来。那会子,家里有什么东西爷爷也会送它们吃一些,反正两边关系是挺好的。
我长大的时候家里就有小灰了,等我能清楚记事以后,小灰下巴上已经长出很多白胡子,年纪很大了。我听爷爷说是他在山里捡到的受伤的小灰,后来小灰伤口长好以后它却不愿意回归山林,后来爷爷也就把它当成了村里平常的看门狗那样养着。”
“原来是这样啊。”
“我说你们家院子旁边有个小棚子呢,原来是狼王住的地方吧?”
看来罗志威一声“狼王”真是深入人心了,林盛之干脆也懒得纠正,他继续说道:“是它住的地方。”
“我看也没拴绳子的地方,还以为住的是兔子什么呢。”
“对对,我们那边村子里的狗都是要拴起来的。农村里会有专门药狗的黑心人,给狗丢一块带毒药的肉吸引它吃,吃后等毒性发作狗子死去就拉出剥皮卖狗肉。”
“呀!”许小婉一声大叫。
就连刘铮也忍不住说:“太残忍了!”
说话的邓庆一摊手:“这个是没办法的,那时候各户人家条件都不好,再加上也没有养宠物的意识,给狗吃的都是平常剩菜剩饭,有些狗看见肉就馋嘴忍不住吃下去,或者农村人家也没有教育教养狗的经验和意识,狗没有做好社会化,稍微受到惊吓万一咬人,那狗也没命了,更别说现在农村公路上车辆也多,万一一个没注意还容易被车撞死……这样散养反而是害了它。”
罗志威深有感触,他缓缓道:“我当初养了一只小花狗,就是它咬开了绳子出门,结果出门就被门口飞驰的货车撞死。”
大概是这个话题太沉闷,罗志威忙拐回来,说道:“不过现在情况应该会好很多,现在很多人养狗都是把狗狗当成一个心理寄托,对狗狗很好的。”
许小婉摇头:“我不想继续听这个话题了,咱们继续说回狼王吧?”
说完,一群人连连点头,然后齐齐看向林盛之。
林盛之莫名其妙的笑:“你们看我干什么?”
大伙儿齐声:“听你讲狼王呀!”
林盛之笑着摇摇头,带着一伙儿人一边下山,一边讲道:“小灰倒是挺聪明的,它根本就不吃别人给它的食物,也特别孤傲的不爱搭理人。听爷爷说我小时候特别调皮,很喜欢抓它胡子玩,但是小灰脾气就很好,顶多也就是跑到山里躲上个三五天,然后拖着一只山里的野羊悠哉悠哉的下来。”
刘铮瞪大双眼:“哇!听上去小灰酷酷的哦!”
“单单一直狼就能抓一直山羊的吗?”
“小灰那也太厉害了!不愧是狼王!”
林盛之算是纠正不过来这个概念了,接着又听罗志威替它吹道:“当时村里人还都挺害怕它,但是它身手敏捷,它走过时村里哪家的狗子都不敢叫,以前会捕猎的老人也名言不大敢招惹它呢。”
邓庆忍不住问:“不会有眼红的人偷偷杀狼的吧?”
林盛之摇头:“没见过,也可能会有药狗的人吧,不过小灰从来不吃别人的食物,甚至于我有时候给它准备的它都爱吃不吃。”
“那只认你爷爷一人的呀?”凌父忍不住也出声了。
“差不多,”林盛之回忆着,说:“小灰对我顶多也就是忍着、憋着,实在是不大热切,但对爷爷似乎就永远很有热情。”
这时,凌民庭老爷子也忍不住发话:“是这样了,不管是狼还是狗,真正忠诚的只有一个人。”
“怎么就不见你们对老郭忠诚呢?”一想起妞妞为了吃的背叛老郭,屁颠屁颠的跑到林盛之身边,许小婉就忍不住抿嘴直乐。
妞妞突然被提及,它左右横条的“汪汪”两声。它似乎能从语气当中明白许小婉说它的可能不是什么好话。
林盛之也道:“妞妞不行,它太精明了,又精又奸,但六月还好,每次郭俊开车准备去盛海,六月都要一直挤到他身上蹭啊蹭,但妞妞就不一样,它就只是很敷衍的蹭两下。有次到了下午加餐时间,妞妞在车子旁边敷衍着老郭,眼睛还直往我身上乱飘。”
“这个就叫身在曹营心在汉吧。”
“哈哈哈哈哈哈!”
“那肉团呢?”刘福忍不住已经先笑了。
说起肉团,周倩突然想起上次林盛之跟他们讲的肉团跟郭俊的不对付,一脸期待的等林盛之说话。
林盛之看了眼还在用鼻子乱拱雪地的肉团,憋笑道:“每次老郭走了,肉团它能多吃半碗饭。”
“哈哈哈哈哈哈哈!”
大抵是人们笑声太大,就算是林盛之他们已经走出了山林,林子里还没南下的鸟儿仍是被震出一大片。
这么在雪地上“咯吱咯吱”走着,邓庆他们还是忍不住想听林盛之讲故事,这次轮到周倩来催,她道:“你再给我们讲讲狼王的故事呗?”
林盛之思索了下,只好继续开口:“小灰从来不去外人身边凑热闹,渐渐的村里人也就只是对它敬而远之,它就是一匹孤狼,基本再也没去过村子里面,不过也多亏有它在,替我们家抓了三次小毛贼,后来我们家一直安宁到现在。”
这话刚落下,罗志威就忍不住“嘿嘿”的笑。
“怎么啦?”
“是不是又有别的什么故事?”
刘福又开始催罗志威,罗志威也不含糊,直接开讲。
他说:“那三次小毛贼都是当时附近村里里游手好闲的混混,特别赖。听说林哥他们家有啥宝贝就要去偷,结果各个儿都被狼王追着屁股咬,每个人都是屁股上血呼哗啦的,看着特别惨又特渗人,但实际上问题也不大,后来就再也没人敢跑去他们家偷东西了。”
林盛之笑着补充:“一开始那两个小贼被咬屁.股是意外,后来爷爷说咬屁.股也挺好的,肉厚不容易出人命,夸了小灰一次,后来小灰算是记住了,每每有人来偷东西,小灰就专挑屁.股肉最多的地方咬,还特别有执念的每人屁.股后都要盖个章。”
“哈哈哈哈哈哈!”
第197章
下了套子,基本上也没什么事儿, 路过小湖时, 林盛之还特意往湖底留意一下。
邓庆一拍脑门:“对了, 莲藕我才想起, 是冬天成熟的啊。”
许小婉立即小跑到林盛之身边,追着急切的问:“怎么样怎么样?能采收不,能采收不?”
凌老爷子也带着他那一家人凑过来。
林盛之随处捡起一个木棍, 往湖底划拉两下,摇摇头:“估计得等明年了, 今年夏天刚种上,我看湖底都在往四处蔓延着长,现在收太早些。”
“行吧。”许小婉略有些失望的妥协。
邓庆膝下无子,现在年纪大了脾气平和,就越发稀罕她这样水灵灵又活泼的小姑娘, 忙安抚道:
“这莲藕就跟竹子一样,现在正是长根的时候, 不能着急!等根都扎好了, 扎深了, 再长起来蹭蹭的,现在不吃是为了明年吃的更多, 到时候咱们敞开了肚子吃。”
林盛之笑道:“不过莲藕性寒,吃多了怕是对胃不好,但到时候咱们可以把多余的莲藕做成藕粉,正好冲着喝最是不错, 这样四季都能吃到藕。”
罗志威也道:“林哥林哥,我记得你这儿不是有冷库吗?正好存冷库里啊。”
林盛之一拍脑袋:“倒是忘记这茬,等明年冬天打捞莲藕,我找找保存莲藕的办法,往冷库里存上个几吨的留着咱们慢慢吃。”
“欸——这个好。”凌霄也拖长了声音,对这个决定特别满意。
许小婉眼睛骨碌一转,道:“那我明年还要再来!”
许建笑话她:“你今年挤着过来是要吃羊肉,明年跑来吃莲藕?”
“那后年呢?”褚翔也问。
许小婉眯眯眼,笑道:“那得看老林后年准备发展什么嘛,他要是养牛,我就跑来吃牛肉,他要是种葡萄,我冬日里跑来干嘛,夏天来了吃大葡萄啊!”
“嘿,别说,林哥院子里还真就种了一棵葡萄藤。”罗志威道:“我记得都成活了是吧?”
“确实,当时整理果园的时候顺带买了两株葡萄提子苗,种在院子里正好全部成活,看看明年能挂果不能,明年要是不成,那后年铁定能吃上。”
听林盛之这么说起,许小婉“哇”的一声,道:“我更不想回去了呢,老林你这边物种是越来越丰富了啊,我好想一直住在你这边……”
说着说着,许小婉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事儿,左边搭上许建的胳膊,右边挽起褚翔,跟他们俩打商量:“咱们也在村里买下个宅子,跟邓叔那样自己修建个小屋子,等寒假暑假了咱们在这边驻扎常住,怎么样?”
许建虽说是第二次来这边,但他确确实实对林盛之这边非常满意,即便是需要做一些重体力活儿,但整体来说这边的田园生活还是非常美好的。
“我看可以!”许建点头。
褚翔也说:“我早想这么做了,咱们干脆买个大的宅基地,等春天化冻了就开工,盖个跟凌老那样的大别墅,门口还是带花园那样。”
“盖成美式乡村风那样的!”许小婉听了,差点没欢喜的蹦起来。
这么一路欢声笑语的走着,漫长的雪地竟然也变得不难走了。
回到林家,大伙儿还跟之前这么围着火炉,喝喝茶,吃吃草莓,再嗑一把炭火上烤着的南瓜子,惬意得很。
正好罗志威也在,许小婉拉着他认认真真的打听起了在这边村子里买房的事情,正好邓庆和凌霄又有经验,光是这个话题,就足够他们唠半个多小时的嗑儿。
白天拉一批竹竿回来,下午又跑去山上一趟,许建他们平常锻炼少,今天一天的活动量已基本比他们以前平常一周还要多。
前面搬竹子胳膊用力到酸胀,后面上山刨坑又来回那么老远的雪地小路更是走的他们腿脚也是酸胀的,但恰好晚上又在火炉边上一坐一烤,浑身血液仿佛都被烤通畅了。
胳膊也不酸,腿脚也不胀,又有林盛之提前炖上那么老大一锅的酱牛骨啃着,再就上两杯酸酸甜甜的果酒。
啧,这冬日里的小拾光,享受呦!
烤火,吃吃喝喝,再胡天胡地的一顿喷,等星夜里踏着又纷纷飘起的雪花出门,凌父深吸一口气,往外吐出浓浓的白雾,他拍着凌霄的肩膀,道:“你小子跟着你爷爷在这儿,日子潇洒啊。”
凌霄咧嘴一笑,道:“不敢当不敢当。”
虽说凌霄也经常怀念他当初在京城,跟狐朋狗友们泡吧泡妹子的花天酒地,但在这边一直陪着爷爷,似乎也不错……





直播种田后我红了 第174节
不对,确实是挺不错的,不管是吃喝方面,或者谈起其他,总体来说住在这个明南村他整个人都飘飘欲仙。
人们常言,“好心情就等于好身体”,凌霄确实能感觉自己在这边住的久了简直身轻如燕,他甚至觉得自己都能比之前再多活个三五年。
“你跟老妈工作清闲了,也过来散散嘛。”凌霄笑嘻嘻的道。
凌父摇头:“不好办啊,咱们凌家虽然不大,但多多少少还是需要人在盯着,你跟老爷子跑来潇洒,我跟你老妈哪儿能不在京城里盯着?”
凌霄突然就沉默了,他们一家子人走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许久,凌霄突然问道:“杨易跟他爷爷不知怎地摸过来了,你们知道不?”
凌父意外一声:“他们是怎么找来的?”
凌霄耸肩摊手:“这个我不清楚,反正是悄咪.咪的摸过来的,啥动静都没出,看样子他们也不想让京城那群老爷子们知道这边。”
这时,一直悠哉悠哉走前面的凌民庭突然停住脚步,他扭过来道:“肯定不能让他们知道这里啊,要是知道了,我还能有这样的好日子过吗?就算我有,那么一群老妖精,小林那孩子还能坚守现在的本心?”
凌霄撇嘴:“爷爷,你对老林也太没信心了吧?”
凌民庭一窒,这才突然想起他似乎也不能拿对待常人的眼光看林盛之,他干脆背起双手,望向不大明晰的月亮,道:“就这样吧,糊弄一天是一天。”
凌父苦着脸:“爹,京城那边你的老战友们都问您这是去哪儿了呢。”
凌民庭正气凛然的说:“我去游览祖国大好河山了啊!”
凌父想起他前几个月还在病床上躺着,得需要护工帮忙才能做复健运动呢,现在瞧他这身体硬朗的,说是老爷子今年才六十八怕是外人都相信。
凌民庭不甚在意的摆摆手,道:“放心吧,老杨那小子过的还没我这好呢,他都小心翼翼的不敢声张。”
林盛之自己大概都没想到,他这不过就只是一个对熟识的人才开放的小小农家乐,居然背地里那么多人费尽心思的保护他。
回到家坐在沙发上,几个人排排坐泡脚脚,他们连泡脚盆都是古朴的木质大盆子,盆子很深,足能泡到人小腿中间。
晚上吃好喝好,回来再这么泡泡脚,足够把人一整天身上的疲乏全部解除。
凌父半瘫在沙发上,他发出满足的喟叹。
凌母已经开始期待明日的节目了,她道:“明天咱们是先去看看陷阱,还是开始做竹竿货架?”
凌母可是地地道道的大家闺秀,别说下地了,她没结婚之前连麦苗都没见过,也只是后来为□□、为人母之后才开始接触人间烟火。
但她也完全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啊,对她来说,林盛之这边一切都是新奇的,包括砍竹竿做货架,也包括上山挖坑布置陷阱,甚至于林盛之路上讲到的狼王小灰的故事。
她明明今年已经临近五十,可现在却是她少有的像许小婉那少女一样的好奇,凌父笑着拍拍她的手背:“按理说,应该是明早咱们去山上看看山羊的。”
凌母立马坐不住了,抓起擦脚布,抬脚准备结束今晚的泡脚活动:“咱们早点睡,明日争取早起,要不然万一没赶上小林去山上看陷阱,那可就不好了。”
凌霄这会儿被热水熏的昏昏欲睡,动都不想动,他拖长了声音:“妈——你就放心吧,老林不是那样小气的人!”
还真跟凌霄说的一样,第二天早上六点半,林盛之就给他们这边打来电话,说是邀请他们去林家院子吃早饭,顺便大伙儿一起去山上陷阱处看看情况。
听到这消息,凌霄连赖床都顾不上,一个鲤鱼打滚跳起来穿衣,随便踩上拖鞋就挨个敲门通知。
不超过十分钟,凌家四个人穿戴整齐、洗刷干净,准备出门。
而另外一边邓庆家里也是差不多,大伙儿热热闹闹的往林盛之家里赶。
一起吃上一顿简单的早餐,林盛之就带着一群人隆隆轰轰的往山上去。
别说,陷阱里头还真躺着两只倒霉催的白山羊,山上冬夜里气温极低,再加上有钢夹作用羊腿受伤处持续出血,这会儿看到的坑里两只羊,已经被冻的邦邦硬了。
“跳下坑去把羊弄上来?”刘福问道。
林盛之想了下,道:“有冰有雪怕是滑了不安全,把边缘刨开一部分拖上来吧。”
凌霄一声“也行”,抡起锄头就开始上工,今天的他特别自觉。
后面的许小婉小声的来一句:“好可怜的羊羊呦,不过我相信你们一定很好吃哒!”
林盛之莞尔一笑。
把大坑旁边挖出两条窄窄的通道,就跟大台阶似的正好方便把坑里的山羊弄出来,两只羊死前似乎挣扎特别惨烈,白.花.花的毛发上染上不少血迹。
突然许小婉指着一只羊的脖子叫道:“快看,脖子这里是不是被咬开的痕迹?”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翘班回家,一直就蔫蔫的提不起精神来,老妈看阿梦码字脸都是木的,说是要给阿梦刮痧。
接下来的阿梦:嗷嗷呜呜呜呜呜噫呜呜噫痛痛痛啊啊啊……
第198章
林盛之愣了下,他上前扒开羊脖子去看, 果然有两个深深的犬牙痕迹。
邓庆奇怪的瞧了眼跟在后面的长寿百福:“它们昨晚没上山吧?”
林盛之摇头:“没上山, 昨晚我都关着院子大门呢, 它们出不去的, 更何况让它们抓抓鸡鸭还成,但这深坑里的羊它们可对付不了。”
许小婉指着羊突然特别惊喜的叫:“一定是小灰,一定是小灰!”
是不是小灰暂且还不清楚, 不过林盛之又绕着周遭仔细看一圈,发现还真有狼爪的印记, 只不过昨夜下了一场雪把原本脚印掩盖了九成九。
“要真是狼,那它们是怎么从深坑里跳上去的?”
“野狼欸!那肯定是弹跳力特别厉害的那样,要不然它们怎么捕猎生存?”
“但是这坑,羊都只能在下面挣扎,比羊还小一圈儿的狼怎么上去?”
林盛之突然断开他们的争辩, 解释道:“深林里灰狼很大的,”他张开双臂, 比划约莫有一米多五那么长, 道:“它们应该是西伯利亚那边过来的狼种, 体型很大,大的种群能多达二三十只狼。”
“那么多的吗?”许建惊呆了。
林盛之面带回忆, 他讲道:“以前,我年纪稍大上了小学,那会子我精力旺盛特别喜欢带着小灰上山狐假虎威的抓野物,抓野物其实是其次, 关键是山林里总会有些狼出来跟小灰玩儿,那会子的小灰年纪已经很大很大,胡子都白一大把,我趁机就能摸到许多野生的大灰狼。”
说到这里,林盛之不禁笑出来:“别说,我那时候胆子确实挺大的。”
“哈哈!那肯定是狼王护着你,别的狼不敢咬你的吧?”
林盛之点点头:“虽说小灰对我没有对爷爷那么言听计从,不过后来我年纪大起来,它也渐渐年迈,似乎它也把我当成了它一手带大的小辈,其实特别和蔼,我跟它上山遇到那些灰狼,我再怎么摸它们,小灰总会在后面直勾勾的盯着它们,特别有威慑力。”
“哇!”许小婉双拳攒在胸.前,她现在这眼神,要是搁在漫画里,那估计得变成小爱心的形状,“那也太太太可爱了!”
“听老林说起,我突然没办法想象到那个画面,老大一只灰狼,被一个小孩子摸摸头?”
林盛之“哈哈”的笑,他道:“情况差不多是那样,只不过我个头发育的比较早,比灰狼高出一头。”
“那不正好摸上狼头了吗?”
见林盛之点头,凌父也忍不住开口:“按理说,狼应该很忌讳头颅脖子这种地方被人触摸的吧?”
林盛之回忆着道:“一开始确实是不喜欢的,总是用前吻把我手顶起来,不让我摸。”
“听起来跟狗狗的动作挺像。”
林盛之又道:“不过其实被人摸摸头是件很舒服的事情,一开始只是几只没办法躲过去的狼被摸头,后来就变成了我一上山,就被它们围着一脸渴望被摸的表情。”
“哈哈哈哈哈!”
“对对对,被摸头其实却是很舒服,我就特别喜欢去理发店剪头发!”凌霄道。
刘福看向妻子,开玩笑道:“我合理认为你一去理发店坐三四个小时,就是因为这个。”
“……”
大家这么嘻嘻哈哈的开着玩笑,林盛之干脆就地组织人手宰杀一只山羊,留下大半的内脏和两个羊肉最多最肥美的大.腿。
这么分尸,场面确实挺血腥的,不过出乎林盛之的意料,不论是许小婉还是凌母,再或者是周倩,她们胆子都挺大,虽说没有上手帮忙,但在一旁谈论起那羊肉怎么吃,那叫一个头头是道。
林盛之不禁笑着问起许小婉:“这场面,你不害怕吗?”
许小婉特别直爽的摇头:“怕个什么?我两个老爸都在这儿呢,能保护我!”
周倩他们是西北人,这会儿已经跟凌母说起了他们那边的羊肉泡馍,周倩口才挺好,把羊肉泡馍描绘的简直只有天上有,那滋味要多鲜美就得有多鲜美,说的林盛之都跃跃欲试。
把东西全部收拾妥当,林盛之他们一行拉着简易的板子车驮一大堆山羊肉往山下滑,顺便林盛之跟周倩说起:“要不,晚上你做个羊肉泡馍?”
周倩利索的点头:“行啊!这会儿咱们下山就立马把羊肉泡上,中午血水就被浸的差不多,中午用瓦罐文火慢煨,等夜里正好羊肉汤就被熬的白.花.花一片,下午我再发个馍馍咱们炕饼子吃……”
林盛之道:“我记得冷库里有芝麻,我待会儿去找找。”
“对对,饼子上撒上薄薄一层白芝麻,烤出来的饼子更香。”周倩道。
“嗨!在老林这儿,撒什么薄薄一层啊,可劲儿往饼子上怼芝麻啊!”许小婉也挤过来,张牙舞爪的道:“周姐你怕是不知道老林这儿的芝麻得有多香,我在学校新交一个老外朋友,我那次做海苔拌饭时撒了一些老林这儿的芝麻,焙熟的那种,香的那老外扒拉了一大碗的米饭……”
1...96979899100...193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