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封情书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371
“今天我约你见面不止是想说这件事,”项明戈将档案袋推到郑知礼的面前,“我还希望你把信都带回去。”
郑知礼想劝阻,但还未开口,项明戈就冲他摇摇头,解释道:“我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所以也不知道哪种处理方式对你们来说是好的。”他说的你们指郑知君和他的家人,郑知礼听懂了。
“看完你哥哥的信后,我就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信件了。因为就你哥哥而言,在写信时他好像是抱着并不会寄出的心态来写这些信。所以我认为这些信不该由我保留。”项明戈停顿了几秒,努力的组织措辞:“我把拆开的信封都用胶带重新贴住了,能恢复原样的也尽量恢复了原样。”他指一指信封,“我给你哥哥写了回信,算是对他心意的回应吧。”
“现在我把它们都还给你,是希望让他的家人自己决定如何处理这些信件。”
郑知礼眼眶红了,他向项明戈道谢:“谢谢你。”接着他犹豫片刻,问项明戈:“你有什么建议吗?对这些信件…”
项明戈想了想,回答他:“把这些信烧掉,或者留着。我只想到这两种处理方法。”
郑知礼哭了出来,他用力抹抹眼睛,抑制住自己的眼泪:“谢谢你,我想把信都烧掉,这样哥哥也许会更开心。”
咖啡店的服务员将饮品端了上来,诧异的看了一眼他们,项明戈没有在意她的眼神,安慰似的对郑知礼点了点头。
——
郑知君:
你好。
这是我第一次写信,也是第一次写信给你。我不太懂信要怎么写,所以就先这样写吧。
那么,我要写点什么样的内容,才能让这封信成为一封信?对我来说这真的是一件大难题,我该进行自我介绍吗?但你好像已经非常了解我了。那我是不是该写一写自己的近况?
我现在刚和自己的朋友从大学聚餐中回来,我没有喝醉,但我朋友喝醉了,此刻他已经安稳入睡。今天s市很冷,但前几天更冷,所以现在的气温我还相对能接受。其实在s市呆过这么多年,我早该习惯这里的天气,但也许是在c市又呆过快一年时间,而那里几乎没有冬天,所以我又有些不适应s市了。
今年我回到了s市工作,工作很繁琐,但很有趣,我不知道自己能否胜任现在的职位,但凡事都要试一试,而我们公司的环境和氛围还不错,同事们人也不错,所以我的自信又增加了些。
我不怎么怀念校园时光,也不怎么做有关校园时的梦,陈明哲说我是太冷血。但要我来说,那不过是一个阶段而已,阶段过去了就过去了,比它更重要的是下一个阶段和结局。
但人生偶尔也需要怀念阶段,有些少年时候的记忆反而会比现在更令人印象深刻。
在初中时我喜欢过一个女孩,我只在课间操时见过她几面,连她的姓名都不清楚。那时她不是所有人都会认为好看的类型,但我却觉得她可爱非常。这是我唯一一次暗恋,其实我对她也没有那么喜欢,现在也已经记不清她的样子,但那种忐忑的、因看到她而产生的隐秘快乐却一直令我印象深刻。
我偶尔会想起她,也因此觉得那段记忆宝贵万分。
请原谅我此刻的词不达意,原谅我此刻的忐忑和自喜。被别人喜欢是值得感谢的,被喜欢的人也应该珍藏这份喜欢。在此刻,我感受到了你的喜欢,并为此感到受宠若惊。
谢谢你喜欢我,谢谢你爱我。
项明戈
于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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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这不是常理意义上的恋爱小说,而这个仅是自娱自乐的作品居然侥幸获得了读者一点关注和喜爱,这让我觉得非常快乐。
谢谢各位读者的包容和阅读!
过几天大概会有番外,再次感谢各位。
(那个,再小声说一句,我想要评论tat
——
有事可联系微博:@三七幺
再次感谢留言
第十二封情书 番外·碎片
碎片1
最后一节课上完,老师又拖了几分钟后才宣布下课,宣布下课的话语刚落,学生们便蜂拥着向外涌去。项明戈慢吞吞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和他一起的朋友不耐烦的敲了好几次他的桌子,他才向后一退将椅子推开站了起来。
“急什么。”他说,“现在去食堂也是人挤人。”
“人挤人总比买不到饭强吧。”朋友反驳,扯着他的胳膊就向外走。项明戈耸耸肩,大迈步跟在他后面。
下楼梯时项明戈再次感受到了自己背后有来自陌生人的注视,他敏感的抬头向自己后面看去,但一切如常,没有人在看着他。朋友见他顿步,于是问他:“怎么了?”
项明戈摇摇头:“没什么。”那是一个不含恶意的视线,视线主人大概不怎么注视别人,所以也不怎么会隐藏自己视线,项明戈已经习惯被人注视,因此倒不觉得有多困扰。
在往后的日子中,他偶尔会察觉这个视线,却一直不知道这视线到底来自谁。
项明戈十八岁时做过这样一个梦。
在梦里,他正在学校的操场上,操场和学校都空荡荡的。天阴着,使学校的建筑显得阴暗而具有压迫感。
不知道为什么,此时他正在操场的跑道上走着,这很奇怪,但梦里的他却并没有觉得奇怪。等绕着操场走了大概一圈,项明戈离开了操场,向教学楼走去,而在走向教学楼的过程中,项明戈突然明白自己是在干什么了——他在找人,而那个人就躲在学校中。
他在找谁?为什么要找这个人?项明戈又感受到了那个视线,那个轻柔的、脆弱的视线,那个人从来只敢短暂的注视他,像点水的蜻蜓,视线在他身后轻轻一点,然后立刻消失踪迹。项明戈转头,向后走,蜻蜓振翅飞走,他便换了方向,明明是在寻找那个视线的主人,他却好像只是在循环着寻找过程。
你是谁?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一直看着我?告诉我,告诉我吧。
十八岁的项明戈醒来后很快就忘记了这个奇怪的梦,二十五岁的项明戈不会记得这个梦。
但二十五岁时,项明戈却终于知道了在高中时,曾数次匆匆掠过他的视线的主人。
碎片2
大学时因朋友牵线,郑知君谈过一次恋爱。虽说是恋爱,也不过只约过几次会,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连一周都不到。
对方是隔壁a大的学生,比郑知君大一岁,称他为a吧。在答应朋友介绍后,郑知君和a约在了书店见面。见面那天,郑知君和a在书店门口碰面,他们只简单地向对方进行了有关姓名的自我介绍,便分开行动去找自己想要的书了。
郑知君对他有分寸的交往方式很有好感,便试着和a继续相处了下去。a大概也同样,但或许因为一开始的目的就是为了“交往”,所以没过几天,a就向郑知君告白了。
郑知君很吃惊,有些拿捏不准分寸,便去找朋友商量。
“你对a有好感吗?”朋友问。郑知君迟疑一会,点了点头。
朋友于是劝他:“那为什么不给a一个机会?好感是爱情的萌芽,你不试一试,怎么知道自己不会喜欢上他?”
“可是……”郑知君想说可是我有喜欢的人了,但朋友却使坏揉乱他的头发,笑嘻嘻道:“可是什么呀,你也给自己一个机会不好吗?要是在大学都没谈过一次恋爱,日后想起来会很遗憾的。”于是郑知君咽下自己没说出口的话,被他说服了。
但答应了a后,郑知君很快就发现自己并不适应恋爱生活,或者是说——他没办法把a当作恋人看待。
郑知君没办法说服自己去喜欢作为恋人的a。
明明有喜欢的人,却又在和另一个人交往,渐渐的,郑知君觉得无法平衡自己的喜欢,于是他很快向a提了分手。
a没有问为什么,也没有生气,他只是意有所指道:“我喜欢你,但也并不是非你不可。”于是两人和平分手,但在离开前,a问他:“我是你的第一次恋爱吗?”
郑知君点头,对方于是道:“这样也很好,第一次恋爱总是让人印象深刻。我希望你能记得我再久些。”
郑知君愣了,他问a:“我们不能做朋友吗?”
对方的语气轻松:“不能,我喜欢你。你有喜欢的人吧?”他问。
郑知君不知道该不该承认,但他最终点了点头。a于是笑了,他道:“那就真的不行了,我怕和你做朋友,我会控制不住嫉妒。”
这是郑知君第一次恋爱,虽然感到抱歉,但之后他再也没有和a见过面。
碎片3
大学毕业前,项明戈谈过的几次恋爱都无疾而终。
陈明哲说这是‘白露事件’的报应,这本是句玩笑话,项明戈却有些当了真。
项明戈后来又想自己当初为什么答应白露,无非因为那是‘一件好玩的事’,而他又向来不缺少爱慕者。只是那时他不明白,感情并不能被当作‘一件好玩的事’,而建立一段关系更是需要双方的互相信任。
在白露之后他所有以分手告终的恋情,追其原因,□□无非是当初他跟白露提分手,因为那件事,所以对方便觉得他不可信,认为他不可能好好对待一段感情。项明戈确实是个花花公子吗?倒也未必,但现实是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个花花公子了。
和陈明哲谈过一次后,项明戈没有再跟陈明哲讨论过这件事,只是自己做了决定。
当得知项明戈毕业后打算去c市发展后,陈明哲的反应很大:“你要去c市?!这么大的事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去c市?”他就像一个过度担忧孩子的母亲。
项明戈懒洋洋的跟他开玩笑:“谈恋爱?”
“靠!”陈明哲却信了,他一拍大腿,四处看了一眼,才小声问道:“是因为那谁吗?我记得她老家就是c市,你不是为了追她吧?”
项明戈见他真信了,有些哭笑不得:“你是说柯雨宁?”
陈明哲却恍然大悟:“对!就是她!你之前不是还跟我提过她吗?你喜欢她”
“不是。”项明戈斩钉截铁道,“柯雨宁是c市人没错,但我不是为了她才决定去c市。我一直很喜欢c市,大二暑假我不是去过c市吗?所以就想不然毕业也去那里发展算了。”
陈明哲哦了一声,遗憾道:“其实柯雨宁也挺好的,工作能力很强,长得也很可爱。”
项明戈拍一下他的头,让陈明哲差点把头埋进饭里:“真不是因为她,她有女朋友了好吧。”
“有女朋友了?唉……我是真觉得她不错。”
陈明哲习惯性接话,过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女朋友?!!”
项明戈忍笑:“是啊,女朋友。”
“怪不得她不喜欢你!”
“你这是什么心态?”跟老妈一样,但后半句项明戈识趣的没有讲出来。他放下筷子,敲敲桌子催促陈明哲:“快吃吧你,等下回宿舍换衣服打球去。”
陈明哲于是唉声叹气一番,然后继续专注地埋头吃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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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结束啦,谢谢陪伴。
第十二封情书 番外·几个瞬间
他的态度并没有自己信里写的那么坚定。
他有过恐惧,有过迷惑,也有过懦弱。
他也是个孩子。
1、想要放弃的某个瞬间
在意识到自己可能喜欢上一个男生时,郑知君的第一反应是害怕,因为从懂事起,他从父母、亲人以及各类作品中懵懂接受到的,有关爱情的概念,从来都是男生和女生之间的。
那些爱情故事、感情纠纷,也从来都是发生在男女之间,而不是相同性别的两个人中。
可是现在,他却好像喜欢上了一个男生。
男孩,女孩;男人,女人;男和女。
——本该如此。
我并不了解他,我为什么会注意到他?这是……正确的吗?我可以去喜欢他吗?
郑知君问自己:假如隔壁班的班长不是他,是他们班上另一个女孩呢?那个女孩也经常被老师夸奖,我也经常能看到她。
如果不是他,是她呢?我还会注意到她吗?我还会喜欢她吗?
如果是这样,如果不是他,郑知君想。我应该也会喜欢她,我会喜欢她。
在得出结论的瞬间,郑知君长长的呼了一口,我并不特殊的,我是正常的。他转而又想,我为什么会觉得这样正常呢?但他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
所以,他的脑海中只是飘过了这样一个问题,然后这个问题就像浮云一样,被风轻易吹散了。
只留下一个浅淡的印象和相对重要得多的结论。
而这个重要的结论是:郑知君好像喜欢上隔壁班的班长只是因缘巧合,只是因为他凑巧是班长,又凑巧经常被老师夸,而郑知君又恰巧常常看到他。
我完全可以放弃喜欢他,我根本不需要喜欢他。
那么,我要放弃喜欢他,郑知君立刻做出了选择。
但过了没十分钟,他立刻后悔了,正在写的试卷上也不知不觉间被写上了和试题毫不相关的三个字。
郑知君懊恼的看着自己在试卷上写出的名字——项明戈——黑色的中性笔,熟悉的笔迹。
他确实害怕成为异类,却也无法将自己的真实想法改变。
怎么会是因缘巧合呢?怎么可能换成别人也会喜欢?感情是自然而然产生的,不会随着假设而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不同的人就是不同的人,只要不是项明戈,哪怕他们做了相同的事,喜欢的依旧会喜欢,不喜欢的也不会变成喜欢。
违心的话语露出马脚只在片刻间。
面对还是逃避?
郑知君其实有过想要放弃喜欢男生的瞬间,因为他恐惧未知,也害怕成为异类,但喜欢并不是错误。
爱也不止产生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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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发个后记,可以不看。
第十二封情书 后记
情书的发文日期是2018年2月20日,最先发表在长佩旧站和新站(读者可自行去网站搜索,查看发文日期),写作过程中并无对其他作者的融梗(更到第四封时因状态不好停更了数月),故事和人物均属于原创。
创作的最初目的,说来非常不好意思,是我突发奇想,想要写一个虐的故事。
在开始写的时候我和朋友沟通,说我到底想写什么样的故事,在讨论之后(其实是我单方面的讲述,在此感谢听我讲述的朋友们),我说我要写没有结果的暗恋故事。而故事之所以以信件和过往、现实交叉的方式表现,一方面是因为我曾跟朋友说过的虐梗(时间过长,已经忘记是什么梗了,但聊天记录仍保存着),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自己喜欢写信,于是本文便沿着这一想法铺展开来了。
文章刚写没多久,我其实就开始记录了一点后记,虽然后来因太过羞耻和觉得过于老妈子所以没有放出,但后记仍留有痕迹,还剩下的内容如下:
【能把爱意表达出来的人都很勇敢,但只敢偷偷表达爱意的人们也同样可爱,写这篇文,是希望大家都能够做项先生,所有心意都应该被好好对待。】
这就是文章写就过程中,慢慢变得丰满的文章内核。
《情书》说到底,只是个平淡又琐碎的故事,我对有些情节的把控也有些拖赘,只是因为题材原因,才有幸得到很多读者们的喜爱。
而这个故事,在写到最后时,我已然将它看为治愈故事了。
完结至如今,《情书》侥幸获得很多关注和推荐,我虽十分惶恐,但也确实感受到了快乐。
愿读过此文的朋友,能从中汲取勇气和力量,暗恋并不令人感到羞耻,亦不高人一等。
喜欢上一个人,说出口或没能说出口,这份爱情都是在闪闪发光的。
愿你们快乐。
2018年8月5日
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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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另一网站发文后被认为和同站另一作者旧文相似(我的发文日期早于对方)所以冒泡发一下声明,顺便写了后记(我真的很啰嗦
在此郑重感谢在我写文期间一直忍耐我骚扰的朋友们、留言的各位读者、废文网及废文网写了推文的两位编辑。
非常感谢各位的喜欢,虽然一直没有说什么,但这确实令我增加了些自信。
希望我的下一篇作品也能令你们有些微的感动。
第十二封情书 番外?平行世界
1
“班长!有人找你!”徐新喊项明戈时,他正因学校组织的学生作品展同李曼琦讲话。
其实作品展不是很重要的事,只是一个校内征集了高二学生的摄影、绘画或设计作品,然后对全校进行展览的活动。
但学校领导要求每个班级都要参加,而且每班至少要上交两位学生的作品。要是只交作品也就算了,可麻烦在于校方会对上交的作品进行审核,因此作品便需要有一定质量。
昨天班主任告知这个消息时,项明戈以身作则,上交了一幅自己的摄影作品,李曼琦则说要交自己的画,但她拿不准主意画什么,所以今天就来找项明戈商量了。
“主题无所谓的,”项明戈没理徐新这个大嗓门,继续和李曼琦沟通,“老陈说这次展览主要为了展现咱学校学生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所以只要不跟血腥暴力色情沾边,基本都可以。”他说完才抬头看向门口,徐新早已不在门口,而六班的班长正拿着几张纸站在外面。
项明戈本以为是陈明哲来找他,因此态度难免有些散漫,所以当他看到门外站着的是六班班长时,立刻换了表情。
“秋季运动会,你们班的报名表。”项明戈走到门口后,六班班长递给他一张纸,在他接过来后又解释道,“你们班主任今天请假,所以我们班主任让我把报名表给你,你明天下午把表交给你们班主任就行。”
“好的,谢谢你。”项明戈跟他道谢,然后开始看报名表。今年项目有所调整,但依旧有班级接力赛,项明戈在心里默默叹口气,今年他们班估计又要拿倒数了。
这时六班班长轻声道:“没有问题的话,我就走了。”他声音真的很小,项明戈差点没听到。
“真的麻烦你了。”项明戈又谢他,六班班长摇摇头表示没什么,然后转身向自己班级走去。
在六班班长转身的一瞬间,项明戈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竟然突兀地叫住了他:“同学,你先别走,”项明戈看到六班班长的身体停顿了一下,然后才回头疑惑地看着自己,“隔壁班这么长时间,我也眼熟你很久了,但一直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项明戈,你呢?”
对方似乎没料到他问的是这样的问题,神情有一瞬间的慌乱,接着才温和地答道:“我叫郑知君。”
2
项明戈说眼熟郑知君很久,并不是因一时情急编出的搭讪用语,而是他真的见过郑知君很多次。七班和六班仅隔一堵墙壁,任课老师也多有重叠,要说两人没有见面机会,那才是骗人。只是如果让项明戈说是在哪里见到郑知君,又是怎么见到的,他却说不出来。
为什么说不出来?原因很简单——项明戈只在偶尔替老师传达话语时才和郑知君有短暂的交谈,而他看到郑知君时,也多是在跑操和上课时六班的人群之中。
按理说两人都是班长,即使班级不同交情不深,也该有点头之交了,但项明戈一向对与自己无关的事毫不关心,所以他不知道郑知君的名字,只在脑海中存有这个人是六班班长的印象这件事并不算奇怪。
说到奇怪,他突然问郑知君的名字才是奇怪的事,项明戈将这件事归于自己的又一次突发奇想,但那次后他在跑操时再看到郑知君,虽然并不会喊他的名字,却因之前只是眼熟,但现在却已经知道郑知君名字而生出了只有自己明白的微妙快乐。
学生作品展中六班被选上的作品最终有三件,项明戈的摄影作品、李曼琦的素描以及程奇的海报设计。
y中高二一共十六个班,参展作品有六十六件,展览中除了部分作品是以相框裱挂在墙上的形式,其他作品都是以展板的形式摆放在图书馆的大厅中。学校没有找时间组织各年级进行分别参观,而是以不限时间(课上时间除外),展出一周,学生自愿参观的方式进行。
虽然作品被选上了,但项明戈对这个展览并没有兴趣,他之所以在放学后去图书馆,完全是因为他们班主任老陈委托他去图书馆拍六班的作品好日后留作纪念。相机是班主任给的,所以项明戈就光明正大地带着相机走在了校园中。
因为是展出第一天,所以项明戈去的时候,图书馆大厅中人不算少,大厅内充满了学生们的叽叽喳喳声。他顿觉不耐烦,想晚些再回来拍,但转身欲走时,人群中的一个身影吸引了他的注意。
项明戈穿过人流,走向那人所在的展览墙,他拍一拍那人的肩膀:“嗨!”
郑知君受到惊吓,身体条件反射般的抖了一下,才转头看过来。
“你来看展?”项明戈指一指自己手中的相机,“我是受命来拍我们班的作品的。”说完项明戈抬头看展览墙上挂着的作品,却发现展览墙上挂着的就是自己的摄影作品,这巧合令他不免感到了些羞赧。
“嗯。”郑知君回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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