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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暴戾的他试婚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妙了个喵儿
仅凭区区二十几字,连景淮尚且无法确定眼下是属于何种情况,但这封信的出现,确实为他开拓了新思路。
假如玉氏当时怀的根本不是男胎,而是女娃儿,那她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受到伤害,必然会想方设法地,将她托付给值得信赖的人。如此一来,还有比作为手帕交的丁氏更合适的选择吗?
答案是,没有。
狸猫换太子,乍听起来很疯狂,可在当时那般紧急的状态下,或许已经是玉氏这种未经风浪的后宅妇人,所能想到得最好的办法。
倘若谢明驰还是高居临下的镇北侯,盛沅锦大可以认祖归宗,回去当她的侯府千金。可如今,作为罪臣谢氏的女儿,她非但不能高调认亲,反而得竭力隐藏自己的身份。
否则一旦有人发现,她就是当年的漏网之鱼,那盛沅锦的处境将会相当危险。
连景淮心里其实倾向于早日调查出事情的真相。毕竟在拉锯战中,最忌讳的作法,便是放任自己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届时若真有什么万一,他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然而,连景淮又不得不忌惮这位隐身在幕后的传信者。
端看这寥寥数语,便可知他不仅对那桩案件的始末了若指掌,更是时刻关注着京城各家的动向,否则绝对无法在连景淮刚着手调查没多久,就发来警示。
连景淮思忖须臾,尽管认为对方不会轻易答覆,还是抱着尝试的心态,提笔写下了回信——想要我不再继续往下追查,至少得给个理由罢?
最后一划写完,连景淮重新卷好纸张,系在那只信鸽的右脚,随后才将其放飞。
做完这些,他暂时停下手边的动作,静候回音。
在宁朝,凡遇重大案件,皆由刑部尚书、大理寺卿会同都察院左都御史进行共审,史称三司会审。
当初的谢府灭门案,亦是这三司使共同裁量出来的结果。
朝廷官员个个都不是吃干饭的,他们仨既然能在各自的地盘里,爬到一把手的位置,本事定然不容小觑。
要么多谋善虑,要么经验丰富,总归是比连景淮这个外行的更加擅长断案。
然而,他们却都像约定好了似地,强行忽视这桩案子所藏着的疑点,齐齐断定战败原因,出在镇北侯个人身上。
是因为朝廷急需找个背锅者,来推脱兵败的责任,还是说他们原本就打算借机铲除谢家的势力?连景淮觉得,或许两者兼而有之。
因着满脑子都是这件事,连景淮甚至忘记昨晚曾经答应过盛沅锦,今天会去栖雁阁陪她用膳那茬儿。
待盛沅锦亲自寻过来的时候,他还有些没在状况内,连带问出口的话都显得心不在焉:“怎么突然想到要来见我,嗯?”
盛沅锦闻言,便知晓他是不记得自己说过要和她共进晚膳的事了,于是轻描淡写地答道:“眼看着饭点都快过了,我担心王爷因为政务繁忙,忘记用膳,所以特意来提醒你注意休息。”
听到这里,连景淮终于回想起那件被遗忘在脑后的事情,赶忙致歉道:“对不住,是我失约了。”
连景淮一方面因为犯下这种愚蠢的错误,而感到万般懊恼;但另一方面,却越发疼惜这个可怜可爱的姑娘。
明明是他有错在先,明明是他不守信用,可盛沅锦却没有半句责怪,只是默不作声地接受了事实——到底要有多温柔,才能习惯包容别人的错处。
“真的对不住。”连景淮言辞恳切地道:“如果有什么地方是我可以补偿你的,便尽管说。”
错误已经铸成,连景淮就算再后悔,也没办法让时光倒流,只能试图通过别的途径去弥补。
然而,盛沅锦非但没有趁势提出任何要求,反倒还缓缓走到连景淮身后,用双手抚上他的太阳穴,一边轻轻摁着,一边说道:“适当地按摩太阳穴,有助于养目护耳,提神醒脑。王爷平时若是感到疲惫,也可试试这个法子。”
感觉到她那两根细白的手指,正画着圈儿,按揉在自身的穴位上,动作又轻又柔,连景淮禁不住舒坦地阖上眼。
连景淮每日要处理的公文确实不少,如果遇到战争期间,来往边疆的战报堆叠起来,更是足有半人高。
以正常速度批阅的话,哪怕从早忙到晚也不为过。
但多亏了重生的福,处理公文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几乎是信手拈来,只消看个开头,便能直接在结尾处做下批注,省下了大把的时间。所以,连景淮倒真不是很累。
不过疲累与否都是其次,难得盛沅锦肯主动关心他,连景淮怎么可能不顺着杆子往上爬?
他当即就开始装腔作势,一会儿捏捏肩,一会儿揉揉腿,手里忙活着,嘴巴也片刻没停歇:“在桌案前坐了大半日,果真是浑身都不爽利。你若是得空,可否帮我好生推揉一番?”
盛沅锦到底是涉世未深,哪里能想到连景淮为了调戏自己,竟能豁出脸去装可怜,立即答应道:“那你告诉我要按何处?”
初步得逞后,连景淮并未过分为难盛沅锦,只是指了指自己宽阔笔直的肩膀,道:“这儿。”
姑娘家普遍力气小。因此,尽管盛沅锦已经使了七、八分的力度,但在连景淮的感官里仍然像是小猫在挠痒痒,非但不觉得疼,反而撩得他心口发热。
“再往下一点。”连景淮的声音带着几丝沙哑,仿佛是在极力压抑什么情绪似的。
盛沅锦依言照做,纤细的指骨贴着他曲线流畅的肩颈,慢慢下滑,最后停留在肩胛骨内侧的位置,按压住位于那处的膏肓穴。
她按得很卖力,然而隔着两重衣料的抚摸并不过瘾,连景淮索性抬手喊了停,道:“待我脱个外衣,再接续着来罢。”
“等、等等……”盛沅锦被他的话惊住,先是一怔,随即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连景淮是习武之人,最清楚如何透过调节气血,以疏通体内的经络,何况他每日卯时不到就起早练剑,活动量充足,哪里可能像他说的那般浑身酸疼?敢情她是又掉进他的圈套里了。
或许是因为相处的时日渐长,且连景淮待她也没有半分架子,向来都是小意温存地哄着,此刻盛沅锦脾气上来,竟毫不客气地伸出手,狠狠拧了一把他腰侧的薄肉。
“你骗我,你又骗我……”连景淮任由她在自己身上,又掐又打又骂又踢,嘴角的笑容却从未消退过。
待盛沅锦发泄得差不多了,他才搂住她馨香温软的身子亲了一口,道:“嗯,我错了,下次还敢。”
盛沅锦见他完全不知反省,气得眉毛直跳。正想推开他,谁料下一秒,连景淮便用温柔得能滴出水来的语气说道:“换作别人,我还不乐意骗呢。”
话至此处,连景淮略停半晌,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搭上盛沅锦的前额,道:“人体共有一百零八处要害穴。其中七十二个,若是误伤了还不至于轻易送命,但剩余那三十六个,可就具有致命的风险了。”
“——比如这里,位于耳廓前方,额头两侧,眉梢与外眼角之间,向后约一寸的凹陷处,你称它为太阳穴。”
连景淮手把着手,仔细地向她演示道:“但它还有诸如经外奇穴、死穴等等别称,乃至于许多武术拳谱中皆将其列为首要的攻击与防御部位。 ”
“高手过招时,倘若不小心被点中,很可能会产生头晕,或者眼黑耳鸣的症状,所以太阳穴对于武者来说,是轻易碰不得的位置。”
“倘若换成别人碰我这儿,我早就砍断他的手了,可是你不同——”连景淮低笑两声,俯首靠在她耳畔絮语道:“是我心甘情愿把死穴交到你手里。”
语毕,连景淮便退开几步,好整以暇地欣赏着美人红霞满面的娇态。“这就害羞了?本来我还想挨个教你认识不同的穴位,以及功能呢。”
听到这里,盛沅锦立马从他的怀里站起身,红云未褪的脸庞带着些许僵硬:“王爷说笑了,小女子岂敢劳驾您哪?”
说罢,不等连景淮回答,盛沅锦便慌忙行礼告退。
值得一提的是,临到门口她还不忘回头对连景淮叮嘱道:“王爷可别再忘了用膳哦。”
连景淮无奈地摇摇头,倒是没有再追上去,只吩咐侍者去厨房取一碗盛沅锦平素爱喝的甜汤,送到栖雁阁给她当晚点。
盛沅锦离开后,整个书房顿时变得冷清而人气。
连景淮趁手拿起一本兵书,正打算随便翻翻消磨时间,抬头却见白日里那只瓦灰色的信鸽,踏着漆黑的夜色,破风而来。
连景淮没有想过对方的回信会来得这样快,神情中难掩惊讶。
然而,当他看清信纸上头依旧苍劲挺拔的字迹时,心底的惊异之情更是旺盛得几欲满溢出来。
“今夜子时,碧云山庄。”
…………
与此同时,躲藏在幕后的传信者谢明驰,也正风尘仆仆地赶往碧云山庄。
早在得知发妻玉氏曾为自己诞下女儿时,谢明驰便幻想过无数次,将来她凤冠霞帔出嫁的场景。
但他当时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是,初次与女婿相见,竟然会是在这样艰难的境地之下。
作者有话要说: 岳父表示立不了威,很难受。
☆、第十六章
碧云山庄位于京郊,是谢明驰早先暗中置办的私产,并未走府里的公帐。因此,在那年的灭门案后还能完好地保存着,没有随其他财产一同抄没。
从武贤王府到碧云山庄,即使一路策马也得耗费小半个时辰。连景淮没多做犹豫,匆忙咽下几口饭菜,便准备出府。
对方在信件中未曾要求连景淮独自前往,想来是默许了他可以带着自己的护卫同行,所以安全方面倒不是很需要担心。
连景淮纵着马儿在官道上狂奔,沿途掀起漫天的尘土。
感受到风声在耳旁呼啸而过,速度快得像是离弦的弓箭,他非但没有半点不适应,思维反而更加活络。
依照正常的逻辑推测,对方既然敢与自己见面,那么多半是不打算隐匿身份了。连景淮在脑子里反覆琢磨着可能的人选,从文武百官到勋贵子弟,竟没有符合条件的对象。
越是苦思不出结果,他就越是迫切地想要知道答案。以至于抵达庄子时,连景淮几乎是勒绳、抛镫下马,动作一气呵成。





给暴戾的他试婚 第10节
紧接着,他也不管随从是否跟上,便径自迈开步伐往里走去。
庄子后面有一处庭园,不大但很别致。在这种依山傍水的地方,无论是修亭子或是建水榭,皆十分适宜。
如果说武贤王府中的假山流水,曲桥廊坊是贵在人工,此处的景致则是妙在天趣。
然而,连景淮却无暇观览这里的美景,只顾朝着那名端坐在石桌旁的壮年男子走去。
他原是怀揣着满腹的疑问而来,但等到真的看清对方正脸后,却蓦然停下脚步,陷入了失语的窘境。
昔年谢明驰尚未获罪的时候,作为镇北侯,自然是时常受邀参加各家所举办的筵席,连景淮亦在饭桌上见过这个意气风发的叔叔几回。
或许是因为近些年日子过得艰苦,谢明驰清瘦了许多,两侧鬓角隐约出现白霜,唯独那双眼睛,哪怕历经沧桑也仍旧矍铄有神。
实在不得不感叹一句,风水轮流转。
想当初,连景淮虽已初露锋芒,但到底还只是世子,上头有个严父压着,每次见到谢明驰的时候都是规规矩矩地道声“谢叔叔好”,模样乖巧懂事。
因着觉得颇合眼缘,谢明驰还将一把制作精良的玉镶宝石绒面鞘匕首,当做见面礼送给他。
然而这回,却变成年近四旬的谢明驰该向连景淮问安了,岂不是世事难料?
谢明驰双手撑着膝盖,正欲起身,却被连景淮一伸手按住了肩膀:“谢叔叔若还当我是亲近的小辈,便不必行此虚礼了。”
谢明驰听闻此言,原是有些许感动的,但转念想到连景淮和自家女儿那层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又不禁防备起来:“礼数不可废。”
连景淮挑挑眉,笑得蔫儿坏:“也行,那等我八抬大轿将圆圆娶进门的时候,再给岳丈大人见礼。”说罢,他还装模作样地拱了拱手,愣是把谢明驰气得倒抽一口气。
好不容易寻回来的闺女,转眼就要成为别人家的媳妇,这种心理落差,任哪个做父亲的都很难接受。
可无论再难接受,谢明驰也知道就现在的情况来说,倘或盛沅锦能够正正经经地嫁予连景淮为妻,将会是最好的选择。
更何况,他身为父亲却从未参与过盛沅锦的成长过程,此时又谈何权力去干涉她的未来?谢明驰无声地叹了口气。
“说吧,你什么时候知道沅锦是我女儿的?”
“唔,约莫半炷香前吧。”连景淮相当实事求是地说道:“起初我也只是在心里有个猜想,不曾笃定,直到看见叔叔冒着被官兵抓捕的风险也要出现在这里,才坐实了想法。”
当年谢明驰兵败而逃,隆昌帝随即就在全国境内发布了通缉令,诏天下有能告发者,赏白银万两,同时知情不报需处以重刑。
因此,若非偶然得知女儿的下落,谢明驰或许终生都不会再踏入京城一步。
“说起来,叔叔为何要我停止追查?难道您就没想过要平反当年的冤情吗?”连景淮忍不住将内心的疑问道出口。
“如果真有这么简单就好了。”
谢明驰从兜里取出事先准备好的卷轴,递到连景淮手中,而后解释道:“这里头记录的内容,包括南蛮的军队编制、军事部署、武器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作战计画等等,应当能证明我的赤胆忠心。”
眼看连景淮脸上露出诧异的神情,谢明驰耐着性子解释道:“我在南蛮隐姓埋名十几年,当过码头脚夫、普通人家的护卫,最终得以混进他们的军营,期间经历诸多曲折,自然不是白用功。”
尽管谢明驰说得无比轻松,但连景淮依旧能从这三言两语中感受到他的不易。
“谢叔,当初那场石堡战役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可不认为您会是那种临阵脱逃的懦夫。”连景淮问得很直白,措辞间没有半点多余的修饰。
作为将领,最基本的素养是具备胆识,可以杀人如麻,但绝对不能贪生怕死。否则即便对方是自个的岳丈,连景淮亦然是瞧不起的。
谢明驰目光幽深,如同出鞘的利刃般,似能将人割肉削骨。“如果我说,我是中了别人的算计,你相信么?”
他语气微顿,片刻后又接续着说道:“而且算计了我,和我那五万弟兄的人,直至今日还好端端地坐在那把龙椅上。”
骤然听见这种惊天秘密,连景淮着实是有些难以置信。
他固然清楚,隆昌帝想要翦除那些老牌世家在朝中的根基的心思,但却怎么也没想到,为达此目的,他竟甘愿牺牲数万名将士的性命……这岂是一句轻重不分可以形容的?简直是昏庸无道!
“你既喊我一声叔叔,我也不欲瞒着你。”谢明驰耸耸肩道:“坦白说,我需要你的帮助。因为放眼满朝,你是唯一能够与皇帝抗衡的人。”
说到这里,他突然把话锋一转:“但是这又何尝容易?一个弄不好,可能连你也会遭受牵连。所以,你最好是想清楚了再回答。”
“这事儿好办。”连景淮下意识用舌尖顶了顶腮帮子,眼皮半掀,笑起来的样子自信中带点痞气。“不过……”
“我本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今日之所以搀和进这些糟心事里,单纯是为了圆圆。所以,希望岳丈大人能够念着我这份诚意,事成以后放心地把圆圆嫁给我。”
“你这小子……”谢明驰笑着摇了摇头,并未因为他的出言无状而感到不悦。 “跟你讲严肃的呢,别只顾插科打诨。”
“行行行。”连景淮很快调整好情绪,作正襟危坐状:“那我便仔细与您分说这件事的可行性吧。”
“首先,当年隆昌帝容不下你,是因为你掌控着整个谢家军,随时有可能动摇到他的帝位。可如今,朝堂之中唯我独大,隆昌帝正迫切需要扶植一个新兴的势力与我抗衡。你有污点,好操控,倒能算作不错的人选。”
“再者,隆昌帝人到中年,越发渴望开疆拓土,而你手里这些军事情报恰好能解他的燃眉之急,何愁他不重新启用你?”
至于情报的真伪,根本用不着他们费心去证明。宁朝在周围诸国皆设有至少两个以上的敌情侦察机关,只消经过交叉比对,便可证明这厚厚一沓资料并非造假。
话已至此,关于后续的作法已经有了大致方向,只剩下一些细节仍需商榷,故而双方皆开始着手进行各自的工作。
接下来的半月里,连景淮几乎日日早出晚归,忙碌到连盛沅锦都察觉了不对劲之处。
她数度开口询问,但每回连景淮的答覆,都是如出一彻的“没什么,只不过近来琐事比较多罢了”的推托之词。
盛沅锦素来有分寸,听闻他这般说便知此事不单涉及朝政,或许还是极为重要的机密。因此,哪怕内心克制不住地感到失落,嘴上也并不多言。
待一切都准备就绪,连景淮才腾出空档来向盛沅锦解释。
“你心里是不是觉得很奇怪,为何我无论怎么样都不肯告诉你,我这段时日在忙些什么?”他半弯着腰,双腿分立地站在盛沅锦面前,视线与她齐平。
许是因为成天在外奔波,连景淮的领口有些松动,露出半截月白色的中衣。
盛沅锦看见那棉质的布料被汗液打湿,薄薄一层紧贴在肤肉上,将他胸前的轮廓勾勒得淋漓尽致。
她低下头,目光盯向自己的脚尖,用细如蚊呐的声音答道:“没有。”
连景淮先是伸手替她拨开遮挡在额前的碎发,随后,食指轻轻刮过她圆润挺翘的鼻尖,道:“小撒谎精。”
盛沅锦被他逗弄得有点恼,很没好气地挥开那双作乱的大手,贝齿紧紧抵住下唇。
“啧,怎么又跟我闹上脾气了?”连景淮见状,非但没有惹怒小姑娘的自知之明,反而依旧笑咪咪地说道:“你若是不愿主动配合,可别怪我直接上手啰。”
话虽如此,但连景淮压根儿没有给予盛沅锦,哪怕片刻的思考时间,就径自捉住她纤细玲珑的腿根,将她扛到肩上。
“放我下来!放我下来!”叫喊几次无果以后,盛沅锦逐渐放软了语调:“我可以自己走的,你放我下来嘛。”
连景淮伸手比了个“嘘”的手势,道:“好姑娘,你再这么喊下去,我就要……了。”闻言,盛沅锦本来张开的嘴,立马又合上了。
直到距离馬廄越来越接近,她才没忍住再度出声问道:“王爷这是打算出府吗?”
“嗯,”连景淮脚步轻快,眉眼间俱是笑意:“带你去兜兜风儿。”
作者有话要说: 我掐指一算,不出意外,明后天就会写到退婚和打脸等一系列剧情了,鸡冻!
☆、第十七章
盛沅锦原先以为,依照连景淮的品味,他应该会更加青睐毛色纯黑的马驹,并给其取个诸如问天、绝影或者流星这类,一听就很唬人的名字。
谁料连景淮惯用的坐骑,不仅白得赛雪,通身没有半根杂色,名字也十分秀气地唤做“霜雪”。
盛沅锦禁不住疑惑道:“王爷当初是如何挑中这匹马儿的?”
连景淮伸手摸了摸霜雪长满漂亮鬃毛的脖颈,说:“我最早遇见它是在塞外的草原上——
那会儿霜雪的前蹄刚被碎石扎破,连走路都在淌血,我瞧着可怜,便随手给它做了包扎。哪知伤势好全以后,这马仔愣是不愿意走,无论如何都要赖在军营里。”
讲到这里,霜雪还极有灵性地把马头歪了过来,依偎在连景淮的臂膀上。
“对于战马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忠诚度。霜雪不单资质好,还天生具备认主的能力,因此这么多年来,一直是它陪伴着我。”
盛沅锦闻言,有些担忧地询问:“它既认主,那想必不会允许我这个外人乘坐吧?”
连景淮蹙了蹙眉,似乎是在思考,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着盛沅锦,半晌复又开口道:“应当没问题,毕竟你身上沾惹了我的气息。”
他这句话虽然说得隐晦,但盛沅锦却依旧从中品味出了别样的暧昧,以至于话音刚入耳,她便当场怔住了。
就在盛沅锦走神的工夫,连景淮已经俐落地翻身上了马背。紧接着,他右手一捞,毫不费力地就将她抱起,横放在马鞍之上。
盛沅锦连怎么上去的都不知道,只是一眨眼,整个人便稳稳当当地落进他怀里。
眼下青天白日的,自然不能在人头攒动的市集纵马,于是连景淮只得调转马头,避开闹区,径直往后山林里去。
沿途道路因为年久失修,存在着许多崎岖不平处,行经此路段时,难免有些颠簸。
盛家是书香世家,除却盛长儒,基于兴趣曾学过一段时间的骑射,其余人皆是半窍不通。
连景淮本以为盛沅锦多少会有些害怕,谁知她竟适应得如此快,没过多久就开始频频催促道:“快点,再快点儿。”压根不给他当护花使者的机会。
连景淮嘴上并未多言,但心里却在想:不愧是谢明驰的女儿,看上去柔柔弱弱,没想到胆子这么大。
他握紧缰绳,双腿一夹马腹,驱使马儿扬起四蹄向前飞奔。在疾驰的过程中,连景淮状似不经意地问:“……你如今……对待你父亲是何情感?”
男人低沉磁性的嗓音在强风中显得破碎,盛沅锦仔细辨认着他话语中的每一个字,好半晌才回答:“我不知道。”
她确实是不知道的。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盛文旭都不能算作罪大恶极的坏人。他对发妻无情,但在丁氏仍存活于世的时候,极力扮演着好丈夫的形象,将婚姻经营得有声有色;他重男轻女,却不曾在吃穿用度上短缺过盛沅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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