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兵不乖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晒豆酱
“没有人能一直养别人。”少年想让宋捡明白自然规律,就算自己不在身边,他也要活下去,“狼长大也会断奶。”
“我不。”宋捡又想挠眼皮。
“你好好吃饭。”少年又把烤熟的肉递给他。
可是宋捡不吃,手往前伸伸,想要摸小狼哥,结果一不小心差点碰着了火。
“捡!”少年终于急了,“我告诉过你,永远不许摸火!”
“可我又看不见火什么样,我一辈子也看不见了……”宋捡和自己赌气,把手往火里伸。
少年打了他的手背一下,结果把宋捡那颗敏感的小半瞎的玻璃心全打碎了,手继续往前摸。“你还打我,我都这么大了,你还打我,我摸摸火又怎么了……”
少年咬着牙,实在没办法,又不懂宋捡闹什么脾气,干脆抓着他的手往火里一送。
宋捡啊了一下,赶紧把手收回来,原来火这么烫。自己吃了这么多年的肉,第一次知道烤肉的火这么烫。
他又难受,又委屈,撅着屁股爬回小帐篷,自己偷偷抹眼泪。爸妈不要自己,小狼哥也不养着自己,自己就值几十个罐头。
自己真没用。
他是哭着睡的,不知道睡多久,醒来叫了一声哥,眼前只有模糊的明暗。哥不在帐篷里。
找不着人,宋捡的世界就塌了。帐篷外面有人低声说话,他吓得往毯子里缩,怕那些大人追过来了,用罐头买自己。
掌心特别疼。
“哥,哥!”宋捡又要哭了,直到耳朵捕捉到熟悉的脚步声。动静不大,肯定不是成年人。
小狼哥来了,宋捡知道,他看不见,就盯着脚步声的方向乖乖抱着腿等。
“你睡醒了?”少年掀开布帘走进来,手里是樊宇给的两个罐头,和一个小姑娘送过来的肉羹。
“我睡醒了,我不哭了。”宋捡那点小脾气撒完,又变回乖小孩儿,伸着手给他看,“我知道火危险,不能摸,长记性,长好多好多记性呢。”
“火很烫,以后不能再碰。”少年打开罐头,里面是一种糊糊,他尝了一小勺,又喂了宋捡一小勺。
肉羹给了刚生产完的母狼。
宋捡无能为力地眨眼,哥在眼睛里就是一个轮廓,所有人都是剪影轮廓。
“小狼哥,以后别扔我好不?”宋捡昂着头,还问。
少年从来没想过扔宋捡,但他故意说:“你不听话。”
宋捡爬到旁边,摸着了一对膝盖。“你养吧,听话,我手疼……”
“疼了你才知道危险。”少年说话已经很流利了,“我不会扔你,但你也要学会养自己。”
宋捡放心了,用受伤的手去摸他的手,在心里想象,猜哥长大了会是什么样。他又躺平,露出肚子和脖子,用低位狼的方式表示讨好和臣服,知道自己刚才惹哥生气了。“小狼哥,我记得那些大人说……什么觉醒,觉醒后眼睛更厉害,咱俩长大了就觉醒吗?”
“不知道。”少年像狼一样,骑在宋捡的身上,轻轻咬他脖子,张着嘴,在他身上嗅来嗅去。
一旦宋捡讨好他,他就不自觉变回一匹狼。
“我要是能觉醒就好了。他们还说什么……向导……精神体,动物什么的。”宋捡好奇,“小狼哥,将来你会有精神体吗?”
“没有。”少年不想让他说话,这些他都不懂。
“他们说……精神体是动物。”宋捡空洞的眼神往前看,绳子拽紧就是他的安全感,他离很近,仿佛离近就能看见,想看小狼哥的脸,“哥,要是你有动物,有精神体,会是什么啊?是狼不?”
少年的发尾落在宋捡的脸上。“我已经有狼了。我喜欢小狗,听话的小狗。”
宋捡两手乱抓,抓着毯子往身上盖。“那……你有狗了,还养我不?”
少年想起宋捡刚才要摸火的样子,轻轻拍他手背。“不养,你不乖。”
“乖!”宋捡立刻抓着小狼哥的手摇晃,“养吧,我听话,我最最听话。”
憋了半天,少年终于笑了一声,胡乱地揉宋捡的头发。“你就是我捡的小狗,烦死了。”
宋捡听见这声笑,也笑了,还小声叫唤:“汪,汪汪汪,小狗就是烦人啊,小狗长不大。”
少年裹着毯子把他扑倒。“狗才不这么叫。”
“哥你听过?”宋捡才不信,狗就是这么叫,营地里好多人养狗,就是这样。
少年把毯子上的野草丝扫干净,吃晚饭时不听话的宋捡消失了,现在这样,他很喜欢。“没注意过,但肯定没这么难听。狼叫起来好听。”
“狗也好听,就是这样叫的,汪汪,汪汪汪……我是小狗,汪汪。”宋捡抱紧他,确定自己永远不会被扔下。
第28章 家又变大了
这件事闹完之后,宋捡老实了好几天。自己也做自我检讨,是不是太胆小太讨厌了,离了人就不行。
要是老这么黏人,会不会让小狼哥觉得自己是个累赘?
思来想去,没人就是不行,不黏着哥就是不行,宋捡又开开心心当起小累赘来,每天抱着小狼哥舔啊舔的,认命了。
自己这双眼生下来就没用,没有好视力,一个人在荒漠里活不下去的,什么都干不了。
除非……除非自己能觉醒,当哨兵,宋捡记得那些大人说过,觉醒后眼睛耳朵会变厉害。
又过两天,少年又想去隔壁营地了,他没有宋捡的小心思,成天问什么向导啊哨兵的,他只想先给家里添一匹马。
可宋捡不想去,上次那些人把他完全吓坏。“咱俩不去好不?不要马,咱俩有狼。”
“马可以驮东西,迁移时有用。”少年回答。宋捡看不见,完全不知道他们的家已经变很大了,除了帐篷,光是背包就有好多个,再加上毯子、木架、水壶、衣物,越来越多的东西拿进帐篷,他们的小家,越来越像张牧的那个帐篷了。
少年进过张牧的家,里面甚至有床,铺着厚厚的皮子。他和宋捡的家还差很远,但少年想,再过几年,他和宋捡也会有一张床。
再要一盏煤油灯。
宋捡还是不乐意去,但又不想被留下,只能不情不愿跟着。背包里装的全是肉。
交换物资的地点是两个营地的交接处,一直挺热闹的。宋捡听见他们大声谈论生意,用马换了多少罐头,就有些发怵。
罐头,宋捡就吃过几口罐头,但是已经知道自己就值二十个,不值钱。
“小狼哥,看见马了不?”这回宋捡不敢四处张望,牢牢跟着。可是脑袋里总是瞎想,想起以前听到的什么觉醒啊、向导啊,他还想再听更多,最好大人把那些事都告诉他。
为什么,哨兵和向导会分不开啊,为什么,哨兵会难受,就需要向导,向导会精神压力大,需要哨兵保护?都长成大人了,还需要保护吗?
可能需要……他们可能和自己一样,眼睛或者哪里不好,所以必须在一起生活吧。
视觉有限的日子太过无聊,任何一点新鲜事都能让宋捡兴奋好久,他好想见一见哨兵和向导,问一问他们,你们平时都把动物放在哪里啊?
你们的动物有小狼哥的狼凶不?别人能看见不?
他光顾得想这些了,小狼哥和他说了好几句话都没听见,还是拉了一下他的绳子,宋捡才回过神来。
“哥,我听见马叫了,有人换马。”宋捡真的听到了,小耳朵特别好使。
哨兵不乖 第23节
“确实有。”少年看到前面有马,被人牵着,再看自己手里,牵着的是宋捡脖子上的麻绳。那些成年人围着马,在讨论用多少罐头来换,或者用布料、武器来换,他没有那些东西,只有背包里的肉。
“真有马啊?”宋捡只听过马叫,根本没摸过,所以不知道马什么样,“小狼哥,咱俩要什么样的马啊?”
“你喜欢什么样的?”少年往前看去。
宋捡也假装自己看得见,往马叫那边望。“我喜欢大的!”
“大的马有很多,有黑色和白色,还有黄色的。”少年一五一十给他讲,自己也跟着看,“咱们要哪个?”
宋捡想想,什么黑色白色黄色,通通没概念。“要黑的,狼也是黑的,黑色好!”
少年说了声好,便拉着宋捡过去。“马怎么换?”
马贩子一愣,以为这是碰上用人换马的了。“不换不换,小孩儿太小,养着没用。”
宋捡肩膀一颤,缩在小狼哥后面了。“我不换马,哥你快和他们说,我不是换的!”
“黑色的马,我用肉换。”少年抓住手里的麻绳,更不懂为什么人类会用自己的小狗来衡量动物,“肉,换马。”
马贩子看他还没完全成年,不屑。“换不了,一匹马值一百多个罐头呢,你能有多少肉?”
宋捡光顾得躲人,虽然看不清周围,但也能感觉被人盯着了。结果背包被少年拿了去,一下子全部倒空在了草皮上,全是大块大块的带骨生肉。
从颜色判断,还很新鲜,应该是昨天的新鲜货。
这一倒,周围没人吭声了,大家都盯着两个男孩看。别说是年龄不大的孩子,就说是一个强壮的男人,也拿不出这么多来。
“黑色的马,换不了。”马贩子眼睛都直了,但仍旧用那副上挑的音来抬价,“你们的肉是从哪儿来的?偷的?”
刚才还胆小,宋捡立刻不怕了。“你才偷呢,你才偷呢!我哥找的肉,你不许说他!”
嗓子尖,还没换过声的男孩儿音,说出来没人重视。
可他和少年还是不够成熟,不懂成年人的奸诈,以为这些肉真的换不了马。
少年看了看另外几匹,指着其中最矮的那个:“要那个。”
马贩子回头一瞧,那是一匹小马驹,倒是黑色的,只不过有一只蹄子不好使。面前这堆肉,只要一半就能换。“那个嘛……算了算了,看你们是小孩儿,我就当做好事,牵走吧!”
宋捡一听,高兴得跳了一下。“哥,咱们有马了!咱们的家又大了!”
“嗯。”少年接过马绳,能看出这匹马的腿不对劲,但是也没说什么。野生动物有伤不妨碍生存,他没觉得这匹马不好。
小马驹不太愿意离开,但是被马贩子一鞭子抽过来,耳朵动动,还是跟着新主人走了。
等他们牵着马离开,大人们围上来,一个劲儿笑话刚才两个小孩儿傻。
少年走得很慢,因为宋捡看不清楚路面,每一步都很小心,小马驹和他们还不熟,但是也不闹腾,只是瘸着蹄子,走的也不快。
这样的马,根本不会有人要,等它再长大,一定会被杀掉吃肉。可宋捡不懂这些,少年更不懂。要是张牧陪着来,一定能用三分之一的肉换这匹马,或者根本不让他们要这一匹。
一匹马的腿有问题,就像一个人的视力出毛病,在荒漠里拖人后腿,是累赘。
走着走着,少年突然听到一个很熟悉的名字,也不能说特别熟,但是绝对没记错。
有人叫了一声,宋石。
他第一反应是抓住宋捡的麻绳,再来回寻找,小马驹刚好打了个响鼻,宋捡没听见,可是少年清清楚楚听见了。
不远的地方,一对夫妻拉着一个不大的男孩儿,慢慢走远。那个男孩儿很小,就和自己捡到宋捡那天,宋捡那么大。
但是那个小男孩儿看得见,他蹦蹦跳跳。
“哥,咱们怎么不走了?”宋捡揉着耳朵,刚才马打响鼻吓他一跳。
少年把宋捡往怀里抱抱,不想让别人看见他。刚才那个小男孩儿应该只是恰好同名,可自己为什么这么紧张?
自己捡到的,就是自己的。
“小狼哥?”宋捡又问,“是不是出事了?为什么不走啊?”
“没有。”少年一下转过身,拉起宋捡和马的绳子,朝他们的小帐篷大步快走,“只是刮了一阵风。”
“我没听见刮风啊。”宋捡笑了笑,跟着一起回去了。
回了家,少年闷闷不乐,把宋捡推进帐篷,不让他出来。小马驹拴在外面,因为帐篷里有狼的气味,会吓到马。
少年身上也有狼味,靠太近了,那匹小马驹就打响鼻,两只尖耳朵紧张地动一动。
“我不会吃你。”少年小心翼翼靠近它,尽管马还小,但他也知道蹄子的危险。一匹被激怒的马,可以踹死一匹成年的狼。
他拿着干燥的草皮过去,蹲在旁边,慢慢扔。可马不肯吃。
“哥,我想摸摸马。”宋捡钻出来,手里杵着棍棍,一点点靠近,小心避开沙面上硌脚的石头,“马长什么样啊?”
“马……很高。脸很长,尾巴甩来甩去。”少年没法形容马的样子,“等马和咱们熟悉了,再摸。”
“行……马真是黑的?”宋捡又问。
“是黑的,和头狼一样。”少年看向狼群。
“那叫它小黑吧,将来它长大了,我骑它。”宋捡开始畅想,想以后自己长大,能干好多活儿了,骑着马,陪着小狼哥打猎去,不给他拖后腿。
到了晚上,少年把剩下的生肉叼走,给头狼上供。头狼的儿子都已经长大了,是在宋捡身边出生的那匹纯黑色的,每天都跃跃欲试挑战高位狼。
少年把肉分给狼群,也是一种示好,希望它们不要对自己的马下口。但少年心里明白,现在是食物充足,狼群暂时不会找人类的麻烦,一旦食物紧缺,这些都不好说。
狼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圈养的动物,除非没得吃,或者报复。
等到营地里的篝火点起来,少年让宋捡留在帐篷里,自己去办更重要的事,找樊宇学枪。
宋捡已经能用棍棍走路,没事就出来看看马,小黑小黑叫一叫。马不理他,他就听着声音扔草皮,世界多了个马的声音,倒是多了许多快乐。
他想快快学骑马,因为小狼哥跑得快,自己跟不上,骑着马就行了。
“小黑你吃,我再给你弄点草皮去。”宋捡戳着地面,这里找找,那里找找,戳到了就揪下来,再顺着马的声音扔过去。有了篝火,也不会再有毒蝎,他在帐篷门口练习走路,走累了就回去歇着,把剩下的肉块切好,等小狼哥回来吃。
几十米外,三个男人潜伏靠近,有马贩子,也有那天要买宋捡的男人。这个小帐篷刚好在营地边缘,显得格外孤单。
第29章 家没了
少年在樊宇的帐篷里,手边是一堆零件。
樊宇拿着一块秒表:“开始吧。”
一声令下,少年拿起面前的各个零件,枪身、枪管、套筒、复进簧……十几个毫不相碰的零件在少年手中按照次序组装,最后往桌面上使劲一磕,上弹。
“比之前快了两秒。”樊宇摁下了秒表的终止按钮,“可以啊,你用枪的能耐将来能超过我。”
少年偏了偏头,摘掉眼上覆盖的黑色布罩。
“将来我带你去各个营地里做生意,不服气的人,迟早被我们打死。”樊宇笑着擦子弹头,养了这么多年的狼崽子,终于能派上用场,成为自己的帮手了。
“我不打死人。”少年摸着黑洞洞的枪口,“我和你不一样。”
“少来这套,枪就是为了打死人的,你没见过移动基地开战吧?联盟军和野军都打成什么样了,谁没有枪,谁就等死吧。”樊宇也是听说,他们这些流民根本没机会和火力军队碰上,“明天你带着这把枪,去打几匹鹿回来。”
少年把枪放在桌上,不明白人为什么会用枪猎杀鹿,而且是超出食量的捕杀。“我说了,我和你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樊宇打量着他,“都是男人,谁那点心思谁不知道?”
“我没心思。”少年回视过去,“我会捕杀鹿、马、骆驼、蜥蜴、兔子、鸟,只在需要的时候。如果食物足够,为什么要杀?”
“因为要卖啊!”樊宇叼着烟笑了笑,“嘶……以前没注意,你都长这么大了,也快有我高了。”
少年不喜欢烟味,因为狼群不喜欢。他的声音最近开始哑,说出话来偶尔沙沙的。“我会高过你。”
“十六岁,半个大人了,是该想想别的事。”樊宇最近就在琢磨,要是给狼崽子找个姑娘,他也就放开宋捡了,“喜欢哪个?”
少年转过身来,不明白。“什么哪个?”
“少装蒜,男人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哪个不是盯着小姑娘的屁股,眼睛发直?”樊宇是过来人,“营地里,只要不是张牧的闺女,你看上哪个了,我帮你去说。你这张脸和身体,有女人缘。”
“帮我说?”少年对这些事完全不懂,怎么又和张牧的闺女有关系了?他见过那个姑娘,比自己大一岁,长长的辫子。
“唉,有的小姑娘,家里吃的不好,跟着你吃饱穿暖,你年轻又有力气,晚上可劲儿造,谁不愿意?”樊宇想,这种事,男人不可能不动心,“我帮你找几个,见一见?你看哪个漂亮,你就和哪个合帐篷。”
“我为什么要见见她们?”少年还是没明白,他的生活很简单,就是捕猎、把帐篷加固、保护狼和宋捡。至于别人,还是什么小姑娘,根本没想过。
“你试一次,就知道女人的好处了,保准你抱着三天三夜不撒手。她们能照顾你。”樊宇猜他是童子鸡,也是,狼群里长大的,哪有机会接触女人,碰一下手,估计都受不了。
少年皱着眉,想不明白女人的好处是什么。宋捡也能照顾自己,帮自己洗衣服、编辫子,打理帐篷。
“这件事,以后慢慢说,我得和张牧好好商量。”樊宇看他不开窍,也就算了,到时候来个小姑娘往帐篷里一躺,男人天性,生来就知道脱了裤子怎么办,“还有,明天你拿外面的鸟练枪法,别老用瓶子。”
少年看着屋里各种各样的枪,坚定地摇头。“不用,我用瓶子练,不想杀鸟。”
“枪就是杀人武器,你还不明白?”樊宇特别讨厌他这套说辞。
“我不明白。”少年是真的不明白,只要别人不招惹他,他从来没想过杀人,“枪是保护自己用的。”
话音刚落,樊宇的帐篷帘子被人一把掀开,几个男人冲进来:“你家有没有水?快救火!营地西边的帐篷着火了!”
营地西边?少年眼神一凛。
不好,宋捡。
自己和宋捡的帐篷就在最西边。
樊宇正准备去拿水,就看狼崽子抄起刚才组装好的手枪,冲了出去。于是樊宇的嘴角泄露了一些得意的笑容,狼崽子一旦开过枪,杀过人,他就知道这东西的威力,以后就会用了。
会用枪的人,都狠着呢。
宋捡原本正在屋里磨小狼哥的短刀,刀刃有点钝了。突然,帐篷里的母狼全部冲了出去,像是朝什么东西狂叫,紧接着就有人喊。
周围的温度立刻热了起来。
这热度很不正常,沙漠进入夜晚只会变冷,从来不会变热啊。要是宋捡能看见,他一定注意到帐篷的一角已经起了火苗。
可是他看不清楚,等他站起来的时候,想去摸那根杵着走路用的木棍子,直接摸到了烫手的火。
是火,他摸过一次篝火,现在再碰一下就认得出来。帐篷外一阵大风,一刹那,他的眼前全亮了,亮得让宋捡恐惧,第一次因为视觉过亮感到恐惧。
四周变得滚烫,紧接着就是篝火的气味。每次离篝火太近,宋捡都能闻到。
是帐篷,他的整个帐篷,变成了一个大篝火。
“哥!”宋捡一慌,先叫了一声。从小叫习惯了,叫到十四岁。可马上他就知道哥管不了自己,帐篷里只有自己和一堆还没睁眼的幼崽。
可是火烧成什么样了,他一点都看不到。一个视力不好的人在火里面,是等死一般的绝望。
幼崽也感觉到了不舒服,稚嫩的皮肤被高温烘烫,一只比一只叫得绝望。宋捡伸直了胳膊,试探性往叫声那边摸。他不能自己跑,他得把狼救出去。
哨兵不乖 第24节
又被烫了一下,宋捡收回手,鼻子里全是烧焦的味道。
管不了那么多了,宋捡摸索着,卷起地上的薄毯,他很想救帐篷里的家具摆设,这些都是他和小狼哥辛辛苦苦换来的,可是比起活命,这些都算不上什么。
命比东西重要,宋捡从小贪生怕死,因为自己太容易死掉,现在也怕。但是他必须把这些幼崽带走,不能让它们还没睁开眼睛就活活烧死了。
幼崽还不会乱爬,被宋捡一只一只放进薄毯中央。它们只会叫,被浓烟熏得很不舒服,发出凄厉的声音。
几匹母狼围在完全烧透的帐篷外,焦急转圈,前爪疯狂地刨沙面,仿佛想用这种方式刨进帐篷里。
十五、十六、十七只……烧焦味越来越大,宋捡要是能看到,一定会发现头顶的横梁都着起来了。十八只全部放进薄毯,他一卷,把幼崽们全部卷起来,摸索着往前伸手,去找帐篷的帘子。
帘口也烧起来了,摸不到正确的地方,宋捡连续被烫,每一下,都比小狼哥那次烫得狠。可是他最难受的是喘不上气,眼前成了一片浓黑。
他陷在一片黑烟里,寸步难行。
刚才还有的光全部没了,被浓烟盖住。宋捡在火里面,在高温里,彻彻底底感受到了死亡的绝望。
幼崽原本还动一动,现在全部不动了,宋捡一个激灵,不行,他太怕死了,所以比任何人都想要活着。根本喊不出来,一张嘴就被烟灌进去,只能咳嗽,可宋捡不想死,他还没见过小狼哥,就算一辈子看不清楚,也绝不能现在就死掉。
自己要是死了,就没人给哥当小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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