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兵不乖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晒豆酱
宋捡跪在地上,完全凭着记忆去摸帘口,往常应该是开着的帘口现在肯定关上了,在火和浓烟里,正常人都未必找得到。他全靠摸,被烫也无所谓,终于摸到了,可帘口也烧了起来。
不能死,哥的狼也不能死。宋捡攒足了力气,从这里冲出去。
果然,帘口的位置是对的,宋捡眼前由黑转亮,他往下一倒,摔在了沙面上。他没感觉到烫,身上早就没感觉了,突然又一阵凉,好多好多的水往他身上泼。
副手们把家里存的可以喝的水都搬来了。狼崽子这些年没少帮大家干活儿,大家愿意用水救他的弟弟。
少年赶过来的时候,只看到宋捡倒在地上,身上的衣服都烧得破破烂烂。地上放着十几只湿淋淋的幼崽。
“捡!”他扑过来,拼命在宋捡身上找伤,顾不上看他们烧光的帐篷。
宋捡还在咳嗽,整张脸全部熏黑了。少年擦他的脸,可擦不干净,蘸了水,使劲擦,才擦出一张漂漂亮亮的脸来。眼睛又大又乌黑,即便看不见,也是每天看着自己的方向。
就算看不见,他也用这双眼睛看着自己。
“哥……咳咳……哥,我没事,我没事啊。”宋捡不想叫哥担心,衣服被烧了,头发还被烧了一撮,“哥,我没事,你别着急,狼……咱俩的狼呢?”
少年这才想起狼。幼崽也全部淋湿,但每一只都在动,在嗷嗷找母狼。身边围了不少人,母狼在远处狂躁,不敢过来。
于是少年放开了宋捡,先把幼崽拎过去。焦急的母狼围上来,疯狂舔舐,可每一只幼崽身上都有火烧火燎的味道。
和宋捡身上的味道一模一样。
“哥,我没事……就是嗓子难受。”宋捡自己摸摸腿,摸摸胳膊,除了嗓子里、鼻子里难受,被烧过的手指头最疼。他又叫了几声,少年才过来,揉着他湿透的头发,咬他的鼻子。
脖子上的绳,被烧黑了,还拴在宋捡细细的脖子上,完好无损。
“我回来了,你别怕。我以后再也不拿火烫你。”少年抓住宋捡起了水泡的手指头。旁边,他们的帐篷燃起熊熊大火,断掉的横梁砸了下来。
宋捡听到了这个动静,睁着眼睛,紧紧搂住小狼哥的胳膊。“哥,帐篷是不是倒了?你别急,帐篷以后还有,你别冲进去拿东西。咱俩……咱俩以后还有,你别急。”
他怕小狼哥心疼物资,顶着大火往里冲。可少年根本没动这个心思,狼其实是没有窝的,就睡在草皮上,沙面上。他根本不心疼那些,只要有肉、蜜、足够的手工活儿,就能再换一个家。
他看着帐篷,眼里仿佛也燃起了熊熊大火。母狼在舔幼崽,但它们的暴躁动静很不正常,绝对有陌生人来过。
不管是谁干的,他都要他们付出代价。
他要当头狼,要带着狼群,去给自己的小狗报仇。
“哥?”宋捡很怕他去救火,火的威力,自己已经体会到了,人在火面前一点办法都没有,“帐篷咱俩不要了,咱俩和狼睡都行,不心疼。”
“没事,帐篷塌了以后还有。”少年真的不心疼物资,又给宋捡擦了擦脸,摸摸他的眼睫毛,“叫叫。”
宋捡咳了几下,往少年那边趴了趴。“汪汪,哥你别着急,将来咱俩还有更大的家,咱俩和狼都不出事……就行了。”
作者有话要说:捡捡:小狼哥不要女人,女人能干的事我也能!以后给哥生小狼!
少年:可你是小狗。
捡捡:那就生小狼狗!
第30章 挑战头狼
这天晚上,宋捡没有帐篷睡了,一场大火卷走了他们这些年的全部家当。哥也没问他到底是怎么着火的,只是拉着他的绳子,带他去张牧家里睡。
“哥,咱俩的马呢?小黑呢?”走到张牧的帐篷门口了,宋捡突然想起来。
少年也想起来,对啊,刚才太慌张了,都没顾得上找马。“可能它自己吓跑了吧。”
“吓跑了?”宋捡先是失望,立刻转为笑容,“跑了也好,没烧着它就行。多亏它跑了,马栓离咱俩帐篷近,万一真烧过去再伤着它。”
“你喜欢马,咱们可以再买。”少年带着宋捡等在帐篷门口,朝里面叫了叫,“张牧!”
张牧正在收拾软铺。
宋捡的帐篷没了,他作为领头人是一定会管,原本想着今晚给他们搭个临时的,但妻子说,咱家帐篷大,一起住几天无所谓。
这样,才让狼崽子把宋捡带来。
“进来吧。”张牧撩开了帘子。
少年先进,确认屋里安全后才拉着宋捡进来。宋捡来过这里好几次,每次自己干活儿来换物资,都进来。
张牧的帐篷很大,说话都能听出声响不一样。进来的时候,宋捡也能摸出门口的帘子不是布,是皮子。
皮子做的布帘,保暖。
帐篷里分出了三个隔间,木柱子竖起来,中间是绷紧的大皮子当作墙,少年仔仔细细地看,学习这种搭帐篷的做法。
大隔间里是一张大大高高的垫子,两个小隔间,里面都是小垫子,帐篷的内围还挂满了枪和水壶,还有将近一圈煤油灯。
屋里很亮,宋捡差点以为这是白天呢。他和哥的帐篷里没有煤油灯,帘子一放下来,全是黑的。不是他们换不来,是小狼哥不喜欢人弄出来的光,就像害怕火一样。哥说,野生动物习惯日落,天空到了晚上就该是黑的,可狼不是最厉害的夜行动物,荒漠里还有很大的野狮,体型比狼要大。
“哥,张牧帐篷里什么样啊?”宋捡好奇地问,伸着手,亮出掌心。
“这样。”少年在宋捡的掌心里画,“这样分出来,大隔间在这里,然后是两个小的,这一圈是灯。”
“这么多灯?”宋捡不由得羡慕。他已经换了刚才烧破的衣服,穿了一身新的,是同营地的好心姐姐给他的,但是不太合身。
而且宋捡感觉出来,这件是裙子。大裙子,到脚踝。哥以前说过,女人穿裙子,裙子里面没有裤裆。
“嗯,这里有很多灯,你不用怕。”少年知道宋捡最怕黑,转脸问张牧,“我们睡在哪里?”
“那里。”张牧没有多余时间和他们闲聊,要处理营地边缘失火的大事,“软铺在地上铺着呢,你们暂时睡那里,等大家伙凑齐了东西,给你们弄个小帐篷再搬。”
因为狼崽子这些年对营地的贡献,副手们都挺喜欢他的,有意培养他当接班人。
不知不觉间,这两个孩子已经被营地完全接受了。
“凑齐的东西,我会还。”少年看了一眼软铺,先把宋捡拉过去,又在宋捡手心画图,“咱们睡在帐篷的这里。”
这样一画,宋捡立刻有概念了。“离小隔间这么近……哥,今晚狼怎么办啊?”
“我借了毯子,不用担心它们。”少年检查着宋捡的手,指尖全是水泡。他并不担心幼崽,因为荒漠狼原本就不住帐篷。即便在低温的深夜,母狼也有足够的体温,帮助幼崽保暖。
“那……好吧。”宋捡又谢过张牧,自己伸着手去摸软铺了。真软,比他和小狼哥的厚毯子还软,坐上去感觉没了屁股。
少年给宋捡脱了鞋和袜子,转过来看张牧。“我需要药,以后会用肉来还你。”
张牧看了看宋捡,除了手和小腿,其他地方没有水泡,只是头发烧焦了一撮。“用吧,在那边的木架子上。”
说完,他便撩开帘子离开了。少年走到木架面前,找到一瓶绿色的药膏,听说这是用荒漠里的一种草做的,专门治疗烫伤。
宋捡听见哥过来了,正躺在从没感受过的软铺里打滚,那个熟悉的脚步声一走近,他就像以前那样,掀起上衣,给哥露肚皮。
自己是最没本事的小狗,要讨好高位的狼,可是他忘了这是大裙子,一撩,整条拽了上去。
从脚到胸口,全露出来。
少年看了一眼,一股不舒服的劲儿又上来了。他最近经常不舒服,下边难受,特别是每天早晨,刚刚睡醒那时候。
可是他又隐约觉得,这并不是病。
但也没有人来告诉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等一下。”少年只能这么说,死死地攥着那瓶药膏,撩开帘子出去了。宋捡还傻乎乎等着呢,哥就这么走了。
在帐篷外,少年看着自己有了变化的身体,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喘气。难受起来的时候他会偷偷用手解决,可解决完,他又觉得没找到正确的办法,不然怎么会总发生这样的事?
得找机会问问张牧。
宋捡还在等着哥回来,突然门口有了脚步声。他一直都是和哥住,所以也没在意,结果进来的人有好几个。
随后,他听到了一个男孩儿的声音。
“姐姐,他怎么撩裙子啊?”
不是小狼哥。宋捡打了个滚翻起来,把包着小裤衩的屁股遮住了。来的人他听不出来是谁,自己不怎么接触外面的人。
罗小兰拉着儿女进帐篷,一进来,就看宋捡穿个大裙子,都撩到胸口。她赶紧捂住了女儿的脸。“不该看的别看,去,回自己床上去。”
张艺还小,只高兴有新伙伴来玩儿了,可张灵已经十七岁,明白大人的事,难为情地别过脸。
宋捡还懵着,就听耳边一个男孩儿在说话。
“我叫张艺,今年十三岁,你叫什么啊?”
宋捡不想说话,他也很少和帐篷外的人说话。除了哥,就是张牧,其余的人也不怎么理他。
“你怎么不说话啊?”张艺凑过来看新朋友,“你的眼睛好大啊。”
宋捡抓着脖子上的绳,明明自己还大张艺一岁,可胆子不行。“我叫宋捡,我瞎。”
“啊?你看不见啊?”张艺还不相信,这么大的漂亮眼睛,看不见东西多可惜,他把手在宋捡面前晃晃,“真的假的?你看看我手里,这是几?”
宋捡摇摇头,害怕人家是故意刁难自己。“你看见我哥了吗?我想找我哥。”
“你哥?你哥是谁啊?”张艺真的不知道,营地里同龄人不多,他也是第一次见到宋捡。
可是等宋捡的哥哥走进帐篷时,张艺一下就认出来了。这个人是狼养大的,经常来爸爸的大帐篷里,学开枪,也和叔叔们商量天气的事。
爸爸妈妈说,因为他靠狼养大,大家都叫他“狼崽子”,或者叫他“喂”,可是谁也没告诉过自己,这个人还有个弟弟。
张艺平时只在营地中心玩儿,是最安全的地方,当然不会去营地边缘。
少年看到张艺蹲在宋捡旁边的时候,立刻不太高兴了。
很久没有像这样,像狼一样不高兴。仿佛自己的地盘被人占领,该是自己吃的肉,被别人吃了。他在努力学习当人,用各种平稳的情绪假象骗过所有人,知道现在绝对不能表现出来,可脸上的表情清清楚楚,恨不得把谁咬死。
他本能感受到的是,来自低位狼的挑战。
哨兵不乖 第25节
自己藏起来养大的小狗,被看见了。
罗小兰看见少年进来,亲亲热热地叫他过去。“来,我最近做了几身新衣服,我家小艺还小,穿不了,给你正合适。”
说完就把新衣服拿过来,贴着少年的身高比对。才十六岁,可是已经快赶上自己丈夫高了,罗小兰的心思很简单,做母亲的,最操心的就是女儿。
出于一点母爱的私心,怕女儿找到不能干的男人。在荒漠里,只有最能干的男人才能保护家庭,像少年这种,又会开枪,又会打猎,还会看天气。
就算他和狼亲密,也不算什么缺点了。
可少年只看了一眼衣服,就去找宋捡了。他认识张艺,是张牧的儿子,和宋捡差不多大。“你不要碰他,他受伤了。”
“啊?是眼睛受伤吗?”张艺很怕少年,可是很想认识宋捡。
“小狼哥你回来了。”宋捡立刻爬过来,“你别走,我和他不认识。”
“不走,我刚才出去……”少年没好意思说自己出去是解决身体不舒服了,“我给你上药吧。”
“小狼哥?”张艺还在旁边好奇地坐着,不肯走,“那我叫他小捡哥……你们上什么药啊?”
少年烦得要死,可张艺是领头人的儿子,自己和宋捡又暂住在人家帐篷里,要不然真想把他喉咙咬穿。“他烧伤了,你不要离他太近。”
“小艺,回来。”罗小兰从女儿的隔间出来,用眼神告诉她,这个少年很好。
张灵很温柔,不是大大咧咧的女孩儿,也很容易害羞,是个懂事的大姑娘。她只看了两眼,就红着脸把母亲推了出来。“你别管,我自己的事你别管…
…”
“小捡哥你别害怕,我去睡觉了,你受伤抹药就会好。我爸爸是营地里最厉害的人,他什么药都有。”张艺还劝了劝,才跑开。
等他一走,宋捡赶紧抓着小狼哥钻毯子,就连上药都在毯子底下,连头都不敢露。少年也不想让他露出来,抱着宋捡,躲在毯子底下。
“哥,我头发是不是烧了?难看不?”宋捡摸得出来,头发少了一块,偷偷舔一下哥的脖子。
“嗯,烧了。”少年揉宋捡的头顶,“不难看。”
“火真可怕,以后我再也不摸了。”宋捡后悔自己那天用火和哥闹别扭,“哥,我今天特别害怕,可是我没哭,是不是长大了,勇敢了?”
少年轻轻啃着宋捡的手背。“是,最勇敢了。”
“你别着急,咱俩的帐篷以后比张牧的还大。”宋捡又把裙子撩起来,很单纯地露出肚皮,用狼的方式哄哥高兴。
少年搂着宋捡笑了笑。“小狗。”
宋捡小声地汪汪。
第二天,少年白天去检查小帐篷,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什么都没留下,可是在烧焦的废墟灰尘里,有一盏煤油灯。
玻璃已经碎掉,但金属灯罩还在,尽管都烧变形了。
他再回到张牧的帐篷里,陪着宋捡,给他换药,还要时不时留意那个张艺。
想龇牙驱赶他。
张艺总喜欢来找宋捡,还拿了好多食物、水,全是送给宋捡的。这种行为,在少年眼里是容不得的示好。
低位狼像高位狼示好时,就这样。
张艺把宋捡当作示好对象,他想要接近宋捡。
等到晚上,宋捡喝了一碗安神的草药,迷迷糊糊睡着了。他昨晚几乎没睡,就在少年怀里做噩梦,被大火吓坏。
少年给他盖好被子,拿着枪和短刀,去营地边缘找他的狼群。
幼崽都很好,在母狼的喂养下全部存活,甚至有几只睁开了眼睛。狼群刚刚饱餐一顿,正在休息。可当少年走近时,慵懒的头狼站了起来。
所有公狼都站了起来,仿佛群体间有所感应,少年是来挑战头狼的权威。
少年停在距离几十米的地方,在月光下脱光了衣服。他像小时候,用四肢着地,摘掉了人类最厉害的枪和短刀,用他的身体和原始力量向头狼挑战。
几十双绿幽幽的狼眼睛,都在看他。
作者有话要说:张艺是小淘气,张灵是温柔大姐姐,罗小兰有一点私心但是也不会强迫,张牧一家人都是好人,直到本文结束,都是对狼允和宋小狗帮助最大的一家人。
狼允:张牧,我病了,我每天都不舒服。
张牧:你去看看狼怎么交配,就懂了。
第31章 狼的报复
狼养大了少年,但是狼也不惊讶他的行为。
只要是公狼,就会挑战头狼,会想要权威,地位,食物,交配……这是公狼的天性,不是对群体的背叛。
头狼是最占优势主导地位的狼,强壮又精明,当少年靠近时,它将上身挺高,四条有力的腿伸直。乍一看,每一匹狼都长得一样,但其实每一匹都不相同。
神态也是。
头狼的神态坚定,耳朵直立向前,它接受任何一匹公狼的挑战,用实力向狼群证明,它是最有能力保护群体的公狼。
少年继续靠近,它将尾部抬高,微微的向上卷曲。狼的尾巴并不灵活,但也不是无法甩动。
少年全身伏低,呼出热气对地面低吼。吼声通过沙子传递过去,头狼的耳朵由竖直变为平伸。
深灰色的背毛也竖起,像纯黑色。头狼的嘴部开始皱,露出了白森森的尖牙,弓着背部,粗大的尾巴也变为平伸。
这种反应少年再熟悉不过,头狼已经开始愤怒。
一匹正处于巅峰年龄的荒漠狼和一个即将成年的少年,同时朝对方冲了过去。
他们立刻打成一团。这一架,少年必须打,他知道自己不是狼,但狼群把他当作同类,自己出事,狼群一定会报复。可宋捡只是被狼群接受的弱小动物,宋捡出了事,狼群不会管。
因为每一次攻击都有代价,人类的枪越来越多,狼群也会考虑得失。这是动物性的冷静,也是一种残酷。如果自己想要狼群的力量,就必须让它们看到自己的力量。
成为更强的狼,才能号令狼群。
他的打架方式完全是从野兽身上学来的。他会用牙齿去撕咬,也会防止被狼的尖嘴咬到喉咙。毕竟他没有皮毛,随便一撕扯就是一道伤口。
再使劲儿撕扯,头狼绝对有能力将他开膛破肚。所以他的身体蜷缩,绝对不展开腹部给头狼留下机会。
而他的那点咬合力,在狼的皮毛和肌肉之下毫无优势。唯一能用的,就是人类灵活的躲避和有力的拳头。
地面卷起了黄沙,狼群围着他们打转。
头狼的体型非常大,远远大于家狗,颈部也很粗,毛发浓厚。少年挑战过很多匹高位狼,会想尽办法到狼背后勒住它们的脖子,但是这一招明显对头狼没用。
它比别的狼强壮,也更聪明狡猾,瞬间识破了少年的小伎俩。回头就是一口。
少年的手臂上立刻多了数道划痕,全是牙齿滑过划破的。
狼的后肢也很发达,会像马那样蹬沙子,踹向少年的腹部。少年躲开了,如果没躲开,很可能造成腹部撕伤。
他找准了时机,冲头狼挥出了拳头。
一记右拳砸在了头狼的嘴上。
少年拎起拳头,继续猛击。
这一场搏斗,持续了十几分钟。
直到头狼和少年精疲力尽,都带着伤,带着血,可少年仍旧没有赢。
到底人和野兽还是有区别,在赤手空拳的接触中,人类不占优势,特别是还没有成年的少年,如果再等几年,他的肌肉和体型变得更大,或许才有胜算。可头狼头部的伤,被打掉的一颗牙齿,也证明了少年的实力。
为守住头领的位置和保护狼群受伤,是一匹公狼的最高荣誉。当头狼对着月亮长嗥时,少年抬起一条淋血的小臂,也看向了月亮。
他无法摆脱狼的习性,仍旧会对着白色的月光嗥叫。
他成为了新的一匹次头狼。
在他身边,是几十匹身体蜷缩的荒漠狼,它们的尾巴夹在胯部两侧,对着月亮低嚎,再将尖尖的头部埋进前肢弯,表示低位狼的臣服,承认了少年的地位。
少年重新穿好衣服,戴好了他的武器,带着几十匹听从他召唤的荒漠狼,朝被烧焦的小帐篷跑去。
他现在有了听从自己安排的狼,要弄清楚帐篷为什么会着火。
为什么偏偏是自己和宋捡的帐篷着火?为什么地上会有煤油灯?
他带着狼去闻烧焦的布,闻烧成了卷的毯子。还有那根来不及拿走的木棍。
所有的东西都有十字划痕,但它们都烧焦了。
狼开始到处乱嗅,不停地打着喷嚏,灵敏的鼻腔被焦味刺激到。少年也低伏在灰烬里闻,头发因为打架,散开了一半。当有些狼不耐烦时,他会咬它们的耳朵,作为惩罚和威慑。
第一次,少年尝到了领袖的意味。
他又带狼群去马栓的地方,这里是唯一没有被烧到的。狼群围着栓过马的柱子乱转,突然,一匹接一匹地抬起头来,朝天空望去。
它们在闻。
等狼群朝隔壁营地奔跑时,少年擦了一把血,跟上。
张牧牵着营地的猎狗,正在和隔壁营地的领头人交涉。“请你给我们一个说法吧。”
隔壁的领头人看了看张牧,又看了看跟他一起来的副手们。“你确定吗?确定不是因为水源的位置,来找我们麻烦?”
“我们是讲道理的,要找麻烦,为什么要烧掉一个孩子的帐篷?”张牧拿着一块布料,“这是帐篷剩下的,你自己闻,是不是煤油味?我们的狗也往你的营地跑,放火的人就在你们里面。敢不敢让我们进去找?”
隔壁领头人拿起那块布,稍稍一闻,确实是煤油的气味。能当头领位置的人都讲道理公正,不会为了保全营地里几个流民,牺牲掉大部分人的利益。“好吧,我同意你们带猎狗进去找,不过……”
“老大!”隔壁的流民跑出来一大群,“狼!好多狼……好多狼冲进来了!”
“什么?”张牧举起火把。
几十匹毛色灰白的狼,已经冲进了隔壁的营地里。
“通知大家伙准备开枪!”隔壁营地的领头人拔着枪往回跑,却被张牧和副手们一把摁住。
“不能开枪!”张牧死死摁住他的手,不用猜也知道,绝对是狼崽子带着狼过去了,“不能开!让我们带人过去!”
少年跟着狼跑,穿过了细水流和隔壁营地的边界线。在狼群中,他的身影也变成了一匹狼,奔向猎物,披着一条胳膊的鲜红。
他是用四肢奔跑的,完全融在野兽之中,不仔细看根本无法区分。
狼群带他穿过许许多多的帐篷,耳边是隔壁营地的尖叫,人类四散奔逃,从少年的眼角视线滑出去。这些人都不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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