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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抱错文好运女配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天行有道
白锦儿见丈夫眼中仍有几分怀疑,心内虽然不悦,可也只能强支着问道:“您打算怎么办?”
“常言说得好,拼着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我能拿他怎么样?”阮行止轻嗤一声,竟是不打算再管这事,“他要说就由他说去,清者自清,怕什么?”
至于拿钱来打发,别说他根本筹不出千两银子,便是有,也得先还了崔氏母女再说——若是逾期不能完成,皇帝只怕会褫夺他的官位呢!
白锦儿总算认识了丈夫的薄凉,深吸一口气,“老爷若是放心,让我去吧,我会说服他的。”
这辈子她最不怕的就是应付男人,何况赵喜平对她并非无情——甚至比阮行止还要好些。阮行止哪怕在最富贵的时候,对她的付出也是轻于鸿毛,而赵喜平纵使穷得叮当响,有什么好的却都紧着她,宁可自己挨饿受冻。
终究是她看走了眼。白锦儿抬手抹去眼角一行清泪,但,又能怎么办呢?如今休书已经发下,而她则是一条路走到黑,回不了头了。
到醉瑶台见了面,赵喜平尽管满身酒气,见了她倒是勉强恢复几分清醒,“你不在家陪那位大人,怎的到这里来了?”
这人还在吃醋哩。白锦儿想着,心里倒有点微微高兴。
她也不耽搁,径自说明来意,希望他不要再散播关于絮儿身份的谣言,尽快返乡,至于路费,她这些年陆陆续续也攒了五六百两银子,如今全都给他,虽然不及千两那么多,可是也够他下半辈子吃穿不愁的了。
赵喜平冷笑,酒意已是醒了大半,“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白锦儿不怕他强硬,越强硬的人,内心反而越是脆弱,倒是阮行止这般文质彬彬的,才是披着羊皮的狼,心如铁石——真奇怪,以前她怎么没看清这点呢?
可是木已成舟,她只能施展浑身解数去对付眼前这个老实人。
一番淌眼抹泪倾诉苦况后,赵喜平终于有所动容,“好吧,我不为难你。”
白锦儿欣喜之下急忙起身,“我这就帮你找间客栈,你休息休息,明日就走。”
赵喜平颔首,可他有一个要求,“你能陪我一晚么?”
看着白锦儿脸上的惊惶,他怆然笑道:“放心,我不会碰你,只是毕竟夫妻一场,今后又是永别,好歹聚在一起能够说说话,便不枉这些年的情分了。”
白锦儿到底还是答应了,可能对阮行止的失望,让她有些贪恋于眼前的温存——这个男人是真爱她的,只是她没有珍惜。
而赵喜平也遵守诺言,并没有对她越矩,只是酣眠一夜后,便带上白锦儿给的银票扬长而去。
白锦儿恍恍惚惚回到家中,迎来的并非阮行止的欢喜,反而是针刺一般的目光,“你昨晚到哪儿去了?”
“和他在一起,但不过是闲话家常,没有别的什么。”白锦儿这回倒是问心无愧。
谁知阮行止反倒暴怒,“贱人!还说和他没旧情,打量我是睁眼瞎子么?”
在他看来,赵喜平这般轻易离去,多半是白锦儿使了什么手段,或是允诺了什么——还有比一张温床更有效的方式么?
从前他不介意,是因为两人毕竟是名义上的夫妻,而他才是插足的那个;可如今发现这两人竟背着他偷欢,阮行止难免有种遭人背叛的耻辱——到底是出身卑贱的小家子,生性浮浪,崔氏就一向修德自持,从不与外男过从亲密。
如今,他才发觉崔氏对自己有多痴情,而自己竟负了她,造化弄人!
阮行止当即就命仆役将被褥搬到书房,从此不在白锦儿的别苑歇下,似乎碰一下都嫌脏了手。
白锦儿怔怔站在原地,连眼泪也没了,赵喜平难道是故意设这个圈套的么,他预料到阮行止会因此怀疑,为的就是让她下半生被人冷落?
原来,她还是不了解男人。
*
阮林春并不知晓侯府那头的风波,就算知道她也不在意,现下阮志胤归期已定,是时候回军中复命了,众人伤感的伤感,送行的送行,亦忙忙碌碌没个头绪。
阮林春亲手为他打造了一套软甲,用柔韧的麻线搓成丝,再织成布料,里头还镶嵌有薄铁皮,能大大减缓寻常刀剑带来的损伤。
美中不足就是分量稍稍沉重了点,但阮志胤这么个的块头,自然不会介意——就当锻炼身体好了。
崔氏则是提前两天做了许多卤牛肉、馒头之类的熟食,让他带在路上慢慢享用。
阮志胤掂了掂那沉甸甸的包袱,十分无奈,“娘,这怕是到月底也吃不完哩。”
崔氏板着脸,觉得儿子真是没志气,年轻小伙子,怎的和姑娘家一般胃口,这样子能打什么仗?
阮林春忙推了推大哥胳膊,小声道:“吃不完,你不会分给那些将士们?快收着吧。”
阮志胤只好收下,临行前踌躇片刻,还是对阮林春道:“我到侯府去过了。”
到底生养他一场,阮志胤觉得人都要走了,还是得去致个礼。
阮林春神色不变,“这原是应该的,放心吧,娘不会怪你。”
阮志胤叹道:“我瞧着爹……侯爷的情形很是不好,这才多久,鬓边都生出白发来了,那白氏自从接进府中,似乎也不甚得侯爷欢心,如今都是分房别居,家中难免窃窃私语。”
阮林春虽然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却没想到来得这样快,当真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一旦到手就弃若敝履,男人呐!
让那对怨侣相看两厌去吧,她才懒得关心。
“侯爷有没有为你饯行?”阮林春问。
阮志胤摇头,“不过,他给了我一样东西,让我好生收着。”
阮林春低头看时,是张路引之类的文书,其实就相当于亲笔介绍信——阮行止为官多年,自然也经营出些人脉,这些看似不值钱,必要时也能发挥作用。
到底是独子,阮行止不会不关心他的事业。
阮林春淡淡道:“既是他的心意,你便收着。”
不要白不要。
当然,就不必专程告诉崔氏了——阮行止或许想借这个机会与崔氏重修旧好,阮林春却不愿母亲再度跳入火坑。他今日能对白锦儿无情,来日同样能对崔氏无情,人都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
兄妹俩话着别,另一边,程栩也慢悠悠地拄着拐过来了。他腿伤虽然痊愈,一到变天还是隐隐作痛,阮林春本来没叫他来,谁知夫君却这样不听话。
忙上前搀扶着,一面嗔道:“大哥不过是应征,又非永诀,用得着这样劳师动众?”
程栩微微笑着,“我想起忘了件东西,便临时送来。”
说罢,从怀中取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是他这些年所看的兵书集要,上头还用红圈在关键地方做了标记,并非纸上谈兵,而是根据大周的舆图精心谋划而来。
阮志胤虽不爱诗词,因术业有专攻,对兵书倒是涉猎颇多。不过草草翻了几页,面上便惊喜不已,恨不得跪地膜拜,“妹夫,还是你待我最好。”
阮林春:……不带这么捧一踩一的啊!
程栩见妻子一脸的愤愤不平,便温柔牵起她的手,“也不全是我一人功劳,之前春儿陪我秉烛翻书,终夜不眠,亦颇为辛苦。”
这话就很有水分了,阮林春哪里看得懂那上头的鬼画符,不过闲坐着打盹,再时不时为程栩奉上一盅汤饮罢了。
面上因显出些红晕来,连连摆手,“没有啦,我哪有说的那么好。”
阮志胤倒是诚心诚意向两人道谢,末了露出一口灿灿白牙,“我走啦!世子爷,您一定得照顾好我妹妹,若她少了一根毫毛,我都将唯你是问。”
阮林春:……人家刚送了你一份大礼,说这种恩将仇报的话真的好吗?





穿成抱错文好运女配 第52节
不过,显然这些都是场面话,看阮志胤头也不回的模样,便知他对程栩绝对放心——若连他都不能保证,这世上该再无真爱可言了。
阮林春看着大哥的身影消失在漫漫风尘中,方才携着程栩的手转身,“咱们回去吧。”
正要进屋安慰崔氏,却看到许怡人躲在一棵白杨树下,眼红红的像只兔子。
阮林春没想到她竟会过来,就算两人已暗生情愫,可军纪严明,再回来得是半年后了——这段感情能禁得起时间的考验吗?说不定那时许怡人已定了人家。
至于阮志胤当然是大可放心的,不是她看不起自家哥哥,可凭他那副胆怯怕羞又笨嘴拙舌的模样,除非撞大运,否则,脱单比登天还难。
于是走到许怡人跟前,叹息道:“既然过来,怎么不出面见一见呢?”
说不定阮志胤一时激动就当场提亲了,这是很有可能的。
许怡人呜呜说道:“我也想啊,可是,人家腿蹲麻了!”现在她动一下都疼。
阮林春:……
生活果真是一出喜剧。
第63章 . 画眉 轻匀胭脂,淡扫蛾眉
许怡人在阮林春的安慰下, 又喝了碗甜汤,吃了两个热腾腾的糖包,心情这才恢复过来——少年不识愁滋味, 何况她跟阮志胤交往不算太深,就算彼此有意, 也还到不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令她痛惜的是阮志胤一句也没问起过她,方才几人的谈话她听得清清楚楚,本来想蹦出来给个惊喜, 谁知阮志胤却对她这样无视,许怡人便赌气藏身于那棵白杨树下。
结果脚忽然抽筋,想送行都送不了, 倒让自己吃了好一番苦头。
阮林春:……
小姑娘的心思真是敏感又多疑,这便是情窦初开的滋味么?她自己倒是从未体会过, 大概是她太善于体谅了,哪怕程栩一开始对她的态度不怎么客气,她也没放在心上——这么想想倒是自己亏了呢。
应该让他好好哄哄才是。
可惜已经嫁为人妇, 连撒娇都没了由头, 阮林春叹道:“这是你自己多心的缘故,我哥哥可没这样想。”
方才虽在说话,可阮志胤频频朝树后张望,阮林春皆看在眼里, 但,她大哥生就一副又薄又嫩的脸皮,别人不取笑他就算不错了,他又怎好意思主动提起?
说不定他还以为许怡人不肯见他,自个儿在路上难过呢。
“真的么?”许怡人咯咯笑道,想起阮志胤那样大的个子, 却弯腰驼背垂头丧气的模样,心情不禁大好——见不见面其实没什么要紧,只要知道阮志胤心里有她,这便够了。
说完就开始揽镜自照,准备好好保养这副面容,等阮志胤回来时,见到的便是与记忆中分毫无差的自己的脸。
又央求地拉着阮林春的手,“姐姐,告诉你,你是怎么护理肌肤的?”
阮林春笑她找错对象,“问我?还不如去求菩萨的好。”
“怎么会呢?瞧瞧你,去年刚进城的时候还是黯淡无光,今年就变得白里透红,跟换了一身皮子似的,我瞧着,比起重华宫那位也不差什么。”许怡人诚恳的道。
阮林春用尖尖食指戳了戳她脑门,虽然知晓她言过其实,有夸张的成分,但许怡人的马匹还真拍到了点子上。
事实上,她自己也觉得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肌肤是一方面,天生的底子摆在那里,少晒太阳自然就慢慢变白了;神奇的是连鼻梁边上那几颗米粒大小的雀斑也都淡到几乎没有,连影子都看不见——这总不是她错觉,何况,这个时代还没生产出具有超强遮瑕力的粉底。
难道斑还能自然淡去的?阮林春对美容不甚了解,她所知晓的不过是那些家喻户晓的窍门,譬如敷鸡蛋清拍黄瓜片之类——学生时代的女孩子们几乎人人津津乐道。
不管有没有用,她姑且传授给许怡人再说,总比胡乱用些铅粉水银来养颜的好。
事实上,她们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也用不着急于保养,“却嫌脂粉污颜色”,素面朝天都足以倾倒众生了。
许怡人得了这些诀窍,兴兴头头地回家,准备让丫头多买些鸡蛋和黄瓜,用不完还能拿来吃,一举两得。
阮林春着意安慰了崔氏一阵,见她并不十分为儿子的远行伤感,这才放心驱车前往城中铺子里。
她之前交代王掌柜的任务,如今已有了结果——原来那三色牡丹还真能繁殖,虽然成活率不高,可好歹留下了一线希望的火种。
王掌柜高高兴兴指给她看,“夫人您看,那便是育出的新种。”
彼时已有西洋制造的玻璃,但因贸易不便,价钱甚是昂贵。而王掌柜这么一个扣扣搜搜的老人儿,居然肯花重金订做一套玻璃展柜,可见他对这项成果的重视。
虽然花色不及母株那样鲜艳夺目,子代里甚至还有不少单色或二色的次品,但,总之是一个极大的进步。
尤为难得的其中一盆子株与母体几乎一模一样,同样为红白紫三色交间,几乎达到可以乱真的地步,唯独细看之下才能辨出稍稍不同:里头那几片白色的花瓣并不十分纯粹,带点浅浅鹅黄,阳光之下犹为明显。
但除开这些,依旧是一盆美丽非凡的花。
阮林春很满意,“把这盆花包起来,改日我要送去宫中。”
名花配美人,这样雍容的牡丹,自然也只有一国之母才承担得起。何况程皇后平日照拂她颇多,阮林春不是不念旧的人。
王掌柜答应着,虽然惋惜不能卖钱,但,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有了这项技术,还怕日后不能财源滚滚么?
而店里挣得越多,他所分得的收益也就越多——这样看,还是世子夫人大方,哪像从前的阮三小姐,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恨不得将天下便宜都占尽。
阮林春并不知她三言两语挑起了一位打工人的打工魂,她自己信奉的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只要是对店里生意有用的措施,她基本不会干涉——之所以频繁往外跑,纯粹是为了躲避那位好管闲事的张二夫人。
七月流火,暑气渐散,转眼已入秋了。张二夫人虽然之前在她这里碰了个软钉子,如今偏又故技重施,撺掇她来主持府里的中秋家宴。
“这本是冢妇的职责,侄媳妇何必过谦又百般推诿?趁这个机会,正好与京中诸世家走动,结识结识众位族亲,也好让她们知道,咱府里娶了位多么能干的儿媳妇!”张二夫人善于辞令,不过模样十分真诚,仿佛她一片赤胆忠肝都在为阮林春着想,没有半点私心。
这样的人,若不是菩萨,就是个罗刹——看面相张二夫人就属于后一种。
而她也绝对没安好心,阖族家宴是何等大事,办好了当然风光无限,可若出了半点差池,阮林春这辈子都别想抬起头了——张二夫人熟悉府中人事,跟买办的交情也极好,想做点手脚还不容易么?
阮林春当然不肯接这烫手山芋,微笑道:“这是婶娘的意思,还是祖母的意思?”
张二夫人:……
她当然不能说成老太太的意思,否则岂不成了挑唆婆媳关系,存心扰得家宅不宁?
只得讪讪垂头,“是我自己的想法。”
阮林春淡淡道:“那就奇了,婶娘您既非冢妇,往后也没有主持中馈的机会,这府里的家宴由谁来办,与您什么相干,要您操什么心?”
张二夫人被小辈这样蹬鼻子上脸训斥还是头一回,正要发作,谁知阮林春却不慌不忙的道:“往后再有这样的话,您还是自个儿去跟母亲说去吧,让不相干的人听见了,还以为咱俩沆瀣一气,要把这一份家私占为己有呢!”
说罢,便施施然去前院向程夫人请安。
张二夫人气了个倒仰,没见过这样油盐不进的人,说她笨,偏偏行事滴水不漏,让人挑不出错来;说她聪明,难道不晓得权柄在自己手里是最好的,非要看婆婆的脸色过日子?
张二夫人不能想象天底下有真正和睦的婆媳,她自己把儿媳妇当贼防着,当然也不奢望得到媳妇真正尊敬——怎的大房就能亲如一家呢?说是做戏,这戏演得也太真了些。
走着瞧吧,她就不信大房还能演一辈子,迟早得露出马脚来。
阮林春托人将那盆牡丹送进宫中,程皇后第二天就下旨召她觐见——看来是真的喜欢。
阮林春也不厌烦跟皇后母子说话,但,如今她成了世子夫人,回回进宫都得按品大妆,也是繁琐得很。
程栩看着就很觉得新鲜,“你回回上妆都跟变了个人似的。”
阮林春知道自己化妆的手法不好,可也不用这样变着法嘲讽吧?程栩因为腿疾的缘故,倒是免了许多类似的应酬,真会偷懒。
阮林春撇撇嘴,不理会他,兀自对着铜镜将一支晃悠悠的步摇插上。
程栩实在看不过眼,摸索着下了床,三下五除二将她脸上的脂粉洗去,后又轻匀胭脂,淡扫蛾眉,呈现在镜中的便是一副清丽无双的姿容。
他是擅长丹青的,以人脸为画布当然也不差——异曲同工么。
阮林春却愤愤道:“有这样好的手艺,平常你为什么不肯帮我?”
程栩道:“我为什么要你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去见男人,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么?”
后宫都是女眷当然无妨,做生意见的那些可不行。
阮林春瞪大了眼,不可思议地道:“王掌柜那些人都上四十了!”
她能看上他们才奇怪吧?
程栩耸了耸肩,“可他们家里也有亲眷,说不定还有个风流倜傥的侄儿呢!”
而且王掌柜回回看自家夫人都是一脸崇拜,比猪八戒见了嫦娥仙子还夸张——说不定亦是人老心未老。
阮林春:……佩服佩服,原来醋还有这种吃法,幸而程栩认识她才一年有余,若是再早上几年,自己不得把自己酸死?
继续将剩下的簪珥戴上,阮林春随口道:“你还不如让我出门都戴上幂篱好了,这样谁也瞧不见真容,自然也省了不少麻烦。”
不过是句玩笑,谁知扭头就看到程栩恍然大悟的模样,“对呀,我怎么没想到?”
正要爬过来跟她商量,阮林春劈头将一盒胭脂扔了过去,砸得夫君嗷嗷直叫,想得倒美,指望她牺牲自己来满足私欲。
真要是这么干,她还不如投胎到阿拉伯去,反正那里的女人都戴头巾,美丑也分不出来——不,应该让程栩这种清新脱俗小郎君去,那才叫送羊入虎口哩,只怕他笑都笑不出来。
第64章 . 称谓 一口一个姨母的,她有那么老么?……
玩归玩, 闹归闹,临行前,阮林春还是答应代他向皇后致意——其实在她看来, 程皇后很有意跟平国公府交好,倒是平国公府因避嫌的缘故, 跟皇后并不密切。
但,随着六皇子日渐长大,恐怕程家免不了做出自己的抉择, 谁叫他们有着同一个姓氏。
阮林春自己倒是无妨,她对政事漠不关心,与皇后来往也不过秉着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则, 是亲戚,而非君臣。
可能也因为这个, 程皇后在她面前格外舒服自在,没了那层枷锁的负累。
因说起今年秋猎的事,“陛下的意思, 还是去西山围场, 届时京中诸世家子弟都会参加,阿栩大概免不了了。”
大婚那日他非要亲身出来拜堂,已经让众人知晓他腿伤痊愈,若再推脱, 岂非成了对天子不敬,存心扫兴?
阮林春却是知晓程栩的身子的,行走虽说已与常人无异,骑射恐怕不便——成亲时挑的是马厩里最稳最驯顺的一匹大青马,何况要跟随花轿的节奏,慢吞吞亦无妨, 围场行猎哪能如此懈怠?
阮林春怕的是程栩遭人耻笑,更担心他万一争强好胜,非要博个头彩,再弄得腿伤崩裂就不好了。
因踌躇道:“娘娘,一定要去么?”
程皇后知她顾虑,温言道:“本宫已和陛下说了,到时候捧个人场就好,不会催他上马赌赛的。”
阮林春这才放心。
因说起前日送来的牡丹,“那王掌柜真有点本事,虽不到时令,在暖房里竟也捣鼓出这东西来,便想着让娘娘看个新鲜。”
“难为你有心。”程皇后倒是认得,从前在月贵妃那里见过类似的,月贵妃还得意洋洋显摆,程皇后身为正宫,自然也不会屈尊去和一个妾室讨要,只匆匆看了两眼便自回来。
谁知如今阮林春却轻易培植出一模一样的,这女孩子真了不起。程皇后看她的目光更欣赏了。
可巧今日阮林絮亦来向皇后请安——她本来是要拜见月贵妃的,可想着那头反正得罪狠了,不如趁机把皇后笼络过来,这样,贵妃以后也得顾忌三分,不敢轻易找她的麻烦。
况且,嫡庶尊卑分明,也是情理中事。
阮林絮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才先来见皇后,谁知无巧不巧的看见了那盆三色牡丹,登时柳眉倒竖,第一个念头便是阮林春偷她的东西来借花献佛,讨好主子。
本待发作,无奈今时不同往日,她是堂堂的世子夫人,自己却不过是重华宫一个低等侍妾,谁知道皇后会偏帮哪个?




穿成抱错文好运女配 第53节
阮林絮只得压抑着满腔愤懑行礼,“皇后万安。”
“起来吧。”程皇后淡淡道,她跟月贵妃的儿媳妇实在没什么可说的——不管月贵妃承不承认,这女子已经过门,便注定了她的立场。
气氛微微僵硬。
阮林絮等了半天也没等到有人奉茶,虽然知晓人家不待见她,可她偏不走,反而皮笑肉不笑地对阮林春道:“姐姐也来了,真是稀客。”
好像她跟皇后很熟似的。
其实阮林春岂会不知她在宫里的处境?皇宫耳目众多,阮林絮坐冷板凳、顾誉十天半个月也不到她房里去一回,各种逸闻早已传得沸沸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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