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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世界:征战古代群雄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函数的自变量
在这个世界里,没有人会忘记自己是怎么死的。
胡云腾下到绳索的最尾端,离地面还有三米左右。
没办法,只能跳了。
他一咬牙,往下一跳,掉落地面的时候,顺势翻滚了几下,将身上的力道卸去。
杨修很潇洒的来了个漂移,将救护车停在了胡云腾的边上。
“走!”胡云腾窜进车厢,双方的配合恰到好处。
这家医院的救护车,驾驶室是封闭的,胡云腾所在的车厢里,只有一个用衣服包裹住眼睛的人头,嘴里“嘶嘶”响着,像是在痛苦呻吟。
“你也会痛?”胡云腾盘腿坐在人头的对面,好奇的问道。
其实他心里想问“死人也会痛”,只是这么问的话,感觉会泄露身份。
只剩下人头的晓花“嗯”了一声,突然说道:“你们想要逃出去吗?解开我的眼睛,我带你们出城。”
胡云腾拉开车帘,看着车外明亮的路灯,笑道:“不用了,我们认识路。”
驾车的是杨修,虽然他什么都没说,但是作为一个聪明人,在看到有人用灵魂飞弹逃脱后,肯定知道行踪暴露了,自然会选择出城躲避。
晓花不再发出“嘶嘶”的声音,而是“吃吃”的讥笑起来:“认识路有什么用,要认识城守才能出去,这里可是汉三城!”
胡云腾“哦”了一声,拍了拍人头,颇感兴趣的问道:“我刚来这个地方不久,你说说看,什么是汉三城,要是说的好,我就帮你解开。”
晓花愣了一下,惊愕道:“你是今天刚住院的妄想症患者?”
“不是,来了好几天了。”胡云腾面不改色的说谎。
晓花一听不是今天的病人,心情放松了许多,开始讲起了车外的事情。
“这个世界分为四块,由十字型的长城隔开,世人将分割出来的地方称为象限,我们所在的地方是第四象限。”
胡云腾听的一愣,这不是直角坐标系吗?也被引进到这个世界里来了?
那这个世界的文明程度。。。他有些不敢想象。
如果是和地球上一样强大的话,杨修潘凤之流可就不够看了。
晓花继续说:“在第四象限内,共有六座城池,盘踞在长城之内,由北往南分别是秦城,汉城,隋城,唐城,宋城,和明城,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山大王,以魏寨最为有名。。。”
“等等。”胡云腾打断了女子的话。
“秦汉,隋唐,宋明,这不是华夏历代文明的国号?那些君主还是大名鼎鼎的秦皇汉武吗?”
胡云腾听的是热血沸腾,心里更是期盼万分。
《沁园春*雪》写的好: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如果他们都在的话,就可以在今朝,数一数这些风流人物,这是何等的壮举!
晓花的回答却让他有些失望:“秦城是始皇帝的,汉城不是汉武帝。”
“那是?”胡云腾的脑子里回想着汉代的各路君王,一时想不出有谁比汉武帝更厉害。
“汉城是刘高祖的。”
胡云腾扶额轻笑,也是,汉朝开国皇帝刘邦虽然没他孙孙子有本事,但是手下的群臣,各个都是英雄,特别是那个兵仙韩信,更是英雄中的英雄。
“那刘彻呢?”胡云腾问,心里其实已经有了答案。
高祖健在,汉武帝再强,也只能当个王爷什么的,城主是和他无缘了。
而在刘邦手下当王爷,越能干越容易遭到猜忌,只怕这位强者的处境不容乐观。
晓花听出了他声音里的惆怅,轻笑了一声:“汉武帝如此强势的人物,自然不肯久居人下,所以汉城和其他城池不一样,一分为三,虽然名义上城主是高祖,实际上,高祖只掌控着汉一城,我们所在的汉三城,就是郡守汉武帝的辖地。”
“哦?”胡云腾来兴趣了,“汉二城是谁的?”
他心里想了几个候选人。
汉文帝,汉景帝,都是很厉害的人。
晓花感慨道:“能夹在汉一和汉三之间的郡守,真的是一个很可怕的人,就是那个汉光武帝。”
位面之子刘秀!胡云腾拍了一下脑袋,自己居然把这位大佬给忘了,真是罪过。
这时,车外传来喇叭声,清脆的声音一下子将胡云腾惊醒。
这个世界,可不是冷兵器世界,那些所谓的强者又是怎么重新站在最高最远的地方呢?
难道热兵器对这些死物无效?
“有坦克吗?”胡云腾轻描淡写的问了一句,心里还藏了一个疑问,如果坦克杀不死人,那核弹呢?
晓花的回答,像一盆冷水,浇灭了他心中所有的热兵器疑问。
“这个世界上只有十种元素,周期表前十位,金属只有锂、铍两种,数量还极少,坦克做不出来。”
“十种元素?”胡云腾即惊讶,又怀疑。
“那汽车呢?”他问道,同时摸了一下车门,很硬,不像是塑料。
“碳纤维。”晓花回答:“这个世界最多的元素就是碳,所有的建筑都是用钻石建造的,所有的车都是碳纤维,包括发电机。”
“电车?”胡云腾听出来了,拉开尾帘一看,果然没有排烟。
晓花知道他在怀疑什么,解释道:“是的,城市里所有的动力都是电,看到天河没有?就是天上倒挂的河流,那里有取之不尽的水力可以发电,导电用的金属是锂。”
“那枪械呢?”胡云腾又问。
坦克缺少金属造不出来,枪支弹药没问题吧,在这些领域,碳钎维足够取代钢铁。
“有,但是不多,因为没有火药,只能发射碳珠,我们的身体,被碳珠打到,受损程度太小,可以忽略不计,对了,你还不知道吧,到了这个世界,只要灵魂能量存在,身躯是不重要的,随时可以重组。”
晓花说的很骄傲,胡云腾不否认这种骄傲。
不死之躯!确实够牛逼!
只是和活着比起来,他更倾向于后者。
“有吃的吗?肚子饿了。”胡云腾嘀咕着,在车厢里翻找起来,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多个小时了,肚子饿的不行。
晓花再次“吃吃”的笑起来。
“刚穿越过来,的确会饿,但是没关系,饿着饿着就习惯了。”
胡云腾在车厢尾部找到一个透明的瓶子,里面有两条金鱼,无忧无虑的游动着。
“这玩意能吃吗?”胡云腾随口问了一句。
晓花笑道:“可以,到了这个世界,什么都可以吃,除了眼珠。”
“为什么?”胡云腾这时已经把金鱼抓在手中了,感受着鱼鳞的光滑。
“眼珠里面包裹的是灵魂,你一旦吃下去,那些灵魂就会用你的身体重组身躯,你就会变得像我这样,只剩一个头颅了。”晓花的声音有些悲伤。
“哦。”胡云腾并不在意这些,将整条金鱼都吞了下去,连眼珠都没放过。
他以为晓花说的眼珠是人的眼珠。
人眼,他又怎么可能会去吃。
可他忘了,收音机里说的死物,不仅仅是人,还有物。
当金鱼掉到肚子里后,胡云腾觉得胃里像是有东西在不停的扑腾,疼的他满地打滚,将晓花的人头都撞到一边。
动静太大,驾驶室里的杨修都感觉到了。
“潘凤,你去看看,小心那个女人。”杨修将透明的椅子靠背摘下,递给身边的魁梧大汉。
潘凤接过金刚石做成的椅背,也没让杨修停车,直接打开了车门,从副驾驶抓着车厢边缘,破窗而入。
胡云腾躺在车厢的角落里,浑身散发着红光,那光芒,犹如血液一般,在他身体四周流淌。
“老大,你怎么样!”潘凤将靠背狠狠的砸在晓花头上,砸的女人哀嚎不已。
眼珠在离开身躯之前,所有的痛苦都会由身体传递到眼珠之中,所以晓花不是矫情,而是真痛。
胡云腾没有反应,双眼紧闭。
潘凤有些担忧的翻开他的眼皮,确认眼珠还在之后,将靠背一丢。
“果然是新来的,还能睡着。”
死物是不用睡觉的。
病房里的人,其实都是在装睡。
这是医院的规定。
谁晚上不睡觉,就要挨揍。
只有那些刚来到这个世界的人,会保持着睡觉的习惯。
胡云腾其实是听得到潘凤声音的,但他动不了,全身上下,有一股极其强大的热流在体内穿梭。
这股热流不受他掌控,像是一个活物,在他体内寻找出口。
每钻动一次,就会给他带来剧烈的疼痛。
好在热流的周围,有一些凉凉的液体,一直跟随着热流运动。
当这些液体靠近头部时,胡云腾的嘴里会有酸苦的味道。
就像是呕吐时,从胃里泛起的苦水。
难道是胃酸,在和肚子里的金鱼搏斗?
胡云腾有些哭笑不得。
早知道,就不吃金鱼了。
热流越来越弱,最终被冰冷的液体带回了胃里。
与此同时,胡云腾四周的红光疯狂的往身体里钻去,在他的皮肤之内,凝结成一道道有如实质的红线。
红线慢慢的缩小,最终在脚踝处变成一条小金鱼。
只是这条金鱼,少了两个眼珠。





死亡世界:征战古代群雄 第四章 打了小的,引来大的
“追兵出现,巡捕房的。”杨修的声音从驾驶室传来,语气并不慌张,像是在述说一件极为平常的事情。
“一群废物!”潘凤鄙夷的说了句,拎起椅子靠背,从刚才进来的破窗中钻了出去,站在了车顶上。
风有些大,将他打结已久的发丝吹乱了,可他的人,纹丝不动。
“五辆车,一辆正后方,左右各两辆,超过来了。”潘凤将情况告诉驾驶室的杨修。
他和杨修相识上千年,平日里一有空,就互相商量逃跑的事情,两人配合起来很有默契。
“我左边。”杨修喊了一句,突然猛打方向,救护车的头部一下子偏向左边,将一辆黑色的小桥车挤到了路灯柱上。
路灯的灯柱和桥车的材质一样,都是碳纤维,但是强度明显不一样。
小桥车一撞上灯柱,就像被刀割过一样,整齐的断成两截。
与此同时,车内滚出四个人来,在地上翻滚了几下,利索的跳上了后面车子的车顶。
这些人,身上都穿着黑白相间的条纹衫,手中提着半米长的银色棍子。
跳到车顶之后,他们先后甩动手中的棍子,银棍迎风伸长,最终变成了带倒钩的银色长枪。
“右边交给我!”潘凤双手举起靠背,猛然砸在自己头上,“砰”的一声将靠背砸成两半。
鲜红的血,从他额头滴下,流过鼻梁,将满脸胡渣染红,看上去触目惊心。
潘凤却像没事人一样,咧着嘴狞笑着:“巡捕房的人,也敢追上来,找死!”
他的人在车顶快速的旋转起来,两片靠背在旋转中激射而出,准确无误的击中了右边两辆桥车的前轮胎。
爆胎后的两辆桥车在空中旋转了一百八十度,车顶贴着地面滑出很远。
等车停稳之后,爬出来的人已经被远远的甩开,再也追不上来了。
“还有两辆,加车顶四个人。”潘凤舔了舔唇边的鲜血,感觉特别的兴奋。
眼珠里的灵魂真的是个奇怪的东西,重组的身躯不但能够活动,各项器官也是齐整的,就连味蕾和血液也和活人一模一样。
所以这个世界上的人虽然不会饿,但也喜欢品尝美味,只是每个人对美味的追求不一样。
潘凤喜欢的是血的味道。
但他不能对自己的鲜血太过贪婪,因为血液不够,身躯会坏死,就需要重新组建一副身躯。
重组身躯虽然不是什么难事,但是很痛。
就像有针扎在灵魂里面!
所以没有人会轻易的舍去身躯,就像没有人喜欢打针一样。
“好,我数到三!”杨修的声音也很兴奋。
在三国时代里生活过的人,无论是文臣还是武将,对战场都不陌生。
从某个角度来说,还有些向往。
杨修本是个书生,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留在后方,陪着建安七子吟诗作乐。
但他喜欢前线,那怕没能力冲锋陷阵,在一旁看着也好,所以他跟着曹丞相南征北战。
他喜欢边看边吟诵那首『带血』诗。
马蹄声起如战鼓,沙场厮杀看人屠。
金戈在手谁不服,连人带马血满涂。
对他来说,拿枪上阵是不行了,开车厮杀还是做得到的。
“3,2,1。”杨修数完一字,手脚并用,将救护车一个漂移,横在了道路中间。
那一刻,他仿佛回到了曹营,跟在一大群武官后面,近距离看着前方厮杀。
巡捕房的两辆车都撞毁了。
十二个人跳下车来,十二把长枪指向车厢。
然而,还不等他们做出任何动作,将自家车顶砸破的潘凤,带着一大块破车顶从天而降。
“潘凤在此,统统受死!”面目狰狞的大汉,舞动着手中的车顶,就像舞动着一把巨扇。
持枪的十二个人,不消片刻,就像蚊子被扇子拍到,一个个被拍飞了出去。
“干的漂亮!”杨修很是羡慕的赞叹了一句,将车子开到潘凤身边。
这时,一直没有任何声音的晓花突然笑了起来。
“傅院长这个时候能找的,只有巡捕房的人,如果你们只是逃跑,这群废物也拦不住,但是你们打了小的,就会引来大的。”
听得出,她的心情很好,甚至于“咯咯咯”的笑出声来。
杨修并不理会她的嘲笑,在潘凤回到了车厢之后,立刻发动了汽车。
作为一名精神病人,他每天都有放风时间,可以在固定的区域内,和其他病人聊天。
参加放风的病人,病情都没有发作,聊天的思路很正常,有时候也会聊一些城里城外的事情。
久而久之,杨修虽然一直关在医院里,对汉三城的事情也很了解。
比如,离汉城最近的向阳军驻扎在城外百里之外的向阳坡,没有城主的命令,军队绝对不许入城。
现在是半夜,几个病人逃跑的事情,肯定不会惊动城主,更不用说调动军队了。
除了驻扎在外的军队,汉三城附近最有战斗力的是西城军,那里和长城相连,胡人不时会过来抢掠。
西城军肩负着抵御外族的重任,汉城建立千余年来,从不曾调动过,所以杨修也是放心的。
除此之外,汉三城里就只有祭坛军,禁卫军,城防军和巡捕房了。
祭坛军要守祭坛,禁卫军不会离开城主府,能追过来的,只剩城防军和巡捕房。
其中巡捕房的战斗力,杨修是一点都看不上。
当初潘凤病情发作,在汉三城大开杀戒,全城三百多名巡捕,被他一人揍得七零八落。
毫不夸张的说,如果没有城防军的加入,这些废物就算再多几倍也不是潘凤的对手。
至于城防军,杨修还是很怕的,所以他的行车路线,并不是正面出城,而是饶向了西方。
汉三城东南西北四座城门,都有城防军驻守,其中西边的城防军最弱,因为城门外就是大名鼎鼎的西城军。
杨修之所以会选择这条路,不是想把城防军都打趴下,而是西城外的护城河特别的宽、特别的大,和护城内河想通,只要三人跳进河里,就能游到城外去。
至于出城之后,三人去往何方,是分是合,杨修现在还没考虑过。
对杨修来说,从医院跑出来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梦想,从汉三城跑回魏寨去则是他的第二个梦想。
只可惜,进了这家医院之后,他的梦想彻底被粉碎了。
因为想从这家医院出去,必须有亲人来接,而杨修,没有一个亲人在汉三城。
潘凤也是如此。
所以两人在医院里一呆就是上千年。
“这个女人,不要了吧。”潘凤拎起人头,朝驾驶室问道。
他将晓花留下原本是打算给老大的,现在胡云腾昏迷不醒,就只能问杨修了。
在这个世界,女人,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人是极少的,因为每个人重组的身躯都是按死去时的状态组建,一般人死的时候,年纪都很大了。
所以潘凤舍不得将这个人头丢掉。
说来也是运气,寻常人只剩下个头,早死透了,得重新组建身躯,唯独医院里的病人和护士,头上插有极细的滞留针,只要头没被打烂,就能滞留六个小时不死。
这是为了防止病人自残严重,不停重组,医院就不好治疗。
“丢。。。”杨修说到一半,突然止住了,语气慌张起来:“先放一边。”
潘凤一愣,正要问,却听杨修着急的喊:“跳车,城防军追上来了!”
杨修的额头上开始渗出汗水,就在他说出丢字的那一瞬间,后视镜里出现了几批白马。
在汉三城,马匹是军队特有的物资,民间严禁私藏!
所以杨修清楚,肯定是城防军追上来了。
到了这一刻,他不再去想为什么,而是率先做出了选择,弃车逃跑。
汉三城里的汽车,都是限速的,而马匹,由于不会疲劳的缘故,速度要快的多。
还有一点,来到这个世界的人和物,体能都有极大幅度的提升。
“跳!”杨修又喊了一句,打开驾驶室,猛地跳了下去。
车外,除了像蛇一样蜿蜒的路灯,就是一望无际的护城林。
杨修心里暗叹一声,护城林的出现,意味着城门已经很近了。
这些树木,是为了方便守城时当备用兵器,所以每个城门附近,都有一片树林。
胡云腾能听到杨修和潘凤的对话,身体却还是僵硬的像具尸体,一动都动不了。
他的体内,有一股激荡的暖流从脚踝的金鱼处涌出,一直流到头顶的百会穴上,再返回脚踝,如此往返不息。
搞什么鬼!外面可是有敌人追上来了。
胡云腾心里无比的着急,却又无计可施。
潘凤抱起他的身躯,撞破车厢的玻璃窗,落到了车外。
两人在路边不停的翻滚着,潘凤用魁梧的身体死死护住胡云腾,没有让他受到任何的伤害。
颠簸却避免不了,胡云腾体内的气息在颠簸之中越来越快,越来越强,就像一把蓄势待出的利剑,已经凝聚了世间所有的灵气,只等主人拔剑出鞘大杀四方。
这种充满了力量的感觉很棒,更棒的是,手脚也可以动了。
“城防军是什么鬼?”胡云腾从潘凤的怀里挣脱出来,问道。
潘凤见他醒来,顿时喜出望外,正要回答,却听杨修在树丛里着急的招唤二人;“快躲进来!”
潘凤朝路边望去,城防军来了十余骑,当先一骑离得很近,想要躲进森林,已经来不及了。
“我去引开他们。”他低声说了一句,双手握住路边的一根灯柱,浓眉倒竖,大喝一声:“起!”
胡云腾看着将灯柱缓缓拔起的大汉,寻思片刻,没有躲去树林,反而朝杨修伸出三根手指,再次喊出了那句口号:“昔日桃园三结义,今朝病房三兄弟!”
杨修利索的钻进树林深处,一言不发。
结义、兄弟,这些东西在死过一次的他眼里,一文不值。
他要尽快回到魏寨去,去和当年的建安七子一比高低。
这才是他最终的梦想。
看着杨修遁去,胡云腾心里有些感慨,收服一个聪明人,果然比一个莽夫要难得多。
当初刘备烧了一炷香,就将关羽张飞收入麾下,而一个诸葛亮,却要三顾茅庐。
看来自己也得多努力才行。




死亡世界:征战古代群雄 第五章 冠军侯霍去病
马队来到跟前的时候,潘凤终于将灯杆拔起,一张脸涨的通红,嘴里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看到大汉的壮举,城防军没有立刻动手,而是分成两列按八字排开,最中间驰出一匹没有杂毛的白马,马上坐着两人。
为首一人,皮肤白皙,眉目疏秀,是一个英俊丰郎的美少年,身着一袭白色飞凤袍,有只五彩斑斓的凤凰在他胸口处抬头嘶鸣。
少年昂首挺胸,目光高冷,就像凤凰一样,高傲无比。
他的身后,则是那位从医院逃走的傅院长,头垂的很低,双手拢在袖中,显得十分拘谨不安。
“人呢?”少年右手反握银枪,左手轻轻抚摸着白马的鬃毛,一双闪着精光的眸子在潘凤和胡云腾身上来回扫荡。
听到少年的问话,傅院长慌张的从马背上爬下来,嘴里恭敬的说着:“冠军侯放心,有您亲自出马,谅他们也跑不了。”
冠军侯?霍去病?
不会吧!
居然。。。
长的那么娘!
胡云腾吞咽了一下口水,心里有种偶像破灭的感觉。
潘凤在马队停下后,像一根灯柱似的站着,等傅院长走上前来的时候,他突然动了。
动若脱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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