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师古一怔,旋即笑道:“你小子确实有点门道。蚩蒙雷是怎么活那么长的,不得而知,反正他才是苗疆名副其实第一人。
我祖上本是汉人,因为被元兵追杀,逃入苗疆,机缘巧合,学了苗疆第一神功,也就是我修炼的《战神魔幻功》,就被蚩蒙雷立为大苗王。
到了我祖父岳古州这一代,蚩蒙雷虽然有几百年功力,可他因为不能修炼《战神魔幻诀》,眼见我祖父天赋过人,武功一年比一年强,就动了杀机。
我祖父虽然古板,但他为我父亲取名为岳明,就是想让我父亲开明,他做不到的事,要让我父亲做到。
然而蚩蒙雷那个家伙,得知我父与我娘私底下成婚,就派人追杀我父我娘。
我祖父若是插手此事,我岳家一定不容于苗疆,全死在蚩蒙雷手里。
后来蚩蒙雷听说武当派的高人救了我,打算亲自出手,跑来武当山杀我。
但不知为何,他还没出苗疆,就失踪了。
我怀疑他是被我祖父打死的,因为在那几天以后,我祖父突然也死了。
我祖父有个弟弟,就做了大苗王,而我这位叔祖有个儿子,名叫岳苗,就是我的堂叔,他有个儿子,叫做岳复,是我堂弟,却比我小十多岁。
二十年前,苗疆大乱,我这个堂弟稀里糊涂死了,我怀疑是万古愁干的,但没有证据。
没多久,万古愁就成了苗疆大苗王。
他一直想得到《战神魔幻功》,但这门神功除了我之外,天下无人懂的,可他又畏惧武当派,所以忍了二十年。
直到最近,他修炼的一种苗疆神功大成,就先派了他的结拜义弟,乃苗疆花王,前来武当山试探我的虚实。
我与这个花王说了会话,动起手来,却是两败俱伤。
我知道万古愁的武功一定在花王之上,料想自己活不了多久,就干脆散功死掉,看能不能复活。
要是复活,万古愁来了,我也能对付。
要是真的死了,万古愁也不敢胡来,以太岳的武功,自是可以镇住他。
我死得太快,还没来得及说完,就断气了。
小小那个丫头,却把埋了起来,我昏昏沉沉中,听到她说什么你这老头不会死的,把我气得,之后就彻底没有意识了,直到你的气息触发了我,将我唤醒……”
王默听后,笑道:“幸好小小把你老埋了,而我又恰好在附近,不然的话……”
“这倒也是,那我真的要感谢她。”岳师古说道,“一会见了她,少不得要讨好她几句,免得她又怪声怪气说话。”
“对了,岳老前辈,戈牧野没死,会不会……”
“他受伤太重,没有三五年,根本复元不了。况且太岳说过,除非有人帮他,否则就算他复元了,也活不过半年,必将天人五衰,逃不出一死。”
“岳老前辈,既然你的《战神魔幻功》已经大成,那……这个……”
岳师古看出他想问什么,便笑了笑,说道:“不可能,除非我将《战神魔幻诀》修炼到最高一重,或许能与太岳一战,不然的话,我永远打不过他。当今武林,只有两人能与太岳一战。”
“哪两人?”
“一是不老圣人,一是邪尊。”
“其他人都比不上张掌门吗?”
“不是比不上,而是……”岳师古想了想,“怎么说呢,我最了解太岳,自从他武功大成之后,我就没见他用过全力。不说这个了,我问你,你有没有见过韩征?”
“见过。”王默说道,“我在刀剑山庄见过他。”
“我说的不是这个。”
“那是什么?”
“江南血案,唯独不见我武当派的人,你不觉得奇怪吗?”
“我是奇怪,不过我以为韩大侠秘密回武当山了……”
“没有。”岳师古说道,“我反倒认为他会去找你。”
第九百五十四章 天狐之心
“找我?”王默笑了笑,说道,“我与韩大侠只见过一面,虽然我很想……”
“那是我猜错了。”岳师古说道,“这小子不知跑哪去了,再不回来,我以后见了他,可得要揍他一顿。”
王默心想:“岳老前辈,你不要怪我,不是我非要瞒着你,而是韩大侠忍辱负重,非要做我的跟班,我要是说出他的事,你一定会大发雷霆。”
这么一来,他也明白了张太岳与韩征的难处。
此事肯定关系到武当派的命运,要不然的话,张太岳也不会没跟岳师古说这件事。
而以岳师古的性格,实在是不可能让武当派的弟子做别人的手下,更何况这个人还是掌门师弟。
此老宁愿武当派灭亡,恐怕也不会自己或让其他弟子受到这等“奇耻大辱”。
……
竹山县有一座山,名叫方城山。
这方城山距离县城不太远,也就一二十里,距离武当山一百多里。
深夜,方城山下,花狐堂的人驻扎于此,十步一哨五步一岗,戒备森严。
山下的一座大庄园,主人得罪不起花狐堂,象征性的拿了一点银子,就一家大小包括庄内的十几个护院,全躲在庄西,也不知道这些凶神恶煞的女人什么时候才会走。
庄东,一间屋子里,坐着一人,站着两人。
坐着的人正是川西老母。
站着的那两个人,却不是花狐堂的高手,而是九阴宮的日游神与夜游神。
“哼!”川西老母看上去很生气,“你们两个来干什么?还嫌我不够丢脸吗?”
夜游神笑道:“我们怎敢?大帝叫我们来看看,我们觉得不能就这么走了,所以只好来探望你老。”
“我有什么好探望的?”川西老母想了想,忍不住说道,“我干哥哥不是说过他会帮我吗?”
“大帝是这么说过,也做过了。”
“放……我干哥哥做了什么?”
“我二人听大帝之命,找过襄王世子……”
“原来朱祁镛是你们叫来的。”
“其实襄王世子也不想江湖大乱。”
“你这么说,那就是说我故意挑起武林之争了?”
夜游神笑道:“你老脾气还是这么强势,你老若不解气的话,打我几掌。”
“我可不敢打你。”川西老母说道,“我只是恨野王那个老魔,杀了我花狐堂那么多人……”
“这还不是你老自找的?”
“你……”
“这话不是我说的,是大帝说的。”
“他早已料到我会失败?”
“大帝曾说过,张太岳是他的一生之敌,偏偏你老不信,非要带这么多人来武当山闹事。大帝还说,如果花狐堂损失惨重,他也不会觉得意外……”
“世上哪有这样的干哥哥?”川西老母赌气说道。
“你老又不是不知道,大帝重来不任人唯亲,他所做的一切,是为了整个邪道,甚至是整个天下,绝不会因小失大。”
“算了,算了,你们两个跟我干哥哥一样,我说不过你们。你们两个长得太丑了,我不想看到你们,快点从我眼前消失。”
“那好,我们告辞了,你老保重身体。”
话罢,日游神与夜游神颇有点高兴的走了。
不久之后,有人进了屋子,乃“狐仙”之一,不过川西老母见了她,却站了起来,不像对待其他人。
由此可见,这个“狐仙”身份极为特殊,连川西老母都要给她面子。
“堂主。”那个狐仙说道,“我们这次损失了这么多人,只怕会很麻烦。”
“不知林师姐有何高见?”川西老母问道。
“堂主。”林狐仙说道,“为今之计,只能如实上报,不然的话,后果将会更麻烦。”
“可是……”
“堂主,那位老仙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林狐仙说道,“要是让她知道我们骗她,她一定会加倍处罚我们。堂主身份再怎么特殊,恐怕也……”
“我明白了,就依林师姐的意思办吧。”
“那好,这件事交给我处理,万一真的受罚了,还请堂主帮我说好话。”
“那是一定的,我宁愿自己受罚,也不会让林师姐受委屈。”
“堂主……”林狐仙欲言又止。
“林师姐,你我认识已有六十多年了,有什么话不可说的?请说。”
“我觉得你那个干哥哥……”
“我干哥哥怎么了?”
“靠不住。”
“靠不住?”
“如果他真的想帮你,武当派早已听我花狐堂的号令,就连穷家帮,也得听。”
川西老母自然有自己的打算,想了想,问道:“林师姐,你认为我该怎么做?”
“当初花狐堂之所以承认九阴宫为邪道第一大势,无非是因为邪尊太过强势,而今过了这么多年,也是时候风水轮流转了。”林狐仙说道,“邪尊再怎么厉害,也比不上了几位老仙,更比不了我蜀山第一人。那位老仙早已说过,九阴宫可以利用,但不能走的太近。你该是时候疏远他了。”
川西老母沉思了一下,点点头,说道:“林师姐,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林狐仙突然叹了一声,说道:“堂主,我当初跟你说的话,你还记得吗?”
“记得。”
“记得就好,没人可以背叛蜀山,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你当初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应该明白这是一条不能回头的路。”
突然,川西老母朝林狐仙拜了下去,说道:“林师姐,当年要不是你,我早已死掉了。而我能有今天的成就,也是你帮我铺好的路,我不会让你……”
“堂主。”林狐仙叹道,“我早已不在乎这些了。我只是觉得,女人可以强大,但不能太过强势,否则天下没有一个男人会喜欢。我当年一心为了报仇,入了蜀山,现在想想,却失去了快乐。你不为自己,也要为……嗯,你知道我说的是谁。”
川西老母说道:“我知道,我会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
“但愿如此。”林狐仙朝外走去,可当她走到门边时,突然问道,“堂主,你有后悔过吗?”
“没有!”川西老母说得很坚决。
林狐仙没再说什么。
“我从不后悔!”川西老母心想,“我一心一意对那个负心郎,他却将我弃之如敝屣,我发过毒誓,有朝一日定要他千万倍还我。什么争霸江湖,什么独尊武林,我才不稀罕!我要的就是他低头,在我面前低头!”
第九百五十五章 偷亲
三天后,王默必须走了。
他得回江南,免得夜长梦多。
这三日来,他与岳小小渡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
岳小小虽然是个小魔女,但对他特好,好得他都有点害怕。
毕竟岳小小说过,将来要嫁给他。
他怕自己会喜欢上这个小魔女。
岳小小到底有什么毛病,他没问岳师古,更不可能问岳小小。
世上有许多事,不是问了就能开心的。相反,不问倒能活得更自在。
不过,这并不代表他不怪心岳小小。
只是关心可以有许多种方式。
譬如说,岳小小想要当一回新娘子,他就做新郎,背着岳小小下山。
对他来说,岳小小的身体实在太轻了,跟羽毛没什么区别。
岳师古原本也想送他一程的,可不知怎么回事,当他把白玉皇说过的话单独告诉给岳师古听之后,岳师古的神色就显得特别古怪,甚至还发了脾气,要他赶快走。
“呆瓜,你到底跟我爷爷说了什么?”岳小小问道。
“没什么。”
“没什么?少骗我,我从来没见我爷爷那么古怪过,你一定是说了不该说的话。”
“是啊,我确实说了不该说的话,我说你都这么大了,还是那么皮,将来没人要。”
“我会没人要?”岳小小双腿紧紧夹住他,“我真想要男人,天底下没一个逃得出我的手掌心。”
“别把我算在内啊,我对你没兴趣。”
“哼,我对你也没兴趣。”
“那太好了,我们……”
“瞧你高兴得。”岳小小不高兴了,“好像我是母豹子似的,非吃了你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