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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万元户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老胡十八
“害,这是夏天的尼龙袜,寒冬腊月卖不出去,我这儿有棉袜。”
然而,珍珍还真对棉袜不感兴趣,尼龙袜虽然透气性不好,弹性差,可它颜色好看啊!红的粉的绿的都有,甚至还绣着不少花纹,在清一色黑白灰里这就是鹤立鸡群。无论哪个年代,年轻人穿着都讲究个“好看”,而好看的最直接参数就是回头率。
谁要是穿上这么双袜子上街,还不得美死?
关键吧,横西市是石兰省最热的地方,跟省城的纯北方城市不一样,它的气候是真的“围着火炉吃西瓜”,冬天不下雪的时候也就冷个早晚,只要太阳一出来,一会会儿就热得穿不住棉衣,甚至想吃冰棍儿。想想吧,白天上班的小伙子小姑娘,解放装下配一双鲜艳的尼龙袜,那得洋气的姥姥给洋气开门——洋气到家了吧!
林丰收一听,居然也挺心动。
“你这一袋子有多少双?”
“二百来双吧,你要喜欢我就算你二百双,给一百块吧。”倒爷一副“看我便宜吧”的表情。
然而,到了专爱砍骨折价的林珍珍这儿,那都没用武之地,“一句话五十块,卖就卖,不卖拉倒。”
倒爷气得“啊”一声,想骂娘吧,对方只是个俏生生的小女同志,可不骂吧他觉着真是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只胸口起伏不定,掏出一根纸烟使劲闻,使劲闻。
林丰收都被妹妹的讨骨折价能力吓坏了,把她拽到一边,“妹啊,哪有你这么乱砍价的。”
珍珍挤挤眼睛,“放心吧姐,只要没赶咱,就有余地。”这不,回头,她就说了一句差点把倒爷气死的话:“你这么多袜子反正也是砸手里,卖给我还能保个本不是?做生意讲究及时止损,现在觉着亏得慌,也许两个月后就亏出血了……当然,我不是诅咒同志你,你就当我小孩子说话,过一耳朵就是。”
你说说,你说说,这话连超英都替她捏把汗了。他们一家子在村里,从来是不敢说别人一个“不”字的,哪里敢想这画面?
然而,就在他准备替小姨承受住对方的雷霆之怒时,那倒爷使劲把纸烟掰成两段,“行!一百就一百,那你把我这些手套也买走。”
对于这样的捆绑销售,林珍珍不急着拒绝,先看了看货,手套质量一般,就普通的帆布连指手套,还不如车间工人戴的,人至少还是分指的。对于要上下班汽车和干活的普通人来说,这种手套真的很鸡肋。
“大哥不厚道啊,你这手套没啥用处,自个儿进错货还让我给你买单,不厚道不厚道。”说着,拉着姐姐和外甥就要走,一副“我对你十分非常失望”的样子。
倒爷急了,现在形势不好,他吹了大半天冷风才找到一个买主,自然不能让她走,“哎哟小姑奶奶,您是我亲姑奶奶行了吧,手套我算送你的,你给我三十块钱行吧?”
珍珍停住脚步,却不回头,“十块。”
“啥?!我这可是二百多双手套!”
珍珍不再回头,走。
倒爷也是被她的骨折价气狠了,冷着脸,哼,走就走吧,大爷还不奉陪了。
走了几步,林丰收开始慌了,“妹,他真不来挽留挽留?”她可是很喜欢那堆袜子的。
珍珍摇头,这砍价就跟男女闹分手一样,女的以为男的会挽留,男的以为女的不会真走。可她偏没这样的心态,她敢给骨折价,就已经做好被赶出门的思想准备,说走就走那更是她的决心。
直到出了门,林丰收也没听见那句“算了算了”或是“回来吧回来吧”,心里颇为遗憾。他们一家子是没袜子穿的,如果能穿上一双那么漂亮洋气的尼龙袜,该多好啊,多扬眉吐气啊。
“姐别急,买东西讲究货比三家,既然来了就多看看。”
“要碰上治安队咋整?”
林珍珍跟笃定——“不可能。”
这一整个村子家家户户盖起红砖房,甚至有胆子大的居然盖了三层,院子地板是水泥地,村里总有年轻人晃荡,虽然都是那么一副闲云野鹤的不经意,但眼神精着呢——不是倒爷村是啥?
这样的村子在上头肯定有关系,打击投机倒把的来了也只是走个过场,卖东西的不怕,她们买东西的更不怕!
这不,才出了那家的门,就有一个跟赶美差不多大的女孩子走过来,小声问:“姐姐要添置几套衣服吗?有广州来的。”
嘿,这倒爷村,要是放四几年,那绝对是要么全员地下党,要么全员特务。
大家跟着去她家,一对中年夫妇带他们下地窖,货没第一家的多,质量也不怎么样,但好在态度很客气,珍珍倒不好讨骨折价了,只推说没自己想要的东西。
可能是出门太久了,她现在看见十岁出头的小姑娘就会想起蕙兰和赶美,怪想她们的。
脚下不由得加快速度。
她这一快可不得了,身后追出来的倒爷傻眼了:这是不买了?哎哟那可不行!哪有砍了一圈骨折价拍拍屁股走人的道理!
“诶诶小女同志等等,拿去拿去,算我倒霉,全赔本给你了……”他嘴里嘟嘟囔囔,搞得自己踩了狗屎似的,这可把丰收大姐高兴坏了,捡大便宜了啊!
林珍珍:“……”丰收大姐还需社会磨练。
因为她们买的多,倒爷直接送一个大大的尼龙袋,二百多双袜子,二百多双手套,全用尼龙绳扎得紧紧的,珍珍还钻进袋子里踩了又踩,终于能勉强塞一个袋里,另外的十几套线衣线裤则绑丰收大姐的腰上、胳肢窝里,本就高大健壮的人,瞬间成了女超人,走路像地震。
倒是超英,姐俩觉着挺对不住他的,拉出来溜了一圈啥也没给他买。
丰收大姐拍着胸脯,“儿子想要啥?妈给你买。”她带出来的钱只买了三人来回车票和食宿,进口药珍珍不让她掏,她手里还有五六块余钱。
超英再懂事,那也是十二岁的半大孩子,满含期待地问:“我能买本书吗?”
“书啊没问题,你们顺着这儿走下去第五家就有。”顺利进账小一百的倒爷教他们。
珍珍让丰收大姐留在原地看着东西,她陪超英找过去,屋子小小,书籍满满,还真是个地下书屋,主人是个凶巴巴的络腮胡,“两块钱一本。”
珍珍指指超英拿着的巴掌大的连环画,“这也两块吗?”
络腮胡翻个白眼:“聋啊?不买别乱翻。”
超英被吓得抖了抖,赶紧放回去。
从来都是讨骨折价的林珍珍生气了,“这才多大点儿,怎么能跟那边的小说一个价?”那些厚厚的砖头一样的小说卖两块她还能理解,就这,都已经比正常书价翻倍了!
这络腮胡不过就是看他们面嫩年纪小,故意的。
但她也知道,强龙不压地头蛇,总不能跟人吵架,行,你不说一个价吗?那我就专买大书厚书,亏死你!
果然,她也不看具体是啥,捡了几块“大砖头”,拿手上还得掂量掂量,不重的她还不要!
这下,络腮胡脸色更难看了,跟吃了苍蝇一样,“你……你……”
珍珍把他所有的大砖头里最重的五本挑走,扔下一张大团结,别提多痛快啦!哼,这些书现在看着寻常,放五十年后说不定还是绝版呢,因为这场大革命的关系,激进年轻人们毁坏的书籍可不少,估计这些就是从虎口里抢出来的,或者就是在帮他们处理赃物。
你说巧不巧,他们刚回到招待所,刚把东西放下,超英迫不及待打开一本《红楼梦》,居然从书皮背面的折槽里掉出个东西。
“小姨你快看。”超英声音颤抖。
第24章 024 鱼王
那是一张小小的, 白底绿字的纸片,由于年代久远,白纸已经发黄, 但绿色的字却还清晰着:顶头从右往左是“大清”俩字, 中间还有英文的“china”, 右侧从上到下是“郵政局”,左侧是“壹分银”, 中间是一条双眼大睁、腾云驾雾的青龙。
珍珍有点迷糊, 英语单词她知道。
超英声音颤抖,不知是害怕还是激动, “小姨这是邮票,大清龙票。”超小声。
一语惊醒梦中人,是啊, 她怎么没认出“郵政局”其实是“邮政局”的繁体,这属于古董!只是不知道有多少年。
超英咽了口口水, “小姨我知道。”
原来,他们满月生产队曾经有一位从北京来的历史系教授, 这老教授下放的时候没住处, 连牛棚都满了,全村只有林丰收愿意收留他。
老教授年老体弱, 一身书生意气,只因为写了一篇批评时政的文章就被下放, 干活不太行, 又经常生病, 丰收和姐夫心肠好,总是偷偷接济他,他无以为报, 只能经常教超英、赶美写字啥的。
赶美没个定性,学不进去,可超英喜静,每天晚上跟着他学字听故事,一坐就是几个小时。而老教授别的爱好没有,最大的兴趣就是收集邮票,他曾跟超英说过,邮票不仅是一个时代物品流通的凭证,还是最能客观反应那个特殊时空里的兴衰变化的东西,而他讲的最多的就是清光绪年间华国发行的第一套邮票——大龙邮票。
中间的青龙,就是它的特异性代表。
超英听这些故事的时候才十岁不到,现在老教授已经回城了,可他还记得清清楚楚,上头有些什么字,什么画儿,甚至他还听说,这样一张壹分银的邮票,在市面上至少值五百块!
“真能值五百块?”珍珍惊讶极了。
“嗯,如果它是真品的话。”超英只知道它长什么样,不知道如何鉴别真伪,毕竟文物尤其是纸质的东西要造假很容易。
“五百块啊,现在值五百块,那五十年后至少几百万啊,我换算一下啊,如果……”
丰收大姐想的却不是钱——“咱明早的票都买好了,要不待会儿送去还人家?”
珍珍没想到她居然这么实诚,对,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可要还对主人,物归原主才是好事儿,还给一书贩子,说不定以前还是带头造反的红w冰,抢书来再卖出去,那她是不是傻啊。
超英也是这么觉着的,“那人眼里的贪婪太重,我们不能还他。”顿了顿,又说,“交给小姨保管吧。”
林珍珍心里虽然也挺想要的,废话,谁不喜欢钱啊?可她奉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既然是你发现的,那就是你的东西。”
“书是小姨买的,这东西就该给小姨。”他虽然苍白,但很坚决。就是林丰收,也愣要塞给珍珍,又怕自个儿粗手粗脚弄坏那么小大一张纸,手足无措。
珍珍见他们居然真的一点儿也不犹豫,心里的佩服都快溢出来了。
她是见识过兄弟反目,夫妻成仇的,就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这枚价值五百元的大清龙票之于林家,简直是飞来横财,说祖坟冒青烟也不为过……
把邮票重新夹进书里,压了压,珍而重之收好。她现在还没能力把它换成钱,以后如果真有这么一天,她也不会忘了他们。
林珍珍这一趟,特效药一千块,罐头好几十,从倒爷手里买东西百来块,一搜绿书包居然只剩两块多……了!摔!
真花钱如流水,一夜回到解放前。





七零万元户 第22节
但花钱的快乐,却是真的。
***
带着花钱的快乐,终于在离家十天以后,他们扛着两个大尼龙袋回到清河县。下火车的那一刻,呼吸到清河县带黄土的空气,都不由得会心一笑。
珍珍本来只请了一个星期的假,现在已经超了,得赶紧回学校报道销假,只在公社分走季家的九套线衣,其他的东西让丰收大姐先带回家去,礼拜五她回娘家再商量怎么处理。
才刚进村,猫蛋就跑来接她:“大娘你回来啦,省城好玩儿吗?”
“不好玩。”花钱如流水,一夜回到解放前。
“大娘给我买糖没?”她吸溜着口水,满怀期待。
嘿,珍珍还真给忘了,一路上只想着怎么把两大包东西带回来,跟列车员玩躲猫猫呢。
猫蛋小眼睛一垮,都快哭了。
她很委屈。
这几天她在家,干的都是大娘的活儿,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累得屁都出来了,唯一支撑她干下去的动力就是“大娘会给我买糖”,结果……你就说吧,她能不委屈?
珍珍捏了捏她的小苦瓜脸,这龙凤胎可太像他们妈妈了,一点儿季家的优良基因都没遗传到,但孩子嘛,是需要哄的:“嘘……没糖,但有新衣服哟。”
“真哒?”小眼睛一亮,又开始“大娘长”“大娘短”了,顺便报告她不在的日子里,家里发生的事。
总体来说稳定,但局部矛盾一直存在,集中表现在三房两口子身上。曹粉仙因为怀孕,天天想吃好的,今儿蒸鸡蛋明儿红糖水,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老太太都满足,但前提是把她吃掉的换算成工分,年底从他们两口子的总工分数里扣除。
珍珍真想竖大拇指,这么一来,他们就只能安静如鸡了,不然来年可能连上桌吃饭的机会也没了。
“三婶啥都想比着大娘你来,我奶说了,你的吃用是大伯寄回来的,她要吃就让三叔掏,没道理大家伙供着她。”猫蛋从鼻子里哼出一声,颇为不忿:“以前我妈怀我们的时候也没好东西吃,她凭啥呀她?上顿南瓜下顿番薯,我跟我哥的眼睛才生这么小。”
不用说,这些话肯定是某个大人说的。
看来,没把营养品和袜子手套带回来是明智的,不然其他人还不得以为公婆又把金山银山补贴她了。这一大家子人,明明很小的一件事都容易放大,要是能分家就好了。
各家关起门来过日子,谁也不用比着谁,要比就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去,说实在的季渊明这么多年养着他们也够意思了。
当然,这也就是想想罢了。一来,珍珍不想才刚把生活步上正轨就搅风搅雨,二来,季渊明常年在外,要真分了家她一个人生活也不容易,很多重活累活还是得仰仗老二老三。
这就是男女体能的差异,不得不服。
也不知道季渊明啥时候能回来?
第一次,林珍珍开始关心他的归期。
***
冬天的日子总是格外漫长,尤其这又是一个十年一遇的冷冬,虽然已经尽最大努力的烧炕了,可整个白水沟还是冻僵在一片白雾中。除了老季家几口,其他社员谁不是冷得直跺脚,眉毛胡子全结冰呀?
季家人那可就牛了,棉衣和棉鞋都是壮了鸡毛的,里头还穿着崭新的,紧绷绷的十分贴身的线衣线裤,用来狗的话说,那一整套紧得,放个屁都能窜上来,闻起来还是热乎的。
珍珍对他这种既粗俗又直白的描述很是头疼,这孩子上了一期学,屎尿屁似乎更容易脱口而出了。猫蛋就比他容易教化,说话文明多了。
真是龙生九子,九子各不同。
而这句话,在隔壁的季六家显得更加深刻。季海洋最近可怜坏了,他二弟季冰洋满三周岁,也被送回老家吃苞谷米来了,他三弟季小洋刚断奶,他妈就进城给他爸做饭去了,而他奶奶呢,那是一个能用冷水烫鸡、葱管吹火的小气鬼,他爸每个月按时送回来的粮油兄弟仨是见不着的。
可怜的季海洋和季冰洋,大冬天没双好鞋穿,还得哆哆嗦嗦着出门拾柴,不拾够十斤柴就别想吃饭。
一开始,珍珍听曹粉仙八卦的时候都不敢相信,要知道那老婆子最稀罕的就是这三个大孙子,怎么舍得让他们吃这等人间疾苦?
“大嫂你是不知道,他奶把气撒他们身上哩!”
“撒什么气?”少女珍其实也很八卦的呀。
“秦小凤跟季六哥闹,离,婚。”
“傻?离婚?”王丽芬也插嘴了,“傻了吧唧才离呢,季六哥吃供应粮,还有那么好的工作,听说过年过节给丈人家送的清油都是五斤五斤的,还有厂里发的烟票,都给他小舅子哩!”
林珍珍和曹粉仙对视一眼,第一次找到“同盟”的感觉——这妯娌真是没救了。
正说着,老太太搓着手进屋,“早雪一日晴,晚雪到天明,这雪啊估计是停不了咯。”
珍珍赶紧起身,让她上炕盘腿坐,又给倒了一杯滚烫的山茶水,给她暖手里。老太太灌了两口,嘴里冒着热气,“可怜海洋那孩子,没拾够柴,给撵门口呢。”
这么冷的天,躲屋里还抖抖索索呢,室外还不得冻坏?珍珍上辈子有非常严重的冻疮,就是因为八岁那年的冬天进城找爸爸,然后在爸爸的新家里,天天用冷得放得出碎冰块的水给“弟弟”洗尿布,虽然她只洗了一个星期就反应过来自己成了别人的免费保姆,跑了,可病根却落下了,一到冬天双手就红肿热痛痒,痒起来真能要人命!
尤其是每年冬季期末考那几天,肿得握笔都困难。
“我去把他们叫进来烤烤火吧?”
女人们都忙说“好”,反正只要不涉及口粮,她们都没意见。
瑟瑟寒风里,季海洋带着矮胖的季冰洋,站在奶奶门口,哭得鼻涕都结成冰条条咯,小脸呈反常的紫红色。
无论他们喊多少声“奶奶”,没人来给开门。这个家,仿佛不是他们的。
“海洋,带你弟来烤火。”听见这么一声,季海洋二话不说,拉着弟弟就冲,可惜站得太久,腿冻麻了,直接摔地上啃了一口雪,小胖墩季冰洋直接一头跌进珍珍怀里,大眼睛水汪汪的看着她。
他觉着,大婶婶的身上特别香,就像在城里的妈妈一样。
珍珍本不喜欢人类幼崽的人,都被他看得心头发软,一把提溜起,进屋。
“哎哟,可怜见的,脸都冻紫了。”曹粉仙站起来,搓了搓季海洋的小脸,“去年刚送回来时候白白嫩嫩,跟个玉娃娃似的,这才多久就成了驴粪蛋子。”所以说,无论任何年代,城里孩子的颜值普遍高于农村孩子,严寒酷暑,冰霜雨雪紫外线对皮肤造成的物理伤害基本上不可逆的。
珍珍作为一个曾经进城上过多年学的人,深有体会。
也就是现在这具身子底子好,没怎么晒太阳,不然再美再年轻的女孩也老得快。
季冰洋哼哧哼哧,扭着圆溜溜的小屁股爬上炕,倒是不怕生,这个婶婶看看,那个婶婶瞅瞅,当然最喜欢的还是大婶婶咯。
曹粉仙见他生得白白胖胖,一把搂怀里,“我得多抱抱,以后也生个这样的大胖小子。”
她想生儿子都快疯魔了,众人皆知。
因为太白胖了,还有股子奶香味,跟农村脏孩子就是不一样,她忽然灵机一动:“冰洋啊,你告诉三婶婶,你爸妈是不闹离婚呢?你跟谁过啊?”
胖冰洋小嘴一扁,就要哭。
珍珍皱眉。
她特别反感大人问这种让孩子伤心又公开处刑的问题,因为上辈子她可没少被村里八婆问“你爸娶了后妈还要你吗?”“你咋不去找你亲妈呢?”“听说你亲妈在广州挣大钱是吗?”
天地良心,她连亲妈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当然更不可能去城里给人当免费保姆。
她就是特烦,“咋,他跟谁跟你有关系吗?”
曹粉仙脸一红,“我这不好奇嘛,大嫂你敢说你不好奇?好好的两口子,怎么说离就要离呢,我听说啊,是他奶怀疑他们兄弟仨不是季六哥的种……”
“可闭嘴吧。”林珍珍白她一眼,带季海洋和季冰洋回自个儿屋去了。大人离不离婚那是大人的事,把这么私密的事放他们跟前讲,一点儿也不考虑孩子的感受,珍珍要再待下去就想打人了。
她的屋收拾得很干净,很整洁,炕虽然没老太太那屋暖和,但被褥有点淡淡的肥皂香气,炕桌上还插着一束胡乱搭配的野花野草,真有种家的感觉,胖冰洋扁扁嘴,“妈妈呜呜……”
珍珠大的泪珠子“吧嗒吧嗒”掉,珍珍可没哄人类幼崽的经验,忙求助的看向季海洋。
“害,想我妈了,大婶婶你别管,让他哭一会儿就好了。”他顿了顿,低着头说:“我小时候也这样……刚来的时候。”
是啊,父母都在城里,唯独把他扔乡下,吃不饱穿不暖还要被奶奶骂,问题是他还知道爸爸不是没给东西,而是给的东西他吃不着,全进了讨厌的奶奶肚子里……那种感觉,这就是小家伙早熟的原因。
珍珍把被褥掀开,让他们直接坐在炕沿石上,“以后下雪就别出去拾柴了,万一冻坏身体还得打针吃药,多难受啊?”
胖冰洋发出“嗯嗯”的声音,不知道是答应还是无意识的哼哼,毕竟呀,屁股下头热乎乎暖洋洋的,太舒服啦!
珍珍看着他们大眼睛高鼻梁的,想起曹粉仙不知从哪儿听来的八卦,说这兄弟仨不是季六的种,爹是国字脸小眼睛,嘴巴有点地包天,可儿子长这么周正……小时候吧,老婆子越看越喜欢,可眼看着一天天大了,五官越来越周正,长舌妇逼逼几句,她就越看他们越怀疑。
毕竟,他们的妈妈,是上海来的女知青,曾经的大学生啊,看不上泥腿子也是情理之中。
珍珍想起他们的妈妈,听说叫秦小凤,跟她还真没见过两次面,唯一的印象是瘦和白,挺有人淡如菊那味道。听说代课教师她也想当,往队长家跑了好几趟,最终还是败在季渊明妈妈的“智慧”下。
“大婶婶,我妈妈真的会回上海吗?”
面对这两双充满希望的大眼睛,珍珍没办法说谎。最近孙老师和钱校长都在讨论知青上首都告状的事儿,听说有些女知青在下放当地被强.奸什么的,已经引起全国知识青年的极大不满,有些趁着“告状”就跑回原籍了。
而就算现在回不去,以后政策允许知青大批量返城的时候……《孽债》是一部奶奶很喜欢看的电视剧,她跟着看过好几遍,时代的悲剧将无可避免的降临到这三个孩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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