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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娘掌家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千寻
他一拍脑袋,傻笑起来。“你对孩子真有耐心。”
有耐心吗?是啊,她对孩子一直都很有耐心,不管是对晚儿,还是对慎儿。
缓缓吐气,那时候她刚成亲,新郎还没把新娘领进门,就脱去喜袍,打仗去了。
她是从什么时候起就打定主意要嫁给裴哥哥的?
打裴哥哥从拍花子手里把她救回来那天起吧,那时她便想着赶快长大,长大后顺顺当当地嫁给裴哥哥,为他生儿育女,为他支起门楣。
终于,她嫁了。
喜帕褪下,她以为袁家只有婆婆,谁知道还有个四岁的慎儿等着喊她娘。
娘?她才十四岁呢,都还没及笄,就当了人家的娘。
生气吗?当然,也生气、也埋怨、也心酸,但她是个良善女子,永远不会忘记袁裴的救命之恩,何况他们之间的感情是日复一日慢慢处起来的。
她喜欢他,发誓为他尽心力,一世敬他,不过是多了个儿子,严重吗?不严重的。
突如其来的儿子,并未改变她支撑袁家门庭的计划,她把慎儿当成亲生儿子,悉心照料婆婆,她用尽力气为裴哥哥打造美好的家园……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
听见慎儿的读书声,瞳瞳笑逐颜开,时间飞快,慎儿八岁了,他很聪明很乖,也很体贴,四年朝夕相处,她视他为亲儿,他待她为亲娘。
起初,她当真以为慎儿是裴哥哥的亲生儿子,直到后来、后来再后来,往来的家书中,袁裴才告诉她,慎之是同袍之子,同袍曾对他有救命之恩,后来同袍死了,他便收养慎之为儿。
这让瞳瞳更钦佩裴哥哥,他有情有义、有恩必报,他对所有待他好的人都倾心付出,那么为袁家竭尽心力的自己,他必定会回馈一世爱情,对吧?她是这样想的。
于是她认真制药、拚命赚钱,改善袁家生活。
她把袁家旧宅拆了,盖起又大又新的房子,她请师父给慎儿启蒙,还买下人伺候婆婆,所有人都说袁家娶了个好媳妇。
“娘回来了?”听见脚步声,慎之回头,冲着瞳瞳一笑。
她上前掐掐他的小脸颊,肉肉的小脸。
“娘又去诚王府吗?”
“嗯,冬天到,世子爷容易犯病,娘得给他备药。”
“以后娘去诚王府,让慎儿跟着好吗?”
眸光一闪、头微偏,她捧起他的脸,认真问:“你听到什么?”
目光闪避,他不能出卖奶奶,只是鼓着一张包子脸,视线不敢与瞳瞳对上。
见他不语,瞳瞳呵他痒,他左躲右闪逃不了,笑软在她怀里。
瞳瞳很清楚,婆婆不喜欢她经常进出诚王府,可她不过是一介女子,若没有诚王府在背后撑腰,谁都可以欺她、辱她,受了苦也只能往肚子里吞。药丸买卖那么大的利益,谁不想分一杯羹?她与诚王府不过是鱼帮水、水帮鱼。
“男女有别、授受不亲。”他想了半天挤出这么一句话。
“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娘得多积功德,以求你爹战场平安。”
“可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爹在那么远的地方打仗,要是娘……
噗地,她大笑失声,捧着慎儿的小脸,重重地在他额头上亲一口。“在想什么啊,捞月得有体力呢,世子爷是病人,哪来的力气近水楼台,更何况娘这颗月,早早被我们家慎儿给摘了。”
慎之抱着母亲的腰,娇气道:“娘,永远别离开慎儿,行吗?”
“娘不会离开的呀,只是慎儿娶了媳妇儿,肯定想插上翅膀,赶紧离开娘。”
“才不会,慎儿有媳妇更记挂娘。”小包子严肃无比回答。
她轻笑。“慎儿,别害怕分离,终有一天,慎儿羽翼丰满就得展翅高飞,你必须到很多、很远的地方,开展自己的眼界。”
“娘和我一起高飞。”
“那个时候娘老了,飞不动啦。”
“我背着娘飞,我到哪儿娘就到哪儿。”
“在想什么?”孟殊的声音唤得她拉回思绪。
瞳瞳回身一笑,掩去眼底的黯然,摇摇头,那些已经过去了。
即便她对他有再多的耐心、疼爱……慎儿都不再是她的儿子,裴哥哥说得对,程月娘、雪儿、婆婆、慎儿、裴哥哥他们才是一家人,紧密不可分的一家人,而她,不过是外人……
“没什么?快走吧。”
孟殊把晚儿缚在身后,瞳瞳背起竹筐,一起往山上走。
穿过村子,不少村人看见孟殊,纷纷同他们打招呼。“老大好。”
“嫂子长得可真好看。”
“晚儿挺喜欢嫂子的,对吧?”
众人对他热情,连带地对瞳瞳、晚儿也热烈着。
这里是个纯朴的好地方,她的直觉没错,一眼便喜欢上此地。
直到两人走得远了,村民们还在耳语——
“老大和嫂子看起来挺相配的。”
“我才想着呢,咱们老大眼光高,能瞧上什么样的女人。”
“嫂子可是花了老大整整二十两银子呢。”
“这么多?当初落户的时候,每个人分得十亩田和二十两,一口气花掉二十两,往后老大要靠什么嚼用?他还得养晚儿呢。”
“甭担心,老大武功高强,多上山几趟,打两只大老虎,肯定能够撑到夏末出粮。”
“希望新嫂子能待老大好一点。”
“旧嫂子待老大也不差,就是、就是……”
“是她命不好。”众人的议论持续好久才停下。





药娘掌家 第二章 许多第一次(1)
走出村子,转往山林小径,突然没了人声,过度的安静让气氛有些尴尬。
“为什么他们叫你老大?”
“我们曾经是土匪。”不过数息功夫,孟殊已经决定不瞒她,虽然这事……不太有面子。
“土匪?你说的是打家劫舍的土匪?”她震惊地转头望着他。
“不对,是劫富济贫的土匪。”
只是在劫富过程当中,发了点小财,然后买下这片山谷地举寨迁移,有了地,就得有自己的小家,有了小家,就得有女人操持,他相信再过不了多久,村子会像附近的树林,发展得郁郁青青。
“每个土匪都这么说的。”
她突然想起师父留下的话本子,里头那话是怎说的?
哦,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欲从此路过,留下买命财。钱这种东西,花了是财产、不花是遗产,留财产有意思、留遗产没用,土匪都开口了,再多的钱也得往人家口袋送。
“我们只劫贪官。”在他变成老大之后,劫的都是该劫之人。
贪官的定义是什么?有钱?看得人不爽?耸耸肩,瞳瞳不予置评。
他看出她的不苟同,可他行事哪需要谁的认同?针对这种事,他通常甩也不甩。只是……她的不认同像根针似的戳着他的心,让他忍不住想要多解释几句。
“林可钦,贪军饷,冒领军功;赵嘉,凡审案子,不论对错,只论谁交上来的银子多;陈平山,私扣赈银八千两,无视百姓饥荒死亡……”
他一口气说了一大串,说得瞳瞳瞠目,下意识问:“官能这样当?不怕获罪吗?”
“很多官都这样当的,只不过他们上下打点得好,自然没有人将他们的罪行捅破,头顶上的乌纱帽便戴得稳稳妥妥。只有利益分配不平均的时候,才会有人想跳出来管。如果雨露均沾,谁会多事断了这笔财源?所以上头的人不管,我来管!”
瞳瞳摇头。“这世道……”
“别悲观,水至清则无鱼,只要不过分、只要还能为百姓做事的,即便为自己攒一点私利,倒是不要紧。若真贪得太过,老天终会收了他们。”
这些年,他可捅破不少“天”,上苍不行正义,他来主持。
点点头,瞳瞳转移话题。“村里人经常进山吗?”
“会,春搜、夏苗、秋猕、冬狩,青黄不接、农暇之余,村里的男人需要消耗体力,大伙儿便会组队上山。”他们用皮子、兽肉换得生活所需。
刚在此地落户时,他要让一群习惯挥挥大刀、几句恐吓就能有白花花银子可花的土匪兄弟们学会流血流汗、交易买卖,颇有几分困难。
他不得不一再鼓励劝说,让他们想清楚,成为良民、生活稳定,就能娶妻生子、繁衍后代,让他们慢慢想清楚,收拾起那股难受,咬牙硬撑下来。
之后村里有了女人、有了三餐热饭,他们便渐渐习惯过上平头百姓的生活。
“换言之,山上有路可通?”
“前山有,后山没有,路是我们开的。”刚搬来时,这片无人的荒地野山,夜里歇下,还能听到野兽嚎叫声,后来烧草犁田,开沟为渠,接山泉水、凿井,村落雏形渐现,才有今日的好光景。
看着他不自觉露出骄傲自得,瞳瞳嘴角微扬,这人把自己当成开山英雄了。
不过他话中的意思是,她想采药只能去前山?可……她转身看着后山,山势高峻,山体庞大,通常这样的山会形成“一山有四季,上下不同天”的垂直气候,肯定会有许多古老而珍贵的动物植物分布,她没有估计错误的话,那里背阴处多,应该会有不少的珍贵药材。
“你们在这里落户多久?”
“两年。”
从无到有,这段日子并不好受,尤其是晚儿,他打出生起,身子骨就不佳,再加上水土不服,以及自己日夜忙碌忽略了他,使得晚儿不仅多病,性子还孤僻,成天蹲在角落,谁都不喜,谁都不理。
“当初怎会选在这里?”
“因缘际会。”
很简单的四个字,但她明白他真正的意思,他要她别多问、别好奇,对吧。
她是个识时务的女子,不该知道的,她不会无端生出好奇心。
瞳瞳不问了,空气瞬地安静下来。上山的路很小,两人一前一后走着,彷佛担心她丢掉似的,晚儿不时转头看她,她得及时送上笑脸,他才会心满意足地把头转回去。
“过几天,村里会给今日到山下挑媳妇的同伴办一场婚礼,我答应你可以自赎,但若我们没举办婚礼的话,眼下村里还有两百余人没娶媳妇……”
话未竟,意已明。
在这里,如果她没有贴上某个人的标记,怕是日后会麻烦不断,天天受人觊觎。
“我懂。”
“所以……”
“就成亲吧。”反正成亲于她,又不是没经验。
“仪式很简单,只是为着某种认定,你别想得太麻烦。”
“我没想得太麻烦。”
他只是想安抚她,但显然她并不需要。他不想要猜测,但就是会忍不住想知道她从哪里来?为什么落到人贩子手中?遭遇过什么事?为何能够在全然陌生的环境中安之若素?
突地,一声惊呼,她抛下孟殊冲上前。
“怎么了?”孟殊急忙追上前,心底抱怨,这女子忒大胆,山林多危险,猛兽不提,光是碰到毒蛛都够教人受的,她太过莽撞了。
她指着地上一片植物道:“这是八角莲。又叫金魁莲、旱八角,有解毒功效,可治蛇毒、抑制肿瘤,是很珍贵的药材。”
“你确定?”
“再确定不过,你看它的叶子呈圆形,却有八个角,所以叫八角莲,喜欢在阴湿的地方生长,因为对生长环境要求很高,所以不易寻找。”
“会吗?这很常见,我以为是杂草。”
很常见,意思是……她很快就能攒足赎身银两?瞳瞳开心得合不拢嘴。
美目望去,望得他心跳转急,她笑得……可真好看呐!
“这里福山福地,你可别小看。”瞳瞳道。
所以,她会喜欢这片“福山福地”而留下?
留下?多、多自相矛盾啊,不久前他才允她自赎,不久前他还只把村里办的婚礼当成某种不重要的仪式,这么快他就后悔了?就想她留下了?
只是,怎么可以?男子汉一言九鼎,说出去的话,岂能轻易收回?
他不收回的,绝对不!可不明所以地,胸口那股子不满意迅速扩散,压出他一肚子不满。
她采下几株八角莲,开开心心地跟上他的脚步。
没多久,他们来到溪边,孟殊取皮囊装水,递给她。“喝点水。”
“嗯。”她先喂过晚儿,自己喝几口,再递给孟殊。
他仰头咕噜咕噜喝下,无比豪迈,就着她喝过的壶嘴,今天的水,比过去喝的更甘甜。
她看见他的动作,脸微红、心微跳。
他看见她的脸红,肚子里的不满瞬间化成喜悦。他从未让任何人影响自己的情绪,但他今天的情绪起伏被严重影响了。
偏过脸,避开他赤裸裸的目光,下一瞬,她眼睛直了,盯着远处,心底呐喊着,天呐!这不是普通山林,是货真价实的宝山。
见瞳瞳起身,这回他急忙拽住她,不让她一个人往前跑。“你又找到什么?”
她心急,没注意到自己的手正被人握着,走过几步蹲下来时,她才发现自己的手在别人的掌心中,匆促间,她急急抽开。
掌心空了,心底一股莫名的失落涌上,孟殊摇摇头,陌生的感觉、陌生的情绪,陌生得他快不认识自己。
她试着找出话说:“巴戟天,有南国人参之称,味辛甘、性微温,能补肾、祛风湿、强筋壮骨,可治频尿、宫寒以及……”突地,她吐吐舌头,调皮一笑。
她的调皮太吸睛,她吐舌头的模样太可爱,胸口突突地,某种脏器在里头跳得很厉害。他问:“以及什么?”
“阳萎不举。”冲口而出,说完才觉不对,她认真想想,他们还是陌生人,怎么就……
刷地,瞳瞳脸色暴红。
他盯着她,细细地看着绯红从她的脸颊蔓延到耳垂、到颈子、到……让人遐想之处。“巴戟天,我不需要。”
这是什么鬼回答啊,她又没说他需要。眼珠子咕噜咕噜转动,想躲开尴尬,她指向远方一株腐朽枯木。“瞧,那是红冬蛇菰,全株都可入药,具有补肝益肾、止血生肌、调经活血、清热醒酒之效。”
说完,丢下他,她跳着脚,连同尴尬一起抛下,采宝去。
“仔细脚下,春夏之际蛇虫多,别被咬了。”他跟在身后,像个唠叨的嬷嬷。
“好。”她敷衍得厉害,跑得更快,只想离他再远些。
他哪里肯啊!大脚一跨,瞬间距离缩小。“往后我不在,你别自己上山。”
“好。”不管他说什么,她都应好,只想把方才的暧昧给抹得一干二净。
突然晚儿伸着手指向左手处,啊啊啊叫个不停。瞳瞳和孟殊停下脚,两人顺着他手指方向望去,那里有只大兔子正在吃草。
“兔子!”瞳瞳低喊。
“晚儿想要吗?”说着,孟殊解下背带,就要去逮兔子。
瞳瞳一把抓住他,阻止他的急切,她不想他抓吗?
“晚儿想要兔子吗?”瞳瞳对着晚儿的眼,认真问。
晚儿点头。
“光点头不行,你要说兔子,说了,你爹就给你抓兔子去。”
她亮晶晶的双眼看着晚儿,脸上满是期盼,她靠近晚儿同时也凑近他,近得他能闻到她身上的味道,真香……分明没喝酒,可他却有了几分薄醺。
这时耳边传来稚嫩的童音,“兔兔……”
声音不大,但清楚明白,孟殊无法置信,这是儿子第一次开口说话!
他猛地转头,没想到这一转,下巴划过她的唇。
只是轻轻的一下下,但他感受到那点柔嫩,不由自主地心悸、不由自主地血液冲上脑门,他不是童男,很清楚那种感觉是为什么,薄汗冒出额际,他强忍吞口水的冲动。
他飞快把系带解下,将孩子丢给瞳瞳,匆匆说:“我去抓兔子。”
然后把瞳瞳和晚儿丢在据说很危险的山林里,飞快窜身离开。
其实她只碰到他扎人的胡须,可她也愣住了,不是因为感觉,而是……他落荒而逃的背影很有趣,他泛红的耳朵更有趣,原来啊,不仅仅是她会感到尴尬。
微笑,低下头,额头与晚儿相碰,她不明所以地笑着。
晚儿被她的笑容感染,也咯咯笑开。
“我们再去寻宝,好不?”
晚儿没回答,但点了头。
他们往前走没多久,就看到好几株野桑,四月天,红的紫的,果实累累压满枝头,是多年的老桑树了,果实颗颗硕大,有成人拇指长。
“瞧我,想银子想疯了,居然忘记上山是来替晚儿采药的。”
桑叶洗净,与冬瓜糖、冰糖或麦芽糖一起熬煮,汤汁甜甜的,能治小儿咳嗽,效果相当好,当然如果再加上枇杷叶会更好。
把晚儿放在地上,篓子放在一旁,她摘下硕大桑葚,往晚儿嘴里塞,吃得他双颊鼓鼓的,松鼠似的,可爱得紧。
“好吃吗?”她说得很慢,吃一颗,说:“好……吃……”
晚儿指着她,她再给他一颗,她重复说:“好……吃……”
他在笑却没跟着说,瞳瞳不急,她站起身采集桑叶,没想到习惯让人抱来抱去、不爱走路的晚儿,竟扶着身旁的大石头站起来,他踮起脚尖,扯下矮枝,拔了上头的桑葚塞进嘴巴。
只是他不辨颜色,咬进红色果实,那一整个酸啊,酸得他皱眉歪脸,瞳瞳看见,笑得直不起身。
“姨教你,红色的果实,”她拔下红色的,用力摇头,假装放进嘴里,然后呸呸呸。“不好吃。这个紫色果实,”她拔下紫色的,放进嘴里,笑得脸上开了花,道:“好吃、好吃、真好吃。”
她夸张的动作,惹笑了站在远处的孟殊,心想就让他们……母子多处处吧!
他准备离开,然而在转身那一刻,他彻底推翻“自赎”这件事,他做出决定了,决定要把她变成妻子,变成晚儿的娘亲。
什么?食言而肥?男人长得硕壮一点也无所谓。
什么?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他也没打算做别的啊,他就想当她的丈夫。
丈夫、妻子,妻子、丈夫,突然间,他觉得和她一起套上这层关系……挺好的,挺……让人愉快的。




药娘掌家 第二章 许多第一次(2)
孟殊回来时,晚儿变成“紫半脸”,鼓鼓的小嘴还卖力地嚼着桑葚,除了牛奶,他还没这么卖力的吃过东西。篓子里已经装满桑葚,地上一大把桑枝桑叶。
孟殊收获也颇多,左手提着用干草串好的三条大肥鱼以及五条三、四尺以上的蛇,右手弯处没有大兔子,却有两只毛茸茸的小白兔。
见他走近,晚儿眼睛瞬间发亮。“兔兔!”
这声主动叫唤让孟殊心满了,把两只小兔子放在他脚边。
瞳瞳也大喊,不过她喊的是——“蛇!”语调里没有惊恐,只有快乐。
“给你们加菜。”孟殊道。
“加菜?太浪费,你知不知道蛇全身上下都是宝?蛇胆可以治疗咳嗽多痰、风湿性关节炎,蛇的脂肪熬成蛇油,可以治水火烫伤、皮肤龟裂,五步蛇在治疗顽固性搔痒症有奇效,甚至可以治麻疯病,更别说蛇蜕、蛇血、蛇肝……”
她叨叨说着,停都停不下来,听得孟殊想笑。
一直以来,他认为女人就是用来生儿育女、主持后院的,每个人家里都需要一个,好用为上,他从没想过其他用途。
甚至,他不太喜欢女人,因为女人麻烦,动不动就哭闹,动不动就用规矩来限制自己和他人,一个没仔细就冒犯上了,冒犯上,也不是几声道歉就能解决的事情。
他不喜欢这种小心翼翼,所以不喜欢和女人相处,但是当对象是她……挺舒服的。她不矫情做作,她的表情没有太多掩饰,他喜欢她的真实。
虽然她唠叨半天,这天晚上她还是让出最肥的一条蛇,亲手做了肉羹汤,谁让晚儿体质虚弱、气血不足、营养不良,需要滋补呢!
这也是晚儿人生的第一口肉。
晚儿说出的第一句话、吞下肚的第一口肉,都发生在瞳瞳出现的第一天,之后他们共同经历过许多“第一次”,无数的“第一”架构起旁人无法取代的母子亲情。
侧躺在晚儿身边,轻拍他的胸口,呼吸沉了,他睡熟了。
这是瞳瞳在村里的第一个晚上,原则上来说,她很累,应该一沾枕头便睡得不省人事,但她睡不着,因为脑子里有太多的东西在跑。
这阵子,碰到的事情太多,多到她无法吸收消化,只能存着压着,并且隐隐地、暗暗地疼痛着。
这是她人生的第一场转折?
并不是,如果转折意味着精彩,那么她这辈子比多数人都来得精彩。
她出生时,娘就不在了,对娘的所有印象都是哥哥给的,小时候哥常把她搂在怀里,说着娘的点点滴滴,彷佛多说几回,他们就是有人疼爱的小孩。
没错,她是哥哥一手带大的。
至于她的父亲……有了后娘便有了后爹,她对爹的感觉只有恐惧。
五岁那年,她被拍花子拐走,哥哥、裴哥哥、苏蒙合力救下她和数名孩童后,被官府大大褒奖一番,青天大老爷还赠了三百两大红包。
苏蒙家大业大,那点银子看不上眼,一句“行侠仗义,本是江湖中人所为”,就把钱给推了。
而哥哥很清楚钱送到赵家,不过是便宜了继母,索性把钱放在袁裴那里。
不久后,她因为手脚慢、家事没做好,被继母推撞了桌角,陷入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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