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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之眼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楚飞
她又把纸袋推回到他面前:“之白哥,你还真是有心人,这钱你不用给我,突然多了一个孩子,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
“养孩子没问题的,你别嫌弃就好,十年前的两万块,很值钱,现在钱都不值钱了。”
“是啊!”易娅叹息了一声,看向窗外,炜遇在落地窗前种了红梅,几枝红梅枝傲立着,“之白哥,钱你收好,因为这笔钱,也不是我的。”
“不是你的?”他疑惑地看着易娅,就是她当年说借给他这笔钱,他才有机会去复学,他也想不出在那个年代除了易娅家谁还愿意一次性拿出两万块借给一个穷途末路的小子,两万块,是他四年的大学学费。
“是初颜的。”易娅喝了一杯咖啡,真苦,虽然不爽初颜有那么多事都没告诉她,也知道初颜的双手沾了那么多人的血,可对她也还是恨不起来,可怜又可悲,这样的人生。反观自己的生活,平淡,却幸福。她常来炜遇的店里,炜遇经常说,咖啡就要喝最原汁原味的苦咖啡,才会齿有余香。
她淡淡地告诉季之白,钱是当年初颜从信用社取出来准备给易初尧治病用的。“后来,她在逃亡的时候给我打过一次电话,还在问钱是否转交到你手上了,她对你,很愧疚。”
季之白怔怔地望着杯子里的水,他从未想过,钱会是初颜留给他的。他端起水杯,一口气把杯里的水都喝光,凉得很透彻,比风雪还要冷。
炜遇过来,拉了条凳子坐下。
“之白,有没有考虑过让季深在市区念书,我家里完全住得下,正好和弟弟还有个伴。”
季之白摇摇头,他已经错过了女儿前面这一段完整的童年,怎么都不会再错过她接下来的人生。
炜遇知道他不会同意,也不强求,但还是说了:“或许,是不是可以让她自己选,跟爸爸,还是跟着舅舅生活,多一个选择,不是坏事。”
“你放心,我会想办法让她迁去广州,最多三年就可以随迁,读书也不会有问题,我去我们学校的附属小学申请。过完年,我就带她回广州,重新开始生活。”
“这样也行,如果有机会,市里的师专也会招讲师,你要是能转过来,大家生活在一起,有个照应。”
“炜遇,我知道你放心不下孩子,但是请你相信,我会照顾好她,也会时常带她回来见你。毕竟除了我,她在这个世界上,还有骨血之亲的,就是你了。”
炜遇不再说什么,一开始也不抱希望,只是未来季之白肯定会结婚,会有自己的家庭。想到这一点,难免替孩子担忧,话到嘴边,终究是没再说什么。
易娅冲前台招了招手,打着招呼,前台过来一个人,挨着易娅坐下,挽着她的手。
“溪澈,你这手镯不错啊,新买的吧。”
“新买的,好看吗?我也给你带了一个,等下拿给你,前不久我带孩子回高桥看爷爷奶奶,在市场上淘到的。”
“真好看。对了,还没给你介绍,这是之白哥,就是……”
“我知道之白哥。我是李溪澈,炜遇是我先生。”
好像在哪儿见过,名字也有点熟悉。易娅见他疑惑,说:“溪澈就是赤崎警官的女儿。”
他恍然大悟,原来是赤崎警官的女儿,怪不得眼熟。这么多年,他虽然偶尔和炜遇有联系,但相互都不曾问起过对方的生活,若不是这一次,他都不知道炜遇已经成了家有了孩子,他唯一知道的,就是炜遇出来后,没有再当警察。
“哎呀,快讲讲你们的浪漫史吧。说真的,我都没想过,你们会在一起,我记得炜遇哥当年可是你爸让人去抓的。我也记得,你恨死了炜遇哥,造化弄人,你们最后成了一对。”
李溪澈倒是落落大方,一点也不在乎,嘴很快:“我当时真的恨死了炜遇,我爸当年入院后落下一身的毛病,他年轻时本来就中过枪,受过重伤,后来差点中风,还好我们劝他辞了职。我那会儿就想考警校,以后当警察,跟他一样。”说着,戳了一下炜遇的脑门,“那时我经常陪我爸去探监,知道了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有很多年,我想亲手去抓易初颜归案。
“可是,想知道她的下落,只有从他那入手。高中毕业后,我成绩不好,也没考上警校,他出来的时候,还是我去接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爱上了他。”
“原来是这样,这么说来,还是你追的炜遇哥吧。”易娅笑着说道,时过境迁,谁又会真的和岁月过不去呢。
“这么说也可以,神奇的是,我还怕我爸不同意,犹豫了好久,没想到我跟我爸一说,他举一万只手赞成。你看,这就是缘分吧。”
“就你得意,”炜遇瞪了妻子一眼,“好了,我去招呼客人,你们聊。对了,之白,你要冲洗的照片,我放在前台抽屉,你走的时候我给你。”
“好。”时间也不早了,开车回石井还需要一点时间,孩子一个人在家里,总是不放心。
“赤崎警官现在好吗,他在哪儿?”
“我爸挺好的,退了下来,每天在家看看报纸,喂了好几只猫,现在就在楼上,帮我们看孩子。你回广州之前,要带孩子跟我们聚一下,也让我爸看看孩子。对初颜,我爸总说,他很愧疚,如果当年他能顾得上,也许我们所有人的命运,今天都会不一样。”
“都过去了。你帮我跟警官带声好,拜年的时候我把深儿带来。”
季之白起身告别,易娅把他送到门口,雪花落在肩膀上,一会儿就雪白了。
“之白哥。”
“嗯。”季之白站在车门旁边。
“我知道你等了初颜十年,如果她没出现,或许,你还会等十年。刚才炜遇哥没说的,但也是我想说的,孩子,也许真的可以跟炜遇哥生活。你的人生,应该重新开始,初颜去了,你不应该再等她。”
季之白仰起脸看向天空,他从未想过这个问题。一大片雪花完整地落在他的脸庞上,十年前的冰雪之灾,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而孩子,不应该生活在无妄之灾里,她是无辜的。缺席了的人生补不回来,但人生还有数十年,他会好好守护着她。易初颜可以无所求地付出,身为父亲,又有什么理由做不到呢。
炜遇在咖啡店的窗前看着季之白的车子开远。
五年前,出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季之白和易娅问妹妹是否和他们联系过,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有。他想起自己曾叮嘱她往西藏走,但时隔五年,枝子却杳无音信,不知道她又经历了什么。他索性买了票直达拉萨,找了家旅馆住了大半年,沿途问遍了所有大大小小的旅馆和酒店,但都是查无此人。只要碰到驴友,或者非藏区的人,他都会去询问,是否见过一个南方的女孩,名字叫作易卉子。
如大海捞针。枝子一定是遇到了什么事,要不不会消失得这么彻底,也不会这么长时间不跟自己联系,可是,一个在逃犯,拿什么联系呢?只要联系,可能就是自投罗网了。
回到南方后,他在网上求助,搜寻跟妹妹各种可能存在的关联词,他用“寒戈母猫”的id隐身在各个社区。甚至创建了“寻找卉子”的论坛,他以原创推理小说的斑竹(版主)身份,在论坛里发表了许多推理故事,把南方小镇、母猫、陶埙、小叶栀子、剔骨的故事隐秘分散于各个故事里,只要枝子能看到,就一定知道是哥哥在找她。他还不断发起“寻找在西藏的卉子”的活动,五年间,不断地收到网友的各种信息,好几次他都以为就要找到妹妹了,但最终核实后都不是。
他希望哪一天妹妹能偶然看到这个论坛,看到跟她相关的故事,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概率,他也要试试。
他猜想过无数种妹妹可能会选择的生活,比如在拉萨待了两年,迫于生计,回到南方了;又比如最坏的结果,可能遇难了。但他从未想过妹妹竟然是因为怀孕,为了保护孩子,从此隐秘于卡斯木村周边,再不与前尘往事有任何牵扯。
打烊后回到楼上,桌上已经摆满了菜,岳母还在厨房忙碌着,岳父戴着老花镜坐在电视机前翻看报纸。
“炜遇,你还记得十年前的那场冰灾吗?”
“记得。”他一边洗手,一边回复着。
“今天的报纸出了冰灾十周年的回忆特刊。我记得那一年你刚来实习,还是个警校的学生。”
“那时候你还是我师父。”
“你这小子,竟敢娶师父的女儿,把师父变岳父,这一点,打死我都想不到。”
见炜遇终于笑了,赤崎警官把身边本就开着的笔记本电脑拿起来:“来,你过来。”
炜遇走过去一看,正是“寻找西藏的卉子”论坛页面。
他很惊诧,师父比他想象中知道更多。“师父,你是怎么知道的?”
“当年我一直想,易初颜肯定是办了假身份证,那个年代,办假证的太多了,所以才一直追捕不到她的信息。没想到,她用的是你们姐姐易卉子的真身份证,是我疏忽了。如果我当年就想到了,可能现在又不一样了吧,至少孩子不会跟着受难。身份证是你找人办的吧?”
炜遇不说话,当年托了关系办了一张姐姐的身份证。
“难怪你选择不辩护,宁愿多坐几年牢。”
“师父,不,爸,你是怎么知道这个论坛的?”
“我能怎么知道?还不是你上次回老家修坟园的时候,我再次看到了你姐姐的名字,我突然醒悟,尝试用网络搜索,竟然让我搜到你建的这个论坛。连载我都看了,写得还不错,你天生是块当警察的料。可惜了。不过,当个网络悬疑小说写手也不错。”
“爸,你恨我妹妹吗?”
“为什么要恨,都是命运弄人,有很久我都很自责,自己无意中的一个不留心,造成了大错,唉。说起来,还得感谢你,要不是你通知了所里,当天晚上我是真的很难逃出去。你妹妹也是个天才啊,把那么美的地方布置成了陷阱。星星之眼,名字还挺好听,可惜,可惜。”赤崎警官扶了扶老花镜,世事沧桑,刚才他在窗户边看到季之白的身影,他已不是当初风雪里的少年。
谁能说成熟稳重,不是岁月赐予的另一种悲哀呢?
“爸,我其实现在都不知道,当年替妹妹做的选择是否正确,但在当年,确实没有路可走。”
“我懂你,可能换了我,也许也会不理智。我也想问你,如果知道是现在的结局,你还会选择让妹妹独自一人流落他乡吗?”
“不知道,我当时想的是,等我出狱后,找到她,即使她一辈子都要隐姓埋名,我也可以养着她。妹妹从小吃了太多苦,这个世界对她,没有一丝温暖。”
“但你要知道,互联网越来越强大,即便是现在不落网,警方也会有办法找到她,只是迟早的事。大人就不说了,只是孩子可怜,这么小就没了妈妈。”
岳母把最后一道菜端上了桌。
孩子喝完奶睡着了,炜遇去摇篮前望了望,新生婴儿纯洁如玉,毫无保留地信任这个世界。他想起童年时的枝子,比自己只小一岁,全家都宠着她,被保护得很好,连踩着花都怕花会痛,可是残忍的命运却将她推向了悬崖峭壁,粉身碎骨。
溪澈从后面紧紧地抱着他,擦掉他脸庞的泪水。
从西藏回来后,炜遇就变得沉默寡言,巨大的悲伤笼罩着他。她把熟睡中的孩子抱起来,笑着说:“孩儿他爸,你亲一下我们的孩子。”
炜遇轻轻地在儿子脸上亲吻了一下,瞬间心里柔软了许多。
“过几天,我们去把季深接来住一阵子,以后我们也经常去广州看她,好不好?”
炜遇点点头。
晚上,季之白把新冲洗的照片拿了出来,是最新拍的一张星星之眼,又从抽屉里拿出以前拍的,一张张摆好。这十年,他拍了很多,每一年寒暑假各选了一张冲洗出来。照片里的景都一样,唯独天空不一样,角落的日期不一样。
太阳和星辰,晨暮与朝夕,十年的记忆都在这里。
他拿起日期最早的一张,是二〇〇〇年冬天拍的,那一年他复学,回到大学,年底拿了奖学金,用四百块买了一台索尼自动相机,买了一卷胶卷,也是风雪之夜,他拍了第一张星星之眼。那晚的星星之眼是怎么样的呢?他努力回忆,也不过是只能想起云卷云舒,未见繁星。
那时的自己还是个少年,长发遮掩,跟现在的平头短发完全不一样。
十九岁的季之白,站在星星之眼,不知道为什么,如此深山幽谷,他一点惧意也没有,他想再听一曲《故乡的原风景》,想在这里再看一眼穿着洁白斗篷温润如玉却苦难缠身的女孩。
初颜,你好吗?我不知道你在哪里,我曾经说过,这里就是我们的原故乡,我想,你一定还会回来的吧,尽管我知道,你可能此生都不会再回来了。
季之白又抽起了一张,是二〇〇四年的夏天,这一张有漫天繁星,照片上隐隐约约的,竹叶尖的绿色明显比冬天要深许多,就这一点点的变化,两张照片竟然气质很不一样。
二〇〇四年夏天,他很轻松,很早就接到了保送本校研究生的通知。
初颜,你好吗?我想以后留校当老师。其实就是哪儿都不想去,总觉得在一个固定的地方,不会让我分心,总能等到你的消息。今晚的星星之眼有星星,星空广阔无垠,遥不可及,就像你一样。我把它冲洗出来,寄给你,好吗?
他想了想那个时候自己的样子,平头就是那一年开始剪的,别人都在想着毕业旅行,他默默去把头发剃成了平头,眉目还是那分眉目,自己却觉得成熟了不少。
他又拿起了一张,是二〇〇七年的冬天。在经历了漫长的是否能留校的等待结果之后,他最终拿到了学校发的offer(录用信),是那一届唯一留校的硕士生。那一晚的星星之眼,有皎洁月色,洒在竹叶尖上,照片都有点曝光,该把相机配置升级才行了。
初颜,你好吗?我留校了,以后会当讲师当教授吧。我想给你写信,可是不知道你的地址。我妈这几年都自己一个人生活,我说让她跟我去广州,她不去。她的记性明显差了许多,但她每天都去那座废弃的佛堂为你祈福,我想,她其实是在为我祈福吧。她彻底老了,除了知道我爱吃什么菜,对我的生活一无所知。但这大概就是原乡之于我们每个人的美好吧,不管你去了天涯海角,都有人惦记你,可能是父母,也可能是恋人。对我是,对你也是。我想念你,我知道你此刻不会出现,但我可以等,等到你出现为止。
他又拿起了一张,是二〇〇九年夏天拍的,没有星空,好像和往年的风景没有区别。
初颜,你好吗。我刚去爬山,山上的小叶栀子盛开了,我很想你。
你离开快有十年了,时间过得真快,我今天在家里收拾,你猜我翻出什么东西来?是我从前登台的戏服,大武生的戏服,想想真遗憾,生旦净末丑,我只唱过武生,没唱过小生。当年也就学了个皮毛,薛平贵出征的词我都忘得差不多了,空翻也翻不来了。岁月可能就是这样,有些东西会日益消退的,唯独我对你的记忆没有褪色。我记得你送给我的风信子,记得你在凛冬之夜和我生死与共,记得你闭上眼我亲吻过你的眼睛。我觉得有这样的记忆,人生足够了。你也许已经不记得我在台上的样子了吧,可我还记得,我看到你在新开田那条路往湖边奔跑的时候,看到车开进湖泊里的时候,我使尽了我人生中最大的力气鸣鼓,我不知道为什么要那么做,然而我就是做了。昨天我也找到了两根鼓槌,可惜,再也不会有机会用上它们了。
有句诗词怎么说来着,花发多风雨,人生足别离,对我来说,和你的一次别离,就是我余生里所有的别离之痛了。





星星之眼 繁星
繁星
床边还站着另外一个男人,痴痴地看着她,脸庞还是那么温润。两个人的视线终于在一起了,穿越了人海,穿越了蹉跎岁月,南来北往,不曾相忘。
她把手缓缓伸向季之白,那只手已经枯槁,布满了针眼。
“对不起,之白……”
季之白摇头:“不需要说这些。”
“你恨我吗?”
“不恨。为何要恨?”
“还痛吗?”她看着季之白的手。
“一点都不痛。”季之白不知道自己是在哭还是在笑,努力让自己的脸不要抽搐得畸形。
“我差点杀了你。”
“陈年旧事,已经不在我心里了,即使你杀了我,我也不恨。”
“终究是我对不起你。”
说了这句话,心里顿时轻松了许多,一句对不起,这十年沉重地压着她,最害怕此生没有机会再说。
“你没有对不起过任何人,要说欠,是我欠你一句。”
“欠我什么?”
“欠你一句,我爱你,现在还爱。”温润的脸上流淌着这些年未曾流过的泪水,母亲过世,他一直都很平静,可是眼前这个女人,给他送过风信子,在风雪里陪他度过漫漫长夜,在星星之眼吹过《故乡的原风景》,也是他奉献了青春第一次的女人。她曾在最黑暗的时候,出现在他的世界里,如星光般温暖、璀璨。光是这些记忆,便能支撑他一直等她出现。
初颜望着他,春风徐徐,艳阳高照,他们走在稻田的田埂上,坐在星星之眼,头顶满天繁星,岁寒不散。
这一句“我爱你”从未在她的世界里出现过,即便是这十年带着女儿独自生活,无欲无求,也不曾奢想过季之白会爱她。
她不由得笑了:“之白,你和我度过了最寒冷的冬天,没想到,我后来来了西藏,住在了最寒冷的雪山脚下,这大概就是宿命吧。我在青春最美好的年纪,离开你,却用一生想念你。”
把女儿轻轻地揽了过来,示意季之白靠近,一家人坐在一起,这是她不曾期盼过的画面,今夜也实现了。一生何求,知足了。
刚才的大悲大喜似乎就是在等待这一刻的到来,她的气息越来越弱。
一家人在一起,多好,多温暖。
“故乡山川,总是很深的。”她的声音已经弱到自己都快听不见了,“深,以后你要带爸爸去转山,去看看这里的桃花,去看看娘古拉苏节,唱歌跳舞,好不好?”她多么想自己还能进入这样一家三口的画面里,可是,她没有力气了,想想,哪怕只是最后的想象,也是好的。孩子有了故乡,才能让她安心地离去。
星星之眼,雪地里的漫天繁星,她等不到了。“之白,等我死了,我的骨灰,就埋在星星之眼吧,西藏有天葬,我就星葬,你听,多美啊。”
声音弱了,呼吸却越来越急促,季之白告诉她不要多说话,先平静,明天就带她去广州治疗。但她似乎什么都听不见了,她感觉身边的人都在离她而去,心里着急,自己的灵魂正在慢慢脱离身体。
“深,以后你就跟着爸爸,好不好,他是你的爸爸。如果爸爸不要你,你跟着舅舅……”
“阿妈,我哪儿都不去,我就跟着你。”季深也不再哭喊,她想让阿妈安静。
“记住,以后不要再一个人去雪地里祈福了,眼睛会难受,知道吗?要学会保护自己。”
女儿把她的手放在小脸上,手心里是冰凉的泪水,静流不息。
易初颜想起自己最大的遗憾,想起曾经握着妈妈逐渐变得冰凉的手,想起妈妈最后的绝望。
“深,如果有来世,你还会要妈妈吗?”
“要,永远都要,我只要阿妈。”季深趴在阿妈的肩膀上,出生就和阿妈相依为命,即便是知道父亲和舅舅就在身旁,但她还没有完全接受他们,她到现在依然深信,阿妈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爱自己的人。
“那我们约定,如果有来世,你还来找阿妈,好不好?”
季深紧紧地搂着阿妈的脖子:“我现在就要祈福,要阿妈好起来,跟我们在一起,跟爸爸在一起,我们不要分离。”
对,祈福,佛祖能听见她的声音。季深跪在地上,向着遥远的雪山,念着六字真言,双手合十,举过头顶,俯身遥远地磕了一个头。
“阿妈,佛祖会听见我的祈祷,你会没事的。”
易初颜再也说不出什么话来,等女儿回来的这几日,她无时无刻不告诉自己要撑住,现在看到女儿和她的父亲团聚了,最后的心气消失殆尽。这一生为了复仇,机关算尽,就连最后让孩子和她的父亲团聚,也要经历重重困难,如果不是女儿突然得了雪盲症,她愿意女儿就在雪山脚下生活一辈子。
这些都是她的罪恶,她从一开始就被命运选中了,现在又是命运来清算这一身的罪恶。
季深忽然想起了什么,从阿妈枕头下面翻出陶埙:“阿妈,我现在就吹给你听。”
她吹起了《故乡的原风景》,如泣如诉,眼泪滴滴滑落在陶埙上,滑落在雪山脚下,和着转经筒和经幡飘动的声音,如那渐渐飘远的行歌,粉白桃花,星星之眼,江南如故,一场大雪洗净人间悲欢。
阿妈曾经跟她说过,如果有一天阿妈要走了,一定要记得吹这首曲子,阿妈就知道,该回故乡了,不再远行了。
易初颜的脸逐渐变得平静,她其实还有好多话想跟季之白说,还有很多话想跟女儿说,病痛折磨她至此,也都是宿命,充满罪孽的一生,终于都卸下了。如果人真的有魂魄,今后孩子在哪儿,她就在哪儿。
她还从未告诉女儿,那一年生她之前,林芝暴雪,她隐约感觉预产期快到了,但是附近没有医院,村里女人都只能在家生产,幸得村里有接生婆。肚子突然疼痛起来,她知道是要临盆了,身边一个人都没有,她忍着疼痛出门,大声呼救,想要邻近的村民帮她通知产婆。出门就滑倒在雪地里,血流不止,有那么一刻,她感觉生命疼痛到快要消失了。邻居听到了她的求救声,抱她回了房间,叫来了产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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