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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国大将军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宁愿孤独
护国大将军
作者:宁愿孤独

护国大将军





护国大将军 001章 稀里糊涂的穿越
王铮独自站在一座绿草茵茵的小山坡上,看看远处连绵起伏的青山,再看看山坡下那条潺潺的小溪水,小溪里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半大小伙子,他右手里拿着一根竹枪,低着头左右巡视,作势欲投,好像正在抓鱼,此时已是夕阳西下,晚霞烧红了半边天,搭配上附近的青山绿水,景色极为幽美醉人。
可是,此时的王铮却高兴不起来,他的心情特别郁闷沮丧。他出事了,出了一件让他实在不敢相信,可他验证了三天却只能无奈认命的大事,他穿越了。
这种只在小说里看到过的狗血事情居然发生在了他身上,即便这里山清水秀,比他前世的环境气候不知道好了多少倍,王铮也实在高兴不起来。
他想回去,他在二十一世纪的华夏还有亲人有朋友,他想他们。他想二十一世纪有电视有空调有美食的现代化生活,他受不了这个莫名其妙的郑朝。
这里现在近乎原始,原始的工具,原始的牛车,穿麻衣吃菜团,可即便是这样,也只能吃那些不顶饿的野菜才能吃饱,这里太贫穷,太落后,王铮真心受不了啊。
可他努力了三天,始终找不到回家的路,他不知道把他送到这个莫名其妙的郑朝的时光穿梭机在哪里,他甚至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来的,他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小说里说的时光穿梭机或者时光隧道。
“唉!郑朝,咋有个郑朝呢?历史书上没这个朝代啊?”王铮又无奈地叹了口气,他上一世从来没听说过还有一个郑朝,华夏历史上,郑国倒是曾经有过,可那个郑国只是个很小的诸侯国,年代也比这个大郑早了几百上千年,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儿。
来到这里三天了,王铮不得不迎着那些朴实的山里人看怪物似的目光,冒着被当成北方草原上哒突人奸细的风险,转弯抹角厚着脸皮,好不容易才打听出了一些郑朝的基本情况。
幸好,这里的山里人不仅朴实,而且还很善良,没有把他这个明显不是当地人的另类打死了喂狗。
郑朝之前是大梁和大陈,郑朝的史书里没有记载三国和魏晋南北朝。再往前才和王铮知道的历史吻合。
也就是说,夏商周春秋和战国以及秦汉都还存在,只是,汉朝以后,不知道是历史拐了个弯,还是和原来的历史处于平行线,直接就是大梁代汉,后来大陈代梁,再后来,大郑的开国太祖推翻了大陈立国。
郑朝到现在已经立国四十六年,现在的皇帝是第二任皇帝,年号宣睿,目前是宣睿十二年六月。
按公元纪年的话,现在是1012年,王铮模糊记得,1012年左右,应该是北宋王朝统治着华夏,主要是南方的部分地区。
看那些山民的穿着和使用的工具,和他知道的北宋的情况也差不多,只是,宋太祖呢?宋太宗呢?陈桥兵变烛光斧影呢?他们都哪去了?明明应该是北宋的,怎么就成了郑朝呢?
王铮这几天想的头晕,百思不得其解,怎么都想不明白这个莫名其妙的郑朝是怎么来的。
既然想不明白,王铮索性不再想了,既来之则安之,穿越到一个类似北宋的朝代,总比别的朝代更好一些。最起码,北宋还是个华夏历史上最富足最有人权的封建王朝。
王铮曾经看过袁腾飞和石国鹏的历史讲座视频,他知道当时宋朝的疆域只有后世华夏的大概五分之一左右,后来的南宋面积更小,可北宋的gdp当年曾经占据世界gdp的百分之七十多,北宋的汴京城人口一两百万,是世界上第一大都市,不是之一,国家藏富于民,人人都很富足,不像他见到的那些山里人那么穷苦。
再有就是,有宋一朝,鉴于刑不上士大夫的祖宗遗训,只要不是扯旗造反,很少有死刑。据王铮有限的历史知识所知道的,赵匡胤执政的某一年,全国只有两个死刑犯,直到后来的南宋,王铮也只听说过岳飞和张俊两个高官被杀。
张俊是大奸臣死不足惜,其实岳飞也有必死的原因。
岳飞非要灭了金国迎二圣回国,假如遂了他的愿灭了金国,徽宗钦宗一个是赵构的爹,一个是他哥,他们回来了赵构让不让位?让是真心不想让,不让又说不过去。所以,有可能使皇上宝座不稳的岳飞只有死路一条。有理由要杀,没有理由就捏造个莫须有的罪名也要杀了他。
岳飞是英雄不假,但他太死心眼了,换谁是皇帝都会杀了他。
现在的大郑,国家和民众很富足,皇帝还不是太残暴,不喜欢杀人,这就够了,努力一下,王铮觉得他还是能在这个郑朝生活的下去的,很简单,他毕竟是一个穿越者,头脑见识都优于常人,对生活的要求只要不是太高,老婆孩子热炕头,有点闲钱有点田的简单生活,对于他这个二十一世纪穿越来的人来说,应该不会太难。
至于有人说大宋积贫积弱,王铮只能呵呵了,假如大宋真是一个积贫积弱的封建王朝,它怎么能坚持屹立于历史的长河中三百二十年而不倒?
所谓的积贫积弱,只是相对而言罢了。澶渊之盟后每年交给辽国二三十万的岁币,却避免了战争,节省了更多的银子,也不需要民众去流血牺牲。
而二三十万的岁币,只是当时大宋一个下等小县一年的赋税收入,可是当时,大宋有一千多个县。可见,大宋的朝廷还是很会算账的。何况,大宋和大辽每年的贸易往来大宋挣回来的银子就达四五十万,是它交给辽的两倍。
自汉朝以后,王铮觉得宋朝才是统治时间最长的一个朝代。同时,华夏几千年的历史上,宋朝也是士大夫和所有民众最幸福的朝代。
至于这个大郑并不是宋朝,没关系,它的皇上只要不滥杀,善待士大夫和民众,并且言论自由,没有文字狱,像宋朝就行了,王铮甚至很庆幸自己是穿越到了这个像宋朝的大郑,而不是严刑酷吏理学变态官员薪水极少的大明。
“哥,天快黑了,回家吧?”想通了以后,眉头渐渐舒展开的王铮听到山娃叫他,就回过头看着憨厚的山娃笑了笑。
“好,回家。”
山娃是他的救命恩人,穿越前的那天晚上,他由于升职和同事庆祝,结果乐极生悲,酒醉后骑着自己的电动车回家,掉进了一个没有窨井盖的下水道里,然后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小山村。
醒来时身边有四条野狗,正在他脸上嗅来嗅去,试探他的生死,准备改善改善生活,尝尝人肉是什么味道。后来,正巧在附近抓野兔的山娃听到他的呼救,适时出现,赶走了野狗,算是救了王铮一命。
这三天,王铮就住在山娃家里。
山娃姓李,今年17,比王铮小了六岁。他家里还有父母和一个姐姐,一家人的生活条件虽然是吃了上顿儿没下顿儿,但也是母慈子孝其乐融融。
山娃的父母很喜欢儿子救下的这个白脸后生,本就极为淳朴善良的两个老人,尽管对王铮的身份和穿着打扮有些疑虑,却从他的面相看出王铮不像是个歹人,仍然接纳了王铮,这三天,他们对这个聪明机灵嘴还甜的短头发白脸后生,比对自己的亲生儿子山娃还亲。
山娃父母的嘘寒问暖关心备至让王铮很受感动,对于上辈子就是个孤儿的王铮来说,穿越后才感觉到了什么是父爱和母爱。
山娃的姐姐叫翠姑,十七岁那年许给了十里外小镇上的徐家二小子,没想到还没到出嫁的那一天,那位短命的二公子没福消受自己那位千娇百媚的俊俏婆娘,得了急病一命呜呼。于是,还没过门的翠姑,就成了远近闻名的小寡妇。
公婆说翠姑是个扫把星,克死了自己未过门的夫君,就不让他进门,无奈之下,哀叹自己命苦的翠姑只得住在娘家,和从不嫌弃她的父母弟弟相依为命。
“哥,你看,我摸了条鱼,还不小,回家叫姐炖了。”穿着半截麻衣的山娃,袖子和裤腿都挽了起来,赤着脚,炫耀似的举着手里近尺长的草鱼,对下了小山坡的王铮说。
“嗯!是不小,山娃真有本事,还会下河摸鱼。”王铮走到了山娃身边,宠溺地摸了摸他乱蓬蓬的脑袋,轻笑着说道。
“嘿嘿!哥,我已经是大人了,你别当我是个小孩子行不?”山娃歪着脑袋憨憨地笑道。
是啊!对于后世来说,像山娃这样的年龄,不过还是个十七岁的大孩子,就是个高中的学生。可对于现在人口稀少的大郑来说,十七岁的年龄已经是成年人了,男的要结婚,女的必须出嫁,否则,当地官府指婚也必须婚配。
华夏数千年的封建史,人口的多寡,是决定一个王朝的经济和军事实力等等的第一要素,有人就能种地,就能收赋税,国库才会充足。有人才有军队,才能发动战争,抵御外侮或者开疆拓土。
“我没把你当小孩子啊!我比你还大,就不会下河游泳,更不会摸鱼,这一点,你真比我有本事。”
王铮所在的山坡下,就是进山出山的唯一小道,过了山坡后不远的一个山洼里,有一个只有三十多户人家的小山村,山娃家就在那里。
“哥,你还有不如我的地方?”山娃长这么大,出门最远的地方是十里外的小镇,也没上过学,三天来的闲谈中,他对于王铮的博学多才极为崇拜,他认为这个短头发行为怪异的白脸哥是无所不能的。
“当然有,很多,比如,我还不会打猎,不会逮野兔,更不会弯弓射箭,那天,要不是你一箭射死了一只野狗,其余的也吓跑了,我铁定被狗吃了,看看,你还会救人,是不是很有本事?”
想起那天自己躺在草地上刚一睁开眼,身边四条野狗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他,流着臭烘烘的口水正准备饱餐一顿,王铮仍然心有余悸。
当时,如果山娃晚来三秒钟,已经张开了大嘴的四条野狗,瞬间就会把王铮撕成碎片,也许,三天后的现在,那四条野狗已经把他王铮化成粪便拉了出来,成了山里某些野草的肥料。
“嘿嘿!哥认识字,还会作诗,哥才是有本事的。爹说,让我跟你好好学,听你的话,日后咱家肯定能经常吃上白面馍。”
山娃虽然见识少,看着也很憨厚,但却是个有脑子的,他打猎时的灵动和偶尔狡黠的眼神,让王铮感觉到,山娃是一块可以雕凿的良木。
“白面馍?呵呵!会有的,一定会有的。”山娃的眼界太窄,能经常吃上白面馍并且能吃饱,已经是他暂时最大的理想。
可王铮既然来到了这个郑朝,他不能只让自己的救命恩人吃上白面馍,他想让山娃的一家生活的更好,最起码吃馍时也得有个咸菜疙瘩就着吧!




护国大将军 002章 山娃的家人
两人进村时太阳已经落山,村里稀稀落落居住的山民家里,已经升起了袅袅炊烟,远处犬吠鸟鸣肥猪哼哼,一幅幽美的野狼山春居图。
是的,从这个名叫李家洼的山村再往里走,大概二三里,就真正的进入了听名字就很恐怖的野狼山,王铮就是在山里被山娃救了回来。
当时,可能是穿越的原因,也可能是因为穿越前的宿醉,更有可能是被那四条野狗吓的,王铮虽然脑子清醒,却像是和一个美女嘿咻了一整夜,做了次一夜n次郎一样,脚酸腿软,根本无法像正常人一样行走,是年仅十七岁的山娃把他背回家的。
“小狼,小狼,哎哟你这夯货。”两人距离山娃家的小院还有几十米远,就见山娃家门前蹲着的名叫小狼的牛犊似的家伙,像狼一样的摇着尾巴哼哼着扑了过来,一下子把山娃扑了个屁蹲儿。
小狼不是狼,是山娃养的一条雄性土狗,小狼很有灵性,几乎不用喂养,都是自己去山里找食吃,隔三差五的还会带回来一只野兔或者小野猪,比山娃打猎的本事还高。
“小狼和你可是真亲。”王铮羡慕地看着小狼说道,没办法,他刚来三天,小狼对他还保持着警惕,不和他亲近。
王铮也喜欢狗,上辈子就和合租的同事养了一条哈士奇,因为没有女朋友,也不是领导,除了几个最要好的同学,基本没有应酬,下班后就回家照顾那只拆迁大队长,算是一个比较称职的铲屎官。
现在,看到了小狼和山娃的亲热劲儿,王铮又想他的二哈了。
“唉!也不知道我的二哈想我了没?”王铮暗叹了口气,想了想,觉得二哈不会想他,那家伙是出了名的不认主人和撒手没,只要自己那位合租的同事继续养着它,它估计谁都不想,只想着怎么把家里拆成一朵花。
“那是”山娃站起身,拍了拍屁股,然后左手把草鱼举高了点,免得小狼舔到,右手宠溺地摸着小狼的脑袋。“小狼是我从野猪嘴里捡来的,铁定和我亲,嘿嘿”
小狼仿佛听懂了山娃的话,摇着毛茸茸的尾巴在山娃的腿上蹭来蹭去。
“你俩回来了!哥,我给你做了件衣服你试试可身不?”
听到两人说话,山娃的姐姐翠姑从泥草和木料搭建的堂房里走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件粗麻做的又肥又大的类似上衣。
翠姑今年还不足二十,心灵手巧,鹅蛋脸,肤色白皙细腻,长得小巧玲珑,算得上是附近少见的美人,要不然,镇上最大的富商,徐家的二公子,也不会和她这个山里女娃定亲。
但她的命运实在是不怎么好,还没过门夫君就去世了,到现在,她已经当了两年多的寡妇。
在这个战乱不断,医疗条件更不好的封建王朝,从事重体力和高危行业劳动的男人,平均寿命只有可怜的四十多岁,像她这种未过门就克死了夫君的寡妇,是很少有人敢娶的。
这两天,为免惊世骇俗,王铮一直穿的都是山娃的破衣服,除了头发太短,肤色也有点白,外人乍一看,已经不会太怀疑他的身份。
“让翠姑费心了!你心灵手巧的,做的衣服肯定合身。”王铮连忙表示感谢,走上前接过了翠姑手里的那件麻衣。
虽然刚来到这个大郑三天,可山娃的所有家人都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家人,王铮真的是感激不尽。
“哥,你总是这样说话,咱们是一家人,不用见外的。”翠姑娇媚地白了王铮一眼,显然,她对王铮总是夸她不太满意。
“呵呵不是故意夸你,我说的是事实。”王铮笑了笑,拿着衣服转身进了西厢的侧房,他和山娃在侧房住。
“姐,我抓了条鱼,你炖上吧!咱家的野果酒还有吗?”山娃把草鱼交给翠姑后随口问了一句,然后就继续逗小狼玩。
“有,咋?你又想喝酒?”翠姑接过草鱼,转身走向东侧的灶台,闻听山娃打问果酒,顿时一脸警惕地转回身问道。
“不是我想喝,是我想让哥喝,你没发觉么?”山娃扭头看了看西厢房,没看到王铮,就小声对翠姑说:“这几天,哥的心里很不畅快,经常在没人的地方唉声叹气,他有心事。”
“唉”想到王铮这几天偶尔的叹气和紧邹的眉头,翠姑也叹了口气,她也知道王铮有心事,可他不说,别人也不好打听。
“听说,北面的哒突狗又过境屠了几个村子,许是哥的家也许是北边的,他想家了吧?”翠姑一边不确定地胡乱猜测着走向灶台,一边在心里默默为王铮的家人祈祷。
“天神保佑,保佑哥的婆姨,保佑他的孩子,保佑他所有的家人平安无事。”
王铮今年二十四岁了,这一点在他到了山娃家的第一天就说过,但是,除了年龄,别的王铮都没说,或者没说实话,他不敢说,他怕被山民们当成妖魔鬼怪而生吞活剥。
不仅是翠姑,包括山娃以及他的父母的潜意识里,一个二十四岁的壮年男子,并且还是那么的博学多才风度翩翩,在家肯定早已有了婆姨和孩子,甚至不止一个婆姨和孩子,估计小妾也会有好几个。
在这个鼓励生育的朝代,一个有能力有学识的二十四岁男子,居然还没有婚配,对于他们这些淳朴的山里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大郑的律法规定,不管男女,年满十七周岁之前,必须成婚,要不然,官媒就会强行指派。至于给你指的是无盐嫫母还是貂蝉西施,那就看你的命了。
不过,是无盐嫫母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貂蝉西施之类的美女,有很多人趋之若鹜,根本轮不到需要指婚的人家。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山娃家。翠姑现在的身份,是个被公婆嫌弃不得不住在娘家的寡妇,官府鼓励她改嫁,却不会逼着她改嫁。她婆家为免晦气,就算破费点嫁妆也巴不得她嫁出去,家里没了翠姑这个扫把星,他们眼不见心不烦。
山娃虽已十七,可李家洼的三十多户人家全部姓李,按族里规矩,本村的李姓不得通婚。山娃的家里又穷,十里外小镇上的适婚女子又不想嫁到山窝里的李家洼,就这么耽搁了下来。
像山娃这种情况,只有等着官媒指婚了。幸运的话,他能娶一个山外小镇上俊俏的小寡妇,不幸的话,也能娶一个未婚的丑女或者年龄稍大的丑寡妇。好在现在的社会女多男少,不管丑俊,总能娶到一个婆娘。
天色擦黑时,山娃的父母干农活回家,翠姑也正好做好了晚饭。
就在院里的石桌上,一个歪歪扭扭看起来惨不忍睹的灰黑色坛子,里面是山娃娘自酿的果酒,几个破陶碗,算是酒杯。还有一筐惨了杂粮的菜团子,一瓦盆放了少许盐巴沾着几点油星的野菜,还有每人一碗飘着几根野菜叶子的淡盐水应该叫做咸汤。
这就是全家今晚上的晚餐,不丰盛,可一家人坐在一起边吃边说话,却很温馨。
吃惯了前世精致美食的王铮尽管难以下咽,却依然强颜欢笑,大口吃着很是香甜的样子,他不想让山娃的家人为他操心。
“既然来到了这个大郑,既然回不去了,我只能在这个郑朝生存下去。”
王铮就着菜团子,和山娃爹碰了下陶碗,一口把大概二两的果酒喝了下去。
这种果酒属于自然发酵制成,比后世的啤酒度数略高,喝起来酸酸甜甜的,像是果汁,还有股醋味,不算难喝,但也不能说好喝,聊胜于无。
“这种生活太苦,家里太穷,山娃因为太穷甚至娶不起老婆,不行,我得想办法。”
可是,想什么办法呢?王铮也看过几本穿越的网络小说,书里的男主角眼睛一眨就计上心来,然后很轻易地就大把大把地捞银子和火箭般的升官。
同样是穿越,可王铮却发现自己什么也干不了,山娃的家里一穷二白,做生意没本钱。
卖诗?也不行,在这个只有三十多户的李家洼,几乎全都是文盲,抄袭的诗词卖给谁去?
搞发明?发明什么?资金呢?市场呢?万一发明的东西不对路,被官府当成异类抓起来咋办?
想了好一会儿,王铮颓然发现,他什么也干不了。
“老爹,家里有几亩地?”既然什么也干不了,那就帮着老爹种地吧!别的干不了,力气还有那么一点,总不能老在别人家吃闲饭吧!王铮喝着果酒问道。
“八亩。”山娃他爹还不到五十岁,却已经是满脸皱纹弯腰驼背老态龙钟的样子,像是后世八十多岁的农村老人。生活的艰辛早早地压垮了这个憨厚老实少言寡语的老人。
“八亩?也不少了,旱田还是水田?”在王铮的印象中,即便是无法浇水的旱田,八亩地的产出最不济也该有两千多斤的收成,不应该吃的这么差啊?
“旱田,咱们山里哪会有上等水田。”山娃娘接话道。
王铮觉得,翠姑的长相很大一部分继承了她母亲的基因,要不然她不会那么漂亮。和山娃爹相比,同样是将近五十岁的年纪,山娃娘看起来也就四十出头,恰是半老徐娘丰润犹存的状态。
“那每亩地每年的收成是多少?”王铮想,即便这个社会还没有任何化肥,最不济也应该有三百多斤吧?
“唉”伯母先是叹了口气,然后皱着眉头说。
“碰到好年景,每亩地也会有近二百斤的收成,除了赋税,除了存起来备荒的以外,也能剩下点粗粮,多惨点野菜,还算是能吃饱。可是好年景太少了,有天灾,最多的是人祸,哒突人一两年就过境抢掠一次,到时候人跑进山还能躲过去,可那些粮食和牲畜就都被掳走了。”
“唉”山娃爹随着叹了口气,一脸的无可奈何。
“官府就不派兵阻挡那些哒突人犯境吗?”王铮惊鄂地睁大了双眼。
每亩地的收成只有区区二百斤,也太少了。这里山清水秀,气候温润,不是大西北野草都难以生长的荒凉之地,不应该啊?
王铮决定明天去地里看看,凭他千年后的见识,找到土地收成太少的原因还是有可能的,尽管他也没种过地,可他见过别人种地。多少还懂得一点。
“官府的兵少,防不住,顾东顾不了西,这几年,那些在草原生活不下去的哒突人,几十上百人一队,只走没有官兵防守的小道山道,像一阵风一样掳了就跑,等官府派兵赶到,他们早跑到下一个村落劫掠去了,追都追不上。听说,就在前几天,林州城北三十多里的王村,全村不管男女老少,没留一个活口,真惨呐!”
山娃娘边说边看着王铮的脸色,不仅是她,此时,就连翠姑山娃以及山娃爹,都静静地看着王铮,想从他脸上看出来点什么。
王铮知道,山娃的家人尽管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亲人,却还是忍不住想知道他的来历。可他的来历是真的不能说啊!
“你们别这么看着我,我不是林州王村的,和你们说吧!我家是”王铮想了想,还是实话实说吧。当然,只有地址是真的,别的还是不能坦白。
“我是河南”不对,不能说河南,现在估计还没有河南这个称呼,可是,现在的河南省该怎么说呢?
“豫豫知道吗?我是豫西人”王铮看着几人目瞪口呆的样子,看来他们不知道什么是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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